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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合同書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安全合同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安全合同書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認真貫徹執行“61”號令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為此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以下條款:
1、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給予配合,同時對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違規、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2、甲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公司要求采用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檔備查。
3、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對乙方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
4、對無視裝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為,甲方應及時報公司安辦。
5、乙方必須有明確的法定安全責任人,對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負責,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時”。
6、施工進場前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登記和出入證等手續,指定專人做好檢查工作,無證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由乙方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講清楚有關安全規章和工作要求,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治安員,具體負責落實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必須限量并且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動用火、電、焊時必須由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審批,嚴格執行動火、動電、動焊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確保萬無一失。(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減震圈,嚴格控制使用數量。擺放間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須大于10米。備有專人消除易燃物,現場放有滅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確認無問題方可離開)
11、乙方的電工、電(氣)焊工須憑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特種行業人員操作證”方可按施工現場規范的要求實施操作。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筑、裝修的行業安全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設備時,必須充分考慮樓層的'承載和防震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堅決禁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14、乙方在對施工中有危險的孔洞(通道口、電梯口、預留口、樓梯口等),必須架設安全防護網,高空作業必須結好安全繩。
15、嚴禁裝修區內吸煙、動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員和使用電熱水器。
16、嚴禁在施工區長時間大量堆放廢棄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堅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別是玻璃膠、油漆等空瓶要妥善處理。
17、乙方必須嚴格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設備、器材、工具、材料必須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置符合規范標準的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視安全治安管理或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均由乙方承擔。
20、本責任書簽字之日起生效,于該工程驗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工程主管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2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合同書(樣本)
經**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經濟委員會批準辦理進京注冊登記,并取得《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隊或本市郊區、縣建筑施工隊(以下簡稱外施隊),在本公司所屬各單位或工程項目承包勞務時,須在簽定《勞務合作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合同書》。
第一條 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個施工現場都須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人,并設置安全專職管理人員,共同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勞動保護工作。
3.進人現場的人員需符合有關用工手續和條件。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準許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需持有國家經貿委或北京市經委核發的操作證上崗。
4.發生因工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搶救傷者并保護現場,按規定時間和程序上報。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
第二條 總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1.對外施隊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宣傳、貫徹企業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制度與規定。
2.各級安全部門和人員對安全生產實行監督檢查。遇有重大危險隱患有權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對違章者、事故責任者及外施隊有處罰權。
3.公司各級技安部門,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或連續發生事故的外施隊,有權收回《安全資格認可證》,終止勞務合同,其損失由外施隊負責。
4.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防護設施,進行安全交底;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盲目施工和損壞安全設施的進行教育或處罰,直至清退。
第三條 勞務分包隊伍的責任和權利
1.進場人員須符合用工條件及總包方使用要求,所報人員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人員需調換時,應提前通知總包方,經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招亂雇。
2.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并依據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服從總包方管理,對違章和隱患問題接受經濟處罰,按時交納罰金,并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采取整改措施。
4.對總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權拒絕,在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時,有權采取停工措施,要求總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和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分包方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發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對其傷者和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屬總包方責任,由總包方承擔經濟賠償;屬雙方責任,依據責任大小由雙方單位協商解決。經濟賠償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后,不分責任屬于哪一方,其傷者的具體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負責安排和處理。
3.發生死亡、重傷事故,不論其責任屬于哪一方,均由總包單位統一報告。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項目經理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分包隊伍名稱:
分包施工內容:
勞務分包隊伍隊長(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3
甲方 :深圳市萬眾城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鐘火玉 (聯系方式:13600408988)
為了加強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萬眾城A1區裝LED招牌字工程
2、施工地點:深圳市龍華新區民治街道萬眾城
二、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0.1 %以內;
3、大機具設備及人身安全事故率為零;
4、 輕傷事故不超 0.1 %;
5、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6、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 達到100 %;
7、必須達到區級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
三、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須遵守國家關于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乙方必須編制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及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3.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3.3、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3.3.1、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3.2、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3.3.3、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3.3.4、乙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3.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3.4.1、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4.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3.4.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3.5、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3.5.1、乙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5.2、乙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甲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3、乙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甲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3.6、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3.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3.7.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3.7.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并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
3.7.3、乙方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7.4、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3.8、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3.8.1、乙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3.8.2、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3.8.3、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3.8.4、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8.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8.6、乙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甲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乙方的安全責任;
3.8.7、乙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3.9、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動。乙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電焊、氣焊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負責。
3.11、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進場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達到文明工地要求。
3.12、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保護,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和甲方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3.13、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的人員,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4、消防保衛:
4.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辦理動火令。
4.2、電氣焊割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禁火區域劃分和分級動火審查手續動火。
4.3、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登記,并有專人看管。
4.4、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
四、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細則:
1、安全帶。對于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
2、安全帽。對于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趕出工地。
3、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組長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及反饋項目部;每周一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每人每次處以20元罰款;乙方進場人員沒有進行安全教育,每發現一人處罰100元。
4、違章處理。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500元。
①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置防護欄桿。
②2米以上(含2米)高處作業未系好安全帶。
③沒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全的高處作業。
④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
⑤非本工種人員亂摸亂動機電設備。
⑥未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欄桿、腳手架等違章行為。
⑧高處作業向下拋投物體。
⑨機電設備缺防護裝置,未按操作規程操作。
⑩破壞現場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未經工程管理部門批準,隨意挪動或拆除。
5、嚴禁、集眾鬧事、酗酒等不文明行為出現,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除對當事人處以200-500元罰款,并對所屬班組處以500-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6、凡施工項目沒有專職有證的安全管理人員,罰500-1000元罰金。
7、施工現場設有的安全標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組,安全證件、制度必須上墻張貼公布。凡不按規定執行,除200元罰款外,還需補辦合格。
8、施工現場內(包括生活區)嚴禁亂倒垃圾,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亂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隨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9、嚴禁偷盜和損壞公物。違反者對當事人處以被盜材料原價5-10倍罰款。
五、其它:
1、以上工作,甲方管理人員在日常進行巡查發現,對屢教不改的安全現象進行處罰,所有罰單在工程款中扣除。
2、在工地現場所發下的整改通知、處理措施、工作聯系單等與《招標文件》、《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作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工程項目交工驗收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4
甲方:
乙方:
甲方同安工業集中區全和光電通用廠房十五標段工程,為保證整個工程順利進行,確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如下條款:
一、 班組 人數。
二、乙方除執行合同條款外,同時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文明施工、防盜及治安管理等規章制度。
三、規定:
1. 每個班組進入施工現場時,每個成員必須參加入場安全三級教育,履行簽字手續,每人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答考核卷一份。若一人未參加教育或一人未履行簽字手續、一人未答考核卷,則扣除當月該班組500元.并責令該人員退場。
2. 任何班組在經過三級教育后,上班前,必須同項目部簽定《項目與班組安全承包合同書》。班組應配合項目部作好安全工作,爭創無事故月,即無安全隱患,無事故.
