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合同(精選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年齡
民族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甲方有關合同制聘用人員管理規定,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勞動關系自動解除。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面通知乙方。續訂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第二條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在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服從統一調配,共同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
乙方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根據甲方有關文件和規定執行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六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如甲方職能改變而導致乙方所從事的崗位撤消等;
(二)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三)乙方嚴重違反醫院規章制度,如連續曠工5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日等違章行為;
(四)乙方嚴重失職、瀆職或營私舞弊,造成責任事故,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上述情況外,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成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注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賠償金。
第八條 其它事項
一、在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允許的情況下,甲方同意乙方參加職稱評聘。
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確定本單位編外用工為非法,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乙方的人事檔案由市人才中心統一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20____年 月 日
20____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2
小劉問:
我從20xx年8月開始在一個個體藥店上班到現在,沒有簽勞動合同,藥店也沒有給我們買社保,只是從三個月前補貼200元說是社保,其他什么福利都沒有,沒簽勞動合同 辭職。我的藥師證在藥監局是有備案的,在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上有我的名字,可法人代表不是老板本人,因為他是從人家手里接的店。現在我想辭職,不知道可否向他索要雙倍工資?
從20xx年8月工作至今,我應該能得到多少個月的賠償?賠償月工資是怎么計算的?我們平時都是現金付的工資,沒有工資條。經濟補償金是什么?跟雙倍工資有什么不一樣?我可否同時向老板要這個補償呢?我是不是一定要提前一個月書面辭職才可以提出這些要求呢?法人代表不是老板本人,如果我提出這些要求老板不認,我應該怎么辦?
律師答復:
1.關于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范本《沒簽勞動合同 辭職》。”“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因此,你可以要求自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的雙倍工資。并且視為你與藥店自20xx年8月已經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關于月工資標準。就是你的實際工資,工資條不是唯一證據,你可以收集其他證據證明。
3.關于經濟補償金。有兩種情況: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以拖欠、克扣工資額的25%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要按照經濟補償金的雙倍支付賠償金。
4.你主張雙倍工資的權利并不以勞動關系終止為前提,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除外。
5.關于責任主體,需要看藥店的營業執照。如果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承擔責任的主體是這個單位而不是“老板”這個人;如果是營業執照,則屬于分支機構,其開辦單位屬于責任主體。如果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雇工8人以上要登記為私營企業,雇工8人以下的為個體經濟組織),則登記的業主是責任人。如果你能證明實際經營的是“老板”,則責任主體是他,但由于登記業主出租出借營業執照,要承擔連帶責任。
6.關于維權途徑。你可以通過行政途徑(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通過與“老板”協商解決問題。
關于勞動合同3
甲 方:
地 址:
乙 方: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甲方經營和組織管理的需要以及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表現的綜合考評,甲方可調整、變更乙方的職務、崗位及其相關的薪資,乙方隨時服從。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到甲方指定的崗位就職,如乙方不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就職,視為自動離職。
(2)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后,與原職務、崗位相關的薪資包括津貼、獎金、能力金等亦隨之調整、變更。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的具體內容記載于甲方制定的關于職務、崗位的工作要求或職責的相關規定和已經形成的各項規章制度中,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知悉并同意受這些規定和制度的約束。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每天工作8時。甲方因生產經營的需要或法定情形可調整乙方的休假日、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因甲方商場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故全體職工不實行周末固定休息制度,而實行輪休制度。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
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制定工資制度。試用期內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試用期滿后,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各種獎金、津貼、補貼和工齡工資等項目不計入加班費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東莞市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加班費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月滿勤為28天(各部門實際出勤和休息,按現行制度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資由甲方核算后以人民幣通過現金支付,每月2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九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法律的規 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六、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秘密;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范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或者直接參與同行業其他單位的工作;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資料和信息從甲方挖走商戶,散布對甲方不利的謠言或信息;按甲方的工作要求盡心工作;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以及服務規范,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給予紀律處分,嚴重違反的,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或者玩忽職守的,或者有其他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操作規范或操作規程的,甲方依照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分;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須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辭職必須提前30天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歸還甲方之資料、物品,甲方為乙方辦理正式離職手續,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沒有交還其掌握的甲方重要機密文件資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八、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招接收的人員,應遵守約定的服務期,如果服務期未滿而提前離職的,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服務期和賠償標準參照《教育培訓協議書》。
九、保密約定及競業限制條款
