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5篇(精選)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
汛期即將來臨,為了更好地貫徹“積極防御、常備不懈、全力搶險、確保安全”的防汛抗旱方針,做好我村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根據薩馬街鄉黨委政府的要求,結合我村實際,研究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繼續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按照防洪與除澇并重要求,認真落實國家、自治區、扎蘭屯市政府工作會議精神,立足于防大洪、搶大險、抗大災,做到早部署、早準備、有備無患,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扎扎實實搞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確保我村安全度汛抗旱。
二、組織領導
根據辦事處要求,我村成立防汛抗旱搶險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總體工作。領導小組由村委主任擔任組長,村組干部為成員。同時成立抗洪搶險小組、應急隊。相關任務分配如下:
1、遇較大汛情時,搶險小組做好應急準備,出現險情接通知10分鐘趕到指定位置集合搶險。
2、遇特殊汛情時,應急隊做好準備,根據村防汛領導小組要求,隨時增援各地險情地點。
3、應急隊負責我村重點防汛隱患地區,隨時增援防汛重點區域。
三、應急處置
要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汛情災情報告制度和記錄制度。當發生汛情和災情時,立即報告上級防汛指揮部。并在上報的同時采用有力的措施進行處置。
1、汛期內要保障所有防汛設施檢修保養完畢,進入使用狀態;防汛物資器材儲備完畢,隨時聽候調用;各搶險應急隊組建完畢,并上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出現汛情時,防汛領導小組要及時掌握水情、天氣變化情況,分析趨勢,并與搶險人員保持聯絡。搶險隊伍就地待命,做好搶險準備工作。
3、連續持續暴雨降雨量在每小時30mm以上的`為超標準汛情。此時,防汛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對本區低洼地帶和易發生地質災害點的巡查,加強觀測,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群眾撤離。對受災較嚴重的路、橋樹立警示標志,嚴禁行人過往,確保安全。各搶險救災小組到位,準備好搶險救災物資,隨時待命出發。取消人員請假外出(特殊情況除外),所有人員必須在職在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掌握水情、險情、災情,并及時上報,做好上傳下達。
主要檢驗鄉指揮系統的科學快速反應能力、通訊聯絡的通暢情況,檢驗應急隊伍快速集結、防汛搶險裝備及使用情況。
四、時間、地點和指揮
1、時間:20xx年x月xx日X時演練開始啟動。
2、地點:xx村xx組
3、總指揮:xx
4、副指揮:xx
五、參演隊伍
鄉、村、鄉直單位防汛搶險應急分隊。
六、模擬演練假想
此次演練模擬接到上級紅色預警時或接到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通知,進入Ⅰ級緊急防汛期,情況危急,防汛搶險應急隊接到鄉防汛搶險應急指揮部命令后,快速集結,到達指定地點,一方面,對被圍困人員進行緊急救援;另一方面,對處于危險地帶的人員立即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搶救群眾財產,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
演習科目:
1、信息報告;
2、安全疏散;
3、傷員救護。
七、演練步驟
1、副指揮組織人員到達集結地點,組成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在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后,由副指揮向“后指”報告。
2、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后指”)接到防汛險情報告后,帶班領導立即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命令演練開始。
3、副總指揮、值班人員根據總指揮指示通過電話向參演單位發布參與搶險命令,副總指揮組織鄉、村、鄉直單位應急隊伍奔赴現場參加搶險。
4、命令發布后,總指揮率有關人員趕赴“前指”。
5、各支應急隊伍到達演練地點后,工作人員登記各隊到達時間、統計清點參演人員、著裝、搶險裝備等情況。
6、防汛搶險實戰演練(1、發出緊急撤離信號——鑼聲;2、群眾在包村領導及村干部的組織下迅速鄉預定地點撤離;3、衛生院組織人員將傷員用擔架抬到安全地點后搶救傷員)。
7、演練點評。演練結束后,記錄人員將全部演練情況統計結果報告總指揮,并由總指揮對演練情況進行點評。總指揮對防汛的薄弱環節和下步防汛重點工作做部署,(指出今天的演練很成功,達到了預期效果,并強調今年防汛形勢仍然嚴峻,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防汛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要突出重點,全面做好今年防汛工作)。
八、注意事項
1、告知參加演練的人員注意安全。
2、所有參演人員既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確保演練取得預期效果。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做好洪澇臺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防汛防臺抗旱及搶險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市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市范圍內臺風(含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超強臺風,下同)、暴雨、大潮、洪澇、干旱等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防臺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及分級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4.3防汛防臺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確保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
1.4.4防汛防臺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防臺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駐溫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防臺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律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組織機構市人民政府設立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水上防臺分指揮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和監測預警中心;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縣(市、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軍分區首長、市委和市政府有關副秘書長及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國資委、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城管與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旅游局、市糧食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甌江口新區管委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生態園管委會、廣電傳媒集團、日報報業集團、市供銷社、海事局、市氣象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電力局、市各財保公司、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和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預備役團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市城管與執法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市人民政府聯系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副秘書長、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城管與執法局、電力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甌江口新區管委會、生態園管委會、市溫瑞塘河管委會、市城投集團、市公用集團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城管與執法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臺分指揮部水上防臺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海事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市人民政府聯系交通工作的副秘書長任副指揮,市公安局、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海警二大隊、航標處、東海救助局基地、港集團、海運集團公司等單位分管領導和海軍91765部隊首長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海事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2.1.4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市人民政府聯系國土資源工作的副秘書長、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衛生局、市氣象局、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市發改委、市武警支隊、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安全監管局、電力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電信分公司等有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國土資源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5監測預警中心監測預警中心由市氣象局局長任主任,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海事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市經信委、廣電傳媒集團、日報報業集團、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市水文站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為成員。
2.1.6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組織防汛防臺抗旱知識與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防汛防臺抗旱的定期演練;在上級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本地區的防汛防臺抗旱與搶險救災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防汛防臺抗旱預案,審定和批準洪水調度方案和抗旱應急供水方案;組織開展防汛防臺抗旱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涉及防汛防臺抗旱安全的有關問題;組織會商本地區的汛情、旱情;負責本地區的江河、水庫、水閘等洪水調度和抗旱應急供水調度;組織指導監督防汛防臺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用;負責發布和解除緊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2.2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職責負責市區城市防臺防洪工作,落實上級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臺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防臺工作。
2.2.3水上防臺分指揮部職責負責水上船只、人員防臺搶險救災組織工作,落實上級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臺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防臺工作。
2.2.4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有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示精神,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市范圍內中型地
