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制作合同3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制作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制作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_________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委托設計制作的項目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內容:以雙方共同商定的方案及結構框圖為基礎,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項目完成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資料提供
1.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有關證件和真實有效的宣傳材料,保證文件質量符合使用要求,并應組織好制作前的通聯工作,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2.委托人派專人負責溝通,并配合受托人,如期向受托人提供所需的設計文案和其他資料,并保證提供的資料質量達到設計和制作的要求。
第三條 項目的`結構
1.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本項目文案、結構框圖等。委托人可以向受托人提供制作項目的結構、框架,要求受托人按照_________的有關要求進行制作。雙方協商確定的結構在制作過程中均無權擅自改變。
2.由于委托人變更已提交的設計文案和基礎資料,變更雙方確定的結構框圖,變更項目使用要求等條件造成受托人設計制作工作返工時,雙方應重新商定項目完成日期,同時根據工作變更及返工情況商定費用的變更。
3.項目制作完成后,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對項目做非結構性的修改。
第四條 錯誤的補救
由于受托人設計制作錯誤產生的問題,受托人有責任在設計制作上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更新委托人的成果文件,費用由受托人承擔。
第五條 制作的合法性
1.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制作。
2.對于牽涉盜版、違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間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受托人有權不制作。
第六條 期限
1.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項目的制作;
2.對委托人提出的有可能影響雙方約定的完成時間的要求,受托人有權提出延期請求,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時間。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并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1.廣告服務
1.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制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本協議由20x年9月20日起開始生效;
2.2本合同服務期為一年。
3機密
3.1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于第三者。
4.服務業務詳述
4.1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4.1.1市場咨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于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咨詢報告。
4.1.2客戶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客戶市場進行定期訪問,了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并形成分析報告提交給甲方。
4.2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4.2.1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4.2.2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后即啟動創意工作。
4.2.3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4.2.4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并
對創意進行修正。
4.3制作部分包括:
4.3.1廣告制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制作。
4.3.2其他推廣品的制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制作;
4.3.3廣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據媒體要求,制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4.3.4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范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制作、采購等;
4.4綜合推廣
4.4.1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4.4.2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5.收費
5.1自本合同廣告代理費為¥326,000(大寫:人民幣叁拾貳萬陸仟萬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所有的廣告方案及設計費用(不包括媒體投放費用)。
6.付款
6.1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合同標的總額貨款,即¥326,000(大寫:人民幣叁拾貳萬陸仟萬元整)。
7.解除和約
7.1本協議解除后,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7.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3
工 程 名 稱: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設計證書等級:發 包 人:
設 計 人:簽 訂 日 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設計人:
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址:1.3項目設計范圍:室內裝飾、水電安裝等。(燈具照明部分的強電)
二、設計依據
2.1國家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強制性條文;
2.2發包方為該項目提供的相關設計基礎資料;
三、設計任務、成果及時間要求
3.1設計任務
3.2設計成果及時間(設計深度需滿足國家相關設計規范及甲方招標報價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設計收費包干人民幣: (¥: 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五、雙方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5.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5.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新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5.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5.2設計人責任:
5.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設計人采用的訂技術標準是: 各相關專業的國家及地方現行的設計技術規范、標準、規程。
5.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5.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5.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客由雙方商定。
5.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匯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六、違約責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6.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依法承擔責任和相關損失。
6.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如超過約定時間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6.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七、其他
7.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7.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7.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技術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7.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產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7.8本合同一式份。
7.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7.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7.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聯系人: 工作聯系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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