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安全合同集合六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本場所 (地址:XX)的甲、乙雙方租賃協議,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書面證明材料。
二、乙方應提供在該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件。甲方應查驗相關證照、并復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場所,經甲、乙雙方確認,符合乙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條件。如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應由甲方確認后乙方進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乙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四、根據消防法相關規定,乙方不得有以下違法行為:
1、更改及破壞租賃房屋原有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
2、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5、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五、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 工作。
1、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規章制度,明確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
2、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必要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
3、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安排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應持證上崗的工作;
4、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并張貼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6、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臺、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7、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局面審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廠房、場所等房屋內居住人員;
8、凡涉及安全許可的,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9、凡涉及特種設備的,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10、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作保險;
11、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筑結構。改變房屋原用途的,要及時 辦妥相關手續。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后方可使用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2、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廠房、場所等房屋;
14、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和協調。
六、乙方如有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留安全生產風險金);
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
2、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廠房、場所;
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七、甲方有責任對本現場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應建立出租場所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并設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 人員加強對出租場所的安全管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綜合管理過程中,發現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隱患的,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并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將 元作為安全生產風險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本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余部門,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余部分甲方應返回給乙方。
2、在乙方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
乙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第 架子隊 工班
根據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項目部在既有營業線施工的具體情況,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營業線的公務設施、電力、通訊、信號光電纜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備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
1.乙方參加既有線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及妨礙從事某項施工作業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滿十八周歲童工和年齡大于五十周歲的老年工。
2.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行車安全有關規定、規章制度并認真遵守。
3.既有線施工,必須按規定設置施工安全防護,防護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未設好施工防護,不得進行施工作業。防護備品、防護距離、防護信號等內容必須按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
4.開工前,須向安質環保部提報網圍欄開口、限高架撤除申請表和安全評估表,待報集通公司護路辦審核批準后,符合開工條件方許開工。圍網開口處每天下班后必須關閉,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結束立即恢復所有既有設施。
5.施工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經過檢修合格,并到物設部登記(設備名稱、設備狀況、操作人員證件、身份證復印件等),進入工地后,必須置于既有線建筑限界以外,作業時保證每臺設備有一專人防護,防護人員不足時不準啟用設備。
6.列車通過前,在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撤到行車線限界以外的安全處,所有的機械設備、料具也應撤到行車限界以外。
7.施工人員上下班不準在鋼軌上、枕木頭、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工間休息時,須到限界以外的安全處。
8. 在鐵路旁施工搭設的腳手架等設施,應經常檢查,不得侵入限界以防發生事故。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點要遠離既有線建筑物25m以上。
10.臨時房屋及設施的周邊,近臨懸崖、陡坎、深坑、鐵路及高壓帶電區域等處,應有防護圍欄、遮擋物及警示標志,危險處夜間應設警示燈(不得影響行車)。
11.需要拆除原有擋墻、護墻、端墻等建筑物時,首先調查清楚其結構物地下有否管道、線纜等設施,應按規定程序先報路局批準后,方準動工。
12.嚴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車通過時嚴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4.使用機械挖土,鏟斗不得碰撞鐵路上所有的建筑物,不得侵入既有線限界。
15.人工清理開挖面時,挖土機械應退出開挖面,嚴禁人、機同時混合開挖作業。
16.不得隨意損毀鐵路既有設施,施工撤除的鐵路圍網,損毀的既有標志牌,必須按要求隨時恢復。
17.大型機械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項要求,對機械做詳細檢查;作業中精力集中,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執行集通公司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8.在既有線旁作業,須設專職安全防護員,負責來車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車通過時禁止作業。
19.機械(具)在線路旁存放必須滿足鐵路建筑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線塹頂、邊坡上作業時,靠既有線一側須留出>2m厚的隔墻,以防施工機械滑落。