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搶險救災工作;部署和組織跨部門、跨地區的緊急救援;協調市武警支隊參與地方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處理其它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2.2.5監測預警中心職責負責臺風、大潮、暴雨、洪水、地質災害、干旱等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建立統一預警發布平臺,制定預警發布標準,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預警信息;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送監測預報預警信息。
2.2.6成員單位職責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市發改委:組織實施市“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的有關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及任務,負責編制防洪抗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做好提高防洪抗災、減災能力的項目建設和申報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防汛防臺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信委、市國資委:負責歸口管理企業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監督管理。市經信委同時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防臺抗旱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住建委:負責建筑工地、風景名勝的防汛防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當地政府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參與村莊整治、農房防災減災等工作;負責做好城建系統防臺、防風、防澇工作,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臺工作。
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承擔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臺抗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災情;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水工程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水庫調度運用;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涉及防洪方面公共安全的各建筑物、附屬設施的安全運行和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臺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臺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臺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衛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防汛防臺紀律、決策、命令等情況,對執行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后果的,依法依紀實行責任追究。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
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避災安置場所的指導和監督。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臺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系,協助防汛、水利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指導沿海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上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臺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協助海事部門做好防臺避風安全水域(錨地)的劃定,負責防臺避風錨地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衛生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預防控制疾病流行。
市安全監管局:指揮、指導、協調防汛防臺抗旱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臺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城管與執法局:負責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市區防汛防臺工作;做好城管系統防汛防臺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做好林區防汛防臺抗旱及搶險救災工作,協助做好汛期漂木管理和防汛木材供應工作。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臺避風工作。
市旅游局:負責旅行社防汛防臺安全監管,協助建設部門做好旅游景區(點)的防汛防臺工作,配合有關主管部門做好星級飯店的防汛防臺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臺保安工作,協助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防汛防臺抗旱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甌江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負責甌江口新區防汛防臺抗旱及搶險救災工作。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防汛防臺抗旱及搶險救災工作。
生態園管委會:負責生態園區防汛防臺抗旱及搶險救災工作。
日報報業集團、廣電傳媒集團:負責及時向公
眾發布防汛防臺抗旱工作部署以及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發布的臺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供銷社:負責歸口管理企業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好抗災、救災化肥等農資商品的儲備,指導災區做好農資商品的供應和市場的穩定。
市各財保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預警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臺風、暴雨、干旱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臺抗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布情況。
海事局:承擔市水上防臺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布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臺工作。
—12—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通訊保障,承擔市防汛指揮部交辦的應急預警短信的發送。
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電力局:負責防汛防臺應急指揮及防洪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全市電力供應。
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負責所轄工程及設施的防汛防臺安全,優先運送防汛搶險救災的人員、物資和設備。
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溫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
2.2.7市防汛辦職責市防汛辦是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擬定防汛防臺抗旱的有關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運行情況,編制和發布汛情、旱情通告;具體實施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檢查督促、聯絡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程設施和毀損工程的修復及有關的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總結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并做好與省防汛辦及市應急委的通聯工作;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監測預警信息內容和發布標準監測預警信息包括氣象、水文、國土、海洋、海事等方面內容,具體根據各行業相關規范和各單位相關規定進行監測、采集、傳輸、處理和發布。各單位對其發布的監測預警信息內容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一是面向社會公眾發布。當市防指啟動應急響應后,由監測預警中心按照《市防指監測預警中心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將各單位提供的監測預警信息按照統一的格式,通過網絡(包括農民信箱)、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以及鄉鎮氣象災害發布系統,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統一發布的頻次和時點,由監測預警中心征求相關單位提出意見,報市防指確定。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由各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和防汛防臺工作需要分別確定發布的頻次和時點自行直接發布。
二是面向各級各類責任人發布。監測預警中心申請統一服務號,通過手機短信方式,由各單位分別向各級各類責任人直接發布。發布的頻次和時點,根據相關規定和防汛防臺工作需要,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三是面向各級防指及其成員單位、各級防汛辦發布。由各單位按現有程序和要求進行發布。
四是上述以外其他情況發布。由各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和需要,按照各自規定進行發布。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當江河可能或已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堤防、涵閘等工程的監測,并將運行情況報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當堤防、涵閘等工程出現險情征兆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并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同時向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水利局、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市、區)政府、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指揮部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險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接近汛控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按照經批準的控制運用計劃調度,并及時向水庫下游發出泄洪預警,同時報告市、縣水利部門和防汛指揮部。
b、水庫出現險情征兆時,水庫管理單位及水庫業主必須立即向水庫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市、區)水庫主管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到現場檢查,并將情況及時向省、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c、水庫出險時,水庫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搶險工作,并及時向預計可能受影響的地區發出警報。當群眾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當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群眾撤離至安全地帶,并做好生活安排。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發生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街道)防汛指揮部應按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防臺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防臺抗旱責任人、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防臺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主要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水的監測情況及趨勢,并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
