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按揭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貸款按揭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貸款按揭合同1
合同編號:
借債人: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名稱:開戶帳號:傳真:郵政編碼:
受托借貸人: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傳真:郵政編碼:
借債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托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借貸,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商量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債金額
甲方借債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借債用途
甲方借債將用于________。
第三條借債時限
甲方借債時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借貸利率和息金
借貸利率按____息____計量,按____結息。
借貸息金自借貸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量。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借貸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還錢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錢計劃為: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本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限定收取息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限定計收復利。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錢計劃返還借債和借債息金,若不能按期返還,又未獲到委托人書面認可的,則甲方認可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債現值、息金及有關花費。
第九條合同的變換和解除
1.本合同奏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私行變換和解除本合同。
2.借貸到時,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完借債的,能夠在借債到時前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認可并通知乙方。甲、乙兩方簽訂展期還錢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換時,由變換后當事人承受或分別承受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兩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本發放借貸;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限內返還全部借貸本息;
4.甲方必須按商定用途使用借貸,不得將借貸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體檢借貸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本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本及時發放借貸。
第十二條違約職責
1.甲方未按商定用途使用借貸,乙方將停止發放借貸,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置。
2.甲方未按期或超出本合同商定分次還錢計劃未償清的借貸為逾期借貸,乙方有權按委托人限定對逾期借貸加收__的息金。
第十三條甲、乙兩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奏效,至合同項下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貸款按揭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_室。甲方已領取該房屋房地產權證,并經_____________測繪機構實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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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貸款按揭合同3
抵押權人(貸方):
聯系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抵押人(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擔保人(發展商):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第一條 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并于 年 月 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 (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 年 月 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 )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 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______________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 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 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采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額=----------------------------------------------------
還款期數
(1+貸款期月利率) -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 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 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托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貸款按揭合同4
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動甲方所開發的房地產的銷售,促進銀企雙方業務的共同發展和長遠合作,就房產按揭貸款事宜,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
一、甲方和乙方共同為甲方開發的地處____的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的房產按揭項目合作而訂立本協議。該房產建設的有關批復文件及證書復印并加蓋甲方公章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乙方向甲方開發的前述房地產項目最高可提供總用于期房,又適用于現房。實際貸款額度以實際簽署合同并發放的按揭貸款累計金額為準。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環境和信貸政策的變化調整該最高額度。
三、對購買上述甲方開發的房產的企業,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推薦。乙方對甲方推薦的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經審批同意后應及時發放按揭貸款。
四、擔保條款
甲方建造的上述房產為期房的(已建成竣工但尚未辦理產權證及進行抵押登記的,視同期房),對于向乙方申請借款用于購買房產的借款人,甲方對第二條所述的最高額度內的期房按揭貸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雙方約定如下:
(一)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房產購買者取得房產所有權證,辦妥抵押登記和其他相關手續,并將他項權證及有關資料交乙方持有之日止(以下簡稱"擔保階段"),對房產購買者向乙方的借款本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房產購買者在擔保階段內未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的,在保證期間內,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并有權從甲方在中信銀行任何營業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劃相應金額。
(二)擔保范圍
1.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擔保階段內借款人每期應付款項逾期之日起至擔保階段屆滿后兩年。
(四)甲乙方關于擔保條款約定,其效力獨立于本協議,且擔保有效期不受本協議第十二條有效期的約束。
(五)甲方同意放棄對本條款的'抗辯權。
五、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按揭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辦妥后的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登記證)由乙方保管。對于乙方已取得抵押他項權證的按揭貸款,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甲方仍應協助乙方催收、協助處臵房產。對甲方與借款人在房產買賣和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甲方確認甲方出售的房屋已具備合法合規的出售條件,不存在任何瑕疵。否則,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七、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反映其基本情況、經營及財務狀況,以及房產建設的立項、規劃、許可、投資估算、融資方案、建設、銷售等相關資料。甲方承諾其向乙方提供的該等情況及資料內容合法、真實、完整。
八、該按揭房產項目在中信銀行辦理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甲方應在乙方或其指定機構開立銷售房產專用賬戶,賬戶名稱_____,賬戶號____,用以存入房產銷售款項。若甲方出售的房產為期房,則乙方有權對于該賬戶內的資金使用進行監督,且甲方承諾該賬戶內的款項全部用于房屋工程的建造。
九、甲方應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存款賬戶,存入保證金____萬元,保證金賬戶號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貸款按揭合同5
抵押權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 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 幣 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 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 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 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 擔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抵押登記日期xx年xx月xx日
貸款按揭合同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注明: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以按揭的方式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xx元(大寫:xx元整)。甲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xx元(大寫:xx元)。剩余xx元(大寫:xx元),向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xx個月,即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已支付貸款本金xx元,己付利息xx元,尚欠銀行xx元未付清。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愿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住宅一套,建筑面積為xx2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產籍號為"號",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與中國xx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編號:.
