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同協議書模板匯總八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同協議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乙方:X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聯系人:聯系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Email:XXX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營銷推廣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名詞定義:
1. 本合同中所有“優惠券”指條款(二)中規定的優惠券。
2. 乙方在推廣甲方項目結束時,乙方用戶購買優惠券的總數量定義為優惠券成交數。
3. 合同到期時,前來消費的用戶總共使用的優惠券的數量定義為優惠券使用數。
4. 乙方用戶每使用一張優惠券,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定義為優惠券單價。
5.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總費用定義為優惠券總價。
6.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最低總費用定義為最低優惠券總價。
7. 乙方承諾銷售優惠券的最少數量定義為最低優惠券銷售數。
(二) 優惠券銷售規則: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網站在推廣日發布關于甲方的營銷推廣項目,向乙方網站用戶銷售本合同中指定的優惠券。雙方按照如下條款制定優惠券銷售規則:
1. 乙方用戶憑在乙方網站上購買的優惠券可以在甲方抵用元,且限制在以下服務項目:
2. 乙方承諾銷售優惠券的數量大于或者等于最低優惠券銷售數。
3. 優惠券單價按照如下規則確定:
1) 如果優惠券銷售數大于最低優惠券銷售數,則優惠券單價為_______元
4. 優惠券總價按照如下規則確定:
1) 如果優惠券使用數>=優惠券最低銷售數,則優惠券總價為:
優惠券使用數*優惠券使用數對應的優惠券單價。
2) 如果優惠券使用數低于最低優惠券銷售數,則優惠券總價為:
最低優惠券銷售數*最低優惠券銷售數對應的優惠券單價
5. 推廣日暫定于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優惠券有效期為自推廣日起__________個月。(至少為3個月)
6. 其他限制條款:
每張優惠券限__________人使用;
每桌限用優惠券________張;
每次消費限用優惠券_______張;
乙方用戶__________(可以/不可以)同時享受店內的其他優惠;
優惠券僅一次消費有效,未使用完的余額不可再次使用;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合同簽訂日起三日內向乙方免費提供廣告文案所需的圖片和文字介紹材料。乙方免費撰寫廣告文案并對圖片進行加工。
(三) 合同生效:
1. 如果在推廣日結束后,乙方實際銷售的優惠券數量>=最低優惠券銷售數,則本合同生效至優惠券失效期為止。
2. 如果在推廣日結束后,乙方實際銷售的優惠券數量<最低優惠券銷售數,則本合同終止,甲方和乙方均無需承擔任何其他責任與義務。
(四) 優惠券驗真:
乙方用戶持優惠券前來消費,甲方有義務檢驗優惠券的真假。檢驗方法同__________。
A:登陸乙方提供的.商家后臺輸入用戶美團券右下角/或用戶短信內容中的密碼,驗證并標記消費。(地址:用戶名____________;初始密碼____________)
B:按照用戶美團券右上角/或用戶短信內容中的序列號,對照用戶美團券右下角/或用戶短信內容中的密碼,驗證并請用戶簽字記錄消費。如果因甲方未能盡職檢驗優惠券真假帶來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 付款:
1. 付款總金額:一旦合同生效,到優惠券有效期截止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額為優惠券總價。
2. 付款周期:______月/半年/年
3. 付款日:在一個付款周期開始日起的第七個工作日以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
4. 付款周期內的應付金額:在一個付款周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金額為該付款周期內實際使用的優惠券數量*優惠券單價。
5. 付款方式:一旦合同生效,乙方每個付款周期通過________________(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轉賬)方式按照該付款周期內的應付金額向甲方付款,在付款日完成付款。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優惠券銷售數與使用數差異導致的實付款與應付款差額:
如果到優惠券有效期截止日結束,由于乙方部分用戶未能前來使用優惠券,導致優惠券使用數與銷售數不一致,則在最后一個付款周期,乙方向甲方支付實付款和應付款之間的全部差額,保證甲方從乙方得到的付款總額與優惠券總價一致。
(六)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蓋章的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
2.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提供網絡廣告的成品文件:包括文字、色彩、版式等;
3. 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4. 甲方不得對持乙方優惠券前來消費的用戶在接待、服務方面進行歧視,需與其他來源的客人同等接待和服務。
(七) 責任免除:
1. 因戰爭、自然災害等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運行;
2. 因政府行政行為導致乙方不能開放服務器;
3. 因互聯網災難,中國、美國等互聯網通訊提供商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接入;
4. 因乙方操作平臺及應用軟件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5. 因乙方網站遭遇不法攻擊導致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6. 因甲方責任造成廣告制作流程中斷或延誤。
7. 基于以上原因,導致乙方網站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責任。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及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計算機、互聯網行業的規范。合同條款如與相關法律、法規內容抵觸,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合同補充規定。
(十一) 如果甲方要求限定乙方給用戶的價格,則該價格必須是甲方所有渠道賣給最終用戶的最低價。如果出現其他渠道賣給最終用戶的價格低于乙方網站的價格,則乙方有權立即降價至與該低于美團網的價格相同的價格,且乙方保留采取進一步降價行動的權利。
甲方:乙方:XXX科技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協議書 篇2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1.3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1.1.1.4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并簽署的用于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文件。
1.1.1.5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后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1.1.1.6 技術標準和要求:是指構成合同的施工應當遵守的或指導施工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1.1.7 圖紙:是指構成合同的圖紙,包括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或經發包人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審查合格。
