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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時間:2025-01-17 17:12:24 合同 我要投稿

旅游合同范本集合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旅游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旅游合同范本集合15篇

旅游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丙方:

  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__旅游走廊,充實、豐富、提高這一黃金旅游線路,可以推動全省旅游業的發展。__位于省市發展要求的核心地帶,旅游資源較為豐富,經濟基礎較好,有條件發展旅游業及相關配套產業。

  甲乙雙方為了落實省、市的發展要求,加快__區及__鎮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增加當地群眾收入和就業機會,決定合作對___這一世界地質名山進行綜合性保護開發,建設__地質公園風景區。該項目預計總投資約15.6億元(含單體項目招商引資),年總收入1.2億元,年利稅5000萬元,為當地增加1000個勞動就業機會,可以帶動__鎮經濟、社會和諧全面發展。雙方協議如下:

  一、合作項目名稱:

  __地質公園風景區

  二、合作內容及地域范圍:

  ㈠、__地質公園風景區分為以下五個主要內容:

  1、__地質公園;(含世界及國內地質展館及科普區)

  2、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

  3、省土礦廳__地質示范區;

  4、__民俗文化村;

  5、__鎮城鎮改造;

  6、__河__段綜合治理。

  ㈡、項目地域范圍:

  __地質公園風景區總占地約6平方公里,以__主峰為核心,北至__鎮駐地,西至京福高速,南至小劉村南山,東至蓮臺山風景區(詳見附圖)。其中:

  1、__地質公園,以__主峰為核心內容,占地約1.3平方公里,其中,地質展館、科普區,北起104國道,東臨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南至饅頭山,西接二期別墅區,占地約350畝(詳見附圖);

  2、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第一期北起104國道,東臨大沙河,南靠__,西接地質展館、科普區,占地約600畝;第二期,北靠__,東至104國道,南到小劉村南山,西至京福高速公路,占地約2000畝(詳見附圖)。

  三、合作方式:

  __區__鎮人民政府作為土地供應方,__集團作為規劃投資方,對上述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策劃、規劃,并進行基礎設施開發。待現狀地塊變為具備開發條件的建設用地后,由甲乙雙方進行項目招商,并將土地向市場進行招標、拍賣或掛牌,雙方自招拍掛的土地收益中獲得直接收益,并帶動當地經濟的全面發展。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用地規劃設計之后,由甲方辦理該項目用地由一般農田向規劃建設用地的轉變,甲乙雙方共同報批項目立項。

  2、乙方拿出規劃設計后,甲方報批規劃。

  3、協助用地單位為合作范圍內內的各具體項目,辦理立項等手續。

  4、與乙方共同對項目內土地進行轉讓招標、拍賣或掛牌。

  5、負責協調當地各方關系,解決各種行業糾紛,確保乙方對項目正常運作。

  6、通過對土地的招、拍、掛獲取收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統一規劃,聘請國內外高水平規劃設計單位,對各具體項目策劃、包裝、宣傳和招商,并支付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基礎設施投資,包括道路、橋、管網、臨水、臨電等。

  3、招商后,與甲方共同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招拍掛,并從中獲取收益。他公路)。

  六、項目實施步驟:

  1、由乙方撰寫立項報告,甲方配合立項。

  2、由乙方聘請日本大阪大學等國內外高水平規劃設計單位對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一次性全面規劃并報批。

  3、甲方對土地性質由一般農田向規劃建設用地轉變。

  4、規劃批準后,乙方對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由生地變為具有建設條件的土地。

  5、由乙方對具體項目策劃包裝宣傳并對國內外招商,雙方通過對項目用地的.轉讓,從中獲得收益。

  七、土地轉讓(含出讓)收益:

  雙方約定,土地招拍掛后,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收益分配。

  1、扣除濟南市級(含)以上收取的征地成本費。

  2、扣除乙方基礎設施投入及規劃費。

  3、全部土地收益扣除上述兩項規定費用后,甲乙雙方按3:7的比例進行分配。

  八、對項目土地轉讓(含出讓),須由甲乙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方可進行。

  若土地轉讓后乙方所得收益達不到乙方基礎設施投入及規劃等費用,由甲方財政補足,并保證乙方投入總額10%的投資收益; 或者甲方保證乙方在長清城區范圍內以基準地價獲得與乙方投資總額相當的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使用權。

  九、丙方對甲乙雙方的合作予以全面認可,并有責任監督和支持甲方對本合同的履行。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十二份,三方各執四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的汽車客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情況及路線

  乙方提供一臺配有司機、空調,車況良好的______座______車輛,車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內按約定時間、路線每天由乙方派出以上性能良好的中巴車輛接送甲方員工上、下班。

  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一般正常用車時間為每周的周一至周五。如遇節假日需取消交通車,將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取消。其余時間甲方有需要使用乙方的車輛時再由雙方另行協商。

  三、 價格

  合同期間內:線路______元/天,包括每天早上上班一趟,晚上下班一趟。

  乙方必須開具有效的客運服務發票給甲方,甲方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四、 甲方權利與責任

  1、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有效客運服務發票起一個月內結算上月的費用給乙方。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提供車輛性能是否優良,司機駕駛技術是否良好,車容車貌是否整齊整潔,乙方應就甲方所提要求作合理調整,以確保甲方員工乘車的安全與舒適。

  3、 因乙方不遵守協議規定而不按時接送甲方員工上班或下班,導致甲方另租車輛或采取其它接送員工造成損失的`,

  甲方臨時另租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去支付。

  五、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購有有效的交強險、配備合資格的司機給甲方使用。

  2、乙必須保證提供車輛安全性能良好及車容整潔的車輛給甲方使用。

  3、乙方承擔保養、保管車輛及其相關證件,并承擔車輛保養、修理所需的一切費用。

  4、車輛在接送甲方員工時所產生的違章行為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每天按合同的約定時間接送甲方員工上下班。如乙方在經約定時間前五分鐘或約定時間五分鐘內未能到達始發點的,第一次不扣罰,超過一次,按線路為單位,每車次扣罰______元/次。如乙方在經約定時間5分鐘到15分鐘內未能到達始發點的,按線路為單位,每車次扣罰______元/次。

  6、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未能接送甲方員工,乙方必須提前1天通知甲方說明原因,并另行安排具有同等資質證明同等座位的車輛在相應的線路上臨時接送甲方員工,該輛臨時車輛的資質文件必須提前1天交予甲方審核,經甲方審核有關的資質文件屬實后,方能接送甲方員工。如需甲方自行臨時另租車輛頂替,甲方臨時另租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去支付。并按線路計,扣罰違規款______元/次。

  7、如交通車在合同規定始發時間15分鐘后,仍未能到達始發點時,甲方員工可乘坐出租汽車上下班,所產生的乘車費用由乙方負責,但每輛出租車要看實際情況盡量坐滿。但在第一站的員工上車后發生塞車等不可抗因素時,乙方可不負任何責任。

  8、乙方在接送甲方員工上下班時,如車輛遇故障未能正常行駛,乙方的接替車輛必須在20分鐘內到達,否則甲方員工有權乘坐出租汽車上下班,租車或乘坐出租車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但每輛出租車要盡量坐滿。

  9、車輛保險:乙方車輛必須購買汽車保險費,其中乘客座位險不得低于1萬元/每個位保額,保險正本必須交甲方核準,其影印件應加蓋上乙方公章后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生效時,如所購保險過期應及時續保,續保后應及時給甲方保單原件核準后,更新保單復印件并蓋上乙方公章,作為附件。

  10、 交通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從業資格證,駕駛證、身份證。給原件甲方核準后,其影印件應加蓋乙方公章后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生效時,應及時更新相關資料。

