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管合同模板錦集7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管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管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為甲方代保管保險業務檔案,期限暫定為_____年(從第一批檔案進入開始計算時間到_____年后為止),保管期限滿后,甲已雙方未提出疑義,甲乙雙方再行商議續簽。
二、保管費用:甲乙按每年每標準延長米_____元(__________元整)交納保管費用(標準延長米的長度為_____米,高度為標準檔案盒高度即_____公分。每一標準延長米應放置標準檔案盒_____盒。代保管費用包括:庫房占用費、檔案柜、架使用費、除濕、空調水電費及檔案提供利用費等)。
三、結算方法:
1.每年1月按上年度實際使用情況計算費用;
2.新增部分從檔案移進檔案館次日,按實際使用情況結算至年末,第二年重新按年度計費。
四、付款方式:支票(乙方提供帶稅務章正規發票)
五、乙方提供的檔案庫房,保管條件應該符合國家標準,乙方保證甲方的檔案安全,完整。如保管期限滿(在不續約的情況下),乙方應該將所有保管資料完整地交還甲方,如有損失(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乙方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并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六、甲方人員持有本單位簽章的查檔調閱單根據調閱單指定的查閱內容可以隨時在正常的工作日查閱甲方的業務檔案,乙方為其提供服務。
甲方在急需查閱檔案時,乙方可為甲方傳真檔案復印件,傳真號碼以及傳真接受人另行確定,并且將傳真后的任何形式的檔案材料標記后放回原檔案中。
乙方不得直接接待公檢法部門的查閱檔案人員,如遇此類情況,應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由甲方人員陪同方可查閱檔案。
七、甲方人員原則上不得將檔案帶出檔案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
八、代保管檔案的移交:甲方向乙方移送檔案后,按卷、盒辦理簽收手續,乙方在保管工作中要加強管理,如出現問題,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對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九、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檔案損毀,按國家《檔案法》、《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因檔案內在質量造成檔案字跡褪變,乙方不予負責。
十、甲乙雙方應按照協議條款全面履行義務,不得違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可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并處理。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公司簽章:__________ 檔案館公章: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2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內蒙古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XX的委托,并指派我擔任其訴訟代理人。現針對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見:
一、本案原告的物品“全部融化”與被告無關。首先,原告舉證的證據保全只說明數量問題,但不能證明是被告的原因導致“全部融化”。因被告提供的是冷庫,且冷庫的常溫是零下10度左右。而“全部融化”除非是零度以上。但零度以上的情況除非連續停電幾天,才可能發生。而被告連續每月的電費都在1萬元左右。庭審中,被告舉證證明:自原告九月份將其物品存放在被告處,被告連續交納的電費證明,根本沒有發生過停電的現象。至于發生了租賃場所變更,也是由大冷庫轉變到速凍庫,且都是在大冷庫內發生移動,根本沒有移動到大冷庫的室外。也就是一直在零度以下的環境操作。所以,原告的物品無論如何也不會在被告的冷庫內發生“全部融化”。現原告的舉證也不能證明是因被告的過錯導致“全部融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所以,應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被告是為了原告的利益而變更了存儲場所。《食品安全法》第40條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冷凍食品物流包裝、標志、運輸和儲存》標準明確:“冷庫內冷凍食品應按食品類別分區域放置,防止串味與交叉感染,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的物品或其他雜物混存。”本案原告存放的各類水餃、餛飩、羔羊肉,是易變質、易串味的特殊食品,并且沒有向被告說明該物品的`性質,也沒有出示相關書面材料來要求被告進行特殊保護。由于大冷庫儲藏的物品種類繁多,性質各異。當被告發現可能會導致原告的物品變質,被告便為了原告的利益,多次聯系原告,可原告連續四天電話不通,辦公室也無人,發短信也不回。情急之下被告變更了存儲場所,并非原告訴狀中所陳述的事實。所以,被告的行為也屬于無因管理,何況也沒有證據能證明“全部融化”與被告有任何聯系。因此,原告的訴請與事實不符,不應得到支持。
三、反訴原告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民通意見》第93條規定:“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本案中,反訴被告存放的物品水餃、餛飩、羔羊肉屬于易變質特殊食品。《食品安全法》等法規都有特別規定,反訴原告對其特殊的食品由大冷庫變更為小冷凍庫房內,即由較差的大環境變更為更好的速凍庫單間小環境,相關冷庫的租金也由每月的600元增加到每月5000元,近兩個月的租金也提高了8800元。此項費用應由受益方承擔。根據《民通意見》132規定:“管理人或者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所以,反訴原告提起的反訴是有法可依的,應該得到支持。
綜上所述,“全部融化”的損失無法證明是入庫前還是入庫后。且即便“全部融化”也無任何證據證明與被告有何聯系。所以,應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另外,反訴原告的訴訟請求既有事實依據,又有法律依據。懇請人民法院支持反訴原告的反訴請求。依法公正、公平實施法律。
代理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保管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將自建冷庫用于冷藏經營,乙方因生產需求租用甲方冷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儲物品種及倉儲條件
1、乙方貯藏商品類型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冷庫貯藏商品的位置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冷庫溫度不得高于-18℃。
