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協議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離婚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離婚協議1
男方:
女方:
雙方于20xx年9月26日在北京市市宣武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和,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探視權:女方每周探視一次,為了不影響孩子以后的學習和生活,定在每周末,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止女方探視,否則女方有向有關部門申請改變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
⑵房屋:婚前男方按揭購房一套,坐落在,登記在男方名下,婚后女方參與償還購房貸款。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已經生效的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明確規定: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房屋的增值部分應區分婚前、婚后的增值數額,對于與婚后還貸相對應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補償女方______元。(在中介對現有房產價值進行評估后,算出男方給女方的應付補償。)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1、機動車輛:一輛,離婚后歸男方所有,男方給予女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元。
2、股權、股票、債券等:各自名下,保持不變。
3、債權與債務: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4、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5、婚姻期間家具、家電誰出錢購買的.歸誰。
6、女方懷孕生女后,引發了肌筋膜炎、骨質疏松、血小板升高等病癥,而且現在仍處于哺乳期,女方有權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相關醫藥治療費____元。(女方所患疾病均有醫院證明)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損失費、疾病治療費等經濟補償費______元
7、在男方未付清女方的經濟補償前,女方有權居住,男方及其家人不得干預和影響女方的生活。男方有權拒絕女方以外的人進入此居所。
四、其他協議事項:
男方給予女方的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肆拾:_____萬元整,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立協議人:
男方:______(簽章)女方: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離婚協議2
某男,男,漢族,生于19 年 月 日, 人,現住 。身份證號: 。
某女,女,漢族,生于19 年 月 日, 人,現住 。身份證號: 。
某男 和某女 經人介紹后戀愛,于1988年 月 日在 市 區民政局登記結婚,生有一女:xxx,現年23歲。基于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相關規定訂立離婚協議,內容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女兒xxx現年23周歲,已成年,即不存在撫養問題。依xxx自行決定,今后隨某女 一起生活。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機動車輛:×年×月×日由某男 之姐 贈予的×牌汽車一輛,離婚后歸男方所有。
2、男女雙方目前均無存款及股權、股票、債券等。
3、房產: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 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承擔。男方給予女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男方所有,男方給予女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4、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處理。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家用電器及家具清單一份
關于離婚協議3
男方: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證號 女方: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證號
本協議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達成離婚協議并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對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1.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小區_____號_____層_____室的房產,離婚后屬于_____方的'共有份額歸_____方所有。
2.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上述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離婚后由_____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3.本協議生效后,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男方:
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
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離婚協議4
(作者:張志勝,北京律師)
一般而言,協議離婚時談判溝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兩個方面;針對解除婚姻關系的談判難度非常大,余地不多,相反,作用不會太大。下面主要針對財產風與子女撫養問題談判溝通時應當注意的事項稍加整理,以資參考。
一、針對子女撫養問題的談判
1、明確法律關于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
有據可查的規定如: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哺乳期內至2周歲前撫養權歸女方以及父母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等。在有關法律規定方面取得一致后繼續往下談。
2、充分理解對方關于孩子撫養問題的心態
