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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11 11:44:10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集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集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5篇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

  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原則

  1、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領導小組,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做到對突發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學校有專人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工作,當校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立即報告給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

  3、學校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后,嚴守事件報告紀律。學校積極協助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工作;協助當地政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及學生的安撫工作。

  4、學校要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傳染病、食品衛生、職業衛生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

  5、學校支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人員接受上級衛生部門的培訓。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學校發生急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經營活動,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2、學校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時間、人數、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學校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傳染病的學生或教師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部門機構救治學生。

  (5)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學生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3、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當在一定時間內,同一所學校或班級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多個臨床表現基本相似的學生或教師,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何種病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地址、時間、癥狀發生人數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學校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病的學生或教師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學生。

  (5)為查明疾病的原因,學校應積極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4、學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化學毒物等有關內容。

  (2)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時間、中毒人數等。

  (3)立即使毒物停止繼續吸收,迅速離開中毒環境,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學生。

  (5)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學生宣傳衛生安全防護的相關知識。

  5、學校發生放射事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放射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數等有關內容。(2)立即撤離有關人員,封鎖現場,切斷一切可能擴大事故范圍的環節。

  (3)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可能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者損傷的人員,采取暫時隔離和應急救援措施;

  在采取有效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徹底清除放射污染源并根據需要實施其他醫學救治及處理措施。

  (4)配合有關部門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確定放射性同位素種類、活度、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

  (5)學校內被污染現場尚未達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鎖。

  其它:

  1、為了防止傳染病的流行,學校還應注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衛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帶來的威脅,確保幼兒園師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XXXX幼兒園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特制定出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在幼兒家長中加大各種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教育力度,提高廣大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堅持每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檢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性疾病和傳染病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理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幼兒園是各類疾病高發的場所,一旦出現疏忽和遺漏,就會帶來不可抵擋的危害,幼兒園師生生命健康就會受到極大的威脅,因此,幼兒園的傳染病防控工作應該是不可疏忽的重要工作之一,針對當前各種傳染病高發情況,應加大宣傳力度。宣傳防范傳染病和傳播性疾病的知識,提高幼兒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全力杜絕傳染病在園的傳播,必要時實行長效機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應。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性流行病和傳染病的防預、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存在瞞報和忽略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幼兒園成立突發性疾病和傳染防治領導小組,針對可能出現的傳染情況,建立預警機制和醫療救治機制。要堅決做到快速、及時、完善、穩妥地處理,強化各方投入,增強應急能力,最大限度的確保幼兒園師生的安全。

  三、組織管理

  成立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疾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園長)

  副組長:XXX(副園長)

  成員:XXX

  幼兒園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幼兒園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和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制訂出本園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處理預案,

  2、健全和落實突發事件責任制,檢查督促幼兒園各班級預防突發事件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到人

  3、廣泛深入班級,定期開展突發性流行疾病和傳染病的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在幼兒學習生活中普及突發事件預防知識,提高幼兒的應急處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兒的每日的'晨午檢記錄,及時掌握幼兒的身體狀況針。對可能出現了突發性流行疾病和傳染病堅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療等一系列的反應措施,確保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的正常運轉和幼兒園師生的身體健康。

  5、如發生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要及時向上級以及有關主管部門匯報,并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應急小組領導成員的通訊方式,要24小時保持暢通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登記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結合本園的特點和實際,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1、在地區發現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相應。一是立即啟動一日一報告制度和加強疫情的通報,二是加強幼兒園各個班級以及園內外公共設施的衛生狀況檢疫工作,積極采取消毒措施確保幼兒園的安全,三是加大對園進入進出人員的檢查工作,最大限制的防治疫情進入校園。

  2、發生重大突出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相應。一在園內開幼兒園的幼兒定時檢測,檢查身體狀況,發現健康問題,及時排查和及時救治,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三是加強加大對幼兒園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級醫療有關部門做好隔離工作,最后及時通告疫情防控情況。

  3、所在地區發生特大突發事件,應啟動第一應急相應。一封閉式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二全面掌握進出幼兒園人員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三幼兒園加大監測防控力度,對幼兒園各個公共設施、場所進行徹底消毒,確保校園安全。四加大防控和監測力度,做好疫情的防控情況公布。