第十五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其在職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信息,且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交付或移轉他人,或對外發表、出版或自行使用前述機密信息,包括日常工作事務及商戶信息均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個人或者單位講述或泄露。保密事項及范圍以公司相關制度及其他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或商譽等損害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損失無法計算的,以乙方年度工資的五倍為準;違反刑法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屬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的,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二年內,不得在東莞市(包括各鎮區)及其周邊地區與本單位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違反本條規定的,乙方應支付相當于離職前一年工資總額的五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其他
第十九條 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和加班工資標準等問題再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第二十條 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必須明確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沒有任何勞動關系,否則與此相關的法律后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如有因法律規定需承擔的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如實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年齡、身份、家庭住址、學歷、專業技術資質、從業資質的證件和資料,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證件以及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違反本條規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甲方依法辭退乙方,其法律后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下列文件或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員工守則 (2)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
日 年月日
關于勞動合同4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種彈性工作制度,也被稱為小時工。指的是在《勞動法》規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勞動者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以小時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履行相應權利義務的用工形式。它不同于提供家政服務的“鐘點工”、“小時工”,同勞務工也是兩個概念。
非全日制與全日制勞動關系有不同的特點,它不適用全日制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如勞動合同的形式、勞動合同訂立、變更、解除等。因此《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列出專章來規范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鑒于實踐中采用口頭合同的方式較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提出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取非書面形式訂立,但勞動者要注意保存勞動過程的證明:如工資單、開始工作的日期、工作的時間等,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無論采取書面形式或非書面形式,都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勞動者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確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與每個用人單位約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在多個用人單位的工作時數總和,不得超過法定最高工作時數。
(2)當事人未約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
(3)當事人可以對勞動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內容進行約定。
(4)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算。勞動報酬包括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
(5)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造成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關于勞動合同5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于乙方為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本協議于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乙方根據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擔任職務,并保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具體勞務內容和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參加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務安排的培訓、學習,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勞務。乙方提供勞務期間,應當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乙方出現任何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均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
第二條、
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按每筆業務給乙方結算勞務報酬傭金,標準為:
1、網站建設項目:1000元以下的'合同訂單,每筆按合同金額40%的標準計提報酬傭金;1000元以上的合同,每筆按合同金額50%的標準計提報酬傭金;
2、網站優化項目:乙方簽單時應和甲方進行事先溝通每個關鍵詞的價格。乙方簽單后,甲方按照合同金額的20%給予結算報酬傭金;
第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乙方服務的項目合同終止或提前終止的;
三、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四、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五、因本協議簽署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前,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依據本協議
第七條、
第八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前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在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尾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當事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無固定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至法定終止條件。
3.期限是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從xx年xx月xx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
(2)試用期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
1.沒有試用期。
2.試用期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開始。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本部門工作。具體工作內容是:________
2.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
3.乙方應根據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度
2.時不時地工作
3.工時綜合計算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3)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須經甲方確認并同意。
(4)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和甲方補充的有關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周休日、探親假、帶薪年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工資制,乙方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月薪為人民幣xxx元(試用期月薪為人民幣xxx元)。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3)甲方可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員工正常工資增長的具體措施。