3.2.3水庫洪水預警
當大中型水庫發生洪水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做好水庫洪水預報工作,并及時將洪水預報結果書面報市防汛指揮部及市水文站。
3.2.4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國土資源、氣象、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街道)、村(居)、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地質災害監測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臺風暴潮災害預警
(1)市氣象部門應及時向社會發布臺風信息,并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臺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臺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臺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及在建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設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臺風影響的地區,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組織船只回港避風和涉海作業人員撤離工作。
(6)低洼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6干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山洪災害
縣級非工程措施根據中央和省要求,做好山洪災害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發揮預警支持作用。
3.3.2洪水調度方案
飛云江流域洪水調度方案、鰲江流域防御洪水方案由市防汛指揮部組織制定,并報省防指備案(甌江流域洪水調度方案已由省防指制定)。其他重要流域由所在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制定洪水調度方案,報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3.3.2水利工程放水預警方案
水庫、水閘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制定水利工程放水預警方案,由當地人民政府公布后實施。預警方案的制定應當聽取相關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4、防汛防臺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汛情分級依據預報或實測汛情信息分為四級。
4.1.1一般汛情
(1)發布臺風消息,預報臺風影響較小;
(2)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信號,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站4.00-4.41米;
(4)臺風影響期間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特殊情況可以作較大汛情處理。
4.1.2較大汛情
(1)發布臺風警報,預報臺風影響較大;
(2)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站4.42-4.71米;
(4)臺風影響期間沿海最大風力:9-11級;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特殊情況可以作重大汛情處理。
4.1.3重大汛情
(1)發布臺風警報或緊急警報,預報臺風嚴重影響;
(2)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過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三江潮位:鰲江站4.60-4.82米,飛云江瑞安站4.55-5.0米,甌江站4.71-5.47米;
(4)臺風影響期間沿海最大風力:12-15級;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特殊情況可以作特大汛情處理。
4.1.4特大汛情
(1)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預報臺風登陸或強臺風、超強臺風嚴重影響;
(2)全市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于4.82米,飛云江瑞安站高于5.0米,甌江站高于5.47米;
(4)臺風影響期間沿海最大風力:16級以上;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特大汛情。
4.2應急響應
4.2.1應急響應啟動、調整與解除
當汛情等級達到一般汛情,由市防汛辦宣布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當一般汛情影響結束后,由市防汛辦宣布解除應急響應。當汛情等級達到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由市防汛指揮部宣布啟動或調整預案應急響應;當較大、重大和特大汛情影響結束后,由市防汛指揮部宣布解除應急響應。
4.2.2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專職主任、氣象臺臺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3較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常務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及各分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成員單位負責人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
(3)市防汛指揮部下發防御通知,部署防御工作;
(4)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全市防汛防臺搶險工作。
4.2.4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部署防御工作;
(3)市委、市政府辦公室下達防御緊急通知;
(4)必要時,市防汛指揮部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4.2.5特大汛情
(1)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研究防御對策,部署防御工作;
(2)必要時,市防汛指揮部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3)必要時,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臺工作;
(4)必要時,市政府領導發布電視講話。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水上防臺分指揮部、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水上防臺分指揮部及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臺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在臺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應按照《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并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4.3.2災害救助
在防汛防臺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布
(1)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和搶險救災相關信息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負責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布臺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按職責發布有關汛情信息。
4.3.4預測預報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特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或按需預報。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格式填寫,經領導簽字(蓋章)后發布。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范圍,臺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云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
(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4.3.5水利工程調度
(1)珊溪、趙山渡、澤雅、百丈漈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余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溫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溫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余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在緊急防汛期,市防汛指揮部根據防汛需求有權在全市范圍內調用防汛物資、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口頭申請,事后補辦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后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調用誰負擔。
4.3.7人員轉移
可能受到災害嚴重威脅的群眾,應當按照防汛防臺預案自主分散轉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員會的組織下轉移。重特大汛情時,需要由政府組織集中轉移的,由市、縣人民政府發布轉移指令,被轉移地區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和有關單位具體負責做好相關轉移工作。在可能發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臺風和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或者政府決定采取分洪泄洪措施等緊急情況時,組織轉移的政府及有關部門可以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人員實施強制轉移。在轉移指令解除前,被轉移群眾不得擅自返回,組織轉移的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防止群眾返回。
4.3.8新聞采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夸張、臆測,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氣象、海洋和水文等部門提供的材料公布;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提供的材料公布;
(3)發生重大災情,廣電傳媒集團在臺風登陸后2天內編輯災情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指揮全市防汛防臺工作;
4.4.2分管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防臺工作;
4.4.3市四套班子其他領導根據需要分赴各縣(市、區)指導防汛防臺工作,具體方案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府辦負責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旱情分級依據旱情信息分為三級。
5.1.1輕度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蓄水率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輕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蓄水率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中度干旱。
5.1.3嚴重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蓄水率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嚴重干旱。