1.1.1.8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并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說明和表格。
1.1.1.9 預算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的工程預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發包人:是指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4 監理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監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5 設計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負責工程設計并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與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
1.1.2.7 發包人代表:是指由發包人任命并派駐施工現場在發包人授權范圍內行使發包人權利的人。
1.1.2.8 項目經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駐施工現場,在承包人授權范圍內負責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定具有相應資格的項目經理。
1.1.2.9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任命并派駐施工現場進行工程監理的總負責人。
1.1.3 工程和設備
1.1.3.1 工程:是指與合同協議書中工程承包范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3.3 臨時工程: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3.4 單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1.1.3.6 施工設備: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現場: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
1.1.3.8臨時設施: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臨時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占用的土地。
合同協議書 篇3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產品型號數量單位單價金額
合計:萬仟佰元整小寫:元
以上產品價格不含稅費和運輸費,需普通發票的加稅金。
二、結算方式和交貨期限:
乙方在收到此貨款后在個工作日內將產品發出。
三、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選擇相應的運輸方式,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驗收事項:
1、產品貨到甲方后,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外形問題,應于貨到三個工作日內向乙
方提出書面異議。如果發現產品的性能及質量不合規定,應于貨到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包括檢測情況、使用情況)。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訂購合同規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對屬乙方則責任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
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五、售后服務
在包換期(三月)內不屬人為損壞的.破損產品免費更換,在保修期(一年)內不屬人為損壞的產品免費維修。(產品條型碼、時間標示、批次標示一旦破損或丟失喪失質保條件)。另:已超過一年免費質保的產品,本公司將在首先征求客戶同意付款維修的情況下,對該產品收取合理的元器件成本費用及工時費用,進行維修服務。 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技術資料。
六、其它: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傳真件有效,需雙方蓋章后回傳才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公司乙方(章):
地址:地址:
開戶行:開戶行:戶名:帳號:帳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辦理銀證電話委托轉帳業務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本協議書所指電話委托轉帳業務是指甲方通過乙方和相關銀行連通的網絡,以電話自助委托、熱自助等方式等將其資金在保證金帳戶和銀行帳戶之間劃撥轉帳的業務。
二、甲方指定如下銀行和活期存折帳號(儲蓄卡、信用卡)作為甲方在乙方處開立的資金帳戶對應的銀行帳號。
┌──────┬──────┬──────┐
│ │ │ │
│ 開戶銀行 │ 帳號名稱 │ 存折帳號 │
├──────┼──────┼──────┤
│ │ │ │
├──────┼──────┼──────┤
│ │ │ │
├──────┼──────┼──────┤
│ │ │ │
└──────┴──────┴──────┘
三、甲方申請開通電話委托劃款業務。甲方保證提交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有效,且與開戶資料一致。因資料不實引致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進行嚴格的審核,乙方必須對自己的業務范圍把關負責。
四、甲方在辦理此項業務前必須在乙方處開立證券交易資金帳戶并設立密碼,遵守乙方有關提取保證金的規定和其他交易規定。
五、在每個證券交易日開市時間內,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甲方的資金從對應的銀行帳戶實時轉入其本人的保證金帳戶。
2.甲方的資金從其本人的保證金帳戶轉到對應的銀行帳戶。
3.甲方可通過乙方的自助委托終端(含熱自助)或電話查詢證券資金帳戶余額。
六、甲方辦理電話委托轉帳業務,對其資金劃撥有疑問時,可向乙方查詢,乙方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核實情況認真解答。
七、甲方電話委托轉出的保證金每日最高限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轉入保證金限額及轉入轉出款到帳時間,遵從指定銀行的規定。轉入的資金當天不能轉出,只能夠買賣股票,同時按照資金劃帳的“t+1”規定,當天賣出股票的保證金只能在第二個工作日提取。如需從證券保證金帳戶轉出超過_________元以上的資金,必須提前一天向乙方預約,且只能夠通過證券部柜臺辦理。
八、甲方必須妥善保存自己的密碼,凡是使用甲方的密碼在其帳戶下所做的.一切業務均視為甲方親自操作,甲方所做的轉帳業務,以乙方和銀行的電腦系統記錄為準。
九、甲方如有變更本人證券帳戶、銀行存折、信用卡資料或終止本協議的要求時,須持本協議以及本人證券帳戶卡、銀行存折(儲蓄卡、信用卡)和身份證等到乙方處辦理有關手續。
十、乙方有權在認為必要時,為改善該轉帳系統性能及提高服務質量而對轉帳系統及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并以在乙方營業場所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對有關修改、補充有異議,應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則視為接受變更處理。
