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用工合同(合集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用工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用工合同1
(適用于本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筑施工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第二條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 ______________
上崗證證件號碼: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采取下列第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第六條 乙方工資標準為: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為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為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乙方每天的出勤簽字計算;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或采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乙方對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并提出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到項目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愿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甲方《 》、《 》、《 》、《 》、《 》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知悉上述制度的相關內容并同意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 月 日簽字日期: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合同2
甲 方:
乙 方: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聯系方
式 。
甲方因工作需要,擬聘用乙方擔任 工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資
乙方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社會保險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國家強制社會保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必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1、乙方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2、乙方不能將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甲方賬戶的。
四、合同的解除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三種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權不支付經濟補償。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因以上三種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種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實際損失(包括培訓費用、經濟損失等)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五、規章制度
甲方已經制定詳盡的內部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體的內容,乙方簽訂本合同視為已對此規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受損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勞動用工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共同遵守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勞動臨時用工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勞動臨時用工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勞動臨時用工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臨時用工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限屆滿;
2.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勞動臨時用工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勞動臨時用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性別、_____民族、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八條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底薪+提成+其他,底薪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第一個月余額作為浮動(十天工資),績效工資為業務總額的____%,根據個人業績及表現每月考評一次,年終結算時作為兌現依據。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九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試用期滿時,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要是根據公司業務需要,需要出差的,根據發票,可以公司報銷。
(二)年終獎發放標準按年簽單總額,簽單金額超過五十萬的按照千分之二結算,不滿五十萬按簽單金額的千分之一結算。
六、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一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二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范、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三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七、勞動紀律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二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后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三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個月。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四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勞動用工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工作地點為:公司內和由于崗位的要求到公司外指定的場所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要作時間按照下列方式確定執行:
1、訂單任務制和小組個人計件制
2、執行國家標準工時制度
3、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在乙方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國家的相應規定進行調休或者按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第六條甲方應當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數額為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元;
()執行按件計酬的工資標準按照甲方合理的標準發放。
六、社會保險
第八條社會保險根據乙方意愿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條款: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2、因客觀原因,乙方拒絕甲方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同意甲方將甲方應繳納部分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八、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執行及本勞動合同《附頁共二頁員工特別守則》執行。
十、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關于專項技術培訓及違約金的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關于競業禁止及違約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可就上述未規定條款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或其它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6
各地、市、縣人事局,各直屬單位人事 ( 干部 ) 處:
現將《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
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適應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使工勤人員的崗位設置、技術等級設置、聘用及待遇等更加規范和有章可循,特制定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
一、制定崗位規范的指導思想
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符合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競爭激勵機制和工勤人員崗位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工勤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勤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崗位規范的范圍和對象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 ( 含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 ) 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在崗工勤人員 ( 含合同制工人 ) ,均實
行崗位規范化管理。
三、崗位設置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設置要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崗位性質、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和所需資格條件確定。
( 二 ) 崗位限額要控制在編制部門核定的工勤人員編制數以內。 ( 三 ) 工勤人員崗位設置由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提出設崗方案。設崗方案要明確崗位職數、崗位責任、崗位所需條件、崗位考核標準等。各單位的設崗方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四、崗位等級設置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分為技術工人崗位和普通工人崗位。技術工人崗位設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和技師 ( 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崗位暫不設高級技師 ) ;普通工人崗位只設崗位,不設等級。 ( 二 ) 技術工人各崗位等級設置全省實行比例限額控制,原則上技師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5% 以內;高級工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35% 以內;中級工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35% 以內;初級工崗位不設比例限額。
( 三 ) 各技術工種中技師和高、中、初級崗位比例限額由省人事廳統一下達給各地市和各主管部門。地市的由地市人事局統一安排使用,省直單位的由各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使用 ( 崗位比例限額另行下達 ) 。 ( 四 ) 對確因工作需要,人員發生變化及其它原因,需要調整崗位比例限額的,可由各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準。
( 五 ) 對各工種技術等級崗位的考核評定,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設置技師崗位必須是國家規定允許設立技師崗位的工種,技師崗位的設置需經省人事廳批準。對在不應設技師崗位的技術工種中評定的技師,工資不予兌現。
五、崗位等級考核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實行崗位等級考核制度。崗位等級考核分為確定崗位等級考核和晉升崗位等級考核。確定崗位等級考核是對新招收為機關事業單位的技術工人進行的考核,
通過考核確定崗位等級;晉升崗位等級考核是對已取得初、中、高級技術等級擬晉升上一級技術等級的考核。
( 二 ) 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完成工作情況和技術業務水平。
( 三 ) 崗位等級考核按照崗位等級序列和工種類別進行,通過對相應崗位考核合格后發給《崗位證書》。
( 四 ) 各技術工種的崗位等級考核每年組織一次。全省技師和省直單位高、中、初級工的崗位考核由省人事廳統一組織實施;地市的高、中、初級工的崗位考核地市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六、申報條件
( 一 ) 技師崗位申報條件
1 、 取得本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2 、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 在省、部級以上工人技術競賽中取得名次;
(2) 在技術革新、技術發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級以上成果證書的;
(3) 獲得市地級及以上勞動模范稱號并保持榮譽的。
( 二 ) 技術等級崗位申報條件
初級工:在本工種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中級工:取得本工種初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高級工:取得本工種中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七、崗位聘用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實行聘用制。技術工人必須經過培
訓、考試、考核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證書》后,聘用上崗。 ( 二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聘用要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崗位限額內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和聘用合同的簽訂均按有關規定辦理。 ( 三 ) 加強對工勤人員崗位的管理,嚴格控制超崗位限額聘用,對解聘、低聘或自然減員等原因空出來的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用。
八、工資兌現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工資兌現應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崗位限額內以本單位所下聘書為依據,本著聘什么崗位,拿什么崗位工資的原則,在聘期內享受相應的工資、補貼待遇。工資均從聘用的下月起執行。報批工資時,需攜帶《職業資格證書》、《崗位證書》及聘書等有關手續。
