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合同[必備]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鋪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商鋪租賃合同1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地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地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地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地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商業用房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并愿意自覺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座落于的商業用房(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該商鋪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于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如愿續租,應于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賃用途
乙方在該商鋪經營的商鋪名稱為:。該商鋪經營范圍為:,乙方如改變該商鋪名稱或經營范圍,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四條租金、租賃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商業物業的建筑面積為㎡,租金以建筑面積計算,具體情況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個月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1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如乙方無違約且辦理完相關退房手續后,在租賃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租金繳付:乙方應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數按期繳付租金(繳付方式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后,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5、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繳交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稅費及繳交工商行政管理費。
第五條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的物業服務,物業公司主要對商業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水電費、排污費、停車費、等其他應繳費用并承擔相應的分攤費用。
2、物業服務費以建筑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乙方承租該商鋪每月應繳的物業服務費為人民幣元。日后物業公司將視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物業服務費及其交付時間、方式依物業公司的規定。
第六條商鋪的使用及維修
1、甲方負責商鋪公共設備的維修及保養。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承租商鋪、公共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如乙方拒絕維修,甲方可代為之,由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或物業公司造成的損害。
3、乙方承租后自行裝修部分、增加或增設的設施,由乙方自己承擔維修責任。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小區內商鋪的所有權,甲方將本商鋪出租給乙方所轉讓的僅僅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將商鋪出租后仍享有作為業主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物業公司進行物業服務,物業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約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4、甲方或物業公司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規章。
5、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并有權于其認為合適的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商鋪的告示。
6、甲方或物業公司可以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在小區商鋪的公共區域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
7、甲方通過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的供應。
8、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其承租的商鋪,除本合同規定的限制和商鋪統一管理規則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店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
2、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承租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舍棄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經營范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后的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并辦理退鋪手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不得將所承租商鋪抵押。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使用該商鋪的相關經營行為應合法,如果該經營活動違反法律及公共利益,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進行或容許他人進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氣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為而影響鄰近商鋪或住戶。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墻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墻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并不予補償。
8、未經甲方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乙方的雇員或代理人不得在該商鋪外或小區內的任何地方招攬顧客或派發任何小冊子或宣傳材料。不得在該商鋪外任何部份張貼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種類之廣告。
9、乙方承租后,自辦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管理公司無關。
10、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稅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退還乙方的剩余租金和租賃保證金(不計息),并按相當于解除合同時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結清相關費用,并將保持原狀的商鋪及有關設施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租金、租賃保證金、違約金。
2、下列事項非甲方的過錯而致,甲方無需對乙方承擔責任。
(1)該店鋪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流,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店鋪內所設之固定裝置與設備之損壞,從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由于防火、安全設置和其他設備停止運作而造成對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3)該店鋪由于電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4)有關該店鋪及店鋪內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應自行采取適當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繳交租金、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日,應按所欠繳金額的‰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工作日未能繳足租金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無論是否已獲正式通知催繳),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應遵守的條款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改正錯犯期限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店鋪,停止該店鋪水、電等的供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因乙方措施不當而致店鋪受到害蟲的侵害或暴風雨的破壞,或因乙方或乙方雇傭人員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鋪遭受任何損毀,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方面的義務所構成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雇員或獲準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為即以乙方本身之過失違約行為論。
第九條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該店鋪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內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并已結清租金或相關費用,甲方應在屆滿后天內將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店鋪大門及所有的鑰匙交給甲方。乙方對于嵌入墻體、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裝修,應按照經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圖紙標準及結構原狀交付于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3、甲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裝修投資不予補償。
4、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乙方應在日內清場完畢并辦理退租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在相關獨立第三方監督物業管理公司或公證機關等將該房屋內所有非屬于甲方的財物清理出該房屋,由此產生的搬遷費、見證或公證費、保管費、公告通知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相關財物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對租賃房屋內屬于乙方的財產甲方有權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異地保管并通知乙方保管地點及領取期限。領取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仍未領取甲方代為保管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上述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按照自己認為適當的方式處置該遺棄財產。處置后所得款項用于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項及甲方代墊的搬遷費、公證費、保管費、評估費、通知費等費用。遺棄財產處置所得款項不足清償上述債務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
5、無論因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騰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之前,乙方仍應負擔實際占用期間的房租、物業管理費及合同載明的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作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費用的交付方式:1、現金( ) 2、支票( )3、銀行轉賬( )甲方開戶銀行:賬號:
6、免租期:起租日起個月為免租期,即自日止。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繳交物業管理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通迅地址:
商鋪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座落、間數、面積、商鋪質量、商鋪內設備與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將出租商鋪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人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商鋪,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商鋪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商鋪修繕
修繕商鋪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商鋪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商鋪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商鋪,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商鋪的,負責賠償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商鋪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商鋪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鋪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范本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范本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4
甲 方:
乙 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 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 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 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 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 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 )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 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2 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 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 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 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 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 元/㎡,餐飲租戶 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 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 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 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 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 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 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 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 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 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 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 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 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 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 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 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 