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同(經典10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為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企業合同 篇2
出借方: ****
借款方: ****************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xx年x月10日起,至20xx年x月9日止。出借方將于20xx年x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x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股改字第(_________)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是根據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號文件和_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號文件依法從事國有、集體性企業股權轉讓掛牌交易、鑒證,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見證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登記托管業務的機構。
第一條 釋義
除非特別說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詞句和表述在本協議中應按如下解釋: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責任公司狀態變更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形態,并在乙方登記托管的過程。或者甲方作為發起人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態,并在乙方登記托管的過程。
2、股權轉讓見證: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據甲方需要為甲方出具《股權轉讓見證(鑒證)書》(詳見附件1乙方《股權轉讓見證業務指南》)。
3、股權登記托管:完成股份制的改造后,甲方為乙方辦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登記托管,以促進乙方的股權交易和融資渠道順暢(詳見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登記托管業務指南》)。
4、工商代理變更登記:乙方根據甲方授權,代為辦理甲方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工商變更登記。
第二條 股份制改造服務的目的
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冊資本門檻降低的外部形勢,進一步完善公司內部的法人治理結構,內外結合疏通公司的融資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務機構(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股份制改造服務的期限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記托管之日止。
第四條 股份制改造服務的內容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參與甲方關于股份制改造的股東會,根據甲方各股東的具體要求起草關于股份制改造的股東會決議并由甲方各股東簽字確認。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東的委托并根據股東簽字確認的法律文書,乙方為甲方股東代為辦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設計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東審議后確定(內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權重組方案、資產和財務重組方案、內部治理機構的調整方案等);
(2)擬設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創立大會股東會決議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權轉讓見證事宜;
(4)聯合中介機構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見書、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報告、驗資報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關工商變更登記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為新設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記托管服務。
第五條 股份制改造期間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決定采取何種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
(3)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交給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須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則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4)在股份制改造期間,甲方認同并遵守乙方參照的主管機關或其它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制訂和修訂的各項業務規則及其相關細則;
(5)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所交服務費用乙方概不退還。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務;
(2)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3)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應退還甲方所交服務費用全部退還,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除外。
第六條 股份制改造的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書簽訂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給乙方;
2、在完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年的股權托管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權托管服務費,甲方應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滿后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足額支付。
3、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記托管后,由乙方統一在指定的報紙上按照規定的格式發布股份制改造及登記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擔公告費用_________元。
4、甲方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股權托管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并按照未付金額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5、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機構或其它政府有關部門對以上標準進行調整,則以新頒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七條 合同終止情形
1、甲方的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記托管;
2、甲乙雙方的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的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決。
第九條 其他的事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合同 篇4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訂貨會組織單位名稱及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企業合同 篇5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退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和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賬、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和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元。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30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標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30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日期,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日期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日期。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10人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3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載
銀行設總裁1人,執行副總裁1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3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金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和____成為銀行在____的子公司,____改名為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和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和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和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繳納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幣,除編制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賬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稅務
