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分包合同范文匯編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工程內容
第二條
一、 器材供應
1、乙方負責該工程中設備和器材的采購供應。
2、乙方所采購設備、材料均具有國家級檢測報告、消防產品經營許可證、消防產品合格證書、質保書等,并在工程驗收后交給甲方。
二、工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三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人員施工用電、施工場地等實際需要配合的事項,業主委托 負責該項目的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控制,乙方應予以接受和配合。
二、 甲方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進度款。
三、 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該項目中相關的各項工作,并處理好與其他分包之間的關系(包括工期、工序、施工程序的'協調等)。
四、 乙方應做到施工現場整潔衛生,嚴格執行總包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各項制度(包括使用總包有關設施、遵守文明施工要求等),施工中發生的安全、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器材供應和施工期限
五、 乙方應嚴格按照市質監站及消防規范的技術要求,按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六、 甲方修改設計的,需與原設計單位共同簽署修改通知單,并征得乙方同意,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
一、 工程造價:本工程造價經甲乙雙方商定為RMB: .00 元,
大寫:元整 。
二、 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簽定后,預付工程總價的 %,計RMB: .00元;
2、工程峻工、消防驗收取得驗收合格證后一周內,付工程總價的60 %,,計RMB:.00元;
第五條 工程保修
本工程乙方負責維修保養期自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為一年。
在保修期內由于業主原因或人為損壞和自然災害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損失費用由業主負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違約部分將按每日萬分之三
計算滯納金。
二、 乙方違約責任:如不按合同施工,延誤工期,應向甲方償付合同總價每日萬
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七條 備注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分包合同 篇2
勞務分包單位:(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單位:(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工程內的 勞務,分包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執行并簽訂本合同書。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結構形式:
(4) 承包方式:
協議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日
協議工期總日歷天數
二 、包干單價及付款方式
混凝土澆筑(不包含二次結構):在承包范圍內按元/立方米進行單價包干(采用地泵輸送);未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按 元/立方米進行單價包干;上述包干單價施工方已充分考慮了漲價風險等因素,結算時包干單價不作任何調整(甲方要求及設計變更除外)。單價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 、輔助材料費、低值易耗品、工具機具費、管理費、利潤、勞動保護費等。
1、 乙方達到本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才予以支付工程進度款。(在之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2、 每棟樓主體結構三層完工(三層屋面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年1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80%;每棟主體結構六層完工后1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80%。
3、 每棟主體全部結束交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后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90%。
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雙方在15天內辦理完本工程承包范圍內工程的人工費結算,結算完后7天內甲方支付清所有人工費。
三、 分包內容和范圍:
1、 工程范圍內的全部混凝土的澆筑、振搗、收面和拉毛,混凝土面的養護和清洗;豎向孔洞剔鑿及封堵砂漿抹平;施工縫處理及場地清潔、文明。零星現場預制構件用每次澆筑主體剩余的混凝土澆筑。
2、 乙方需自備混凝土振搗機具(振動器、振動棒和平板振動器、布料機等),壓尺、水管、廣線、斗車、灰桶、拉毛用的棕毛刷等工具、用具及安全施工防護用品(安全繩、安全帽、安全帶和甲方提供配電箱以外的所有電線電纜和雨天施工用雨具)。
3、 本工程竣工時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乙方要嚴格控制好結構結合尺寸、平整度、垂直度、陰陽角等細部尺寸,驗收要求均按現行有關的國家規范及地方標準執行,不得超過合格標準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混凝土內實外光無蜂窩麻面,結構如出現蜂窩麻面比較嚴重、尺寸變形、缺棱掉角、夾渣、縮頸、爆模、露筋等質量通病,樓地面在混凝土澆筑時,應在振搗密實的基礎上表面壓實、拉毛、紋路順直、平整、不顯腳印。操作時應用帶水平尺的壓尺壓平,樓層地面標高誤差控制在0.5~10cm,不需要再作找平層。平整度不超過5cm,不漏漿。上述要求如發現一處則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并由乙方負責處理達到質量要求為止,所發生的工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混凝土的養護和拆模須嚴格按項目現場技術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操作,違反規定,甲方將視情況給予處罰。
5、 乙方自備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繩、安全帶。
四、 工程安全及質量標準:
嚴格按照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分戶驗收規定,及甲方、業主、監理的要求和大合同內條款為質量標準。
五、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安排,必須強制性按照國家規范和大合同內及甲方的要求執行,必須做到人走場清、做好成品保護,材料及工具碼放整齊有序,如出現有違章和不按以上條款執行的,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同時乙方需及時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甲方將對乙方立即清理出場,并追究其責任。(包括生活區、宿舍的衛生等必須達到甲方要求);如乙方被監理及項目部、業主罰款的,甲方將對乙方進行雙倍處罰,如因違章作業、不服從管理所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安全質量保證:
為了確保本工程能保質保量的順利完成,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質量保證金。此保證金在本工程 施工至 ,無質量和安全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如出現有大的質量和安全問題,此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的,除保證金不退還外海追究其責任。
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產生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將負責賠償守約方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此合同在本工程全部結束后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延伸閱讀:簽合同注意什么?
