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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合同

時間:2024-12-16 21:39:46 合同 我要投稿

銀行借款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銀行借款合同精選15篇

銀行借款合同1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應借款方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 (大寫:______ )

  1.3 借款期限:______

  借款期限為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 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歸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貸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借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準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帳戶。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 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民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對8.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對第8.1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 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 貸款方:XX銀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 簽字人:______

  職務:______ 職務:______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署

銀行借款合同2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__年零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_________萬元。

  三、供貨合同銀行借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五

  農銀借合字______號

  經借貸雙方充分協商,愿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貸款利率按現行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如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2.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指定用途使用,如轉移用途,貸款方有權進行加收利息、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

  3.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期歸還。未經批準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4.上列借款,借款方如無力償還時,貸款方依照法律程序和有關貸款辦法,有權處理借款方的資產,以此收回貸款本息。

  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6.本合同經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聯,借款、保證人各持一聯,貸款方持聯。

  借款人印章

  經辦人印章

  保證人印章

  銀行借款合同經辦人印章

  貸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印章

  信貸員印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4

  貸款方:交通銀行

  借款方: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保證方:XXXXX企業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擔保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用于公司資金周轉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參萬(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五,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盈利

  2,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交通銀行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XXXX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XXXXX企業

  地址:

  電話號碼:

銀行借款合同5

  民法典》的下列規定,可以適用于自然人間借款合同:

  1、《民法典》第198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2、《民法典》第200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3、《民法典》第205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民法典》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5、《民法典》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6、《民法典》第208條規定:借款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7、《民法典》第211第2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不允許計收復利。

銀行借款合同6

  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貸款方式貸給________有償使用。

  二、甲方存入資金在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三、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四、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單位正式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五、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六、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銀行借款合同7

  中國工商銀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一)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二)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二)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三)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保證方: (公章)

  開戶銀行和帳號: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8

  中國xx銀行總行(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并委托____________(開戶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后生效并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xx銀行總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特征

  銀行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但銀行借貸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間的民間借款合同,具有民間貸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②借款合同是轉移貨幣處分權的合同。

  ③銀行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

  ④銀行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⑤銀行借款合同為雙務合同。

  ⑥銀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

  ⑦銀行借款合同的標的只能是貨幣。

銀行借款合同9

  第一條 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償還協議書。

  第二條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貸款到期不能如期歸還時,可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原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展期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協議履行中,如國家調整利率,自調日起,按調整利率執行。

  第七條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在展期內,借款方應主歸還借款。到期不還,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貸款處理。

  第十條 原合同為保證借款合同時,保證人必須提供認可證明。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貸款方____份,保證人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貸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專用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借款展期申請審批書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 借款金額 到期日 貸款審批書編號

  合同編號 借據編號

  展 期 理 理

  申請展期金額

  早請展期到期日

  企 業(公章) 擔保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信貸員審查: 章 年 月 日

  科股長審核: 章 年 月 日

  行長主任審批: 章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0

  第一條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貸款人”指_________銀行總行或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擔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項目”指_________;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_________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_________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_________)。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于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寬限期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還款期為_________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還款后結束)。

  第四條貸款賬戶

  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滿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系。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余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_________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_________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后第_________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_________%,按貸款總額于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后_________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_________%,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并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賬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復,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后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借款人(簽章):_________擔保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1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出借人:(下簡稱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臵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借款期限為。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八、因本協議產生之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出借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2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3

  合同編號: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出 質 人:

  身份證號碼:

  企 業 代 碼 :

  地 址:

  保證人(開發商/售房單位):

  企 業 代 碼:

  地 址:

  貸 款 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分行 支行

  地 址: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茲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用途及撥付

  1.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幣種) (大寫) 元整。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買并作為抵押物的個人產權房具體情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 。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建筑面積: 5)抵押物價值:

  6)購房合同編號: 7)房地產權證編號:

  1.3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第四條所列提款條件具備后,將貸款以借款人購房款名義一次或分次轉入借款指定 帳戶,帳號為 ,開戶銀行為 。上述授權行為是有效的、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上述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不得再次要求提取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

  1.4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條 貸款期限及利率、計算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 月,預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

  2.3簽訂貸款時的合同利率為 %(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2.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劃,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5若貸款期限內遇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利率實行一年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季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季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月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月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在貸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不分段計息。

  □其他方式

  2.6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 費 用

  3.1本合同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評估、公正(如貸款人需要公證的)、抵押登記、保險等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復印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借款人提款條件

  4.1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

  4.2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公證(如貸款人要求辦理公證的)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

  4.3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由貸款人保管。

  4.4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依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還款

  5.1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其他還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 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期(公歷概念)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后次期的首期還款,需還清貸款發放當期和次期應還利息。首期還款的利息按照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期首期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超過一期的,超過部分的利息在首期還本付息金額中加收;貸款實際占用天數不滿一期的,不足部門的貸款利息在首期還付息金額中扣減。最后一期還款額的利息按照貸款上期還款日至實際到期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

