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號)精神,為切實做好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
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管理工作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與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務工作,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和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
根據自治區建設執業注冊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取消自治區建設執業注冊師考試資格審查的通知》(新建注[2015]01號),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需再進行資格審查。
各地、州、市報考人員到當地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自治區直屬單位、中央駐疆在烏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烏魯木齊市無主管部門人員可到烏市人事考試中心(4625435)、自治區人才服務中心(4633247)或自治區職業介紹中心(和平南路137號電話:8890469)辦理報考手續。
二、報名時間及程序
1、報考者于2015年6月10日-7月10日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心(www.xjrsks.com.cn)網站,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網上報名。
2、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的'科目選擇和各項內容。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照片為近期免冠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考生上傳照片經考試中心審核通過后,考生方可下載打傭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
4、各地、州、市、自治區直屬單位于2015年7月10日-7月20日將考生的報名表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三、考試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9月15日
0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0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6日
0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0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四、考場設置
根據國家關于執(職)業資格類考試考點設置的有關規定,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烏魯木齊市。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事宜以準考證為準。
五、注意事項
各專業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規范,請登陸新疆建設網/人事教育(網址:www.xjjs.gov.cn)查詢。
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類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均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報。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分為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學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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