一、正確選擇合同主體
合同簽訂時應當審查對方的`納稅資格,分清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并在合同中完善當事人名稱和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等相關信息。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服務提供方的納稅資格,提供的結算票據是否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評定報價,從而有利于節約成本、降低稅負,達到合理控稅,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確認合理的價款
增值稅下合同總價款實行價稅分離,因此應該明確約定不含稅的價款是多少、稅率是多少,含稅總價款是多少。 采購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各類價外費用,稅法規定的價外費用主要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 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價外費用金額涉及到增值稅納稅義務以及供應商開具發票的義務,有必要在合同約定價外費用以及價外費用金額是否包含增值稅。
三、對不同稅率的服務內容應當分項核算
后“營改增“時代,同一家企業可能提供多種稅率的服務,甚至同一個合同中包含多種稅率項目的情況也會經常發生。對兼營的不同業務,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不同稅率項目的金額,明確地根據交易行為描述具體的服務內容,并進行分項的明細核算,以免帶來風險。
分包合同 篇3
用工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務關系,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作內容:
四、工程期限:
五、質量要求:各分項達到設計及規范規定要求,整體質量合格。如達不到要求所發生的處理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負責。
六、承包方式:
七、承包價格:
八、付款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預付款,為材料金額的_________,材料到現場后支付材料款至材料金額的_________,開始施工后電梯包裝工程按完成形象進度支付合同總額除支付材料款之外的,工程經建設方、監理方、甲方及相關部門驗收試運行合格簽字后,付至合同總額除材料款之外的工程款,留做質保金,如無質量問題,一年后付清。如有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維修,待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驗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積極組織驗收。
2、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一年。
十、乙方義務:
1、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施工安全教育,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簽訂本協議時,必須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一式三分附后。乙方人員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2、乙方進場后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費用自理。乙方進場后必須有各種工種的上崗證。
3、乙方代表及工種專業負責人必須在現場跟班作業,離開工地時應及時請假,并另行安排人負責工作。
4、乙方應根據甲方在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要求,組織勞動力,確保工程需要。
5、乙方必須保證人員在農忙季節及特殊需要時正常施工,連續三天因施工人數不夠需導致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乙方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聽從指揮,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施工圖紙和技術交底施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7、乙方每完成一道施工工序需經甲方驗收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驗收達不到質量目標的,應無條件返工,返工損失由乙方自理,并賠償相關損失。
8、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腳手架,“三寶”、“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作和半成品、成品的保護工作,因保護不善而損失的,照價賠償或無條件返修。
9、乙方在施工中應服從甲方對材料使用的管理,合理用料,不得浪費或故意損壞,否則依據規定進行處罰。
10、施工現場進場的材料由乙方負責裝卸,不再另行計費。
十一、其它約定:
①乙方不得使用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體病殘及“三無”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應立既辭退,如乙方強行留用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本工程安全全部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②大、中型公用機械設備,器具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操作不當損壞應向甲方賠償損失,小型手動工具、用具由乙方根據本人的工種自行解決。
③乙方應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所需施工材料單,甲方要及時提供材料,如出現少料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安排工作。
④乙方的勞保用品(包括安全帽、絕緣手套、安全帶等)由乙方自備、費用由乙方自理。
十二、違約責任:
1、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每發現一次事故隱患,對責任人處罰2000元罰款。
2、乙方應在開工前根據工程內容的工作量滿足工程所需人員,如耽誤工期,應承擔按合同總造價5%/天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甲方耽誤材料,工期順延,并按合同總造價5%/天的違約金賠償乙方。
十三、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進場人員患有慢性或傳染病者。
②有偷盜、打架等違法行為者。
③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對產品未采取保護措施者。
④施工任務沒有按時完成時。對于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對方。
十三、其它事項(細則):
十四、合同爭議: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勞動部分仲裁。
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本合同正本、副本同等效力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西歐龍城9#、10#樓及街面房水電工程勞務分包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務工程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西歐龍城9#、10#樓及街面房
2、工程地點:匯龍鎮人民路北側、建設路東側
3、工程內容:西歐龍城9#、10#樓及街面房水、電、消防、現場臨時水電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責任及義務:
(1)提供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各1份,并進行技術交底;
(2)滿足施工需要的電源;
(3)提供垂直運輸機械;
(4)在施工中負責技術指導,技術復核以及質量監督檢查,解決施工中存在的技術疑難問題;
(5)對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確保施工材料供應。
3、乙方必須自備施工所需機具和工具,滿足施工需要。
三、承包范圍:
西歐龍城9#、10#樓及街面房施工圖紙所示所有水、電、消防及現場臨時水電工程的施工。
四、工作內容:
1、熟悉施工圖紙,布置操作地點,領退料具,班組自檢并配合受檢,整個施工現場內一切所需材料、設備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裝卸和運輸(含人力運輸、人力傳遞或機械配合運輸,含超遠距離運輸及超高運輸,含反復多次轉運)。