21.駕駛員須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保養及操作方法。對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保持良好狀態。嚴禁點火裝置、轉向器和制動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帶病車輛在既有線上從事施工運輸作業。
22.在靠近既有線的施工便道上行駛,其速度≯10Km/h,下坡轉彎時,應換低速檔運行,保持限界距離。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車,若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須采取防溜措施,以防車輛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車輛須將翻斗放平,方可行駛,防止溜放或掛斷架空光電纜。
25.列車通過時,臨既有線路的`運輸車輛及其施工設備須停止作業,保持靜止狀態。
26.跨軌運輸一般輕便材料及機具時,必須集中固定地點,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試合格的路工擔任施工防護。跨軌作業地點地形復雜、了望條件不良時,須增設專職防護員。
27.較笨重的施工材料過軌(如>100kg的砂石等物)應派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聯系。利用列車間隔時間,工地使用停車手信號防護可過軌施工。如通訊中斷,則停止跨軌作業。
28.較笨重的施工機具(械)需多人臺運過軌時,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簽認登記手續,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過軌作業。作業中須設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與工地聯系。
29.在既有線上拆除擋、護墻,應作好截、排水溝的暢通。降雨時應對暴露面除加固支撐外,必須進行覆蓋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確保邊坡的穩定。
30.進行既有側溝、涵渠拆除時,必須先進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匯水管不得小于原渠道的排水量,并經常清理漂浮物及積泥,確保流水暢通。
31.雨天須有人晝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線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線或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不準開工;開挖電纜溝至400mm深度時,要注意小心輕挖,杜絕損壞既有電光纜事件。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的配合人員要緊盯現場,作業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并進行簽認,簽認后即根據事先商量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來不及防護的要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要有書面交接記錄。
33.地下光電纜兩側2m以內,不準動用挖掘機及洋鎬等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上部地面。
34.墩臺及其他高空作業,必須設置安全網,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樁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或下班前,必須對未灌注的孔口進行有效覆蓋,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認真遵守上述規定及項目部有關管理要求,消滅行車一般D類及以上事故,消滅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消滅交通事故,消滅火災事故,消滅一切質量事故。
乙方如因違反上述管理要求或違反其他安全質量管理規定,而夠成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項目部將按照管理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按照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質量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并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外墻涂刷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 需要外墻漆施工,現將“施工”單包承包給乙方,施工面積計算方式,工價單價為:元/平方米。
一、 施工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雨
天除外)
二、 付款方式:工程施工結束,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工程全
款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施工工費。
三、 義務與責任:施工期間乙方的施工工具由乙方自備,甲方有
義務負責提供乙方施工必需的`水、電等,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由乙方負責人負全責。
四、 違約處罰:如有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工程不能按期完成
即為違約行為,乙方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五千元和全部經濟損失。
五、 本合同若甲、乙雙方無異議,簽字按手印即產生法律效力,甲
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工程完工后本合同作廢。
甲方:乙方: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學校):
乙方(班主任):
為了進一步健全我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活動安全,避免意外事故意的發生,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在正常進行。根據 “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現確定 班的學生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為該班學生安全責任人。責任人必須履行如下職責:
1. 高度重視本班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班工作的首位來抓。
2. 對本班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讓學生充分意識到自身與他人安全的重要意義,積極支持班的安全工作。
3. 成立班級安全管理隊伍,協助自己搞好本班安全工作。
4.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本班學生的課堂安全 (誰上課,誰負責)、課間安全、勞動安全、集會安全、上下樓梯安全、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交通安全(教育責任)。
5. 加強學生日常道德行為規范教育和管理,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進行法制教育。防止學生中拉幫結派,防止學生與社會上不法分子聯系,導致打架、斗毆危及人身安全。
6. 發生事故時,及時認真處理并向學校報告,負責或協助學校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 定期檢查、總結本班的安全工作,經常檢查課室內燈、風扇、門窗等設施,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督促整改、消除隱患。
8. 加強課室財物保管,各班主任要落實班級管理人員,每天關鎖好課室門窗,避免財產損失。
9. 上、下午最后一節課教學結束時,按時放學,不拖堂、不留堂,有責任組織學生排隊放學,有秩序地離校。
10.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否則,后果自負。
11. 留心班級學生的健康狀況,對生病學生要跟蹤病情,發現傳染性疾病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及時采取預防、隔離措施。
12. 安全工作列為責任人年終考核、評先、評優的必達條件,并把安全工作的達標情況作為發放獎金的重要依據。若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將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將對責任人進行調崗或解除聘任合約。
本責任合同書一經簽訂,乙方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貫徹落實,認真完成責任目標。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責任合同書自簽定之日起執行、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 學校 乙方(簽名):
安全直接責任人 (簽名):
安全合同 篇5
1.總則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保障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照國家有關法規,簽訂本合同。
2、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太行公司所屬各單位車輛租用業務。
3.合同期限
主合同成立至主合同終止;主合同變更期限,安全合同應隨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4.甲方的權利
4.1 主合同和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權向乙方乘員提出乘車安全規定和要求。有權糾正乙方乘員的不安全行為。
