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簽訂合同模板匯總九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簽訂合同 篇1
一、 租賃合同概念和特征
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將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結束后歸還原物的協議。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為租賃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賃物的代價。
租賃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租賃合同是轉移財產使用權的合同。租賃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獲得的是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租賃物的所有權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賃物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體物。在租賃期滿后,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因此,租賃物必須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經過使用后仍保持原狀。
(三)租賃合同是雙務、諾成、有償合同。租賃合同自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時成立,不以租賃物的實際交付為生效條件;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賃物的義務,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賃物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金的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對價性。
(四)租賃合同具有暫時性。租賃合同只是將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暫時轉移給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轉移。租期過長,有可能使租賃物的使用價值喪失,不利于租賃物的返還。我國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五)租賃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另外,對于特殊情形的租賃合同,法律規定應當依法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
二、 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交付租賃物并保持其約定用途。因為租賃合同訂立的目的就在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交付方式和時間交付租賃物,實現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
2. 出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出租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包括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當擔保所交付的租賃物能夠滿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賃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應當承擔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擔保不因第三人對承租人主張租賃物上的權利而使承租人無法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對租賃物有修繕義務。在租賃期間內,當租賃物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租人有義務對該租賃物進行維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照約定對租賃物進行使用、收益。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2. 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賃物,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使用價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 不得擅自轉租。《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轉租。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約交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形式、數額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間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三、 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期屆滿時,將承租房屋返還給出租人所訂立的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中的一個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適用于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同時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并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二)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三)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權主張原房屋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簽訂合同 篇2
7月5日上午,我區朱林鎮黃金村與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就品牌開發、互聯網營銷等事宜達成合作意向,副區長陳鎖龍參加活動。
朱林鎮黃金村地處茅山老區,從xxxx年起,在村書記嚴清華的帶領下,創新土地流轉機制,培育出“黃金”牌優質軟米,通過土地、稻米等合作社的經營,使村集體資產從原來的9萬元增加到現在的1300多萬元,村集體年收入達410多萬元,村民人均純收入超1.96萬元。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于傳統文化工藝產品開發的投資公司。依托其創建的“振興中華傳統工藝o2o系統公共服務云平臺”,通過市場化的運作,發掘中國傳統工藝文化的市場價值。 “把我們黃金村的'農耕文化進行提升,用文化資助黃金村的大米產業,使它能夠做大做強。”唐總向記者娓娓道來,我們意在把黃金村打造成打造中國生態文明與農耕文化第一村。 根據合作協議,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為黃金村建立有機稻米互聯網銷售平臺,通過資金投入、包裝策劃等方式拓寬銷售渠道,形成完整的有機稻米生產經營產業鏈。
簽訂合同 篇3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大家好!
今天,我非常榮幸參加********工程合同簽訂儀式。在這里我謹代表********向********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工程是********高速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參與這一重點項目建設,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為此,我們謹向業主及上級領導鄭重承諾:
我公司將調集具有高速公路改擴建施工豐富經驗的優秀人員和精良設備,充分調動優勢資源,積極投入********工程的'建設中。我們將本著"尊重業主,服從監理,為業主著想,讓用戶滿意"的工作作風,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的建設任務。
在施工建設過程中,我們將按照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人本化的"四化"要求,精心組織,科學施工,信守合同,為把********工程建設成為優質工程而努力奮斗!
最后祝愿各位領導和同志們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謝謝!
簽訂合同 篇4
如何簽訂租房合同?