十一、遇下列情況發生的資金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1.甲方申請此項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2.甲方因證券帳戶丟失、密碼泄露被他人盜用造成的損失。
3.甲方因銀行存折(包括儲蓄卡、信用卡)丟失、損壞等原因無法使用的,應及時掛失或更換。因掛失、換領新卡造成帳號改變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否則因本人沒有及時辦理手續造成的資金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開辦電話委托轉帳應實行一個銀行帳戶對應一個證券資金帳戶。銀行帳戶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必須與證券資金帳戶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保持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資金損失。
5.因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電腦及通訊故障或不可抗力、不可預測等因素延誤甲方資金劃轉而造成的損失。
十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在一方提出終止或甲方銷戶后終止本協議。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協議書 篇5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路燈亮化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上述工程內容中設備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筑、燈光照明調試。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敷設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燈具安裝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約定工程為一年的非人為損壞保修期。
五、合同價款
工程單價以預算書為準,工程量以實施施工決算量為準。金額(大寫):材料、管線敷設、安裝及調試費用:RMB肆萬伍仟元整,¥:45000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按圖紙及甲方意見實際測繪,準備材料、敷設各種路燈管線、燈具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后一次性結清工程款。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路燈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監管,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書
2、合同條件
3、國家和市有關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九、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電話: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電話:
合同協議書 篇6
姓名:
部門:
職務: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桂林市金剛石工業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臨桂縣金水路
乙方(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桂林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日至年月 日止。
二、聘用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二條 聘用職務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部,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和職務。
三、乙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以主動和積極的態度,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及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方執行活動工時制,除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外,正常情況下不存在停工,由于氣候影響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施工經公司領導安排予以調休。
第四條 工作條件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實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規定》及有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工作制度。、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工種、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根據桂林市勞動局發布的工資標準,同行業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本企業實行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工資結構。 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二、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工資指數及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及技能發生變化時,
對乙方之工資標準及相關福利待遇作出調整。
三、甲方進行調整不得低于桂林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發放工資的日期為每月的15日(節假日可順延或提前),支付時間不能超過約定的 時間的10天,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員工工資。
五、 乙方須在自己負擔個人應繳所得稅,當乙方收入已達國家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收入中代扣繳其應納稅款,統一上繳稅務部門。
第六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方按照國家和桂林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員工轉正后可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由甲、乙雙方按法規規定的比例上繳,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應繳的社會保險費。
二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享有婚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三、乙方享有辦理1-2年停薪留職的權利。
第七條 培訓規定
一、甲方將為乙方安排入職培訓及自身素質培訓,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乙方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二、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訓或高級職業培訓,乙方須另行簽訂協議。培訓協議的條款與合同中的相關條款想抵觸時,以培訓協議為準。
三、從學校畢業直接加入到本公司或原行業與現職不同的,沒有相應工作經驗的 ,須接受甲方的上崗培訓,在該培訓期內乙方工作將可能以其崗位技能和熟悉程度,由雙方另行商議確定。