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 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 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 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 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 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 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 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 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 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 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 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 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 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于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內(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于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說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閱方便而設,不得用于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稅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稅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 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于3個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 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后,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筑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筑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6___年,自___20___年__1月_10_日起至_20______年__1月_10_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鋪: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 元。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壹萬玖仟貳佰元整(¥19200 元)。
2.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修繕
出租方將商鋪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或者交給甲方。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商鋪的質量或商鋪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商鋪,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商鋪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鋪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元。
本合同共_2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6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區路街(巷、里)______號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使用,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于契約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元。
租金按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______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托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表或無分電表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表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墻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確定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并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查看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1.1甲方將其擁有合法所有權的位于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商業經營使用。
風險提示:明確房屋用途
訂立租賃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與承租的實際用途不符的,則承租人可能面臨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無法通過相關審批手續等風險;二是要了解相關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否則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浪費。
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二、房屋面積:
2.1 甲方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出租權且無爭議。
2.2 該房屋的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證為準)
三、租賃期限:
3.1 租賃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止。
3.2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騰空交給乙方使用。
四、定金:
風險提示:明確各項金額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時,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銀行轉賬方式,以確保糾紛發生時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據。如果采用現金支付的方式,應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在糾紛發生時才能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縮另外,最好約定租金的調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隨意增加租金引起的爭議糾紛。
4.1 乙方應付的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4.2 在本合同簽訂之后自租期開始之前如甲方違約,則上述定金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則定金由甲方沒收。
4.3 租期開始之后,上述定金將自動轉為。
五、租金:
5.1 租金年度數額及支付日期,詳細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指定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收款人:
5.2 支付方式:
租金按_______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上期租金到期前___天支付,先付后用(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支付日期以付出憑證日期為準,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但甲方收取的租金不提供正式發票。
5.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則每逾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日,除如數補交租金及滯納金外,在未經甲方諒解的情況下視為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并按本合同11.1款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保證金:
6.1 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6.2 除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在乙方將房屋完好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應付費用后二天內將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6.3 如乙方拖欠水、電、通信、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權自保證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證金,乙方應在兩日內予以補足。
七、其他費用:
7.1 租賃期內的水、電、通信等費用由_______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
7.2 物業管理費由_______承擔,并按按單如期繳納。
八、甲方的義務:
8.1 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確保水、電、通信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內外結構、設施等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
風險提示:明確財產交接事項
承租人進行房屋設施的清點與交接時,做好財務清單,如果可以就是進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賃合同終止時或者中途解除時,雙方對財產的遺失或毀損產生糾紛,房東也會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8.2 甲方提供的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害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有關的費用。
8.3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該房屋。
8.4 甲方應確保對該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的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情時,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而遭受損害的,甲方應負全賠償責任。裝修費用按每平方米_______計算。
風險提示:明確修繕責任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為避免風險,應特別注意租賃合同中出租方對租賃物的維修責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經營。
此外,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5 甲方同意乙方租賃該房屋的經營使用性質為_______餐飲、飲食行業。
九、乙方的義務:
9.1 在入租時應檢查甲方所配備的設施是否完好。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負責修復和配置。
9.2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壞承租房屋整體格局的情況下進行適當的改裝及裝修。
9.3 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9.4 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進行轉租、分租、轉讓給第三方使用。但須提前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允許并提供相應配合;并對承租的房屋及設施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9.5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擅自變更使用性質,不應存放危險物品,轉讓合同。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0.1 乙方在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且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續租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10.2 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之下,均視放棄,由甲方處置。
10.3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單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如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則視其為違約,按本合同11.1款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處理:
風險提示: 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1.1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并且過錯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損失,則違約方還須就不足部份支付賠償金。乙方的裝修費用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計算。
11.2 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2.1 其他______________
12.2 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甲方需提供給乙方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復印件(只能用于辦理各類證件)
12.4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商鋪租賃合同8
轉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后,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商鋪地址:
甲方將其租賃的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商鋪在良好狀態下,轉租部分給乙方用于_________使用。
二、商鋪面積:
轉租該商鋪的使用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將商鋪騰空交給乙方使用。
裝修免租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乙方免房租之裝修期。
四、租金:
1、數額:甲乙雙方議定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整,后_________年租金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價另行協商確定,應付租金由乙方以現金形式交付給甲方。
2、支付方式:
租金按_________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簽定時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開始前提前_________繳納,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應開具發票給乙方。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_________個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按所欠費用款項的1%收取滯納金,如超過_________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依約將商鋪及附屬設施按時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負責對商鋪定期安全檢查,商鋪維修費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費用,仍由甲方承擔。
六、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依約按時交納租金,并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通訊費、治安費、稅金、衛生費等一切因乙方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并按單如期繳納。
乙方在裝修期間不能破壞商鋪的主體結構。
合同期滿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裝修不能破壞移走。
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注意消防安全設施的配備,否則在本租賃場所內由此而產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七、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合同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需續約,乙方應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3天內將承租的商鋪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之下,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八、不可抗力:
商鋪租賃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雙方合作無法進行,本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應退還乙方已預付的未履行期間的租金給乙方。
九、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并且過錯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責任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約定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圓整。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的實際損失,責任方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
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訂約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9
甲方(出借方):——————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營業地:————————————
聯系電話:————————
乙方(借用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無償借用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基本情況
1、甲方同意將位于拉薩市和平路東噶工程機械大街1號樓4-5號(以下簡稱“該商鋪”)無償租借給乙方。
2、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借用該商鋪。
4、租賃期限:_____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_ 年月 _____ 日。
5、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屋內設施清單進行交接,并核對后簽字確認。
第二條租賃形式
甲方僅提供店面,不包括已有設備、設施,乙方在營業執照及相關經營許可證批準的范圍內自主經營,維護商鋪完好,盈虧自負。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的支付
鑒于甲、乙雙方系好友,此商鋪為甲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借用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商鋪的使用及維護
1、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需保證對店鋪內所有設施的完好,不得私自設定自物權、他物權等;如乙方有設定以上任何權利的情形,乙方應當補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借用期限內相應的商鋪使用費,同時本合同于甲方發現乙方具有以上情形或者乙方設定權利事件發生之日自動廢止。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需保證該商鋪以及現有設施的使用安全及維護工作,合同簽訂后乙方新購置的設施由其自行維護。
3、借用期限內,商鋪的環保、衛生、消防、物業、水、電、氣等相關費用,應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裝修和改建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私自對商鋪進行任何部位的修建、拆除、裝修、更改水、電、氣線路等行為。如甲方發現乙方有以上任何情形,本合同于甲方發現乙方具有以上情形或者乙方行為發生之日自動廢止。
第六條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的所有或者部分。如經甲方發現,本合同自動廢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如因生產需要,可單方面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合同廢止。
2、甲方保證乙方所借用商鋪無他人權利爭議。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者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應的.各項行政許可及批準(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不得無照經營或非法經營。
3、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者法律責任。
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由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遲維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由須臨時搬遷的,應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2、如因不可抗拒的原由,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然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協議履行各自職責。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堆龍德慶區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自然人簽字后按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xx聯系電話:xx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xx聯系電話: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xx,門店面積約xx平方米左右。
第二條 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出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出租該房屋僅作為xx公司辦公用房使用。
3、出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出租期滿 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重新簽訂出租合同。但租金參考當時的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xx元(大寫xx元整)。年租金總額為xx元(大寫xx元整)。租金第一年不變,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xx%計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續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滿三個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從約定交款日第3天開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xxxxx%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繳納的,屬拖欠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4、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整,合同終止無違約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四條 出租期間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水表表底數為 度,電表底數為 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出租期間,由于乙方導致出租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空調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繼續有效。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乙方的裝修裝飾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門市,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裝修及設備歸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于房屋出租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xx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x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損壞房屋或房屋結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5)在約定的'交租金時間無故不交,并推遲xx天以上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裝修損害房屋的,保證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臺風等)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x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乙方(簽章):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商鋪租賃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現自愿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個月。
3、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2、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簽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范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2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位于_______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門面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門面房內附屬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年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為_____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現金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押金或第一年租金之日起將上述房屋鑰匙及使用權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方;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十五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七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半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十五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七十七元/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十五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十五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七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五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1)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復印峻交于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10%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四頁,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____元/噸,電____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更好提高門面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為服裝店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即:_____年)。
三、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乙方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清當月的`租金即五千陸百元整(__________元),如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拖欠租金_____個工作日后,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勒令乙方清場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退還押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壹萬貳千元押金(__________)(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
七、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該房屋做為消防通道或作為前臺使用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并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內清場否則因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期清場后合同終止,甲方退還押金。
十、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20xx年xx月xx日簽訂位于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原所簽訂的合同期由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現甲、乙雙方就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于 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等。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后,退還商鋪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辦理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甲方向乙方退回應退費共計 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約期限內辦理完退鋪手續,給甲方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沖抵所欠費用或損失。
六、鑒于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后,給予乙方不超過15天的清貨時間(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清貨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從管理人員管理并保證只售賣原商鋪內的積貨,否則甲方有權取消該清貨活動。同時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好清貨物品,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七、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系結束,雙方不得再依該《商鋪租賃合同》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廣州市xxx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x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x 聯系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商鋪租賃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鋪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鋪位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乙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并于每年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不計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
四、水電費、管理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等費用的繳費辦法
1、水電費: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乙方于次月10號前向甲方以現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電費。(水表底數為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相關管理費、清潔費:乙方自行向相關管理部門、機構交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鋪位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因使用該鋪位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四、租賃期間鋪位修繕
甲方將鋪位交給乙方后,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___%。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為商業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七、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名):______
承租方(簽名):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