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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業務自查報告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同業業務自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同業業務自查報告1
一、檢查總體要求
(一)制度建設情況。銀行能否在開展新業務、新產品前做到制度先行;是否針對各項同業業務制定了業務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定期對其進行評價、檢討和修訂;經營計劃及考核辦法的制定、實施、完成情況如何。
(二)組織架構與崗位職責。是否由一個委員會或部門履行同業業務風險管理的職能;各業務部門設臵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離原則;崗位之間是否存在必要的監督和制約;部門、崗位是否具有正式、成文的職責說明;關鍵崗位是否執行了輪崗和強制休假制度。
(三)授權授信管理。是否嚴格按照制度進行授權和轉授權;是否存在超出授權范圍的交易;限額管理情況如何;是否設定交易對手或投資對象的授信額度和期限;所涉及的同業業務是否納入統一授信管理。
(四)會計核算。是否對各類同業業務制定了相關會計核算辦法;記賬方法和會計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及時、全面對賬;后臺結算部門如何對前臺交易進行監督;是否按照“實
質重于形式”的會計核算原則,根據業務實質和實際承擔風險情況納入表內或表外核算。
(五)資本與撥備。是否存在通過少計或不計加權風險資產以降低資本要求的行為;是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計提準備金。
(六)流動性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政策和程序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現金流測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計量、監測和控制現金流缺口;流動性風險限額管理是否有效。
(七)信息溝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業務操作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是否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規定及時、真實、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上報的監管統計數據的質量管理能否達到規定的良好標準。
(八)合規管理。合規部門是否審核評價各項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規性;能否實施充分且有代表性的合規風險評估和測試,通過合規風險報告路線向上報告。
(九)內外部審計情況。內外部審計是否將所有同業業務納入檢查計劃,檢查、評估的頻率是否達到制度要求;對同業業務的政策、程序和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是否有效;發現的問題是否得到切實整改。
(十)其他方面。檢查人員應對同業業務交易資金的流向、
用途要進行重點了解,必要的話,應當到交易對手機構做進一步核實。銀行應保證同業業務的檔案完整性,檢查相關交割單、合同內容是否完整,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二、具體業務領域檢查要點
(一)存放同業/同業存放
有無存放于非金融機構款項和非金融機構的存放款項;資金用途是否合規;是否存在私下協議,將款項存放同業進行違規經營;是否在存放同業款項中核算借款、投資、拆借等款項;是否定期檢查交易對手信用狀況的變化,存放同業款項的可收回性如何,減值準備計提是否準確;是否將資金集中存放在同一同業機構,特別是存放在風險較高的同一同業;是否存在賬外存放同業;是否建立科學的資金價格管理機制,是否存在虛增、隱藏、截留存放同業款項利息收入的情況;是否將同業存款(變相)放一般性存款核算。
(二)同業拆出/同業拆入
是否建立科學的資金價格管理機制,是否拆新還舊,是否
存在利率異常的交易;是否定期檢查交易對手信用狀況的變化,減值準備計提是否準確;是否為規避監管,將拆入資金納入同業存放科目核算,或將拆入資金與拆出資金軋差核算反映;資金用途是否合規,是否存在假拆出真投資、假拆出真借款,或利用拆
