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物業管理合同匯編八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管理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管理合同 篇1
廣東省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房產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乃中國順德美的海岸花園之發展商。甲方在廣東省順德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 。
法人代表: 。
怡和高力物業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廣州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廣州市流花路109號之九達寶廣場1006室,法定代表:柳維倫
第一章 前言
(一)順德美的海岸花園位于順德北滘鎮南部,該發展項目首期工程預計約于1999年8月開始交付使用。甲方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擁有順德美的海岸花園的物業管理權,可獨立行使美的海岸花園物業管理的職責。
(二)立約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并本著平等互利,共同做好順德美的海岸花園物業管理工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根據以下條款,聘用并委任乙方為順德美的海岸花園的物業管理顧問,協助甲方管理該物業之住宅、商場、住客會所及車庫,總建筑面積共約245000平方米(以下簡稱托管物業)。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顧問酬金及其他有關費用。
乙方根據以下條款,接受甲方的聘用,推動托管物業之維修及物業管理工作,并對該項工作負責。
乙方乃怡高物業顧問集團之附屬機構,因此,在日后托的.管物業管理事宜之對外宣傳上,將可沿用怡高物業顧問集團之形象及有關標記。
第二章 甲、乙方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物業管理顧問并協助甲方推動托管物業 之管理工作,在履行合約期內,為保障乙方能有效地協助管理托管物業,甲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職責:
1)確保在托管物業入伙前成立托管物業和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部門)。在本合約中,所有物業管理公司的字樣亦可指物業管理部門;
2)協助乙方調派及招聘專業人員加入物業管理公司,推動托管物業的物業管理工作;
3)在履行合約期內,監督乙方的工作表現;
4)保證托管物業按時按質按量通過有關政府部門之正式竣工驗收并移交物業管理公司,然后使物業管理公司能順利履行其既定的管理職責;并須負責相關遺留工程之跟進工作及承擔相應發生的費用。
5)在履行合約期內應按甲、乙雙方同意的財務預算,由甲方預先墊付一筆可供管理公司初始運作的開辦費。
(二)乙方的職責
根據本合約的條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負責向托管物業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在合約期內,乙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職責:
托管物業交付使用前
1)協助甲方(或其委托之法律顧問)編寫及落實有關托管物業之業主公約,作為日后物業管理之基本依據;
2)草擬托管物業管理部門籌備期及托管物業首年管理財務預算報告,并以此為依據計算托管物業各部分之管理份額;
3)對管理公司的設立及公司形象、自身建設、管理等提供建議;
4)制定各部門管理及運作制度,包括保安、財務、采購、人事、行政等制度;
5)協助甲方安排合適的電腦公司,建立電腦管理系統,并就此系統對甲方提出管理顧問方面的意見;
6)編寫有關托管物業之管理文件,包括用戶手冊,裝修手冊等供甲方審閱,并制訂有關之運作程序,包括樓宇交收程序、緊急應變措施、客戶投訴處理等;
7)協助甲方或管理公司擬定托管物業日后有償服務及無償服務方案;
8)就托管物業配套商業設施、設備,包括會所設施,設備的管理應從物業管理角度提供建議;
物業管理合同 篇2
第1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名稱:企業名稱: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托乙方進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辦公位置:市區路(街道)號
占地面積:平方米
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2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第5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第6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第7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第8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9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11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12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
2.保潔費;
3.保安費;
4.房屋設備運行費;
5.維修養護費。
第13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須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14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第4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6.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方式償付。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7.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5章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18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按實際耗費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需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市相關規定。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20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倍收取。
第21條車位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具體標準略)。
第22條乙方對業主/住戶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住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23條乙方向業主/物業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費用收取標準約定。(具體標準略)
第24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7章違約責任
第25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26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7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多收款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8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8章附則
第29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30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32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條因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使房屋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34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35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6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37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業管理合同 篇3
一、為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本物業區域內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公共秩序,促進管理有序、安全舒適、環境宜人、文明和諧的新型社區建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物業項目實際,制訂本規約。
二、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機構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三、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前將本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 物業第一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本規約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由第一買受人對本規約的內容予以書面確認,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業買受人。
四、若本規約的條款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則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本規約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 物業基本情況(應與買賣合同內容一致)
五、本物業區域內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
七、物業服務機構的基本情況
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八、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接受物業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
(二)參與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活動;
(三)監督前期物業服務機構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四)對本物業區域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五)授權物業服務機構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對本物業區域內影響業主共同利益、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進行投訴;
(七)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提出補充、修改本規約的建議;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業主的其他權利;
九、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向物業服務機構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二)按規定交存、管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三)遵守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四)配合物業服務活動;
(五)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系,互助友愛,和睦相處;
(六)出租、轉讓物業時,告知承租人、買受人遵守本規約;
(七)參加業主大會并予以表決;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業主的其他義務。
十、開發建設單位對于未售出的物業,享有業主的權利,履行業主的義務。