(4)甲方每月xx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月xxx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在支付工資時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制定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從而有效保護乙方的生產安全和健康;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禁止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可能發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如實告知乙方,并有效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定期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免費健康檢查,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甲乙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關于勞動合同7
導讀:鑒于女職工的特殊生理期,《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均明確對女職工予以保護。在實踐中,很多女職工誤認為因懷孕或其他特殊生理期而獲得了“免辭金牌”,有的甚至仗著自己是孕婦企業拿她沒辦法,有恃無恐,違反勞動紀律;有的打算生完小孩,享受完政策優惠就離職;還有的女職工早在進入單位的時候就隱瞞了懷孕的事實,但她等企業錄用了以后才提出懷孕的事實,且要求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并正常發放工資。這種情形下,企業就覺得自己稀里糊涂當了一回“冤大頭”,這對企業顯然也是不公平的。
請看法院一則案例,法官答復:
問:桂女士原系重慶某電器有限公司員工。11月13日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從月30日至11月30日止。崗前培訓時,公司向桂女士告知,未請假擅自離崗2天以上,視為嚴重違規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后桂女士懷孕,自204月10日起,桂女士未向公司請假,連續4日不到公司上班。后公司書面通知桂女士,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懷孕期間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答:用人單位對孕期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女職工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我國法律針對懷孕女性職工規定了特殊的勞動保護制度。《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女職工處于孕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以懷孕為由,通過提前
三十日書面形式告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方式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也不能針對其進行經濟性裁員。本案不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所規定的禁止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條款同樣適用于處于孕期的女性職工。本案中,桂女士雖有孕在身,但擅自離崗多日屬于嚴重違規行為,用人單位即以嚴重違反單位規定為由解除與之簽訂的勞動關系,不違反法律規定。
法官提醒:現行法律對于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了充分保護,單位不得以懷孕為由針對其進行單方面解約及經濟性裁員。但對用人單位不能因懷孕而解除與女員工間的勞動合同不能作狹義理解,處于“三期”的女職工也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嚴重違反單位管理規定的,單位仍可單方解除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摘自中國法院報,回答單位: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其實,企業面對這樣的孕婦并不是完全沒轍,還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的。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企業仍然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另外,如勞動者自愿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合同的也不受法律限制。
關于勞動合同8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 (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4小時,上班時間從 時 分到 時 分,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另行調整乙方的`具體上班時間,乙方表示同意和服從。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周期為每15日結算一次,工資發放時間為 ,工資發放方式為 (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表示不參加甲方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由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并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工作規范。
第九條、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但是,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本合同后,乙方應當向甲方交接相關物品和事宜,甲方依法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但甲方應當向乙方結清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9
呂向成:我是天長企業技術開發部的一名工程師,從入職到現在一直做開發工作。今年4月20日,我的3年勞動合同即將期滿,前些日子人力資源部通知我,公司今年出臺新規: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的職工,續簽時都與單位下屬的銷售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工作崗位不變。與子公司續簽勞動合同我沒意見,但新合同中規定我的'考核工資、績效獎金都要按銷售公司的業績來發放,這無形中降低了我一半的薪水。雖然人力資源部表示銷售公司的效益會逐步提高,我們的考核和獎金到時就多了,甚至會超過現在的水平,但這畢竟只是期望,實際能否達到誰也說不準。同時,公司還表示,如果我不同意,算我違紀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將不支付任何補償。請問:我現在該怎么辦?
武麗君: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簽或者終止。從您介紹的情況來看,勞動合同期滿,單位在續簽的勞動合同中降低了勞動報酬、變更了勞動合同的主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所以,您可以選擇接受單位的條件而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若公司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您可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于勞動合同10
中國30年的改革開放取得了巨大成功,其最基本的經驗非思想解放莫屬,而思想解放的核心就是牢牢確立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的理念。正是從這一理念出發,30年來,任何一項重大改革幾乎都是以爭論開始,以改革——總結——再改革為進程,以不爭論為原則。
同 樣,在建立法治社會這個深化改革的重頭戲上,也必須尊重實踐第一的原則,以實踐作為檢驗立法合理性的惟一正確標準。不管立法的過程是多么的完善,立法的理念是多么的先進,一個法律的合理性事先是很難判斷的,它必須由執法、司法、審判這一完整的法治過程以及該立法對經濟社會的實際影響來檢驗。它是否達到了最初立法的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目的,最終還要由社會經濟的發展來判斷。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李稻葵認為,對于目前爭議較大的《勞動合同法》,理念性的討論和評判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及時觀察和總結其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尤其是要關注基層經濟體在執行中可能產生的條文性而非實質性執行的現象,通過實踐的反饋對該法進行檢驗、修改和完善。
實施《勞動合同法》的三種可能情形
記者:20xx年6月26日通過的《勞動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開始施行了,一時爭論紛紜。對此您有何看法?
李稻葵:新《勞動合同法》的出發點非常清楚,即緩解中國經濟發展中兩個比較突出的矛盾:其一,一些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沒有得到保證,沒有獲得“體面勞動”的基本保障。這既影響了社會的和諧,也阻礙了民族人口素質的提高,長遠看削弱了中國經濟發展的動力;其二,由于勞動者權益保障不力,人為地壓低了用工成本,導致中國在某些勞動密集型行業出現了短期的、不合理的國際競爭力,這種國際競爭力是建立在低工資、低勞動保護的前提下,它難以維持,也是經濟失衡的重要原因。
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引出了兩種截然對立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合同法》基本符合中國國情,可以有效地保護勞動者基本權益,同時推動企業合理用工和產業升級,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另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合同法》的出臺過于超前,一些具體的規定過于生硬,對于勞動者的保護規定得較死,限制了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合理使用勞動力的自由度,從而將削弱中國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因而不利于中國經濟的平穩運行。
記者:那么,《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到底會對中國經濟帶來什么影響?