切忌盲目溝通,有道是“侃侃而談,無所事事”。先摸清對方關于孩子撫養問題的基本態度:是否有談判的余地,有多大余地,是否在利用孩子問題要求更多財產份額等。
3、撫養費問題
撫養費是焦點問題之一,一是撫養費數額的確定,一是撫養費支付問題。數額的確定相對比較容易,一般為收入的20%-30%;但是,支付問題往往很難達成一致,接受方主張一次性付清,付出方要求按月或者按年支付。
4、探望權的問題
這個問題一般不會太麻煩,畢竟,父母雙方都希望孩子有正常的父愛和母愛。但是,關于探望的時間、地點以及送回孩子的時間必須規定清楚,以免后患。
5、大額開支問題
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開支具有不可預知性,所以,數額往往無法確定;數額巨大,可能超過承受能力;發生時間可能在孩子18周歲以后。所以,建議在談判時注意明確上述關鍵點。
二、關于財產問題的談判
1、明確有關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是必要的
有據可查的規定:平均分割,照顧婦女和無過錯方,照顧付出較多的一方,隱藏、轉移財產可以少分甚至不分等。
2、要求對擬分割財產狀況的真實性負責
很多人有一種誤解,認為只要把財產轉移了,就萬事大吉了。其實不然,離婚后2年內,一方發現另一方有轉移行為的,均可再行訴訟。這一點,在談判過程中可以明確。
3、遵從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則
如果雙方沒有讓步的意思,談判時盡量遵從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交涉,不要獅子大開口,也沒有必要無謂的妥協。
4、為了盡快解除婚姻關系做出財產讓步
有時候,為了盡快解除婚姻關系的一方,可能愿意少分財產,這對雙方來說的都是一個契機,談判時,要好好利用和把握。
5、適度利用對方過錯證據
有關過錯的規定,已經解釋很多次了,此不贅述。如果一方掌握了對方確鑿的證據,當然可以加以利用;如果證據不充分,可以采取攻心戰術。
6、注意實際支付問題的談判
協議歸協議,需要實際交付才算最終完成了財產分割。所以,在談判時,一定要將交付方式與期限談清楚,不可模棱兩可。
7、關于債務分擔問題
共同債務分擔問題,注意其真實性,很多時候,對方可能偽造債務。所以,溝通之前先核實債務真實性是必要的。一般情況下,需要將個人投資經營所產生的債務與夫妻共同債務分開。
:(低頭看手表)你比較準時,再有1分鐘12秒,我就可以宣布你遲到。
男:我不是沒有遲到嗎?再說了,有什么事在家說不行嗎?非要跑這么遠干嘛?
女:你教訓誰啊!我和你說啊!我們現在是要談判,你代表你,我代表我,至于為什么選擇這里,是因為我不想讓孩子知道,未來,也許是不久的將來,將有可能發生讓他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我是不想讓他提前受到心靈打擊。
男:什么事啊!整得這么神秘!
女:這件事,關系到你們家的榮辱,關系到你今后的命運!
男:拜托,你不要這樣神秘好不好!我的時間是有限的!還有好幾筆生意等我去談呢!(說完掏出一瓶飲料,打開,開始喝)
女:那好吧!我就直說了吧!從現在開始,我不愿在做家庭主婦,我不能和以前一樣,除了做飯就是洗拖布,雖然,我已經落后了,但是從現在起,我要加大馬力,爭取追上時代的腳步。
男:說句實話,我沒有明白你到底在說什么啊!
女:我要和你離婚!用我自己的方式去生活。
男:(把水從口中噴出)離婚??(摸摸女人的頭自言自語)這也正常啊!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啊!還是讓驢給踢了!
女:去!你才被驢踢了呢!我告訴你,我現在說話代表我的主觀意識,我代表我本人和你鄭重的進行離婚談判!
男:談判?談什么?
女:談未來,談人生!
男:未來?人生?那是談戀愛的時候談的,怎么離婚也要談這個啊!這社會也忒瘋狂了!
女: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
男:你別背歌詞了!你想和我談什么呢?沒事我得走了!(轉身要走)
夫妻雙方進入離婚談判階段,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 選擇合適的環境談離婚:選擇一個對雙方均相對寬松的時間以及適宜談判的安靜場所進行; 2 準時: 請依據事先約定的時間準時到達談判場所;
3 準備談判計劃: 確保自己攜帶了談判所需的所有文件的副本;
4 談判心態:在雙方談判過程中,態度要端正,用語要禮貌,保持冷靜并適當表現出自己的自信;
5 要有耐心: 要耐心傾聽對方陳述,不要常常打斷;
6 適時反駁: 在保持態度正確的同時,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駁意見的權利;
7 善于傾聽: 你可以堅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頑固不化,要注意聽取別人的建議,哪怕是批評,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慮的;
8 避免談判商業化: 請盡量不要以談生意一樣的態度來商議自己的個人問題;
9 適時尋求幫助: 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擔的責任嚇倒,你可以要求考慮時間,或出來咨詢一下你的親友或是你的律師;
10 掌握原則: 不要讓自己不甘愿的作出任何決定,哪怕你的律師也同意的情況下,此時你可以請求先將這個問題緩一下,以便自己具有充分的時間進行考慮;
11 保持冷靜: 任何的離婚談判都無法避免爭執,當你感覺自己的情緒開始緊張,心情開始煩躁,甚至憤怒開始在心中蔓延時,請不要說話,閉上眼睛深呼吸,告訴自己,“我要保持冷靜,生氣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12 勿飲酒: 不要妄圖用酒精或其他來麻醉、鎮定自己,面對現實更好一點。
離婚調解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的離婚調解即人民法院對已受理的離婚案件,依法律程序進行的調解工作。調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審中進行。
這里,先從一起離婚案件談起:該案是一起極普通的離婚案件,原告叫武風,被告叫丁全。開庭審理中,原告稱被告有吃喝嫖賭的壞習氣,家庭出現第三者,男方曾有暴力行為。被告方同意離婚,自愿撫養孩子。但聲稱家里欠有四萬多元外債,要求原告應當承擔一半,而家里的財產,因為“都是我掙來的,應該全歸我所有”。在整個庭審過程中,雙方爭執激烈,互不相讓。
原告提出,被告常年做生意,有許多錢,但卻沒有任何證據,被告聲稱沒有存款反有4萬元的債務。由于離婚案件中所有爭議事實幾乎都發生在二人之間,很難舉證。而比較高明的虛假證據,甚至會被法庭認定為有效證據。從此案來看,要原告提供證明被告經濟狀況的證據幾乎是不可能,按證據規則之規定,提供不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應承擔不利后果。在現實中確實存在一個舉證能力強弱的問題。 家庭財產的多少以及孩子由哪方撫養對其成長更為有利?上述問題的利弊平衡,誰能作到最公平呢?有句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作為法官,應當明白:家務事大都很難去明辨是非。夫妻之間的利益平衡最好的評判者是他們自己。當然,象上述離婚案件,如果由承辦法官去判決,也并非難事。但是,從公平角度來看,筆者認為,尊重雙方合意即使用調解方式要比法官的判決更為公平。
既然著重調解原則在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如此重要,那么應當如何進行調解?應采取何方式?這也是貫徹著重調解原則的一個重要問題。