5.2應急響應
5.2.1應急響應啟動、調整與解除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干旱,由市防汛辦宣布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當輕度干旱影響結束后,由市防汛辦宣布解除應急響應。當旱情等級達到中度干旱、嚴重干旱,由市防汛指揮部宣布啟動或調整預案應急響應;當中度干旱、嚴重干旱影響結束后,由市防汛指揮部宣布解除應急響應。
5.2.2輕度干旱
(1)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分析、預報工作,并及時向市防汛辦和有關部門通報;
(3)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4)市氣象局做好人工增雨設施和物資準備。
5.2.3中度干旱
(1)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3)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4)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5)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6)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7)市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8)市氣象部門進一步做好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9)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10)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11)縣(市、區)防汛辦和有關單位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2.4嚴重干旱
(1)市政府發布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遇特別嚴重旱災時,市防汛指揮部宣布進入非常抗旱期;
(2)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衛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群眾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3)市防汛指揮部每周召開一次會商會;
(4)市防汛辦每周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5)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6)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7)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8)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9)市人工增雨領導小組應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10)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11)市水文站每旬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12)駐溫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13)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關部門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14)縣(市、區)防汛辦和有關單位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調度
5.3.1水量調度原則
抗御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為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后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為重點。
5.3.2調度權限
(1)承擔重要供水任務的大中型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范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根據需要,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3.3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審查后,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3.4抗旱庫容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時盡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87020萬方。當珊溪水庫到達抗旱庫容時,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應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供水方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萬方;低于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萬方;低于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于抗旱庫
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萬方;低于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4)樂清鐘前、白石水庫合計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萬方;低于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萬方。
(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萬方;低于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6)文成百丈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于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于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6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防臺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水庫、海塘、水閘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防臺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防臺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網絡、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出現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該工程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防汛防臺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做好大型搶險設備和特殊救援設施調查統計,并登記造冊,以備搶險救災調用。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a、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高的搶險任務。
b、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向軍分區提出,由軍分區按照部隊的有關規定辦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成員單位按照部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地方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c、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d、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市、縣(市、區)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市、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防臺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市、縣(市、區)衛生局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衛生防疫、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范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干旱頻繁發生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后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及時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募集和征集。
6.2.8資金保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1)防汛防臺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防臺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防臺抗旱(3)市、縣(市、區)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防臺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在防汛防臺...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3
為充分做好防汛工作,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以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以防為主,防、搶、救相結合的原則,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防汛救災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嚴明防汛責任制,因地制宜,注重實踐,強化措施,保證預案落到實處。
二、防汛機構及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鎮防汛指揮部。
指揮長:張來健(鎮長)
副指揮長:李翠蓉(副鎮長)
杜堯星(武裝部長)
成員:袁 芳 羅 茂 張 雄 蒙 敏、馬正坤、
姚紅芬、馬 強、胥旭東、李俊明、朱云蔚、李杰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防汛搶險小分隊,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辦,羅茂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防汛物資籌備組。由指揮長牽頭,副指揮長李翠蓉同志具體組織信用社、財政所、武裝部、民政辦等單位籌備應急資金和物資籌備,鎮上建立防汛物資儲備庫,時刻備足應急物資,確保災區災民轉移安置和物資運送等情況應急。
2、防汛搶險組。由副指揮長杜堯星同志負責,從各村、各單位抽調精壯年輕人員和民兵組成搶險小分隊,平時加強訓練,以適應搶險需要。
3、物資運輸組。由副指揮長李翠蓉同志負責,組織車輛保障防汛物資及時供應,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員救治工作。
4、組織轉移組。一旦險情發生,由副指揮長杜堯星負責組織群眾轉移到安全地點,確保群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5、基本保障組。由副指揮長李翠蓉負責協調,抓好安全搶險。組織衛生院做好傷員急救工作,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轉移治療。組織民政辦做好防汛生活保障和災民生活安置,組織電信所保證通訊暢通,組織供電所保證安全供電,保障公路暢通。
6、信息報送組。由袁芳同志負責,負責災情統計上報和信息報送、宣傳等職能。
三、成立組織隊伍
鎮黨委政府成立以黨委書記為政委、鎮長為指揮的防汛指揮部,各村、各單位也要相應成立以村主要領導、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總指揮的防汛指揮部,每村至少有20人組成村搶險隊伍。鎮指揮部對所有防汛組織、隊伍統一指揮、調度、調配,各防汛組織在做好本轄區防汛的同時,主動接受鎮指揮部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鎮上成立相應的`搶險救援小分隊,各單位要以青壯年為主組成搶險隊伍,并將指揮部和搶險隊伍名單張貼上墻,搶險隊伍要精干,保證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四、做好各方面準備工作
