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設工程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設工程合同1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
米。
4.承包內容:
5.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1)……
(2)……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
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
(2)……
11.乙方主要義務
(1)……
(2)……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
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
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
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后保險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內,
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
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
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
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
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合同2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甲方)
勞務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建筑面積:
2、分包工作限期:年月年日
3、工程質量,本工程質量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建筑單位要求的施工標準必須達到中級裝飾等級。
4、承包方式:承包范圍及承包單價
a)承包方式:清包人工費
b)承包范圍:所有室內外墻抹灰、外墻保溫、悶頂和天溝立面保溫及抹灰、樓梯抹灰及大理石鋪粘、室內地面、屋面瓦、防水上保護層、煙囪抹灰及女兒墻抹灰(不包括天棚抹灰)。
c)本工程單價為/m2(按工程實際建筑面積計算)。
5、標準范圍
除工程合同外另有約定:
a) 如本工程圖紙設計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b)如因甲方材料供給及工費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誤及乙方人工浪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C)如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承擔
6、文明施工及安全責任
勞務分包人按工程總承包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如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
7、工具使用與材料管理
勞務分包人自帶小型工具,其它大型工具及鋁合金靠尺和消耗品由工程總承包方提供,現場使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浪費材料,應作到工完場清,如乙方造成的材料浪費由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8、工期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由開工到每棟樓內外墻抹灰完畢,甲方應付給以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苯板粘完及屋面瓦施工完畢,在付以完工程量的`80%,其它項目完工及工人退場后應付剩余工程款的95%,余款等工程竣工驗收后一次性付清。
9、其他
施工期間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相應順延。
10、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率
%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 付費額
(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 證 意 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鑒 證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合同4
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合同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認質認價)
第二條:工程期限、合同金額、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為______天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整。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裝完工后,待甲方驗收合格,無扣減事項后,______天內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稅務局監制的有效發票。
第三條: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圖紙及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的進行施工,如工程質量不符合相關規定,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否則將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2.乙方必須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完工,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順延。否則,視為違約,并賠償甲方工程總造價______%的違約金。
3.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應及時負責維修。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采購的材料必須保證質量,且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否則,應及時、免費按照甲方要求更換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5
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鴻泰煤業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保安煤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鴻泰煤業有限公司地質工程進行物探工作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鴻泰煤礦地質物探工程;
2、施工地點:陽泉市郊區平坦鎮中莊村;
3、工程開竣工日期:20xx年xx 月xx 日至20xx年 xx月xx 日。
二、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
工程量約米, 元/米,合同價款共計約人民幣 元(大寫:萬元整),以上價格為含稅價;最終價款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如有特殊要求另行收費,以雙方簽字驗收單為準。
2、付款方式:
物探工作完成 米時,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測井工作全部完成后十日內付清全部工程款,并提交正式測井成果。
三、甲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在工程全部完工后據實結算。
2、甲方負責施工區內地方協調工作及外部關系,確保乙方測井工作順利進行,涉及賠償費用由甲方負責。
3、在乙方到達現場前及時提供鉆孔測井通知書及鉆孔1:200簡易柱狀圖。
4、甲方應確保施測鉆孔的孔內安全,如因施測鉆孔孔內事故致使測井儀器損壞,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發生事故時,協助乙方處理解決。
四、乙方責任
1、物探測井由乙方獨立承擔,其主要任務是劃分巖性層、確定深、厚度,孔斜參數。
2、乙方接到甲方測井通知后24小時內進入施工現場。并按甲方要求進行測井。
3、施工中乙方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做好安全措施,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應當在單孔全部測井結束后12小時向甲方提供測斜及孔底位移成果表、煤層成果及質量評級表和巖性(大于1米)解釋成果表。
5、嚴格按照地質礦產行業標準《煤田地球物理測井規范》DZ/T0080-93施工.