二、收費標準與結算方式
1、按實際存放貨物重量計算:
單價元/噸/月,元/噸/15天
2、如乙方需甲方負責裝卸,則甲方依照元/噸收取裝卸費;
3、甲方在每月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對賬單,經乙方審核無誤后,甲方依據對賬單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款項。
三、儲物出入庫規定
1、貨物入庫時,甲乙雙方,共同檢查貨物,清點貨物品種、數量、規格、件重等,甲方以書面形式蓋章確認每次入庫貨物的準確情況。貨物入庫后,甲方負責制作入庫單,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入庫單內容;
2、出庫時,應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庫單據為憑證;
3、乙方有用料需求時,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把貨物在4小時內送達至乙方指定地點;
4、雙方商品交接地點為甲方冷庫,雙方如對商品數量產生爭議,以貨物進出庫單據為準。
四、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如果乙方貨物所有權轉移、在沒有簽訂新的合同的情況下,甲方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2、如乙方所存商品已過保質期,甲方在發現后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如發現乙方要求存放的貨物已經變質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貨物入庫。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冷庫承諾各種手續齊全并提供副本給乙方作為本合同附件,保證乙方貨物可以正常進行出入庫工作。
2、冷凍貨物儲存期間,甲方應將乙方儲存的貨物動態、信息資料等有關單據妥善保管,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交由他人閱覽。如因甲方保管不善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甲方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條例,保證冷庫消防安全;及時做好冷庫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冷庫內外清潔無異味。
4、甲方正常保管過程中,因甲方原因導致的貨物發生包括但不限于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串味,甲方應按乙方貨物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保管過程中發生的火災、坍塌等事故,產生的`任何貨損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所保管的乙方物品應在單獨空間存放,與甲方儲存的第三方物品分別保存或采取隔離措施保存;并禁止與化工類等易串味物品在同一空間內存放。
7、甲方承諾冷庫的低溫環境不因任何原因(包括斷電等第三方原因)中斷或溫度升高,如果甲方發生超過3次/月以上的溫度高于-18℃等情形,或高于合同約定溫度累計時間達到30分鐘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當月保管費。
8、甲方承諾,任何情況下,放棄對乙方貨物的留置權,如有糾紛,另行主張。
五、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規定的要求對貨物進行儲存保管,冷凍貨物儲存溫度必須低于-18℃,冷庫內衛生條件必須符合行業標準,甲方應確保冷庫內貨物的安全,如乙方貨物受損、缺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有權對儲存在甲方的冷凍貨物進行調配,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出庫計劃安排合理的貨物出庫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拒絕乙方貨物出庫調配。
3、乙方如在冷庫中添附相關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
2、入庫及儲存的貨物質量正常、外包裝完整、規格重量標識清晰。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貨損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貯藏溫度導致乙方貨物變質損失的,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2、發現存貨數量不符時,雙方應進行調查核實,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則甲方負責全額賠償價款及因此發生的損失。
七、通知條款
甲乙雙方確認下述為各自聯系方式為本合同內容通知的有效途徑,任何一方向下述地址發出的信函、通知,在發出后三日內均視為送達,任何一方如聯系方式發生變動,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化,向該地址發出的文件、信函仍有送達效力。
甲方:地址:
傳真:
電話:
電子郵件(必須填):
乙方:地址:
傳真:
電話:
電子郵件(必須填):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各執份,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XXXX年XX月XX日
保管合同 篇4
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
《倉儲保管合同》出自:
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出自: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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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公)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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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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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監制部門:印制單位:
保管合同 篇5
存貨方: 合同編號: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 %(或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保管合同 篇6
1、保管合同概念
