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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合作開發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荒山合作開發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荒山合作開發合同1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土地山陡溝深、土質較差、缺乏水源、無法搞農業,因此,與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長沖土地及深溝,利于群眾搞種植或養殖。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作內容:合作項目位于____市灣溪街道三組長沖,項目名稱長沖填埋場,具體位置以地形圖所示。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利潤分配:甲方集體享有長沖填埋場項目收益的`29%利潤,擁有耕地的農戶享有29%利潤,乙方享有42%利潤。
2、乙方承擔項目合作開發的一切費用及相關手續。
3、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39;變更,土地權屬依舊是巖頭河村三組或農戶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補償由乙方出資,若有糾紛,甲方協助解決。
5、修路中需填(大沖)集體田(原吳承租),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幣,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擔,使用期以吳所簽時間為準。
6、合作時間:以乙方開始填埋至填完為止,限期兩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運作該項目,收益全歸甲方。
7、填土質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質,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個別農戶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規劃、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終止,甲方不予補償乙方任何損失。
第三條、合作管理及職責甲乙雙方共同派人員組成合作管理,負責該項目具體組織和實施,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員,工資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任何一方管理人員有違紀行為,另一方在取得證據時,有權要求違紀方按1:5的比例進行賠償。
第四條、合同糾紛處理當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作開發合同2
土地合作開發合同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 地址: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質為: 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 ,土地使用權人為: 。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 工程,規劃占地 平方米,位于地塊 端。
(2)擬建 工程,規劃占地 平方米,位于地塊 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方提供用地, 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 ,乙方分得 ,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 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 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萬元,預收款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 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后 日內 方向 方支付總投資的 %,內含定金 萬元,合計 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后 日內, 方向 方支付總投資的 %,內含定金 萬元,合計 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 (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 的產權,乙方分得 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4.利潤分配: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 行開戶管理。 方經濟責任由 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 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時, 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 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面形式,可采用 (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39;,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荒山合作開發合同3
甲方:____市灣溪街道__三組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長沖集體土地山陡溝深、土質較差、缺乏水源、無法搞農業,因此,與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長沖土地及深溝,利于群眾搞種植或養殖。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作內容:合作項目位于____市灣溪街道XX三組長沖,項目名稱長沖填埋場,具體位置以地形圖所示。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利潤分配:甲方集體享有長沖填埋場項目收益的29%利潤,擁有耕地的農戶享有29%利潤,乙方享有42%利潤。
2、乙方承擔項目合作開發的一切費用及相關手續。
3、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土地權屬依舊是巖頭河村三組或農戶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補償由乙方出資,若有糾紛,甲方協助解決。
5、修路中需填(大沖)集體田(原吳__承租),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幣,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擔,使用期以吳XX所簽時間為準。
6、合作時間:以乙方開始填埋至填完為止,限期兩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運作該項目,收益全歸甲方。
7、填土質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質,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個別農戶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規劃、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終止,甲方不予補償乙方任何損失。
第三條:合作管理及職責甲乙雙方共同派人員組成合作管理,負責該項目具體組織和實施,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員,工資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任何一方管理人員有違紀行為,另一方在取得證據時,有權要求違紀方按1:5的比例進行賠償。
第四條:合同糾紛處理當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群眾簽字:
荒山合作開發合同4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長沖”集體土地山陡溝深、土質較差、缺乏水源、無法搞農業,因此,與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長沖土地及深溝,利于群眾搞種植或養殖。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于凱里市灣溪街道巖頭河村三組“長沖”,項目名稱“長沖填埋場”,具體位置以地形圖所示。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利潤分配:甲方集體享有“長沖填埋場”項目收益的29%利潤,擁有耕地的農戶享有29%利潤,乙方享有42%利潤。
2、乙方承擔項目合作開發的`一切費用及相關手續。
3、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土地權屬依舊是巖頭河村三組或農戶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補償由乙方出資,若有糾紛,甲方協助解決。
5、修路中需填(大沖)集體田(原吳壽平承租),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幣,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擔,使用期以吳壽平所簽時間為準。
6、合作時間:以乙方開始填埋至填完為止,限期兩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運作該項目,收益全歸甲方。
7、填土質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質,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個別農戶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規劃、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終止,甲方不予補償乙方任何損失。
第三條、合作管理及職責
甲乙雙方共同派人員組成“合作管理”,負責該項目具體組織和實施,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員,工資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任何一方管理人員有違紀行為,另一方在取得證據時,有權要求違紀方按1:5的比例進行賠償。
第四條、合同糾紛處理
當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荒山合作開發合同5
甲方:______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牛津______國際集團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欲投資開發徽州區西溪南鎮所屬萬畝低緩地,進行農業綜合開發等事宜,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確保乙方投資項目的所屬土地的合法性,甲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1、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完成該地塊的測繪、規劃工作,并制訂出合法的規劃圖紙。
2、確保該土地的規劃符合西溪南鎮、徽州區、黃山市等政府的整體規劃,不因前述各政府今后的規劃,而導致該土地用途發生實質變化,影響乙方的經營決策。
3、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合法取得建立"西溪南鎮生態旅游農業開發園區"的政府有效批文。
4、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合法取得同意西溪南鎮為"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示范鄉鎮"的`政府有效批文。
5、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完成上述地塊有償使用、征用等工作,確認上述地塊集體土地所有權為所有。
6、本協議簽訂后日內,成立公司,注冊資金為萬元,并依法確認前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者為該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年。
7、收到乙方支付的萬元人民幣后,在日內,完成公司的變更注冊登記事宜。
甲方為履行上述義務,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和使用權流轉試行辦法》【皖政60號】、《關于加快鄉鎮工業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辦74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甲方前述行為、結果的合法性并及時將相關資料提供乙方。
二、乙方須承擔下列義務:
1、本協議簽訂后日內,支付定金萬元用于項目前期費用。
2、甲方公司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日內,支付萬元人民幣,與乙方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占有公司%股份并辦理工商變更注冊登記事宜。
3、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公司注冊資金增至萬元。
4、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的資金投入和項目選擇。
三、其他事宜:
1、西溪南生態、旅游農業開發園區經營由項目公司負責,社會事務,政府服務由甲方指定西溪南鎮人民政府負責。
2、甲方兌現已出臺,今后將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為乙方及項目公司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四、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期履行義務,應雙倍返還定金,退回已收款項并賠償乙方其他經濟損失,合同終止。
2、因乙方應未按期履行義務,則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合同終止。
五、其他條款:
1、雙方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不成,可提起訴訟并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