五、在測井過程中,視地質情況需要外加測井方法時,其測井費用也相應調整。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建設工程合同6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合同7
摘要:近年來,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許多問題,從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出發,就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并提出相關對策。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對策
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分析
3.1 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3.2 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3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4 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對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
4.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設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
4.3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4 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4.6 選擇好的監理隊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證
監理工程師是聯系建設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紐帶,在合同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高素質的監理工程師能夠公平、誠信地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對工程項目實施有較好的預見性。給工程建設創造一個寬松良好的環境。可以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實施。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時間范圍應從合同談判開始,至保修日結束止,特別是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確保把合同落到實處。
建設工程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同意乙方掛靠甲方企業資質,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如下條款:
1、乙方作為甲方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施工隊伍,代表甲方在鄭州移動市區分公司內負責各單項預埋管線及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按照施工合同的開票金額(每個單項合同)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2、乙方通過甲方所承接施工的工程,根據工程建設單位要求,按期保質保量如期完成,凡是用包工、包部分材料的工程項目,自購材料部分工程協調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應自覺向國家交納各種稅費。完善工程管理,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工程施工。
3、乙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設方提供的工程所有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中材料領取,及剩余材料的核對移交,辦理相關的簽字手續,同時報甲方備案,甲方可根據乙方審計后工程核對乙方工程使用材料,如發現乙方倒賣工程材料、剩余料,凡因工程材料嚴重影響到甲方形象及信譽者,甲方將按照司法程序辦理有關手續,上報公安檢察機關。
4、乙方從事的工程施工活動應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行為,否則后果自負。乙方要維護好甲方的形象,不得做有損甲方形象的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5、乙方經營要符合國家《合同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乙方使用人工,必須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明確乙方為用工單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為用人單位。乙方與其人員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6、乙方的業務費自行承擔。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債權債務自行承擔。
7、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包,否則,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在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承接任何工程,工程施工中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如有上述情況情節嚴重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9、乙方應認真負責進行施工,確保各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安全、傷殘亡事故由乙方負一切責任,包括民事賠償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甲方進行糾纏,甲方不負任何民事賠償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
10、乙方施工全過程嚴格要求進行施工,確保現網網絡安全、穩定運行,如果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現網網絡故障,乙方要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照通信技術規范向建設單位提交合格的通信工程,工程驗收及工程保修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有上述情況情節嚴重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11、乙方應為參與施工所有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乙方要確保民工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并保證將工資發放到每個民工手中,方可進行工程施工。
1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一年,一年內雙方若有異議,可提前一個月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如果一年內本合同所涉工程未竣工,合同的有效期順延至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項目竣工交接完畢之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9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由設計方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方:
設計方: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2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設計項目內容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
(元)
層數建筑面積
(平方米)方案初步
設計施工圖
第3條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表4-3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4條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5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設計費支付進度
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比例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6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簽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發包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7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4)由于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8條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于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份設計方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方名稱:設計方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合同10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天津市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簡稱甲方)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天津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1.4 承包范圍:
1.5 承包方式:
1.6 合同價款:本工程造價¥
金額大寫:第二條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開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開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總日歷天數
2.4 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三條 工期延誤與工期獎罰
3.1 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時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到來之前提前五天,向甲方書面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和理由。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書面答復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內不予答復,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3.2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認為必要時,可提出暫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在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應及時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時限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3 工期延誤。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3.3.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3.2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預見障礙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處理時。
3.3.4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供應材料,甲方未按時撥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簽認同意給予順延的情況。
3.3.5 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空氣飛行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五天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后五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4 工期獎罰。根據工期定額標準雙方約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誤的獎罰費用,雙方應擬訂如下條款: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清理場地,修復現場干道,保證運輸暢通。
4.2 將施工所需水、電源、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雙方商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3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4.4甲方在開工前
4.5 組織設計院、乙方進行圖紙會審,并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4.6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要求,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按雙方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并提供施工用電、用水計劃。
5.2 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或
施工方案)交與甲方,甲方應在 日內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即可認為已經批準。
5.3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5.4 已竣工程在驗收之前,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系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修復,系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按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5.6 嚴格執行我市關于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建筑物無污染,現場無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 價款支付與調整
6.1 工程預付款:在合同簽訂后,按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三日內甲方按工程合同造價 %,計人民幣元,支付給乙方。
6.2 工程進度款按天津市關于工程進度款撥付辦法的規定。
6.3 合同價款的調整。在合同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調整。
6.3.1 甲方同意的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減。
6.3.2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6.3.3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撥付工程款時,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建設工程合同11
借款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職務:xxxxxx
地址:xxxxxx郵碼:xxxxxx電話:xxxxxx
貸款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職務:xxxxxx
地址:xxxxxx郵碼:xxxxxx電話:xxxxxx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xxxx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xxxxxxxx年xxxxxxxx月起至xxxxxxxx年xxxxxxxx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xxxxxxxxxxxx(蓋章)貸款方:xxxxxxxxxxxx(蓋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代表人: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建設工程合同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_________年三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筑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_____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定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_____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
二、勘察設計費用:
包干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即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2、如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設計費計入工程款內。
四、工程勘察設計的時間、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版的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文件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六、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5、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不退還。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用戶公司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平武縣豆叩鎮華豐村龍泉茶廠,新廠建設一事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平武縣豆叩鎮華豐村龍泉茶廠新廠建設及場平工作
1.2工程地點:平武縣豆叩鎮華豐村
1.3工程內容:
①、新廠建設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開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計51520立方米(含運輸,運距不超過5km)。
②、廠區場平后保坎建設(92米8米高2.5米寬[均距])計:1840m3。
③、廠區道路硬化建設(130米10米)計:1300平方米。
④、新廠生產、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場地綠化處理工程。
⑥、廠房建設圖紙范圍內容。
⑦、廠區地面場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處理(承裁30噸)。
⑧、辦公區域的裝飾部分。
1.4工程承包范圍:上述工作范圍。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內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約定:20xx年1月1日進場,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四、此工程的.報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規要求的修建手續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建設標準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價及支付:
此工程為合同包干價,總計工程造價為516.3萬元(大寫:伍佰壹拾陸萬叁仟元整)。
支付情況:
1、甲方必須按乙方月進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25日結算當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將工程款在一月內(25工作日內)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為保修金,保修期為一年,到期后無質量問題甲方全額支付給乙方。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疇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
3、標準、規范和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一經簽訂,單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賠償守約方工程總價5%的損失。
九、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約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縣級或市級人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15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列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理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供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便函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直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現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現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進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_ 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0XX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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