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購銷合同合集十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購銷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本溪市石橋子紅旗社區購銷樓宇門事項,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要求:
1:甲方購貨標準
A、 花型:參考ZX-805
B、 C、 規格:1970×1270
D、
E、 框型:大邊型
F、 樓宇門數量:
G、 樓宇門單價:元/樘(元/m2)
2:甲方付款方式
樓宇門貨款的總額訂金30%,樓宇門進入工地時,甲方需付余下門款的'總額50%,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保修期為一年。 二:甲方要求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質量標準由檢測部門確認并出具檢驗報告,要有產品合格證。如因產品質量出現問題而導致的一切后果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及時予以妥善處理。
三:甲方購買樓宇門要求乙方送到工地,乙方必須保證樓宇門供應,如果供應不上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供貨日期: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0月25日前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至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信守。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日期:20xx年9月19日
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1562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g市g___g建材市場g___g地毯經營部(以下簡稱乙方)就購買酒店地毯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總金額
人民幣(大寫):柒拾貳萬圓整(此價格為總包干價格,含稅費、損耗、運雜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30%的貨款。
2、施工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65%的貨款。
4、剩余5%的'貨款做為質量保證金,滿________年,經甲方確認無質量問題,甲方將合同總金額的5%質保金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5、供貨以實際供貨為準,按實際金額結算。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25天內交貨。
2、交貨地點:g___g省g___g市g___g北路g___g大道XX公司指定地點或各個部門管轄區域。
五、驗收標準
1、該批貨物均按國家技術標準驗收,應隨貨備有合格證、原產地證明、質保書、裝箱單等證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品種提供樣品交甲方封存,收貨時以封存樣品核對驗收。
六、包裝要求
均按國家包裝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運輸方式
運雜費及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八、服務承諾
1、全部貨物送到甲方抽樣驗收后,乙方應及時聽取甲方意見,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人為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在24小時內,按破損數量、型號全部換新。保質期內所發生的所有質量問題,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未處理,需方有權交第三方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全額負擔。
2、貨物經甲方驗收入庫,在未出庫之前,如發現有破損、氣泡、變形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條件更換。
3、質量保證期限:保質期從安裝完成,并經雙方驗收簽字認可后開始計算,時間為________年。
4、質量保證: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如出現假冒偽劣或以次充好等情況,除按原廠正品進行更換外,由乙方負責雙倍進行賠償。
5、咨詢服務:乙方應滿足甲方提出該批物資的各類咨詢。
6、乙方應備好一定數量相同品牌、規格、型號的貨物庫存,以備甲方補貨。
九、違約責任
1、保質期內,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如每出現一次24小時內不能及時上門處理質量問題的情況,乙方自動延長半年質保期并負責賠償酒店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逾期交貨: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每推遲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貨款總值的1%支付違約金。
3、如在產品驗收時發現質量問題而又無法補償時,乙方除需在單價中調整,并在總金額中扣除外,還需給予甲方賠償。
4、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正常開業,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毀約處理
甲、乙雙方簽訂《購銷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單方面撕毀合同,則毀約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0%賠償給受損方,自然災難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的毀約除外。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十二、一切由于執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g___g市____區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
簽訂酒水飲料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酒水、飲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權經銷商。(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酒廠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持,并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文件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酒類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偽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
5、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做好營銷后服務工作。
6、乙方銷售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范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酒水飲料產品,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文件。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戶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銷售仿制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后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信譽、標識等行為。乙方只在自己經營的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不得轉售市場,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廠家在乙方經營區域內的推廣活動,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終用戶發布甲方各種新產品信息,并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第三條 銷售產品的意向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
紅酒類: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類: 等系列產品;
飲料類: 等。
第四條 產品價格
北京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為不構成違約。 凡不執行統一價格,低于標準價格的產品,廠家和甲方不提供銷售獎勵和優惠政策。
第五條 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每天分 3個時間段 向外發貨,甲方接到乙方電話或傳真定貨通知后,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為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范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說明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收到貨物后應當面立即驗收并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為收貨無誤。保質期應在進貨時驗證,如要調換新產品應在保質期臨界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不得退還,甲方將不承擔責任。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樣品,做為憑證以利于同廠家交涉解決。