如上述案例中,雙方當事人“敵對”情緒很大,法官即使向雙方講明道理,但雙方也不愿意向對方“低頭”,這種情況之下,雙方又如何能溝通?又啟能調解?
這里就有一個法官居間協調的問題。在老百姓中發生糾紛之時,雙方往往會請來第三方從中撮合,中間人會單獨到雙方家中去做工作,避免雙方之間的爭吵,使雙方合意,從而息紛。法官調解與之不同的是法官是執法者,身份上有所不同,單從使雙方達成合意的目的來看,是有其相同之處的。因此,就有必要討論一下我們稱之為“背靠背”調解的問題。
“背靠背”調解一直以來被視為違反程序的行為,因法官與當事人是單獨接觸,與一方當事人單獨交談,會給法官枉法帶來機會;再者,它不能使雙方在一起充分協商,不能體現調解的.本質精神。
這種分析有一定的偏頗:在開庭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已把事實陳述完畢,不可能再行更改,法庭辯論也已完畢,雙方該向法庭陳述的理由也已陳述清楚,調解中,也會向雙方當事人講明有關法律的規定,在雙方僵持之下,由法官與其單獨交談未嘗不可。再者,雙方在“敵視”狀態下是無法溝通的,達成“雙贏”的協議就更無從談起了。
應當指出的是,從理論上、邏輯上非常嚴謹的東西往往與實踐是相背離的,而從實踐到理論之間差異會小的多。事實上,“背靠背”調解,只是一個調解方法問題。如上例案件,筆者在調解過程中,就采用了“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在單獨與被告交談中,被告表示“其實家里這些財產我都可以給她,她愿意要什么就要給她什么吧,如果她還想要錢我也可以給她一些。”;單獨與原告談話時,原告說“只要家庭財產給我一部分,他掙的錢,愿意給就給,不給就算了。”此時,雙方就找到了利益平衡點。可想而知,如果強行判決,其效果就會差很多。
在實際審判工作中,許多法官一直采用著“背靠背”調解方式,他們認為這是極為有效的一種調解方式,即體現了公平、公正又體現出了當事人自我權利處分原則,同時又省時省力。在調解筆錄或開庭筆錄中沒有單獨談話記錄。法官們如此操作,正是因為其操作性非常強,效果也比較理想。
離婚調解中,子女監護權是一項重要內容。除考慮當事人雙方的實際情況外,依法規定在孩子滿10周歲后,要爭求孩子的意見。10周歲以下的孩子有無必要聽取其個人意見呢?筆者認為,應依實際情況,由法官自由裁量。
如上述案例中,孩子一直隨同原告生活,被告想要孩子。二次開庭時孩子趴在原告懷里痛哭,并表示不愿與父親一起生活。后經詢問,孩子說,被告經常打罵她。幾個月前的一個晚上,因受到被告厲聲呵斥,她自己走了十多里地到原告住處。故堅決不愿與被告共同生活。被告聽罷遂不再堅持要求監護權。 由于物質的極大豐富和優生優育等綜合原因,現在的孩子越來越聰明,這是不爭的事實。未滿10歲的孩子,已經有了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因此,在必要時,應當征求孩子意見,并將其意見作為主要參考依據。此外,離婚調解還可采用以下方法:一是把相關法律及道理向雙方當事人講解透徹,讓雙方當事人自己去衡量利弊,從而促使雙方達成協議;二可采取一些靈活多樣的方式。如必要時讓親屬或單位人員到場,參加調解。
此外,在當庭調解或調解前的法庭調查階段,要讓當事人把想說的話說出來,要讓當事人有一種“釋放感”。有時,當事人往往不是在爭什么,而是想把心里話都說出來,特別是想向法官吐訴,得到法官的充分理解,讓法官知道自己是有理的。一些法官為了追求“效率”,往往會打斷當事人,以致當事人認為“法官不讓說話,向著另一方”,這種方式并不足齲只有讓當事人把心里話說出來,他們的心態才能平和,才有利于調解,而且法官也能充分了解案情。
在法官調解離婚案件中,有這樣一種現象: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法官們第一想法就是不愿判離,他們從善意的心態出發,想給雙方一個“緩沖期”,即在原告同意的情況下,先由原告撤回起訴。在再次起訴前的半年內,雙方還可以再努力磨合。如仍不能和好,一般就已感情破裂為由,調解或判決離婚。 還有這樣一種情況,在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均同意離婚,但就財產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 ,而法官亦認為財產問題很難查清,依據現有證據不好下判或感覺不公正,在與原告談話時,原告認為離婚時機還不成熟,故提出撤訴請求,法官予以準許。
上述兩種做法是正確的。雖然感情破裂是法律規定的離婚標準,但這一規定實際上是十分抽象、難以把握。法官采勸緩沖”冷處理不失為一種辦法。實踐證明,一些原告在撤回起訴后,雙方均未再次起訴。因財產爭議而撤回起訴的,隨時間的推移,雙方均靜下心來,冷靜平衡、思考,有許多當事人在協商好后,一起來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而在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的,雙方的心態也較之從前平和很多,有利于較好地解決問題。因此,筆者認為“緩沖式”的解決方式是可取的。
關于離婚協議5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之規定,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具體如下:
1、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2、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查驗本規范第四十八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四)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3、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分別參照本規范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填寫。
4、婚姻登記員在完成離婚證填寫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對、檢查。對打印或者書寫錯誤、證件被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將證件報廢處理,重新填寫。
5、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一)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二)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三)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四)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五)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關于離婚協議6
男方: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
女方: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年_____月___日生,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女兒,名______,因致使夫妻感情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剩余貸款由男方承擔。在變更產權證姓名時,雙方均應積極配合。