1、各村、各單位立即對所轄區做一次全面檢查,檢查重點是危房、校舍、病險塘庫及各村排水不暢的地帶。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果斷措施予以解決。
2、物資貯備:各村、各單位要貯備一定量的石頭、沙子、編織袋、鉛絲和木材。同時,安排好運輸車輛。
3、各村、各單位要專設一名防汛通信員,專設一部防汛通信電話,同時,固定一輛機動車,到時備用,各水庫要有專人進行值班,確保通訊暢通。各村、各單位要盡快將指揮部名單、通信員名單和通信電話號碼書面報鎮防汛辦公室。
4、堅持值班制度和報告制度。從5月1日開始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各村、各單位至少3人值班,鎮政府要編排防汛值班人員,每班保證四人,并將值班人員名單和指揮部名單張貼上墻,一旦發生汛情,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及時組織人員投入搶險。
5、加大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張貼標語、網絡、短信、文件、會議等形式,宣傳防汛工作的重大意義,防汛形勢,進一步增強防汛意識,形成全民防汛的良好氛圍。
五、善后處理
接到上級防汛應急結束信息后,各村、各單位應急行動響應結束。各村、各單位、各部門及時組織協調群眾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對環境衛生進行清理打掃;對受災地域進行消毒防疫;組織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對村樹木、臨時設施、電源線路和排水系統等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逐戶上門進行受災情況登記,統計匯總,經村核準后上報鄉鎮政府;帶領群眾,發揮各方面的力量,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和災后重建工作。
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要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對防汛情況要進行深入細致檢查了解,遇有汛情,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對值班擅自離崗、報告不及時、不準確、認識不強、領導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4
根據全縣汛期安全會議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鄉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災害,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務
1、負責管轄區范圍內農村公路和橋梁的防洪安全及搶修組織指揮。
2、負責防汛搶險救災交通運輸,調度安排人員和物資運輸車輛。
3、負責協調并妥善解決在建橋梁等項目涉河問題,確保行洪暢通。
4、負責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負責協助各村做好農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組織領導
(1)成立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
組長:
成員:
(2)防汛抗旱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唐敏(兼)
辦公室設在鄉農路辦,聯系電話:,具體負責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搶險隊伍及物資準備
1、鄉級配備搶險突擊隊員10人,各村至少配備5名突擊隊員。
2、準備沙袋、鐵絲、鋼管等器材,隨時應急堵口。
3、汛期實行全天侯值班,參加防汛抗旱的人員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接到命令后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進行搶險。
四、信息報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斷,要在第一時間向鄉領導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應急處理階段要隨時向鄉領導組報告處置情況和災情的發展情況。
3、應急狀態解決后,鄉農路辦要及時將處置情況上報縣農村公路管理局。
災情發生后,各村要在鄉領導組領導下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1)根據災情,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
(2)立即疏運受災群眾;
(3)立即設立公路繞行標志,并告知繞行路線;
(4)立即組織搶修;
(5)協助有關部門對重要地段實行交通管制;
(6)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情況,確保信息暢通。
五、附則
各村、相關單位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備案。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導我縣地面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澇災害對我縣地面工業企業產生次生傷害及財產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保證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指揮體系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體系
組長: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關黨委書記
總經濟師
成員:辦公室、生產發展股、信息產業股、科技股、政策法規股、經濟運行股、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業發展服務中心等全體工作人員;
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政策法規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股股長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防汛工作日常事務。
(二)領導小組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具體負責指導全縣地面工業企業和成品油企業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廠區和儲油區排水系統檢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施工單位、周邊群眾聯系協調安排好企業的防洪搶險工作。要求企業以多種形式對員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做好防洪工作,立足于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等不受損失。
(2)加強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領導小組要組織局相關股室人員對企業的生產現場、廠房建筑、施工工地等的進行全面檢查,重點對企業的地下管道、排水溝、公司周邊河溝進行檢查,指導企業抓好清淤、維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隱患,確保50毫米以上大雨過后企業廠區無嚴重積水。企業應定期對各種防雷設施進行檢查,保證遇到雷電襲擊時能充分導雷、防雷。
(3)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要求企業通過生產例會、部門會議、員工會議,下發和張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積極的宣傳活動,增強防暴雨雷擊的意識和能力,使員工懂得在險情發生時如何進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曠地帶、大樹下、高大的建筑物下和高處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機,防止發生雷擊事故。
(4)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
(5)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
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開展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協調電力、能源企業為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電力、油料供應;
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各股室職責
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
做好煤、電、成品油、醫藥等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儲備協調工作。
生產發展股:協助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協助做好應急工作
信息產業管理股:指導通訊行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訊應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各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汛情接收傳達匯總。防汛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系,當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后,相關人員均應立即趕赴現場,在防洪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積極參與搶險。
二、應急響應及保障
省市縣各級啟動防汛應急后,按照《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立即行動。
(一)通訊保障:由信息產業管理股牽頭組織協調各通訊企業優先保障氣象、水文、汛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傳遞,保障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信息暢通。
(二)供電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組織電力公司開展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保障。
(三)應急物資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隨時做好物資調運的各項準備工作,按調令保證防汛抗旱物資快速、安全地運達指定地點。
三、信息報送
遇突發險情、災情,值班人員及相關股室人員及時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報告,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主動預防、應對水旱及其衍生災害,規范防汛抗旱應對行為,做好突發洪澇、干旱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快速、有序、高效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xx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突發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主要包括:江河洪水、城鄉漬澇、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及伴隨發生的泥石流和山體滑坡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雹、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潰口、涵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防汛抗旱并舉,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提高防汛抗旱的綜合能力和現代化水平。
1、4.2在縣、鄉、村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抗旱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和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
1、4.4堅持依法防洪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警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1、4.5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努力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盡可能滿足生產用水,兼顧生態用水需求。
1、4.6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實現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的統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設立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工作,縣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
