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生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和改進中心校安全檢查工作,保障中心教職員工及參與實踐活動的學生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范師生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雨天應急預案
1、在活動開展階段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大雨提前一天通知各校、都市菜園、車隊,及時調整活動計劃。
2、如活動過程中突發大雨,需及時通知學校帶隊老師,調整活動內容,在室內場地集中。
3、小雨活動計劃不變,下車后各班級學生在各組教師帶領下,在展館中進行講解,然后分組迅游。尋游活動結束后各班學生回到各自展館中用午餐并休息。
(二)一般傷害事故(指不涉及學生生命危險和殘疾后果)的處置:
1、當事人發現傷害事故須立即與帶隊教師聯系,由帶隊老師向活動部領導匯報。
2、由活動部長與帶隊教師商議處置方案。如能立即處理的,由帶隊教師妥善處理,并作好處置記錄。
3、如需縫針和拍片診斷等無法處理的,活動部長派車由該校老師陪同前往,就近治療或征求家長意見送到指定醫院治療,同時上報分管主任,并作好處置記錄。
(三)嚴重傷害事故(指可能涉及學生生命安全)的處置:
1、當事人立即用對講機或手機報告當班部長及值班主任。隨后立即撥打120或110.冷靜敘述學生傷害狀況及傷者位置。
2、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援(止血 心肺復蘇)并給予傷者精神安慰,等待120的救治。
3、當班部長立刻協調事發附近的老師以及學校校帶隊領導趕赴現場,疏散事發附近的學生并建立警戒線,為120急救車的到來留出足夠的空間。
4、當班部長立刻協調到場的老師用相機或者手機現場留照取證,對事發現場的學生做好安撫及心理疏導工作。
5、中心值班主任和學校帶隊領導立刻組成傷害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進行及時處置。
6、由中心主任上報教育局有關職能部門,聽取相關指示。
7、做好事故的后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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