租戶與業主簽訂寫字樓租賃合同時,除應注重對承租單元、租期、起租日、月租金、停車位等的約定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房屋裝修消防驗收通過的時間。
2、押金付款方式及押金退還條款。對于承租人而言,爭取所付押金的金額要盡可能少,需要在合同中強調:租期結束時,業主應該退還租戶押金的具體時間及因押金退還滯后而產生的滯納金等,以防個別業主在租戶退租房屋時對租戶進行百般刁難、拖欠房屋押金不還。這種現象不是沒有出現過的,所以請租戶在早期的合同條款中就格外注意。
3、關于免租期在整個租期中所處的時間段的約定。對于租戶而言,盡量在合同談判時爭取把免租期放到整個租期的前階段。
4、退租后的交房狀況:現狀交房還是原狀交付。對于租戶而言,爭取在合同中約定,退租后房屋按退租時的現狀交付,盡量避免簽為退租時必須把房屋恢復成剛租賃時的.原樣。因為這樣可以免去租戶在房屋退租時,在面對公司搬家本來就有的一大堆頭痛的工作的同時,又要忙于應付為原房屋進行恢復裝修,盡量爭取提早避免既費神、又費錢的麻煩。
租房合同范本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愿意將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筑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衛生間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表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臺,(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閱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衛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并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后,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準用于開辦獨立核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后,其墻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后,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筑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裝電話,或轉讓、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電話機,并按電信局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若乙方對電話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6、乙方在使用期內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令,依法經營。注意防火安全、計劃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違反上述條例應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綜合服務費達1個月,則作乙方自行終止協議處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自行遷出,并補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按時遷出,則從協議終止日起計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綜合服務費金額的兩部計收。
8、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后續簽新協議時,交費標準按新協議執行,且須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續簽(新協議)手續,逾理作不續簽處理。乙方如無意續簽,則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內,到甲方辦理退房手續,并于本協議終止后5天內遷出。如未及時遷出,保證金歸甲方,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額和綜合服務費的兩倍計收。
9、本協議期滿或乙方需中途退房,應按規定辦妥退房手續,乙方須到甲方綜合管理部填寫《退房驗收情況登記表》,在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則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辦理進駐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續程序,按_______辦理,乙方應如實填寫《進駐企業人員登記表》,并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書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以上條款若與國家新頒的法令有抵觸之處,即按國家法令的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 篇5
一、合同簽訂和簽定的區別
《現代漢語詞典》中收錄了“簽訂”一詞,注釋為“訂立條約或合同并簽字”,而沒有收錄“簽定”。從詞的結構來說,“簽訂”是并列結構,是一個詞,而“簽定”是動補結構,是一個短語,除了有“簽訂”的意思外,還指簽訂的條約或合同是確定不變的。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組異形詞,二者等義,但推薦使用“簽訂”。
“簽訂”的“訂”是經過商討而立下的意思。而“簽定”的“定”的許多義項中,相關的義項也有“商定”意即通過協商使之確定。從它們的含義可以看出,對于合同或者條約來說,似乎用“簽訂”或“簽定”都是合適的,而且都是“簽”即簽署——簽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樣。
所以,兩者的選用似乎就是習慣和規范用法的問題了。但從法律用語上說,應該寫簽訂,而不應該寫成簽定。法律用語比較嚴謹,不應該亂用替代詞,而讓妄生歧義。因此,是簽訂合同,而非簽定合同。
二、合同訂立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保證問題
保證是指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擔保一方當事人(被保證人)履行合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
保證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保證人和債務人訂立保證合同;二是保證人單方向債權人遞交擔保書;三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擔保的意思并簽字蓋章。在各種經濟合同,保證是經常使用的一種擔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證條款。
(1)怎樣選擇保證人。設立保證的目的是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因此,作為合同的保證人必須具有擔保的能力。
(2)訂立保證,必須經過保證人的同意,債務人選定保證人時,還要征得債權人同意,并要有保證人明確表示保證的意思。
保證人單獨向債權人出具保函時,要明確其保證的內容,并簽字蓋章。如果僅是提供被保證人的情況或者介紹某單位去簽訂合同這不是法律的意義的保證。這一點在實踐中往往引起混淆,應注意區別,以免上當。
(3)保證范圍的確定。保證人具體保證什么,是保證合同的全部還是保證合同的一部分,還要由三方協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寫明確。
實踐中,有些合同的保證范圍含糊其辭,只寫“由保證人負責監督付款”,或者“如借款人到期不還,由我單位負責從借款入賬戶扣還”,這種寫法實際上還沒有明確保證人的責任,難免引起糾紛。
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
①保證的生效時間要與主合同生效的時間相一致,如果合同簽訂后要辦理公證、簽證或報經上級批準才生效的,那么保證的生效期限也應在辦理有關手續后才開始計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變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
②保證的有效期限應與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約定以保證為合同成立條件的,那么須保證條件成熟時,主合同才生效。
2.抵押問題
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債務人或第三人將自己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一定財產提供給債權人作為抵押物的一種擔保。抵押與保證不同,保證是一種人的擔保,而抵押則是物的擔保。
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將抵押物折價,或者將抵押物變賣,從中優先受償。因此,抵押在擔保合同履行上比保證更有可靠性。
抵押既可以作為一種合同形式存在,也可以作為合同中一項條款,但無論以何種形式,它都是原合同的從合同,而不是獨立存在的合同。訂立抵押條款時,一般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須是對抵押物享有財產所有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人。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公民個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提供抵押,一般可以自行決定。
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要將其財產提供抵押,一般要經投資各方或董事會同意。國有企業的財產抵押有一定限制,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
五條的規定,企業對一般固定資產可以自主決定抵押,而對于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者重要建筑物的抵押,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否則,抵押無效。這要求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區分財產的所有制性質及財產的類別,不能隨便用國有的重要固定資產提供抵押。
(2)抵押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但必須是依法可以流轉的財產。
(3)抵押成立后,抵押權人即對該抵押物享有擔任物權,抵押人不能再將該財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則,重復的抵押無效。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時,抵押人要想將抵押物轉讓他人,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不然,抵押權人對該抵押物享有償索權;抵押物在抵押權人保管時,抵押權人也不能擅自將該抵押物再抵押給他人。
3.定金問題
定金是一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在訂立合同時,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作為合同的擔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為合同成立的法律證據,又能擔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就要受“定金罰則”的制裁。因此,定金是經常使用的擔保形式。在實踐中,怎樣訂立定金條款呢?