2、配合其他土建班組及時完成隱蔽及預埋工作。并做到不影響下道工序的按時施工。
3、乙方應協助施工員及測量工定位放線,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控制軸線進行放樣彈線。
4、 搗制砼時派人跟班看護預埋線管及預留洞,防止線管被混凝土封堵及預留洞的位移,如發生以上現象均水電班組自己負責疏通,返工材料由水電組自己負責。每個樓層施工完畢,應及時將剩余線管、管件等材料收回倉庫,并將水電組施工所留垃圾清理干凈,以不影響施工的驗收,否則將由項目部派人清理,發生人工從當月生活費中扣除,垃圾運至地面甲方指定地點堆放。
5、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預算定額和勞動定額模板工程應包含的其他工作內容。
五、承包價格:
1、根據建筑面積元/㎡。
2、本合同約定單價,完全包含了乙方在施工期間可能發生的勞務、利潤、安全、文明施工等風險因素,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承包單價雙方不發生調整。
3、本合同未注明的各項具體費用項目,如各項社會保險費、加班費(含節假日)、夜餐費、誤工費(包括停電、停水、機械故障、政府部門要求停工、氣候因素影響等)、暫住證費、施工現場以外的房租費、水電費、交通費等均包含在承包單價當中。
4、施工過程中如乙方認為承包單價低停工,甲方不補貼,雙方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質量、安全保證金不退還,并在2天內帶工人退場后結算工資,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
六、質量標準及有關要求:
1、質量標準: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及相關驗收標準,合格等級
2、質量驗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先進行自檢,經甲方技術人員檢查后,報建設、監理單位驗收,每次驗收必須一次通過,多驗收一次,根據嚴重程度予以罰款500~1000元。
7、質量要求:合格。
8、質量達不到合格要求,乙方應無償返工,按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質量、安全保證金不退還,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并賠償甲方損失。
七、文明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整潔,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文明工地檢查時,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安排人員進行現場整改。如不及時安排人員整改,甲方將另派人員整改,工資加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過程中無論發生何種情況,不允許乙方的作業人員和甲方及業主、相關的配合單位人員發生吵架、斗毆和圍堵甲方辦公室現象,發生矛盾應通過正常合理程序反映解決,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擾甲方人員的正常工作,否則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處每次1萬元以上的罰款。
八、安全要求:
1、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操作,保證施工安全,杜絕工傷事故發生。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若出現任何意外傷亡事故,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和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負。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發現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50元。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工作鞋,不準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發現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50元。
4、乙方施工人員酒后不準進入施工現場,發現酒后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九、工期要求:
1、本合同工期從20xx年 月日開始至20xx年 月日止,乙方應完成合同約定承包工程范圍,工程必須按期完成,工期每推后一天罰1000元,提前不獎。
2、乙方應在每3天內完成1座梁、板、柱模板安裝,如達不到上述施工進度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質量、安全保證金不退還,并在2天內帶工人退場后結算工資,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
3、乙方必須保證根據工作量所需工人上班作業,如連續2天內達不到工程量所需人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質量、安全保證金不退還,并在2天內帶本班組工人退場后結算工資,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
十、管理要求:
1、上班期間班組負責人必須在現場,離開必須向項目部經理請假,如發現未在施工現場,又未經請假批準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班組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
十一、合同簽訂后,乙方如要解除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質量、安全保證金不退還,工資不結算,承擔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二、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必須達到甲方計劃要求,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工資按完成工作量的70%結算。
十三、其它:
1、臨時停水、停電及雨天以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整改,或甲方由特殊原因有預先通知的停工,不增加任何費用。
2、進行施工人員的姓名造冊應交甲方存檔,并上交進場工人身份證復印件,未列入冊的人員不允許入場作業。并作為領取每月生活費的依據(每人每月1000.00元,其余工程款待年底結清,如遇跨年度工程,工程款付至不少于80%)。本工程不存在任何理由借款、預付款。
3、乙方要加強對工人遵法守章教育,要愛護施工現場機具、材料。如發現乙方人員有偷盜或故意損壞甲方的`材料、機具、設備等情況,處以加倍的罰款,并立即清理出場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加強對員工的法律、法規教育,在施工區域內和生活區內嚴禁發生打架、斗毆、賭博、等違法事仵,不得有損甲方公司形象,否則無論何種原因,當事各方罰款1000元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重犯或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制度者,甲方現場負責人有權作出罰款處理及責令乙方退場。
6、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召開的技術、安全、質量、進度和工地管理有關的會議。如無故不參加,每次扣款200元。簽收甲方發出的文件、通告及有關文件資料。
7、凡有嬉酒、恐高癥、心血管疾病、癲癇患者和不滿十八歲的人員不準進場施工。
8、進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地規定,甲方不提供宿舍。
9、工人因自身違反法律的所有行為后果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或行為者自負。
分包合同 篇5
承包人: (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分包范圍:模板制作、安裝、及倒運歸庫提供分包勞務內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裝、拆除、倒運及模板歸庫;
二、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三、勞務報酬
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金額約為 ;
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均為一次包死,不再進行調整;四、工程結算 工程開工后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暫付分項工程的 ;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核算單及時支付乙方剩余勞務報酬。中途退場不結算尾款,并承攬因中途退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質量標準