2、存款:雙方各自名下現有銀行存款歸各自所有,不參與分配。
3、汽車:____________歸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4、財產: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外債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四、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男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先行支付伍萬元,其余____________以欠條方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撫養費由女方承擔,女方做為女兒的合法代理人,放棄追究男方撫養費的權力。
男方有權探望女兒,女方須配合,時間雙方約定。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各自義務,須支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關于離婚協議7
協議人: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某,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與 自愿離婚。
二、夫妻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 萬元,現值人民幣 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42萬元,現尚剩余貸款本金30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18萬元,首付款來源于婚后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 35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100萬元-未還貸款本金30萬元/2。女方給付男方的折價款35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10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0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5萬元。
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即予以辦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男方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兒子張某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五、張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雙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X 元,直到獨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兩次探視權,在每個月的單周五,根據女兒的意愿,在協議的地點探視女兒。遇有特殊情況,探視時間、方式由雙方約定。雙方也可以約定由另一方將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體明確一下接送的具體地點和方式。
六、 若女方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的三個月內不能自行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應向男方支付XX無的不便補償;若男方在轉讓該房時,因為女方戶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女方應賠償男方差價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補償不應寫成違約金,因為戶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若寫成違約金法院支持可能會有難度。而寫成不便補償,合情合理,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若男方轉移該房屋,而在轉移時因女方戶口沒有遷出對房價產生影響,具體影響的數額應由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并書面告之女方。
七、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絕不反悔;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月日
關于離婚協議8
協議離婚之協議離婚的程序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當事人辦理協議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戶口已遷入新地址,到新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戶口不在北京的當事人,如果采取協議離婚方式,只能到其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關于離婚協議9
離婚協議書范本(律師審核版)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
協議離婚也叫“雙方自愿離婚”(以區別于訴訟離婚),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達成離婚合意并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問題上意愿一致,達成協議;二是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一)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于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當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男女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其間發生的有關身份關系的糾紛,以及涉及子女、財產問題的爭議,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癡呆癥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序,只能適用訴訟程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雙方自愿”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愿。這一意愿必須是真實而非虛假的;必須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對方或第三方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而形成的;必須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對于一方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爭議。
