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單位合同范文合集6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裝修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裝修合同是家裝質量的約束憑證,也是避免家裝糾紛保證書,是業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
因此,訂立合同時,建議發包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概況、違約責任、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20xx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風險提示:
為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裝修合同應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六、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
裝修過程中,很容易有增減項目,比如多做個柜子,多改幾米水電路等等。這些都要在完工的時候交納費用的。那么這些項目的單價究竟應該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經開工后,那這可能就是設計說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能復印一份裝修公司的最初給您看的完整報價單,以免在簽訂合同或是增減項目時,裝修公司偷梁換柱,改換價格。
還要注意一點,最后結算費用的時候,你應該支付的增減費用,都應該是在該項目施工前,由您簽字認可的,如果是您沒有簽字認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應的費用。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九、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蓋公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2
1995年4月,李先生被分配到一家集體企業。10多年來,李先生服從單位安排,在數個部門從事清潔、保安、銷售等工作。20xx年6月初,單位發了一個通知給李先生,里面寫到,單位和李先生的勞動合同即將在20xx年6月30日到期,因為李先生在單位工作已滿10年,單位愿意和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由于單位存在債務問題,可能面臨倒閉,所以要求李先生和單位的另一家關聯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李先生收到這份通知后,馬上找單位人事部門,表示不能認同單位的處理方式,要求直接和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單位人事并沒有答應。20xx年6月25日,李先生以快遞的方式寄給單位一份申請,再次要求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后,李先生并沒有等到他所希望的單位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通知,而是在20xx年6月30日收到了單位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且要求李先生在5天內到單位辦好離職退工手續。
于是,李先生拿著終止通知書,來到了勞動爭議仲裁委,要求單位支付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雙方觀點:仲裁委員會在開庭審理時,李先生出具了寄給單位的申請書以及快遞單,表明他已經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前,向單位申請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在單位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李先生也不想繼續為單位工作了。所以李先生不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是要求單位直接賠付違法終止的賠償金。
而單位答辯稱,單位已經通知過李先生和另一家關聯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李先生自己放棄簽訂的機會。所以單位在原勞動合同期滿時,通知李先生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符合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
仲裁裁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后認為,李先生在單位工作已經滿10年,符合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在雙方勞動合同期滿前,李先生已經明確提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與李先生簽訂。而單位要求李先生與其他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現在單位拒絕和李先生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以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為由,終止雙方勞動關系,違反法律規定。
最后,在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裁決,裁決單位支付李先生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實案實說: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顯然,本案中,李先生符合第一種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既然李先生符合訂立條件,單位就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雙方勞動關系,就無法律依據了;如果單位仍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終止。
對于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本案中,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李先生可以要求單位恢復勞動關系,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選擇要求單位直接支付賠償金。現在李先生主張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仲裁委員會予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標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又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以上兩個條款,明確了賠償金的支付標準。另外,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所以,本案中,以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總合計算,仲裁委員會裁決單位支付李先生27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單位合同 篇3
1、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入職的第二月起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2、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勞資雙方各保留一份。合同應包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必備條款,同時應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應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勞動合同應當簽訂幾年?
法律未對勞動合同期限作出強制性規定,勞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任意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試用期的約定則應符合法律強制性規定。
4、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也不同,試用期的約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該條同時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且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勞動合同并不是勞動關系建立的必要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可知,雖然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之日勞動關系建立,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6、《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3款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的保存合同文本2年的義務。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將要承擔不利后果。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應該是勞動合同,而不能是試用期合同。
單位合同 篇4
1、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的風險
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又何來的試用期?勞資雙方發生爭議,仲裁部門或法院會認定雙方已經建立事實勞動關系,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辭退,須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2、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雙倍工資的風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3、承擔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用人單位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的風險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滿后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5、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義務的風險
按照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勞動者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勞動者也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若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不利于用人單位商業秘密保護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7、用人單位承擔賠償員工損失的風險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相關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事宜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暫定為12個月,自月日止;
2、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同意約定試服務期1個月,自月月日起至日起至年年月月日;正式服務期11個月,自日。年年年月日起至年
第二條服務類型、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1、服務工作性質為廚師,服務方式為上門服務,服務地點為甲方臨時食堂;
2、服務時間:乙方服務時間采用固定式工作時間制度,上午7:00點至9:30;11:00至14:00;下午17:00至19:30點。(以上時間已包含菜品、配料及其它必備品采購時間,同時也包含了廚房、餐廳等用餐環境的維護清理時間)
3、每天服務時長控制在8小時,每周服務時長控制在5-6天,根據甲方實際需要,適當調整確定,具體確定均以保障按時供應全體員工日常三餐及良好就餐環境等為前提。
4、除定期物資采購外,乙方服務地點固定為臨時食堂,乙方不得于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或外出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臨時外出處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5、本條所述服務時間、服務地點在下文亦可表述為“工作時間”,“工作地點”。