  11、如乙方有需要更換合同上指定的車輛或司機時,必須提前10日告知甲方,提交出相關有效證明文件核準無誤后,方能替代以上車輛或司機。如遇特殊情況,合同上訂立的車輛需要保養或司機需要休息時,乙方臨時替換其它車輛或司機,其車輛及司機的資質都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方能接送甲方上落班,如因資質問題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線路行車,如有改變,應預先征得甲方同意。

  13、乙方必須足額發放所配備司機的薪金及社保費用。甲方與乙方所配備的司機不構成勞動關系,不承擔司機的勞動報酬及相關的費用。

  14、乙方所提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所涉的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負責人簽字之日生效。

  2、此合同生效期第一個月作為乙方的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內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滿意,合同繼續。如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滿意,甲方可要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

  3、如合同內的路線遇上市政施工、堵車等情況,需臨時改變行車線路,乙方將不再另行計費。

  4、合同自合同期結束后即告終止,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雙方中一方因故需提取前終止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結算剩余的費用后,合同即告終止。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3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范圍

  為進一步發展旅游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稅,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游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

  旅游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游開發投資規模

  旅游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三年內資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游促銷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后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

  2、景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游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游開發項目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廁等)、旅游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免費征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持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游開發委托書(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景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游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系;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游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景區旅游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景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

  乙方的義務:

  1、負責景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景區整體規劃,并報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項目和開發時間完成旅游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景區內的`旅游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稅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游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準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范圍內,不準他人在景區公路沿線、游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筑;

  2、旅游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景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項目,不得影響旅游景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游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景區配套的服務設施, 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5、乙方在開發中涉及有關林木問題,需事先報告甲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經濟嚴重損失,以致無力繳納規費和門票收入,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提請仲裁機關解決。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旅游局一份,景區所在村委會各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補簽協議,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備注: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簽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簽字)

  甲方名稱: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

  e - mail: 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 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并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余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訂酒店則由甲方承擔師傅住宿費用,大假期間除外;)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5

  此文件為有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通過簽訂此文件,你已經完全獲知和理解以下的條款和內容。你放棄了某些法律的權利,包括向活動策劃人和其他同行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活動的參與者均為自發自愿參加的自駕游活動愛好者。活動宗旨提倡弘揚健康、快樂、放松的情結。一切活動恪守安全第一、綠色環保。培養積極向上的團結、互助精神。

  參加活動的成員,均已事前通過電話、面談及聚會方式知道活動計劃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活動可能出現的各種意外風險。在自愿選擇參加活動時,做出并確認遵守下列承諾:

  在簽署本承諾書前,本人已明確悉知:自駕游活動匿藏風險;雖然同行所有成員主動防備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但事故隱患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因此,經謹慎思考后,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一、風險的承擔

  我自愿參加此次自駕游活動。我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本次活動是自由集約式的自駕游活動,因共同的愛好和理念自由組合、自主活動。本人根據自己的能力(對體能、自駕游技能和經濟能力等)謹慎決定后參加本次自助、自駕游活動,并自主關注自身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活動中,同行所有成員之間只有相互關心幫助和遇險施救的道義責任。因此,除因同行成員故意導致本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外,僅因意外過失(包括自己或其他同行成員意外過失)導致的傷害和損失,愿意由本人承擔責任,同時放棄對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活動策劃者是活動項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參加自助、自駕游活動的同行成員,并不是職業的領隊、向導或急救人員。所有人員均沒有參加過專業戶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并不對我安全負責。受全體同行成員認可,活動策劃者按同行成員最終確定的活動方案指導活動。在活動中,活動策劃者僅對活動的計劃行程負責,同行成員應相互謹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注意事項,但不承擔同行成員在活動中的`事故出險責任(包括意外事故,活動策劃者為侵權人之外的侵害事件和無過錯責任事故)。本人充分理解并尊重此項共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對活動中的事故風險自負其責。