(三)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系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后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程序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1、對子女問題有適當處理,是指對雙方離婚后有關子女撫養、教育、探望等問題,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下作了合理的、妥當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如何給付等等。由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協議中還可以約定不直接撫育方對子女探望權利行使的內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時間等。
2、對財產問題有適當處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合理分割,對給予生活困難的另一方以經濟幫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實解決好雙方離婚后的住房問題;
(2)在不侵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對共同債務的清償作出負責的處理。
三、協議離婚的程序
1、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自受理離婚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離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婚姻關系。
經過審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四、制作離婚協議應考慮的問題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二、雙方當事人同意登記離婚的真實意思表示;三、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及期限;四、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五、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六、住房問題的處理方案;七、對離婚當事人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八、沒有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協助的義務;九、其他需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的事情;十、離婚當事人的簽名;十一、離婚協議書簽訂的年月日。
五、婚姻法及司法解釋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規定。
(一)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或妻的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獲得的,情理上應由夫妻個人使用、支配、處理的'財產。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六、對夫妻財產處分的原則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決,同時,也考慮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可以有所差別。離婚時,財產的處分屬于民事意志的范疇,婚姻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并沒有對此作出強制性的規定,根據“約定大于法定”的原則,只要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簽字后到民政部門備案,即可產生法律效力。只有在雙方對財產問題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才由法院依法作出裁決。
七、離婚協議書范本
離婚協議書
男方:王x,男,198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x市x區x小區x號樓x單元x室。
女方:孫x,女,198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x市x區x小區x號樓x單元x室。
男女雙方于200x年自行相識,200x年x月xx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0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取名王xx。現因夫妻感情破裂,確無和好可能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離婚的意思表示
男、女雙方均確認夫妻感情破裂,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權、撫養費數額、支付方式、探視權的具體行使方式
1、撫養權的行使
婚生女兒王xx撫養權由女方行使。
2、撫養費的支付
男方支付女兒撫養費3600元/月,直至女兒完成高中階段教育或年滿18周歲止。孩子接受高等教育(含大學、研究生、博士)所需費用及其將來可能產生的大額醫療費用由男、女雙方共同承擔。
3、撫養費的具體支付方式
男方須每月15日之前將撫養費支付至女方下列賬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如女方銀行賬號發生變更,女方需提前10天通知男方,如因銀行賬號變更導致的匯款延遲,男方不承擔相應的延遲責任。
4、探視權的具體行使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每半個月可自女方處將孩子接走共同生活兩日,具體的時間起算點為接走日的上午八點開始至次日晚八點前終止。
除非不可抗力,雙方必須遵守有關探視及協助探視的上述約定。男方必須按照雙方事先商定的日期和時間將孩子送還給女方,與探視有關的費用由男方自行承擔。
三、夫妻共有財產的處分、共有債務的承擔
1、股票的分割
雙方共同擁有的x有限公司(股票名稱xxxx,股票代碼Hxx)的股票共計6000萬股(其中700萬股系朋友林某委托男方購買,且歸林某所有。已經拋售的800萬股歸男方所有,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女方不再提出要求分割。),女方分得現存4500萬股中的20xx萬股,其余2500萬股歸男方所有。男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女方分得的份額過戶到女方名下。
2、房產的處置