三、現甲方將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xx(大寫:xx萬元)。
四、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購房款xx元。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銀行房貸欠款xx元由乙方進行償還。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還應向甲方支付購房款xx7元。另外,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xx萬元作為甲方之前償還銀行利息的補償。
五、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六、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原始購房合同、稅單、繳款憑證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乙方開始對房屋占有使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本房產己經甲方裝修使用,相關水費、電費、物業費、供熱費及其它費用雙方己結算完畢。
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下個月由乙方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號:》向銀行支付月供。甲方應提供該房屋貸款月供銀行卡及密碼,乙方每月按照銀行規定時間打款至指定賬號。(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分行卡號:)。甲方在沒有乙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有變更或者掛失該卡,無權處置該卡內的資金。乙方應按照約定向銀行支付月供,否則,造成甲方銀行信用記錄不良或導致銀行向甲方催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八、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以開發商通知為準等情形),乙方可選擇提前歸還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及利息,辦理解押手續,甲方應積極辦理產權證照,待甲方辦理完產權證照后應在十日內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乙方也可選擇暫不過戶至自己名下,待銀行貸款還清之后,在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無論乙方選擇什么時間進行房產過戶登記,甲方都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九、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
十、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無爭議,除銀行按揭外無任何擔保抵押及房產瑕疵,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簽訂后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更不得再次出售該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貸款按揭合同7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
注冊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
中國進出口銀行(以下簡稱“貸款人”)
注冊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
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本合同
鑒于:
1、xxx政府與__________(國家)政府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框架協議,并就優惠貸款事達成了原則意見;
2、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同意將優惠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3、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有關商務合同已由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簽;
4、貸款人經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決定按照如下條件對建議的項目提供融資;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約定,本協議中使用的術語均有其相應的確定含義。下列術語有如下含義:
1、“貸款人”:指中國進出口銀行,系xxx授權承辦政府對外優惠貸款業務的銀行。
2、“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項目所在國政府選定并經貨款人同意,負責將本貸款轉貸給最終用款人的機構。
3、“項目國”:指__________(國家),系本貸款資助項目的所在國。
4、“最終用款人”:指經由借款人轉貸、最終使用本筆貸款的機構。
5、“保證人”:指__________(名稱),系由項目國政府或借款人選擇,并經貸款人認可,為借款人按時將本貸款項下的債務歸還給貨款人提供保證的機構。
6、“貸款期限”:從本貸款協議生效日起至協議規定的全部債務清償日止;包括用款期、寬限期和還款期。
7、“用款期”:自本協議生效日起至協議規定的最后一次提款日止。
8、“寬限期”:自用款期結束日起至協議規定的第一筆還本日止。在寬限期內,借款人只付息不還本。
9、“還款期”:自寬限期結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償日止。
10、“協議”:指本協議文本及其附件。
第二條、貸款條件及使用
1、貸款人在此優惠貸款協議項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筆總額不超過__________(金額)的貸款。為此,貸款人將在其賬簿中開立一名為“___貸款賬戶”的賬戶(下稱“賬戶”)該賬戶可用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貨幣及金額);借款人亦應在其賬簿中開立一相應的賬戶。
2、上述貸款應用于資助__________與__________間簽訂的商務合同no。_____(見附件_____)項下的__________項目;使用本貸款的商務合同必須在本貸款協議簽署后_____天內正式生效。
3、上述商務合同或其分包合同中所需物資、勞務或技術服務,來自xxx的部分應不低于合同總金額的70%。
4、本貸款期限為_____個月,其中:用款期_____個月,寬限期_____個月,還款期_____個月。
5、本貸款適用利率為:
6、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貸款承諾費及貸款管理費。但借款人可向最終用款人收取轉貸手續費,年手續費為貸款余額的_____%。
7、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天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費,管理費為貸款總額的0。25%。
8、本協議項下貸款的使用及償還均使用人民幣記賬。貨款支取及借款人對貸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貸款人出賬或人帳日中國官方公布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記賬。貸款人不承擔貸款使用和償還過程中發生的匯率風險。
9、上述提及的商務合同必須與本貸款協議的內容相互銜接不得在貸款協議生效前生效。
第三條、貸款的支取
1、本協議項下貸款的支取基于如下前提條件:
(a)有關的商務合同已經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協議要求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
2、本協議簽訂后_____個月內可在“__________貸款帳戶”項下支用貸款,用款期的截止日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雙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期申請必須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內,由借款人授權簽字人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在此用款期或經雙方同意的延長期結束后,貸款仍未支用部分應視為自動撤銷。
3、借款人必須按照協議規定的用款進度(見附件)及時提取貸款項下款項。
4、本貸款項下的提款,必須由借款人按照附件__________的格式繕制“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指示并授權貸款人將款項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借款人或供應商的)賬戶。貸款人在收到有效的“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并對其提款用途進行審核后方予放款。
5、提交給貸款人的“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需經借款人“授權書”(見附件_____)中指定的有權簽字人簽字。借款人在“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中應明確授權貸款人,只要貸款人按照指示進行支付,貸款人即可將支付的金額直接借記貸款賬戶。只要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付款的證明,借款人即應解除貸款人與產生此項付款指示的任何商務活動有關的義務,并承擔在到期日償還該付款指示項下款項的責任,而無論此商務活動的目的如何或發生與此相關的任何以外情況。