第三十二條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保險
第三十五條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保險公司或由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有關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本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律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仲裁按照聯合國197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6
第一項必備條款設計
《勞動合同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依據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責任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的選擇與條款設計
在新法模式下,勞動合同期限選擇是否科學、合理,對于企業影響很大。比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的出現,用人單位無法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則可以提前30天解除勞動合同。再如,如果企業與所有員工都選擇一年一簽勞動合同,那么連續兩次簽訂勞動合同后,再次續簽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因此,如何合理選擇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保護企業的利益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勞動合同期限的種類及適用范圍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在實踐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⑴以完成單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⑵以項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務的勞動合同;⑶因季節原因臨時用工的勞動合同;⑷其他雙方約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選擇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原則
1、 有利于企業生產經營原則
2、 三種勞動合同合理配置原則
3、 長期、中期、短期勞動合同并用原則
三選擇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應考慮的因素
1、 勞動者的年齡因素
2、 勞動者的專業技術因素
3、 勞動者的性別因素
4、 勞動者的身體因素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條款設計
一工作內容條款
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崗位、工作性質、工作范圍以及勞動生產任務所要達到的效果、質量指標等。這些內容要求規定地明確、具體,以便于遵照執行。勞動合同工作內容條款應當將工作和崗位盡量明確,做到定崗定位。企業的勞動合同條款中往往有這樣一句“單位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需要,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這種條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為為勞動者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而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這樣的條款實際上等于賦予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無限的權利,有失公平。
二工作地點條款
工作地點是指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工作的地點。工作地點需要精確的范圍要視公司的性質。對于跨國公司可能要精確到國家或地區;對于一般公司而言需要精確范圍到省市即可。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設計
一工作時間條款
1、標準工時制度:每周40小時計算
2、時工時制度:按勞動部發[1994]503號文件規定,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職工主要有以下三種:⑴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⑵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⑶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實施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批準。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按勞動部發[1994]503號文件規定,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也有三種:⑴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⑵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業;⑶其他適合被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需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批準,否則,即使雙方在合同約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也是無效的,發生爭議,也應按照標準工時制處理,勞動者可以主張加班工資,企業的用工成本就大增。
二休息休假條款
1、帶薪休假
⑴法定節假日
⑵帶薪年假
⑶探親假
⑷婚喪假
2、其他假期
⑴事假。
⑵病假。對于職工因病或非公負傷請假休息期間的工資計算的法律依據依然是,1951年2月26日由政務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與此相配套并同期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其中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時,其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在6個月以內的,按連續工齡的長短發給病傷假工資,其標準為:連續工齡不滿2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60%;滿2年不滿4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80%;滿6年不滿8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90%;滿8年及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的100%。停止工作醫療期超過6個月的,按連續工齡長短發給疾病救濟費,其標準為:連續工齡不滿1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40%;滿1年不滿3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50%;滿3年及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的60%。
3、女職工特殊假期
⑴產前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9條規定,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上班確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產前假60天,休假期間,其工資不得低于80%。
⑵產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0條規定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⑶哺乳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2條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資不低于80%。
⑷流產假:流產假屬于產假的一種。《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第1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具體時間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的規定。《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0條規定: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20至30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四、勞動報酬條款設計
對于勞動報酬的工資部分,各地都有最低工資的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在進行勞動報酬條款設計時,勞動合同中應當寫明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確該勞動報酬是稅前還是稅后等事項。
五、社會保險條款設計
依照國家規定,每個職工應該享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女職工還應享受生育保險。這五項保險就是平常據說的的社會保險。由于社會保險都是法定的,且繳費基數、繳費比率等均有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因此,就這一條款而言,企業在進行條款設計時可發揮的余地很小。在進行條款設計時一語帶過即可。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設計
由于在訂立合同時,勞資雙方可發揮的余地很小,只能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作出籠統和原則性的規定。
實例條款參考:6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
6.1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6.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按照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定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6.3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6.4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二項約定條款設計
