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头挺立呻吟高潮av全片,成人试看120秒体验区,性欧美极品v,A片高潮抽搐揉捏奶头视频

考試輔導

成考高起點《語文》常用文言虛詞闡釋

時間:2024-11-01 09:34:51 考試輔導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2017年成考高起點《語文》常用文言虛詞闡釋

  《大學語文》大綱在“漢語基本知識”中提出的第二項要求為:“掌握常用文言虛詞之、其、者、所、諸、焉、則、而、于、以、且、乃等的用法,識別同一個文言虛詞在不同語言環境中的不同含義。”此項要求側重于對課文中出現的常見文言虛詞意義或用法的掌握。以下是百分網小編搜索整理的關于2017年成考高起點《語文》常用文言虛詞闡釋,供參考復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成考高起點《語文》常用文言虛詞闡釋

  之

  代詞

  可指代人、事、物等,通常充當句中的賓語。例如:

  (1)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季氏將伐顓臾》之:指代所行之事,可譯作“這樣做”,分別充當“欲”和“為”的賓語)

  (2)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寡人之於國也》之:提到動詞“有”之前的賓語,指代前面所說的情況。)

  (3)野語有之曰。(《莊子·秋水》之:指代“野語”的內容,可譯為“這樣的話”,充當“有”的賓語。)

  (4)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馮諼客孟嘗君》之:指代馮諼,充當“見”的賓語)

  (5)公賜之食,食舍肉。(《鄭伯克段于鄢》之:指代潁考叔,充當“賜”的近賓語。)

  用于賓語前置的結構中,復指提到動詞之前的賓語。此時原有的代詞詞匯意義消隱,

  只起提賓的語法作用。例如:

  野語有之曰,“聞道百,以為莫己若”者,我之謂也。(《莊子·秋水》我之謂:謂我。)

  《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鄭伯克段于鄢》其是之謂乎:大概說的就是這吧。)

  其李將軍之謂乎?(《李將軍列傳》其李將軍之謂乎:也許說的就是李將軍這類人吧。)

  惟陳言之務去。(《答李翊書》陳言之務去:務去陳言。)

  其

  (一) 代詞

  可指代人、事、物等。與“之”不同的是,上古漢語中“其”時常隱含結構助詞“之”的

  意思,與后續詞語組成名詞性結構,因此通常只用作定語。魏晉以后,“其”的適用范圍有所擴大,也可用作主語。例如:

  (1)河內兇,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寡人之於國也》前一“其”指河內,可譯為“那里的”;后一“其”指河東,可譯為“河東的”)

  (2)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嘆曰。(《莊子·秋水》其:指代河伯,可譯為“他的”)

  (3)其后用兵,則遣從事以一少牢告廟。(《五代史伶官傳序》其:指代前事,可譯為“此”、“這”。)

  (4)愈嘗從事于汴、徐二府,屢道于兩府間,親祭于其所謂雙廟者。(《張中丞傳后敘》其:指代當地百姓,充當主謂結構中的主語。)

  (5)夫其以李伶為絕技,無所干求。(《馬伶傳》其:指代馬伶,可譯為“他”,充當句中主語。)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古漢語中“其”的指代對象可以靈活多樣,作為指示代詞,可用作特

  指、遠指、近指;指代人物時,不僅可指代第三人稱,也可指代第一、第二人稱,這都需要根據上下文確定。例如:

  (1)長者聞之,得無厭其為迂乎?(《報劉一丈書》其:此為作者自指,可譯為“我”)

  (2)李生足下:生之書辭甚高,而其問何下而恭也!(《答李翊書》其:指李生,這里可譯為“你”)

  諸

  合音詞

  1.“之于”的合音(即取“之”的聲母、“于”的韻母和聲調拼合而成。“于”古音同“乎”)。 “之”為指示代詞,“于”為介詞,所以此時“諸”只出現在句中:“之”是前面出現的動詞的賓語,指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則與后面的詞或短語組成介賓結構,介紹前面的動賓結構關涉到對象、處所、地點、內容等。例如:

  (1)用與舍屬諸人。(《答李翊書》)

  (2)用則施諸人,舍則傳諸其徒,垂諸文而為后世法。(《答李翊書》)

  (3)更譬諸操舟……(《論毅力》)

  (4)公伐諸鄢。(《鄭伯克段于鄢》)

  2.“之乎”的合音。“之”為指示代詞,“乎”為語氣詞,此時“諸”只出現在句末:

  “之”是前面出現的動詞的賓語,“乎”用來結束句子。例如:

  (1)有美玉于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論語·子罕》)

  (2)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孟子·梁惠王下》)

  約數詞

  此時“諸”作定語,表示某一范圍的全體,或全體中的每一個體,可譯為“各位”、

  “眾”等。例如:

  驅而之薛,使吏召諸民當償者,悉來合卷。(《馮諼客孟嘗君》)

  而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擊胡軍功取侯者數十人。(《李將軍列傳》)