第八條 商業秘密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和聘用期結束后,均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傳播(包括對該工作無關的本公司的人員)。
二、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財務文件、數據及營業項目的內部報價;
2)供應商信息、顧客信息;
3)經營策略和方針;
4)公司認為需要保密的其他資料和信息。
三、如果聘用合同期滿或終止聘用關系,乙方必須將其所涉上述內容物品歸還甲方。歸還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內部傳閱的文件、筆記本、招投標資料、電腦軟件、存儲本以及其它文件。
第九條 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一、甲方依法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二、甲方對于模范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予以獎勵,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予以懲處。
第十條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予任何補償,乙方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在聘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
3)乙方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有不誠實行為,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泄露商業機密的;
6)乙方違反本合同各項承諾,并在甲方書面通知其違約行為后三十天內未予糾正的。
7)乙方提供虛假、偽造、冒用的入職資料、證件等的;
8)乙方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或連續無故曠工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計超過14天者,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布破產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須給予任何補償: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除上述情況外,乙方在聘用期內辭職的,需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對于正當理由的辭職要求,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不獲發補償金。如果甲方曾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且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培訓規定服務期限的,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培訓費用。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必須于當日退出工作崗位,辦理有關物品、檔案等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財務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工作場所并凍結財務結算。
第十一條 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在合同期滿前七天雙方都需主動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對合同續簽或終止之意見。
二、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由此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應向對方做出賠償。有關賠償數額應根據違約責任大小及令對方造成的損失程度確定。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而發生爭執,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協議書 篇7
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
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詳細約定,對于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還可以約定一條總的違約條款:“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有實際損失。
3、損害賠償的范圍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以上為合同違約責任的寫法。
合同協議書 篇8
首先,我們來看看什么是《合同法》上的合同。
《合同法》上的合同是指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有以下四點:
1)平等主體;對于不平等主體之間的協議,比方說基于行政隸屬關系的上下級之間就某一事項的所達成的協議,不屬于《合同法》上的合同;
2)變動民事法律關系;從內容上來看,這一協議是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具體說來,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包括了物權關系、債權關系、身份關系;
3)協議;合同首先是一個協議,所謂協議就是指雙方意思表示達成一致;
4)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這里排除了身份協議由《合同法》來調整;實際上,根據我國《擔保法》以及即將出臺的《物權法》,物權協議也是排除在《合同法》的調整范圍之外的;結合前面第2)點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合同法》所調整的合同,實際上它的`內容只剩下一點,有關債權關系的協議;
明確了《合同法》上合同的概念,對于“協議”我們也就能夠有一個更清晰的了解了。實際上,《合同法》對于“合同”的定義,其中心詞還是“協議”,只是在此基礎上加了三個限定而已。換句話說,合同首先是協議,但是協議未必是合同。
所謂協議是指有關國家、政黨、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種具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關系的契約。協議,在其所表示的意義、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與合同是相同的。經濟合同和以經濟為內容的協議,都可以稱為契約,兩者都是確立當事人雙方法律關系的法律文書。
合同與協議雖然有其共同之處,但兩者也有其明顯區別。合同的特點是明確、詳細、具體,并規定有違約責任;而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從其區別角度來說,協議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又是協議的具體化。
合同與協議是兩個既有共同點又有區別的概念,不能只從名稱上來區分,而應該根據其實質內容來確定。如果協議的內容寫得比較明確、具體、詳細、齊全,并涉及到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協議,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內容寫得比較概括、原則、很不具體,也不涉及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合同,也不能稱其為合同,而是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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