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購銷合同錦集8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地址:
乙方(供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
1、油品:
2、數量(噸):
3、質量等級:
4、單價(元/噸):
5、總金額(元):
二、甲方若需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和期限供油,屬正常銷售的,其數量、價格、期限需經雙方重新書面確定。
三、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乙方負責將油品運送至指定的地點。所有權及風險自甲方完成驗收時起轉移給甲方。
四、運輸方式、到站及交貨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超過規定時間仍未送貨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選擇繼續履行合同,若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當日和簽訂合同當日價格較低價格為結算價格。
五、油品驗收
1、驗收時間:乙方將油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后,甲方須及時到場監督卸貨并驗收。
2、數量驗收:油品的數量計量應以雙方實際結算數為準。
3、質量驗收: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的石油產品標準執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該批次油品《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發生質量問題爭議,雙方共同委托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質量檢驗鑒定機構進行油品質量鑒定。鑒定油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還應當更換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該賠償損失。如鑒定的油品不存在質量問題,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經國家有關部門鑒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應油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負責包換,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有關履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簽字):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銷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購銷數量: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氣約_________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以每次確定供需數量為準。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需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供方給予需方按當時供方掛牌價下浮_________元/噸。配送運輸費用_________元/噸。
三、結算方式:
采用銀行匯票、匯兌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供方均衡送貨,需方批量劃款(包括貨款和運輸費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噸。
四、配送地點:
需方,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五、保證金:
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需方依據商定量,向供方提出書面認購單,供方根據與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貨到后需方應于2小時內接卸完畢,并即時簽署回執單。
七、計量方式:
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九、其它約定事項: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于接卸前當場提出并即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需方在認購后拒而不接貨視為違約,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優惠的金額(以_________元/噸為準);供方能承受的價位拒而不供貨視為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
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賣方交易商:
買方交易商: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摘牌日):
簽訂地點:
買賣雙方交易商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現貨掛牌交易規則,通過交易所計算機交易系統進行山茶油現貨貿易而達成的本買賣合同。
第一條 買賣雙方成交,系統自動為買賣雙方作出電子簽名,本合同生效,雙方可打印簽章予以備份,自然人無需簽署本合同。
第二條 掛牌商品: ,商品代碼: 。
第三條 掛牌方成交編號:。
第四條 成交價格: 元/升。
第五條 成交數量: 升。
第六條 質量指標:國標壓榨一級(GB11765-20xx)。
第七條 交貨地點:。(賣方提供的配送點)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 。
第九條 交提貨期:
交收開始日:,交收截止日:。
第十條 數量、質量的確認:
1、商品數量以實物上標明的凈含量為準(涂改無效),誤差不超過1.5%。
2、如有質量異議,質量以交易所指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檢驗機構詳見交易所網站公示。
3、提供質量檢驗的樣品必須為原封包裝的商品。
第十一條 結算及付款:
1、買方交易商應于交收開始日前一工作日15:00之前將全部貨款存入其在交易所開立的結算賬戶,并按交易所規定格式將聯系信息發至*****郵箱。
交易所在摘牌日下一工作日上午10:00之前將交易商聯系信息發送至賣方交易商。賣方交易商應在交收開始日前一工作日12:00之前做好配送準備,并根據交易所發送的聯系信息在交收開始日(含)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發貨,并保存相應貨運憑證用以備查。
2、買方交易商在簽收時應逐箱檢驗外包裝(原廠紙箱包裝)是否完好,仔細檢查每箱封口處是否為出廠原始封貼,并查驗防偽標示。買方交易商如對包裝和數量有異議的需當場和物流人員核實,同時對異議處進行拍照取證,由物流人員當場出具書面說明并簽字確認,并及時與交易所取得聯系。買方交易商無故拒收的需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買方交易商簽收后的第二個工作日12:00之前未向交易所提出質量異議的`,交易所視為買方交易商對質量無異議,并在當天 12:00之后將80%的貨款劃轉到賣方交易商在交易所的指定結算賬戶。
4、若買方交易商對交收商品的質量有異議時,應當在簽收后的第二工作日12:00之前向交易所提出書面申請,買方交易商貨款暫緩支付。買方交易商應當在提出異議后第十個工作日12:00之前向交易所提供交易所指定的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質量鑒定結論,檢驗費用由買方交易商先行墊付。逾期未能出具質量鑒定結論或交易所判定商品檢驗合格時,交易所將在提出異議后第十個工作日12:00之后將貨款的80%劃轉到賣方交易商在交易所的指定結算賬戶。
