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合同集合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律師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為: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為取證,代為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為起訴、應訴、撤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代為簽署和解協議,代為簽署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為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為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托,甲方單方面撤銷委托,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為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在年在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發生交通事故,訴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支公司、陜西偉華集團、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乙方律師全權代理(賦予特別授權)。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并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收法院執行回來的錢物、包括代為從法院領取現金、支票等款項。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權利。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包括代為墊付的醫療費、訴訟費、差旅費、案件協調費、以及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
四、因甲方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經濟困難,無力擔負醫療費用,特向乙方申請墊付,乙方同意為其墊付,由甲方為乙方出具借條,利息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計算至甲方實際還款之日;甲方同意并接受(具體金額以借條為準)。甲方承諾從收回賠償款優先扣除。
五、本案訴訟請求標的以法院判決書判定賠償金額為準。甲方負責為乙方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前期墊付醫療費、訴訟費、鑒定費、差旅費、案件協調費用),到時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和為乙方在訴訟中代為前期墊付的醫療費、鑒定費、差旅費、訴訟費、案件協調費用等一切費用,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甲方拖欠代理費的,應當向乙方及時支付代理費,并自愿向乙方承擔20萬元的違約金。
六、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被告方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八、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九、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錢物止。本案終結后,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就甲方與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宜,現托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托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_________________
1、略;
2、略;
3、略;
4、略。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事情,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依照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接受于簽約后就上述托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 人民幣。上述費用別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托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托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別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晰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6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
甲、乙雙方就委托 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權限范圍: 。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 、 及 擔任上述委托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 (家庭) 為聯絡人員
聯絡地址:
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 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 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 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 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
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律師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之間的糾紛,現委托乙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與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甲方委派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2、乙方及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沖突的事項和業務關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托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托范圍內的事務。
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了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布的除外。
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復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
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委托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說明、相關申請書等。
3、審閱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并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并在開庭后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后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代理方式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普通/風險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1、關于前期辦案費用采取下列第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后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用。
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于收到執行款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甲方應于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4、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復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系;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未按時參加開庭;
⑦由于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文件;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第三地)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并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在甲方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甲方 階段的代理人,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代理其與 糾紛一案 階段的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該案 階段的訴訟代理人。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的授權權限以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四條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的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為: 乙方指派的律師代理本案所產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公證費和辦案費用等;
2、成都市以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撤銷委托事項,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授權和指示代理委托事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委托事務轉委托第三人代理,如乙方指派的律師怠于履行代理職責,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律師。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相互知悉的商業秘密、任何文書,無論本協議是否已經終止,任何一方均無權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任何文書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代理事項履行完畢為止。
第十條
甲 方:
代表人:
年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月 日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律師代理合同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序)終結后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后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鑒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低于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何女士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
3、訴訟終結后,付款方式為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鑒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系,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添加、涂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的律師作為甲方與因糾紛案的仲裁/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到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參加訴訟。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認真地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必須保守甲方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并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出庭訴訟。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撤銷委托,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尚未收取的,甲方應在撤銷委托后三日內支付。
五、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六、按照律師業務收費有關規定或協商收費達成一致,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人民幣,在本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支付。
2、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務費元人民幣,在本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支付;本案本審結案后,另按爭議標的(元)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該服務費在本案結案后一周內支付。
3、實行風險收費: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服務費后的三日內,必須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票據。
七、辦案雜費:根據有關規定,乙方承辦業務所需食宿費、交通費、通訊費、翻譯費、打字、復印費等應由甲方承擔。雙方商定按下列方式執行(選定者在口打"√",未選定者在口打"╳")
口由甲方預付雜費元人民幣,受托業務辦結后結算,多退少補。
口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辦案雜費元人民幣,由乙方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補。辦案雜費收取后由乙方開具收據。
八、特別約定:
1、乙方需按時支付上述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上述相關費用同期銀行利息四倍的罰息給甲方,超過半個月仍未按時支付上述相關費用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上述相關費用的20%-30%的違約金;
2、乙方需支付上述相關費用的時間最遲不得超過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通知開庭前,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代理乙方出庭,同時,乙方需根據本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對于風險收費條款,除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外,若一審階段乙方全部或大部分勝訴的情況下,在乙方收到一審判決書之日起三日內需支付一審階段的律師代理費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代理下一個法定程序,同時,乙方需根據本條第1款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乙方的服務期: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訴、仲裁裁決)時止。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并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
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五、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為律師代理費用。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委托代理合同通訊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1)甲方委托事項:
(2)委托代理階段:
(3)乙方代理權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
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為《委托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婁彥瓊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為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為起訴;
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和解或調解;
4、代為反訴;
5、代為上訴;
6、代為申請執行;
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
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于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并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與委托人協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于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簽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
第八條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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