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電子合同三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電子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電子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郵編:
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愿意把景XX電子票銷售給予乙方單獨網上銷售。
一、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網上電子票,并授權乙方單獨線上銷售(但價格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給出定價,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變價格。)
2、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3、乙方通過自有票務系統平臺,以及網站向客戶推銷甲方產品,并宣傳甲方產品。乙方可根據銷售情況自行安排合法合作渠道,必須得到甲方認可。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產品圖片、視頻、文字、提供甲方合法經營證照復印件、商標相關信息以使乙方宣傳推廣。
5、乙方向甲方提供電子票驗證機,并保證正常使用游客必須在三小時以上購票方能在景XX生效,以客人信息時間為準。
二、結款方式
1、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50萬(伍拾萬)保證金,乙方必須保證合作期間銷售額不低于50萬元,如達不到銷售目標甲方不予退返。乙方在甲方指定銷售額完成,25萬元以33元/人核算。25萬元以上到50萬元給予30元/人核算。保障金核算完必須第一時間續完10萬元保證金。以此程序延交,按30元/人核算。在合同結束時間續交金額未扣完,甲方把金額退還乙方。
2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超出押金錢數范圍、人數必須及時續交。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3、在合作期內,甲方保障乙方正常在本景XX合法運營。如遇國家征占景XX整體轉讓,法人變更,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不能使乙方正常運營,乙方所交資金,按實際人數核算遵從標準,核算把押金退還乙方。
三、甲方權利
1.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給甲方帶來不利影響行為,和違法行為。
2. :甲方指定線上銷售額為45元甲方并保障其他網上宣傳不低于45元價格。
3. 甲方提供熱情服務周到,不欺示游客。
4.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不合理銷售及不合理價格。
四、乙方權利
1:乙方有景XX電子票務線上獨家代理權。
2:乙方權審定甲方合法經營的相關證件。
3:乙方有權在網上對景XX宣傳推廣。
4:乙方保障數據真實有效,后臺無假信息,和甲方核對一致。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交付押金,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2:乙方有違法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3:甲方因人為因素不能保證乙方游客正常游覽景XX,須退還乙方該次門票未正常游覽部分金額相同的票款。
六:在協議履行中,如遇糾紛問題,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電子合同 篇2
買方:交易帳戶:
賣方:交易帳戶: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 日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通過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板栗
2、質量指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板栗質量等級》(GB/T22346-20xx) (以下簡稱《板栗國標》)一級炒食型板栗;替代交收品及質量品質價差詳見交收細則。
3、交易代碼:交易商品以交易代碼表示,交易代碼是指在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交易的交易商品編號,交易代碼所代表的內容為XXXXXX (1、2位代表商品名稱, 3、4位代表年份,5、6位代表交收月份)。板栗交易代碼表示為BLXXXX,BL代表符合《板栗國標》的一級炒食型板栗,第一二位X代表年份,三四位X代表交收月份。 4、交易單位: 25公斤/批。
5、報價單位:元(人民幣)/批。
6、最小變動價位:1元/批。
7、漲跌限幅: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格的±7%。
8、最小交收量:200批。
9、單個交易商最大訂貨量:40000批。
10、合同訂立(轉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晚上19:00-21:00。
11、交收月份:2、4、6、8、10、12
12、交易所交收的板栗包裝物應符合《板栗國標》的包裝要求。
13、交收日:交收月第十一個交易日到第十二個交易日,經交易所批準也可以選擇提前交收或協議交收。
14、交收結算價:為交收月當月全部交易日結算價的加權平均價,買賣雙方按照交收結算價結算。
15、交貨地點: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倉庫。
16、貨款收付:貨款由交易所代收、代付。當買賣雙方成交后,買賣雙方須按貨款總額支付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賣方在交收月份第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如果未向交易所提供合同約定的倉單,必須用和買方相同標準的履約保證金保證履約。
(1) 成交日按貨款總額的20%收取保證金,并且于成交時一次性付清;
(2) 進入交收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前,保證金標準提高為50%;
(3) 進入交收月的第六個交易日開市前,保證金標準提高為100%,賣方
提交足額注冊倉單。
最后交易日若發生交收價低于買方的訂貨價或高于賣方的`訂貨價,買賣雙方須及時補足價差。
(4) 買賣雙方交易商如在交收日前申請提前交收,賣方交易商應在提前
交收匹配成功之后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市前,將符合交收條件并不低于“賣訂立”數量的商品《倉單》在交易所注冊,否則,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交易商應在提前交收匹配成功之后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市前將足額貨款預存至買方交易商于交易所開設的帳戶中,否則,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5) 如交易所調整付款進度,交易商須按交易所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貨
款。
17、違約責任:若出現上述第17條的(2)、(3)、(4)、(5)條情況下,交易商未能及時補足貨款、履約保證金或交付《注冊倉單》的即屬違約行為,若發生上述違約行為,雙方在此委托交易所按《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及其它規定對違約方進行處理。
18、雙方約定,一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方交易商,轉讓合同時不須另征求對方同意。
19、在最后交易日收市之前電子交易合同在轉讓時,轉讓方應按轉讓價與原訂貨價之間的差價取得或支付合同轉讓價差。價差的計算公式為: 買方轉讓合同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轉讓價-買方訂貨價)×轉讓數量
賣方轉讓合同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賣方訂貨價-轉讓價)×轉讓數量
20、交收日收市后,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及《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協調辦理交收事宜,本合同終止。
21、貨款結算:實際貨款由交易所在交收結算價的基礎上根據交易所公布的質量標準以升扣價的形式進行價格調整。實際交貨貨款為:(交收結算價_____ ±地區差價_____±品質差價_____)×數量。
22、交收貨物的出庫及質量確認按《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收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23、合同簽訂
(1) 買賣雙方通過其交易賬戶,登入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競價申報,交易一經成交,本合同即行生效。
(2) 本合同對應的交易賬戶和交易密碼即為買賣雙方的簽字蓋章。
(3) 本合同當且僅當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電子交易系統報價成交時即為簽訂生效。
2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向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6、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27、本合同于買、賣雙方在計算機網絡交易系統中成交時生效。
28、本合同有如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位于 一處住房一間租給乙方,租金每年8000元,由乙方于承租之第一個月(20xx年1月)一次性給付甲方。
(二) 如遇特殊情況確需退租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甲方按時間計算并向乙方退還應退租金。
(三)甲方若要退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乙方若要退租,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四)乙方不要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裝修方案需與甲方協商同意。
(五)乙方確保遵紀守法,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訴訟費用。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八)本協議由立約人三方各持一份,以便互相監督。
20xx年6月28日
立約人:甲方: 乙方:
中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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