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安全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安全協議1
學生家長(甲方):
立協議人
木魚鎮小學(乙方):
甲方子女系乙方年級學生,因患有疾病,不適宜在校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經雙方協商,特立以下協議:
1.甲方應密切關注、掌握子女病情,及時就醫,在校身體不適時,應及時請假。平時經常教育子女不做大運動量活動,并將病情報告班主任。
2.甲方子女(特異體質)可隨時向體育等教師報告不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
3.乙方班主任發現班級中有特異體質學生應及時報告教務處備案,經常關心,經常與家長聯系,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家長和學校。通知體育教師,并經常教育特異體質學生,不做出操、上體育課等大運動量活動。
4.若甲方子女在校病情復發,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木魚小學(乙方):
學生家長(甲方):
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2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系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簽署并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并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并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于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后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并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并于活動結束后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布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群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并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嚴禁學生跳墻、撕拉電線、亂用電器、靠近有警示危險的地方,因此發生的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8、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9、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4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系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簽署并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并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并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于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后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并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并于活動結束后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布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群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并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5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后,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布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后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并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并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并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并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并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三門縣中小學學生接送情況一覽表(客運企業接送)
學校:
承運客運企業:
接送學生數:
時間(學年):
學校校長簽字:
客運企業負責人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住宿期間的人身安全,確保學生的健康成長,為同學們創一個更加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和《甘泉中學宿舍管理制度》,與該住宿生和其家長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家長(或監護人)應盡的責任。
l、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告誡子女放學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學校要求按時返校因事因病不能按時返校的,家長必須提前向班主任和住宿生管理老師打電話請假,返校后及時銷假。
4、子女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住宿管理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5、家長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給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
6、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在校的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子女的批評教育。
7、告誡予女在住宿期間,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離校。
二、住宿生的責任。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校規校紀。
2、遵守住宿生的`各種制度要求。自覺維護宿舍樓內的安全。不打架斗毆,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內、不在樓內追打鬧、大聲喧嘩。按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嚴禁在樓內攀爬樓梯、門窗等,若因此出現的意外,后果自負。
4、按時離校和返校,并遵守交通法規。
5、保護宿舍樓內一切設施,嚴防搬弄各種開關。不得動用電源插座及電器設備,嚴防觸電。
6、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貴重物品不要帶進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問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8.對違紀的住宿生,住宿處將對其嚴厲處罰。屢教不改者,勒令退學。對嚴重違紀的住宿學生,學校將移交公安機關,追查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該家長和學生愿意入住并同意特此協議!
班 級學生簽字家長簽字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甘泉中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學生安全協議7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周一至周五,晚上,6:00—8:00
周六、周日,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后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后生效,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監護人(家長)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輔導班老師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8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的傷害事故,特制定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明確責任,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
甲方:
乙方:
乙方責任人必須履行的職責范圍:
1、駕駛員必須熟悉交通法規,在平時必須努力學習有關部門制定的新的道路交通方面的'規則,并運用于實際。
2、在行車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杜絕超載,確定做到行車安全,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3、經常注意車輛保障制動系統設備完好,每天行車之前要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絕對不帶問題出車。
4、按規定定期保養維護、按時檢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狀態。
5、接送學生在校門口停放車輛時,要聽從學校值班人員的管理,順序停放。
6、由于乙方原因,在接送學生的過程中,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7、造成事故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做好處理。
8、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 負責人:(簽名) 具體責任人:(簽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9
第一條: 學生個人外出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二條:學生在外出找工作、學車以及做其他事情期間必須安全第一,注意安全問題,如違反規定發生意外,由學生本人負責。
第三條: 學生在外出期間必須認真按照學校的有關要求搞好學習,如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院將按相關制度對其進行處理。
第四條: 學生在外出期間,每周五必須向本班班長匯報安全情況(可利用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生保留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
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工學院) : (蓋章)
班主任簽名:
乙方(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院
××××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10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游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閑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11
