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同范本(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銷合同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供銷合同范本1
供方:
需方:
為了更好的提高雙方的誠信、愉快的合作,特在此用書面的方式擬定一份協議。協議的內容有以下幾點:
一、供方按照需方的提供的進貨單,將優質的產品供應給需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和產品的齊全。
二、供方提供給需方的是水產類,在水產方面,每一個產品都要保證產品的`重量達標,不要斷斤少兩,如不達標,需方可要退貨,到時一切后果供方負責。
三、需方在供方提供的產品,經過驗收合格后,必須將所有款項,在規定的時間內付于供方,如不及時匯款,供方可取消和需方的合作。 以上幾點,經過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擬定的一份協議,雙方必須遵照協議內容,誠信合作。
供方負責人:
需方負責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2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C50砼單價:xx元/立方
四、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五、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1-3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3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120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六、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
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因需方報料有誤差,再續報料不足夠xx立方時,需方需支付空運費xx元。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六、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次月10日內支付工程款的xx%,其余部分待合同結束后付清。
七、違約責任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無違約行為時,需方通過其他形式生產本合同范圍內混凝土,供方不得已任何借口中斷混凝土供應。任何一方違約,均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2)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3)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九、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xx份,需方執xx份、供方xx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為加強藥品供銷管理,明確責任,做好藥品供應工作,確保藥品質量,更好地為全民健康服務。根據有關藥品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藥品內容
1、甲方提供的藥品,其名稱、型號、數量必須與乙方要求的相一致。
2、甲方所供藥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藥品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供貨期限
乙方提出用藥計劃,甲方應在兩天之內提供供貨價格,雙方協商確定后,甲方須在三天之內供貨(對急救特殊藥品必須在24小時供貨),不得拖延。
第四條價格與結算方式
1、甲方嚴格按照國家藥品價格的限價供貨,乙方應按照國家價格法相應規定銷售甲方所供藥品。
3、乙方于每月的25-30號之間結清甲方當月所供藥品貨款,當月回款5萬≤當月回款<8萬時,甲方返給乙方回款的1%。當月回款≥8萬時,甲方返給乙方回款的2%。(注:逾期回款不享受該優惠政策)
第五條驗收方法
甲方送貨時必須做到貨單同行。
第五條質量與責任
1、雙方必須是證明齊全的'合法生產經營企業,需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復印件,嚴格執行GSP、GMP確保藥品質量,保證全民用藥安全、有效。
2、藥品供銷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政策及法律相關規定,維護雙方合法權益,遵守社會主義商業道德,認真執行醫藥服務規范。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未付金額的3%/日計算。
2、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不能如期交貨,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按貨物總金額3%/日計算。
4、。甲方所交藥品品種、型號、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甲方負責調換,否則將按不能交貨處理。
第七條其他
1、糾紛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釋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方可變更。
3、本合同未盡事宜請參照《合同法》。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4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沙石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沙石,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于沙石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沙石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沙石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沙石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日內換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沙石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沙石送到乙方工地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沙石總價款的_%,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沙石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需方用煤,依據(民法典)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供需雙方應嚴格遵守履行。
一、煤種:原煤
二、交(提)貨地點:供方煤場。
三、付款方式:需方將貨款匯入供方賬戶,貨款到賬后供方為需方提供與入賬戶金額相符的提煤單。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煤發熱量5800大卡以上,含硫0.5%左右,數量以過磅單為準。
五、價格:270元噸
六、此合同一式肆份,共需雙方各執二份,蓋章簽字后生效。其它末盡事宜協商解決,補簽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6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有機農產品的發展,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擔風險的原則,就種植有機蔬菜項目,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負責定期收購乙方所種植出符合有機標準的農產品。
