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安全合同集錦六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安全生產法》、《燃氣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法律法規,雙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
一、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證、稅務登證等合法的經營手續。
二、甲方應保證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鋼瓶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甲方按乙方的計劃和要求,為乙方提供按市場價格和保證質量的液化石油氣。
三、甲方在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有義務幫乙方檢測液化石油氣鋼瓶,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證乙方利益,每瓶有____元毛利潤,即每瓶批發價低于本站的零售價____元。雙方共同維護市場價格,不得抬價或降價,損害消費者權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協議簽訂時一次付清;享有甲方合法資質范圍內的經營權,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應商。如果乙方隨意根換供應商或超出甲方規定的經營范圍,則乙方違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如果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氣,則甲方違約,甲方加倍違約金給乙方。
六、安全責任:甲方負責液化氣質量、數量、充裝方面的安全;乙方負責運輸(車輛合法性、交通事故、個人安全)及向消費者正確宣傳用氣常識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雙方必須遵循以上協議。如違反協議雙方有追究其經濟損失的權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合同 篇2
總包方:北京城建七公司勞動關系學院項目部
甲方:
乙方:
為落實腳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確保腳手架拆除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甲方:
一、 應積極組織和督促乙方開展安全拆除腳手架工作,加強拆除施工生產的指揮和協調。
二、 劃分拆除作業區,周圍拉設警戒線和豎立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三、 對腳手架拆除前檢查吊運機械是否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
乙方:
一、 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高處作業安全規定執行,上崗后先檢查,加固松動部位和施工電梯料臺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確保施工電梯正常安全運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二、 應清除腳手架各層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清理物品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扔,如盲目蠻干違反有關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費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若鋼管扣件因拋扔造成損壞而無法歸還給租賃公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三、 在腳手架拆除過程中不能碰壞門窗、護欄、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損壞已做好的地面和墻面,如損壞嚴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四、 拆除時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如違反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負。
五、 腳手架拆除程序,應由上而下逐層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桿、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桿,并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及接桿,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腳手架傾倒,未按規定要求做產生的一切費用責任乙方自負。
六、 應積極配合甲方其他班組的修補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補所需的腳手架,如延誤由此而產生的額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 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不能延誤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行為,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和諧發展。依據《勞動合同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以下簡稱“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完善和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與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水平。
第三條 企業與工會建立勞動安全衛生問題定期協商溝通機制,開展以“查找隱患、平等協商、簽訂協議、跟蹤落實、持續改進”為基本內容的工會主動參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不斷改善職工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本專項集體合同由企業方代表與職工方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由企業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與職工方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本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后,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二章 企業勞動安全衛生保障
第五條 企業依法設立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
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方案,有計劃地進行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時提供安全生產資金保證,確保?顚S。
第七條 企業結合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設施使用維護規程的教育培訓,告知職工作業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應急措施,建立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種作業。
第八條 企業會同工會每月開展勞動安全衛生檢查,安全衛生管理部門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各生產班組堅持每日檢查制度,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第九條 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企業根據各工種崗位的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職工,企業有權阻止其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企業在有較大危險因素和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臵明顯的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第十二條 企業定期對涉及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有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并向職工公布。對粉塵、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企業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十三條 對直接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企業按規定安排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如實告知職工本人,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職工離開企業時,可向企業索取經加蓋企業公章的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第十四條 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傷亡或者患職業病,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第十五條 企業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六條 企業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一致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依法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企業根據夏季特點,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溫用品,合理安排生產工作時間,教育職工掌握預防中暑知識和急救辦法,應協商約定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及條件。
第十八條 企業負責人每年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發生職工因工傷亡、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勞動安全事故,企業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 工會與職工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九條 工會參加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重大問題,履行職工(代表)大會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 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接受企業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會認真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支持企業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定期組織檢查、監督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
