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產品購銷合同模板六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品購銷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產品購銷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產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改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2、產品包裝: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為制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礦產品共同驗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則視為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后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后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_______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后果,也可有雙方協議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產品購銷合同 篇2
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2、商品的供應:
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乙方的“采購單”明細為準;
3、產品質量:
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乙方訂單所指定的品牌、型號,如甲方沒有按乙方指定購買的品牌發貨,甲方必須第一時間將信息反饋給乙方,經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采購。如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出面向產品廠家協商索賠,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產品的正確使用依據、造成損失的原因、相關照片資料等相關索賠依據。
4、產品數量:
鑒于供貨合同的特殊性,甲方供貨數量以乙方的“采購單”數量為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5、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日至年月日止。
6、合同價款及支付:
1)乙方所購買的貨物價格不得高于一般市場價格。當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市場價格發生變動,須經雙方協商重新確定價格。
2)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甲方供應的產品貨款的5%質量保證金不得計入乙方的未付款,在購銷合同解除后 天內給予結算。
3)首次供貨由乙方按其規定的標準驗收入庫后,由甲方提供相應的票證,在甲乙雙方核對無誤情況下,乙方在扣除質量保證金后給予結算。其后每次乙方驗收入庫,甲方提供相應的票證,甲乙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給予甲方結算,打入甲方賬號。
4)結算周期(以每月第一天到每月最后一天為結算周期):
A、當月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價值總額低于30萬時,乙方以月結方式將貨款結算給甲方。
B、當月沒到月底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價值總額達到30萬時,以甲方當月發貨金額達到30萬元之日為結點,乙方應將此結點之前的貨款支付給甲方,此結點之后的發貨金額沒有達到30萬元發貨金額時將累計到下月發貨金額中。
7、交付及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甲方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墨江托運部昆明收貨點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8、甲方因送貨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大型設備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9、甲方發貨應按照乙方約定的期間和指定的送貨點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日期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
10、檢驗及質量保證: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對甲方所發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產品型號與乙方訂單明細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訂單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11、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甲方發貨后3日內如未收到乙方以電話或郵件等方式反饋貨物不符的'信息,甲方將默認為乙方已驗收無誤并入庫,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針對乙方在甲處購買從未使用過的生產物料,甲方需先發少量產品給乙方,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測試其符合生產需要的要求后在追加訂單給甲方發貨。
12、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回甲方發錯的產品和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不能退換貨的產品:原廠配件、礦山機械、乙方配件件號報錯、甲乙雙方通過溝通確認的廠家訂單發貨(乙方指定的產品在省內無銷售的省外采購發貨)甲方不予退貨。不能退換貨的產品甲方須在發貨之前告知乙方。能退換貨的產品:在甲方發貨之日算起乙方應在15天內對產品試用,如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可將同批次產品退給甲方。
3)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時,乙方直接將貨送到托運部發給甲方,將退貨信息告知甲方,甲方確認收貨后乙方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
4)因甲方失誤產生的退貨運費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所報訂單錯誤而產生的退貨往返運費由乙方負責。
13、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4、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產品購銷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交(提)供貨方式:
五、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六、 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七、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簽(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 機關(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 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購銷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
2 、品種、規格:_____(應注明產品 的牌號或商標)
3.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 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 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 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 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 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 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如果是抽象體的須雙方協商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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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 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 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 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 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 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 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 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 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 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 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 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 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 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 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 )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 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 、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
(規定送 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 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 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 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 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 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 ,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 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 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 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 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 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 )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 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 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購銷合同樣本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 .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 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 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 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 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 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 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 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 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 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 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 款的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 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 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 、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 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 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 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 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 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 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 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 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 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 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 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 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 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 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 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 日期得順延外,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 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 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 貨部分貸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 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 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 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 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 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 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 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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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 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 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 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向工商行 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若經過司法部門協商或仲裁后辦理的須由違約方負責其所須費用)本合同自 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 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 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 (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代表人:__( 蓋章)
地址:__、地址:__
開戶銀行:__、開戶銀行:__
帳號:__、帳號 :__
電話:__、電話:__
__年__月__日訂
產品購銷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序號
商品編碼商品名稱及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 )送貨上門 (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現金銷售 ( )賒銷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并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戶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于收到貨物后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購貨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營業部
業務人員:部 長: 財務部審批:簽收:公司負責人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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