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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基礎》模擬試題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 D
【解析】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規定, 初級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不少于 72 小時, 其中每年累計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2. 【答案】 C
【解析】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 對于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 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
3. 【答案】 C
【解析】 罰款、罰金、稅收滯納金等都是不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因為銀行罰息不屬于行政性的罰款,所以可以在稅前扣除。
4.【答案】D
【解析】 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只能選擇適用于定金或者違約金,兩者不能并用。
5.【答案】C
【解析】 只有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有結算起點的限制。
6.【答案】D
【解析】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所以答案應該是D。BC屬于強制執行措施。
7.【答案】D
【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 以生產經營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它的最低注冊資本為 50萬元,本題中現有資金18萬元,所以還需要再籌集32萬元才能達到最低注冊資本。
8.【答案】C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是經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的。
9.【答案】C
【解析】 依據《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經理、監事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公司的發起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3年內不得轉讓。
10.【答案】B
【解析】 本題問的是合同成立的時間,應在承諾生效時成立;如果問的是合同生效的時間,那么應在生效期限屆滿,即 3月25日時生效。注意此處合同雙方沒有約定簽字時合同成立,所以應該以承諾生效的時間作為合同成立的時間。
11.【答案】A
【解析】 撤回要約的通知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這個時候要約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
12.【答案】C
【解析】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則撤銷權消滅。
13.【答案】A
【解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 20%。所以本題中定金數額最多是20×20%=4萬元。
14.【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代位權的行使。他同時符合了代位權行使的四個條件。
15.【答案】C
【解析】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增收范圍包括銷售貨物和進口貨物的行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行為等。 ABD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16.【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范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以及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但是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將自產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銷售不動產等,都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7.【答案】A
【解析】本題的納稅人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并且告訴的收入是含稅的,在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的時候,應該換算成不含稅的收入,即 5512/(1+6%)×6%=312元,所以答案是A。
18.【答案】C
【解析】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扣除的稅金是計入到“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中的稅金,比如消費稅、營業稅等,增值稅是不得從中扣除的,他是通過應交稅金科目核算的。
19.【答案】C
【解析】銷售貨物和進口貨物,以及提供修理修配勞務屬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本題只有轉讓無形資產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
20.【答案】B
【解析】根據規定,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其申報繳納營業稅的地點是不動產所在地。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AB
【解析】選項C屬于行政責任,選項D屬于刑事責任。
2、【答案】ABC
【解析】不能提出行政復議的情形包括:(1)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決定;(2)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
3、【答案】AC
【解析】選項BD屬于法律事件的范疇。
4、【答案】AB
【解析】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5、【答案】ACD
【解析】各單位的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屬于文書檔案,不屬于會計檔案。
6、【答案】ABCD
【解析】不相容職務包括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授權批準與監督檢查等。
7、【答案】ABC
【解析】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
8、【答案】CD
【解析】選項AB屬于視同銷售行為,應當征收增值稅。
9、【答案】BCD
【解析】(1)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繳納增值稅,因此選項B正確;(2)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繳納營業稅,郵政部門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繳納增值稅,因此選項A錯誤;(3)銀行銷售金銀,繳納增值稅,因此選項C正確。
10、【答案】ABCD
【解析】教材P136。
11、【答案】BCD
【解析】目前只有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實行從價定率與從量定額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
12、【答案】BCD
【解析】由買方負擔的購貨傭金不能計入進口貨物的關稅完稅價格,經紀費應計入。
13、【答案】ABC
【解析】納稅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在稅前扣除。
14、【答案】AB
【解析】(1)選項A:行政罰款、稅收滯納金不得在稅前扣除;(2)選項B:購建固定資產支出屬于資本性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3)選項C:企業為職工上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稅前扣除;(4)選項D:只有增值稅不能在稅前扣除。
15、【答案】ABCD
【解析】(1)外商投資企業向“總機構”支付的合理的“管理費”,可以在稅前扣除;(2)外商投資企業向“總機構”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不得在稅前扣除;(3)外商投資企業向其“關聯企業”支付的管理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16、【答案】AB
【解析】(1)買方繳納契稅、印花稅;(2)賣方繳納印花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
17、【答案】BCD
【解析】(1)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增值稅;(2)契稅由買方繳納,因此選項A是錯誤的。
18、【答案】AB