(二)甲方收購乙方所種植出符合有機標準的農產品,其標準為:當日采集的,甲方指定的,乙方種植基地種植的,符合有機標準的農產品。
(三)甲方保證在約定時間收購,收購價格隨市場行情。
(四)甲方負責派人到乙方種植地點收購,產品質量由甲方驗質員按質量標準驗收后方為合格。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次按收購的產品一次付清費用。但乙方需提前一天將各品種價格以書面形式發給甲方,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收購完成后付款。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負責落實有機蔬菜按甲方要求種植。
(二)乙方保證在甲方認定時間開始批量供貨,種植的合格的產品銷售給甲方,銷售價格隨市場行情。
(三)乙方在收購期間應派專人負責協助甲方收購,并負責組織按甲方在種植地的'收購點,保證甲方充足的貨源正常收購。維護收購秩序,保證收購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收購場地,倉庫和人員住宿。
三 違約責任
(一)若甲方違約,則以每斤 元賠償乙方損失,合計人民幣 元。
(二)若乙方違約,則以每斤 元賠償甲方損失,合計人民幣 元。轉貼于論 (三)乙方在交售產品時攙假,使假,以次充好等,甲方有權拒收,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停止收購,并追究乙方責任。
四 若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議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其解釋權歸甲方。
五 協議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六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供銷合同范本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銷售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品種、規格、數量安排交貨,在交貨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供貨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零售價以甲方規定的執行,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廠家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甲方嚴格按進口食品的規定執行。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貨物調換問題,應根據雙方協商規定按每次送貨的%進行執行。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XXXXXXXXX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XXXXXXXXX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簡便快捷,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XXXXXXXXX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XXXXXXXXX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乙方時,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XXXXXXXXX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XXXXXXXXX日內作出答復,要在XXXXXXXXX天內處理完畢。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執行,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XXXXXXXXX%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甲方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貨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3.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XXXXXXXXX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XXXXXXXXX份,甲、乙兩方各執XXXXXXXXX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XXXXXXXXX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供銷合同范本8
使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條款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建設工程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使用方工程所需的 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材料交貨地點、供貨期限
2、1 交貨地址:
2、2 供貨起止時間:
第三條 供應要求及價格
3、1數量 ;單價 ;貨款金額 ;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
第四條 結算和資金支付條款
4、1 結算方式:
4、2 約定的結算期限:
4、3 送到工地,甲方應指定專人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
4、4 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雙方對上月供應量進行核對,并辦理有效簽字手續。
第五條 質量標準和驗收
5、1 乙方應對供應材料的質量負責。
5、2 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質量要求和行業有關標準,符合業主要求。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6、1 甲方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貨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
6、2 乙方按時送達材料后,甲方應及時組織初驗,初驗合格的,及時簽收確認,初驗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貨或作換貨處理。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7、1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如不能按時供應,或供應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7、2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7、3 乙方應遵守施工工地有關的規章制度,并負責乙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
第八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條款