一、試用期條款條款設計
1、試用期要與合同期掛鉤
附:勞動合同期限與相應試用期期限對照表
2、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 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4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這一新規定意味著,所有單獨的試用合同都被視作正式合同。這就是說,如果只約定試用期的,那么該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期限,視為用人單位放棄對被錄用的人員放棄試用的權利。
4、 試用期工資有了新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20條規定:“勞動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 違法試用要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3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違法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說明對于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用人單位除應按照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之外,還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轉正”后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此外,試用期不得單方延長。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不能通過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
二、服務期的新規定與條款設計
1、設定服務期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根據這一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可以設定服務期的條件包括:⑴培訓費用必須是專項的;⑵培訓的性質必須是專業技術培訓。
2、服務期的期限
期限長短沒有法律規定,具體的服務期限要根據企業為員工培訓的時間長短、費用多寡來確定。如果兩者相對比顯失公平的,也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3、違約金的數額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5、 對服務期條款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條款不一致問題要作出明確的約定
為避免糾紛,建議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培訓協議時,首先要注意培訓協議中最低服務年限要盡可能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如果不能做到二者時間一致,應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或在培訓協議中服務期限條款里作相應的文字說明,如:“如果勞動合同到期,本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的,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至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到期屆滿之日止。”這樣也可以預防糾紛的發生。
三、商業秘密保護與競業限制的新規定及條款設計
《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對競業限制的新規定,設計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前提條件:競業限制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可保護的商業秘密。
2、義務主體:競業限制的義務主體必須是商業秘密的知悉者,即實際接觸、了解或掌握企業商業秘密的相關人員和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而不能是不加區別的企業所有的員工。實踐中,商業秘密保護主要應針對公司企業的6類關鍵崗位員工:⑴高層管理者,他們往往掌握企業的核心商業秘密;⑵技術研發人員,因工作需要,他們可能了解重要的商業秘密或保密信息;⑶高級營銷人員,他們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⑷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里;⑸秘書人員;⑹重要信息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都掌握在他們手里,這主要是針對咨詢行業來說的。
3、競業限制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4、競業限制的范圍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第1款規定: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圍任意擴大,應以能夠與用人單位形成實際競爭關系的地域為限。
5、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不僅要約定補償,而且還應該明確補償的數額或計算公式。勞動合同法沒有約定,可以參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17條的約定:年經濟補償額不得低于該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從該用人單位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一。
6、違約責任:企業在設計這一條款時一定不要忘記違約責任的約定。因為一旦勞動者違約,即使企業沒有損失,也可以依據違約責任要求勞動者支持違約金,如果勞動者給企業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話,企業還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反之,如果事先不約定違反競業限制的責任,勞動者違約沒有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話,企業無法主張賠償,即便造成損害,也要證明損失的存在才可以要求賠償。
四、違約責任的新規定與條款設計
1、可設定違約金的情形有了明確的規定:⑴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⑵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設定違約金。
2、違約金的支付標準:⑴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設定違約金,但其數額不得超過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⑵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可以設定違約金,具體的違約金數額法律沒有作出限制,需要當事人事先明確約定。
五、補充保險條款設計
一補充養老保險;二補充醫療保險。這二者都要根據當地的政策執行。
六、合同變更、解除、續訂條款
我們將進行專題介紹。
七、合同的生效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企業合同 篇7
甲:
乙: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托給乙生產,乙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委托乙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出口液壓件等系列產品,乙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和甲提供的圖紙要求進行加工。
二、甲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圖紙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資料,并對乙技術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委托乙加工的`產品最終以甲的量具和其它檢測設備經甲技術人員檢測的數據為檢驗標準來確定乙所加工的產品是否合格。
四、乙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產品與乙的關聯,保護甲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所加工生產甲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所有,乙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書面同意,乙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
六、乙加工所需要的車床、量具、刀具、夾具、檢驗設備等其他設備均有乙自己購置,如需甲代制作、代購,乙需按照甲合理提出的價格等金額的支付。甲目前提供的車床從11月1日起終止。乙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提供,乙加工后的副產物(鐵屑、鋁屑等)由乙作為乙成本計入利潤進行核算。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提供設備和場地。乙只安排員工到甲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或進行培訓、指導。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所交付的加工好的產品,按甲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參見第四條之第三項)。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有權要求乙返修,到符合甲驗收標準為止。
二、對于報廢的產品數量每批、每種不同規格按報廢率進行核算,超出的產品超出部分按甲規定的相應單價照價進行賠償,未超出的無須賠償。每批、每種不同規格的產品,數量小于或等于20xx件的,報廢率為3‰,數量大于20xx件的,報廢率為2‰其它特殊加工產品,報廢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三、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支付返修費用,或由甲自行返修。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乙收到甲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原材料后,乙應及時安排生產,確保按甲要求的交貨日期進行交貨。
二、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供貨。