1、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 ,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合格 等級;定標準》
2、標準規范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模板支撐須牢固,無跑、漏、脹等現象出現;
(2)合理使用周轉材料,杜絕浪費;
(3)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
(4)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
(5)拆下的模板應及時清潔并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6)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質量事故,經查明為人為造成時,由該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7)甲方如發現乙方的施工未達到約定質量標準時,將按實際情況扣除合同約定勞務報酬的 ;
六、施工驗收及工程量的確認
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2、在施工完畢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雙方對工程量進行確認。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
(2)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
2、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
4、及時交付應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保證施工需要;
5、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乙方責任和義務。
(二)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 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及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 準;
3、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 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在向甲方提報所需材料時,須按施工圖紙及甲方要求計量;
5、乙方必須加強所屬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施工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 方自行負責;
6、嚴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時間(施工中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工作時間),有事須向甲方提前請假;
7、工作期間必須佩帶安全帽且嚴禁飲酒、打架,如違者出現任何事故,當事人自行負責;
8、認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如發生丟失、損壞, 乙方應按價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 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0、工程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八、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并提供變更的相應說明,乙方按 照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期間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減量,工程完工決算時,以乙方遞交的結 算資料為依據;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 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九、違約責任: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并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 問題,盡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自己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所屬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數
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甲方驗收合 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 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工程承包人:(公章) 勞務分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就勞務分包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合同工期:
(一)、工程名稱:帝景灣半山區23#、25#住宅樓(包括地下室)。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時間以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2、完工時間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設備:
1、工作內容:圖紙內所有強電、弱電、上下水管道。包括室外雨水管、空調凝水管、施工期間臨時用水、用電安裝檢測。圖紙內所有消防系統的管子安裝,消防箱干粉滅火器及其他的安裝。除地下室消防設備安裝項目外。
2、設備:消防班組常用設備、試壓設備等一切設備、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工程固定價格費用包干范圍:
1、按《江西省二零零四年工程定額》,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及(B/Y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計算本工程的建筑面積,按建筑面積(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土建水電每平方米19元、消防水電每平方3元固定價含人工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及管理施工中臨時用水用電人工費。并確定工程造價。在施工過程中將不再調整任何價格(含人工費)。
2、建安稅金由甲方自行交納,但乙方必須提供本項目所需用材料進貨正式稅務發票,材料進貨金額與材料發票金額比例相同。
3、含所有施工的建材風險價和現場安全文昨施工措施增加費。
第四條:工程量計算方法:工程量均按設計施工圖、變更簽證單為依據計算工程量。
第五條:合同價格的結算:工程完工并通過驗收合格后,乙方應依據施工圖紙、變更聯系簽訂單等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工程量結算書報送給甲方,甲方對其進行核實、確認。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施工過程中按主體預埋6元計算,每月工程量完成多少付多少。主體結構全部完工且驗收合格后付到工程款余額的'40%,工程完工后付20%。余款待裝飾工程完工后付清。
第七條:工程款支付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工資表、乙方工人一律憑身份證簽字領取工資。以確保工人工資發放到位,避免勞資糾紛。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手續:乙方按月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提交完成工程量單據,由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再把單據提交項目主管簽字支付工程款。時間為每月的25號。
第九條: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要求及約定的標準和質量目標。