縣防指由縣委書記、縣長任指揮長,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副縣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委、縣政府、縣人武部有關領導任副指揮長,縣直有關部門、駐蘄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1.1縣防指職責
縣防指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縣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國家、省、市防汛抗旱政策、法規和制度等;組織制訂轄區內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鄉鎮(辦)行政區劃的排澇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縣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運行,做好洪水管理;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2縣防指辦公室職責
承辦縣防指的日常工作,對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組織督辦。主要職責為:組織編制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分蓄洪區安全轉移預案,并監督實施;指導、督促鄉鎮(辦)和防汛抗旱相關單位制訂和實施防汛抗旱相關預案;負責縣級防汛抗旱會議籌備、縣防指成員調整、分工編組方案草擬工作;根據汛情、旱情變化,適時向社會發布預報、預警,提出應急響應、行動建議和應急措施;統籌協調任務部隊和民兵、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抗洪搶險;負責掌握全縣防汛抗旱動態,及時跟蹤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災情和行動情況,并按程序報送、發布,及時會商,當好參謀;指導全縣各級防汛抗旱應急隊伍的建設、演練和管理;督導有關防汛指揮機構清除江河湖庫和分蓄洪區范圍內行洪障礙;組織、指導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研究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正確引導輿論;組織、指導和檢查分蓄洪區安全建設、管理運用和補償工作;組織汛期防汛值班值守,組織、指導災區群眾轉移安置、生活救助、衛生防疫和社會穩定工作。
2、1.3縣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全縣防汛抗旱組織、協調、督辦工作;負責防汛抗旱屬地行政責任人上報工作,并開展基層防汛抗旱指揮人員培訓;負責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方案管理工作,負責修編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牽頭編修城區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負責縣級防汛抗旱應急救援力量的組織、建設、演練、指揮、調度;負責縣應急防汛抗旱經費的分配計劃;負責縣級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調配和管理;適時組織會商研判,向社會發布防汛抗旱信息;提出應急響應建議,報縣防指批準啟動;按照會商研判方案適時下達調度指令;按預案、方案要求督促屬地政府、相關單位開展巡查值守;發生較大險情時,組織應急搶險救援。
縣水利和湖泊局:負責水旱災害防御組織工作,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建立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責任體系。按工程類別編制預案、方案,督促指導水利工程儲備防汛搶險物料,組建搶險救援隊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負責運行監測管理,組織災后水利工程水毀修復工作;組織編制江河湖庫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按預案、方案及縣防指指令調度水利工程,確保防洪安全和抗旱用水需要;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參與防汛抗旱會商研判,負責防汛搶險方案制訂及現場技術指導,負責組織搶險處置后的現場監管、值守;建立完善山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監測預警系統。適時掌握山洪災害動態,及時預警并協助組織群眾轉移;組織水利工程巡查值守;在應急響應期,加密巡查;承擔臺風防御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利工程調度工作;提供防洪工程基礎數據,向縣防辦報送水利工程水情、工情、險情、災情情況。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預備役人員參加抗洪搶險救災。根據指揮部的要求和上級軍事部門的命令、批示,組織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縣委宣傳部:負責及時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并加強輿論引導。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防災減災救災資金計劃、物資的安排,指導全縣防災救災減災規劃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計劃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安排災后恢復重建基礎設施項目;負責災區糧食供應;組織電力調配,保障電力供應。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防汛抗災工作;負責在防汛期間突發事件危及學生安全轉移。
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進行災區受損通信設施的搶修,盡快恢復通信,做好通信保障工作;負責保障應急頻率的使用,搞好災區無線電監聽監測工作,維護空中電波正常秩序;負責搶險救災通信的應急保障工作和災后通信設施搶修恢復工作;負責全縣范圍內地震災害的動態監測和分析預報,及時通報水庫及泄洪河道鄰近區域的震情信息;協助有關部門對地震損毀水利工程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價;協助完成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場地安全評價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防汛抗旱應急救援現場治安保衛和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財物以及破壞現場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危險區群眾安全撤離轉移工作;負責防汛抗旱相關案件偵破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因災致貧的人員、家庭救助工作,對社會捐贈的防汛抗旱救災物資等進行接收、保管、發放管理,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參與防汛抗旱人員傷亡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分配,并監督使用;將全縣防汛抗旱預防和救援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預算級次和程序及時下撥資金,并監督使用;對中央及省市救災款物及其使用情況實行監督檢查;及時向市財政局報送災情,申請中央、省、市財政救災資金。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與防汛抗旱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負責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工作。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應急監測,實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參與洪水有關的地質災害搶險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并提供技術支撐;組織專業技術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作,以減緩和排除險情進一步發展;協助做好洪災引發的地質災害的防治與搶險救災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助組織防汛抗旱救災所需設備、物料和搶險救災急需的建筑工程設備設施投入搶險;參與災后恢復重建,指導災后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鑒定、修復、重建等工作;負責城鄉供氣保障工作。
縣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防洪排澇抗旱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提供防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指導交通管制工作,做好公路、水運交通設施的安全工作;及時開設高速公路等道路的防汛抗旱救災綠色通道,協調落實防汛抗旱救災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相關政策;配合水利部門責成項目業主強行清除礙洪設施,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護;負責分蓄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搶險、救災及群眾安全轉移所用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負責組織修復水毀公路、橋梁,保證公路運輸暢通。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及時調查、整理和報告農業旱、澇災情信息;負責全縣農村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督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救災、生產恢復和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推廣應用節水農業技術;負責重災優惠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檢查督促農口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洪抗旱救災的準備和實施工作;負責組織排澇抗旱機械設備及所需配件的調配和供應工作。
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組織旅游行業做好防汛抗旱應急處置工作,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幫助;負責旅游服務設施的排險,組織修復被毀的旅游基礎設施;根據地質和氣象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旅游行業應對措施,及時向本行業發布預警信息。
縣商務局:協助組織防汛抗旱物資,協調商業、物資儲運銷售單位參與救災工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并及時向縣防指提供疫情與防治情況,實施衛生防疫和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發生、擴散和蔓延;負責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對全縣衛生應急工作進行指導和援助。
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為防汛抗旱提供大數據技術支撐,為縣防指共享防汛抗旱相關數據信息提供服務。
縣供銷社:負責組織防汛抗旱物資和搶險器材;負責縣政府委托的農藥、農用地膜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供應;負責救災化肥的調撥和縣政府確定的追加貨源的外采工作;負責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所需生產、生活資料商品貨源的組織安排和供應。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及時派員深入旱澇災害現場實地采訪,通過電視、廣播等媒體及時準確報道經縣防指審定的汛情、旱情及災情抗災、救災實況。
市生態環境局xx縣分局:負責因水旱災害造成的生態環境嚴重污染的清理、排除工作的現場指揮;負責發布災情造成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對災區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處置方案,指導災區做好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和預報,對影響汛情、旱情的天氣形勢作出分析和預報;汛期及時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作出滾動性預報,向縣防控提供氣象信息;根據旱情發展情況,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縣郵政公司:負責保障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郵政暢通以及分蓄洪區分洪后郵政恢復工作。