勞動用工合同7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兩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本合同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周日休息,如遇特殊情況則調休。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六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1500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乙方轉正之后,甲方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簡稱五險。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即墨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基本制度&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深圳勞動合同范本。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合同范本《深圳勞動合同范本》。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合同9
______裝飾有限責任公司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用乙方為該公司綠化(保潔)工人,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______年______月。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各綠化(保潔)區
三、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______元,試用期滿后,甲方按乙方的實際工資算。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每天工作時間______小時,每月休息______天。
2。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員工守則、綠化管養規范、職業道德等),服從管理,主動、積極、負責和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權依據檢查、考核結果,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人或當事人加以處罰或獎勵。
五、合同的終止或解除條件: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做任何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身體狀況欠佳或有其它不適于從事綠化養護工作的疾病。
(5)、故意或過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
(6)、對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業機密而使甲方名譽受損或經濟受損的。
(7)、違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被舉報、投訴或查辦的`。
(8)違反甲方員工守則有關規定,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
(9)、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終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甲方無法采納或滿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或要求。
六、本合同未有約定而甲方員工守則另有規定,按員工守則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雙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名并蓋章(指印),乙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10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使用)
甲 方: 北京盛世匯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北京盛世匯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石崇陽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東四環中路82號金長安大廈B2座1505室
第二條 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合同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年齡:
合同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期間互相承諾且有法律效應的依據,為使合同執行期能夠有序的履行安全責任及重大事故的及時處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1、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發生不安全事故,因工傷產生醫療費用,未經住院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需要住院的費用經合療報銷后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擔,因個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亡事故和費用,可根據情節輕重另行研究確定。
2、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內(包括請假、休假、換休假、病假、曠工)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造成的傷殘、死亡、因病住院、亡故意外事故等所有費用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因突發病死亡或因公傷事故死亡的,按國家正常公傷死亡事故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4、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內,身體有病不適的應及時診治或到醫院治療住院,一般診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需要住院又不能解除勞動用工關系的',在縣、市級以上醫院住院的,凡經農村合療報銷的,公司一律不在補貼,對于未參加合作醫療的,甲方按出院正式發票費用金額的20%給予補貼。
5、乙方如有重大疾病或需健康療養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系,辦理離職手續。
6、乙方因病住院結束后,因各類后遺病癥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系。
7、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違反用人單位制度因打架斗毆所造成的各類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責任方自行承擔責任。
8、乙方在工作期間私自外出或離開工作崗位,辦理私事、串崗、違章操作它人機具和機械、車輛、私自接觸電源、安裝電器,因此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指定他人代崗、代替上班,如有類似情況,代崗人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合同期滿,應及時清理甲方或用人單位各類物品,信息資料,并認真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有關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因合同履行雙方產生矛盾爭議,如任何一方不服可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裁決。
12、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同另一單位建立勞動用工關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負。
13、乙方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乙雙方合同勞動關系自行解除,因此產生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甲方給乙方參加意外保險,乙方如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按保險理賠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15、乙方在臨時用工或村民勞務輸出等各類用工工作期間,一切因違反工作規定、規章制度發生的不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6、乙方因請假、休假、外出期滿而未按時上班,未辦理申請離職手續,按自行離職對待,因此在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費用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雙方填字后生效,合同終止自行失效。
1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用工合同12
甲方(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雙方合同期為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個____________月。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
1、偽造學歷、證書與工作經歷的;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中所含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3、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
4、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4次
5、患有傳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嚴重疾病的;
6、隱瞞病史或工作經歷的;
7、不能按照崗位職責(職位描述)完成相應的工作要求的;
8、拒絕接受領導交辦的任務的;
9、有任何違法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的行為的.;
10、其他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情形,諸如:態度粗暴、待人接物沒有禮貌、行為舉止令人感到不適。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無須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需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如甲乙雙方欲續訂勞動合同,應在本合同到期一月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甲方根據公司工作經營情況,安排乙方在(地點)到部門擔任工作。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為元,每年依工作表現調整。
乙方保險由自己購買,甲方不得再行支付乙方保險費用。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三、甲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并逐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將通過民主程序并告知乙方,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實施獎勵和處罰。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對乙方進行考核,根據能力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整乙方工作,保障乙方工作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可視經濟效益和乙方的技術水平、業務熟練程度、勞動效率、工作績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勞動報酬。
四、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善離職守。按時保質完成甲方指派的合理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秘密,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范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加班和出差并享受相應的加班費、調休或者出差補貼。
五、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的情形:
(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諸如: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諸如: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甲方協商一致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勞動用工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勞動用工合同14
甲方: 乙方:
公司: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一、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二、本協議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四、勞動報酬:
4.1 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2 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五、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六、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七、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八、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合同15
編號: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工人)姓名: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 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本
協議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協議,并辦理簽訂手續。
二、 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承擔臨時工作任務。在協議期內甲方因調整工
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協議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單位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
每月 元,標準工時為21.75天。乙方不享受獎金及其它福利。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方不為招用的臨時工繳納社會統籌保險。
(二)乙方在勞動期間應嚴格遵守勞動制度,注意勞動安全,因工作疏忽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傷害,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午餐補助。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三)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四)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六、勞動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可以變更協議的相關內容。
(二)協議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協議手續。如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
乙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協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職的;
(3)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兩個月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協議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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