十一、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時,不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應損害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十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遵守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相關規定。
十三、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規劃用途使用物業。確需改變物業規劃用途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告知物業服務機構、產權人或業主委員會。
十四、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需要裝修房屋的,應告知物業服務機構,簽定房屋裝修服務協議,明確相關的權利義務、服務內容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因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應及時恢復;給其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
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暖等設施設備,不擅自拆改。
十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與物業服務機構協商確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預防及冷凝水的處理。
十七、遵守本物業區域車輛行駛和停放的規定。
十八、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區域內飼養動物的,應符合有關規定。
十九、本物業區域內禁止以下行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房屋外觀;
(二)擅自占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三)違章搭建、私設攤點;
(四)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五)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六)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七)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八)法律、法規和本規約禁止業主的其他行為。
二十、物業保修期滿后,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承擔其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責任。因維修養護不及時給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十一、各相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配合物業的維修養護。因維修養護需要進入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物業使用人、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機構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給予配合。因阻撓維修養護,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阻撓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十二、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二十三、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時,應當事先通知相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確實無法通知到的,物業服務機構可在公安部門、社區居委會和其他無利害關系業主的監督下,先行進行維修,事后應及時通知相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十四、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提前公告,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二十五、利用依法歸業主共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費用
二十六、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分攤,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業主委托物業服務機構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之外的特約服務的,其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
二十七、業主出租物業,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負連帶責任。轉讓物業的,業主應與物業服務機構結清各項費用。
二十八、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規定交存、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資金余額不足首次歸集數額的30%時,應當按規定續交。
第四部分 附則
二十九、業主、物業使用人、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機構違反本規約約定的,受侵害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十、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三十一、本規約所稱物業使用人,是指房屋承租人、共居人。
三十二、本規約由業主、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機構各持一份。
三十三、本規約作為物業買賣合同附件,自物業第一買受人簽字承諾之日起生效(承諾書見附件),至業主大會制定的管理規約生效之日終止。
附件:承諾
物業管理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2、;
3、。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石家莊天元名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鑒于:
1、甲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合法籌建及擁有位于 物業的使用權,并在上述物業范圍內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
2、乙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從事商業物業運營籌備、銷售策劃、招商、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在此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乙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地產物業標的及事項
1-1甲方同意將位于 與乙方合作進行市場銷售,建筑面積 平方米(核定面積以房管局測量的平面面積為準)。
1-2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物業以 價格進行市場發售。該商業物業發售中,乙方收取物業售價 作為返租傭金。
1-3商業物業發售后,由乙方進行返租經營管理,具體返租條件詳見商鋪承租合同。
1-4對該物業地產總體,住宅 ,商業 物業管理由乙方統一進行管理,乙方應于 前成立獨立法人機構對該地產進行整體物業管理,即對發售部分進行返租物業管理,對未發售部分進行委托物業管理。針對住宅及商業部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相應的物業收費標準。
1-5甲乙雙方簽訂合同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萬元保證金,待商業物業銷售后,從乙方返租傭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證金5日內應派遣專業團隊進駐完成對該地產商圈調查報告,業態定位方案、物業調整方案。由雙方認同后進行實施。
1-6完成整體方案后,甲乙雙方與地產銷售公司共同制定商業地產銷售計劃及整體落實方案。
1-7乙方擁有對該物業整體規劃、管理權,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后,甲方不參與該物業的任何經營管理。
二、物業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業具備條件由甲乙雙方商定后以補充協議確定。甲方交付的物業必須符合補充協議約定,能夠實現銷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業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需維修至合格。
2-2交付時,標的物及設備、設施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接。標的物消防設施安裝完畢并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達到合格標準。雙方簽字驗收后,視同甲方交付的.標的物符合本合同約定,滿足實現銷售的目的和條件。
三、標的物的裝修、維修及經營
3-1乙方根據甲方工程進度需要提供樓體內的商鋪分割方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商場內的商鋪分割方案進行空調、消防、供電等附屬設施的安裝調整和裝修。達到和滿足實現租賃的目的和條件。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4-1甲方為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配合銷售地產的權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提供相應商業技術報告的權利。
4-4因銷售商業物業產生的各種稅點由甲方承擔。
4-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各種傭金的義務。
4-6在雙方物業交接前,甲方有物業管理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5-1乙方擁有完整的合法經營自主權。
5-2乙方有按合同約定收取傭金及物業費的權利。
5-3乙方有保證物業整體順利經營使用的責任。
5-4 乙方有配合物業銷售并提供技術支持的責任。
5-5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保證物業守法經營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規定之處,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對本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約時,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單方提出解約,需向對方提供違約金200萬元作為違約賠償。
八、其他
8-1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溝通,并以合同載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點送達,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有效送達,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變更的,變更的一方應在變更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向原地址發出的通知均視為送達。
8-2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解除____ 年__ 月__ 日簽訂的原合同《__________》(合同編號為:_________)事宜達成一致。
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原合同解除,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
本補充協議一式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物業管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___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動車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機動車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
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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