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道路運輸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道路運輸合同1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車牌號碼:
車型:
行駛證號: 發證機關: 駕駛證號: 發證機關: 駕駛員身份證號: 發證機關: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車輛營運證號: 發證機關: 駕駛員營運證號: 發證機關:
一、運輸貨物及提送地點
1、貨物名稱: .
件數: 噸(立方米)數: .
2、提貨地點: .
聯系人: .電話: 提貨日期: .
3、送達地點: .
聯系人: .電話: .
4、要求送達日期: .
5、合同期限:從 到 。
二、雙方責任
1、甲方托運貨物保證不屬于國家違禁物品,貨物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如果包裝不符合規定,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2、乙方車輛及駕駛員必須有合法的營運資格,并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
3、乙方車輛必須具備甲方貨物運輸所需的各項條件,未經甲方同意不能改變貨物的裝疊方式或拆開包裝,不得將甲方貨物與危險品混裝。
4、提貨時乙方應仔細清點貨物并在乙方運單上確認。從提貨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5、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6、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 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有關款項無法收回等所有損失。
8、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9、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10、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可用合同附件注明,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運費及結算
本次運輸運費為人民幣 元,貨物起運時支付 元預付款,簽單返回后,乙方憑合同、簽收單、預付款收據、正規運輸發票辦理剩余款項的結算。
四、文本及時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運作完成并結款完畢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運輸合同2
托運方: (簡稱甲方)
地址:
承運方: (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條 包裝要求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行業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交易習慣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外包裝須乙方認可。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周期: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抵達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額支付乙方所需運輸費。
2、 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3、 甲方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的領取運費金額。
4、 甲方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到指定地點,按時間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責任
及時通知發貨的時間、件數、噸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二、 乙方的責任
1、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 運輸過程中貨物的丟失、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自簽訂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運輸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 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上海至目的地南京地區的貨物(金龍魚食用油)運輸業務。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簽注的《派車單》為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運力及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承運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戶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項工作。
3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3.1 司機與車輛:
(1)承運車輛的司機須有五年以上實際駕齡,且無任何不良記錄;
(2)承運車輛司機須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對于所派遣的承運車輛上述證件不齊全或有偽造的,甲方有權處以每車¥500.00元的罰款。
3.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負責提前用傳真或E-mail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通知乙方安排運輸事宜,
乙方應在當日予以確認答復。如情況緊急,甲方可以直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在得到電話通知后一小時內答復,甲方必須后補《派車單》。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內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由此產生費用的增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3.3裝貨的要示:
(1)按照甲方指定的裝貨時間到達倉庫,如乙方在8小時內無車到場裝貨,則甲方向乙方收取誤時費人民幣伍佰元(¥500元/次,甲方直接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之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書面明確。
(3)裝車完畢,必須作好貨物的防損工作。
(4)裝車完畢,必須當場和甲方或甲方客戶辦理貨物移交手續,自此乙方承擔該批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
3.4運輸:
(1)確保裝完貨物的車輛及時發車。
(2)按照預定、常規的交通路線行車。
(3)不得違章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在承運作業中,原則上不準再另配載其他貨物,途中不許換車,確因特殊原因需另配其他公司的貨物隨車同行或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確保所承運貨物的安全,確實做好防火、防曬、防盜、防潮等工作。如出現被盜、丟失、雨淋、暴曬、損壞事故,乙方必須負經濟賠償或法律責任,按貨物價格2倍予以處罰賠償(賠款可在運費中扣除)。
(6)乙方必須保養好車輛及要求司機注意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并全力負責準時無誤的把貨物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手中。
(7)乙方在承運途中遇到意外事故導致不能準時把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手中時,必須立即打電話通知甲方和收貨人,不得拖延時間,否則甲方則追究由此而帶來的相關損失的責任。
(8)乙方在承運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當地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導致貨物損失,乙方負全部經濟或法律責任。
(9)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10)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5卸貨:
(1)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按時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確保收貨人的身份準確無誤;
(3)核實收貨人后,協助收貨人卸貨,并在場監督,對于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清潔。
(4)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出具正式的收貨證明或在收貨單上加蓋收貨專用章及收貨人簽名。
3.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安排清款。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甲方有權延遲支付運費,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一律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3.7信息反饋:
(1)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在途信息的真實、可靠性;
(2)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3)乙方確保其作業人員的通信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
(4)乙方未能達到服務要求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此項協議,不屬于違約;對于乙方未按此服務要求履行工作造成甲方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如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
前確認的價格執行。