為了確保特殊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癥、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于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5、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突發事件,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動作等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小學自然失效。
學生家長簽字(右大拇指紋):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日期:
學生安全協議12
甲方: (學生班主任) 乙方: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為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學生人生安全,健全學校、家庭教育一體化,因該學生有經常逃學的習慣。經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乙方明確自己是逃學學生 的監護人,甲方與乙方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甲、乙雙方均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用《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規范學生的'言行。 二、甲方的職責和任務
1、甲方依法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 2、甲方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嚴密組織教學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
三、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負責接送該學生上學、放學,在上學放學途中(校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2.孩子因病等原因不能上學時,乙方必須履行書面的請假手續。如沒能履行請假手續造成的一切后果與甲方無關。
3、在教學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中,因學生作業沒完成或任課教師批評教育等原因不到校或無故曠課,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教育該學生按時到校和回家。不私自逛街、不損害公共財物、不玩危險游戲等,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學生班主任) (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 (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13
我校實行了全日制作息后,有部分離校較近的學生中午不在學校就餐,為了這部分學生回家就餐時的路途安全,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依據國家有關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條例,學校負責學生到校后、放學前在校期間的管理,家長負責到校前、離校后(包括放假時間)的管理,家長要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監管學生校外行為,不能出現監管上的盲區,確保學生上、放學途中的安全。因此,不在校就餐的學生中午回家就餐時的路途安全由監護人負責。
2、校外就餐學生在規定時間出入學校。不得遲到、早退、曠課,學生有事耽擱,必須由家長代學生請假。
3、家長要堅持督促學生每天中午按時回家就餐,按時返校上課。凡未按時回家的學生,家長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未按時返校上課的,班主任要及時與該生家長取得聯系。
4、對有不良行為習慣的學生,其家長更應加強履行該生離校后和到校前的監護責任。
5、教育學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信號,聽從交警的指揮,時刻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車、扒車、爬車、多車并行、蛇行、騎飛車、突然橫穿公路和急轉彎、騎車時接打電話、戴耳機聽音樂等;不乘座“三無”車輛;
6、不準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7、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教育和管理學生不和陌生人、社會閑雜人員、中學輟學學生等交往,做到陌生人的`話不聽、陌生人的路不帶、陌生人的東西不拿,防止壞人拐騙。
8、凡有走讀生翻越院墻、逃崗混崗外出違紀以及不按時到校,滯留街道玩耍、上網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9、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該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若更換聯系方式應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10、凡不遵守學校規定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概不負責,由學生及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各持一份。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校簽章:
20xx年9月10日
學生安全協議14
甲:XX學校
乙:考生及考生家長
基于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部分考生自行赴縣城參考,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每位考生至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赴縣城參考,且往返縣城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生家長)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中考帶隊的聯系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
四、乙方(考生家長)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并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住處;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并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考生家長)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斗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考點領隊保持聯系,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
七、乙方(考生家長)一定要認真負責,確保考生安全無事,如由于乙方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領隊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中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于中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 (考生簽字) 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XX學校
20xx年6月2日
學生安全協議15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校園,構建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促使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構建安全教育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對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教師樹立安全防范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學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防范工作負全部責任;教師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負責學校具體安全工作計劃、規程、措施的實施。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的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自行承擔。
4、值周教師在值周期間負責學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據當時當地具體情況,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親自整隊,護送學生至校門外并目送學生遠去。
5、各兼職人員要定期檢查、維修本兼職范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器械等,保證其正常使用。
6、學生勞動或外出活動,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及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操作指導,嚴密組織,精心安排,保證學生安全。
7、學校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各類競賽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制定周密的計劃,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
8、各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所任學科授課期間的學生安全。體育教師要指導、幫助學生開展好體育活動;科學課教師要管理好實驗儀器,指導學生規范操作。
9、班主任必須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利用班會、隊會組織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10、班主任要與本班學生共同制定班級的安全制度,教育學生遵守校紀班規,杜絕打架斗毆、追逐打鬧、出入教師擁擠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定期與家長溝通、交流,相互協調,齊抓共管,共同督促學生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對班內桌椅、門窗、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裸露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安排專人維修。
13、班主任應加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4、班主任應做好本班學生的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缺席或早退的,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情況,查明原因并上報學校。
15、學生在校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聯系,情況嚴重的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6、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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