三、乙對甲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變形的檢查,不作其它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應妥善保管甲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丟失的,應當支付相應損失。
第七條 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按一下方式進行結算 :
其它特殊產品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二、付款方式:每月30號結算本月應付金額。每月10號發放前第三個月工資。
若出現延誤,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第八條勞動保護
一,乙員工的各項事宜由乙安排。
二,乙在雇傭員工生產甲委托加工的產品時,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糾紛均由乙負責,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企業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利潤遞增包干/稅后承包金(遞增)包干/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等)
四、上繳利潤數額
1.承包方以_________元為上繳利潤包干基數,自____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2.上繳利潤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給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后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為:
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 福利基金備注年年年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
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_____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_%。閑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注銷等批準和登記手續;
3.承包期間,發包方必須尊重承包方自主權,不干預承包方正常經營活動;并幫助承包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_;
4.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_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企業合同 篇9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土地承包田的經營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轉讓協議:
一、合同期限: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轉讓地塊、名稱、面積。
三、轉讓土地面積合計:
四、轉讓價格:
每年每坰地為人民幣 元大寫 如今年____月份,XX本地市場收購價(水份15-16%毛糧下屯收購)均價超過2.70元市斤時,地價再增加肆佰元,以后XX收購價在上漲時,按以上上漲規律計算說明(如果XX收購價降至那個階段時應按那個階段的地價計算)。本合同第二條表中的那塊地,乙方全部連片種植時本地塊地每坰另加貳佰元。
五、轉讓費支付的日期和形式:
轉讓費支付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現金結算,甲方到乙方處支取或乙方按時將上款金額劃入甲方在趙X銀行開立(存折、銀行卡)賬戶內。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②國家針對農戶的補貼歸甲方所有。
2、義務
①在流轉期內,因政策而發生的'與土地有關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②保證合同中第2條的地寬和面積。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在轉讓的土地上有農業生產經營自主權
②針對規模經營者優惠政策及秋整地補貼歸乙方所有。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②按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土地轉讓費。
八、違約處罰
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年賠付給對方貳仟元整坰。不得在承包期內單方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需賠償對方相關的經濟損失,并賠償對方違約金。
九、合同有效期:
合同經各方簽約之日起生效至____月____日至。
十、此合同一式兩頁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10
一、服務范圍及其價格:
乙方(_______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為甲方提供_______條的企業短信服務,費用為_____元。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稱“服務期限”)。
三、費用及其支付:
1、甲方需要預付足夠的短信發送費用給乙方,支付相應款項后傳真付款憑證復印件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傳真相關付款證明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2、乙方將根據甲方填寫的訂單信息,于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電子郵件、短信或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約,如乙方在服務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續約款項或相關付款證明,則視為甲方不再續約,乙方有權在合同到期后停止服務,并且不負責保留甲方相關數據。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發送短信的數量或提供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擁有對其地址本信息的管理權利。
2、甲方需自行支付接入互聯網的電話線路占用費用、網絡服務費用或其它與接入互聯網使用與服務有關的費用。
3、在甲方需要獲得乙方幫助時,甲方須提供詳盡的注冊資料,乙方因資料不詳不能確認甲方身份及其帳號時,不能夠提供相應的幫助,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4、對于甲方通過乙方服務而上載、張貼、發送或其他形式的傳輸的任何內容負責,并且對自己賬號及密碼的安全性負責,甲方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戶賬號情況,應立即通告乙方。
5、甲方的行為準則是根據互聯網以及移動通訊網絡管理法規,政策、程序和慣例的。未經接收信件人的允許,甲方不能利用乙方企業短信服務作連鎖短信、分發垃圾短信或分發任何商業、非商業短信。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甲方以群發手機短信的服務。
2、乙方保證甲方企業短信服務期間,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惡意破壞)的影響,獲得良好的發送質量。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交互式管理界面。
4、乙方不會公開、編輯或透露甲方的短信內容,除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的要求及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要求。
5、如果甲方發布的信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乙方有權終止企業短信服務。
6、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詳盡信息資料或資料不準確時,有保留中止甲方使用企業短信服務的權利。
7、如果甲方需要增加發送數量或其他服務,乙方將收取相應費用。
六、服務詳述具體服務內容見《定單》。
七、違約及賠償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構成違約行為,守約的一方(“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的一方(“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2、無論發生何種情況(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乙方在執行本服務條款過程中因其過錯給甲方帶來損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補償總額不應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
3、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處罰或索賠的`,或者由于甲方發送垃圾短信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務器遭到損失或導致其他用戶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骨干通信線路故障、用戶端設備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短信、收信人宿主服務器故障、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網絡病毒及“黑客”行為。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九、爭議的解決
1、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不限制一方根據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條款享有的權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1、1一方違約,并且在守約方依本合同發出書面通知后_____日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1、2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并在_____天內該程序仍未被撤消;
1、3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達_____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該影響雙方于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4、雙方根據需要續簽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即時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