  4、園內出現疫情后,應啟動應急預案,針對感染的幼兒和老師及時進行隔離,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加大力度排查幼兒園的感染人數,有關部門到來后,通過排查對幼兒園師生進行檢測,對幼兒園進行隔離,杜絕感染者離園,根據疫情的發展狀況制定出解決方案,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消滅疫情的擴散,維護幼兒園的安全。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3

  1、急診科、門診部遇有成批傷員來院時,應立即通知醫務科、分管院長或總值班。

  2、醫務科、分管院長、總值班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院內應急預案。

  3、醫務科、分管院長、總值班緊急通知相關科室準備好床位。如遇床位緊張,可臨時占用醫生辦公室,必要時利用大廳、會議室。

  4、通知手術室、麻醉科做好準備。

  5、內科系統疾患,如超出收容數量時,可由領導組協調內科收住,由內科醫生安排治療。

  6、外科系統疾患,如超出收容數量時,可由領導組協調外、骨科收住,由外、骨科醫生安排治療。

  7、經上述協調仍不能滿足需要時,由領導組上報市衛生局協調解決。

  8、領導組安排醫療救治專家組成員參加全場救治。

  9、領導組發動全院醫護人員投入緊急院內救治工作,發揚團結協作精神,不計較個人得失。

  10、藥械科和總務科應服從領導組的安排,做好各項物資準備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目的:為了及時控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二)工作原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靠科學、依法管理的原則。

  (三)編制依據: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為依據編制。

  (四)定義: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如:自然災害事故、生化恐怖襲擊事件、飲用水污染事件、醫源性感染爆發、免疫接種引起的群體性事件、重大醫療事故、醫院水電及醫療設備事故等)。

  (五)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診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和受上級指派參加的診所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六)應急組織及職責:診所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由王學山擔任組長,其他工作人員為組成人員,負責協調與上級衛生部門及其他相關機構關系協調,統一領導,統一組織,使醫療救治工作及時有效的進行。

  二、監測報告及應急啟動

  (一)監測

  1、對法定傳染病進行系統排查并及時上報上級衛生部門。

  2、嚴格按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開展工作,以利于盡早發現和識別傳染病的流行特征。

  3、對診所內有化學毒品、放射性藥物儲存和使用的地方以及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和社會恐慌的.場所進行衛生學評價。

  (二)報告

  1、責任報告人:發現疫情的首診醫師,發現生物飲用水污染事件、醫源性感染爆發、生化恐怖襲擊事件、免疫接種引起的群體性事件、重大醫療事故、診所水電及醫療設施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為責任報告人。

  2、責任報告人除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他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盡快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以便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啟動條件:臨床上遇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接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令時。

  (四)工作程序:

  1、門診醫護人員若發現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匯報。

  2、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小組指揮下及時做好傷員和病人救治工作,開辟專門病房對病人進行隔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保障

  (一)物資保障:根據要求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藥品及物資儲備,應急儲備物資應妥善保管,及時補充更新。

  (二)技術保障

  1、培訓:醫務人員必須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應對醫務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

  2:演練:診所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四、結束后處理

  (一)評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小組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完畢后,要對處理過程與結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通過科學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獎勵與處罰: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醫師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醫師及相關責任人員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追究相應責任,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提高幼兒園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傳染性疾病、集體食物中毒、群發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和避免校園內蔓延。

  三、組織領導具體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園長牽頭,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訂并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

  2、檢查、督促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

  5、組織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確保師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住上安心宿舍。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當地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制度,班級輔導員負責對所在班級學生的缺勤情況進行登記,查明缺勤原因。

  2、做好衛生信息的收集。與疾病預防與控制機構保持聯系,收集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五、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相關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責任報告人:教職員工、園長

  3、報告時限及程序發現突發事件,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時,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一)傳染病事件的處置

  1、一般傳染病事件當師生中出現散發的、常見的如肝炎、肺結核等傳染病時,應采取下列措施。①相關系部明確專人負責與衛生科保持聯系(衛生科按照國家有關傳染病管理辦法進行登記),同時送患者到專科醫院進行隔離治療;各系部配合衛生科對病人所在班級教室、宿舍進行消毒。必要時配合市(區)疾病控制中心對病人密切接觸的人群進行篩查,查找原發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②衛生科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工作。③衛生科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活動,印發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

