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單位合同匯編7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單位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單位合同 篇1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勞動合同的解除包括雙方協商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及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
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指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綜合《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綜合不同的法律文件,我們可以知道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很多。廣大勞動者們就要注意了,一定不要去觸犯法律的底線,不然法律也無法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單位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 _,車牌號為__________ ,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年___月_ 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按照每月租金 元,租金按年(月)支付,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一周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6、如需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7、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以承租方接收車輛開始,以承租方歸還車輛給出租方為止
第六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第七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車輛交強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經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3
一、合同簽訂前應注意的事項
在合同簽訂前,應對業主(發包人)及工程本身情況要做詳盡的調查。比如工程的真實 性、可靠性以及業主的資信情況,工程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等等。只有在工程業主資信可靠、 工程合法、手續完備的條件下,與之簽訂合同,施工方的合同權利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1.對發包商主要應了解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主體資格,即建設工程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例如,建設用地是否批準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準是否進行了招 標 等。二是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在簽訂合同前 對發 包方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將不合格的主體排斥在合同的大門之外 ,為將來合同能夠及時、正確地實施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2.如果施工方施工的是分包工程,要嚴格審查發包人的項目是否是依法批準的合法項 目,發包人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了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發包 人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發包人的履約信用等。
3.對施工方的分包商主要了解的內容有:資質情況,施工能力,社會信譽,財務情況等 。
二、合同簽訂階段應注意的事項
1.合同價款約定清楚。
(1)《協議書》中“合同價款”的填寫,應根據合同工程是屬于招標工程還是議標工程,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格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3)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也可采用絕對值法。
(4)對于風險范圍內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5)在施工過程中,會出現設計變更等情況,合同雙方都會簽訂補充條款,重新約定 合同價款。所以補充條款中一定要約定一句話:“此補充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甲方簽署的工程量確認單十分重要,在合同糾紛中,法院可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工程量確認單來確定爭議的合同價款。
2.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1)實踐中關于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沒有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 破土之日”、“驗線之日”以及“業主通知為主”之說,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 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說。無論采用哪種,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并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哪些手續,簽署何種文件。對中間交工的工程也應按上述方法做出約定。
(2)目前在工程質量驗收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再是工程質量評定的主體,竣工驗 收將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采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 中都不可避免有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材料差價的發生,所以均難 “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 簽發、確認做出明確規定。如果是單價合同,必須明確單價所包含的工程量內容的清單。
3.對工程預付款、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詳細規定。
一般情況下,工程進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進度撥付,但如何申請撥付,需報何種文件 ,如何審核確定撥款數額以及雙方對進度款認識不一致時如何處理,
往往缺少詳細的合同規 定,影響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對竣工結算程序的規定也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應特別注重工程撥款和結算的程序約定。 (1)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2)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3)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時間和比例。 (4)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計算、分段結算、 竣工后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他結算方式。 (5)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 據計算。
合同中對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應明確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若發包人不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執行,引起的工期順延可不 追究承包方的責任。承包方可以要求由于進度款或預付款付款不及時帶來的損失。
4.總包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總包方、分包方各自的責任和相互關系。