交易所根據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質量鑒定結論,確定違約方及相應違約責任。如果賣方交易商違約,交易所將在出具質量鑒定結論的下一個工作日12:00之前將賣方交易商違約部分的貨款退還買方交易商并將違約部分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劃給買方交易商,并由賣方交易商承擔該次檢驗費用。
5、若買方交易商未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限內提出數量、質量異議的,交易所不再受理交收商品有異議的申請。
6、發票開具:
(1) 普通發票:賣方交易商將普通發票傳至交易所交割部,然后隨貨配送給買方交易商。
(2) 增值稅發票:賣方交易商應在收到買方交易商80%貨款后五個工作日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將原件交至交易所交割部。交易所將發票傳至買方交易商,買方交易商確認無誤后,交易所將剩余貨款劃轉到賣方交易商在交易所的指定結算賬戶中,并釋放賣方交易商履約保證金。
7、在交易所規定時間內賣方交易商未能足額開具發票,交易所將在賣方交易商收到80%貨款后第五個工作日12:00之后,將賣方交易商違約部分履約保證金作為交收違約金劃轉到買方交易商在交易所的指定結算賬戶,并退還買方交易商剩余貨款。
第十二條 發生業務糾紛的,買賣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或提請交易所調解,也 可以直接向舟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受地震、臺風、火災、雪災等自然災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協議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代表人簽名(蓋章): 代表人簽名(蓋章):
年 月日 年月 日
購銷合同 篇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 雙方協商—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住宅、商鋪門窗制作、安裝合同。
二、 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住宅及商鋪彩鋁門、窗的制作、安裝、清理等一切內容。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五、工程質量:
1、乙方制作安裝前自行對門窗尺寸進行復核,確保安裝數量、尺寸準確。
2、嚴格按照圖紙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3、嚴格根據甲方需求色號材判顏色、規格,保證致。
4、住宅窗鋪五金配件要求:1)玻璃為5mm浮法玻璃;2)推拉門窗配件為朝建牌系列配件。
六、工程造價:
住宅或商鋪部分工程造價如下:
1 (5+7+5)綜合價元/m2 。材料壁厚1.2mm包含玻璃紗窗及其配件:人工費、材料費、施公管理費管理、利潤、政策性調整及合同包含的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一次包死。稅金檢測費有甲乙雙方協定。總面積約m2
2、 (5+7+5)綜合價/m2 。材料壁厚1.2mm包含玻璃紗窗及其配件:人工費、材料費、施公管理費管理、利潤、政策性調整及合同包含的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一次包死。稅金檢測費有甲乙雙方協定。總面積約m2
3系列玻璃為 (5+7+5)綜合價元/m2 。材料壁厚1.2mm包含玻璃紗窗及其配件:人工費、材料費、施公管理費管理、利潤、政策性調整及合同包含的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一次包死。稅金檢測費有甲乙雙方協定。總面積約m2
4、圓弧增加費用:型材部分20元/米,8-12mm鋼化熱彎30元/平方米。5+7a+5中空熱彎30元/平方米,5mm-5mm以下鋼化熱彎40元/米。
5、竣工結算及合同價:住宅及商鋪門窗總價款約萬元,最終的價款以竣工驗收合格按現場實際設計洞口尺寸結算。
七、付款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付總價款的30%,窗框安裝完成付總款的40%,窗扇安裝完畢付總款的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總款的7%,剩余3%作為保修金,剩余的保修金無質量問題一年后一月內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
進場日期:隨土建進度,自甲方工程管理部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
交工日期:進場之日起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隨工程整體進度,確保交工日期。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內完工,如逾期,每超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違約會 元整(每超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違約會 元整)因不可抗拒原因確實不能正常施工的,經甲方及監理人員確認后工期順延。
九、甲方職責:
監督工程質量,協調現場關系,有權不合格工程按現行國家施工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提出整改返工。
十、乙方職責:
1、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并嚴格按照所送型材及質量要求和國家施工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進行施工,驗收前提交完整的檢驗報告、合格證交付給甲方。由甲方自行裝訂交工資料。
2、負責所有的檢測(包括且不僅限于抗風壓試驗負責有關該工程的協調、配合)由此產生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由乙方)負責承擔相關費用。
十一、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前必須編制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報甲方批準后實施。
2、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冒險作業。
3、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理及總承包方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監理人員提出的'質量、安全整改事項,整改不到位不積極的,甲方有權予以處罰。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法律貴任。一切賠償均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因甲方所造成的以上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
十二、保修要求:
1、該工程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保修。
2、在保修期內,承包方維修服務電話應24小時開通并有人值守,若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承包人應在兩日內通知發包人。
3、如承包人的聯系方式變更而不履行告知義務、維修服務電話無人接聽、以各種形式拒接發包人維修通知,或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維修,發包人可委托他人維修,其維修費用由甲方簽認為準,并由乙方雙倍承擔。
4、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責任,給發包人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聲明:由乙方提供的質量保修卡的用戶、在有效期內持有保修卡的保修,無保修卡的不承擔保修)。
十三、違約責任:
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順延,停、窩工等損失和費用的承包人自愿放棄追償費用和損失的權利。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山承包人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并且向發包人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3%的違約命。如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后4天內承包人仍未給予完善的,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包人承擔。
3、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責令返工外,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3%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費用。
十四、其它約定 :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理的現場統一管理。
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水、電源,若需要場地現場加工的由甲方安排,水電費用乙方自理。
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4、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擔因返工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五、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代表人歸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協商另定,補充合同內容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合同簽定日期:年月 日
購銷合同 篇5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一:就關于甲,乙計劃長期生產展示架合作一事,在雙方充分溝通,友好磋商達成計劃共識如下:
第二條:質量標準:型材結構嚴密、美觀、外表干凈無污點、劃痕,整體結構牢固。
第三條:雙方簽字后,供方須接受買方在7-15個工作日內對市場了解認可后方可運行此協議,否則視為無效簽約。
第四條:認可后(預付款)按總貨款的10%。余款提貨時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結清。
第五條:供方收到(預付款)之日起計算 2 個月內完成全部交貨。
第六條:提貨時間,數量有買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為準。
第七條:供方收到10%定(預付款)后本協議生效,開始計算交貨時間。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提前7天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 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數量:
第二條 乙方若需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和期限供油,屬正常銷售的,其數量、價格、期限、提油方式需經雙方重新書面確認。
第三條 提油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合同生效且購油款到帳后 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油品數量運送至乙方庫房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汽車運輸,運費另行結算, 元/噸。貨物交付前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油品驗收
1、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各委托一名相關人員對油品的數質量共同驗收,并在相關記錄上簽字確認。
2、數量驗收:
對數量的異議,甲方配送的油品,乙方如有異議,應在卸油過程中或在運輸工具離開前提出。
經雙方確認,承載工具為油罐車的,交接允差約定為±3‰。若發貨數量比驗收數量多并超出3‰時,以實際驗收數量為結算數量;若發貨數量比驗收數量少并超出3‰時,超出3‰的部分,由甲方承擔;若或多或少均在3‰以內時,則以發貨數量(提油單或卡載明的數量)為結算依據(送貨油罐車必須出庫鉛封完好)。
3、質量驗收:
以合同承諾的標準為準,由雙方共同封存油樣備查。乙方應當要求甲方留樣交乙方留存。若乙方未要求留樣的,則以甲方的留樣為準。
對有質量異議的油品,由雙方將共同封存的油樣送往乙方所在地市級以上法定質檢機構檢驗。檢驗結果表明,屬甲方原因造成油品質量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由于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有向第三方采購或存儲甲方油品的容器裝載了第三方產品或其他可能發生混裝、混油情況而發生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結算
1、結算內容: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先將購油款項匯入甲方指定帳戶,結算數量以經甲方及乙方加蓋公章或授權的人員簽認的送油單為準。
2、結算方式:乙方以電匯、轉帳、刷卡等甲方認可的方式付款
甲方帳號:
開戶銀行:
對金額預付款方式,當包裝規格為散裝時,按照合同金額預付貨款,當甲乙雙方驗收后 日內按照實際數量進行結算。
乙方必面將貨款直接打入合同約定的帳號。任何打入甲方業務員或其他個人帳戶的付款行為均為無效付款行為。
3、發票的開具:
甲方向乙方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單位為甲方配送油庫地公司,價格按第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經國家有關部門鑒定,因甲方行為造成供應油品質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貨物到達后,乙方未及時組織接卸,即無正當理由壓車3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除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延遲交貨每日應按欠貨款總額的5‰計付滯納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3%。
4、由于不可抗拒事故或承運人所致,使賣方不能如約發送貨物,賣方必須在交貨期限內以電話或傳真通知買方,但賣方不負違約責任。
5、有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并不負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結算;
(2)有證據證明乙方己失去償債能力;
6、雙方約定的其他違約條款: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除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需要雙方明確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己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認識己達成完全的'一致。
2、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擔保或第三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則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附件,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3、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文件、資料、數據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于有利競爭地位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