  2、傳染病暴發流行或出現甲類傳染病疫情事件當出現傳染病疫情暴發時,在市(區)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工作。①知情者立即向所在系部和衛生科報告或直接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各系部、衛生科接報后立即向領導小組和市(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臨現場指揮,并成立現場指揮小組。保衛科負責封鎖事發現場,隔離疑似病人,和衛生科一起配合市(區)疾病控制中心對現場進行調查處理、采樣、技術分析、檢驗以及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并對校園實施封閉式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②各部門、各單位全面掌握師生員工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中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學術活動和會議的時間;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暫停其他培訓等教學活動。④總務處協調各系、處室配合衛生科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藝術宮、廁所等場所定時進行消毒,通風換氣。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置當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師生應在第一時間報告衛生科和系部領導,直至學校領導小組,視情況報告市(區)相關部門。

  2、相關飲食部門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

  3、學院學生處、衛生科立即組織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總務處、保衛科、校相關飲食部門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學生處、團委及時召開學生干部、輔導員會議,通報情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保證師生思想穩定,協助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6、衛生科配合市(區)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的處置當發生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時,按下列程序處置。

  1、學生處、團委、衛生科、班主任等知情人員及時將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并視情況報告市(區)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聯系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各部門積極配合,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

  七、突發事件的責任追究

  各單位和各級領導要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切實承擔起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各級行政領導是校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衛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

  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衛生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有關責任人以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6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及時發現、有效控制突發性傳染病,規范突發性傳染病發生后的報告、診治、調查和控制等應急處置技術,切實做好突發傳染病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XX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預案和操作規程。

  2、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在我院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突發性傳染病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指突發性傳染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發病率水平的情況。包括以下情況:

  (1)發生霍亂疫情及暴發疫情;

  (2)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3)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

  (4)發生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經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疫情。

  二、工作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依法規范,依靠科學,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全面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日常管理組織

  由公共衛生科負責對突發性傳染病時間應急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職責:負責醫院傳染病管理工作,根據領導小組做出的決定,在規定時間內報告,甲類及乙類甲類管理的疾病在2小時內上報衛生行政部門、疾控部門;乙類、丙類在24小時內上報。并做好相關健康教育工作。

  3.突發傳染病疫情及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專家小組

  職責:對原因不明診斷不清的新發傳染病進行風險評估,分析疾病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及時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進行預警,提出隔離措施、合理治療方案。必要時可通過醫院邀請院外專家會診,協助救治。

  4.應急處理機構

  臨床科室負責病例(疫情)的診斷和報告,并開展臨床救治。危重病人盡可能轉送具備治療條件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醫療機構救治。及時進行網絡直報,并上報所在轄區內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同時,主動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事件的流行病學和衛生學調查、實驗室監測樣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實醫院內的各項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設采取針對性的治療措施,積極搶救危重病例,盡可能減少并發癥,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確的實驗室檢測結果,應及時調整治療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三、監測、預警與報告

  1、監測

  公共衛生科負責開展突發性傳染病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及時對突發性傳染病事件的資料進行收集匯總、科學分析、綜合評估,早期發現突發性傳染病事件的苗頭。

  2、預警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傳染病發生、流行趨勢的'預測,及時發出傳染病預警,根據情況予以公布報告。

  3、報告

  公共衛生科接到責任報告科室、責任疫情報告員的報告或其他途徑反映的突發傳染病疫情情況后,詳細記錄疫情發生的地點、發現過程、病例的基本特征、主要臨床表現、考慮的可能因素等內容,并立即向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根據情況下達指令,組織專家會診,對相關情況進一步調查核實,并同時將情況報醫院主要領導研究后,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東港區疾控中心和市衛計局報告,同時進行網絡直報。報告的范圍和標準按《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要求》執行;報告的內容包括疫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受威脅人數、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年齡、性別和職業、發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應急措施、現狀和趨勢、報告人的聯系電話等。

  四、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突發性傳染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未發生突發性傳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同時,服從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性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響應程序

  (1)甲類傳染病的應急響應程序

  專家委員會和應急處理機構負責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對本院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書寫的病例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診療處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轉診,配合將患者及其病例記錄復印件一并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

  (2)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的應急響應程序

  專家委員會和應急處理機構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應急指揮機構和感染控制科負責聯絡和組織相關部門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的無害化處置。書寫的病例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診療處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轉診,配合將患者及其病例記錄復印件一并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