出資金進行其他違規經營的情況;是否存在賬外拆放;是否存在場外交易。
(三)系統內往來(系統內存放/系統內拆借)
系統內往來業務所涉及人員崗位分工是否合理,崗位職責
是否健全;系統內往來會計核算是否正確;資金劃撥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建立科學的內部資金價格管理機制;往來賬戶的利息計算是否正確、入賬是否及時;是否堅持系統內往來定期對賬制度;對賬員與記賬員是否為同一人,是否存在未換人復核的情況。
(四)票據轉貼
交易對手是否符合轉貼資格;交易額度是否在同業授信額度之內;頭寸充足性如何,是否會導致流動性風險;是否存在將票據業務異化為規避監管、騰挪規模的'情況:是否存在借助相關“通道”,通過轉貼將資產騰挪至“同業往來”科目的情況(如“賣斷+買入返售+買斷”模式、“賣斷+買斷”附加交易對手以“賣出回購”交易從他行搭橋融入資金模式),是否存在發行票據類理財產品將已賣斷的票據資產進行回購,達到票據資產“表外化”的情況。
(五)債券投資/回購
債券投資/回購業務內控實際執行情況如何,業務的前、中、
后臺是否真正獨立設臵并有效運行;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管理狀況如何;是否將銀行賬戶與交易賬戶相分離,期內是否存在重分類;持有到期和可供出售債券實際利率和利息調整金額是否準確;相關債券信用等級是否均經適當評估、及時備案并定期更新;是否針對回購交易對手的資信狀況進行調查并定期更新;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對手相同金額的連續逆回購交易,交易的真實性如何;是否存在網下回購交易,是否存在實際交割日期早于協議簽署日期的情況;債券投資的損益確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是否準確。
(六)信貸資產轉讓
是否遵守真實性原則,轉出方是否存在任何顯性或隱性的回購條款,轉讓雙方是否存在采取簽訂回購協議、即期買斷加遠期回購等方式規避監管等行為;是否嚴格遵守整體性原則,轉讓的信貸資產包括全部未償還本金及應收利息;是否遵守潔凈轉讓原則,實現資產的真實、完全轉讓,風險的真實、完全轉移,變更擔保及抵質押手續;轉讓雙方賬務處理是否銜接一致,相關風險承擔在任何時點上均不落空,及時調整監管指標計算; 是否存在使用理財資金直接購買信貸資產等行為;是否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完成有關信息報送。
(七)銀信合作業務
同業業務自查報告2
為切實貫徹落實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轄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經營行為,規范同業業務經營行為,排查同業業務風險,我行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規范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治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xx〕140號)及《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銀發〔20xx〕127號)等相關文件,積極開展同業業務風險排查自查工作,主要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組織開展情況
為保證此次自查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同時為了更好了解我行同業業務的風險控制、操作管理現狀和風險暴露情況,我行對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同業業務進行重點自查,確保各項同業業務依法合規,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一)同業業務發展狀況
目前我行同業業務品種比較單一,僅開展了存放同業和同業存放二項基本業務。截止至20xx年X月X日,我行存放同業業務余額為零,同業存放業務余額為X萬元,分別為XX同業存放X萬元與XX銀行同業存放X萬元。
(二)內控制度建設執行方面
1.內控管理情況。我行建立覆蓋同業業務各操作環節的管理制度《XX人民幣同業存款業務管理辦法》,并嚴格按照此制度執行,一是嚴格按要求對同業投融資業務實施分類管理并制定相應的政策制度辦法、業務操作流程。二是簽訂同業業務授權委托書。三是對各類同業業務的資本和撥備計提執行相應的.制度與辦法。相關制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監管政策要求。