  二、關于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1.活動中,車輛所有者及駕駛員是受同行成員的委托無償提供活動車輛及義務駕駛服務的同行成員,其車輛及駕駛服務為全體同行成員所共享。因此,活動途中意外發生交通事故給本人造成傷害的,除非經專業鑒定確定事故是因故意行為所致外,本人放棄對車輛所有者及駕駛員的損害賠償請求;作為損害救濟,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或本人人身傷損的,由保險公司按車損保險或駕乘座位保險賠付,并以此為限,本人放棄追究和要求其他同行成員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其他同行成員的法律責任。

  2.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以及中途游覽過程中身體活動和車輛的行駛過程是有潛在危害的。我也理解自駕游的活動也包含有導致受傷,心臟病和甚至死亡的風險,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險,我自愿參加這些活動和乘坐車輛。因此,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并且,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同行成員的法律責任。

  3.在此我僅宣布我自己身體健康,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自助游自駕游活動或駕乘車輛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上聲明的情況,我清楚獲知,身體健康狀況在是否有專業醫務指導的情況下都能夠參加自助、自駕游活動,并承擔所有的由參加自助、自駕游活動引起的責任。

  4.我同意承擔由于我選擇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假如我幫助參加活動的其他人員提供交通工具及運輸工作,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車輛損害及經濟損失由我自己承擔事故的處理及遭受的損害。

  5我清楚獲知,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6.活動中,意外事故是因同行成員之外的第三者責任造成的,則由第三者負責對受損車輛及受害同行成員(包括本人)賠償。同時,本人和其他同行成員有義務協助(包括協助調查、作證等)獲得此種賠償。

  三、本人確認已自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為規范自駕游活動,減少因此帶來的糾紛,特制定以上協議。

  五.本次活動的時間為

  20xx年8月7日至20xx年8月14日。

  六.本人確認:

  本承諾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以任何理由撤銷本承諾。

  我同意,一旦簽署,此責任豁免協議將生效。此協議同樣有效于我的繼承人、近親(即相關權利人和受益人)、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

  由我以下簽署,我保證:

  我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及協議;

  我理解參加此次自助游自駕游活動相關的風險;

  我承擔由于選擇了參加此次自助游自駕游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

  簽名:

  本協議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范本6

  甲方: 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

  地址:

  郵碼: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個。分別是 、 、 。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 時至 時,下午 時至 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 。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 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 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 、 、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 %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 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范本7

  編號:

  甲方(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旅游接待用車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是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法成立的具備旅游業務經營資格的企業法人(向乙方提供憑證復印件)。

  2、甲方應查驗和核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乙方車輛及駕駛員的有關手續,發現不符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進行調整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旅游團隊運行計劃,并與乙方簽訂趟次合同,按約定用車時間、地點組織符合乘坐人數的游客乘坐車輛,負責清點人數。

  4、甲方安排的團隊運行計劃應符合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提出違反有關規定的行車要求。甲方組織的旅游團隊人數不得超過約定的客車核定的載客人數。

  5、用車期間,甲方委派的導游人員應負責安排好駕駛員的食宿(提供住宿指當天用車結束后車輛不能返回起始地的情況),保證使駕駛員能有必要休息,配合駕駛員執行安全運輸的有關規定,以確保運輸安全;并對游客進行安全乘車教育,維護車上秩序;避免、制止游客攜帶危險品或不安全的乘車行為;發生事故時,應首先保證游客人身及財產安全,協助駕駛員或有關部門救助游客及保護其財產。

  6、車輛運行途中發生故障不能及時修復,乙方又無法安排接駁車輛時,甲方可另行聯系其他單位的合符規定條件的車輛,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為游客購買法定強制性的.保險。承擔因甲方過錯而導致的游客人身傷亡或財產遺失、損毀的責任。

