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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信用借款合同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信用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信用借款合同1
甲方(貸款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用借款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信用借款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起,由甲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1. 分期用款計劃:(略)
2. 分期還款計劃:(略)
第二條 甲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乙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乙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乙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乙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甲方按規定加收 %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甲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乙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在乙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沒必要履行的。
3.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第十條 合同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雙方就變更內容協商一致的.,應簽訂書面變更協議。由此形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信用借款合同2
合同號:_____最抵字第_______號
債權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債權人(抵押權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債權人向債務人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月___日融資期間內最高融資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融資方式包括貸款、票據貼現、承兌、擔保、貸款承諾、信用證和保函等。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所產生的債權人所有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融資過程中發生的墊付款、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應付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
如債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債權人保存。抵押人授權債權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債權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債權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債權或支付費用,或交由債權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債務人應在三十日內向債權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第四條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債權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債務人違約或抵押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1、未按期向債權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2、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3、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4、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5、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6、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7、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8、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9、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債權人的;10、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11、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六條債權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本合同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債權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債權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責任的擔保。
第九條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條抵押人同意債權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融資限額指最高融資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融資限額的部分仍在抵押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債務人或抵押人承擔。
3、債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債務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份,債權人持二份,抵押人和債務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債權人(抵押權人)
債權人(抵押權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抵押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本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單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期限:
---------------------------------------
|種類||用途||
|--------|----------|-----|-----------|
|金額(大寫)||利率||
|--------|----------------------------|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結息,欠息按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
|年|月|日|金額(小寫)|年|月|日|金額(小寫)|
|----|--|--|------|----|--|--|------|
|||||||||
|----|--|--|------|----|--|--|------|
|||||||||
|----|--|--|------|----|--|--|------|
|||||||||
-------------------------------------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計劃辦理貸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4.借款人應按照收購資金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還本付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關于收購資金封閉運行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經開戶行審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商品出庫和銷售應向貸款人報告,同時必須嚴格堅持順價銷售原則(國家另有規定除外),執行農業發展銀行結算原則及規定。
6.借款人實現銷售后,必須及時、足額將銷售回籠款存入農業發展銀行基本存款賬戶,不論借款是否到期,都應主動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7.借款人不得以銀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資產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償還貸款人以外的債務,以保證貸款的安全。
8.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貸款人。
9.借款人發生分立、合并、改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等改變經營形式行為時,已占用的貸款本息應立即歸還;立即歸還確有困難的,由改變后的企業承擔或分別承擔貸款債務和利息,并辦理貸款債務轉移手續。
10.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商品未銷售等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歸還的,應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可辦理展期手續。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11.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并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商品庫存情況及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管。
3.在借款人銷售貨款歸行或專項補貼到位后,貸款人依據相關規定,將資金分解到借款人相關的專用賬戶。經協商同意,可提前收回相應的貸款本息。
4.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收購條例》、《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管理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扣收賬戶資金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行。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3.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均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貸款人同意辦理貸款展期的,應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改變住所時,應于變更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展期還款申請書、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
|||
|借款人|貸款人|
|||
|||
|借款人:企業法人章|貸款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
|||
|開戶銀行__________|磚∷__________|
|磚∷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4
貸款人:
借款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大寫)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攘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珍、損益珍及所有開戶行、賬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注冊資金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七)因實行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產權有償轉讓、對外投資等體制變更時必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借款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應在貸款到期前 天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2、 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占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二)至(七)項,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款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違反第三條(二)項時借款人有權拒絕,違反第(三)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貸款到期收回貸款或依照本合同條五條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本合同發生糾紛
1、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2、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促裁解決。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貸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月日
金 額
年月日
金 額
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信用借款合同6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XX%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
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信用借款合同7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本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無須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貨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4、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催討差旅費、訴訟代理費和其他合理費用等)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貸款人承諾:
1、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3、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七條貸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
),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按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經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1、借款借據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貨款人
貸款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8
甲方:______(債權人):______
乙方:______(債務人):______
丙方:______(保證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貳佰壹拾萬元整,期限壹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實際交付借款日與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不一致的,從實際交付借款日起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用天數計算。乙方指定賬號:、賬號:______ 。戶名:______ 。
第二條借款月利率為18 ‰,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流動資金周轉,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款項。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到期償還本金,按月付息。甲方指定賬戶,建設銀行,賬號:______戶名:______ 。
第二章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擔保范圍
1、為確保本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保證擔保,在乙方不履行債務時,丙方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丙方作為保證人。
2、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約定利息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借款合同項目下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七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乙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償還,丙方應立即向甲方清償全部債權。
2.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甲、乙雙方協議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應當經丙方同意。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出借資金來源系合法所得。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借款。
3、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借款交付后,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監控。
5、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結清并且無任何違約行為的,甲方有義務在借款結清后三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辦理結清手續。
6.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_________(電話、短信、電子郵件、書信、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能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乙方在申請借款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申報以往向第三方擔保的情況。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擔保。
4、乙方應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資產情況、負債情況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丙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未與他人簽署的任何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丙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2、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3、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乙方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4.保證期間,丙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丙方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具有擔保能力的人或物的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有擔保能力的人或物擔保。
5.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擔保或其他任何方式有約束力的承諾。
6.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與實際不相符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拒絕甲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5、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其經營的公司進行巡檢的;
7、乙方連續三期或者累計三期未按時或足額償還利息的;
8、乙方其他任何一筆借款(即其他任何負債)未按時、足額還款(含一期的);
9、乙方經營的公司出現經營惡化、面臨被查封、停業、行業整頓或被處置資產等情形;
10、乙方在申請借款時,未如實向甲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擔保情況的;
1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
12、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1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除按實際占用天數向甲方支付利息外,并另向甲方支付逾期的千分之五天的違約金,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違約金及200元天的逾期管理費。
14、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償清前,如果乙方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資產、負債等情況發生變化,必須在變更后三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元項(次)的違約金。
15、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提前償還借款(不足三十天的不為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另向甲方支付三十天的利息作為違約金。
16、合同履行期中,因乙方不及時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甲方追要或訴訟的,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不少于伍萬元)。
17、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或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與實際不相符的,導致甲方不能即使實現債權,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丙方承擔賠償責任。
18、乙方與丙方共同欺騙甲方,訂立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與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五章強制執行公證條款
