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合集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大力發展養殖業,合理利用資源,節約耕地,乙方現有一座荒山承包給甲方作為養殖場。通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承包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承包事項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和面積
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30年(叁拾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每年 元,每5年付一次款,共6次付清。第一次 年 月 日;第二次 年 月 日;第三次 年 月 日;第四次 年 月 日;第五次 年 月 日;第六次 年 月 日。如甲方不按時向乙方交納承包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內,養殖場內一切費用均有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還要負責荒山的'綠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義務協調解決四鄰糾紛,維護甲方的養殖場環境。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應共同自覺遵守。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撕毀,終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條文。否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2
甲方(發包方):xxx
乙方(承包方):xxx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將坐落在xxxxxx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xxx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中間人:xxx
簽訂時間:20xx年x月x日
荒山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
法定代表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 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4
發包方:xx縣鎮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1、該幅集體荒山為界二組責任土xxx為界,西面xxx為界,北面xxx為界。
2、承包年限為x年,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3、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xx萬x仟元整(元整),簽字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6、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7、到期后,如甲方繼續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9、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10、本協議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荒山承包合同5
甲方:____區橫____村委會,負責人:村長。
乙方:(身份證號:),系____區橫____塘角灣村民小組村民
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____區橫____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區橫____村委會(蓋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6
甲方:x縣x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執行董事
乙方:x縣x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x元,共計x元(大寫:xx)。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xx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7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 四至: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xx年4月1日)。
三、承包價格: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小寫: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梨樹、松樹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鎮林業站一份。
甲 方: (蓋章)
代 表: (簽字)
乙 方: (簽字)
簽訂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發展農村經濟,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體所有權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經濟作物的種植、經營。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租賃用途
經濟作物、糧食、蔬菜以及其他種植業。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當年租金共_______元(_______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
第四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甲方應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權。
2、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行為。
3、甲方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5、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乙方對租賃地面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如遇政策因素對乙方承租土地進行規劃,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權補償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補償費。
5、乙方享受國家對土地的補貼政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并承擔賠償違約金(違約金以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30%計算);如乙方違約或毀約,則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1、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積:共 畝。
二、承包費
1、承包費每年 元。從 年 月 日開始交納承包費,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須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荒山有繼承權,如需轉讓承包權,需經甲方、鑒證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對發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權、擁有監督權。
2、協助乙方保護荒山綠化成果,乙方舉報偷伐樹木、破壞植被、上山放羊的行為,甲方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保護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3、指導乙方按上級要求進行荒山綠化。承包區內,原有村集體分給個人的樹木、承包給個人的土地、產量地以及土地邊4米荒坡仍歸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樹、砍伐或破壞,只有看管義務。
4、對乙方的綠化目標完成情況及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準乙方在承包區內自行或允許他人進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養羊等行為,發現有上屬情況、經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將廢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將荒山收回另行發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產經營權,收益歸乙方,所栽樹木所有權歸乙方。
2、乙方負責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盜伐工作。
3、乙方發現有盜伐樹木、破壞植被、牛羊進林區等行為,除立即制止外,還應及時上報村委和上級部門,由村委配合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4、未經林業部門和村委批準,不得隨意砍伐或賣伐樹木。
5、在承包期限內,如因國家、集體建設(如:公路建設、旅游開發、礦產、水利資源開發、外商投資開發、大型公益性事業等)需占荒山,乙方應顧全大局,在獲得適當合理折價(按當時市場價)賠償后,無條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政府、市林業局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鑒證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____市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39;土地性質為荒山,位于____市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
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實交元,應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后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承包在__村,__村(小地名__)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于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__,住所__;乙方當事人的姓名__,住所__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于__,四至界線:東__西__南__北__面積約__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占__%,甲方占__%。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復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本村__份,鎮政府__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
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體村民代表大會商議,同意將林地畝(以林權證
為準),租賃給乙方從事林業、農業、畜牧業等綜合性開發,經營。雙方達
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
紛,屬于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養殖、經濟林開發等。
第二條林地山名為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畝,以林權證為準。
第三條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劃、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
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并由乙方辦妥
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畝承包金為人民幣(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承包期內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簽訂后3天內,乙方付承包款項的5%作為訂金,甲方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林權轉讓手續,從確定交地之日起乙方應在3天內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項的70%給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內付清。
第六條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簽訂后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承包范圍內林地的基礎設施由乙方維護,乙方承包范圍外的基礎設施乙方不承擔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林木砍伐相關事宜歸甲方負責。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采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在承包期內,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在未承包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由雙方協商另定,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林地發包后,乙方應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植樹造林等相關項目。
第十一條
1、交給乙方的山林要保證產權清晰,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施工和林木管護工作,在承包期間,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養牲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擾甲方經營的行為。甲方付全部責任。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相關附著物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采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或建房,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并協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2-3米),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范圍內修整,不得損壞周邊林木。新建墳墓統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過1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臺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條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續租,林地上林木歸甲方所有。可拆裝建筑物等設施歸乙方處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復印件或縣級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交地確認書。
3、相關部門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續在交地確認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協助乙方辦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
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鎮政府簽章:____________林業站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并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3月1日到20xx 年2月29日;
2、承包費用為元整(¥:),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雷達財、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xx年3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荒山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系黃陂區橫店街村塘角灣村民小組村民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黃陂區橫店街村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黃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黃陂區橫店街村村委會(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為有效開發利用甲方荒山、荒溝資源,增加甲方集體經濟的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荒山、荒溝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的位置、四至范圍、面積、權屬:
1、位置:
2、四至范圍:東:南:;西:北:;
3、面積:
4、權屬:標的物為甲方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甲方具有處分權。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四至范圍示意圖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一。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日。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內如挖沙、取土所得費用,按純收入的%向甲方提交,做為集體經濟收入。
第四條、本合同條款,甲方保證已經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即視為承包事宜已通過民主議定程序。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作為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保證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字的真實性。
第五條、通往承包地點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和進行維修,不需另行支付費用。乙方因承包經營需要從甲方處接水、電,甲方應當允許,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承包年限內,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開發、建設、利用、經營過程中,如果與村民發生矛盾,甲方有義務予以協調處理。乙方在辦理立項、建設、規劃等事項審批時,需要甲方提供手續等方式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張本合同無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權限等理由主張無效。否則,視為違約。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而影響雙方履行各自義務: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承諾,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法律責任,但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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