(1)明確定金的適用范圍。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但這并不是說所有的合同都要給付定金。財產保險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供用電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等按其性質是不需要或者不宜給付定金的。
而農副產品購銷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以及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等則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給付定金。
(2)定金數額的約定。定金也有法定和約定兩種,凡合同條例規定了給付定金標準的屬于法定定金,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對定金的最高限額規定為勘查費的30%,當事人給付定金只能在30%限額以下。法律、法規允許當事人自行約定定金的,則由當事人協商約定。
4.預付款問題
預付款是一方當事人按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后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合同履行后,預付款可以折抵貨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預收貨款的一方應如數退回預收的貨款及利息。有幾個問題應引起合同簽訂人的注意。
(1)正確認識預付款的利弊。在某種情況下,當事人為了購買市場緊缺的原材料、產品,預付一部分貨款,的確奏效。然而,預付款的大量使用,給詐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一些詐騙分子正是利用預付款這一手段,通過簽訂合同,騙取預付款,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一旦預付款到手就揮霍用盡,或逃之天天,以致不少企業單位上當受騙,落得個錢貨兩空,損失慘重。簽訂合同時,應吸取教訓,不要隨便約定預付款,即使有的合同的確需要預付款,也要謹慎從事,以防上當受騙。
(2)預付款的適用范圍。一般情況下,預收預付貨款是不允許的,只有經國家批準的項目才能采取預收預付款的`辦法。
(3)要注意區分預付款與定金。預付款的預先給付與定金的預先給付在表面上有相同之處,但兩者又有原則的區別:①性質不同。定金是保證合同履行的擔保措施,而預付款僅是一種預先給付,不具有擔保性質;
②法律后果不同。凡訂立定金的,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而預付款在合同不能履行時,預收的一方應如數退還預收的貨款及利息,而不論是預付方違約,還是預收方違約,也不論是合同有效還是無效,預付款都應返還,而且不是雙倍返還。
③適用范圍不同。對于定金,除幾種合同按其性質不需要給付的外,其他合同一般都可以約定給付定金,而對于預付款則有較多限制,一般不允許預收預付;
④預付的數額也有所不同。預付款可以是合同總金額,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而預付定金則限制在一定數額之內。此外,定金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給付,以證明合同的成立,而預付款必須是在合同生效后才給付對方。
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區分預付款和定金,屬定金的就明確寫上定金,屬預付款的則寫明是預付款,不要混用,以免雙方發生糾紛。
5.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問題
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協商解決、調解解決、仲裁解決和訴訟解決等方式,協商或調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當協商或調解解決不了時,是仲裁還是審判,還可以依合同的約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對合同糾紛是仲裁解決還是訴訟解決,當事人可在合同上約定:凡約定仲裁條款的,發生糾紛時只能申請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訴;相反,沒有約定仲裁條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糾紛是提交仲裁還是向法院起訴,當事人的約定起到決定性作用,簽訂合同時要格外注意。
6.合同的簽字蓋章及有關手續
合同雙方當事人就主要條款協商達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簽訂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不能使合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還需要簽字。
蓋章、批準、公證、簽證等手續。這些簽約手續無論是對合同生效,還是對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糾紛的處理,都是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
(1)合同的簽字蓋章
合同條款議定后,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合同才生效。簽字蓋章是當事人完全同意合同條款的意思所表示的法律憑據,凡沒有簽字蓋章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沒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見,一旦簽字蓋章后,合同便發生法律效力。因此,簽字蓋章是簽訂書面合同的必要手續。在實踐中,簽字蓋章一般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第一,在簽字蓋章前,應對合同文本進行最后的審查把關。通過審查發現有不合理之處,及時與對方協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簽字蓋章。