6、自本協議簽訂30天后,借款人應在用款期內以人民幣就貸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o。5%每半年向貸款人支付一次承諾費。首次支付承諾費應在貸款協議簽訂后_____天的季末。
第四條、還本付息事宜
1、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貸款協議規定的條件向貸款人償還貸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2、本貸款項下已支取未償還款項,借款人應按年率_____%向貸款人支付利息,自支款日起至還款期結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的計算按照一年為360天,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3、本貸款“賬戶”項下的所有已支款項應在寬限期結束后_____年內償還,并應分_____期,每半年為一期,以相等金額償還。第一次分期還款到期日為“賬戶”項下用款期結束后的第___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用款期及寬限期內所有累計的利息或第4。8條所述逾期利息應按貸款已支未還余額計算,并定期在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支付。進入還款期后,利息支付日應予調整為與分期還款日相同,直至本項貸款全部清償為止。
5一俟用款期結束,貸款人將制定一還本付息計劃,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應按照還本付息計劃規定的分期還款到期日償還貨款。
6、借款人還本付息時,應將款項在到期日匯達: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付款到期日不是北京的銀行營業日,該項付款則應順移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
7、若在任何本金到期日或在任何利息到期日后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支付到期款項,該筆款項應被視為逾期并產生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日利率_____%)自遲付利息或遲付本金第1天開始計收至實際償付日。
8、若逾期期限超過30天,則按第6。1條規定辦理。
第五條、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時候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償還一期或幾期每半年為一期的分期還款款項。在此情況下,僅按照已支未還的金額計收利息。提前還款應按與分期還款到期日相反的順序進行,需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征得其同意。
第六條、提前中止和終止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貸款人有權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終止本協議項下貸款,或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
(a)借款人未能按本貸款協議的要求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利息或承諾費、管理費等;
(b)借款人違反了本貸款協議的任何其他條款或規定,并在收到貸款人關于有關違約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沒有采取補救措施;
(c)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的安全償還;
(d)最終用款人的行為或狀況將危及貸款的安全償還;
(e)項目國出現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嚴重的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形式的動蕩等,危及項目實施的正常環境;
(f)貸款人國內法律或政府相關政策的變更,要求貸款人對貨款采取中止或終止行為。
第七條、借款人申述
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做出如下申述:
(1)借款人是__________(國家)__________(性質)的機構,有權按照本貸款協議規定借款;
(2)為簽訂和執行本貸款協議所需的全部授權和程序已完成并生效;
(3)為使本貸款協議按照其條款對借款人構成有效的具有約束力的義務,借款人已完成_______(國家)法律和規定所要求的所有手續。
第八條、特別保證及承諾
1、借款人保證在本貸款協議項下的義務應與其其他非抵押外債同等位次。因此,借款人對這些債務給予的任何特惠或優先立即適用于本協議,而無需貸款人事先提出要求。
2、借款人應保證按照本協議第2。2條和2。3條所述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人按照本協議支付的全部金額,并根據本協議規定向貸款人還本付息。在任何情況下,借款人還本付息應是無條件的。
3、使用本貸款和對本貸款還本付息過程中在項目國內可能產生的一切稅收、費用及開支,均應由借款人負擔。因此,借款人保證本協議項下支付的所有本金、利息、承諾費及管理費等均是凈值,并不做任何的扣除。
4、借款人應定期向貸款人匯報貸款的使用情況和項目的進展情況,并在其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后向貸款人提供其年度報告、已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以及貸款人隨時合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與執行和管理本協議有關的報告及資料。
5、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6、借款人應將如下事項立即通知貸款人:
(a)本協議項下商務合同已經正式簽訂的確認書及商務合同簽署副本;
(b)借款人組織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活動的任何實質性變化;
(c)本協議第十條1(d)中述及的授權官員和簽字樣本的`變更;
(d)貸款項下商務合同的修改、變更或補充。
7、借款人及貸款人均必須保持本協議項下貸款使用及還本付息的準確財務記錄,雙方應定期進行財務對賬。
8、借款人和貸款人應隨時應對方的要求對本貸款協議的執行及管理進行商討,以通訊聯系或必要的會晤來解決本協議項下可能產生的分歧及項目執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或形式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所有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2、本貸款協議在法律上獨立于相應的商務合同,因此借款人不能因商務合同中出現的問題而影響其對本協議的執行。
3、借款人與最終用款人之間的任何關系,應不影響借款人對本協議的執行。
4、在借款人未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時,本協議中的保證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5、本協議及由此產生的權利及義務,均受xxx法律的制約,并按其解釋。
6、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果通過協商,爭議仍未解決,則可提請仲裁或申請訴訟。仲裁可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訴訟可在xxx法院或任何雙方商定的第三國法院進行。
7、可能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執或索賠,應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也不應以任何方式被視為可解除借款人的義務。
8、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除非日后經雙方同意另有變更,本協議雙方的聯絡通信地址如下:
給貸款人:
中國進出口銀行國際部貸款處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給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10、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的聯絡及財務往來單據一律使用英文書寫。
第十條、本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在下述前提條件下生效:
(a)貸款人滿意地收到借款人的《章程》;
(b)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營業執照及外匯業務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c)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證明借款人有從事本協議項下貸款事務的能力,并已完成有關的批準與授權手續;
(d)雙方均已收到對方有關授權官員簽署和遞交的與本貸款協議事務有關的文件、報告、聲明等的授權書及授權簽字人的樣本,并經證實
(e)貸款人已收到保證人提供的有效的保證文件。
2、貸款人及借款人的正式授權代表已于本協議首頁所寫的年份及日期在__________正式簽署了本貸款合同,合同分中文和英文兩種文本,一式二份,同等有效,以昭信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貸款按揭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議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幣種、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用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被視為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為準。提款是指從貸款賬戶劃款到借款人賬戶。