8、1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發現質量問題,應在_________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2 乙方保證材料在供應之前所有權確為自己所有,不存在權利瑕疵,如若引發侵權責任由甲方承擔。
8、3 雙方約定由材料在運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非因質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貨的,應當承擔退貨價金1%的'懲罰性違約金,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當承擔本批貨款總價的1%的懲罰性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當承擔合同總造價的1%的懲罰性違約金,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2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10、2 如仍未解決,依法向甲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9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范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范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后,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后,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168小時試運行通過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
(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制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托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1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第三十二條注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松散零星的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于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盡快處理,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復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雇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范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于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10)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并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7)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于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復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后了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簽字,供方須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制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后(14)天內提出復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盡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3個月,對于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6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盡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并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3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168小時完畢后,應在6個月內進行。
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后10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后(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后10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并由供方代表會簽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5%);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5%);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于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后,需方可以考慮免于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于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05%)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
第九十九條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5~8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簽后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簽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于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后,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盡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中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則地點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截決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并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2份,副本18份。審查單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范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需方(蓋章):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10
供、需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本合同適用于需方根據本合同所簽發的所有訂貨單項下商品交易。
第一條 商品的類型、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及生產廠家、
特別約定:
1、上表所列商品指需方要求供方供應的商品品種系列。供方供應的同品名的商品品種系列,如在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或生產廠家、產品執行標準等方面有區別,均應單獨列出。
2、需方將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種、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或生產廠家、產品執行標準的不同組合對商品進行統一編排并給予貨號。訂貨單只標明貨號,不再重復上述內容。
3、產品執行標準指該商品原產地依當地法律合法有效的標準,如該標準系國際組織、外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管轄范圍外的地區所制定,則均不得低于中國法律規定的有效標準并已為中國法律確認有效。產品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必須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適用地方標準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所有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4、某一區域的當地政府對上述商品在該區域內的銷售有特殊要求或市場準入條件規定的,應符合全部要求或條件,并向需方提供證明文件。
5、供方所供商品,含供方免費提供的樣品、附帶品、贈品等。
6、以條形碼為區別依據,供方首次進店的商品品項數為項。如供方商品首次進店后即出現滯銷,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未銷存貨按退貨處理。
第二條 商品價格
1、供方向需方供應本合同第一條項下商品,應向需方提供報價單。價格應包括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稅金(包括關稅,增值稅及其他稅金),以及其他送貨到訂單指定地點的費用。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修改報價單。報價單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后,即為有效報價單,作為結算貨款的依據之一。未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的報價單無效,不得作為
結算貨款的依據。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價格異動,供方應即以書面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報價單,并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法人印章確認。若供方商品供貨價漲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需方,新報價單自雙方確認后生效;若供方商品供貨價降價,則需方收到新價格通知單次日生效。如漲價,需方庫存商品仍按原報價單結算貨款,在新報價生效日前下訂貨單項下商品按原報價單結算貨款;如降價,需方庫存商品按新價格結算,供方需補庫存差價。且在價格變動之前,不得限制需方的訂貨量。
3、節慶促銷期間(本合同“節慶”包括法定節假日,中外傳統節日,需方店慶、司慶和新店開業賀慶等),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促銷商品進價為結算依據。如雙方對價格存在對帳差異,則
4、供方對需方的`供貨價格不得高于供方在本合同適用區域內對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供貨價格,如需方能證明供方對其他第三人的供貨價格比對需方的供貨價格低,則自動適用供方對其他第三人
的最低供貨價格進行結算。
第三條 商品訂貨
1、需方要求供方供貨,應向供方提供需方統一制作的《訂貨單》。供方簽署本合同,即表明供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報價單確定的條件和需方所下訂貨單的要求向需方供應商品。
2、供方應在訂貨單規定的送貨日期到期前向需方送達訂貨,訂單有效期為同城3天,異地7天,但緊急訂單除外。
3、需方可以在訂貨單送達后要求變更或撤銷訂貨,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在原訂貨單規定的送貨日期到期前通知甲方,緊急變更和撤銷除外。
4、供方應全面履行訂貨單,如不能在訂貨單規定的時間內按訂貨單的要求的商品、數量和質量等內容送貨,視為供方不供貨,需方有權拒收,并有權解除本合同,供方應按該訂貨單項下貨款的百分之十五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需方同時有權立即從第三方進貨。
5、因不可抗力導致訂貨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變更或終止訂貨單,但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即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如雙方對供貨數量存在對帳差異,則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數量為準。
第四條 商品的包裝、標識及隨附文件
1、商品的內外包裝均應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標準。
2、供方同意其商品在內外包裝上按需方要求貼上或預印有關的貨號標識及條碼標簽,并同意需方作特殊包裝的要求。
3、商品及內外包裝上的標識應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4、商品的隨附文件,如質量合格證、原產地證明、進口許可證、商檢合格證、中文說明書、保修單和準予進入特定區域銷售而由該區域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文件等單證應全面完整,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如為專利產品,應附專利證書。
5、因上述事項導致需方承擔任何形式的經濟責任,供方負責全額賠償,并按需方所承擔經濟責任總金額的50%賠償需方商譽損失。
第五條 商品的交貨時間、方式及地點
1、供方應按乙方所下訂貨單指定的時間一次性送貨到指定的地點。
2、送貨地點:。
3、送貨所需費用(包括運輸、保險等各項運雜費用)由供方承擔。
4、關于交貨方式的其他約定 : 。
第六條 商品的驗收
1、商品驗收標準如下:
(1)供方所供商品符合本合同第一條至第五條的約定。
(2)有保質期的商品,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質期不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質期的80 %(促銷商品
2、驗收合格的商品即可入庫,入庫手續辦理完畢,由供方確定需方出具的驗貨清單后,即視為供方已經交貨。
3、上述驗收,不表明需方認可商品內在質量符合其適用的產品標準和/或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除可以歸責于需方的原因外,產品質量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七條 退換貨
1、下列商品無條件退換貨(退或換由需方選擇):
(一) 需方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其適用的產品質量標準或者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
(二) 需方發現商品侵犯他人所有權、擔保物權、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的;