2、收費內容:該價目表所指價格為甲方應付乙方的運輸費用,運輸途中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
負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甲方客戶追加任何額外的費用;
3、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雙方在合同期間,如因政策等原因引起市場運價的大幅度調整,乙方需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在甲方未做答復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運費月結單及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交予甲方,甲方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運輸費用必須開具統一的《運輸發票》或代理運輸發票。{此運價不需開具運輸發票。}說明:一種開發票,一種不需開發票要區別對待簽定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或代理運輸發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 跨二個月25日為結算日, 7天內付款(逢節假日順延)。(例如:4月份完成的,于7月25日結清,以此類推)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匯票。
第五條 損失賠償
1、由于乙方之服務質量造成甲方客戶對甲方的懲罰性罰款時,該款項一律由乙方承擔;}
2、貨物承運期間,對于單車或單票貨物價值在5萬以上的,為控制風險,統一由甲方按貨
物全值代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貨物出現任何損失或意外時,乙方只負責承擔①、不
在保險范圍之內②、保險免賠部分的損失,但如乙方未能按保險要求及時提供理賠單據時,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對于由甲方統一辦理的保險,保險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保險費用由甲方先墊付,乙方承擔的保險費從甲方應付乙方的運輸費用中予以直接扣除;
4、貨物承運期間,對于單車貨物價值在5萬以內的,貨物的一切風險責任均由乙方全額承擔,在貨物出現任何意外時,乙方必須于20天內無條件賠付甲方;}
5、貨物出現意外時,甲方及甲方客戶有權對乙方資產及乙方車輛予以無條件扣押,以候處理。
第六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職責或履行過程中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直接從該履約風險押金中扣除;
3、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4、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5、乙方不得在運作過程中泄露甲方任何商業秘密,否則要全額沒收風險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造成對方一切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2、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因延誤、貨損賠償或結算等情況甲乙雙方發生爭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扣壓甲方的貨物,乙方如強行扣壓貨物不按合同條款規定交貨,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并付諸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第八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九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爭議由甲方(深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深圳市 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道路運輸合同4
甲方(托運方): 公司
乙方(承運人): 運輸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托運
1.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托運單》,明確托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和聯系方法。
1.2甲方托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給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溫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并可運輸。
1.4甲方委托乙方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志和標簽,并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給乙方。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并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并安全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系,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并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且乙方應及時調度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5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于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6 乙方應承擔在貨物卸貨時由于操作不當或野蠻操作造成甲方貨物損失。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核定價格表)。但不局限于運輸價格表中的價格,具體價格根據單次具體情況協商而定。
3.2隨著運輸市場的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對價格協商,經確認后,按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3.3乙方應當于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于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后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后的1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帳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性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5、交貨方式與期限
5.1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并委托乙方提供卸裝服務(在甲方指定地點裝貨及在甲方的收貨方卸貨),卸貨費一并計入運費中。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貨物運輸到達后,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收貨無故拒絕收貨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并妥善保管貨物,所產生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4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應于出車的前一天下午通過電話、傳真或其他終端設備向乙方下達委托,通知乙方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并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并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后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后的20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
7、保險
7.1甲方應對委托乙方承運的貨物負責保險,所需要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7.2甲方若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應出具書面委托書,所需要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貨險,乙方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助甲方進行理賠。
8、權利義務
8.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2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包括客戶信息、經營信息、費用信息、技術信息和貨物信息。
9、違約責任
11.1甲方故意隱瞞,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甲方報錯、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等,造成乙方錯送、車輛放空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3甲方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溫度等特殊要求的,未以書面形式作出聲明的,乙方不承擔由于甲方未聲明而造成的損失責任。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應當將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1、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_1_年,自__20 _年02_月_20__日至__20 _年_02_月_20_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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