李稻葵:可以預計,在未來一到兩年的時間里,有三種可能的后果出現。
第一種可能的后果是《勞動合同法》不僅得到了實質性的執行,而且執法的后果基本與立法目標一致:既保護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又促進了企業的轉型升級,改善了中國宏觀經濟運行的均衡性和可持續性。這當然是最好的結果。
第二種可能的情形是《勞動合同法》僅僅停留于條文性的執行,而非實質性執行,即,一些重要的條文在現實中盡管得到了按字面理解的執行,但用工企業通過變通的方式化解了有關條文的實際約束力,因此對于實際經濟的作用比較有限,這意味著立法的目的和精神沒有完全達到。
第三種可能的情形是《勞動合同法》得到了實質性的執行,但執行的后果與立法的初衷相去甚遠。也就是說,勞動合同大規模簽訂制定以后,對相當多的企業產生了較大影響,使社會用工成本有較大上升,企業的競爭力下降,導致了整體物價水平的上升和中國新創造就業數量的下降,造成了老的企業比較大規模的裁減職工,對整體經濟的運行造成了一定的沖擊。
仔細研究《勞動合同法》的條文,結合當前中國經濟中企業運行的實際情況分析,我們不難發現,以上三種情形中,第一、二種最可能出現,第三種出現的可能性不是太大。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不會造成中國經濟增長大規模的下滑。究其原因,要從法律條文的本質和中國經濟的特殊情況來分析。
法律的總結與修訂
記者:這次的《勞動合同法》在很多條文上相對具體,這是否有利于新《勞動合同法》得到實質性的執行,而且執法的后果基本與立法目標相一致?
李稻葵: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現代產權理論的鼻祖奧利弗哈特(Oliver Hart)從經濟學的角度系統研究過法律的基本特性。他反復強調,任何的法律條文都不可能是完備的,同理,任何合同也不可能是完備的。也就是說,任何的法律條文都會留下事后在執行過程中討價還價和靈活變通的可能性,因此,實際控制權往往比書面的合同條文更重要。這次的《勞動合同法》盡管在很多條文上相對具體,尤其是和我國一些其他法律如《中小企業促進法》相比,條款是相當地具體,但它依然給具體執行的`自由度留下了很大的空間。
以這個法律中備受關注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例,通常的理解是,企業在一定條件下必須給職工這樣的合同,而且一旦簽訂這樣的合同,企業不能解雇職工。仔細研究,不難發現《勞動合同法》實際上給出了企業解雇無固定期限職工的一些條件,包括職工不能勝任當前的工作,也包括企業發生了經營轉向的情況。
再比如說,對于勞動派遣公司,該法律沒有做出特別具體的規定,這就為一些勞動密集性企業留下了一定的靈活用工的空間。此類企業可以與勞動派遣企業簽訂用工合同;而勞動派遣企業既可以簽訂非連續的兩年以下的短期合同,也可以對雇傭兩年以上的工人賦予當地的最低工資。事實上,勞務派遣公司有可能起到最終用工企業與地方政府福利救濟部門之間橋梁的作用:有工作的工人得到企業的工資福利,暫時沒有工作的工人(此類工人的家庭本來就是低保的對象)得到勞務派遣公司的最低工資,地方政府為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降低當地企業用工成本,非常有可能出資補助勞動派遣公司,同時由此也完成了當地的低保家庭救濟工作。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勞動合同法》對于用工的報酬既不可能也沒有做出比較具體的規定,僅提出了集體協商或同工同酬的原則,這就為企業的具體操作留下了靈活度。比如對于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職工,企業可以按比較低的固定工資簽約,而大部分的用工報酬以獎金的形式出現;當企業出現經營不善時,獎金可以大幅度下降,這也就化解了固定期限合同所造成的高成本,當然也沒有起到保護勞工權益的作用。
最為重要的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縣級地方政府負責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與監督管理。用奧利弗哈特產權理論的術語來說,地方政府是最終控制權或剩余控制權的所有者。由于上述原因,勞動合同一定是不完備的,這就意味著最終控制權或剩余控制權的所有者的作用極大。那么,地方政府的興趣和利益何在呢?比較明顯地,還是招商引資,經濟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其偏向性將是非常明顯的。
總之,《勞動合同法》的執行不大可能出現像許多分析家預測的對中國經濟可能造成巨大的負面沖擊,其原因是實際操作中容易出現條文執行而非實質性執行。
記者:如果出現了比較大規模的條文執行而非實質性執行的情形,應該如何回應呢?