  (3)病因不明的新發傳染病的應急響應程序

  專家委員會和應急處理機構應當根據暴發流行情況,推斷傳播方式、傳染性強弱、致病力大小等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應采取高一級的隔離措施)。應急指揮機構和感染控制科負責聯絡和組織相關部門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的無害化處置。書寫的病例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診療處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轉診,配合將患者及其病例記錄復印件一并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

  3、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要確保參與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針對不同的突發性傳染病,特別是一些重大突發性傳染病,應急處理人員還應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

  4、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性傳染病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性傳染病時間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經過一段時間后無新的病例出現。特別重大突發性傳染病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討論證

  5、評估、整改

  疫情處置結束后,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領導小組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病情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內容包括疫情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情況、患者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措施,形成評估報告并上報。

  五、保障措施

  1、嚴格落實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責任到人。對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規定嚴肅追究有關科室和個人的責任。

  2、加強培訓和演練。公共衛生科、感染辦、感染科及接觸傳染性疾病的科室和人員要有針對性開展傳染病防治、個人防護專業培訓,提高鼠疫、霍亂、非典、禽流感、肺炭疽等重大傳染病和新發傳染病的識別、報告、處理能力和救治水平。臨床處置過程中,發現結核病(定點醫院:市結防所)、麻風病(定點醫院:市皮防所)等傳染病病例,要嚴格落實屬地歸口管理的原則,及時聯絡轉診。

  3、衛生知識宣教。公共衛生科、科教科和感染辦要加強技術指導,配合上級部門采取宣傳畫、宣傳單、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宣教,使群眾了解必要的防護知識和信息,消除恐慌心理,提高個人自我防病能力。

  4、物資保障。藥劑科、設備科、總務科要根據所需物資儲備方案,做好現場醫療救護設備、防治藥品、個人防護物品和生活必需品儲備工作,保障應急任務執行。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7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學生第一、明確責任、保教結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校安全工作責任人職責。

  總責任人(校長):

  責任內容:

  1.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2.將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日日講安全,時時注意安全。

  3.明確學校的安全工作目標,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制度,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落實到人。

  4.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5.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6.對學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保障配備足夠的安全保衛人員,支持保障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7.嚴格信息報告制度,凡是在學校內發生的突發事故。災難和緊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時間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8.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護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9.負責監督學校各個部門落實安全崗位職責。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菜.10.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安全負第一領導責任,對分管部門責任范圍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并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咨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咨詢委員會。

  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范圍局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后,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并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應急反應措施

  4.2.1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信息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群防群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4.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發布信息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后,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

  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準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信息發布、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設備的調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善后處理

  5.1后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5.3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撫恤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5.5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技術保障

  6.1.1信息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信息、技術平臺,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執法監督行為,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并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物資、經費保障

  6.2.1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6.2.2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通信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并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9

  一、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嚴重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在本社區范圍內突發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處置。

  三、實施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應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同時,設立專項資金和監測資金,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工作,確保有效開展工作。

  (二)統一指揮,機構落實

  社區內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社區黨支部書記任組長,社區主任、衛生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三)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突發事件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原則,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社區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在社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調查、及時救治、及時控制”的要求,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

  (四)科學防治,依法處置

  各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手段,科學、依法、有效地開展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

  四、各部門職責

  居委會: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設立專項資金和監測資金,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工作;督促各部門落實各項處置措施,并進行督查;組織人員,調派車輛,認真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社區警務室和安全辦公室:在指揮部統一部署下,實施對坐車人員和物質的交通檢疫、物品查驗和消毒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做好疫區的交通運輸管理;打擊利用突發事件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現場控制、疫區封鎖和事件發生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實施對傳染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事件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

  社區服務中心:做好家禽家畜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強與衛生院的溝通,開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加強農藥管理,指導和加強廣大農民的衛生知識宣傳和普及工作;清理整頓劇毒鼠藥市場,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應急處置措施

  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并在社區應急辦統一指揮下,落實有關控制措施,全面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一)嚴格執行重大緊急信息限時報送制度。

  1.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街道和衛生服務中心;并續報有關情況及處置工作措施。

  2.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村委會、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情況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和個人。

  (二)嚴格控制傳染源、截斷傳播途徑。加強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與應急接種和預防服藥工作;做好疫源地消毒和個人防護,預防交叉感染。