六、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則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人賬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價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
八、還款
借款人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采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為: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為計算單位.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
1. _____年____月____日2. 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_____年____月____日4. 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_____年____月____日6. _____年____月____日
7. _____年____月____日8. _____年____月____日
9. _____年____月____日10. 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賬戶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3.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十、借款擔保
1.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
(2)抵押方式擔保;
(3)質押方式擔保。
2.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3.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并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果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4.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布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十一、借款人和貸款人主要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3.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對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繼續檢查。
6.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繼續監督。
7.貸款人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十二、違約及其違約處理
1.借款人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2)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
(3)借款人的`財產或質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凍結、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違約發生后,貸款人有權對借款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償。
(4)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5)從借款人和(或)保證人任何賬戶扣收全部貸款。如果賬戶中款項的貨幣與貸款貨幣不同幣種,貸款人有權按當日外匯掛牌價折換成貸款貨幣清償貸款。
(6)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該部分利息按月計算復利。
(8)借款人挪用貸款,貸款人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
(9)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逾期之日起向借款人按每日萬分之四收取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
十四、通知
本合同項下任一當事人的通知須按第一條所列的地址進行。任一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須事先通知其他當事人。
十五、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xxx法律。
十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至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辦理合同確認事宜,認同本合同各條款所列義務并載明一旦違約應接受強制執行。辦理前述手續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人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價款申請書、提款通知書和其他貸款人認為應成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按揭合同9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xxx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按揭合同10
抵押權人(貸方):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采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月供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還款期數=_________款額(1十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地產之權益抵押: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房產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依法處置該房產并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托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第十二條抵押房產的處分及所得款項之規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抵押人要求還款的通知。若通知書之還款期屆滿,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該通知將有關欠款五條件地償還予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即可依法認定: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適當方式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分抵押物:
1、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產;
2、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產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經有關房產部門同意的任何其他處分方式。
二、抵押權人依據自本條第一款規定處分抵押物時,有權代表抵押簽署有關抵押的買賣、出租這文件及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租單。
三、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為此向抵押權人提出任何損失賠償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的事項,而擔保人又未按時履行擔保職責時,抵押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于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2、第二用于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
五、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余數不足以償還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繼續追究或由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六、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及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外,還有剩余,抵押權人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三條抵押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必須:
1、向抵押權人提供詳實之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2、主動依期清還本合同內所有欠款,則抵押人有權繼續享用該房產。
3、按照抵押權人指定之利息率繳付未付欠款,直至該欠款結清為止。
4、向有關部門繳交該房產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訴訟。