審查合同文本時,應多征求有關業務主管的意見,必要時交單位法律顧問或請律師代為審查。業務人員在外協商達成的合同,不要忙于簽字蓋章,最好先拿回本單位交法定代表人審查,然后再決定是否簽字蓋章,這對于預防簽約上當受騙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合同的簽字人應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經辦人),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由其代表人簽字。在代訂合同的情況下,代理人應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或者其他授權委托的證明,否則應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
第三,合同的蓋章可以是單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專用章,但不能加蓋單位的內部職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專用章才能對外。在蓋章問題上,特別要注意三點:
①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單位名稱應與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完全一致;
②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單位對外進行活動的重要憑據,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或者公章簽訂合同,該合同屬無效合同,出借單位和借用人要對該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負連帶責任;
③為防止代理人濫用代理權,越權簽訂合同,一般應采取先訂合同后蓋章的辦法,不要隨便將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交代理人,否則,合同簽訂人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合同都要單位承擔責任。
(2)合同的公證和簽證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要辦理公證或簽證手續后合同才生效,那么,辦理公證或簽證手續便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
雙方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到公證機關辦理合同的公證手續或到有關簽證部門辦理合同簽證。如果合同有保證人的,辦理公證或簽證時,應通知保證人一同前往辦理,經過公證或簽證的合同應一式幾份,其中公證或簽證部門保存一份,各方當事人分別保管一份。
(3)報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合同
凡是法律、法規規定須由主管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報經批準才能簽訂,否則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看完上文的介紹后,相信此時大家已經清楚簽訂合同與簽定合同之間有什么差別了吧。實踐中,我們對于訂立合同一般都稱之為簽訂合同,這還請各位注意。
簽訂合同 篇6
CMIS練習題
一、 單項選擇題
1. CMIS系統中的合同一級類別包括:(C)
A.投融資類、運輸類
B.投融資類、加工承攬類
C.知識產權類、其它類
D.知識產權類、投融資類
2.資金流向為“支出”的合同“選商方式”中無(A)。
A.投標
B.競爭性談判
C.邀請招標
D.指定供應商
3.( )的簽約依據為必填項。 (A)
A.支出類合同
B.收入類合同
C.不涉及資金流向的合同
D. 以上三種合同
4. 某份合同的收款執行人應為小趙,但由于經辦人的疏忽,收款執行人默認的是經辦人。請問該經辦人不能通過以下哪種方式將收款執行人改為小趙?(D)
A.如果該合同在訂立發起環節,經辦人可通過【準備信息修改】重新選擇“收付款執行人”。
B.如果該合同在合同審查審批環節,經辦人可提請當前審批人退回合同后進行修改。
C.如果該合同已經到了合同履行環節,經辦人可點擊“轉交”按鈕,重新選擇收付款執行人。
D.如果該合同已經到了打印簽署環節,可由經辦人通過“合同要素修改”進行修改。
5. 在合同準備頁面中新建相對人,系統提示該相對人已經存在無法創建,但經辦人查詢不到該相對人,可能存在的原因:(D)
A. 相對人資質過期
B. 相對人屬性選擇不準確
C. 相對人分類選擇不準確
D. 相對人尚處于“草稿”狀態
6. CMIS中,合同完成終結操作后,()。 ( B )
A.仍然可以進行履行回轉操作,回到合同履行階段
B.該合同的數據歸入電子歸檔,合同經辦人不能再進行任何修改
C.如果發現該份合同履行階段數據存在錯誤,合同經辦人可以自行修訂
D.如果發現該份合同履行階段數據存在錯誤,可聯系本單位系統管理員進行修訂
7.在CMIS中,付款類型包括一次性付款、()和其它。(B)
A.預付款、進度款、驗收款、質保金
B.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質保金
C.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驗收款 D.進度款、結算款、驗收款、質保金
8.在CMIS變更申請信息中,下列屬于必填項的是(D)
A.合同編號
B.申請變更方
C.變更原因
D.變更事項