李稻葵:一種非常普遍的對策是加大執行力度,投入更多宣傳和行政資源,促進該法的執行。這樣的對策不一定是最為合理的,因為必須看到非實質性執行的背后深層原因,那一定是貫徹該法蘊含很大的社會成本,而地方政府—企業—職工三方不愿共同承擔這樣的社會成本,寧可采取非實質性執行這一相對成本較低的方式作為最佳對策。
如果出現了比較大規模的非實質性執行的情形,應該是本著尊重執法實踐的態度,認真總結法律條文在執行中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著名法學家李曙光教授最近指出,必須尊重實踐對法律的批評。在總結實踐的基礎上廣泛征求意見,仔細修改相關的條文,使其更具有執行的可行性,更好地實現立法的根本目標。
中國正在走向法治化的道路,法治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歸宿。建設法治社會的過程不可能是平穩順利的,建立法治社會的過程也不可能是完美設計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重要的現實問題背景,同時它也不可能是完美的,與其對于一部新法進行理念上的評判,倒不如本著法制的精神尊重立法,不斷地觀察和總結法律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尤其是基層經濟體在執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各種扭曲,通過執行實踐的反饋及不斷積累,讓實踐去評判立法的合理性,形成修改法律的素材,從而修改相關的法律,達到以立法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最高使命。這也許應該是我們對待《勞動合同法》的理性態度。
關于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姓名
經濟性質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的代理人)家庭住址
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鑒證機關 鑒證人
(蓋章)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并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為
元。以后,按企業工資制度工資。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似、病假、婚喪假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
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抑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he的;
5.用人單位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條(三)項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應當將期限頗延至下列情形規定的`到期時間: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甲乙雙方約定的
一定的工作達到完成標準,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
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關于勞動合同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_______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為_______元,并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的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解除合同條件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終止合同條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符合簽訂無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后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60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關于勞動合同13
一、《勞動合同法》中與試用期時間相關的條款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勞動合同法》中與試用期合同相關的條款
第十九條: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勞動合同法》中與試用期工資相關的條款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四、《勞動合同法》中與試用期辭退相關的條款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關于勞動合同14
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我單位職工 等 名同志,已解除勞動合同,現報去備案。
年 月 日
1、合同制職工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寫本報告書一式五份,留本單位一份,送
達本人一份,并于十日內分別報市勞動服務失業保險科、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各一份備。
2、解除合同的職工本人檔案移交到市勞動服務公司托管。
申 請 書
申請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申請行政許可事項:
申請材料: 1、 2、 3、 4、 5、
申請人(印章) 年 月 日
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遞交申請的途徑: 電子郵箱: 傳真電話:
關于勞動合同15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雙方的書面證明,對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有重要的作用。很多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爭議后,才發現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包含了對自己不利的條款。特別是對初涉職場的新人來說,更要學會看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如果提供勞動合同的,應至少包含以下七個方面的'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勞動合同還可以包含以下內容:試用期、醫療期、服務期、脫密期、違約金和競業限制等。
畢業生首先應看勞動合同中是否已具備至少應具備的七個條款。特別是合同期限、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其次,這些內容與用人單位之前承諾的是否一致。要注意如果兩者內容不一致的話,以后簽的勞動合同為準。最后,勞動者要特別注意合同中的違約條款。按照北京市目前的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在兩個方面設置違約條款:服務期和競業限制。要求勞動者競業限制的,應支付合理的補償等。否則,不能單方面要求勞動者承擔額外的義務。
另外,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了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不得設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試用期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滿一年不滿三年試用期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滿三年試用期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只能有一次。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該考核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如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必須能夠舉證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該錄用條件應已向勞動者明確告知。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畢業生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要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需要說明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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