5、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維持該房產之原狀、整齊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并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8、在掛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權人扣款之活期賬戶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書委托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領《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并辦理該房產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之《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收執。
三、抵押人如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離開現有通訊地址,而不能親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條有關規定時,必須委托代理人代其執行本合同項下各抵押人自負。
四、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絕對不得擅自將房產出售、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該房產。
五、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并征得抵押權人之書面同意,否則該租約無效,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30天內,租客即須遷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抵押人保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
七、抵押權人或擔保人在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余款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或擔保人清付不足之款。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余款收訖。
八、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額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清付不足之款,如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該筆余款收訖。
九、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后,抵押人有權要求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并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十、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全部欠款,抵押人無條件同意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抵押權人在抵押人辦妥抵押備案手續之后,以抵押人購樓款之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購樓房之發展商之賬戶。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二、抵押權人必須依照本合同之規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繳交部分或全部應付欠款時,必須知會抵押人。
四、抵押權人處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如果余數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問抵押人追索賠償或向擔保人追索。如有剩余,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五條擔保人之責任、權利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該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費用為限,保證額度并不從抵押物的擔保額中抵扣。
2、擔保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罰息和其他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二、擔保人責任
1、在擔保期限內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可直接從擔保方在抵押權人下屬之行、所開立之結算賬戶內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欠款。
3、保證按“商品房預售契約”所列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合同項下貸款全部貸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項條款得以順序履行,協助辦理該抵押物業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利益。
6、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抵押人要求將所抵押之物業退還或調換并經擔保人同意后,擔保人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
三、當擔保人接到抵押權人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履行擔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內(以抵押權人發出通知的郵戳為準)不予答復即視同認可抵押權人可直接從擔保人結算賬戶內扣收此筆擔保之有關款項,擔保人不得有異議。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權人無條件同意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五、如擔保人合并或分立,擔保人在此聲明:原擔保責任無條件地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之其他賠償辦法。
二、抵押權人、抵押人、擔保人與本合同有關之通知、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為準。抵押權人向抵押人發出書面通知,抵押人之郵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寫的《個人按揭貸款申請表》中的郵送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傳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對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30天內,持有效證件與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有關該房產之變更手續及繼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
四、在辦理抵押物案、登記或注銷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時,抵押權人有權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師)代為辦理上述各項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異議,并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之一切權益和權力。
六、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索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關書面還款憑據,否則不得異議。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地區,或為該等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同內抵押權人之權利,以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同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同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適有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經公證處公證,并辦妥抵押人所購樓宇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后生效。
二、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預售契約”及“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_________份,抵押人、擔保人、公證處各執_________份。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抵押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按揭合同11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甲方為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計算,按季結息。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補充條款: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貸款按揭合同12
一、保險財產