2、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工規范和按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3、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必須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監督部門、設計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等工程各方主體皆認通過,只要有任何工程各主體中任何一方提出異議,乙方都必須整改到位,直至符合各方要求。如系甲方所供材料或甲方指揮失誤(需書面依據)所造成的質量不合格,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則整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向甲方賠償相關的損失。
4、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合格。
5、對本工程的質量獎罰雙方約定如下:建設單位、質量監督部門、設計勘察單位、監理單位待工程各方主體檢查驗收質量存在缺陷,工程各方主體要求對質量缺陷進行返工(需書面依據),對造成質量缺陷方按本合同要求承擔相關責任外,再進行處罰,每一質量缺陷處罰200—10000元。
第十條: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二)、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三)、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
1、乙方不得擅自切割鋼管,沒經過項目部同意擅自切割按每次罰款1000元。
2、作業人員必須遵守項目部規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毆,如發現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處罰。
3、本工程單價包括水電工程中所需要一切設備均由乙方負責。
4、作業人員必須遵守項目部規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毆,如發現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處罰。
5、本工程單價包括水電工程中所需要用的一切設備、工具及配件材料及人工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款后自行終止。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7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為,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方工作人員與第三人簽訂分包合同,判斷該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于建設方的主要依據為,該工作人員是否有權代表建設方并且是否以建設方的名義對外簽訂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給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劉甲作為乙方簽字,一冶集團公司作為甲方(由劉乙簽字),雙方訂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實業公司發送《關于徐涇新廠房項目工程款支付的確認函》,載明:“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徐涇新廠房項目施工過程中,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經貴公司、我公司及現場項目部代表劉乙三方核對,均無異議,該函上分別由五天實業公司和劉乙蓋章、簽字。劉乙在劉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匯總表》中確認:“所有項目以640萬元(陸佰肆拾萬元正)結算。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劉甲提供材料,顯示:五天實業公司新建廠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負責單位為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工地企業聯系人信息為劉乙。上海市青浦區建筑管理所網上載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區建設工程項目不良行為通報”中載明“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項目經理為劉乙”。20xx年10月8日,劉甲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辯稱:其與劉甲之間無合同關系,劉甲從劉乙處分包系爭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劉乙已經結算清楚并全額付清款項,故不同意向劉甲承擔付款義務。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系。一審法院審理認為,系爭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承接,對外顯示一冶集團公司為總包單位。一冶集團公司稱系爭工程項目經理并非劉乙,但未提供證據,而現有證據可以顯示劉乙為工程的項目經理,工地企業負責人為一冶集團公司,而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合同,因此劉甲有權向一冶集團公司主張工程款。但在實際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確認該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劉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中顯示劉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因此可以確認工程實際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負責。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與法無悖,可予支持。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劉甲主張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主張涉案工程系由劉乙分包給劉甲,故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系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建筑管理所網上記載,包括系爭工程在內的五天實業公司相關工程的項目經理為劉乙,雖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對此予以否認,但作為行業管理網站,其發布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通常應得到認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發送給五天實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確認函中記載劉乙的身份為項目部代表,故本院對劉甲關于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主張予以采納,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應及于一冶集團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為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負責系爭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對外支付工程款,原審法院判決由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并無不當。因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向劉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確已付款數額,故依據劉甲確認其收到的工程款數額,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還應向劉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應的利息。原審法院所作判決并無不當,可予維持。
二、案件來源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20xx)青民三(民)初字第2242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xx)滬二中民二(民)終字第1831號