盡管發包方與總包方、總包方與分包方之間訂立有總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對發包方、總包方及分包方各自責任和相互關系也有原則性的規定,但實踐中仍常常發生分包方不 接受總包方監督,和發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撥款造成總包方對分包方難以管理的現象。因此,在總包合同中應當將各方責任和關系具體化,便于操作,避免糾紛。
以上的行為時有發生,會造成資金管理混亂,三者的資金往來出現交叉,在工程竣工結 算時出現糾紛。如果發包方將工程款直接撥入分包方賬號中,總包方可以追認此款項,發包方必須將工程款撥入總包方賬號。如發包方不執行,總包方可起訴法院,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將工程款追回。
但是一般情況下,以上情況很少出現,因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都是合同雙方之間有資 金往來和工作關系,只要在合同中與對方約定好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即可。
5.明確規定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建設工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承包方、監理方參與與生產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 和管理人員較多,但往往職責和權限不明確或不為對方所知,由此造成雙方不必要的糾紛和 損失。合同中應明確列出對方派出的管理人員名單,明確其各自職責和權限,特別應將具有 變更、簽證、價格確定等簽認權的人員的簽認范圍、程序、生效條件等規定清楚,防止其他 人員隨意簽字,在最終結算時,雙方不認可,引起糾紛,給施工方造成損失。
6.材料設備供應應約定清楚。
(1)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 的時間和地點。
(2)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后結法或其 他方法)。
施工合同規定是甲方供料,合同條款中必須約定材料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 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以及驗貨方式。如果沒有約定,工程質量由于甲方的供料 出現問題,會導致法律糾紛。雖然在法院審理中,法院會依據事實判定甲方的原因影響工程 質量,但是也讓施工方消耗時間,影響企業的效益。
7.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對不可抗力發生后當事人責任、義務、費用等如何劃分均作了詳 細規定,施工方在簽訂合同時都認為不可抗力的內容就是這些了。于是,在《專用條款》上 用“√”或填上“無約定”比比皆是。
國內工程在施工周期中發生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等現象的可能性很少,較常 見的是風、雨、雷、震等自然災害,達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災害才能被認定為不可抗力,《通 用條款》未明確,實踐中雙方難以達到共識,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可能發生的風、雨、雷 、震等自然災害程度應予以量化。
8.運用擔保條件、降低風險系數。
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可以運用法律資源中的擔保制度來防范或減少合同條 款所帶來的風險。如施工方在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的同時,業主也應該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款 支付擔保。
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是指為保證業主履行工程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由擔保人 為業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擔保。業主支付擔保的擔保金額應與承包商 履約擔保的擔保金額相等,且不得低于合同總價與合同約定的進度款的差額,最低擔保金 額不得低于合同金額的10%。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條款,一旦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會給承包 方帶來損失。
9.違約條款就應注意:
(1)在合同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2)違約金與賠償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式,要越具體越好,具有可操作行、 以防止事后爭議。
約定違約金是防止違約條款發生時,雙方發生糾紛。但是,雙方簽訂中約定了違約金條 款,但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 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之規定,雙方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為合同價款的2倍 ,明顯高于實際損失,應當根據本案情況適當減少。
10.爭議應注意事項。
填寫第37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 見。有的工程選擇上級仲裁方式,有的工程選擇訴訟的方式,但盡可能選擇對施工方有利的 法院(有管轄的法院)。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一、本協議期滿的;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一張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 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家屬意見(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寫)
簽字:與乙方關系 身份證號碼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相關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事宜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暫定為12個月,自月日止;
2、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同意約定試服務期1個月,自月月日起至日起至年年月月日;正式服務期11個月,自日。年年年月日起至年
第二條服務類型、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1、服務工作性質為廚師,服務方式為上門服務,服務地點為甲方臨時食堂;
2、服務時間:乙方服務時間采用固定式工作時間制度,上午7:00點至9:30;11:00至14:00;下午17:00至19:30點。(以上時間已包含菜品、配料及其它必備品采購時間,同時也包含了廚房、餐廳等用餐環境的維護清理時間)
3、每天服務時長控制在8小時,每周服務時長控制在5-6天,根據甲方實際需要,適當調整確定,具體確定均以保障按時供應全體員工日常三餐及良好就餐環境等為前提。
4、除定期物資采購外,乙方服務地點固定為臨時食堂,乙方不得于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或外出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臨時外出處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5、本條所述服務時間、服務地點在下文亦可表述為“工作時間”,“工作地點”。
第三條服務報酬
1、乙方正式服務期報酬為:2800元/月(稅前),試服務期乙方報酬為2500元/月(稅前)。
2、乙方每月報酬由甲方于次月5日前發放。若服務報酬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若甲方推后半個月未發放服務報酬,視為違約。
3、乙方在服務期間,甲方除支付乙方服務報酬外,負責乙方工作餐的提供(注:與甲方員工一同在食堂就餐)。
4、因服務性質特殊,乙方如在服務期間請假,甲方將聘用其他人臨時頂替乙方工作直至乙方歸崗,但甲方不支付請假期間服務服務。
5、本協議甲方不提供住宿,乙方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第四條服務內容
1、乙方主要負責甲方所有員工一日三餐供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做好臨時接待餐飲的供應,并負責日常菜品、配料、廚房餐具及其他日常必備品的.采購工作。
2、乙方負責甲方臨時食堂餐廳、廚房安全、防火、衛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隨意出入廚房重地,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乙方負責廚房食品的安全衛生,不得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負責,并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
4、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在服務過程中愛護設備、節約能源,避免浪費。做到科學組織、工藝合理,做出物美價廉,搭配合理,營養豐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質菜品。