9.一份合同可以進行多次變更,合同變更協議作為原合同的一部分,在( )中加以區分,并與原合同進行關聯。(A)
A.合同編號
B.合同序號
C.合同名稱
D.經辦人
10.在CMIS中辦理合同終止提交申請時,經辦人除了填寫終止信息外,還必須將()作為附件進行上傳。(D)
A.往來函件
B.終止原因
C.終止申請
D.終止協議
11. CMIS與FI模塊接口主要針對供應商掛賬及付款時集成合同管理系統的合同信息,同時將付款信息通過()回傳給合同管理系統,從而實現整個合同管理的閉環管理。(D)
A.SAP
B.BW C.TCODE事務碼
D.EDW
12. 合同系統中在哪個節點不允許作廢合同?(C)
A.合同訂立準備B. 合同訂立發起
C. 合同履行
D. 合同簽署
13.王某在填寫合同訂立發起信息時,通過查看合同流程預覽,發現合同審批流程與其所在單位管理制度要求不相符,此時王某應采取的措施是(B)
A.暫時保存訂立發起信息,請求流程變更后送審。
B.暫時保存訂立發起信息,請求修改流程后送審。
C.及時送審,并請求審批人員進行流程變更操作。
D.及時送審,并請求審批人員進行協助審查操作。
14. 加密附件作為合同重要組成部分,應與合同文本一致,均應帶有防偽水印。經辦人張某打印加密附件后,發現加密附件無水印,請問為什么會產生這種情況?(C)
A.點擊了“打印合同文本按鈕”
B.打印合同文本所屬的合同加密附件
C.點擊了相關附件所屬的附件
D.使用了黑白打印機
15.合同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以后,業務人員應當及時辦理合同終結手續,其應當點擊(C)
A.合同終結
B.合同終止
C.履行完畢
D.合同歸檔
16. 經辦人于20xx年3月10日打開二級報表“月度趨勢”,CMIS系統默認顯示的月度區間為(C)
A.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的月度數據。
B.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的月度數據。
C.20xx年2月至20xx年2月的月度數據。
D.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的月度數據。
17.對于合同簽訂環節,描述錯誤的是:(A)
A.合同簽訂環節的審批人指的是該合同的最后審核人。
B.合同簽訂頁面簽訂時間和合同生效時間需要手動選擇。
C.合同簽訂環節必須上載合同簽字頁掃描件,否則不允許提交。
D.合同簽訂環節也可以對合同進行廢棄操作,廢棄后的合同可以在電子歸檔的廢棄合同中查詢到。
18.下列哪類標準合同文本不屬于貨物貿易類:(B)
A.設備采購合同
B.資產處置協議
C.供水供電合同
D.油品銷售合同
19.關于標準文本二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
A.標準文本二是經中國石化法律部批準的各企業自主開發的各類標準合同文本
B.標準文本二是按標準文本一修改而成的合同文本
C.標準文本二是由企業自主開發而由法律部發布的合同文本
D.標準文本二是由企業自主開發且直接發布的合同文本
20.CMIS中,下列哪一個合同文本不屬于知識產權類:(C)
A.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B.保密承諾書
C.員工保密協議
D.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
21. 企業想了解標準文本的使用率及合同金額的比率,需要在查詢統計中檢索( A )
A.文本使用情況對比圖
B.標準文本使用情況統計圖
C.合同概況統計表
D.合同辦理情況統計表
22.下列人員中,有權辦理合同終結的是:(D)
A.所有審查審批人
B.履行經辦人
C.收付款執行人
D.合同經辦人
23. 合同系統中,下列哪個合同相對人不屬于機構:(A)
A.旭日打印店(個體工商戶)
B.某縣某村
C.某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D.某市某大學
24. CMIS中,下列哪一個合同文本不屬于服務類:(C)
A.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B.環境影響評價委托合同
C.泥漿固化合同
D.航次租船合同
25. 重大合同準備與一般合同準備在操作上的主要區別在于重大合同需要上傳(C)。
A.項目可行性報告
B.計劃或預算
C.盡職調查報告
D.法律意見書
26. 對ERP接口術語,以下表述正確的是(A)
A.SD是ERP銷售分銷模塊的英文縮寫
B.PM是ERP項目管理模塊的英文縮寫
C.MM是ERP物資管理模塊的英文縮寫
D.PS是ERP工廠維護模塊的英文縮寫
27.下列哪項是合同正常終結的必填項?(B)
A.相對人后評價
B.合同履行完畢情況說明
C.履行評價
D.合同終結相關附件(包括付款憑證)
28. 在CMIS合同付款時,若合同經辦人員將付款信息重復錄入,系統顯示多次付款記錄,則補救措施為()。(B)
A.下次付款時不錄入,總支付金額相符就可以
B.填寫后臺數據修正簽字確認單,由本企業管理員找運維組解決
C. 找本單位系統管理員刪除重復信息
D.合同經辦員自行刪除重復信息
29.重大合同準備與一般合同準備在操作上的主要區別在于重大合同需要上傳(C)。
A.項目可行性報告
B.計劃或預算
C.盡職調查報告
D.法律意見書
30. 經辦人在CMIS中新建合同前,準備先建立相對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C )
A.相對人已經從MDM直接導入,不需要再新建相對人。
B.相對人已經從ERP直接導入,不需要再新建相對人。
C.雖然MDM有相對人的信息,但還需要新建相對人,一旦名稱能夠對應,MDM中的相對人編號直接帶入。
D.雖然MDM有相對人的信息,但還需要新建相對人,一旦名稱能夠對應,MDM中的相對人營業執照等附件直接帶入,不需要再上傳至相對人庫。
31. 下列哪項不是企業法律部門的職責( C )。
A.負責CMIS在本企業的應用
B.負責本企業流程梳理和配置,設定查詢范圍
C.牽頭組織細化系統接口方案
D.組織本企業CMIS接口測試、開發和實施
32.CMIS中,下列合同文本哪一項不屬于服務類:(C)
A.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B.環境影響評價委托合同