5、雙方確認:乙方工作人員 為乙方收到貨物的簽收人。如果乙方收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
6、乙方退貨時,須和甲方的業務員溝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貨,須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標識,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裝,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貨。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 結算方式原則為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即貨款當面兌付。
2、 結算方式為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 雙方同意月結的,每月 日為對帳日,每月 日為兌款日,結款數額為對帳單的全部金額。乙方不能按時兌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后仍未兌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后繼續供貨。
4、 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 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b。甲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 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b。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c。甲方為乙方唯一指定供貨商,如乙方從其他渠道供貨,則甲方有權收回對乙方的全部獎勵和贊助費用。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支付甲方10% 的違約金(金額以對帳單/發貨單為準)。
4、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
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任何一方如因單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應提前 一個月 通知對方。否則應視為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解決。本合同約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繼續合作,視為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購銷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盛棠裝飾
乙方供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說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 序號 型號 規格 數量 單價
2、合計人民幣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溫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脫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設置有固定安裝裝
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并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承諾與質保期范圍內發生由于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并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并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 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并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獲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 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 乙方提供服務
1. 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 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 結算、付款方式 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后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 。 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 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后付總貨款的 剩余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六、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 協商與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說明 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 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復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書。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并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 合同簽訂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日期:
授權代表:電話: 傳真: 日期:
購銷合同 篇6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結算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乙方送貨;
2、結算方法:貨到付款;
3、運輸方式:道路運輸;
4、交(提)貨方式及地點:需方指定福清交易地點。
第三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合同范本《黃金飾品購銷合同樣板》。
3、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的違約金。
4、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它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購貨方(甲方):_________ 供貨方(乙方):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購銷合同 篇7
供貨方: (甲方)
采購方: (乙方)
茲因甲方向乙方訂購下列貨品,經雙方議妥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品名稱及規格如下:
電動車用鉛酸蓄電池:600組共計35萬元整
交貨期限:
1、合同簽訂當日,交貨期限次日計算生效,有效日期為10日內
二、貨款的交付方法:
1、銀行匯款方式入賬,合同雙方達成一致甲乙雙方簽訂后,啟動款到發貨
2、乙方通過物流,貨到付款給物流公司進行接貨交易。產品運輸到乙方地點后,在乙方付清全部貨款后,產品所有權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否則甲方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四、運輸方法及費用負擔:
1。甲方供貨價為產品價格,運費由乙方承擔;
2。產品價格隨行就市,執行甲方同期公布價,及時通知乙方;
五、質量標準及要求:
1、甲方按照國家標準保證產品的質量,提供三證給乙方;
2、產品必須符合實際標準,不得是虛標,若出現虛標或者重量達不到標準重量或現標參數與實際參數不一致,甲方必須無條件的換貨;
六、售后服務約定:
1。保用期:18個月(以生產批號計前 7個月換新、7個月后到當地的維修中心維護);
2。以生產批號計兩個月內(積壓)新電池甲方予以調換,往返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3。非產品質量問題造成蓄電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擔責任;
4。因不符合《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運輸、安裝、實用技術規范》要求,而造成蓄電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地址:電話:開戶銀行:
乙方:地址:電話:開戶銀行:負責人: 傳真: 帳號: 負責人: 傳真: 帳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8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標的
1、乙方向甲方訂購甲方生產的“XXX學生(制服、運動)裝產品
(1)款式:____________
