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合同集錦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供熱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熱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問:
供熱人: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 ___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三)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四)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六)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供熱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熱力供應和使用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確保甲方的供暖質量,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熱源事項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合格、連續(供暖期內)的熱源,保證甲方對熱能的需要。
二、 技術要求及責任劃分
1、本合同所指熱源,應達到原供熱系統設計要求的供熱能力,供水壓力控制在0.3MPa-0.5 MPa之間,供熱溫度在50℃-60℃之間。具體參數根據天氣變化進行調節,但要確保甲方的供暖溫度。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調整供熱負荷。室內溫度:建設部規定溫度為18℃±2℃,經甲乙雙方協商,室內溫度最低不低于18℃,并確保供熱溫度合格率為98%以上。
3、乙方自 年月日起接入甲方管網,方圓2#路以東去消防站支線由甲方投資施工,接入點以前為乙方資產由乙方負責管理;接入點以后為甲方資產由甲方負責管理。
4、合同期內乙方供熱時間為當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共 180 天。實際供熱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起至年。
四、合同金額
甲方現有建筑供熱面積為0.5萬平方米。供熱價格為24元/平方米(執行東營市物價局核定價格)。年費用為12萬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其他費用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甲方每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熱源費用。
合同期內甲方如增加供熱面積,按增加的面積和本合同標準向乙方增加費用,
如果供暖期延長,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數的費用。計算公式:當期增加的供暖費=當年總供暖費/180天×增加供暖的天數。
五、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運行的實際情況要求乙方調整供熱參數,供熱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有權利自行決定供熱時間,并提前36小時向乙方下達書面供熱通知。
3、負責自接入點起甲方資產的'維護、管理。
4、有權對乙方供熱質量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處罰。
5、有權對乙方熱源水質進行檢查。
6、按時結算合同費用。
7、乙方嚴重影響甲方供暖質量時,甲方有權停止使用乙方熱源。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按甲方要求提供連續的供暖熱源,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并能按甲方實際運行要求調整運行參數,甲方應給予配合。
2、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供熱,接到甲方供熱書面通知36小時內達到供熱要求。
3、乙方有權對供熱設備按期進行保養,自行對供熱負荷進行調整,但不得影響甲方供熱效果。
4、供暖期間系統出現異常,在30分鐘內報告甲方,并在4小時內出具書面材料。
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供暖費,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提供熱源。但必須提前6個月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合同費用。每推遲一天,乙方應
收取甲方年費用3%的滯納金。
2、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時間供暖或供暖期間中斷供暖,每出現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扣除乙方0.1元/m2費用。
3、不執行甲方下達的整改指令,出現一次扣除乙方年費用的3%。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電、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斷,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說明原因。
雙方各自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結算全部費用后失效。
2、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的爭議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供熱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1、用熱地點:_________。
2、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質量
1、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2、溫度:采暖期內采用熱電聯產、鍋爐供熱的居民用熱人居室供熱溫度標準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熱水供熱的居民用熱人居室供熱溫度標準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熱人室內供熱溫度標準按相關規定執行,非居民用熱人與供熱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居民用熱人居室內溫度低于規定標準的,用熱人可先向供熱人提出測試要求,供熱人應在用熱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時內到達測試現常經測試符合退還標準的,供熱人應當按規定標準出具認定手續,并在采暖期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相應采暖費,經用熱人同意,也可轉入其下一年采暖費中。
第三條供熱時間
1、按慣例供暖時間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現寒流的侵襲,使氣溫低于_________攝氏度,供熱人應提前或延長供暖的時間,提前或延長一周以內的,不再計收取暖費,超過一周時間的,按實際增加的天數計收取暖費。多計收的取暖費可以當年收取,也可以在來年一并收齲供暖公司發生更換變化的,由雙方協商計收的辦法。
2、供熱人不能及時按合同規定的時期供暖,每遲延一天或提前結束一天,按每戶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費各戶日均的三倍向用熱人支付違約金,由用熱人選擇以何種方式要求供熱人承擔違約責任。
3、當氣溫下降達日最低溫度_________攝氏度時,供熱人不能及時供暖的,每天按上述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由供熱人向各用熱人支付違約金。