(三) 需方收貨后30個工作日內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驗收標準的;
(四) 滯銷商品(本合同“滯銷商品”指超過同類商品的在賣場的平均陳列時間而未銷出
2、下列商品有條件退換貨:臨近或超過保質期的商品、包裝破損商品或殘次商品,供方原則上應接受退貨或換貨。
3、退換貨由需方書面退貨單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應在3天內書面確認;無正當理由拒不確認退貨單的,需方以郵寄送達的郵戳發出日期,經過7日后視為供方收到。供方在確認退貨單后,
第八條 貨款結算
1、商品結算數量:以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收貨數量扣除收貨后需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要求的退換貨數量為準。
2、商品結算價款:以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商品進價扣減有關折扣后的實際價款為準。
3、結帳時間:每月 日至 日。
4、付款時間和付款日期
(1) 貨款以 天為一期支付一次。但如該期限屆至時仍不具備本條第4項約
(2) 雙方協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5、付款條件:
(1)與訂貨單或供應商對帳單相對應的增值稅發票。
(2) 經供方書面確認的驗貨清單、供應商對帳單和付款通知單及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價
(3)需方以書面形式要求的其他條件。
6、付款方式(選項打“√”): □現金 □轉帳支票 □匯票 □電匯
7、付款金額為商品結算價款扣除截至付款日根據年度貿易合約約定應扣減的各項金額及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供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和費用的余額。
8、上述付款條件、結帳日期、付款時間和日期、貨款結算、增值稅發票開具、年度貿易合約各項金額的收取及票據開具與財務處理等辦法,由需方依法專項規定,并以需方制定的規定為準。
9、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需方有權扣留未付貨款三個月,期滿需方確認無潛在的質量責任后,將未付貨款一次性支付給供方。
第九條 促銷員管理
1、供方促銷員為供方派駐需方門店并代表供方協助商品銷售的專職工作人員,與需方沒有勞動關系,供方應與促銷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按需方向需方提供有關資料。需方對甲方促銷員,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外,不承擔與其勞動有關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2、供方促銷員應遵守需方各項規章制度,按需方要求統一著裝。
3、供方促銷員違反需方管理規定或有其他任何違法行為,供方應根據需方要求撤換;如因此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供方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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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合同范本11
甲方: (以下稱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履行地:長沙岳麓區
為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交貨日期
大寫(含增值稅): 整(¥ )
二、產品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要求,沒有國家的或行業技術標準的,要符合通常標準或合同目的。
三、產品包裝
1.廠商原廠包裝,包裝具備確保貨物不損傷。因包裝的`不良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包裝費由乙方支付。
2.隨貨應附有:送貨單及產品質量合格證書。
四、產品運輸
運輸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貨運公司承運。交貨地點:甲方倉庫;運費由 方承擔。
五、產品驗收
按本合同規定驗收。賣方交貨時,應將產品合格證、說明書、交買方據以驗收。甲方驗收后,乙方確保所提供產品一年的保質期。
六、結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按照貨款總金額的 % 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第二批貨款應自乙方所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按照貨款總金額的 % 向乙方支付,剩余貨款應自乙方所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貨款之前,乙方應提供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
七、違約責任
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賣方包換、包退,并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乙方逾期交付產品,逾期1-3天內,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價款的2 %作為違約金;逾期在4-7天內,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傳真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稅號: 稅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供銷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一、 合作原則
甲方乙方本著真誠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為進一步加強合作,建立穩固雙贏的合作伙伴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二、 合同約定的標的物
本合同標的物的具體名稱、規格、型號等產品詳細信息,以甲方的銷售單為準,所涉及的商品價款、數量、每筆的交易時間,以乙方蓋章或由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甲方銷售單為準,該單據作為乙方對甲方應付貨款的憑證和結算憑據。
三、 名詞注解
滯緩商品:指乙方從甲方處采購的商品,滿足內、外包裝完好,未超出保質期前三個月且符合甲方二次出售要求的滯銷、周轉遲緩的商品。
特單商品:乙方通過另議協定、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購貨需求,甲方為此專項提供的商品。
記名支票:出票人在收款人欄中注明甲方單位名稱的支票。
四、 商品購買
1、乙方購貨需明確商品的品規、數量、付貨日期、付貨地址及具體收驗貨責任人。
2、乙方購貨可通過傳真或電話直接訂購。傳真購貨須滿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由委托書中指定的經辦人簽字確認,并經雙方簽字確認。此類購貨為不可撤銷訂單,反之則視為乙方違約。電話購貨須滿足:乙方收貨人簽收,證明符合購貨要求。
五、 合作方式
1、信用額度:本著促進合作,長期護理的原則,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乙方累計購貨已超過信用額度,但仍有進貨需求時,甲方可適當追加不超過其授信額度10%,作為對賬期間周轉,乙方必須在每月(包括追加)在內的信用額度款項。
2、每年月乙方不得故意增設協議文本約定外的條件和借此拖延、拒絕付款。
另:甲方作為市場推廣的網絡產品不在授信范圍之內。