4.2 有權對乙方的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4.3有權拒絕乙方車管干部的違章指揮和指派。在行駛途中有權拒絕乙方乘員要求開快車、冒險通過等違章指令。
4.4 乙方安排多于核定乘員人數乘車時,甲方有權對超定員乘員拒載;乙方乘員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時,甲方有權對其不安全行為進行糾正,對不服從糾正者有權拒載。
4.5有權對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定的乙方人員通報乙方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人員駕駛其車輛的要求。
5.甲方的義務
5.1承諾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條例和用車單位及其上級有關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與辦法。
5.2 具體落實所屬車輛及其駕駛員的安全教育、車輛檢驗與維護、安全行使等方面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3 承諾在合同期限內,對乙方準入車輛和準駕駕駛員不隨意更換。
5.4 不偽造、冒領、涂改挪用或者使用偽造、冒領、涂改、挪用的機動車登記文件、號牌、行駛證等。
5.5 保證駕駛員按乙方規定的行駛區域、路線和限速要求遵章駕駛,無酒后駕車、超速行駛、搶超搶會或將車交他人駕駛等嚴重違章發生。
5.6 按國家和地方車管部門規定,定期檢驗、維護車輛。按乙方要求落實出車前、行駛中和回場后的車輛檢查和檢驗,始終保持車輛性能良好,
不帶病運行。
5.7 保證隨車安全帶、滅火器、防滑鏈等安全設施齊全有效。
5.8 教育其駕駛員自覺遵章駕駛,接受交通安全監管人員的檢查、教育、處罰等措施。
5.9 對乙方提出的.問題和車輛存在的隱患,及時組織整改直至符合乙方的要求。
5.10 發生交通事故時及時向乙方、交管部門和保險公司如實上報,積極配合有關方面調查處理。
6. 乙方的權利
6.1有權要求甲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6.2乙方車管和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均有權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甲方車輛和駕駛員,并按規定對甲方各類違章、違紀進行處罰。
6.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服務質量,遵守乙方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制度和要求。
6.4 發現甲方有威脅交通安全的嚴重問題時,有權責令甲方停車整改,直至合格。
6.5甲方出現駕駛員酒后駕車、將車交他人駕駛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清退車輛和駕駛員,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6乙方有權對甲方駕駛員進行跟車考評,對考評不合格者有權要求甲方撤換。
7.乙方的義務
7.1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
7.2 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用車單位的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
7.3 對甲方駕駛員的安全教育、車輛檢驗與維護、安全行駛實施監管,掌握甲方車輛和駕駛員的動態安全信息,檢查督促甲方落實各項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7.4 教育本單位員工遵守甲乙雙方的乘車安全規定,不得違章指揮、指派和駕駛甲方車輛。
7.5按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章和事故責任,保障乙方員工生命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
7.6乙方應建立與甲方協商、溝通的渠道,并及時將有關安全管理的信息向甲方予以傳遞。
8、安全檢查與監督
8.1 乙方依據本合同對甲方駕駛員及車輛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事故隱患或潛在的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態,乙方安全監管人員有權向甲方發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甲方執行安全行車規章制度情況。
(2)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的配備和維護情況。
(3)駕駛員、操作證等持證上崗情況。
(4)其他需要的監督檢查項目。
8.2甲方應根據其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標準,認真做好日常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和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制定安全措施進行整改。
9.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9.1甲方應制定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9.2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9.3 事故應急搶救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9.4乙方應按照國家和上級事故調查有關規定進行調查和責任認定,重特大事故涉及甲乙雙方或第三方責任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或第三方共同參與事故調查,最終責任認定以執法機關判決為準。
10.違約責任
10.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及時整改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10.2甲方收到后未按乙方發出的整改通知單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有權按照其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甲方支付違約金后仍未整改的,乙方可責令甲方停工整改。
10.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10.4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責任,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他方直接經濟損失。
11.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12.保險
甲方合同項目車輛、人員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13.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合同第九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14.其他事宜
14.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15.附則
15.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余兩份報公司交安委和安全技術部備案。
15.3本合同與主合同同時生效,并作為主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 方: (蓋章)
代表人:
乙 方: (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xx項目經理部
乙方:電焊工
1、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虛心接受總公司、項目、班組(或勞務隊)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開關閘箱要加鎖,不用時或修理時要將開關鎖上,修理時要加掛“正在修理,請不要合閘”。
3、開關閘箱內不準放雜物,不準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4、電焊機一次線超過2米時,要將導線掛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損漏電;如在金屬結構物上工作,需保證電線絕緣的完整性。
5、電焊時必須配戴面罩等保護用品,在腳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帶,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濕環境工作時要穿絕緣的膠鞋,要預防電焊鉗等部位漏電。
6、除電焊機上的輪線接頭可由電焊工拆接外,其他電源線只準電工裝拆。
7、通電后,電焊工不得觸及電焊機未經絕緣的導電部分,有漏電要找電工修理。
8、焊接儲存過油料或天然氣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須先找出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則不準焊。
9、電焊工不準帶電移動碘鎢燈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燈,不準酒后登高作業。
10、電焊時,要清理焊渣濺落可能引起火災的易燃物;電焊鉗、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熱引發火災。
11、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并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12、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電焊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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