2.同業業務授權授信管理情況。我行內部審計部依據銀監辦發[20xx]140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規范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業業務授權管理體系,已簽發同業業務授權書,在今后的業務操作中,我行同業業務專營部門XX部將嚴格按照授權進行業務操作,嚴禁辦理未經授權或超授權的同業業務。一是內部審計部對合規性進行全程跟進,建立健全了前中后臺分設的同業業務內部控制機制。二是建立健全統一的同業業務授信管理政策,將同業業務納入統一授信體系。內部制度規定不存在繞道監管或逃避監管,選擇性理解或曲解監管要求等。
(三)同業賬戶開立管理方面
我行嚴格按照有關賬戶管理規定,辦理同業賬戶及異地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賬戶查詢、凍結、劃扣符合相關規定。定期對同業賬戶及異地賬戶開立情況進行內部檢查,對賬戶資金往來情況及時進行臺賬登記。不存在同業賬戶出租、出借行為。不存在冒用本機構名義非法開立異地同業賬戶情況。不存在異地賬戶給市場中介公司進行票據買賣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費用。
(四)同業業務開展合規方面
同業業務治理體系較完善,落實專營部門制,授權管理體系較為健全。
(一)同業業務操作復核相關規定,與具備準入資格的金融機構開展業務。
(二)我行按要求對同業投融資業務實施分類管理,目前僅存在存放同業和同業存放兩種業務。
(三)我行按同業余額的0.05%計提撥備;同業業務資產質量狀況較好,我行同業存款均屬正常類資產,交易對手信譽均良好,未出現不良業務。
(四)我行不存在通過同業業務實現消貸款規模、降風險資產、調節利潤等監管套利,不存在違規利益輸送,不存在賬外存放同業;不存在虛增、隱藏、截留存放同業利息收入;我行對同業業務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規范,不存在不合規問題。
一是各類同業業務的會計處理合規真實,會計核算規范,及時、完整、真實、準確的在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記載和反映同業業務及其交易環節。
二是不存在混用、錯用、亂用、私設會計科目和賬外核算、甚至不記賬的情況。
三是不存在實際承擔業務風險,通過不規范不真實的會計記賬創新業務模式規避監管的行為。
二、自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和風險隱患
(一)未建立專營部門負責同業業務經營。
(二)我行對違反規定辦理同業業務的責任追究措施尚不健全。
三、問題存在的原因及分析
由于我行規模較小,同業業務種類單一,除同業存款業務外其他同業業務暫未開辦,考慮到人員短缺等問題未建立專營部門。
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行執行《XX人民幣同業存款業務管理辦法》,該制度中并未對違反規定辦理同業業務的責任進行追究,我行在同業管理制度方面尚需完善。
四、整改及問責
隨著我行的日益發展,設立同業專營部門管理同業業務是大勢所趨,成立同業專營部門也將成為我行完善同業業務的`一項重要工作。目前我行正在完善同業業務的相關制度,做到各項同業業務的各個環節都有章可循,合規有效,將具體追責措施納入相關制度中,對于違規辦理同業業務的行為絕不姑息。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定期開展全面自查。針對銀監局的風險問題提示,該行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同業業務風險排查,全面摸清自身同業業務交易背景真實性和業務合規性,排查工作實現重點科目、重點賬戶全覆蓋。
有效整改。針對每次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方法進行整改,對已經開展的持同業業務,采取安排專員進行實時跟蹤監測,嚴格防范風險,保證資金到期收回。嚴格執行交易對手準入制度,實行名單制管理。采取措施,穩健經營。合理進行期限錯配,保證充分流動性。我行也將根據同業業務的發展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制度辦理業務,加強同業專營部門的管理,將同業業務做到符合監管部門及本行制度要求。加強同業知識的培訓學習,并熟練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使同業業務操作合規有效。