4、違約金由用熱人在當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費中扣除,用熱人在當年要求支付的,供熱人應在用熱人提出支付請求后五日內付清。供熱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熱人承擔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不能及時供暖而造成的凍毀設備、物品及老人、兒童病人因溫度過低導致的人員感冒等凍病壞及病情加重的醫療費、誤工費及與之同等價格的身體損害賠償。除非供熱人證明這些情形的發生與供熱人的違約無關。
5、溫度的確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氣象臺電視臺發布的氣溫預報為依據。當幾年氣象臺、電視臺預報的氣溫不一致時,以最低的預報為準或經用熱人同意以級別高的氣象臺、電視臺的預報為準。
第四條供熱計價
1、每年供暖期開始之前,供熱人應與用熱人組織(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區域業主聯合組織等)協商取暖費的價格,在協商之前,如果用熱人提出,供熱人應向用熱人公布期詳盡的財務資料,包括原始的發票、單據、及其維修費用,職工工資、福利的標準,以驗證供熱人供暖的成本,以保護用熱人的知情權,使協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用熱人可以聯合聘請專業的會計師、律師等對供熱人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查。
(1)在協商沒有結果前,如果供暖期開始,用熱人應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熱人預付本年度的供暖費,以保證供暖的順利進行。
(2)取暖費可以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供暖時間、供暖量等因素計算。采用串聯供暖的,用熱人可以選擇按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計算取暖費,采取并聯分戶供暖的,用熱人還可以結合供暖時間,供暖量等因素計算取暖費,如在按建筑面積計算取暖費的基礎上,用熱人可以選擇三個月、二個月等供暖時間,并按相應的比例計算取暖費。供熱人應盡可能地采用分戶供暖,按供暖量計算取暖費的技術,以節約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負擔取暖費用。如更換新的計量設施,用熱人房間外(指用熱人房間外墻外)的設備設施支出應由供熱人負擔,在按各個計量標準計量取暖費的結果不一致時,用熱人可以選擇計量結果最低的標準計算取暖費。
2、用熱人應該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熱人支付取暖費,但在達成取暖協議的前提下,按協議約定的支付日期,每遲延一天用熱人應向供熱人支付取暖費_________%的滯納金,但總額不得超過每個用熱人取暖費的20%。
第五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1、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2、供熱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熱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第六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3、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4、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5、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6、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7、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8、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9、按照特許經營權限開展供熱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接收、轉讓、移交和放棄供熱設施。
10、建立健全報修處理、供熱設施檔案等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溫監測手段,隨時掌握供熱效果。
11、按時足額繳納供熱質量退費準備金。
12、供熱人因故停止供熱,應當及時公告用熱人周知。
13、對不按時繳納采暖費,經催繳仍不繳費的單位用熱人和分戶供熱的個人用熱人,供熱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實行限供、緩供或者停供。
第七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2、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3、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4、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5、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6、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7、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8、供熱人未按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期限供熱,未達到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溫度的,用熱人有權要求供熱企業退還部分或全部采暖費;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9、供熱人不得擅自啟動和關閉供熱閥門。
10、供熱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改造供熱設施。
11、供熱人不得排放、盜用供熱設施循環熱水和蒸汽。
12、供熱人不得擅自挪動、改動熱計量儀表及其附件。
13、供熱人得實施影響供熱效果或妨礙供熱設施正常維修、維護的其它行為。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供用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用熱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熱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
用熱人:
供熱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xx年x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供熱單位與非居民用熱人之間按熱計量計收采暖費的經營性供熱采暖交易。
供熱人向非居民用戶提供工業、發電和生活熱水等非采暖用熱的,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實行按熱計量計費的建筑是指:供熱采暖系統能夠獨立控制、獨立計量用熱量,且室內采暖溫度由用熱人自行調節的建筑物。
實行按熱計量計費的建筑物內供熱采暖設施為多個產權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熱人可以和各產權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簽訂本合同。
2.簽訂本合同前,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提交加蓋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確保材料的真實、準確:
①采暖建筑的權屬證明或租賃證明的復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圖、采暖區域平面圖的復印件;
③供熱采暖系統設計圖或建筑設計說明書的'復印件; ④供熱采暖系統的竣工驗收資料的復印件;
⑤需用熱量及負荷的相關數據。
用熱人為承租人,提交①-④項材料應當同時加蓋產權人公章。 供熱人應當向用熱人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和供熱單位備案登記證書復印件。
3.除采暖費繳費標準外,本合同其他條款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實際發生或雙方未作約定
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后為待選內容,應當以劃√方式選定。
