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裝飾合同集錦7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飾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裝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方):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江蘇省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裝飾施工項目:
1、裝飾施工地點:
2、裝飾施工內容及要求:(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并以報價單為準,見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
1、工期:天(日歷)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工程總造價:(大寫)小寫(¥元) 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預付款計總價的 %, 第二次付款(材料到現場再付總價的%), ,其余價款施工驗收結束后支付。
雙方款項往來,不出具發票,支付尾款統一開票。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乙方提供材料設備
五、施工前準備細則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必備 (2) 設施 (3)并說明使用注意
事項(4)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5)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
2、乙方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 (7)負責對現場的一切 (8)設施和工程成
品進行保護。 (9)乙方委派: 為駐工地代表
(10)負責合同 (11)履行 (12)按要求組織施工 (13)協調由乙方負
責的各項事宜。
六、工程質量、驗收及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總是自己承擔責任。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2)造成損失
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失應視情況予以賠償。(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八、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須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十、其他約定:
1、
2、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簽章: 電話:簽章
本合同附件有:1、預算表 2、平面圖
裝飾合同 篇2
甲方(發包人):
聯系電話:
乙方(承包人):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貴陽市觀山湖區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方案)。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4 工程期限,開工日期年 日,竣工日期按工程期限和節假日順延。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山湖電子商務運營中心室內、外裝修造價表”中,雙方簽訂的裝修單價,完工驗收合格后按實結算。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設計費(大寫) 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發包人義務
3.1 開工前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3.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3.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包人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 保護好房屋不拆部分的結構等,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7.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7.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工程驗收及保修
8.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8.2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個月。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九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9.1 本工程總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
9.2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工程進度過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工程結束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雙方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發包人在簽字后在三個月內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0.3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元。
第是一條 安全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計,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因安全措施不當造成的工程事故,人身傷亡等責任,并承擔全部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解決。
第十三條 幾項具體規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
13.2 施工期間,發包人將素偶有鑰匙交給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人進行收回;
13.3 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點__分至__點___分,下午__點__分至__點__分。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乙方需向甲方交安全和裝修質量保證金,該金額為人民幣裝修公司安全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14.2乙方必須購買該項目的“建工險”保險。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5.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15.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采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家具和陳設采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并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
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系;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范、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筑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于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并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后,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并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于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于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于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后 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后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后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于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
(2)其他方式: 。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金額
支付時間
第一次: %
元
大寫:
第二次: %
元
大寫:
第三次: %
元
大寫:
第四次: %
元
大寫:
工程驗收后 天內付清。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征收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后,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于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關于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
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
元,合同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 元。
3、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并經過承包方催告后仍沒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簽訂本合同后,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并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說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裝飾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建設局批準,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托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范圍。
第二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合同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范;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準后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稅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合同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合同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范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合同。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于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 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共12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12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后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給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于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于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共12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1112
14.1.7 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后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樣板間。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于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后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簽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范圍內,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后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后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范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并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后,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后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余2%價款作為質量保修金驗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采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于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 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 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在接到變更 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32.1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信息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 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 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并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后 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后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 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后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 保修