四、達到事故控制指標
1. 無發生重傷事故,杜絕死亡事故。
2. 無發生火災事故。
3. 輕傷率不超過0.5%。
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紀律:
1、安全生產
1.1、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每人一次罰款50元,戴安全帽不系好帶子施工現場打赤膊罰款30元。施工現場穿拖鞋、赤腳、高跟鞋、高處作業穿硬鞋、帶釘易滑的鞋每人罰款20元。
1.2、無安全防護的高空作業、臨邊作業 不系安全帶每人罰款30元。
1.3、打架斗毆,肇事方處罰500-1000元,當事人賠賞一切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4、防火措施未落實,隨意挪動防火器材罰50元。
1.5、在施工現場 、打鬧、睡、玩火、嘻玩者罰20元。
1.6、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發現一次罰20元。
1.7、違章操作罰款50元;特殊工種未持證上崗罰款100元;酒后操作罰款200元。
1.8、非專業人員擅自動用機械或使用手持電動式具罰款50-100元。
1.9、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線 罰50-100元,導致電器損壞除賠償損失外加倍予以罰款。
1.10、整改通知單不及時整改者罰款200元。
1.11、配電箱內外放置任何雜物或一閘多機罰款100元。
1.12、未經許可,任意拆除或移動安全防護設施罰款200-500元,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罰款500-1000元。
1.13、高空作業不得拋擲物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4、木工在拆模過程中,嚴禁出現落物事故違者罰款200-500元, 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5、嚴禁在外架上及臨邊1.0米內堆放鋼筋、水電管件、鋼管、木料、扣件等物料每次罰款200元若造成墜落者罰款500元,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6、安全內業資料不按時完成上交者罰款200元。
2、文明施工
2.1、工作范圍內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產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運走,材料(鋼管、木方、模板、水電管件等)以及半成品未分類堆放,堆碼不整齊者罰款200-500元。
2.2、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標志以及其它警示標志不得損壞或移動的罰款50-200元。
2.3、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嚴禁使用三爐及大功率用電器,違者沒收并罰款100元。
3、對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如有履次不改,甲方有權令其退場,因上述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人賠賞一切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所有罰款均從當月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完全因乙方違章操作、有意、故意等行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為加強安全管理,作到項目和班組齊抓共管,以上罰款班組負責60%,工人個人負責40%。
以上規定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5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20xx年 xxx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
二、施工范圍與內容:
xxx路段,道路安全標牌、標志、道口標注、警示樁、標線、振動標線的施工與安裝。
三、工程工期: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項目工程。
四、合同價款:大寫:小寫:本合同為固定單價。本工程按日照市規劃建筑設計院設計圖為依據,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五、結算與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并施工完畢后,甲方需以電匯方式付款給乙方合同價款80%,余款20%半年內付清。
六、維修:
乙方按GB5768—20xx“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按規范要求,進行質量自檢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予以維修或更換。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或人為故障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維修。
七、權利與施工要求:
1、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技術、保障措施等施工內容全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對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按照甲方和設計要求進行整改。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沿線施工點地下管網、供水、供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分布圖,因圖紙不詳導致乙方對施工地點地下管網、供水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造成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3、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設計要求和GB5768—20xx“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要求制作并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4、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勞動安全防護用品,防止施工過程中交通事故的發生,正常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5、 乙方必須合理安排各項工作,保證按期完成施工項目。
八、變更:
1、 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甲方支付。
2、 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支付。
3、 乙方應按照國標GB5768—20xx“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要求施工,因乙方未按要求施工而導致的質量及其它相關問題,由乙方承擔。
九、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向有關部門提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 裁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目的,進行協商解決,如因國家政策調整或與國家政策法規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十一、相關技術、施工及更改文本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條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6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工程項目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____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本工程項目分包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
4.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干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托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岳*利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乙方指派________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8.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9.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0.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11.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2.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3.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4.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5.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7.貫徹先訂協議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協議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協議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8.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廿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1.本協議簽訂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各項規定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四、附則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2.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后,作為本工程項目分包協議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項目分包協議履行完畢即失效。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安全合同書7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 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并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 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 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 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現場燒火;
(七)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范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安全責任
(一) 本協議約定期間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 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五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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