5、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及時結清乙方合理的采購報銷費用。
6、甲方應為乙方更好的服務創造必要條件,聽取乙方關于伙食改善及衛生條件提升的合理性建議或意見。
第五條服務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合同相關約定;嚴格遵守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2、乙方不得在工作或非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從事一切非法活動,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3、乙方于非工作時間、非工作地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甲方可視情節給予經濟處分,乃至解除本協議。
4、乙方保證:基于廚師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前)身體健康,精神狀況正常,未有任何傳染性、間歇性或其他一切不適于從事廚師服務行業的疾病,且未有任何隱瞞身體疾病的行為。如違反承諾,甲方一經發現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5、乙方不得于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或外出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如由此造成乙方自身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自行賠付,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6、乙方發生其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管理要求的行為,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乃至解除本協議。
7、服務期內,乙方出現上述第四條第2、3款及第五條第4、5、6、7款約定情形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費用。
8、無論何種原因,造成乙方非工作時間人身或財產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每天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嚴格執行服務考勤記錄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約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終止
1、如乙方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終止協議。
2、如甲方逾期支付服務報酬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包括服務報酬等在內的相關費用。
3、試服務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根據實際情況單方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正式服務期內,如因乙方服務質量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經甲方督促改進后,仍未能滿足需求的,甲方可協商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其它
1、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所發生一切爭執,雙方應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6
新勞動合同法規之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一、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度的直接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決定程序
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關鍵是要保證制定出來的規章制度內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規章制度的大多數內容與職工的權利密切相關,讓廣大職工參與規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絕用人單位獨斷專行,防止用人單位利用規章制度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關于規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爭議。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是企業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這不僅僅是我國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圍內企業管理的一個趨勢。職工如何參與企業管理,在哪些事項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徑參與,我國的相關法律都作了規定。勞動法第八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工會法第三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草案曾經規定:“規章制度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應當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或者通過平等協商作出規定。”這樣規定曾經引起較大的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制定規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是企業的經營管理自主權,是用人單位的“單決權”。用人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時只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就可以了,規定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如果意見不統一,勢必造成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久拖不決,用人單位的管理將無所事從。這樣規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實踐中無法操作。另一種意見認為,用人單位制度規章制度應當有勞動者參與,從國外的情況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很多都是是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決定的內容,屬于“共決權”。我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屬于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企業規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最后,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本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本法規定是針對所有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強調通過平等協商確定,并不影響國有企業繼續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平等協商的內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規章制度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重大事項如勞動報酬、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
3.具體制定程序:根據本條的規定,制定規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所以,這個程序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第二步是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一般來說,企業建立了工會的.,與企業工會協商確定;沒有建立工會的,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這種程序,可以說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規章制度的異議程序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也要合理,符合社會道德。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違法,但