購房人通過銀行按揭所購買的房屋。
二、責任范圍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質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
3.雷電;
4.颶風、臺風、龍卷風;
5.風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變化、海水倒灌及水庫、運河、堤壩在正常水位線以下的排水和滲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發;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及挖掘作業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4.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民眾騷亂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和毀壞;
6.核裂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
8.本保險單明細表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9.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保險期限
與購房貸款期限相同。
五、保險金額
為所購房屋全部的實際價值。
六、賠償處理
1.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損失按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4.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基礎上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5.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七、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1.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
2.被保險人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3.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
4.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八、特別約定在保險期限內,購房人還貸完畢,由貸款人出具證明,貸款人的保險權益喪失,保險人出具批單,保險人繼續負責本保單項下的保險責任。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_________項辦法解決: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出訴訟。
貸款按揭合同1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為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保證用于_。借款期限為_年_個月,即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年_月_日_元;
_年_月_日_元。
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月_日_元;_年_月_日_元。
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
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份,送_。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貸款按揭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愿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住宅一套,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產籍號為"號",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與中國建設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三、現甲方將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
四、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元。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銀行房貸欠款元由乙方進行償還。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還應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元。另外,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叁萬元作為甲方之前償還銀行利息的補償。
五、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六、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乙方開始對房屋占有使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本房產己經甲方裝修使用,相關水費、電費、物業費、供熱費及其它費用雙方己結算完畢。
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下個月由乙方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甲方在沒有乙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有變更或者掛失該卡,無權處置該卡內的資金。乙方應按照約定向銀行支付月供,否則,造成甲方銀行信用記錄不良或導致銀行向甲方催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八、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乙方可選擇提前歸還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及利息,辦理解押手續,甲方應積極辦理產權證照,待甲方辦理完產權證照后應在十日內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乙方也可選擇暫不過戶至自己名下,待銀行貸款還清之后,在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無論乙方選擇什么時間進行房產過戶登記,甲方都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九、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
十、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無爭議,除銀行按揭外無任何擔保抵押及房產瑕疵,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簽訂后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更不得再次出售該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貸款按揭合同15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并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人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伙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休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
│ 借 款 人 │ 貸 款 人 │
│ │ │
│借款單位(公章 ) │貸款單位(公章) │
│ │ │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
│ │ │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
├────────────────┴─────────────────┤
│ 擔 保 人 │
│ │
│保證人(章) │
│ │
│法定代表人(簽字) │
│ │
│經辦人(簽字) │
└──────────────────────────────────┘
┌──────────────────────────────────┐
│ 鑒(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 │
└──────────────────────────────────┘
附件
一、抵押人資料
┌─────────────────────┐
│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 │
│ (英文) │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電話: │
│配偶姓名: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電話: │
│家庭住址: 電話: │
└─────────────────────┘
二、抵押物詳情
┌────────────────────────┐
│房產地址: │
│大廈名稱: 樓宇座別: 樓數: │
│年期: 面積(建筑) │
│用途: 購入價: │
│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編號:( )證房售字第 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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