同業業務自查報告3
我國銀行同業資產包括存放同業、拆出資金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同業負債包括同業存放、拆入資金和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按13%的比例估算,中國銀行業整體的同業資產規模,接近20萬億元。
一、銀行同業業務驅動因素
縱觀我國同業業務出現的背景,其驅動因素主要是規避政策和尋求套利空間,而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存在的資金融通需求客觀上也極大促進了同業業務的發展。近年來,銀行買入返售資產規模激增,主要包括買入返售信托受益權和買入返售票據業務。
(一)規避政策
央行為防止銀行過度擴張,目前規定商業銀行最高的存貸比例為75%,同時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但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皆不受此類規定的約束。同時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無需繳納存款準備金,沒有撥備覆蓋率指標,并且商業銀行對我國其它商業銀行債權的風險權重僅為25%,遠低于商業銀行對一般企業債權100%的風險權重。為此銀行通過開展同業業務,讓資產產生了更多的收益。
注釋1:“買入返售業務”是指分行按照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信托資產受益權而融出資金的業務,其中回購方應提供明確的、無條件的書面回購承諾或與我行簽署相關協議,承諾不因標的物瑕疵、市場價格等環境的變化而提出抗辯,且資產返售日應不晚于資產到期日前。
而信貸調控政策對相關行業貸款的限制及對融資主體的要求,使得商業銀行往往無法為授信客戶發放貸款,而為留住此類客戶,銀行借道同業,通過買入返售等同業手段來滿足客戶的融資需求。
(二)尋求套利空間
我國商業銀行存款、貨款利率受到管制,但我國金融市場利率、金融工具的利率均已實現了市場定價。存款市場利率管制與金融市場利率的同時并行,則可能創造了套利空間。據統計,相同期限的上海銀行間拆借利率基本高于存款利率,如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月期SHIBOR利率較3月期定期存款利率平均高1。48%,一年期SHIBOR利率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平均高1。5%由于銀行買入返售等同業業務的收益率普遍高于拆借利率,使得中小股份行從資金充裕的大行拆得資金,利用期限錯配進行短債長投,以獲得高利差,而這一舉措容易導致同業資金被“鎖住”,引發銀行資金流動性問題,6月銀行間拆借利率的一路飆升,使部分銀行陷入流動性危機則是最好的例證。
二、同業業務的種類
(一)同業資產和同業負債
我國銀行同業資產包括存放同業、拆出資金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同業負債包括同業存放、拆入資金和賣出回購金融資產。
1、同業資產
存放同業:商業銀行放在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滿足客戶與本銀行之間各類業務往來的資金清算需求及部分盈利性需求。
拆出資金: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之間)為了調劑資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資金的行為,無抵質押物。拆出資金在同業市場融通,獲得盈利。
買入返售:先買入某金融資產,再按約定價格進行回售從而融出資金。債券、票據、股票、信托受益權等金融資產的返售。
2、同業負責
同業存放:其它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放在商業銀行的存款。以第三方存管資金為主。
拆入資金: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之間)為了調劑資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資金的行為,無抵質押物。向同業市場拆入資金,滿足投資需求和流動性需要
賣出回購:根據回購協議按約債券、票據、股票、定價格賣出金融資產從而融入資金。信托受益權等金融資產的回購。
(二)買入返售信托受益權
