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典當合同三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典當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典當合同 篇1
承典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出典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______種作為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______(動產)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屋產權(產權證號為:______,使用性質為:______,面積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土地(土地證號為: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土地性質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______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為: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
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______的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為:______萬元。(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
四、典當借款期限: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為當金數額的______%,出典人于每月的______日支付給承典人。
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______%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于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后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0.5%每日向承典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為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款處理。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如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______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為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1、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叁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委托______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絕當物處置后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執行費、律師費等)后,所余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2、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叁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后,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后,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為雙方唯一聯系地址,往來信函均以該地址為準。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為未變更。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七、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承典人: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年月日
出典人:
簽約代表:
年月日
典當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申辦典當行批文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1 負責提供申辦典當行所需的資金、驗資、場地等硬件設施和業務必需的其他設施;
1.2 保證申報資料的齊全;
1.3 出具委托書,委托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 負責尋找申辦典當行所需的鑒定評估人員;
2.2 代理甲方準備典當行章程、可行性報告等申報所必須之資料;
2.3 代理甲方呈報申報材料到_________市主管部門,直至取得省主管部門的批文。
第三條 代理費用
3.1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方法為:
3.1.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3.1.2 在向省主管部門申報材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1.3 取得省主管部門批文前,再支付_________元。
3.1.4 取得省主管部門批文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2 如乙方將申報材料呈送市主管部門,經核準,再上報省主管部門后,本第3.1.1條、第3.1.2條費用共_________元,甲方不得要求退還。
第四條 申報期限
從呈交材料至主管部門之日起,爭取在_________個月內有結果。
第五條 履約保證
除首期_________元外,第3.1.2條、第3.1.3條共_________元交保管人_________保管,保管人必須按本合同支付條件向乙方及時支付。
第3.1.4條費用_________元交由保管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保管。保管人應按本合同支付條件及時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由甲方在交存履約保證金時一并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向主管部門呈報材料后,甲方不得撤回或要求撤回申請,否則,乙方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6.2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提供必要的申請資料,按時支付應付費用等),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已支付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10.2 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11.2 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3
典權人(質權人):
當戶(出質人):
為了保障典權人(質權人)實現典權(質權),保證擔保借款的安全履行,當戶(出質人)愿意將屬于自己全權所有的貨物就地過戶給典權人(質權人)進行質押典當擔保并取得當金。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典權人(質權人)、當戶(出質人)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當物
典權人(質權人)、當戶(出質人)雙方認定將當物以過戶質押方式進行質押典當。即當戶(出質人)將自己全權所有的貨物,現存放在倉庫(地址:)的(詳見典當物品清單)作為當物過戶到典權人(質權人)名下,當戶(出質人)以此當物提供給典權人(質權人)作為質押擔保并取得當金。當金到期,當戶(出質人)全部履行“當物擔保范圍”后,向典權人(質權人)贖回此當物。
第二條:當物擔保范圍
當物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當金、月綜合費、以及典權人(質權人)為實現典權(質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拍賣費用、銷售費(含稅費)、進出場費、吊裝費、運輸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當金、借款期限、費率
1.當金(人民幣大寫):。
2.月綜合費率:。
3.當金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計費時間:具體計收綜合費時間以雙方在當票上確定的時間為準(典當行第一次開具的當票為典當行發放當金和第一次收取綜合費用的憑據;典權人(質權人)在合同期內收取其它時間的綜合費用以續當憑證為憑據)。終止收取綜合費時間以典權人(質權人)收妥當金時間為準。合同期內,當戶(出質人)提前還款,典權人(質權人)按當金實際占用天數,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綜合費用,超過一個月按實際占用天數計收綜合費用。
第四條:雙方約定條款:
1.合同期內,因鋼材市價發生波動造成當物市值降至人民幣元警戒線金額時,當戶(出質人)可選擇部分或全部歸還當金、或補充當物,以保證當物市值在警戒線以上。典權人(質權人)為此向當戶(出質人)發出書面緊急通知,要求當戶(出質人)于合理期限內作出選擇,如當戶(出質人)在此期限內既不歸還當金,又不補充當物時,視同當戶(出質人)違約,當物變為絕當,此時典權人(質權人)有權提取當物平倉變賣,以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當戶(出質人)確認無異議。
2.當戶(出質人)需要銷售或調換當物,需征得典權人(質權人)書面同意。即:當戶(出質人)銷售鋼材時,必須提前將當金本息匯入典權人(質權人)的.帳戶,歸還當金和綜合費用后,憑典權人(質權人)開出的提貨單和“變更典當質押物品通知確認單”到倉庫提貨。當戶(出質人)調換鋼材時,必須將換入的鋼材先存入典權人(質權人)指定的倉庫,并填寫“變更質押物品申請表”和“變更典當質押物品通知確認單”,經典權人(質權人)現場工作人員驗收確認換入的鋼材后,在通知確認單上加蓋典權人(質權人)提貨專用章,憑此確認單及提貨單提取換出的鋼材。
3.合同期內,如出現當戶(出質人)的某種經濟糾紛而影響典權人(質權人)典權(質權)實現時,典權人(質權人)有權立即提取當物平倉變賣,提前清償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當戶(出質人)確認無異議。
4.合同期限屆滿前10日內,當戶(出質人)書面提出續當申請,并結清相關綜合費用,經典權人(質權人)同意后,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和“續當合同”,但本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各項條款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5.合同到期,當戶(出質人)必須按時歸還當金本金并結清相關綜合費用。合同期限屆滿后10日內,當戶(出質人)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視為絕當,典權人(質權人)有權將當物全部變賣,以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典權人(質權人)在清償完當金及相關費用后的余額應退還當戶(出質人)。
6.對當物平倉變賣后所變現的資金,仍不足以歸還當戶(出質人)所欠當金及相關費用時,當戶(出質人)必須在接到典權人(質權人)書面通知起10日內還清所欠全部當金及相關費用,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7.當戶(出質人)若違背上述約定,承諾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應補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典權人(質權人)違約處理
1.典權人(質權人)在當期內無權出租、變賣、質押、抵押、使用當物。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權人(質權人)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
2.典權人(質權人)不得無故提前追索當金,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綜合費用預先扣除。
如當戶(出質人)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取綜合費用,超過一個月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綜合費用,具體結算在本合同當金全部結清時按實清算。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典權人(質權人)發放當金之日起,至當戶(出質人)全部歸還完當金和相關費用時止。
本合同期內,當物存放保管過程中所產生的倉儲費用由典權人(質權人)承擔。
本合同期內典權人(質權人)為實現典權(質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拍賣費用、銷售費用、倉儲、吊裝、運輸等費用均由當戶(出質人)承擔。
當戶(出質人)在合同期內因銷售及其他原因而調換當物時以變更后的當物為典當質押物。
第七條: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與國家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悖時,在保證當物權利不被損失的前提下,雙方應及時修改或補充合同予以完善。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安部《典當管理辦法》。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有爭議時,在典權人(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并經公證處公證,典權人(質權人)貳份,當戶(出質人)、公證處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提示條款
當戶(出質人)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當戶(出質人)要求,典權人(質權人)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當戶(出質人)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典權人(質權人)(蓋章):當戶(出質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電話: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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