35.1 保修責任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脫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范圍。
35.2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 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 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 爭議
36.1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 違約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3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索賠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 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38.1.2 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8.1.3 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5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
38.1.5 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38.2.1 因乙方開工不及時、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于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賠通知7天內給予書面答復或要求甲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乙方接通知7天內未答復,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乙方認可。
38.3 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辦的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廣東市深圳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四十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
40.1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必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40.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對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材料、設備的費用,須經甲方批準,以修改后的圖紙、材料、設備作價,調整合同價格。
40.3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和特殊工藝,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獲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獲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條標準分享。
第四十一條 不可抗力
41.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41.1.1 級以上的地震;
41.1.2 級以上的持續 天的臺風;
41.1.3 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 天的高溫天氣;
41.1.4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41.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后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裝飾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XXXX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XXXX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1.21.3 工程內容:(見施工圖)
1.4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⑵ 種承包方式:
⑴ 乙方包工、包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購主材清單為準);
⑵乙方包工、包人工及輔助材料,甲方提供主材 1.5 工期: 30天
1.6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暫定價為(人民幣)600000元;金額大寫: 陸拾 萬元(人民幣)。 合同單價按下表執行,數量以實際計量為準。
第二條工藝要求
地面大理石鋪貼、墻、柱面石材濕貼工藝 1、施工準備
1)施工前應將混凝土墊層清掃干凈,灑水潤濕,如墊層發現有空鼓現象,應
將其撬起,對空鼓部位重新找平;地面大理石底部防滲透處理完畢。 2) 如墻柱體基層比較光滑,應將其鑿毛后用水泥摻801膠進行拉毛,保證大理石與基層粘結牢固; 3) 檢查墻柱體的垂直度 2、操作工藝
1) 根據施工圖及現場測試,熟悉各部位尺寸和做法,弄清洞口邊、角等部位之間的關系; 板塊之間接縫要嚴,一般不留縫隙;
2) 根據實測情況,確定石材粘貼面厚度,在墻柱面上做幾個灰餅; 3) 嵌縫:全部大理石裝飾完畢后,應將表面清理干凈,并按板材顏色調制水泥色漿嵌縫,邊嵌縫邊擦干凈,使縫隙密實干凈,顏色一致。 3、質量要求
1) 板材與基層粘接應牢固,不應有空鼓;
2) 表面整潔、顏色一致、接縫平直、圖案拼合自然; 3) 石材板塊邊角方正、無裂紋、無缺棱掉角等缺陷。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將準確的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提供給乙方,以備甲、乙雙方執行此合同過程中業務聯系之用。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接駁點,費用乙方自理。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正常施工過程中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3.4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工程過程中的材料和階段性驗收。
第四條 乙方義務
4.1 嚴格按甲方簽字認可的圖紙和工藝施工。
4.2 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和質量標準,保質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4.3 施工中嚴格遵守有關施工安全防護規定,因違反安全防護規定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4 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的規定,做到不污染環境,不擾民。
4.5 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防火條例,由于施工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
4.6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有序。 4.7 工程竣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4.8 負責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甲方委托他人進行其他施工項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4.9 嚴格執行國家、本市及物業管理部門的強制停止施工和臨時靜音施工規定。
第五條工程變更
5.1 甲方變更或增減施工項目時,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簽署《工程變更單》,明確調整的價款及工期的相應增減。
5.2合同履行中的各項協商事宜、項目變更等均須由乙方施工負責人與甲方共同商定并簽署書面協議或《工程變更單》,任何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無效。 5.3工程增項或變更,在不影響施工計劃的前提下,不順延工期。
第六條材料供應
6.1 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施工材料、設備,進場時應通知甲方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整修并承擔費用。
6.2 由乙方購買的主要施工材料、設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如需變更,雙方須先填寫《變更洽談單》,確認品牌及價格后,乙方方可購買,任何口頭承諾無效。
6.3 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及施工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按施工進度送到工地現場,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供應料延誤或發生質量問題、規格差異造成工期延誤以及給工程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6.4 雙方所提供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有法定有效的檢驗合格報告。
6.5 如甲方指定材料發生質量問題,造成退、換貨以及整修并因此延誤工期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6 甲方委托乙方代購“主材”的,須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購主材清單”,并將全部款項交乙方。甲方未書面委托乙方代購而經由其他任何人推薦或代購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7 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要求更換約定材料,且乙方材料已進場,甲方負責承擔材料運輸費、搬運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發生上述問題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8乙方代購的所有材料必須經甲方和現場監理驗收,并保持和樣品一致,否則出現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⑴工程量增加或設計變更; ⑵不可抗力;
⑶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約定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安裝電器等而影響工程質量以及施工進度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造成返工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質量標準
1、各種石材、墻地磚應符合設計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劃痕、缺楞掉角等質量缺陷。
2、根據墻地磚、花崗石的規格檢查邊長和對角線尺寸按其顏深淺程度,將墻地磚分類碼放。
3、采用水泥作粘結材料時,所用水泥應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應是經過篩的中、粗砂,砂漿配合比為:水泥:砂=1:2(體積比)。
4、大理石應根據其天然紋理及彩的差異,施工前應預排,并將試拼后的板材編號堆放。
5、 基層應清理干凈,凸出部分鑿去,如果是光滑的樓地面,應鑿毛在面(鑿毛面積大于70%),并提前10小時澆水濕潤基層表面。
裝飾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___計取,設計費總計______元。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______%,即______元。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______%后,乙方在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公共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______%、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______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______元/張)。現甲方要求繪制部位效果圖張,總計______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裝飾合同】相關文章:
關于裝飾合同07-20
裝飾工程合同07-13
裝飾施工合同06-15
裝飾設計合同07-21
裝飾公司合同07-26
裝飾裝修合同04-30
裝飾設計合同【熱】08-20
裝飾設計合同【推薦】08-07
裝飾設計合同【精】06-30
裝飾設計合同【熱門】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