縣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公司:負責保障各級防汛指揮部的通訊暢通以及分蓄洪區分洪后通訊的恢復工作。
縣供電公司:負責縣域內供電設施的安全度汛,做好被破壞電力線路工程搶險搶修工作;對應急救援現場進行臨時供電,優先保障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及災后恢復等工作的供電。
中石化xx分公司、中石油xx分公司:負責防汛、排澇油料的及時供應;負責組織分蓄洪區內油料安全儲存,分洪時油料轉移和分洪后油料供應。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調動和組織指揮駐蘄消防部隊,全力支持抗洪搶險。
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官兵實施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當地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屬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縣水文站:負責防汛抗旱水文測報、分析。
縣城投水務有限公司:負責城區供水保障工作。
其他單位應切實履行各自職責,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全力做好本職工作,其職責由縣防指以文件形式明確。
2、2鄉鎮(辦)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各鄉鎮(辦)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汛抗旱工作。鄉鎮(辦)防汛抗旱機構由鄉鎮(辦)政府和鄉鎮(辦)有關部門、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人民政府。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工程業主單位以及氣象、水文部門等,汛期成立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各自的防汛抗災工作;縣內有防洪任務的重大水電工程、大中型企業單位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機構,或針對重大突發事件,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1)縣氣象局、縣水文站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和水雨情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報送縣防指。
(2)縣氣象局、縣水文站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重大災害性天氣和水雨情的監測、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不斷提高精度,對重大水旱災害趨勢作出評估,及時上報縣政府和縣防指。
(3)當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同時向上級防指、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按規范要求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分別在50分鐘內報縣防指,重要站點的水位應在25分鐘內報縣防指和上級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xx長江干堤的永全堤23.00米、永城堤23.00米、二里湖堤22.50米、沿江堤22.50米、茅山堤24.00米;xx長江回水堤防赤東支堤22.00米),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對堤防、涵閘及穿堤建筑物的工程監測,在每日8時前將工情、水情、險情情況上報縣防指。縣防指在每日8時前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發生重大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立即組織搶險,同時向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除險情況、通信聯絡方式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名單,以利于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險情發展期間每隔2小時進行續報,重要情況隨時上報,并迅速向保護區預警,組織群眾安全轉移。平垸行洪區接近分洪水位并有持續上漲趨勢時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策調度。平垸行洪口門達到分洪水位時,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策調度運行。
當泵站達到起排水位時(赤東湖泵站和夏坳泵站18.50米、赤西湖泵站17.5米、龍鳳寺泵站15.40米),工程管理單位應及時上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并由其命令開機起排或關機。在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失事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向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除險情況、通信聯絡方式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名單,以利于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大型或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及時上報縣防指。
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除險情況、通信聯絡方式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名單,以便隨時聯系、掌握情況,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在做好搶險各項準備的同時,實施多種手段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人員傷亡情況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道路、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抗災情況,并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造成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較大的,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縣防指上報初步情況,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再報,以便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各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逐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成因、范圍以及對人口、工農業生產、農村飲水、城市供水、林牧漁業以及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大同、花園兩座大型水庫,xx、xx、xx、xx四座中型水庫的蓄水情況、興利庫容、可抗旱時間。
(2)各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數量及分布、農田土壤墑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一旦發生旱情,應逐級上報。發生嚴重旱情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核實,迅速上報。
(3)各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逐級上報旱情,遇旱情急劇變化時應及時加報。
3、1.5供水水質信息
(1)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轄區內的江河湖庫供水水質。
(2)一旦發現供水水質因素影響城鄉生活的較重污染事件時,縣生態環境局及縣水文站應在第一時間赴現場監測,并及時將監測成果報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水患教育。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到位。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管理。
(3)工程準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整險加固,有堤防防護的地區做好及時封閉穿越堤防輸水涵閘和交通閘口的準備;對在建的水利工程設施和病險工程,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江河湖庫和城市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設施調度規程、堤防和水庫防洪搶險應急方案、分蓄洪區安全轉移預案、山區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和抗旱預案、城市抗旱預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突發大洪水;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應制訂工程搶險方案。長江干堤潰口搶險方案,由現場搶險指揮部研究提出,經縣防指上報市防指批準執行。
(5)物料儲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重點險工險段的備用搶險物料應運抵現場,以應急需;易旱地方應儲備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對防汛通信專網、分蓄洪區預警反饋系統和水庫遙測設施組織分級檢查維修,保證處于完好狀態;除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外,應建立健全測報站網,確保及時傳遞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防汛抗旱指令。
(7)汛前檢查。實行以查思想、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通過檢查,發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風險排查。加強江河湖庫及山洪災害區域排查,對發現的風險隱患進行登記、評估、發布和整改,消除和控制風險。
(9)日常管理。完善山洪易發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江河湖庫、人工水道、分蓄洪區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進行防洪影響評價,并按管轄權限審批或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并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采取補救措施或強行拆除。
3、2.2江河湖庫洪水預警
(1)當江河湖庫即將發生洪水時,水庫及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將出現的最高水位和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勢等情況,為預警提供依據。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3、2.3漬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確定轄區內漬澇災害預警范圍、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漬澇災害信息,做好搶排有關準備,并根據需要,通知低洼區域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
3、2.4山洪災害預警
(1)遭受山洪災害威脅嚴重的地區,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縣水利和湖泊、水文、氣象、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協調發布預報警報。
(2)縣防指按照自然資源和規劃、防辦、氣象等部門繪制的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分級組織實施。
(3)各級各部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每個鄉鎮(辦)、村、組和相關單位要落實信息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分蓄洪區預警
(1)分蓄洪區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分蓄洪區管理單位應擬訂群眾安全轉移方案,按分級管理的權限上報,由有審批權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審定執行。
(2)分蓄洪區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分蓄洪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命令運用分蓄洪區時,應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啟動預警系統,按照群眾安全轉移方案實施轉移。
3、2.6干旱災害預警
