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協議書范文合集五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1、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站(廠、庫)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后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施工人員進廠(站、庫)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廠(站、庫)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施工單位安裝
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施工車輛進廠(站、庫)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于5km/h,出廠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出具經甲、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出廠(站、庫)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站庫、崗位員工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XX
乙方:XX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xxxx管理規定,為確保在xxxxx廣告安裝、懸掛的安全,甲方對乙方的廣告施工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1、在甲方場所內的后場宣傳牌等廣告載體的懸掛和安裝,乙方必須確保其在安裝和使用過程的安全性,同時,乙方必須認真履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并派專人對施工現場的各項消防、施工安全管理進行監督,確保上述廣告載體及人員在施工期間的安全。
2、乙方必須自行負責所帶的設備、工具和各項物品的安全,若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必須自覺服從并認真配合現場甲方及其保安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并對提出的`施工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配合整改。
4、如施工期間發現有施工人員有偷盜行為或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損壞甲方場所內的財物(包括設備設施、花草樹木等),乙方除須賠償全部損失外,并將取消乙方今后進入甲方場所施工的資格。
5、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規范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護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員、甲方工作人員或第三人或甲方財產損失、人身傷亡的,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和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所安裝的后場宣傳牌等廣告載體在使用中發生脫落(除自然災害、或甲方拆除外)從而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工作人員或第三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此而導致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
代表人(或負責人):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XX
代表人(或負責人):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煤氣區域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6號)、《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xx)和凌鋼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預防煤氣區域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為凌鋼生產設備的維修工程項目。
第二條 協議期限:20xx年3月1日--20xx年xx月31日。
第三條 煤氣區域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維修主要指豎爐、高爐、轉爐、燒結機煤氣設備的維修。
(一)應制定三個方案:一是檢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氣和吹掃方案;三是送氣置換方案。方案應包括組織指揮機構,檢修內容和涉及范圍,檢修程序,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內容;應辦理有關作業的許可證,做好安全確認,并進行嚴格檢測并記錄,做到統一指揮,令行禁止。
(二)負責施工的單位必須與業主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同時經各有關部門認可并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企業應對自身范圍的安全工作承擔責任。
(三)檢修實施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業人員應隨身佩戴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作業環境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氧氣濃度不足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設專職監護人。
(五)作業場所應設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維修規定內容不得改變,否則必須重新申請。項目完成后由凌鋼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施工作業要求:
1.施工中要嚴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單項安全措施,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設備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便攜式氧氣測定器,并采取聯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
2.帶煤氣危險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空氣正壓呼吸器或隔絕式防毒面具,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
(2)距工作場所 40米內,不應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
(3)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制工具或涂有足夠厚度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
(4)距作業點 10 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帶煤氣動火補焊等作業,必須保持管內煤氣正壓不低于100Pa,在動火點附近安裝校驗有效期內的適用壓力表,專人連續監視壓力,并用對講機保持聯系,無法確保規定壓力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八)停氣應做到:
1.確認全部止火。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凈。
2.末端放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或平臺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車間內部或距車間10米以內不經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須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高爐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后附近通氮氣趕煤氣,也可采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余煤氣。
4.焦爐煤氣或混合煤氣管道停氣時,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先通入高爐煤氣趕殘余煤氣,后按趕殘余高爐煤氣的方法處理。
5.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余煤氣。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處做爆發試驗,如點不著,可停止通氮氣,打開人孔通風,待含氧量達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進入管道內工作。
(九)送氣應做到:
1.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后封閉人孔和手孔。
2.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啟。
3.將排水器灌水滿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水封高度,關閉排水管閥門和試驗頭閥門。
4.管道及附屬設備上停止動火作業,煤氣管道周圍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溫物質。
5.打開末端放散管,從管道始端通入氮氣趕空氣,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樣試驗至含氧量低于2%。
6.打開閥門引入煤氣,同時停止通入氮氣,以煤氣趕氮氣在末端放散管處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后關閉放散管。
7.打開儀表導管的閥門,恢復儀表指示。
8.改擴建及大修后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送氣。
(十)發現煤氣泄漏,不能盲目冒險作業和冒險搶救。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場由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乙方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為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具體人數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現場,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癥、癲癇病等人員高空作業,不許使用未成年工上崗。進入現場必須自行配備和正確穿戴好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鋼的機械、電器、起重設備時,必須經甲方或凌鋼主管單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設備;自帶設備、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的安全責任。
(五)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項目區域外的場所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相關的安全責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打架斗毆、酗酒,嚴禁酒后上崗。如果遇到雨雪雷電等特殊氣候時,野外、高空、外房頂作業,必須停工。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過程中的現場施工全部安全責任,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根據事故的分析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促進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對學生住宿實行封閉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遠學生原則上應在學校安排的寢室住宿,并嚴格遵守學校及寢室的管理規定,如不住校,需監護人同意本協議并簽字;
二、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管理責任:
1、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系電話,主動了解學校上課的作息時間,督促子女按時到校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
3、走讀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及晚自習后的校外安全責任,應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后,進網吧、游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后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或有危險性活動,出現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4、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向學校政教處或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5、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承擔。
此協議書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家長(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家庭住址: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學生):
乙方:xx教育培訓中心
友好提示: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請及時咨詢。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后即視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為了加強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了解事實真相,依法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了解學生在校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打架斗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者變相等嚴重違反培訓中心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學校及時查找,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后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免責條款:因臺風、龍卷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乙 方:XX教育培訓中心
監護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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