位于x市x區x小區x號樓x單元x室,房屋產權證號:xx房權證x私字第xxxxx號,雙方作如下約定:
(1)男方同意對xx房權證x私字第xxxxx號房屋進行出售,女方同意在得到xx萬元房款的情況下,放棄其他權利。房屋的具體出售方式及款項的支付見本條(4)
(2)女方有權居住在xx房權證x私字第xxxxx號房屋內直至該房售出為止,男方及男方家屬在女方居住期間(包括房屋出售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女方正常生活之情形,如因此對女方居住帶來不便,男方須每日支付600元作為補償。
(3)如因男方的原因導致該房屋未能出售,則雙方對xx房權證x私字第xxxxx號房屋的所有權約定如下:女方享有40%的產權,男方享有60%的產權。
(4)關于房屋出售的詳細約定
如果買方無需銀行貸款,男方須自該房款到男方銀行賬戶之日起10日內,將xx萬元打入女方的銀行賬戶。如逾期支付,除應繼續支付外,男方另須按照應支付款項的日萬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如果買方需要銀行貸款,則在男方支付完該房屋銀行貸款的前提下,買方所支付的首付款打入男方銀行賬戶之日起10日內,優先支付女方的xx萬元。如逾期支付,除應繼續支付外,男方另須按照應支付部分日萬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違約金。如首付款不足以支付女方應得的xx萬元,尚欠女方的款項自為買方提供貸款的銀行將相應款項打入到男方銀行賬戶之日起10日內,由男方打入女方的銀行賬戶。如逾期支付,除應繼續支付外,男方另須按照應支付部分日萬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3、車輛所有權的歸屬
雙方共有的車牌號為xxx000的x轎車一部,登記在男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離婚后,該部轎車歸男方所有。
4、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的處理
雙方各自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即各自工資卡、公積金)在誰名下歸誰所有。
5、公司股權的分割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女方名義投資的公司股份,包括:
xxx金屬貿易(北京)有限公司 (所占公司股份比例為60%)
xxxxx實業有限公司(香港) (所占公司股份比例為49%)
歸女方所有。
6、其他物品的處理
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生活用品、個人證件、首飾、手表及其他依附于個人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家具、家電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共同債權及債務
1、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貸款xx元,用于購買x汽車,因該車輛雙方協商歸男方所有,男方同意自行承擔該債務。
2、雙方確認無其他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名下則由誰來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全部列明。除上述房屋、公司股權、股票、車輛、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雙方均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財產分割部分、子女撫養費的支付發生的爭議,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管轄。
七、合同文本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且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并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八、特別聲明條款
本協議的簽署確系雙方自愿,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使協議無效或撤銷之情形。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在哪里?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在哪里?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具備省時,省錢的優點,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民政局協議離婚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
2、協議離婚常常留有隱患,離婚后容易因離婚協議的內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財產分割等方面的糾紛。訴訟離婚有律師,法官的專業法律水平保障,對調解書的每一條款都會逐條進行審查,并確保能夠強制執行。
20xx最新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20xx最新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前提條件是夫妻雙方對于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小孩的撫養權等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代帶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有關證件,本人親自到原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好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內容簽字確認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這種離婚手續的時間較快,但前提是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一切事項都達成一致。這類離婚的概率較低。下面是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
1、準備相關證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閃婚后閃離是否被法律所允許?
閃婚后閃離是否被法律所允許?
我國《婚姻登記條例》并沒有對婚姻登記后多長時間內取消登記行為的規定,也就是說,進行了婚姻登記就從法律上已經確認了婚姻關系,婚姻登記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夫妻一方確實想解除彼此之間的婚姻關系,可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相關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或者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事實婚姻還用離婚?
事實婚姻還用離婚?
