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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真題及答案(下)
三、判斷題(本類題共l0小題,每小題l分,共10分。請判斷每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并按答題卡要求,用28鉛筆填涂答題卡中題號61至70信息點。認為表述正確的,填涂答題卡中信息點【√】;認為表述錯誤的,填涂答題卡中信息點【×】。每小題答題正確的得l分,答題錯誤的倒扣0.5分,不答題的不得分也不倒扣分。本類題最低得分為零分)61.稅務機關行使代位權的,可以免除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 )
【答案】×
【解析】稅務機關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的,不免除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62.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按照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定選擇仲裁委員會。( )
【答案】×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63.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原始憑證分割單給其他應共同負擔的單位。 ( )
【答案】√
【解析】教材52頁有原文。
64.總會計師是單位行政領導成員,是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主要負責人。( )
【答案】√
【解析】教材71頁有原文。
65.某卷煙廠通過自設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自產卷煙,應當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銷售數量計算征收消費稅。( )
【答案】×
【解析】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銷售數量計算征收消費稅。
66.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
【答案】√
【解析】教材168頁有原文。
67.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
【答案】√
【解析】教材198頁有原文。
68.稅收的固定性既包括時間上的連續性,又包括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
【答案】√
【解析】教材89頁有相關內容。
69.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張支票;該支票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該記載事項不影響甲公司將該支票背書轉讓。( )
【答案】×
【解析】票據上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不得背書轉讓。
70.以下為某銀行轉賬支票背面背書簽章的示意圖。該轉賬支票背書連續,背書有效。( )
【答案】√
【解析】此題考核的是背書的連續性。背書人,是指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或粘單上簽字或蓋章,并將該票據交付給受讓人的票據收款人或持有人。
四、計算分析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1.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糧食白酒的生產和銷售業務。2008年8月該廠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1)5日向農戶購進免稅糧食,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價款為50000元,貨款以現金支付。
(2)10日外購一批包裝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5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25500元,貨款已付。
(3)26日銷售糧食白酒5噸,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60元/斤,另外向購貨方收取包裝物租金23400元,貨款已收訖。
已知:糧食白酒增值稅稅率為17%;糧食白酒適用的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免稅糧食增值稅的扣除稅率為13%;7月末該酒廠增值稅留抵稅額為零;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稅務機關認定;1噸=2000斤。
要求:
(1)計算該酒廠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2)計算該酒廠當月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3)計算該酒廠當月增值稅銷項稅額。
(4)計算該酒廠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答案及解析】
(1)該酒廠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5×2000×60+23400/(1+17%)] ×20%+5×2000×0.5=124000+5000=129000(元)
(2)該酒廠當月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50000×13%+25500=32000(元)
(3)該酒廠當月增值稅銷項稅額
=[5×2000×60+23400/(1+17%)] ×17%=105400(元)
(4)該酒廠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105400-32000=73400(元)
2.某溫泉度假酒店是一家集餐飲、住宿和娛樂為一體的綜合性餐飲企業,酒店設有餐飲部、客房部、娛樂部等經營部門,各經營部門業務實行獨立核算。2008年6月酒店取得以下收入:
(1)餐飲收入l50萬元。
(2)住宿收入86萬元。
(3)出租商業用房租金收入9萬元。
(4)卡拉0K門票收入l7萬元、點歌費收入6萬元、臺位費收入23萬元、煙酒和飲料費收入71萬元。
已知:服務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娛樂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20%。
要求:
(1)計算該酒店當月餐飲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2)計算該酒店當月住宿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3)計算該酒店當月租金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4)計算該酒店當月娛樂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答案及解析】
(1)該酒店當月餐飲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150×5%=7.5(萬元)
(2)該酒店當月住宿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86×5%=4.3(萬元)
(3)該酒店當月租金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9×5%=0.45(萬元)