不合理,不適當。如有的企業規章制度規定一頓吃飯只能幾分鐘吃完;一天只能上幾次廁所,一次只能幾分鐘等。這些雖然不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但不合理。也應當有糾正機制。因此,本條規定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規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要讓勞動者遵守執行,應當讓勞動者知道。因此,本條規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關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種,實踐中,有的用人單位是在企業的告示欄張貼告示;有的用人單位是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發給勞動者;有的用人單位是向每個勞動者發放員工手冊。無論哪種方式,只要讓勞動者知道就可以。
單位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加入_________成為_________網員單位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內容
甲方支付入網費后,成為_________平臺網員單位,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的信息服務。
第二條金額及服務期限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元整(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合同有效期暨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屆滿,是否延長由雙方友好協商后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權利義務條款
一、甲方權利
1.甲方向乙方付款后有權及時獲得_________網員密碼,通過網員密碼使用_________平臺辦公功能。
2.甲方可通過_________平臺發布和查詢各類信息。
3.在_________今后組織的所有培訓、研討、出版、信息發布及電子商務活動中,甲方可享受乙方相應優惠的權利。
4.甲方有權免費獲取乙方給予的一個電子信箱。
5.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交費用,乙方在甲方所交費用服務期限內保留甲方網員權利。
6.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書面申請乙方暫停信息服務,已交費不退還,但乙方應延長相應服務期限。
7.甲方可參與新會員的推廣活動,并享受乙方規定的優惠待遇。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免費的非現場技術支持,或要求乙方提供有償的現場培訓支持。
二、甲方義務
1.甲方須真實地填寫入網申請表,并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證實。
2.甲方須遵循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得發布失實的、有歧視的信息,甲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發布攻擊政府、反黨、危害社會言論;
(2)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侵害他人的商業機密或侵犯他人的隱私權等其他個人權利;
(3)利用本網址傳送、分發、儲存屬于、淫穢、威脅、辱罵性的材料。
3.甲方有按時付款的義務。
4.甲方有按國家散裝水泥辦公室的要求安排相應工作、及時提供其所在地信息的義務。
5.甲方網員身份不可轉讓,甲方的用戶名和密碼是其在_________平臺上的唯一身份證實,如須變更,在提供相關的證實文件后可以更改其注冊資料。
6.甲方必須按照協議要求使用_________,假如甲方違反了_________使用規則,乙方有權視情況給予暫停使用的決定,并不延長相應服務期限。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真實資料并加以核實的權利。
2.乙方享有對甲方所提供信息的發布決定權,對不真實、真實性不確定、涉及損害他方利益的信息有權不予發布,或延后發布。
3.乙方有在雙方約定的傳播范圍內發布甲方所提供信息的權利。
4.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時交付服務費的權利,在甲方沒有按約定交納服務費時,有權暫時停止對甲方的服務,收取服務費及相應利息。如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補交,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必須保證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權任何第三方以網員的身份使用_________平臺,如甲方違反此約定,應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對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義務
1.在甲方支付入網費即首年服務費后,乙方須在甲方款項到達乙方帳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提供使用名稱及密碼。
2.乙方須將甲方入網申請表中填寫的內容納入網員數據庫。
3.乙方須遵守甲方書面要求的對所提供信息傳播范圍的限制。假如甲方沒有書面要求,視同該信息沒有傳播限制。
4.乙方保證_________功能的正常使用及運行,并及時提供免費的'非現場技術支持和使用指導。假如因乙方原因致使_________平臺連續一個月內無法正常運作,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剩余月份的信息服務費,或要求乙方延長相應服務期限。
5.乙方須保證信息更新的及時性。
6.乙方須保證承諾的服務項目,為網員提供免費和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風險及責任承擔
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出現無法克服的實施障礙,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該風險由各自承擔。
二、如非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及時履行合同,則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如甲方有從事上述二/2條款中的任一種行為,乙方均有權對其停止服務,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四、對甲方泄露其用戶名及密碼,答應任何第三方以其名義使用_________平臺的行為,乙方有權對其停止服務,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五、在有效服務期內,因乙方與第三方合作、_________名稱變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其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乙方權利/義務的承受者。
六、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全部或者部分免除違約責任。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但承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實。
第五條免責條款
一、乙方并無隨時監視_________.net.cn,但保留對其實施實時監視的權利。對于他方輸入的,不是乙方發布的材料,乙方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發布方必須對其發布材料的格式、內容的真實性負獨立責任。
二、對于其他網址鏈接在_________的內容,乙方概不負法律責任。
三、乙方只是對甲方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合理性審查,乙方不對此內容負保證責任。甲方應合理使用_________的各種服務功能,對其在_________上的言論及各種行為負責。
四、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時,須運用并依靠自身的技能來判定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安全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名稱及密碼只答應甲方使用,甲方負責將密碼保密。如名稱或密碼丟失被盜,甲方須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碼,重新設置新密碼。
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或取消甲方現有密碼。
三、甲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接觸未經許可的數據或進入未經許可的服務器或帳戶;
2.沒有得到許可,企圖探查、掃描或測試系統或網絡的弱點,或者破壞安全措施;
3.企圖干涉對用戶及網絡的服務,包括,并不限于,通過超載,郵件炸彈或摧毀等手段;
3.未經乙方許可,發送促銷、產品廣告及服務的E-mail;
4.偽造TCP/IP數據包名稱或部分名稱。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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