C.泥漿固化合同
D.航次租船合同
33. 企業想了解標準文本的使用率及合同金額的比率,需要在查詢統計中檢索( A )
A.文本使用情況對比圖
B.標準文本使用情況統計圖
C.合同概況統計表
D.合同辦理情況統計表
34.小李正在辦理合同付款業務,處于付款審查審批環節,下列說法正確的是(C)。
A.可以同時辦理中止業務 B.可以同時辦理臨時歸檔業務
C.不能辦理其他履行業務
D.可以同時辦理變更業務
35. 某經辦人在進行CMIS查詢統計時,以“創建時間”為查詢條件,填寫了開始時間,忘記填寫結束時間,則統計的合同截至到( C )
A.經辦人查詢的當前時間。 B.無法查詢。
C.經辦人查詢當天的零點之前。
D.經辦人查詢當天的上午8點之前。
36. 某經辦人在某閉口合同CMIS付款時發現,合同金額已經達到原合同標的兩倍,該經辦人應如何處理?( B )
A.合同系統不允許付款,故應新建一個合同,將余款支付給合同相對人。
B.合同系統允許付款,經辦人需簽訂原合同補充協議,并進行原合同變更操作。
C.合同系統允許付款,經辦人不需要新建合同,付款結束后直接進行合同終結操作。
D.合同系統不允許付款,經辦人需簽訂原合同補充協議,并進行原合同變更操作。
37.在CMIS中辦理合同終止提交申請時,經辦人除了填寫終止信息外,還必須將()作為附件進行上傳。 (D)
A.往來函件
B.終止原因
C.終止申請
D.終止協議
38. 關于統計分析中的法律部門審查率,以下描述不正確的是(C)
A.法律部門審查率用駕駛艙儀表盤的形式體現
B.運行總覽頁面的法律部門審查率計算所涉及的合同,均指系統上線至查詢當天零點之間的所有進入合同履行環節的合同
C.法律部門審查率=(使用中國石化標準文本一的合同+使用中國石化標準文本二的合同+使用行業示范文本的合同)÷合同總份數
D.法律部門審查率計算所涉及的合同不包括廢棄和刪除的合同
39.在下列哪個節點合同系統不允許作廢合同?(C)
A.合同訂立準備
B.合同訂立發起
C.合同履行
D.合同簽署
40.在CMIS合同訂立階段,以下不是必經節點的內容是(D)。
A.訂立發起
B.合同打印
C.合同簽署
D.合同蓋章備案
41.財務處李某發現合同總金額、付款條件與簽約依據不一致,將合同退回王某。王某及時修改了合同文本,并作相關解釋說明,下列描述王某的操作方式最規范的是(C)。
簽訂合同 篇7
據我們從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了解到,北京市家庭裝飾裝修使用的正式合同為北京市工商局1999年9月1日頒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在北京地區施工的家庭裝修工程都必須統一使用此合同。
一、合同簽訂前七項原則
1、應查看裝飾公司是否有工商營業執照;
2、應查看裝飾公司是否具有資質證書;
3、應讓裝飾公司先出設計草圖;
4、考察裝飾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頒發的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5、除簽訂合同以外,還需要有第三方認證,如果裝飾公司沒有辦理這方面事情,您可要謹慎;
6、審核報價,看一看裝飾公司執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業指導價,否則不要輕易簽訂;
7、詢問裝飾公司施工期間他們自己是否有質檢員到施工現場巡檢,能否提供質檢記錄。
二、合同簽訂時15個基本點
首先,我們看到的合同封面是北京市家裝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下面要填寫是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各是誰、資質等級及合同編號,最下面寫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日期是1999年6月。現在家裝工程統一發的是家裝資質證書,您一定要查看裝飾公司是否具有資質證書。另外提醒您注意,合同必須加蓋施工單位的公章,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首頁有使用說明,第一是此合同文本適用于行政區域內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第二是工程承包方(乙方),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并具有承攬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相應資格;第三是甲、乙雙方當事人直接簽訂此合同的,應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此合同的應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合同第一頁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您要將合同中的發包發(甲方)、承包方(乙方)寫明,特別是承包方一欄,應寫明裝飾公司的名稱、營業執照號、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工程設計人及施工隊負責人,如果裝飾公司屬掛靠、承包企業的,“委托代理人”一欄要填寫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并請該公司出示由被掛靠單位法人開具的“法人委托書”。
1、合同第一條是工程概況,首先是工程地點,一定要填寫詳細;其次是工程承包可采用三種方式,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采取何種方式完全由甲方決定。其次是工程期限,最后將合同總造價寫清楚。
2、合同第二條寫到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3、合同第三條是施工圖紙。合同中規定了兩種方式,第一是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