(2)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標準及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訂購數量_______套(冬裝、夏裝),訂購單價_______套,總計貨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驗收方式、交貨時間及地點
3、乙方在收到貨物后,如果發現貨物的型號、布料、顏色、款式、質量不符合約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收貨后_____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所交貨物符合合同約定。
4、甲方向乙方交貨日期為_________,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
三、貨款結算方式
5、貨款結算款時間:乙方收到甲方貨物經查驗無誤,應于____日內將貨款全部支付給甲方。
6、貨款結算方式:乙方轉帳支付或電匯支付,勿以現金支付。甲方也不得委派人員擅自向乙方收取現金。
四、面料價格標準
7、給學校的返利_________元/套。
8、提供給學校的售后服務有:
(1)如有尺寸偏大或偏小在貨到后五日內可以調換;
(2)如有質量問題在貨到后五日內可以換;
9、貧困學生贊助_______套。
六、合同修改、終止及其他
10、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合同的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11、如對本合同執行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紙基產品的生產制作訂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產品清單:
名稱 數量 規格型號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付款方式:
甲方首付貨款金額的 70% 50% 30% 共計: 元。本市客戶余款在送貨時全部結清,外地客戶須款到后才可發貨。
三、制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將圖案色標等相關資料及預付金在合同訂立時一并交付乙方,乙方進行設計制作后打出墨稿樣,經甲方確認無誤并簽字定稿。
2、制作期限:以簽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貨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貨款須在貨物交付時全部結清( 若分批次交貨,則在第一批交貨時全部結清 )。
四、質量標準:
1、因印刷工藝性特殊性,印刷顏色允許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紙業特殊性,最終送貨時可能會出現實數量與定貨數量5的實數誤差。
五、驗收方式:抽樣檢查。
六、運輸方式:
南京市內統一免費送貨,外埠長途運輸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可以代替發貨。
七、其它:
1、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更換合格產品或者通過商議解決。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響供貨期,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生產的產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不論乙方生產的貨物存放在乙方庫房或甲方庫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付與乙方相應的.貨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貨款,甲方應每日付與乙方總貨款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5、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通過法律仲裁機構追究違約方責任。
6、 此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購銷合同,雙方自愿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1、標的物名稱:
2、標的物數量:
彩超 套,其配置見合同附件一。
3、價款:
依據合同附件一所配置的彩超總價款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其中軟件合同額 佰 拾 萬 仟元整)。
4、交貨及安裝調試地點:
交貨地點: ,安裝調試地點: ;收貨人: ;聯系電話: 。
5、運輸方式及交付方式:
(1)賣方代辦運輸,運費及保險費由賣方承付;
(2)賣方將彩超運到第4條約定的交貨地點即為賣方履行交付義務,自此彩超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買方應在彩超運抵交貨地點后,與賣方的工程師共同依據裝箱清單的內容對彩超進行清點,并簽署簽收單,買方無故拒絕清點或單方面自行打開包裝的,則以賣方與承運人所簽署的貨物運單作為賣方已履行交付義務的憑證。
6、交貨期:
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
7、付款條件及方式: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買方應在十日內向賣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該定金作為本合同生效的條件和買賣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在買方完全履行合同后定金抵作價款。
(2)賣方發貨前,買方再付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賣方收到該筆款項后按約定發貨。
(3)余款按下列方式交付:
(4)賣方銀行帳戶如下: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
8、彩超的安裝驗收及售后服務:
賣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二《安裝驗收及售后服務》的約定提供相關服務。
9、違約責任:
(1)賣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交付貨物,應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付部分的貨物原值的10%。賣方所收取的定金應雙倍返還。
(2)賣方因自身原因逾期履行合同的,每延遲壹日則按買方已付貨款額的0.3‰支付違約金。
(3)買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貨的,應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退貨部分的貨物原值的10%并賠償賣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買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4)買方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發貨期內未向賣方支付全部定金和發貨前款的`,在給予十日的合理期限屆滿后,視為買方拒絕履行合同,賣方有權書面通知買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買方時解除,買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5)買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的,每逾期壹日,按逾期應付金額的0.3‰支付違約金。同時買賣雙方確認在買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時,賣方有權停止買方使用該彩超。
10、買方的附隨義務:
(1)買方應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交貨期內完成裝機前的場地準備工作及付清發貨前的所有貨款,賣方對于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圍的因素所引起的延遲交貨(包括由于買方場地準備不及時或不符合條件、付款拖延等原因引起的延遲交貨)不承擔責任,如發生上述事由,賣方有權通知買方并相應順延交貨期。
①付清發貨前合同約定的定金和發貨前款;
②做好彩超機房的相關安裝準備工作,具體見本合同附件三《彩超安裝要求》;
③取得彩超使用許可。
(2)為配合賣方安裝調試,買方負責卸車、搬運等方面的事宜,并在賣方安裝時提供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
(3)買方負有對賣方產品、技術文件及本合同的相關技術資料、合同附件保密的義務。未經賣方同意,買方不得將其以轉讓、復印、公開等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11、彩超所有權轉移的界定:
買賣雙方約定在買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彩超的所有權歸賣方,買方只擁有彩超的占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不享有處分權。買方不得以彩超設定擔保或以彩超變現對其他方承擔民事責任,如有此種約定,則該約定無效。在買方按本合同約定付清全部貨款后,彩超的所有權歸買方。
12、爭議解決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盡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選擇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13、其他約定: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且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生效,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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