三、基本案情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天實業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一冶集團公司承包五天實業公司徐涇新建廠房車間一的土建及水電,工程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17,900,000元。同年9月25日,五天實業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補充協議書》,約定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五天實業公司徐涇新廠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設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總計107,900,000元(包括前述合同金額)。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給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劉甲作為乙方簽字,一冶集團公司作為甲方(由劉乙簽字),雙方訂立《工程分包合同》,約定劉甲承接五天實業公司新園區水電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工程造價為5,897,554元,付款方式為保固期滿一個月內,付清全部工程款,保固期為驗收合格后12個月等。20xx年1月9日,劉乙在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內部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確認,該表格上載明:“工程名稱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新建廠房工程,總包單位為一冶上海分公司,承包單位為劉乙作業隊,承包范圍為土建及安裝總體,對外結算金額為81,500,000元,提取固定管理費2,100,000元,內部結算金額(含稅)為79,400,000元,財務部意見中寫明扣除稅費2,603,886元”。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實業公司發送《關于徐涇新廠房項目工程款支付的確認函》,載明:“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徐涇新廠房項目施工過程中,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經貴公司、我公司及現場項目部代表劉乙三方核對,均無異議,基于以上事實,現對貴公司支付徐涇廠房項目工程款作如下確認:1、貴公司支付至我公司銀行賬戶工程款51,000,000元,2、貴公司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以上兩項合計68,500,000元經三方確認后即為截止20xx年1月31日貴公司支付給我公司徐涇新廠房項目的工程款,三方財務據此入賬”。該函上分別由五天實業公司和劉乙蓋章、簽字。 五天實業公司發包給一冶集團公司的上述工程分項最晚竣工驗收時間為20xx年11月28日。 20xx年6月26日,劉乙在劉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匯總表》(水電工程)中確認:“所有項目以640萬元(陸佰肆拾萬元正)結算,保修期一年從質檢站竣工驗收開始”。該匯總表上由劉甲的代表張仲青簽字。20xx年1月19日,劉甲申請工程款20萬元,由劉繼平作為經辦人在用款申請單上簽字。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月20日電匯昆山興達揚機電工程有限公司20萬元(該公司于20xx年9月16日出具證明,表明其代劉甲收取工程款)。劉甲確認截止至原審起訴前,其共計收到工程款4,770,000元。 劉乙于20xx年11月17日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載明:“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人(劉乙施工隊)承諾,本人以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名義于20xx年3月25日承接了旭懋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廠房工程、于20xx年9月23日承接了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徐涇新廠房工程,并承包該兩個工程,因這兩個工程而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等對外欠款都由本人(劉乙施工隊)承擔還款責任。……5月本人(劉乙施工隊)又承包了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世天威K7—1總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現承諾盡快辦理我(劉乙施工隊)在世天威K7—1工程所做工程的結算,并對因我(劉乙施工隊)在世天威K7—1工程中所欠的材料款和人工費等對外欠款承擔全部還款責任。鑒于
以上債務將給貴司帶來訴訟風險,我愿將我本人全部財產(含股權)抵押給貴司,對以上債務的償還提供還款擔保,并配合貴司辦理相應的抵押登記手續(包括我方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如貴司因以上債務導致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訴訟費、律師費等訴訟相關的各項費用將由我全部承擔”。 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劉甲提供材料,顯示:五天實業公司新建廠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負責單位為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工地企業聯系人信息為劉乙。上海市青浦區建筑管理所網上載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區建設工程項目不良行為通報”中載明“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項目經理為劉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0月19日工商注冊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于20xx年10月24日工商注冊成立。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為一冶集團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劉甲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項目結算價經雙方確認為6,400,000元。但對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余款至今未支付。故劉甲請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從20xx年7月1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兩倍的標準)承擔連帶責任。原審審理中,劉甲表示堅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不要求劉乙承擔付款義務。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辯稱:其與劉甲之間無合同關系,劉甲從劉乙處分包系爭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劉乙已經結算清楚并全額付清款項,故不同意向劉甲承擔付款義務。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承擔連帶責任一節無異議。
四、法院審理
原審法院認為,系爭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承接,對外顯示一冶集團公司為總包單位。一冶集團公司稱系爭工程項目經理并非劉乙,但未提供證據,而現有證據可以顯示劉乙為工程的項目經理,工地企業負責人為一冶集團公司,而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合同,因此劉甲有權向一冶集團公司主張工程款。但在實際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確認該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劉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中顯示劉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因此可以確認工程實際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負責。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與法無悖,可予支持。