  8、因甲方人員或旅客過錯,造成車輛設備、設施損壞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是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批準取得相應旅游運輸資格的企業法人(向甲方提供憑證復印件)。

  2、乙方應與甲方簽訂趟次合同,按趟次合同的約定提供車輛,所提供的車輛技術等級應達到有關法規規定的相應等級要求,并具備完備的營運手續。提供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安裝有gps監控系統,保證符合合同約定的營運要求,車輛和駕駛員應具備下列有效證件,即:行駛證、駕駛證、營運證、汽車二保憑證、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企業準駕證、營運客車行車路單、車輛檢驗報班合格證。跨省、市及到龍勝、資源的車輛應達到一級車況。春運期間,提供的車輛必須具有春運車輛技術檢測合格標志。

  3、乙方所派駕駛員應符合交通部門規定的旅游客運駕駛員條件,駕駛員應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車輛、用車時間、行車路線及起止地點提供運輸服務。

  4、乙方所派駕駛員應及時告知游客乘車安全的要求;避免、制止游客攜帶危險品或不安全的乘車行為,在無法制止的情況下,有權停止車輛行駛直至有關不安全隱患消除;發生事故時,應首先保證游客人身及財產安全,協助有關部門、人員救助游客及保護其財產。

  5、乙方應保持車內設施的完好并能正常使用,提供符合交通部頒發的《出租汽車旅游汽車客運管理規定》規定的運輸服務。駕駛員應做到車容潔凈、衣著整齊、舉止文明、講究職業道德,為游客提供最佳服務;運輸期間,應盡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或遇險及其他意外事件的游客。如因駕駛員服務質量的問題造成游客投訴,由乙方及駕駛員承擔責任。

  6、駕駛員應遵守安全行車各項規定,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不分心駕車、不超速和超載行車,嚴格遵守長途汽車駕駛員休息制度,確保運輸安全。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營運汽車必須備齊2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7、甲方旅游團隊人數超過車輛核定的載客人數,或甲方委派的導游員私自增加游客人數,以及甲方團隊運行計劃違反了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的,乙方及其駕駛員有權拒絕承運。

  8、乙方應按規定購買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乘客險。承擔因乙方(含駕駛員)過錯而導致的游客人身傷亡或財物遺失、損毀的責任。游客在景點下車游玩時,駕駛員負責車上財物的安全。

  9、在接團過程中如因駕駛員身體原因、車輛發生故障或其他意外無法正常行駛時,駕駛員應立即告知導游人員并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派出替換車輛或駕駛員(所換車輛和駕駛員必須具備合同約定的同等條件)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結算

  1、趟次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應按趟次合同約定運輸費用的 %向乙方交納訂金或預付款,結算時計入用車費用扣抵。

  2、運輸費用應符合價格管理部門有關運價規定,自用車結束之日起 日內,雙方憑趟次合同及本合同結清費用。

  3、因甲方原因逾期結算或支付的,按銀行同期 利率計付利息。

  四、合同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因故需改變合同約定或終止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按變更內容履行或終止合同。

  2、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終止或變更合同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擅自改變或終止合同一方承擔。

  3、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選擇立即終止合同或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

  (1)由于旅游團隊原因延誤行程計劃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并向乙方支付約定運輸費用 %的違約金。

  (2)甲方及其委派導游員改變運行計劃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擔增加運輸里程或時間所產生的費用。擅自改變運行計劃的,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并向乙方支付約定運輸費用 %的違約金。

  2、乙方

  (1)乙方擅自變更運輸工具而降低服務標準的,退還降低服務標準多收的費用,并向甲方支付約定運輸費用 %的違約金。提高服務標準的不應加收費用。

  (2)由于乙方或駕駛員的原因產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責任,并向甲方支付約定運輸費用 %的違約金。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旅游合同范本8

  甲方(委托人):

  甲方代表聯系手機號:

  甲方傳真號碼: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傳真、電話和聯系手機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委托事項的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機場(碼頭)的接送,代訂機(船)票,代訂酒店住宿,代訂景區(景點)門票,代租汽車,代辦入境、出境、過境臨時居住和旅游簽證,代辦國內旅游委托,提供導游服務等。

  第二條委托事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事項

  第三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確保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及聯系電話真實有效,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項目費用及服務費;

  (3)甲方應當及時受領乙方辦理委托事項的結果;

  (4)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服務費用;

  (5)甲方應特別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及風俗禁忌,慎重選擇滑翔、漂流、潛水、游泳、跳傘、熱氣球、蹦極等高風險性的旅游項目。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委托事項。乙方辦理委托事項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短信、聊天記錄等。

  (2)乙方應親自處理甲方的委托事務;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務的,甲方(同意或不同意)轉委托。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取消機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機票已開出的按航空公司規定計算損失;酒店按房價的%計算損失(酒店有特別規定的`,按規定辦理),并應按合同總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服務費不退。

  (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改變機票、酒店或租車等委托項目的,承擔損失費,服務費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損失費及違約金后,應當在甲方退訂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剩余委托費用。

  (4)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提供證件及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及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托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服務費不退。

  (5)甲方其他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代訂機票、代訂酒店或代訂車輛等單項服務的,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費用、服務費,并應按合同總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降低機票艙位等級、住宿酒店、車輛標準以及委托事項標準的,應當按委托費用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3)乙方應當在取消受托業務通知到達日起7日內,向甲方退還全額委托費用,支付違約金。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委托服務轉委托的,應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總額%的違約金。

  (5)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第五條特別說明

  1、代訂機票上所示的時間如與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搭乘飛機時間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時間為準。

  2、根據行業慣例,酒店的入住時間是當天中午12時整至第二天中午12時整。酒店對訂房、退房有特別規定的,乙方應當事先告知甲方,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委托代訂機(船、火車)票有特別的改簽、轉簽、退票等規定,乙方應提前告知,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與航空公司、酒店、景區等經營者因航班延誤、住宿或退房、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等發生糾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在接受委托項目期間遭受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2、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并以書面通知甲方時止。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簽字,并付清委托費、服務費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9

  甲方(旅游者):簽訂時間:

  乙方:合同編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l、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加旅游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

  第二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l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三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五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六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七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航班取消、堵車誤飛機或火車))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三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瑾玩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旅游合同范本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合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經國家旅游局批準取得組織中國公民以團隊形式出境旅游業務資格的旅行社,其名單由國家旅游局統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出境旅游合同,參加出境旅游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出境旅游服務,是指組團社依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國家及港、澳、臺地區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覽、代辦旅游簽證/簽注,并親自或者委托經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當地旅行社為旅游者代訂旅游交通票務、安排餐飲、住宿、游覽服務等經營活動。

  4、旅游費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給組團社,用于購買出境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必要的簽證/簽注的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非自費旅游項目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組團社、地接社、境外導游等服務費。

  旅游費用不包括:

  旅游證件的費用和辦理離團的費用;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項目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組團社支付的費用(包括:

  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等);境外小費;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

  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與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后,在境外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脫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后,在境外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的行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

  10、意外事件, 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

  11、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

  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旅游簽證/簽注費、酒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12、黃金周,是指春節、“五一”、“十一”期間的7天節假日。其具體日期以當年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放假時間為準。

  二、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組團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以下簡稱《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明確交通工具出發時間段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4)景點/景區及游覽活動等旅游線路內容(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6)購物安排(組團社安排的購物次數不超過行程日數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7)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8)自費項目(如有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費項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代收的自費項目費用不得高于當地同期市場零售價);

  《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不應出現“準×星級”、“豪華”、“優秀導游(領隊)服務”、“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有關條款、《計劃書》和《境外自費項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制品

  組團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制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采取緊急避險措施。