事實婚姻作為一種特殊的婚姻形式,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法制的不斷健全及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提高必將走向滅亡,但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在一定時期內他還將長期存在。國外許多國家在立法或司法上都承認和保護事實婚姻,我國《婚姻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事實婚姻是一種違法婚姻,但也沒有采取完全承認制度。
因為一旦這種生活方式完全合法化,就可能會有更多的人群來選擇這樣的生活,從而逃避《婚姻法》的規制,導致對整個社會婚姻家庭制度的沖擊,所以在司法實踐中只有充分掌握并理解事實婚姻問題,才能更有效的解決新時期出現的婚姻家庭矛盾,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障社會主義國家的長治久安。
事實婚姻的特征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系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離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3)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關于離婚協議10
協議人(男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后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后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二、協議人雙方婚后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后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于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
三、婚前婚后,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后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于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用于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戶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婚后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離婚協議11
男方: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女方: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兩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如下(簡述兩方離婚的原因):
一、兩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兩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兩方是否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確子女的'撫養歸屬權及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的負擔,并寫明給付上述費用的具體時間、方式。在撫養費條款之后,還應當就非直接撫養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作出時間、地點等明確具體的約定;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含房產、物業、電器、家具、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現金存款、有價證券、股權等);
四、對債權債務的處理(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的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的具體處理)。
男方:xxx 女方:xxx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關于離婚協議12
協議離婚的辦理機關即登記機關,根據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
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置婚姻登記處。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設置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文件,對外公布并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
關于離婚協議13
協議人(男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為了明確婚前婚后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的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后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動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動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協議人雙方婚后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后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于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后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于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用于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戶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婚后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協議人:______
協議人:______
關于離婚協議14
經雙方達成協議,現就女兒___撫養權變更及財產分配等事宜重新協商如下:
一、離婚時為了孩子健康成長,雙方達成一致撫養權歸乙方。
現因女方工作性質及其它原因對女兒的成長不利,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將撫養權變更為歸男方,女方可以隨時探望,但要帶孩子去哪里,必須經男方同意后方可帶走。
二、結婚后與離婚前的共同財產
1、離婚時為女兒的生活環境、健康成長,xx處的一切財產歸女方和女兒所有。
2、因女方原因,導致撫養權歸男方,也同時為了女兒的'生活環境、健康成長協議如下:(1)女方同意出資為女兒按揭購買一套商品房,經達成協議,女方愿意付房屋首付房款及房屋內裝修,按揭款由男方負責。
三、離婚后因故雙方仍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期間購置的___x小車歸女方所有,按揭部分由男方負責,并辦好一切手續過戶到女方。
此協議雙方認可、簽字按手印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商達成后無任何糾紛,雙方的任何事情無權干涉。
男方:_______女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離婚協議15
男方:
女方:
雙方于20xx年9月26日在北京市市宣武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和,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20xx年生育有一女兒,離婚后女兒撫養權歸男方。女方不支付撫養費。
2、探視權:女方每周探視一次,為了不影響孩子以后的學習和生活,定在每周末,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止女方探視,否則女方有向有關部門申請改變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
⑵房屋:婚前男方按揭購房一套,坐落在,登記在男方名下,婚后女方參與償還購房貸款。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已經生效的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明確規定: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房屋的增值部分應區分婚前、婚后的增值數額,對于與婚后還貸相對應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補償女方×××元。(在中介對現有房產價值進行評估后,算出男方給女方的應付補償。)())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2、機動車輛:一輛,離婚后歸男方所有,男方給予女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
3、股權、股票、債券等:各自名下,保持不變
4、債權與債務: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6婚姻期間家具、家電誰出錢購買的歸誰。
7、女方懷孕生女后,引發了肌筋膜炎、骨質疏松、血小板升高等病癥,而且現在仍處于哺乳期,女方有權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相關醫藥治療費XX元。(女方所患疾病均有醫院證明)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損失費、疾病治療費等經濟補償費XXX元
8、在男方未付清女方的經濟補償前,女方有權居住,男方及其家人不得干預和影響女方的.生活。男方有權拒絕女方以外的人進入此居所。
四、其他協議事項:
男方給予女方的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整,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女方:(簽章)
20xx年3月3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補充:結婚時男方的房貸是總房款的一半,按照婚姻法規定,女方應該取得該房產的婚后增值部分。也就是目前中介的評估是至少160萬元,女方至少應該分得40萬元。其他補償應有車輛補償,(倆人共同出資購買的),女方懷孕生產養育孩子帶來的疾病補償。這些補償綜述應該在40萬以上,但是這個男人只愿意出40萬,多一分都不愿意!
【離婚協議】相關文章:
離婚的協議08-10
離婚糾紛離婚協議書03-24
離婚協議范本-離婚協議書范本03-09
關于離婚協議05-29
夫妻離婚協議05-23
子女離婚協議09-09
離婚協議范本05-05
手寫離婚協議08-08
自愿離婚協議08-09
簡單離婚協議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