關于工程款的結算,劉乙為項目經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確定工程款,因此劉乙可代表上述兩公司確認工程款金額。劉乙與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間就工程款進行了結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總共支付的.工程款不會超過該金額,實際施工人領取的款項也計算入劉乙應得的款項,因此劉乙多結算給劉甲工程款有違常理。因此,劉甲應得工程款為640萬元。至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與劉乙間的款項可另行處理。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支付143萬元工程余款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予以支持。付款義務人逾期付款,理應承擔利息損失。劉甲認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從次日起承擔未付款之義務。因劉甲和劉乙就雙方結算的工程款支付時間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予以約定,因此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從20xx年7月1日承擔利息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系爭工程最后竣工驗收時間為20xx年11月28日,結合分包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應自20xx年12月29日開始承擔利息損失。原審法院據此判決: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劉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以本金1,430,000元為基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從20xx年12月29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之日止)。
二審法院認為,劉甲主張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主張涉案工程系由劉乙分包給劉甲,故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系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建筑管理所網上記載,包括系爭工程在內的五天實業公司相關工程的項目經理為劉乙,雖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對此予以否認,但作為行業管理網站,其發布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通常應得到認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發送給五天實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確認函中記載劉乙的身份為項目部代表,故本院對劉甲關于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主張予以采納,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應及于一冶集團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為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負責系爭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對外支付工程款,原審法院判決由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并無不當。就劉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諾書》,因相關承諾只在劉乙與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間發生效力,并不能對外約束劉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絕承擔工程余款的支付義務沒有依據。因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向劉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確已付款數額,故依據劉甲確認其收到的工程款數額,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還應向劉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應的利息。原審法院所作判決并無不當,可予維持。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與本案及類似案例相關的法規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分包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室內裝修、水電安裝
分包單位:
分包單位負責人:
承包人(甲方):
地 址 :
分包人(乙方):
地址:
為滿足工程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分包內容:砌體工程、涂料工程、吊頂工程、樓地面工程及清單內容。
4. 工 期:除涂料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內容在15日完成,全部施工完成25日內。
5. 合同總價:本合同預計總價暫定為人民幣300000元(大寫:叁萬元 ),最終以結算價為準。結算時價格按照本合同所確定的價格,工程量以實際收方工程量為準。
6. 勞務單價及工作內容列表(詳見附件 一 )。
7. 甲方視實際情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做出增減或者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以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做出調整的理由。
二、分包方式及說明:
1.分包方式: 合同單價是綜合單價包干價,工作內容見附件 一 ,全部包干至成品交驗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
2.乙方包人工、包機械使用;并負責在分包范圍內全面履行甲方在總包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承擔全部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乙方按照甲方同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稱總包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和范圍進行勞務分包,施工機械使用由乙方自行租賃,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乙方必須自行施工本工程,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 經商定,乙方委派 為工長, 為技術員, 為質安員,以上人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工作,未經甲方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更換,否則按每人次10000元給予處罰。合同簽訂人必須到現場處理施工協調工作,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不到施工現場的按每人次500元給予處罰。乙方的項目負責人簽署的一切文件,均不代表甲方行為。
三、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四、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五、總包合同(根據項目情況提供)
1甲方應提供總包合同,供乙方查閱。當乙方要求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的副本或復印件。
2乙方保證以甲方的立場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的`各項約定,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拒絕執行總包合同和專業分包合同的約定。
六、圖紙
甲方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份,份數不足由乙方自費解決;乙方負責全部竣工圖的編制和交檔。
七、質量要求、安全目標、文明施工目標:
1. 質量要求:
(1)按總承包合同和本勞務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等有關規范驗收,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并滿足甲方質量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現行國家及行業規范、標準、規程施工作業,對施工質量先進行全面自檢,然后提請甲方項目部和質安部檢查驗收。隱蔽工程未經甲方項目部和質安部檢查驗收和檢驗達不到要求的,嚴禁隱蔽。乙方擅自隱蔽,甲方有權要求其改正,因乙方擅自隱蔽及擅自隱蔽后拒不改正,所造成的一切損