第三條服務報酬
1、乙方正式服務期報酬為:2800元/月(稅前),試服務期乙方報酬為2500元/月(稅前)。
2、乙方每月報酬由甲方于次月5日前發放。若服務報酬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若甲方推后半個月未發放服務報酬,視為違約。
3、乙方在服務期間,甲方除支付乙方服務報酬外,負責乙方工作餐的提供(注:與甲方員工一同在食堂就餐)。
4、因服務性質特殊,乙方如在服務期間請假,甲方將聘用其他人臨時頂替乙方工作直至乙方歸崗,但甲方不支付請假期間服務服務。
5、本協議甲方不提供住宿,乙方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第四條服務內容
1、乙方主要負責甲方所有員工一日三餐供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做好臨時接待餐飲的供應,并負責日常菜品、配料、廚房餐具及其他日常必備品的采購工作。
2、乙方負責甲方臨時食堂餐廳、廚房安全、防火、衛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隨意出入廚房重地,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乙方負責廚房食品的安全衛生,不得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負責,并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
4、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在服務過程中愛護設備、節約能源,避免浪費。做到科學組織、工藝合理,做出物美價廉,搭配合理,營養豐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質菜品。
5、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及時結清乙方合理的采購報銷費用。
6、甲方應為乙方更好的服務創造必要條件,聽取乙方關于伙食改善及衛生條件提升的合理性建議或意見。
第五條服務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合同相關約定;嚴格遵守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2、乙方不得在工作或非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從事一切非法活動,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3、乙方于非工作時間、非工作地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甲方可視情節給予經濟處分,乃至解除本協議。
4、乙方保證:基于廚師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前)身體健康,精神狀況正常,未有任何傳染性、間歇性或其他一切不適于從事廚師服務行業的疾病,且未有任何隱瞞身體疾病的行為。如違反承諾,甲方一經發現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5、乙方不得于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或外出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如由此造成乙方自身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自行賠付,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6、乙方發生其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管理要求的行為,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乃至解除本協議。
7、服務期內,乙方出現上述第四條第2、3款及第五條第4、5、6、7款約定情形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費用。
8、無論何種原因,造成乙方非工作時間人身或財產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每天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嚴格執行服務考勤記錄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約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終止
1、如乙方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終止協議。
2、如甲方逾期支付服務報酬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包括服務報酬等在內的相關費用。
3、試服務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根據實際情況單方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正式服務期內,如因乙方服務質量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經甲方督促改進后,仍未能滿足需求的,甲方可協商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其它
1、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所發生一切爭執,雙方應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財政部門批準同意,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就甲方占有使用房屋對外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甲方將(地點、面積、門牌號碼)租賃給乙方(用途)使用。
2、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1)門窗情況:
2)地板及墻壁裝修情況:
3)水電設施情況:
二、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租金按月(年、季)結算,由乙方在月日前交付給甲方。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付押金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條驗收房屋和乙方付清全部租賃費用后,乙方無違約行為,將押金退還乙方。
四、交付房屋期限:乙方交付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后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五、甲方責任
1、實行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或按政策、市場價調整的租金標準;
2、負責對房屋進行定期檢查。租賃期內屋面漏水、房屋裂縫應由甲方負責維修,承擔修繕費用,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以及更換的玻璃門、卷閘門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3、如處置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期限內騰空房屋交給甲方。
4、房屋租賃期內,國家、政府建設需要拆遷,雙方應立即終止合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期限內,騰空房屋交給甲方。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不負責另行解決乙方的房屋租賃問題。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依約及時交付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
2、租賃期間,防火、防盜、門前五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相關責任。
3、乙方應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水電設施、玻璃門、卷閘門等),如因使用不當及乙方其它原因造成損壞滅失的,商鋪出租合同怎么寫。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4、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裝修房屋需改造、改變房屋的結構,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如未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其實勞動糾紛訴狀。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租賃期滿,對改修或增擴的設施不得拆除,應保持完好,甲方不予補償。
5、乙方不得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轉租他人。
6、租賃期間房屋的管理由乙方負責,對房屋結構出現的不安全因素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修繕給予協助。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合同。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以聯營方式轉讓他人或以其它方式轉讓使用權的;
2)擅自拆改結構和改變房屋用途的;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5)拖欠房租累計兩個月以上的或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合同期滿30日前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可續簽租賃合同。若乙方在租賃期滿60日前不盡通知義務,優先承租權消滅。
6、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濟損失補償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房屋交付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附屬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2、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兩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地交還甲方。乙方的裝飾裝修部分及更換的卷閘門、玻璃門亦不得損壞。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九、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違約金。
2、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本合同年度租金總額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交付租金及水電費用、物業管理費用的,應如數補交,每逾期一日,應按所欠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違約金。如因乙方未按時交納前述費用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3項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已收取的押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孫旭權律師成功代理杭州某裝飾公司訴陳某房屋(廠房)租賃合同案。乙方還應進行相應賠償。
3、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押金不予退還。乙方應該按本合同年度租金總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進行相應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房屋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違約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一、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國家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第1、2項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爭議解決: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訟解決。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資產所有權代表(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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