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錦集9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口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于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9.對于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于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于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于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干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干費率。
14.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并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出口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出口商品特點,經協商,供需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質量標準及包裝要求:
貨物描述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交貨時間:見電匯底單傳真后5日內送貨到加工廠。
交貨地點:供方自費將貨物送到加工廠。
三、 結算方式,供方須憑真實、合法、有限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票證的要求按國家稅務局有關政策執行)及時進行結算。以上及相關一切票證在需方向銀行辦理付款或向供方支付票據前交付需方,供方所提供票證若有虛假或非法、無效的,應依法向需方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貨款期限,帶款提貨。
四、 檢驗、驗收:在需方對貨物檢驗并接受貨物前的一切風險、責任及費用由供方承擔,發生不可抗力應即時通知需方。需方憑供方辦理檢驗報告、碼單和供方提供的其他驗收所必須的能夠證明貨物品質狀況的'技術資料、證明等貨到后驗貨。必要時應根據需方要求憑供方辦理提供的由出口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需方、外商的驗收標準和方式驗貨。如合同貨物的出口外商、需方的檢驗與供方所辦理提供的檢驗標準、方式或檢驗結果有差異時,以前者為準。需方的檢驗、驗收不在任何意義上解除供方所依法應該承擔的產品質量責任。
五、 為保證需方出口履約,供方所交貨物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及外商和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鑒于需方出口遠途運輸的實際情況,需方對質量提出異議的期限為貨到需方和外商指定地點、港口且需方和外商驗收之日起六個月。
六、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供方違約,需方有權自行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供方承擔。
七、 合同一經訂立,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對供需雙方的各項規定和義務均規定有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有多項違約,違約金累計計算。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八、 需方支付定壹萬元。需方不履行合同,相應部分定金不再返還;供方違約,除雙倍返還全部定金,引起需方的外商索賠的,還必須接受索賠并承擔違約責任。如需方已結清貨款,供方在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或任一規定義務履行時,供方應雙倍返還全部定金。供方向需方提供擔保時,則擔保方與供方一起向需方連帶承擔本合同責任和義務。擔保書(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無論供需雙方是否提供擔保,不影響本條款所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九、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因執行本合同所帶來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 本合同字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字的,視為合同正本簽字。
十一、 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出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鑒于:
1、甲方決定獨家發起,采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將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為經甲方批準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核定的經營范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務。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將成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為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愿、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代理權限:
1、甲方確認,甲方經主管部門批準,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權限許可范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第二條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并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項目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設備、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第三條代理費用:
本著對內優惠的原則,在外經貿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至百分之××。
第四條特惠條件:
除代理費優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為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周轉。
第五條期限:
本合同規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第六條代理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癡及文件,并盡量協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出口合同 篇5
購貨單位 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 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購銷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應注明產品 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 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 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 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 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 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 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 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 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 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 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 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 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 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 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 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 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 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 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 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 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
出口合同 篇6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利率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7
賣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買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__%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三十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十五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于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征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后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9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 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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