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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租賃合同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產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產租賃合同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xxx年xx月,出租方從xxx年xx月xx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xxx年xx月xx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xx個月的。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xx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xxx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xxx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xx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xxx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xx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財產租賃合同2
出租方: (寫明基本身份情況)
承租方: (寫明基本身份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及用途。
二、租賃期限。(包括交付租賃物的期限和返還租賃物的期限)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方式。
四、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書出租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先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實際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六、違約責任。
七、免責條件。
經有關部門鑒定,租賃期間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賃財產的損毀滅失,承租方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但應向出租方及時說明情。必要時應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九、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國雙方協筒解決或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或公證后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財產租賃合同3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 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及賬號:開戶銀行及賬號:
附: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
財產租賃合同4
當事人雙方就財產租賃中相互權利義務達成的協議。合同中明確規定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限期、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租賃期間財產維修保養的.責任、違約責任等條款。按合同規定,出租人將出租的財產按規定時間和標準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租金標準按國家統一規定或雙方協商議定的數額付給。財產租賃的標的物,必須是法律允許用于租賃使用的流通物品。
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從性質上屬于經營租賃合同,其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印花稅宣傳提綱》(國稅地字〔1988〕第012號)的通知規定:按比例稅率納稅而應納稅額又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對財產租賃合同規定了最低一元的應納稅額起點,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納稅。
財產租賃合同5
出租單位:xxxx(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xxxx(以下簡稱承租方)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xx。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xx年零xx月,出租方自xx年xx月xx日起將xx(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xx年xx月xx日收回。
(三)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xx(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xx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為每月(年)的最末____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xx(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xx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xx方承擔。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xx(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xx(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xx(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xx(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后,xx(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xx(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xx(租賃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xxxxx_。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xxxxx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xxxx(租賃財產)的損壞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說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八)其它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xx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xx(蓋章) 承租方:xx(蓋章)
地址:xx 地址:xx
代表人:xx(蓋章) 代表人:xx(蓋章)
聯系人:xx 聯系人:xx
電話:xx 電話:
開戶銀行:xx 開戶銀行:xx
帳號:xx 帳戶:xx
xx年xx月xx日訂
財產租賃合同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財產生產經營,達成以下共識,特訂立本財產租賃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財產租賃
1.1 甲方出租的財產位于登封市的種雞養殖場和孵化廠,包括全部土地、建筑物、構建物、生產設備、供水、供電、通訊設備及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等,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質量、價格等詳見本本合同附件“登封種雞場結算材料”。 1.2 租賃期限為16年。租賃期滿前一年。經雙方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長。
第二條 租金及其支付
2.1養殖場及孵化廠的年租金按甲方固定資產投資額的6.6%計,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能抵扣所得稅) 2.2固定資產投資額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審定價格確定為合計3805.20287萬元(不含土地租金)。其中種雞一場固定資產投資1670萬元;孵化廠固定資產投資為1207.60487萬元,年租金為79.701萬元。 2.3因所使用土地為甲方租賃的土地,土地租金(與甲方實際支付的租金一致)作為年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一并支付給甲方。 2.4種雞一場租金起租日為2009年5月1日;種雞二場租金起租日為2009年10月1日;孵化場租金起租日為2010年1月1日。 2.5年租金每年分兩次支付,當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0日內,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日內,乙方將是三個項目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2010年12月31日。
第三條 財產的交接及維護
3.1甲方保證設施、設備達到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2租賃期滿后,依合同附件所載明的財產,剔除乙方投資新購置,更換、擴建的財產。乙方向甲方交還,自然磨損和自然力對租賃財產的外觀、質量、等影響,均不構成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財產的緣由。由于設備,設施原有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任賠償。 3.3租賃期間,租賃財產在報廢期之前的維修與保養及設備正常報廢后的更換由乙方負責。因使用租賃財產而發生的電費、燃料費、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轉讓
4.1在租賃期內,乙方自籌資金所形成的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期滿后新增不可移動類固定資產可以根據協商價格或評估機構評估價格出售,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4.2本項目資產如果對外出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財產的第一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債權債務
5.1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涉及甲方的原有債權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承擔,因前述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負責解決。 5.2乙方在租賃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一律由乙方承擔,由此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權益與義務
6.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爭取有關項目的優惠政策。 6.2甲方負責處理好廠區周邊單位、居民、農民關系,以便利于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6.3甲方保證出租資產通過環保部門驗收,不會因為污水處理設施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 6.4甲方負責提供滿足工人生活需要的宿舍、食堂。 6.5乙方負責提供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性工器具,辦公用具,開辦費等。 6.6出租資產的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效力
7.1在租賃期間,因租賃財產發生所有者變更或租賃財產設定抵押或擔保的情形,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不視為違約。 7.2非乙方責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臺風、戰爭等)而造成租賃財產的部分或全部損壞或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后四十八小時內通知甲方。 7.3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賃財產滅失和損壞,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第八條 違約與爭議
8.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提前中止合同的違約,應賠償對方實際經濟損失。 8.2乙方逾期繳納租賃費的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違約金依據逾期租金數額部分按日萬分之三計算。 8.3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若有爭議,本著充分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解決糾紛。若雙方協商未能解決爭議,則將此爭議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9.1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分。 9.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出租方:登封書青牧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
財產租賃合同7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略)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略)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略)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略)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 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財產租賃合同8
承租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
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將交付承租
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
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以得方即成
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
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
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
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
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財產租賃合同9
出租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____________(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三、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____(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____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_______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___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后,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租賃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____(租賃財產)的損壞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鑒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說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訂
財產租賃合同10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
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以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
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鑒(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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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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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財產租賃合同11
合同編號:125615
出租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江____市場東南口設攤處,長14米、寬1。8米區域出租給承租方賈XX經營水果。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該資產(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財產的年租金為:壹萬伍仟元整,按年支付,每年使用前付清。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承租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五)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出租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其它約定事項:設攤處卷簾門的按裝和內部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該資產所有權歸市管會所有,租賃期間或期滿承租方不得私自處理。
(八)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進行協商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此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聯系人:聯系人: 電話:電話
財產租賃合同1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人從年月日起將交付承租人使用,至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人同意,但應告知承租人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人承擔的義務。
2、承租人如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簽約:乙方簽約: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財產租賃合同13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 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
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財產租賃合同14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財產租賃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合同范本《財產租賃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附: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注: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
財產租賃合同1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戶: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人從年月日起將交付承租人使用,至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人同意,但應告知承租人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人承擔的義務。
2、承租人如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簽約: 乙方簽約: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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