第二十二條 工會積極協助企業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通過開展群眾性的“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二十三條 工會組織職工積極參與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對職工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及時整改落實。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權了解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護措施及事故應急搶救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 職工有權拒絕企業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企業不得因此對其刁難或打擊報復,不得降低職工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應急措施后迅速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企業或工會,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 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企業制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章 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集體合同監督委員會(小組)依法對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季一次。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應限期整改,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條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對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民主監督,工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專項集體合同履行的檢查情況。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單位和部門,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并責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企業和工會聯合檢查驗收合格。
安全合同 篇4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預防員工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雙方協商,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特協議如下: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條例之條款,在員工上崗前進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經過考試,簽訂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員工外出應嚴格執行員工外出安全管理規定,員工外出時應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節前保安部對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會議,并在節日期間控制人員外出,保證員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況部門主管有權控制員工外出的時間及次數,如有特殊情況員工可向項目經理申請外出。
5.員工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向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請假,請假條必須注明:外出時間、歸隊時間、外出事由、具體去向,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簽署人員外出安全保證書。
6.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
7.員工外出期間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條例條款,造成行政處罰,并造成一定影響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與公司無關。
8.意外事故發生后,部門必須對事件的.起因、經過進行了解,并協助相關部門或人員對事件進行處理。
9.對不遵守員工請銷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規定的人員,將根據保安員處罰明細進行處罰,具體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10.在外參加非法集會,、吸毒等違反國家級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在外參加打架斗毆,造成他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12.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3.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4.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5.外出休假假條只限一次性使用,員工回單位即視為銷假,二次外出必須重新填寫請假條,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員工必須22:00歸隊,特殊情況需在外留宿,必須提前向項目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安全合同 篇5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一幢,為明確雙方在承建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建筑項: 私人住宅主體工程。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將其住宅主體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鋼材、水泥、磚、沙、石、石灰等建筑材料。甲方應及時提供以上建筑材料,以免影響乙方正常施工進度。
3、乙方自帶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員食宿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建房工期:建房工期為 天,自挖地基,標高正負零零線開始施工算起。
四、承建工程價格:
五、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和技術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工期延誤:乙方不得有無正當理由的.延誤施工行為。對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
1、因停電、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七、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后,甲方將預付工程款 元,以后將按工程進度付款。每層澆注封頂后,若無質量問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該樓層的部分預付工程款 元。余下的人工錢待整個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全部交給甲方使用后3月內全部付清。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計算人工錢的50%給乙方。
3、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人工錢,則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按照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乙方賠償金。
4、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以上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空調一批,并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開通,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標的名稱、型號、產地、數量、價款如下: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供應的空調產品質量以質量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并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法有關標準。
2、乙方保證其供應的空調設備為全新的合格產品。乙方承諾所提供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法要求。
三:交貨期限
1、空調安裝工期和甲方裝修同步配套進行。本工程為包括土建和電氣施工內容,所涉土建和電氣項目由甲方負責與其他專業協調,乙方負責提供技術要求。201 年 月 日前完成空調設備安裝調試開通工作。
2、合同供貨范圍包括所有空調設備、技術資料、安裝、安裝材料等,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現任何漏項或短缺,在發貨清單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乙方供貨范圍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對合同設備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由乙方負責將所缺設備、技術資料、安裝、安裝材料等補上,且不計入費用。
3、空調設備在安裝完畢后,乙方同甲方一起進行空調調試運行驗收。因空調設備質量問題或安裝等原因出現差錯,由乙方完全負責。
4、空調的安裝調試由乙方負責,甲方要免費提供空調安裝過程中水、電等必要條件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
四:交貨地址
1、甲方指定地點 五:驗收方法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雙方根據裝箱單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和數量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任何不符之處經雙方代表確認屬乙方責任后,由乙方處理解決。此次驗收僅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和數量進行檢驗,最終質量以甲方驗收合格為準。
2、安裝調試后對空調設備運行性能進行驗收,以空調連續穩定正常運行效果良好為準,由甲方組織各相關方參加,最終結論以各方簽字為準。
3、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換合同設備的主輔材料的品牌、型號等及安裝工藝,負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合同金額25%的違約金,并由乙方無償調換回原來主輔材料的品牌、型號等及安裝工藝。
六:安全責任
由于空調設備安裝屬于專業技能操作,乙方應派有相應資質技術人員安裝。如因安裝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時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訂金,即人民幣(大寫) 元(¥ 元 );
2、設備到達現場支付合同總價的20%,即人民幣(大寫)元(¥ 元 );
3、空調設備安裝并調試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45%,即(人民幣) );
4、余款5%作為質保金,保修期到期后7天內無息返還;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稅務要求的發票,支付到95%時提供全額發票。
八:合同總金額
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元 );
九: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條規定的期限交貨并完成安裝調試運行,乙方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及設備等款項,若逾期支付,甲方按1000元∕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若乙方提供的空調設備不符合合同質量的規定,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異議十五日內給予無條件免費更換。
十:質量保證期
1、質量保證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者電話等其他通知后1個小時內,立即派遣合格維修人員達到甲方所在地維修,直至修復為止。
2、空調設備安裝調試期間,派專業技術人員對用戶免費提供技術指導、培訓,直至用戶全部掌握運行操作,熟悉日常保養。
3、保修期內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故障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于甲方操作失誤造成故障產生,乙方負責進行排查處理,但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4、保修期滿,免費上門服務只收取配件費用。對同一部件連續出現二次故障的配件,由乙方免費提供直至甲方滿意。
5、說明書、保修單及相關產品合格證等在竣工驗收時乙方交甲方簽收。
十一:公證費 由提出一方承擔。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條款
十四: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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