  5、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在出團前召開說明會,把根據《計劃書》細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須知》發給旅游者,如實告知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所到國家或地區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境外收取小費的慣例及支付標準、外匯兌換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包括我駐外使領館及組團社境內、境外的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3、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領隊人員管理辦法》資質要求的領隊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個人保險及其他保險。

  6、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旅游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組團社應當先行賠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8、對《出境旅游報名表》的各項旅游者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9、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履行協助義務,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出境旅游報名表》和簽證/簽注資料的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向組團社提交的因私護照或者通行證有效期應當在半年以上,自辦簽證/簽注者還應當確保所持簽證/簽注在出游期間有效。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4、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

  5、遵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滯留不歸。

  6、尊重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場所,不參與賭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四、 合同的變更

  第十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能夠在征得多數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能夠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組團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但應當扣除已發生的簽證/簽注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組團社轉團

  當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組團社能夠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條 不同意轉團和延期出團的合同解除

  在組團社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組團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組團社在行前能夠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30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組團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組團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辦理簽證/簽注的,應當扣除簽證/簽注費用。

  旅游者或者組團社在旅游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組團社能夠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組團社的違約責任

  1、組團社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取消出團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費),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出發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出發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組團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組團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組團社領隊或者境外導游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旅游者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組團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組團社違反合同約定在境外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組團社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組團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游者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組團社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后得知的,組團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組團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6、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組團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組團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費用總額5%;

  出發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費用總額15%;

  出發前6日至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70%;

  出發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85%;

  出發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賠償組團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組團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組團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因不聽從組團社及其領隊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5、與組團社出現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他責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問題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關機關拒簽、緩簽、拒絕入境、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擔,組團社將未發生的費用退還旅游者。如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組團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協議條款

  第十八條 出發與結束日期

  出發日期 ,結束日期 ;具體集合時間、地點及解散地點見《計劃書》。

  第十九條 旅游費用與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 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 元/人;

  合計:

  ¥ 元(其中簽證/簽注費用¥ 元/人)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第二十條 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組團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

  保險金額:

  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組團社最低成團人數:

  ;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組團社應當在出發前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 旅行社出團。

  第二十二條 黃金周的特別約定

  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旅游者應當支付組團社的業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組團社取消出團,組團社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組團社簽字(蓋章)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旅游合同范本11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行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①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②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甲方無故退團,乙方可從甲方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退房損失費等)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與團體人數[注:團隊人數以最終成行人數為準。]

  日程[注:該幾項目是旅游合同的重點,均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附于該合同之后。]

  線路與主要景點

  交通工具及標準

  用餐標準

  住宿標準

  購物娛樂安排

  保險金額[注:出境、入境30萬,境內10萬,一日游3萬。詳情請瀏覽旅游保險]

  預付款數目[自定]

  導游服務[注:一般注明有幾名導游隨團服務。]

  應交納團費總額

  甲方退團或已方取消組團隊計劃的賠償方式及金額[自定]

  特別說明[注:這里應該注明“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需要說明的也可以在這里寫出。]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公告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的安全,乙方應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團報價中含此保險費。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須負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的標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③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份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④質量問題的發生,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檢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簽章)乙方簽字:______(簽章)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12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游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方式 □自行組團 □委托組團(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游程與標準(如附行程單,須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天數__________,旅游飯店名稱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選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自由活動時間______________,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場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旅游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費用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甲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要求乙方先行賠付。

  4.在旅游過程中,甲方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5.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6.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應按實結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介紹相關旅游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推薦購買個人旅游意外保險,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乙方應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甲方屬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其它違約責任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 充 條 款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營業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13

  甲方:XX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車方)

  乙方: (用車方)

  為了統一規范客運市場,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調)