【解析】(1)選項C缺少過渡條件: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時,可以責令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只有在限期內,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收入跡象的,稅務機關在有權責令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2)選項D: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9、【答案】CD
【解析】(1)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2)銀行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付款。
20、【答案】AB
【解析】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注冊驗資和增資驗資的除外)、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和QFII專用存款賬戶的開立實行核準制。
三、判斷題
1.【答案】×
【解析】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2.【答案】√
【解析】
3.【答案】√
【解析】根據規定,流轉稅類以商品流轉額或非商品流轉額為計稅依據,在生產經營及銷售環節征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變化的影響,而對價格變化較為敏感。
4.【答案】×
【解析】根據規定,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5.【答案】×
【解析】根據規定,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發生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征收增值稅。
6.【答案】√
【解析】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納稅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并依法繳清稅款。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7.【答案】×
【解析】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8、【答案】√
【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對公司名稱的登記管理實行預先核準制度。
9.【答案】√
【解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因違約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10.【答案】√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合伙企業債務的清償。
四、計算分析題
1.答案:
第一筆業務中,銷售特制包裝盒的收入應該計算繳納增值稅,因為其收入沒有納入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中,所以應該補繳增值稅。
第二筆業務中,外購的原料因為管理不善被盜,其進項稅額應該作轉出處理,也應該補繳增值稅。
第三筆業務中,將自產的貨物用于無償贈送,屬于視同銷售的行為,應該計算增值稅,因為開始沒有計入到銷售收入中,所以屬于補繳的增值稅。
(1)該公司3月份應補繳增值稅稅額
=9360/(1+17%)×17%+5100+(40×315.9)/(1+17%)×17%
=1360+5100+1836
=8296(元)
(2)該公司3月份應補繳消費稅稅額
=9360/(1+17%)×8%+(40×315.9)/(1+17%)×8%=640+864=1504(元)
2.答案:
(1)超過計稅工資總額的部分,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0-96=24萬元
超過計稅工資總額提取的職工工會經費、福利費、教育經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21-(96×2%+96×14%+96×1.5%)=4.2萬元
在建辦公樓工程款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
向某足球隊捐款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
支付違反交通法規罰款,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0.8萬元
該企業2003年度應納稅所得額=48+24+4.2+20+15+0.8=112(萬元)
(2)該企業2003年度應納所得稅稅額=112×33%=36.96(萬元)
(3)該企業2003年度應匯算清繳的所得稅稅額的所得稅稅額=36.96-33=3.96(萬元)
五、簡答題
1.答案:
(1)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
(2)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執行董事甲。
(3)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4)符合法律規定。股東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應該經過股東會的決議。
(5)該公司不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資格。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資格。
2.答案:
(1)可以招聘A廠廠長。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的規定,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可以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也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門委任或招聘。
(2)不能決定職工工資調整方案和獎金分配方案。
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的規定,國有工業企業職工工資調整方案和獎金分配方案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查同意。
(3)不符合法律規定
①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職工代表大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
②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國有企業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公布財務會計報告。
六、綜合題
1.答案
(1)不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總會計師條例》的規定,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不應當再設置與總會計師職責重疊的行政副職。
(2)不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收入、費用賬目等的登記工作。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一般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應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
(3)屬于簽發空頭支票的行為:
該公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
供貨商有權要求該公司給予支票票面金額2%的賠償金。
中國人民銀行可對該公司處以支票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
(4)屬于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
(5)應當簽名并蓋章。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單位負責人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
2.答案:
(1)有權解除合同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免除責任。
(3)應返還預付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解除后,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措施等。
(4)法院不應受理。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制度的規定,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不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解除,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當事人應通過仲裁解決糾紛,而不應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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