  者

  起輔助作用的代詞。與一般代詞不同的是,“者”不能獨立充當句子成分,必須附著于其他詞或短語之后,共同構成名詞性結構,以指代一定的人、事、物,可在句中充當主語、定語、賓語、中心語等。可以與“者”組合的詞類較多,意義或作用也各不相同,主要有:

  與名詞組合:

  主要可分兩類:

  復指名詞或名詞性主語,引出謂語。此時“者”通常可以不譯,也可視需要譯為

  “……此人”、“……這個人”、“……的情況”等。例如:

  李將軍廣者,隴西成紀人也。(《李將軍列傳》)

  馬伶者,金陵梨園部也。(《馬伶傳》)

  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書》)

  2.復指名詞或名詞結構,充當動詞賓語。此時“者”通常可以不譯,也可視需要譯為“……此人”、“……的人(情況)”等。例如:

  (1)齊人有馮諼者,貧乏不能自存。(《馮諼客孟嘗君》)

  與數量詞組合:

  表示數量的種類。可譯為“種”、“樣”、“類”、“方面”等,也可不譯。例如:

  (1)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將伐顓臾》)

  (2)此三者,吾遺恨也。(《五代史伶官傳序》)

  (3)此五子者,不產于秦。(《諫逐客書》)

  (4)此數寶者,秦不生一焉。(《諫逐客書》)

  與時間詞組合:

  表示一定的時間范圍,可譯為“……的時候”等。例如:

  (1)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季氏將伐顓臾》)

  (2)始者,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圣人之志不敢存。(《答李翊書》)

  所

  代詞

  “所”也是不能獨立充當句子成分的輔助性代詞,所組成的結構也是名詞性結構。與

  “者”不同的是:(1)“所”置于其他詞或短語之前,而不是其后;(2)“所”的后面只能接動詞,而且通常是及物動詞。因此,如果不及物動詞、形容詞等與“所”字組合,它們自身一般也都變得具有及物動詞的性質;(3)“所”字之所以通常與及物動詞組合,是因為此時的“所”具有動詞賓語的性質。因此,“所”字結構說明的是受動作行為支配的對象物,而“者”字結構則是說明發出動作行為的主動者、實施者(如“所見”指看到的東西;“見者”則指看東西的主體),二者的意義差別是明顯的,決不可混為一談。例如:

  (1)君臣相顧,不知所歸。(《五代史伶官傳序》)――所歸:歸處。

  (2)豈敢盤桓,有所希冀?(《陳情表》)――所希冀:企盼的內容。

  (3)五帝之所連,三王之所爭,仁人之所憂,任士之所勞,盡此矣。(《莊子·秋水》)――所連:指禪讓的君位;所爭:爭奪的政權;所憂、所勞:指為此而憂慮、操勞的國事。

  (4)大軍不知廣所之,故弗從。(《李將軍列傳》)――所之:去的地方、去處。

  (5)非臣隕首所能上報。(《陳情表》)――所能上報:指能夠回報的恩德。

  (6)縱一葦之所如,凌萬頃之茫然。(《前赤壁賦》)――所如:去往的地方。

  此外,還有一些由“所”組成的常見結構應當注意:

  1.“所……者”

  此一結構表達的意義等同于“所”字結構,而不等同于“者”結構,亦即說明受動作行為

  支配的對象,而不是發出或實施動作行為的主體。例如:

  (1)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諫逐客書》)――所重者:看重的東西;所輕者:輕視的東西。

  (2)生所為者與所期者,甚似而幾矣。(《答李翊書》)――所為者與所期者:指文章的寫作與期盼達到的水平。

  (3)孟嘗君曰:“視吾家所寡有者。”(《馮諼客孟嘗君》)――所寡有者:缺少的東西。

  (4)所欲忠者,國與主耳。(《張中丞傳后敘》)――所欲忠者:愿意效忠的對象。

【成考高起點《語文》常用文言虛詞闡釋】相關文章:

成考高起點語文常用文言文虛詞“以”復習資料05-17

成考高起點語文文言文翻譯要訣09-12

成考高起點作文考試技巧10-14

2017成考高起點英語必備短語11-05

成考高起點《英語》購物的分類詞匯08-07

成考高起點《英語》分類詞匯:動物10-17

成考高起點《英語》分類詞匯:購物10-16

2017成人高考高起點《語文》文言文及翻譯09-29

2016成人高考語文文言文虛詞匯總10-20

2017高考語文32個文言虛詞詳解09-07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万全县| 乳山市| 浠水县| 西平县| 宜兰县| 康保县| 兴山县| 鞍山市| 上栗县| 福泉市| 康平县| 枣阳市| 钟山县| 密云县| 吉隆县| 三门峡市| 正镶白旗| 志丹县| 荆州市| 连云港市| 紫金县| 卓尼县| 准格尔旗| 霸州市| 桂林市| 当阳市| 虞城县| 屯昌县| 新郑市| 马山县| 乐陵市| 汕尾市| 玉树县| 固镇县| 合川市| 桦川县| 榆林市| 西丰县| 靖边县| 保定市| 许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