信托受益權轉讓后,轉讓人不再享有受益權,受讓人享有該受益權并成為新的信托受益人。《信托法》第48條規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1、模式一:銀信合作——抽屜協議
信托受益權買入返售最基本的模式就是銀信合作下授信銀行“出保”。如圖所示,B銀行為融資客戶甲的授信銀行,礙于信貸規模或政策限制,B銀行無法直接貸款給甲,因此通過信托公司發行單一信托計劃,讓合作銀行A銀行認購該信托計劃的受益權為融資客戶提供資金。在此種模式下,B銀行并非直接受讓A銀行的信托受益權,而是為該信托計劃提供增信支持,與A銀行簽訂《遠期信托受益權回購協議》,承諾在融資客戶無法償還信托借款時,自己出資回購,也即為信托計劃兜底。這也是業務領域廣為流傳的銀行“明保”、“暗保”等出保函行為,而“暗保”也被稱為抽屜協議。
在上述參與者的基礎上,B銀行可能同時拉入2—3個銀行共同運作,因此可能產生了第四方、乃至第五方的多邊合作模式。信托的包裝形式則可能出現TOT模式,即用另一新成立的信托買入前一實際融資的信托;在銀行參與后,又形成了新的買入返售業務。
2、模式二:雙邊合作——信托受益權轉讓與回購
在此模式中,融資客戶甲的授信銀B銀行找來A銀行,讓A銀行以理財資金購買上述信托受益權為客戶甲融通資金,同時以自有資金受讓A銀行的信托收益權。A銀行將此業務計入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收賬款類投資下,從而實現間接為客戶融資。
3、模式三:三方買入返售業務
三方買入返售業務中,A銀行作為資金過橋方,以理財資金設立信托,形成信托受益權轉讓給B銀行,B銀行作為信托資金的實質提供方,以自有資金或理財資金以受讓A銀行的信托受益。C銀行為信托計劃的兜底方,是為融資客戶甲提供授信的銀行,在不提供資金、不占用貸款規模前提下為授信客戶融資提供擔保,承諾在信托計劃到期前無條件購買B銀行從A銀行受讓的信托受益權。
4、相互反向操作
20xx年3月份,銀行理財8號文出臺,矛頭直指銀行理財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為達到“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的.硬性要求,非標資產超標的銀行使出渾身解數來降非標,而買入返售業務成為其降非標的不二選擇,商業銀行通過互買對方銀行的非標理財產品,不僅達到降非標目的,而且互相購買彼此銀行兜底的非標債權,能夠讓風險資本的占用降低至20%,可謂一舉兩得。
新規: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三)買入返售票據
票據在貼現前體現在銀行的表外業務,貼現后則被納入表內貸款項下的票據融資科目。
轉貼現分為賣斷式貼現與回購式貼現。賣斷式貼現是指銀行甲將票據賣斷給銀行乙,銀行甲的貸款下降,銀行乙的貸款增加,回購式貼現是指銀行甲將票據賣給銀行乙從而獲得資金,但承諾到期回購票據資產。轉貼現后銀行甲的買入返售資產減少,銀行乙的賣出回購資產增加。再貼現。再貼現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從而向商業銀行融出資金的行為。
票據買入返售也即回購式轉貼現業務,銀行按買入返售協議買入票據再按固定價格回售從而融出資金。部分銀行與農村信用社采用票據“雙買斷”手法以此達到逃匿信貸規模的目的。按照規范的會計處理方法,商業銀行或者農信社在收進票據后,需要將該筆業務記在資產負債表內“票據融資”科目下,占用信貸規模,也稱“進表”。當銀行將該筆業務轉貼現賣斷后,該筆票據可以從“票據融資”科目中扣除,做到“出表”。但如果銀行是以回購的方式將該筆票據轉出去,則仍要留在“票據融資”科目下,不能“出表”。
然而一些地區的農信社仍在沿用老的會計處理模式,不區分“票據賣斷”和“票據回購”會計處理,即農信社無論是將票據賣斷還是回購,都可以在“票據融資”科目下扣除。由于監管規定,銀行間票據業務,一方“出表”,另一方必須“進表”,對于這種雙方都“出表”屬于“雙買斷”行為是明令禁止的。因此銀行利用這些監管不規范的農信社作為交易對手,先將票據轉貼現賣給農信社,做到“出表”,再從農信社逆回購買入票據,并計入“買入返售”科目下,成為一項表外業務,從而騰出信貸規模。
(四)買入返售的會計處理
1、浦發銀行
買入返售交易為買入資產時已協議于約定日以協定價格出售相同之資產,買入的資產不予以確認,對交易對手的債權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中列示。賣出回購交易為賣出資產時已協議于約定日回購相同之資產,賣出的資產不予以終止確認,對交易對手的債務在“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中列示。買入返售協議中所賺取之利息收入及賣出回購協議須支付之利息支出在協議期間按實際利率法確認為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2、興業銀行