  (三)明確中毒原因,封存可疑物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現場采樣、調查,分析中毒原因;查明突發食物中毒發生的經過、發病人員和死亡情況,對已擴散的中毒源進行追蹤,依法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

  (四)組織醫療救治、減少事件損失。加強對醫療救治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指揮衛生院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的隔離和治療,做好病人的搶救和轉運工作。

  (五)加強衛生監督執法、確保措施落實。強化衛生監督執法,加大對疫情報告、傳染源管理、密切接觸者隔離、疫源地和醫院消毒,以及學校衛生、公共場所、飲食衛生的監督執法力度。

  (六)做好衛生宣傳、消除社會恐慌。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提高群眾的防病意識,消除社會恐慌情緒。

  (七)規范情況報告、保證信息暢通。全面收集應急處置工作信息,及時向各級政府和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疫情處置進展情況,確保信息報告及時、準確、真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0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湖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職責。

  (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學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三)領導小組各成員職責

  組長:

  職責:對事件做出初步判斷,組織召開相關會議,落實應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調查和處理工作。

  副組長:

  職責:疫情報告人。協助組長做好應急的部署、調查和處理工作并具體指導、監督各成員:

  職責:負責后勤保障,根據專業應急機構或指揮部要求,組織配送、調撥、監管、征用各類應急物資。

  成員:

  職責:關注事態的發展,配合對危險源實施警戒,協助組織人員搶救。

  成員:

  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公共衛生教育、宣傳、指導及診療工作。一旦發生公共衛生事件積極配合專業救護機構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衛生防疫以及相關信息的報告、登記、歸檔等工作。

  二、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學校人群高度密集,是傳染病容易傳播的地方,從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學校全體教職工應充分認識學校公共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督促、檢查,認真落實責任制。

  三、切實做好傳染病的宣傳工作。

  通過健康教育課、墻報、專題知識講座、給家長一封信等途徑對全校師生、家長進行傳染病的教育宣傳工作,幫助師生掌握公共衛生基本知識和技能。

  四、建立疫情監測制度:學校要建立完善的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

  1、晨檢: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員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并做好相應的表格填寫。

  2、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每天下午放學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

  五、學校要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實行責任制。

  1.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及“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治療、早處理”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學校指定專人作為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李程林),負責具體傳染病報告工作,并由校長主管,確保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的落實。并且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2.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學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必須30分鐘內趕到事件現場,并組織開展救治、處置工作。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應當在30分鐘內將相關信息以電話方式向屬地衛生、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告,40分鐘內上傳書面報告。

  六、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

  1、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報告內容及時限

  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一步工作計劃等。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七、應學校要通過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要完善制度;保證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的藥品、經費、通訊、交通等基本設施設備;積極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八、責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學區和教育局對學校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4為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規范,防范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孫高君

  副組長:葉楓、龔建蘭

  組員:丁春華、張冬林、張開明、周文浩、曹國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發當日值日教師及午餐管理人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并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系,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后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并組織人員對學校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兼職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后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

  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5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酒店賓客及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衛生應急預案。一、成立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組長:XXX(總經理)。

  副組長:總經理助理。

  成員:(質檢部經理、客房部經理、餐飲部經理、保安部經理、人事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值班經理)。發生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現場值班經理負責處理。

  二、酒店公共衛生應急小組職責:

  1.負責設立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負責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2.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3.負責向衛生監督所報告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相關信息,電話:xxx。

  4.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善后協調處理。

  三、傳染病事件應急措施:

  1.酒店公共場所要保持衛生潔凈,空氣流動更新。賓客接觸設施設備及時消毒清潔。

  2.客房客用棉織品及易耗品一客一換,日常用品一客一消毒。

  3.當酒店公共場所發生疑是傳染病事件,現場工作人員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所在部門經理及時向衛生監督所報告。電話aaaaa,由總機通知小組成員及時到位。

  4.所在部門經理在報告的同時,及時隔離疑是傳染病區域,監控相關人員。必要時請酒店保安部人員協助完成。

  5.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否送醫就診、是否向衛生監督所報告。

  6.由當地衛生預防保健科查明事件真相,酒店應急處理小組協助處理相關善后工作。

  四、飲用水安全事件應急措施

  1.酒店向賓客提供飲用水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向飲用水供應商索要相關證件備查。包括飲用水及飲水機生產單位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批件、檢測報告。