保管合同又稱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時期或一段時間后歸還原物,寄存人按約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費用的合同。它屬于一種提供勞務的合同,提供勞務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2、保管合同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為實踐性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367條規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在一般情況下,保管合同的成立,不僅須有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須有寄存人將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的行為。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保管合同是社會成員相互提供幫助或服務部門為人們提供服務的一種形式,應以無償為原則,當事人沒有約定保管費,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合同是無償合同。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為保管而給付報酬,此時保管合同為有償合同,在此時,保管合同是雙務合同。
保管合同僅以寄存人對保管物的實際交付為成立要件,并不要求當事人必須采取何種特定形式,因此,保管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為目的
保管合同訂立的直接目的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而非以保管人獲得保管物品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力為目的。因此,保管合同的標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為,保管人的保管行為,保管人的主要義務是保管寄存人的交付其保管的物品。
保管合同轉移標的物的占有
保管合同以標的物交給保管人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獲得物品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
3、保管合同種類
通常我們可以將保管合同分為一般保管合同與特殊保管合同,同時特殊保管合同又包括消費保管合同與法定保管合同。
一般保管合同就是在通常情況下的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據其與保管人的約定而將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處,并于合同終止時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消費保管合同又稱不規則保管合同、種類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為種類物,當事人雙方約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權,而僅負以相同種類、品質、數量的物返還寄存人的義務的合同。
與一般保管合同相比較,消費保管合同以下3個特點:
第一,保管物為種類物,并且一般是貨幣或者其他可替代物;
第二,保管物的使用權按照約定轉移于保管人,保管人可以在保管期內對保管物加以利用;
第三,保管人返還保管物時,可以用相同品質、種類、數量的物品替代。
法定保管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當事人之間只要具備法定條件,就形成保管合同關系,不需要當事人另行約定。法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通常是旅館、餐飲店、浴室和法定的經營者,寄存人則是顧客。
法定保管合同的規定,主要在于保護作為顧客的消費者的利益,提高相關服務行業的服務質量。在法定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負有當然的保管義務。只要攜帶的物品在保管人處毀損滅失,無論其是否交付保管,也不論保管人有無過錯,保管人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對于顧客攜帶的貴重物品,如顧客未予聲明且未交給保管人保管的,保管人可不負賠償責任。
保管合同 篇7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條 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
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
第三百六十七條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條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條 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
當事人可以約定保管場所或者方法。除緊急情況或者為了維護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變保管場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條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并且未采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一條 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管人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二條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條 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條 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五條 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
第三百七十六條 寄存人可以隨時領取保管物。
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條 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條 保管人保管貨幣的,可以返還相同種類、數量的貨幣。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約定返還相同種類、品質、數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條 有償的保管合同,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
當事人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在領取保管物的同時支付。
第三百八十條 寄存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保管人對保管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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