4、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變更,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規定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專人,速遞或傳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冊地址向對方發出。送達時間向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速遞在發送后第三天被視為送達;
(3)傳真方式以順利發出當天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5、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
購銷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xxx公司
乙方(供方): 吉林萬通藥業集團藥品經銷有限公司
為規范我公司藥品采購行為,保證藥品及時供應,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并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復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相關企業資料復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規定許可經營范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范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向需方提供的藥品應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設備,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為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于8個月的藥品;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志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提供藥品時,須向需方提供加蓋供方印章的《藥品檢驗報告單》和銷售票據,且各項內容與該批次藥品相符。
七、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員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九、需方須按雙方議定的結款方式按時支付供方貨款;需方不得將藥品銷往其他省份或地區(只限本省地區銷售);需方須向供方提供協議藥品詳細流向,并提供書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場批發價格銷售協議藥品。
十、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購銷合同生效后方可發生業務,且須在需方鋪墊 萬元資金作質量擔保金。供方人員不得以需方名義銷售協議以外的其他藥品,否則需方不予返還質量擔保金且供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無違規行為則合同期滿后需方全額返還供方鋪墊的質量擔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雙方不能合作,則應依法終止合同及業務往來。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 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需方名稱:(蓋章)xxx限公司供方名稱:(蓋章)xx有限公司
需方地址:xxx 供方地址:xxx
需方法人代表:xxx 供方法人代表: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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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8
甲方: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福建省漳浦縣舊鎮鎮舊城村州城沙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就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河砂購銷一事,本著平等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河砂規格、數量、合同單價、供貨時間及進度
1.河砂規格:按照甲方要求生產供應。
2.數量:暫定150000m3,到舊鎮拌和場、杜潯拌和場各75000 m3。如量有增加,甲方將優先考慮乙方供料。
3.合同單價:乙方供應甲方舊鎮拌和場河砂到場價為8.48元/m3,供應杜潯拌和場河砂到場價為14.50元/m3。此單價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包括可能增加用量部分河砂的供應也按此單價結算。
4.供貨時間及進度:按合同所附《河砂供應計劃表》供應。
二、質量保證,技術標準。
1.乙方材料必須提供樣品給甲方試驗室進行檢測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大量生產。
2.乙方所供材料必須嚴格按甲方所規定的規格型號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試驗檢測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材料質量應符合相應的交通部部頒標準。
三、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舊鎮拌和場、杜潯拌和場。
四、安全措施
乙方在組織料源、裝車、運輸及卸車堆放過程中,均需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給相應機械及人員上保險(費用自負),若發生事故,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驗收方法
材料驗收由甲方負責,前期可考慮甲乙雙方共同量方的辦法。甲方在料場設立磅房后,所有進場材料均需過磅。材料重量折算方量的系數,以甲方試驗室根據現場試驗提供的數據為準。因特殊情況無法過磅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材料進行現場量方,簽字確認。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進行一次結算,首次付款按結算額的75%支付,其余價款工程結束三個月內付清。但若由于業主對甲方撥款延遲,則甲方對乙方的撥款也相應延遲。
七、履約保證
甲方將從前期付款中扣留乙方伍萬元材料款作為履約保證金。如乙方不能按《河砂供應計劃表》及時供應河砂,甲方將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處理,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通過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甲乙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可免除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工程施工結束三個月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河砂供應計劃表》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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