  5.3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帳戶(結算戶)中,帳號為 。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帳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帳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5.5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帳戶若為可透支帳戶,當帳戶中存款余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允許透支金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由此發生的透支利息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5.7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還本利息的逾期罰金,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并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貸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征得貸款人的事先同意。未取得貸款人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5.9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第二條中的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

  5.10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余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抵押擔保(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為保障貸款人(即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

  6.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名稱:

  所在地:

  數量(或面積):

  現時狀況:

  評估價值:

  交易價格:

  所有權屬:

  使用權屬: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6.3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6.4擔保期限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且透支帳戶所有人將透支額度調零或以其他方式為透支提供擔保并且被貸款人及透支帳戶開立行接受為止。

  6.5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

  6.6在抵押存續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7擔保性質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抵押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6.8抵押登記

  (1)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扣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3)抵押登記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6.9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并經貸款人認可后,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并會同抵押人至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6.10保險

  (1)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日內至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

  (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并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4)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定,但貸款人并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5)已保險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6.11抵押物共有人 完全同意該項抵押,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同意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并同意以處分抵押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6.12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3)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的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6)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指定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7)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8)其他約定事項:

  6.13抵押權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全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2)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3)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托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4)因本條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5)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4如果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的,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任期間到期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質押擔保(本條如需適用,

  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為保障貸款人(即質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并賦予貸款人第一受償權。

  7.2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

  名稱:

  數量:

  金額:

  到期日: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7.3本合同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質物外,還及于其從物、孽息。

  7.4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

  7.5擔保范圍

  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出質人以質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除了上款所述主債權外,還及于由此產生的一切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押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質押人承擔擔保責任,質押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7.6擔保性質

  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出質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辯權。

  7.7質物共有人 完全同意該項質押,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同意質權人處分質物,并同意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質物共有人 (簽章)

  質物共有人 (簽章)

  質物共有人 (簽章)

  7.8在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未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置質物。

  7.9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質物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但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3)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減少的,質權認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4)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5)因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6)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的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其他約定事項:

  7.10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1如果有關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擔保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 年 月 日。

  □第八條 保證擔保(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保證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金額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保證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8.3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在此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帳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8.4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其屆滿之日起兩年止。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新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但是,自借款人辦妥本合同第六條下抵押擔保的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于在該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從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沒有依照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貸款人未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8.5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8.6保證人向貸款人陳述和保證:

  (1)保證人(自然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保證人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有固定的工作和穩定的經濟收入,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對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保證人(自然人)在此承諾,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保證人(法人)是依法注冊成立、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法律規定的成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的法人行為,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保證其出具的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4)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保證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與不與保證人的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5)保證人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6)保證人在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發生變化情況下,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九條 其他債權擔保

  9.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所列擔保外,還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1)由 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 。

  (2)由 提供 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 。

  (3)由 提供 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 。

  第十條 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0.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10.2貸款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10.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10.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10.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貸款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10.6抵押人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時,保證在十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0.7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的違約:

  1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11.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11.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11.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11.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于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征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11.7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11.8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或保證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定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11.9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或保證人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權利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

  11.10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

  11.1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11.12發生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

  11.13抵押人、質押人或保證人違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抵押人違約:

  11.14抵押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11.1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任一約定事項的。

  11.16抵押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抵押合同的;抵押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17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滅物、毀損、沒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出質人違約:

  11.19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任一約定事項。

  11.20出質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抵押合同的;出質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1出質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行為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保證人違約:

  11.22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任一約定事項、陳述與保證的;

  11.23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當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2.1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于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浮 %執行;對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浮 %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12.2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的全部存款帳戶中劃收,并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

  12.3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12.4按擔保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12.5法律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補償因其違約對貸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回購/階段性擔保

  13.1抵押物為房產:(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本抵押房產已由 房產商與貸款人簽訂了《回購協議》或其他階段性擔保合同,抵押人已詳細閱讀并認真領會了前述協議中擔保合同內容,對其表述無任何異議,并愿意遵守和執行。

  □本抵押房產未簽訂《回購協議》或其他階段性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中“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4.2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14.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享有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借款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主營業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5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14.6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如系以抵押物提供擔保的,若法律規定需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合同才生效的,則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并辦妥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系以質押物提供質押擔保的,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并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管時生效。

  本合同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帳戶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4.7本合同正式一式 份,副本數份備用。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借款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本合同附件為:

  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

  (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 出質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14

  借款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匯資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_____)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_____萬元(大寫金額)。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條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甲方愿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賬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罰息,并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單位名稱:____(公章)單位名稱:____(公章)

  簽約人:_____(簽章)簽約人:_____(簽章)

銀行借款合同15

  行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分別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對其兩者進行對比:

  1、主體不同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只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從事金融借貸活動,故銀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國家商業銀行或其他依法可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組織不能成為貸款人(但非金融業務的內部借款除外)。

  2、是否有償不同

  商業銀行或其他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除法律規定外,都必須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銀行借款合同是有償的'。而民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既可以約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償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銀行借款合同的,合同應為無效。民間借款合同非以要式為原則,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為實踐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只要合同雙方當事人 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民間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即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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