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輔材必須經甲方認樣、認質才可使用。所有進場材料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本工程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因乙方使用不合格產品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義務進行檢查和驗收,如質量不達標,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但經甲方技術部和質安部鑒定,可以使用并達到業主方要求的除外。
2. 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杜絕火災及重大機械事故。
3. 文明施工目標:
(1)必須按四川華西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進行施工,達到甲方標準化文明施工現場的標準要求。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現場文明施工不合格或被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同時甲方將按每次 元處罰乙方。
八、雙方義務:
1.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安全消防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統一制定各項管理標準,組織編制和審核年、季、月施工計劃和材料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履行甲方和業主簽定的合同中甲方的義務.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圖紙等技術資料,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提供電源和水源接口,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3)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4)負責與業主方、監理方、設計等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2. 乙方義務:
(1)人員:必須保證入場作業人員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符合作業要求,工人年齡應大于18周歲,小于50周歲,特殊作業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年齡、技能等相關規定。乙方作業人員均須持有效身份證,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辦理有關證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將其人員花名冊及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后報甲方備案。乙方隱瞞進場人員有關影響施工安全的病情、病史不報,從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質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圖紙、安全及技術交底、驗收標準、規范等進行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作業任務,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承擔并履行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對本勞務分包合同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并就工程質量與甲方向業主方承擔連帶責任。
(3)工期:乙方應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項目部的進度安排,確保甲方總承包合同工期順利完成,甲方有權針對乙方的工作質量好壞調整乙方的工作人員和工作范圍,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由此發生的結算變化,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裁決,完善內部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工作。
(4)合同:乙方應與其進場作業人員簽訂勞務或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投保,積極參加項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會。
(5)管理:乙方必須建立完善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對作業班組實行有效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等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6)材料計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現場項目部提供的進度計劃安排,做好材料計劃工作,材料計劃表交甲方項目部,甲方項目部進行審核后組織材料到場,如因乙方計劃不及時,造成的停窩工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公司的直接及間接損失)。材料計劃要求準確、及時,按照甲方現場項目部規定的格式進行填寫,如乙方所提供的計劃超過現場使用量,由此造成的浪費、材料庫存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可在其結算費用中進行沖抵。乙方的材料計劃表應提前提供給甲方項目部,一般材料應提前 3 天,需加工的材料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供(如玻璃、石材、鋼材加工件等)。甲方委托乙方代購的材料,須經甲方驗收,采購材料的費用由乙方在工程款支付時提供相應采購發票,甲方予以支付。其中乙方的代購勞務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7)成品、半成品保護:乙方在施工中應與各工種、工序配合,保護成品、半成品,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成品、半成品的損壞、破壞等,甲方將給予乙方每次100--5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乙方修復并賠償全部損失。
(8)食宿:乙方負責進場人員的食宿。
分包合同 篇9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實驗樓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北京市昌平區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等設備、材料的供貨、安裝(并包含滅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噴淋泵及相應泵房內的雙電源控制柜、屋頂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結合器及消防橋架等);
2、以上系統的調試和負責有關消防的各種檢測;
3、組織對整個消防工程的報驗并配合發包人辦理消防局相關報批手續并取得報批文件; 4、負責培訓并按相關規定對所施工工程進行保修;
5、以上雖未載明,但為完成工程竣工交驗,以上消防系統所需的一切設備、材料供應及辦理相關手續的工作;
6、分包人應確保系統功能滿足消防部門要求,并順利通過驗收; 本次工程范圍不包括:
1、油配電室引來的雙路電纜,此部分電纜由其它配電專業負責引入泵房內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設備基礎、水泵結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消火栓系統需預埋(留)的管、預埋件、預埋套管及預留洞口的施工。此項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單位施工完成單;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需預埋(留)的管、箱、盒、橋架及穿引絲的施工,預埋預留、墻面與預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單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統管道出墻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進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裝。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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