  2.向賓客提供的杯具要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確保杯具潔凈安全。

  3.當酒店發生飲用水安全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所在部門經理及時向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報告,由總機通知小組成員及時到位。

  4.所在部門經理在報告的同時,保護好現場。密切關注相關人員,及時送醫就診。

  5.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否向衛生監督所報告,電話:xxx。

  6.由衛生監督所查明事件真相,酒店應急處理小組協助處理相關善后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寮步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企業以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4.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并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1.4.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1.4.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社區組織與專業防控機構的職責分工,發揮社區優勢,廣泛動員社區各種力量,培育志愿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職責

  寮步鎮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長或或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寮步醫院院長擔任副組長,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職責如下:

  2.1.1組織和動員全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1.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2.1.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2.1.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2.1.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2.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成員和職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3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保健主管

  成員:保健醫、班長

  二、領導小組分工

  園長:總負責

  保健主管:負責晨檢,傳染病匯總、報告

  后勤主任:負責飲食衛生

  保教主任:負責保教衛生

  保健醫:負責東院傳染病統計、隔離、消毒、登記,病因追查表的發放,回收。食堂班長:負責回收食堂灶具、食品衛生、消毒管理

  各班班主任:負責登記病因缺勤、追查病因統計工作

  三、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執行傳染病管理辦法。

  2、督促、檢查、傳染病的預防措施落實情況,做好統計上報。

  3、采取不同形式對全體教職工、幼兒、家長宣傳預防傳染病的有關知識,做到早發

  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快反映,嚴處理,做好預防工作。

  4、準備好應急物品,如消毒液、宣傳資料、患兒隔離室、觀察室。

  5、重視加強對其它傳染病的爆發、流行或監督管理工作。

  四、疫情報告

  1、晨檢教師發現幼兒發熱、咳嗽、喉嚨痛、身體疼痛、頭疼、發冷和疲勞等癥狀時,及時進行排查,如發現疑似病人,要立刻通知領導小組成員,進行隔離,同時報告區疾控中心,電話;區教育局防控辦公室,電話。

  2、各班教師要詳細填寫好因病缺勤因病追查登記表。

  五、具體措施

  117:30-8:30、堅持每天早晨對園幼兒進行晨檢,嚴格執行“一看,二摸,三問,四檢查”,了解幼兒精神狀況,是否發燒,如發現孩子有發熱、咳嗽、喉嚨痛、身體疼痛、頭疼、發冷等癥狀,及時讓家長帶幼兒去醫院就診。

  2、教育指導孩子養成正確洗手的習慣。

  3、活動室、寢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風。并用過氧乙酸空氣消毒。

  4、每日對玩具、個人衛生用具、餐具等物品進行清洗消毒。

  5、每日對桌面、門把手、樓梯扶手、大型玩教具等物體表面進行擦拭消毒。選用0.3-0.5%500mg∕1過氧乙酸溶液或者有效氯為的含氯消毒劑溶液。

  6、晾曬被褥,或用紫外線照射消毒。感、

  7、不帶幼兒到人群聚集,空氣流通差的`公共場所,注意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經常通風,勤曬被褥。

  8、嚴格執行來園登記管理制度,嚴禁外來人進入幼兒園。

  9、做好幼兒園的管理、衛生清掃、消毒工作。

  10、加強個人與環境衛生工作,控制傳染病傳播,降低發病率。

  11、通過板報,致家長的一封信的方式,宣傳傳染病的預防知。

  12、加強門衛管理,做好外來人員登記,體溫測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4

  為科學規范、高效有序的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全國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預案。

  一、目標任務

  (一)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嚴重水災、火災,特大車禍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二)本預案在執行中必須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揮,無條件服從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和安排。

  (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

  (四)依據國家政策,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給予造當的補助和保健津貼,對于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預防與應急組織

  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工會主任

  成員:

  職責:

  1、全面領導本院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組長:吳成濤

  成員:

  職責:負責全院應急醫療救治工作,負責本院應急醫療救治預案制定工作,成立醫療急救、護理、后勤保障等相關組織;負責組建現場醫療救護分隊,接受領導小組的派遣;負責本院內的突發事件傷病員情況的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工作;負責落實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2、疾病控制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突發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災害區疫情處理方案制定工作;負責疫點消毒和疫區資料信息匯總報告工作;指導相關人員對疫區的消毒、封鎖;接受指揮小組的領導,完成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3、衛生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救治過程中先進人物事跡報導宣傳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認識和防治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評估和對災民健康教育等工作;負責社會對災區物資和資金的捐獻、收集、宣傳、統計、上報和其它工作;完成落實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4、后勤供應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對突發事件的所需物品設備、藥品、衛生材料的供應;負責車輛和各種急救物資的調配和應急;負責參加醫療救治的醫務人員的生活、飲食等后勤服務。

  三、預案啟動

  突發事件發生后,院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的類型,明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四、醫療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1、120接到突發事件急救信息,應迅速派出救護車趕赴現場,同時報告院領導及院總值班。

  2、在接診急救病人時,如發現重特大災害事故信息,應迅速報告縣衛計委。

  3、院內救治迅速到位,暢通綠色通道,做好救治準備工作,確定責任醫生和責任護士。

  4、確定專人負責,傷病員救治情況的收集匯總并及時向縣衛計委報告。

  5、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依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規定,在2小時內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①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②發生或者發現不同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③發生重大食物或職業中毒的;

  ④發生重大火災、水災、特大爆炸、車禍及其它重大傷害事件。

  6、疫情突發時,實行“零報告”制度,嚴格報告程序。不得漏報和瞞報。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5

  為科學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和《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嚴重水災、火災、特大車禍、爆炸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2、本預案是根據國家、省、市《非典疫情突發應急處置預案》等規章制度制定的。在執行中必須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揮。

  3、結合整合衛生資源的要求,無條件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調動和安排。

  4、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

  5、醫院設立應對突發事件專項資金,所有專項資金列入本年度財務預算。用于組織開展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科學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設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訓、突發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衛生防護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的儲備與完善等。

  6、依據國家政策,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二、預防與應急準備

  1、為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組織與領導,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各類急救小組。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對全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有關部門

  和小組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領導小組全權負責疫情突發后所有應急處理工作。

  (2)為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臨時指揮部和工作組,各個工作組根據職能確定人數,并結合實際進行增減。

  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臨時指揮部負責領導全院現場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急診和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的.落實。

  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醫療急救隊。

  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護理急救隊。

  ④食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⑤化學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⑥傳染病暴發流行醫療急救隊。

  ⑦重大創傷事故醫療急救隊。

  ⑧物品供應小組負責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設備、防護物品和藥品、衛生材料的供應。

  ⑨院內感染監控小組負責全院范圍內的消毒噴殺、感染監控工作。

  ⑩專業流調組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并積極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門做好全市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⑾醫護人員防護小組負責全院職工的防護工作,做好對職工和社會群眾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務小組負責突發事件中醫護人員的生活、飲食等后勤服務。

  2、建立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

  (1)制定《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制度》,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依據《異常信息報告制度》和程序及時報告。

  (2)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3)抓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制定并實施對全院職工和社會群眾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教育計劃,增強全社會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5)重點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院前急救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后,院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迅速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明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意見。

  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小組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履行職責。

  3、急診科及門診各科室應當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對在突發事件中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患者必須接診治療,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患者,應當按照規定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并結合疫情,采取相應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突發事件應急臨床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配合市區行政部門進行人員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門應當對突發事件現場等采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措施。

  6、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應當按照突發事件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

  8、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立即上報衛生主管部門,并采取控制措施。

  9、對收治的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依法報告屬地主管部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四、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在2h內,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5)發生重大火災、水災、特大爆炸、車禍及其他重大傷害事件。

  2、疫情突發時,實行零報告制度,嚴格報告程序。接診醫師應立即匯報醫務處和預防保健科,主管部門匯報分管院長和院長,由預防保健科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不得緩報和瞞報。

  3、突發事件報告電話。

  五、法律責任

  1、未依照本預案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對當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依據突發事件要求,未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設備、藥品等物資供應和儲備的,對科室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場訓戒,口頭警告、行政處分、就地免職,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疫情畏縮不前或臨陣脫逃的;

  (2)不聽指揮、貽誤救治時間的;

  (3)擅離職守或工作消極的;

  (4)違反規程,草率馬虎,操作不當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導致疫情蔓延、擴散的;

  (5)拒絕接診患者的;

  (6)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調度的;

  (7)泄露秘密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

  六、附則

  1、醫院各科室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科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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