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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員考試大綱中“掌握”“熟悉”“了解”區別
《報關員考試考試大綱》是編寫考試教材和命題的主要依據當然也是考生學習的重要指導。許多考生在學習備考過程中分不清重點,眉毛胡子一把抓,當然很難取得好成績。其實考試的重點在《考試大綱》中就有答案。
《考試大綱》對考試內容分別冠以“掌握”、“熟悉”和“了解”三種不同的要求,這實際上也表明了考試內容的重要程度。從學習的角度來看,《考試大綱》的編寫者很想把考試的具體深度給大家講明白,用了解、熟悉、掌握,三個詞來界定考生對于不同考點的掌握程度。 但這三個詞還是比較模糊的,“掌握”和“熟悉”的內容,都是重點。而“了解”,也是考試內容,但考的概率小一些,占的分少值一些。學員在掌握上,應該是“把握重點,兼顧一般”。
重視歷年真題也是非常關鍵
了解、熟悉、掌握之間的關系:它們好比一棵樹,掌握當然是主干部分,熟悉是分枝,而了解是樹葉,顯而易見,沒有主干部分,根本無法談及其它。
了解:一般性知道即可,考生在理解教材內容的需要后,基本上不用記憶。
了解,要知道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就是這么個東西你要知道,并能夠用它會做一點題。例如“了解珠海園區的定義和范圍”,這么一個知識點,就是要求同學們知道珠海園區的定義和范圍,你把它的概念和定義記住就行了,這就是了解,對于只需了解的知識點,考試時也一般不會出很難的題或者綜合性大題的。
熟悉:要求知道概念以及內部各知識點之間的聯系,考生掌握其主要內容即可。
熟悉,一般指對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要熟練掌握,不僅要清楚它的一些簡單題型,還要對它的綜合運用,與別的知識點結合,這些大家都要會。
掌握:在理解的基礎上,可以完整地敘述知識的全面含義,掌握不同知識點之間的區別與聯系,要求考生必須全面理解和記憶。
顯然了解要求比較低,熟悉、掌握要求比較高。
當然可能有的考生提出這樣的問題:那到底要掌握到什么程度,這也無法形容,請大家根據歷年考題掌握。
《考試大綱》的另一個重要作用就是確定考試知識點。
考生可以以《考試大綱》的“考試內容”部分為主線,結合教材內容進一步細化,列出各章、節的知識點,這將會對考生復習和檢驗學習效果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因此,考生在學習備考過程中,必須重視《考試大綱》的指導作用,在學習教材前要先看《考試大綱》的要求,確保學習的針對性;每部分內容學完后,再對照《考試大綱》來“過電影”,看看自己到底掌握了多少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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