  旅游客車, 輛,為接持旅游團隊(機關單位職工)提供客運服務。

  起止時間: ,線路: ,

  經停: ,路程(單程、往返),沿途司機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線路變更,須

  征得甲方調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總計車費共人民幣 元,乙方負責支付往返的路橋費、停車費、高速公路費以及司機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須具有:齊備合法的營運證照,購齊國家規定的固定稅費和車況良好的客運車輛。

  四、乙方在甲方承載前交清本次租車費用,或簽署協議當天交付甲方訂金,出發當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車費,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發票的,請提前告知甲方準備,當天出具發票,發票另加5%稅點。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超員,運載貨物,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裝載有腐蝕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得強行要求駕駛員做違反操作規程和違章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程,并按規定上落客,否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出車,由此造成的罰款、扣證等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在派出車輛前,需提前一至二天與乙方再次明確上車地點、時間和聯系方式。并將車號、 駕駛員姓名、聯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車定金后要求退車的,甲方按用車7天前扣總車費的10%,用車前6至4天扣總車費的50%,用車前3至1天扣總車費的80%,用車當天車費不退。

  八、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權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九、雙方特別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旅游合同范本14

  合同編號: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為:;旅游團出發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xx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xx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xx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年月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xx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x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旅游合同范本1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會議旅游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目的

  1.甲方主辦的_____委托乙方承辦活動機場接機,旅游安排工作。

  2.酒店地址:酒店_____,人數:約_____人。

  3.會議時間: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會議服務

  乙方提供如下會議服務(詳見合同附表,附表略):

  (1)接機服務,送機服務。

  (2)旅游安排。

  (3)物資代購。

  第三條 具體服務內容

  1.接機送機,接站送站服務(接機表由甲方提供)

  (1)全部車輛干凈整潔,使用年限在_____年內,要求配備醫藥箱,滅火器等安全類器材,并且每個座位都有安全帶。

  (2)根據乙方提供的航班表,進行合理安排。

  (3)乙方必須保證所租用的車輛符合行駛的安全標準要求,車輛駕駛人員具有合法駕照,租用車輛為正規汽車出租行業車輛,不允許酒后駕車,駕車時不允許接聽移動電話、疲勞駕車等影響安全情況發生,出發前檢查好車輛情況,配備好消防等器材,接送機服務中因車輛或駕駛員的原因出現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如發生小的剮蹭事故,請在_____小時內調集其它車輛盡快增援,不得延誤甲方工作進程。

  (4)機場內提供接機人員_____名,接機牌、車頭牌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統一服裝,工作證等。司機應統一服裝。

  (5)工作人員要求熱情認真,禮貌周到,耐心細致。

  (6)車輛安排以甲方要求為準,協議價格如下(配司機_____名):

  _____座商務車_____元/趟;商務車_____元/趟;商務車_____元/趟。

  以甲方簽字確認的實際發生為準,作為結算。接送機初步預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元。

  (7)路程約定:

  起點:機場或車站,終點到站:酒店。

  2.旅游安排:預計人數_____人,最低保證人數_____人。預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元。

  (1)旅游地點:,時間:年_____月_____日。

  (2)行程安排:____________。

  (3)費用_____元/人。含門票、導游費、旅行社責任險、晚餐后返回酒店的用車費用。導游為每車_____人,甲方提供導游旗。導游全部要求普通話標準。

  (4)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確認的旅游線路及時間,不得擅自改動餐費標準。旅游中保證每位游客的人身安全,同時要求乙方導游人員有導游證。

  (5)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客戶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乙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6)擅自轉、并團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物資代購:預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元。費用結算以實際發生為準。

  4.用餐:預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元。費用結算以實際發生為準。

  第四條 報酬支付

  1.合同項旅游活動預算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如果人數發生變動,以實際為準,接機憑甲方簽字的接機安排表,確認實際發生費用。乙方不提供相關發票。

  2.甲方在雙方簽定合同即支付活動預算費用_____元整,即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元,余款確認完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第六條 保密義務

  一方對因會議旅游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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