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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職工勞動合同2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廠職工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廠職工勞動合同1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職 務:
乙 方:
性 別: 年 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 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需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有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年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序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裁委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定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工廠職工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鎮(鄉)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恤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后,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后,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廣州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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