3、華夏銀行
按回購合約出售的有價證券、票據及發放貸款和墊款等資產仍按照出售前的金融資產項目分類列報,向交易對手收取的款項作為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列示。為按返售合約買入有價證券、票據及貸款等資產所支付的對價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中列示。買入返售或賣出回購業務的買賣價差,在交易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三、同業業務影響
(一)帶來活期存款分流,存款增長壓力顯著加大
存款增速的同比下滑,銀行感覺到來自存款端的壓力。分析銀行存款結構,不難發現從20xx年至20xx年5月,活期存款與儲蓄存款占貨幣與準貨幣(M2)比例在逐年下降,其中活期存款比例下降更為明顯。兩者比例的下滑,一方面與經濟增長速度放緩有關,而另一方面則與銀行表外業務的興起密切相關。隨著存款利率的低迷和居民理財意識的提高,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成為活期存款和儲蓄存款的普遍替代方式,顯著分流了部分活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使之轉移至表外。這部分資金一方面通過買入返售等業務轉移計入同業存放負債,直接導致同業存放資金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表外業務急劇增加引起銀行資金的流動性缺口,而這部分缺口銀行又通過同業拆入來彌補,直接導致同業負債規模的大幅增加。
(二)低資本占用收入顯著增加,銀行資產負債表規模明顯擴大20xx年6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第六十一條規定“商業銀行對我國其它商業銀行債權的風險權重為25%,其中原始期限三個月以內(含)債權的風險權重為20%;以風險權重為0%的金融資產作為質押的債權,其覆蓋部
分的風險權重為0%;商業銀行對我國其它商業銀行的次級債權(未扣除部分)的風險權重為100%”,而第六十二條和六十三條分別規定“商業銀行對我國其它金融機構債權的風險權重為100%”、“商業銀行對一般企業債權的風險權重為100%”。因此,各商業銀行傾向于通過配臵同業資產來降低風險系數,同時提高資產收益水平。
20xx年上市銀行同業資產規模達到10。5萬億元,較20xx年的1。4萬億增長了6。5倍,成為銀行資產大規模擴張的重要貢獻因素。由于銀行信貸規模受到嚴格調控,而近幾年銀行間流動資金較為寬裕,同業拆借利率也處于較低的水平,因此通過拆入資金及同業存放擴大總資產規模成為各商業銀行上乘的選擇。而買入返售等業務與同業資金拆借存在的天然信用利差也極大推動了同業業務的發展。
(三)資產端與負債端期限錯配,易引發流動性風險
同業業務資產端包括“存放同業”、“拆入資金”及“買入返售”,期限普遍偏長,以興業銀行為例,其買入返售票據余期一般在3個月左右,買入返售信托受益權余期一般在9個月。而同業資產對應的同業負債期限則短很多,以民生銀行為例,其20xx年末,同業負債端(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拆入資金、向其他金融機構借款)剩余期限在一個月內的短期資金占比42。8%,20xx年末已接近50%。
然而,一些激進型的商業銀行為追求高收益,通過擴大期限錯配,拆短投長,將同業存放資金、拆入資金投資于期限較長的票據類資產及買入返售資產。在銀行間整體流動性寬松,銀行間拆借利率較低時,此舉能帶來較高的收益,同時各家銀行也能“相安無事”。然而,在貨幣政策一收緊時,則易引發流動性風險。
隨著存貸息差越來越收窄,而金融機構利率的市場化帶來的信用利差,而使得股份制銀行同業業務規模不斷擴大,同業業務收入也節節攀升。買入返售業務將資金投向房地產信托、政信合作類信托,資金流入房地產企業、政府平臺公司,不僅與央行調控政策背道而馳,而且資金流入“影子銀行”體系,難于監控,也易引發系統性風險,而制造類企業特別是民營制造類企業卻由于得不到銀行資金
的支持而陷入疲弱的窘境。企業工業增加值同比出現下降,私營企業下降幅度尤為明顯。銀行信貸體系發展的停滯不前,伴隨而來的是影子銀行的繁榮,近幾年影子銀行的迅猛發展,正是以傳統銀行業信貸規模的萎縮為前提的,其背景,則是中國長期利率管制和短期貨幣緊縮政策的雙重效應疊加,而銀行追逐同業業務的高收益則加劇了信貸規模的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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