3、借款方式:貸款的結算科通過現金、記名支票、電匯、網銀(網上銀行)實現。乙方須注明甲方為收款人。若乙方通過其他形式向甲方結算,須履行提前告知義務并必須征得甲方認可,甲方可安排專人(持工地蓋公章介紹信)全程協助辦理。
4、結算爭議:乙方向甲方結算貸款時,出現提供的現金、支票、電匯、網銀或其他結算方式的手續、票據不全、違法或乙方超出協議約定的范圍進行結算的,甲方不予認可,視為乙方未結算、乙方應繼續履行向甲方的借款義務,并承擔此期間對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現場驗收:乙方自收到甲方負責配送的貨品后,應履行現場及時驗收的義務,包括貨品的數量、質量方面。乙方須在第一時間為甲方辦理現場的貨品簽收確認手續,甲方視為乙方驗收合格,若甲乙雙方在驗收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須當場指出并寫上解決。
6、退換貨保障: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若遇乙方采購計劃有誤、變更,(指庫存的常規商品)或采購的商品屬于滯緩范疇,造成乙方無法消化、處理,乙方有權自行選擇退貨或更換。乙方須保證商品內、外包裝的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且自購貨之日起不超過退貨時退貨商品原價格若高于甲方當日銷售價按當日為準,原商品價格低于甲方當日價格按原價格為準。(有保質期商品除外),為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退換貨的標準、要求由甲方確定。
7、特殊訂制的商品不予退還,乙方拒收符合約定的特訂商品按貨款總額的30%賠付違約金。
六、 雙方應盡的義務及享受的權利
1、乙方有權就甲方在日常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務工作中實施監督,并享有向甲方投訴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協議約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
3、乙方要履行貨到現場的及時驗收,收貨人簽字確認的義務。
4、乙方有指定專人、定期配合甲方財務(銷售)人員按時核對應收賬款并履行確認手續的義務。
5、乙方可向甲方提議關于產品質量、價格及市場動向的相關信息以及服務工作中的不足之處,甲方會因地制宜、有則改之、無則加冕。
6、甲方對乙方的采購需求應及時跟進了解,并有義務對其所需商品的相關信息履行提前告知義務,維護乙方的優先選擇權和知情權。
7、甲方應遵守協議之約定內容,及時、安全的履行貨物的交付義務。
8、甲方向乙方交付貨物后,乙方發現貨品有短送、品質不符情況,須在2日內向甲方通告相關信息,甲方經確認無誤后,須在3日內履行補送、調換義務。
9、甲方有權按季度對乙方授信額度使用情況進行評估,乙方采購過程中連續三個月未達到或超出甲方所授信譽額度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并同乙方協商確認后,對授信額度進行調整,重新簽訂供銷協議。
七、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1、除本協議約定外,甲乙雙方均未按協議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履行應盡的付款或付貨義務,甲乙雙方分別承擔未付款項或付貨物價值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賠償。
2、協議雙方,乙方擅自終止合作協議,應向甲方結清應付全部款項,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繼續供貨,并提前解決合作協議。
3、違約金的約定與其他條款沖突時,按其他約定條款執行。
4、合作過程中若雙方存有正義,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雙方確認,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
八、 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續簽
1、雙方協議的變更需由書面形式完成。
2、乙方隱約顯現出以下等經營狀況時,甲方有提前終止合作協議的權利。若:乙方企業經營狀況出現不穩定,面臨經營風險,資產又轉移跡象,資金周轉困難,喪失償還、履約能力,企業管理層或股權發生重大調整變化,企業偷、逃、漏稅嚴重,面臨訴訟等。
4、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內部政策調整時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后可終止協議。
5、雙方終止協議合作,乙方的支付貨款義務均不免除。
6、本協議約定外,雙方訂立的補充協議條款同協議中其他條款發生沖突時,按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九、 未盡事宜
1.本協議經雙方確認定為年月日至年 月訂地:北京市朝陽區
2.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協商是否續訂協議。協議未續簽之前,原供銷協議自然順延至新的供銷協議簽訂之日,順延時間以30天為限。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13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
(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
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_年__月__日
供銷合同范本14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供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貨物
甲方向乙方采購的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產地)、數量、單價和合同總價詳見附件《供貨明細表》。
二、貨物交付
1、供貨時間: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發出書面供貨通知后天內按照甲方要求將該批貨物運至供貨地點。
2、收貨地點:甲方、,
3、收貨負責人:甲方委派為收貨負責人,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乙方應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的收貨負責人,并辦理驗收、交接手續。乙方將貨物交付給任何其他人均視為未交付,損失由乙方承擔。
4、包裝、運輸和裝卸:乙方負責貨物的包裝、運輸和裝卸并承擔費用,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地按時交付給甲方。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詳細了解甲方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注意事項,乙方送貨人員和運輸車輛應當遵守,否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5、到貨驗收:貨物運送至供貨地點,并在甲方指定地點卸貨后,乙方送貨人員應當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辦理到貨驗收。甲方對貨物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外面包裝當場查驗核實。若因貨物本身質量問題,或者運輸過程造成貨物破損,乙方負責退換貨,但增加的運輸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6、交付:到貨驗收合格后,乙方送貨人員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雙方簽字確認之日即為該批貨物交付之日。風險轉移:雙方簽字確認前,該批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此后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貨款支付