4、合同第四條規定了甲方的工作,即您的施工地要具備施工的條件。
5、第五條規定了乙方應做的工作,即避免野蠻裝修。
6、第六條是工程變更。
7、合同第七條是材料供應。第一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第二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8、合同第八條硬性規定了工期延誤的解決方法。
9、合同第九條是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照20xx年3月1日執行的《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10、合同第十條是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合格的填寫是:第一階段是即主要材料進場時驗收;第二階段是隱蔽工程結束后進行驗收;第三階段即工程全部結束,驗收合格用戶簽字,結算完畢,進入保修去現場驗收即可。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11、合同第十一條是幾種工程款支付方式,一種是開工前先付60%,然后在工程進度過半后,將其余的40%繳付給該公司所屬的家裝交易市場合同認證處,再由市場根據工程進度和質量付給裝飾公司。另一種是分三次付款,您可按開工前三日付60%、工程進度過半付35%、驗收合格后付5%來安排。
12、合同第十二條是違約責任,其中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定要認真填寫,出了問題,全靠它的約定賠償您的損失。
13、合同第十三條是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首先您可以填向裝飾公司所在的市場的管理部門申請解決,解決不了,可到所區消協或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調解,實在解決不了,可向當地(區或縣)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決。
14、合同第十四條是幾項具體的規定,涉及到垃圾清理費、施工期間及工程竣工驗收后鑰匙的保管及更換、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等等。
15、合同第十五條是附則,其中規定合同必須經雙方簽字。
簽訂合同 篇8
(一)什么是裝修合同?
裝修合同就是為了房屋裝修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的合同。
裝修合同就是為了房屋裝修而簽訂的合同。這個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的協議。
(二)簽訂裝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簽訂裝修合同是日常生活中一項重要的法律活動,合同條款是否完善直接關系到發包方的切身利益。為了盡可能保護發包方在裝修合同中的合法、合理利益,對于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謹慎。
一、裝修合同之承包方資格審查
作為發包方,為預防欺詐,應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況:
1、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確認簽約人的資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托書。
3、了解承包方的`經營范圍、社會信譽等以確定其履約能力,必要時可以去參觀發包方正在施工的裝修現場。
二、裝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關于材料應進行詳細的約定,如可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
三、裝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應對工期進行明確的約定,承包方應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當順延。但如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四、裝修合同之質量
裝修合同中,作為承包方,應注意對承包事項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質量標準施工。
1、對于產品質量標準應進行明確約定,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以避免產品質量標準方面發生爭議。
2、承包方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按照發包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做法說明完成工程,確保質量。
五、裝修合同之檢驗
為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裝修合同應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六、裝修合同之保修期
為了保障發包方的利益,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驗收合格后起算,雙方可在驗收合格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七、裝修合同之價款
為了避免風險,應特別注意在裝修合同中對價款支付時間、方式、違約責任等進行明確約定。
1、明確約定款項的支付方式,如以現金、匯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確約定款項支付時間,開工前發包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當于總價款30%的工程款;竣工驗收后,支付總價款50%的工程款。