4.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5.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用熱人:房屋的產權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熱人:經過市、區縣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并取得備案登記證書的供熱運行單位。
(3)正常天氣:依據《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87,20xx年版)中附錄二“室外氣象參數”的規定,本市建筑物供熱采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本合同所稱正常天氣即指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氣溫以市專業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為準。
(4)標準溫度:是指采暖建筑設計規范中的采暖計算溫度。
(5)基本熱費:是指用熱人按建筑面積應當繳納的基本采暖費用。
(6)計量熱費:是指用熱人按實際用熱量應當繳納的采暖費用。
(7)未供熱天數:供熱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遲延供熱或提前結束供熱的天數,以及采暖期內停止供熱的天數。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8)維護保養:對供熱采暖系統的日常維持、保護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壞,保持正常狀態,延長使用年限(《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xx)。
檢查修理:對供熱系統仔細查看,以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使損壞
的設備恢復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簡稱檢修(《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xx)。
對供熱采暖系統的維護保養和檢查修理總稱為維修。
(9)應急聯絡人:在供熱人確需入戶進行供熱采暖設施維修、搶修或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等作業,由用熱人預先確定的能夠幫助供熱人入戶作業的聯絡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
用熱人(甲方):供熱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熱采暖地點、采暖計費面積
1.供熱設施地點:。 采暖地點:。 甲方采暖建筑執行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建筑物節能標準情況: □ 符合節能標準;
□ 正在實施節能改造;
□ 不符合節能標準;
□ 其他:。
2.采暖計費總面積為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憑證上記載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憑證上僅記載使用面積的,應當按房管部門規定的系數折算成建筑面積后計收采暖費。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對此部分建筑面積有爭議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數據為準,測繪費由乙方承擔。
供熱合同 篇5
發 包 單 位(發包人):
設 計 單 位(設計人):
合同協議書
根據 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供熱管網建設工程批準文件及相關條規。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與設計人簽訂的協議書;
2.2發包人協調有關部門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城鎮供熱管網設計規范CJJ34-20xx;
2)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50736-20xx;
3)城鎮直埋供熱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T81-98;
4)其他與城市管網要求有關的文件及制度等相關文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目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項目規模: 供熱管網改造設計
階 段:施工圖設計及參與工程建設勘察和各階段驗收
內 容:1、施工圖紙 2、工程預算書(詳細)
3、設計圖紙與預算書電子版各一套
第四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協調有關部門向設計人提供基礎資料一份。
第五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5.1施工圖紙分別提供捌套;
5.2提交地點:阿克蘇市;
5.3設計文件交付時間:設計人于合同簽訂算起10日內提交施工圖紙。
第六條 合同價格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格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七條 支付方式
7.1 合同生效后十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50%。人民幣(大寫):整(¥ 元);
7.2 發包人在收到設計人設計的所有施工藍圖并經審圖中心或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十日內,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30%。人民幣(大寫): (¥元);
7.3 工程竣工驗收無設計及施工問題十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20%。人民幣(大寫): (¥ 元);
7.4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發包人責任
8.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協調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
8.1.2發包人變更設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8.1.3發包人按合同規定付款;
8.1.4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負責解決;
8.2設計人責任
8.2.1設計人應按國家熱力管線及設計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8.2.2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受損失部分所產生的一切返工費由設計人負責;
8.2.3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8.2.4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承擔
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8.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應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分部分項檢查驗收及竣工驗收;
8.2.6設計人須派人來現場實地考察,考察結果與發包人提供的資料一同作為設計依據。如工程開工后,現場施工中圖紙有表述不清或有疑問,需設計院在現場確定相關事宜時,設計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九條 保密義務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并驗收合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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