1、雙方約定以按月付款方式付款:
2、甲方應在每月15號向乙方提供上月賣場產品銷售的數量及所得總額清單,并向乙方提供上月訂購產品的'月賬單供乙方審核,乙方如對月賬單持有異議,應自甲方送達月賬單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異議,則視為認同。如乙方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異議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共同完成對月結費用的核對和確認。甲方承諾貨款在每月20日之前結清。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未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2、甲方逾期未能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付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包括造成乙方與其他廠家違約而需支付賠償金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向除乙方外的其他廠家購買貨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需把全部貨物退還給乙方,若貨物在甲方擔任風險期間造成損壞,甲方需承擔責任并賠償貨物的原價額給乙方。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解除。
3、雙方合同到期后,需延期或修改合同等則另行商榷。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分支機構總經理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補充協議、結算文件、付款計劃、欠款說明等一切文件必須由其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或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附件作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供銷合同范本15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遵守自愿、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證書及保證:
1.有關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衛證、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公章。
2.向甲方提供的進口商品要由海關完稅證明和進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證。
3.代理商需提供生產廠商授權代理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公章。
4.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法規要求的標簽標識,不侵犯他人專利權、著作權或商業名稱權等,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商品在甲方銷售過程中,因質量、性能、安全等問題引起的顧客投訴及責任糾紛,或因給甲方提供的證件不全、不真實等商品問題被有關部門查處,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包裝、運輸、交付時間:
1.商品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由甲方人員驗收,對有問題的不合格商品將不予收貨。
2.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保持內外包裝完整、無污染、外標識的規格、型號、數量必須相符。
3.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每次向乙方出具的商品訂單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收到商品訂單后須按以下約定時間運抵雙方約定地點:24小時____48小時____、____天之內。
4.乙方逾期運貨____天支付________違約金。
5.運輸:乙方免費送貨。
6.乙方所售商品有保質期的`,必須在保質期的三分之一(1/3)時間內送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三、退、換貨條款:
1、乙方無條件保證退換貨。
2、當發生以下情況甲方必須全部退貨。
㈠、違法經營的商品和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
㈡、甲方對超過____天不適銷、有質量問題、非本地區最低價等商品享有退貨權利。 甲方通知乙方在____天內辦理退貨或調換手續,乙方逾期不辦理手續者,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商品保質期前____天負責退、換貨。
四、價格條款:
1.以雙方業務代表談判的最終價格為依據(附商品價格清單)。
2.乙方需對其供應商品調價,需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保證向甲方所供應商品價格為________市場最低價格。反之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扣除當批貨款價差的100倍。
4.雙方在成交價基礎上,乙方以扣點形式返利給甲方:
(1)年銷售額達到______,實物扣點____ 現款扣點____
(2)年銷售額達到______,實物返利____ 現款返利____
5.節假日折扣
供應商同意在以下節假日支付給甲方促銷折扣
A、店慶費 ________元
B、中秋 ________元
C、春節 ________元
元旦、五一、國慶、提供促銷單品________個,折扣為基本供價的________%
6.業務推廣費用
(1)、DM費用:每期________元/個
(2)、燈箱廣告費:每期________元
(3)、端架陳列費:每期________元
(4)、排面促銷陳列費:每期________元
(5)、堆箱陳列費:每期________元
7.進店費:_______元 條碼費: ________元 合同續簽費:________元
五、貨款結算:
方式選用____條
1.按實銷結算:雙方約定時間按實際銷量結算。
2.帳期:一個月____ 二個月____ 三個月____
3.現款結算:甲方收到乙方商品和專用增值稅發票____日付清應結款項。
4.押批:____
5.預付款:____
六、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嚴格對下列內容保守秘密:
1.議本身即其內容和涉及的業務信息。
2.對方企業的基本信息資料。
3.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對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
4.其他甲方認為有必要保密的甲方信息。
七、合同續簽:
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商定次年合同相關事宜,如果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視為原合同的延續直至新合同條款的簽訂。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中如有部分內容被視為無效或無法執行,不得影響其余部分的有效性。本協議條款無需特別注明的選項一項,任何二個或二個以上的選擇均視為無效。
本協議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生效后,單方不得修改。如雙方同意修改,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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