(4)該酒店當月娛樂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17+6+23+71)×20%=23.4(萬元)
3.中國公民王某系國內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08年12月的收入情況如下:
(1)當月工資薪金收入8 000元(已扣除“三險一金”等免稅項目金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20000元。
(2)從所任職公司取得股息股利收入10000元。
(3)從某雜志社取得發表一篇論文的稿費收入2 000元。
(4)從某大學取得講座收入5000元。
已知: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500元的 | 5 | 0 |
2 | 超過500~2 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過2 000~5 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過5 000~20 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過20 000~40 000元的部分 | 25 | 1 375 |
…… | …… | …… | …… |
(3)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稿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勞務報酬所得、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
(4)假定王某取得的以上收入均由本人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要求:
(1)計算王某當月工資薪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2)計算王某一次性獎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3)計算王某當月股息紅利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4)計算王某當月稿費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5)計算王某當月講座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答案及解析】
(1)王某當月工資薪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8000-2000)×20%-375=825(元)
(2)20000/12=1666.67,適用10%的稅率,速算扣除數為25。
王某一次性獎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20000×10%-25=1975(元)
(3)王某當月股息紅利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10000×20%=2000(元)
(4)王某當月稿費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2000-800)×20%×(1-30%)=168(元)
(5)王某當月講座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5000×(1-20%)×20%=800(元)
五、綜合題(本類題共l題,共10分)
匯明公司在甲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2008年7月,匯明公司發生的結算業務如下:
(1) 7月3日 ,匯明公司與乙銀行簽訂短期借款合同后,持相關開戶資料向乙銀行申請開立了一般存款賬戶。
(2) 7月8日 ,匯明公司派出納王某到乙銀行購買現金支票并辦理提取現金業務。
(3) 7月10日 ,匯明公司出納王某填寫一張金額為420 000元的轉賬支票(以下簡稱A支票)交采購員李某支付洪鑫公司貨款。由于粗心,王某誤將收款人“洪鑫公司”寫為“洪金公司”;李某發現后,要求王某更正;王某隨即將支票上的“金”改為“鑫”,并在更正處蓋章。李某將該支票交給了洪鑫公司。
(4) 7月14日 ,洪鑫公司將A支票退回,要求匯明公司重新簽發一張轉賬支票。出納王某重新填寫了一張轉賬支票(以下簡稱B支票)交給洪鑫公司。當日,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銀行辦理支票轉賬,甲銀行審核B支票時發現匯明公司銀行存款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支票金額,遂將B支票退還給洪鑫公司,并提請中國人民銀行對匯明公司予以處罰。洪鑫公司持退回的B支票要求匯明公司付款并予以賠償,匯明公司承諾在7月l7日前支付洪鑫公司貨款。
(5) 7月15日 ,為籌集資金,匯明公司將一張銀行承兌匯票向甲銀行申請辦理貼現。該匯票出票日期為 2008年4月25日 ,到期日為 2008年7月25日 ,金額100 000元。匯明公司將實際獲得的貼現票據款存入其在甲銀行的基本存款賬戶。
(6) 7月17日 ,洪鑫公司持B支票到甲銀行辦理支票轉賬,取得了貨款。
己知:甲銀行年貼現利率為2.16%;經計算并確定的貼現天數為l0天:一年按360天計算。
要求:
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匯明公司在乙銀行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2)匯明公司到乙銀行購買現金支票并辦理提取現金業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3)匯明公司出納王某更改A支票收款人“洪金公司”為“洪鑫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4)匯明公司銀行存款賬戶余額不足,仍然簽發B支票給洪鑫公司導致洪鑫公司不能如期取得B支票款項,屬于什么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對其予以何種處罰?洪鑫公司是否有權要求匯明公司予以賠償?說明理由。
(5)計算匯明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時,向銀行支付的貼現利息和實際獲得的貼現金額,列出計算過程。
【答案及解析】
(1)匯明公司在乙銀行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一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本題符合開立規定。
(2)匯明公司到乙銀行購買現金支票并辦理提取現金業務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一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是不得辦理現金支取。本題匯明公司不能在乙銀行支取現金。
(3)匯明公司出納王某更改A支票收款人“洪金公司”為“洪鑫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票據金額、出票人或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本題更改了收款人名稱,導致票據無效。
(4)屬于簽發空頭支票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可以處以票面金額5%的罰款,洪鑫公司有權要求匯明公司予以賠償。根據規定,單位或個人簽發空頭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除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5)貼現息=100000×2.16%×10÷360=60元;實際獲得的貼現金額=100000-60=99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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