第十三條甲、乙、同意并確認,本合同經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后,乙方未按期清償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和其他應付的費用或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義務情形,丙方未及時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有權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并憑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丙方自愿接受有管轄權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章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轉讓債權,但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五條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即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補充條款: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自甲、乙、丙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乙、丙各方已非常認真的閱讀,并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各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認定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認識一致。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9
最高額保證合同
合同號:______最保字第______號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人同意為債權人向債務人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日融資期間內最高融資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融資方式包括貸款、票據貼現、承兌、擔保、貸款承諾、信用證和保函等。
第二條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各保證人無論是同時或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期間根據各筆融資分別確定,即各筆融資的保證期間自該筆融資債務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四條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所產生的債權人的所有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融資過程中發生的墊付款、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應付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五條債務人違約或任一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有權從所有保證人在本行(社)的賬戶中扣劃與債權相應的款項提前清償債務人的債務或進行提存:
1、未接期向債權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2。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3、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4、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5、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6、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7、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8、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9、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債權人的';
10,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1、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六條債權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且保證人對債權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八條若主合同項下債權人的債權另設有物的擔保,則保證人仍同意按照本合同對債權人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且承擔擔保責任時不分先后順序。
第九條若債務人不能依約向債權人歸還資金或支付利息、費用時,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在本行(社)的賬戶內直接扣劃相應的款項以清償債務人的債務。
第十條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債務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債務人進行清算,則應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第十一條債權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保證人同意債權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保證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附別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融資限額是指最高融資的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限額的部分仍在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若發生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債務人或保證人承擔。
3、債權人已提請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特別是對本合同中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和保證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債權人執二份,保證人和債務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債權人
債權人:
責任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保證人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0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受托機構 (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正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通用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發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戶之日,下同)起,至年 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 賬戶開立 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開立個人賬戶(以下簡稱“指定賬戶”),用于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戶名:;帳號: 。
第三條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 元;年(貸款最后一年) 8月31日償還貸款本金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費。
第二條 賬戶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并于到校后20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后30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年報到后20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后,審查、匯總后報乙方,乙方審批后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
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戶。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余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戶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 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2年后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貸款最后一年結息日為最后一年8月30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月的1日。實行學分制后,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
1 / 2
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后剩余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后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并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后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并按照變更后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后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 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準。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 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戶中存有不低于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 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
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 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年內不同時或重復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匯總后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戶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戶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戶;
(四)接受乙方委托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臺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同時代表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跟蹤并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
(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并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并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后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后,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后生效:
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并審查通過;
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并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出于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以下無正文)
簽字頁 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并確認其已完整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 方:乙方(合同專用章): 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學生: 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捺印) (簽字、捺印)
日期: 日期:日期: 日期:
信用借款合同11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 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2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受托機構(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通用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發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戶之日,下同)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賬戶開立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開立個人賬戶(以下簡稱“指定賬戶”),用于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戶名:;帳號:。
第三條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年至年每年____月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元;年(貸款最后一年)____月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元。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費。
第二條賬戶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并于到校后____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后____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年報到后____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____月____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后,審查、匯總后報乙方,乙方審批后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
1.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戶。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余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戶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________年后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____月____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____月____日(貸款最后一年結息日為最后一年____月____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年____月____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____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月的____日。實行學分制后,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
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年____月____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____月____日),最后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____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年____月____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____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后剩余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后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并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后____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并按照變更后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后的次月____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準。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____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____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戶中存有不低于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1.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年內不同時或重復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匯總后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戶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戶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戶;
(四)接受乙方委托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臺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同時代表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跟蹤并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并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并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后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后,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后生效: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并審查通過;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第十六條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并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出于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并確認其已完整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乙方(合同專用章):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捺印)(簽字、捺印)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信用借款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 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的適用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于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后由甲方用于消費。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后,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并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 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3.7 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信用借款合同14
最高額個人借款合同
合同號:____最個借字第_____號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在借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并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月、季末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貸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借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且本合同自擔保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3、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有關信息。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的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本金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
2,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若發生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4、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特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
貸款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5
出借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 、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RMB: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 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 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 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 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據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