因此,訂立合同時,建議發包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概況、違約責任、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生活中我們最常見的裝修合同就是家里房屋的裝修合同,這關系到我們日后的居住環境,與我們的利益戚戚相關。小編提醒各位,在簽訂裝修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多留心小編在上文中介紹的內容,要是您遇到了法律糾紛的話,可以向在線律師進行咨詢。
簽訂合同 篇9
1、明確約定工期:
一般套二的房子,簡單裝修工期在35天左右,裝修公司怕有意外,把工期定到45-50天,如果你很在意工期問題的話,可以在簽訂時和裝修公司洽談此款項。
2、付款方式:
很多的裝修合同的約定首付60%,檢驗驗收合格后交納35%,完工后交納5%,這樣付款,相當于一半工期的時候就已經給裝修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后期出了什么問題的話,就很難再壓制公司了。所以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候,盡量爭取到對自己有利付款方式,如:把首付壓到30%,中期交納30%。
3、增減項目:
裝修過程中,很容易有增減項目。要注意一點,你應該支付的增減費用,都應該是在該項目施工前,由您簽字認可的,如果是您沒有簽字認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應的費用。要在合同中明確注明。
4、保修條款:
裝修的整個過程現在主要還是以手工現場制作為主,沒有實現全面工廠化,所以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細碎質量問題。保修時間內,裝飾公司應該實施的責任就尤為重要了。比如出了問題,裝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權負責保修,還是只包工,不負責材料包修,或者還是有其他制約條款,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5、按圖施工要寫進合同:
嚴格按照您簽字認可的裝修圖紙施工,如果在細節尺寸上和您在設計圖紙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且因返工產生的費用由裝修公司承擔。
6、材料驗收:
進場的裝修材料必須在業主驗收并簽字后才可使用。否則,很多時候材料明明存在瑕疵,但工人“睜只眼閉只眼”的就開始施工了。等業主發現的時候已經“生米煮成熟飯”,返工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很多業主最終選擇了妥協。
7、水患賠償:
對于裝修過程中出現忘記關水或防水不嚴,造成樓下住戶泡水損失的賠償責任如何分配要提前在合同中注明,以防萬一。
8、監管力度要有明確約定:
監理的監管工作是裝飾公司對施工質量控制的主要手段,他們到場巡視的時間間隔,對工程的質量尤為重要。監理每隔3天應該到場一次。設計師在一些關鍵的節點也一定要到場,如水電路交底、木工交底、木工驗收等環節,設計師應必須到場。
9、工傷賠償:
對于裝修施主不要與施工人員簽署委托合同,否則一旦出現傷亡事故,業主作為委托人勢必要承擔相應責任。尤其是木工工程,工人傷筋動骨的事故時有發生,業主要提前規避此類風險!
7、火災賠償:
對于裝修過程中出現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責任如何分配要提前在合同中注明,以防萬一。
8、轉包賠償:
工程轉包的現象雖然并不多見,但其性質惡劣,需多加提防。工程轉包是指,承包單位并未最終參與施工,而是將委托方的工程轉包由他人施工,嚴重時甚至多次層層轉包。這就使委托方的裝修費用受到層層瓜分,而且最終的施工方并不受到第一承包方制約,工程質量無人監管。這種轉包行為雖不多見,但其性質惡劣且后患無窮,所以消費者應謹慎提防。在簽署裝修合同時,要明確施工工長或項目經理的名稱,防止轉包。
9、水電費用:
一般情況下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用并不多,一般由業主承擔。但在一些特殊的施工階段,如嚴冬施工時,長時間使用電暖氣保溫會產生大筆電費。這種情況造成的大額電費由誰來買單,合同中要提前注明。
10、驗收標準要明確:
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關于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承包發包及施工管理的規定,要求以《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當地制定的一些標準為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并在家居裝飾合同中約定。如果合同中不做規定,一旦出了問題很難處理。所以合同中一定要注明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依據。
11、賠償責任要明確:
裝修過程中如出現違法物業要求,如打斷樓體承重鋼筋、短路燒毀樓宇對講、破壞樓體外立面等常見問題,一經物業發現,物業必然要求賠償。而裝修押金一般都是業主交付的,出了問題“冤大頭”往往是業主。這些賠償責任要由誰來承擔,簽署合同時一定要注明,出現問題時可有據可依。
12、簽署合同前確保文書齊全:
簽署合同前確保裝修工程書面文件齊全。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部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構成要件。簽訂裝修合同時,務必確保此類書面文件齊全。而且裝修業主應把《裝修合同》和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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