(1)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并加強協調和管理,以增強防范和抗御干旱災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機預警
當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出現供水危機時,由當地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社會公布預警,城鄉居民、企事業單位應儲備應急用水,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本地區的城市洪水風險圖、分蓄洪區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縣城區江河洪水風險圖由縣防辦負責,其余由鄉鎮(辦)負責。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轄區內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轄區內防御洪水調度方案,按照各種不同量級的洪水,提出分區分段調度的具體措施。
(3)各類防御江河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按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凡經各級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批的防洪預案和調度方案,均具有權威性,有關地區應堅決貫徹執行。
3、3.3抗旱預案
(1)縣、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2)各類抗旱預案由當地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批,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凡經審批的各類抗旱預案,各有關地區應貫徹執行。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1)按照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2)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加強水旱災害管理,并根據不同情況發布一、二、三、四級預警,預警的條件與應急響應的條件相對應,并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3)縣防指負責小(1)型以上水庫防洪工程超設計標準洪水調度,督促指導各鄉鎮(辦)政府、各相關單位做好設計標準內洪水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由所屬鄉鎮(辦)政府負責。
(4)洪澇、干旱災害發生后,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事發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先期處置,并同時上報,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實施轄區內的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5)洪澇、干旱等災害發生后,由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并同時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6)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將影響到鄰近行政區域的突發事件,在報告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7)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4、2Ⅰ級應急響應
4、2.1Ⅰ級響應范圍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響應:
(1)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3)長江干堤和蘄河大堤、赤東湖、赤西湖發生決口;
(4)大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或洪水漫壩、垮壩,重點中型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5)全縣三分之二以上的鄉鎮(辦)發生特大干旱。
4、2.2Ⅰ級響應行動
(1)由縣防辦提出Ⅰ級響應行動建議,經縣防指指揮長同意后啟動Ⅰ級響應程序。縣防指指揮長主持會商,召開縣防指全體成員會議,緊急動員部署,強化相應工作措施。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同時向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縣人武部和縣防指成員單位通報。縣防指應在24小時內派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具體指導防汛抗旱工作。縣防辦負責人帶班,增加值班人員,強化值班值守,隨時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災情的變化,做好預測預報,加強協調、督導事關全局的防汛抗旱調度。由縣防指及時發布應急響應行動信息,按照相關規定通過縣電視臺等媒體發布汛情、旱情。緊急時刻,提請縣委、縣政府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帶領工作專班分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2)相關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Ⅰ級響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xx省相關規定,行使權力。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坐鎮指揮,緊急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值守,及時掌握情況。按照分管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區群眾,組織強化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組織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隨時上報當地政府和縣防指。
(3)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縣人武部領導和縣防指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率領專家組或工作組到相關責任區域駐守。縣防指成員單位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工作。縣發改局和電力部門確保防汛抗旱用電需要;縣財政局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縣應急管理局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縣交通運輸局為防汛抗旱物資運輸提供保障;縣民政局及時組織救助受災群眾;縣衛健局及時派出醫療隊,赴各災區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縣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災害防御和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縣氣象局加強災害天氣監測預報,視抗旱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應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Ⅱ級應急響應
4、3.1Ⅱ級響應范圍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響應:
(1)一個流域發生大洪水
(2)數個鄉鎮(辦)多個村(社區)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3)大型或重點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或一般中型水庫和重點小(1)型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長江干堤和蘄河發生重大險情或雨湖、其它重要堤段發生決口;
(5)數個鄉鎮(辦)多個村(社區)發生嚴重干旱或一個鄉鎮(辦)發生特大干旱。
4、3.2Ⅱ級響應行動
(1)由縣防辦提出Ⅱ級響應行動建議,縣防指指揮長決定啟動Ⅱ級響應程序。縣防指指揮長或常務副指揮長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向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縣人武部和縣防指成員單位通報。縣防辦負責人帶班,增加值班人員,隨時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災情的變化,做好預測預報,加強協調和督導,搞好重點工程的調度。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在24小時內派出縣防指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并將情況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防指不定期發布汛、旱情通報。
(2)相關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xx省相關規定,行使相關權力。防汛抗旱機構主要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值守,按照分管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區群眾,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加強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縣防指。
(3)縣防指成員單位應啟動應急響應,加派工作組分赴抗災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縣應急管理局及時組織救助受災群眾;縣衛健局派出醫療隊赴一線開展醫療救護;縣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災害防御和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縣氣象局加強災害性天氣預測,視抗旱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相關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4Ⅲ級應急響應
4、4.1Ⅲ級響應范圍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響應:
(1)數鄉鎮(辦)同時發生洪澇災害;
(2)一個鄉鎮(辦)發生較大洪水;
(3)重要堤段出現重大險情;
(4)一般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一般小(1)型和小(2)型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或重要的塘堰發生垮壩;
(5)數個鄉鎮(辦)同時發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災害;
(6)多個集鎮同時發生中度干旱;
(7)一個鄉鎮(辦)集中供水發生嚴重干旱。
4、4.2Ⅲ級響應行動
(1)由縣防辦提出Ⅲ級響應行動建議,縣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程序。常務副指揮長或副指揮長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縣防辦加強值班值守,掌握情況,搞好協調,督導重點工程調度。縣防指派出專家組和工作組分赴一線幫助指導防汛抗旱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發布汛、旱情通報。
(2)相關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分管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布防、搶險或組織抗旱,派出工作組到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并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縣防指,由縣防指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3)相關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縣應急管理局及時組織救助災民;縣衛健局組織醫療隊赴一線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縣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災害防御和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縣氣象局做好災害性天氣預報,視抗旱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縣防指相關成員單位應根據需要,主動對口落實任務,為防汛抗旱排憂解難。
4、5Ⅳ級應急響應
4、5.1Ⅳ級響應范圍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
(1)數個鄉鎮(辦)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2)數個鄉鎮(辦)同時發生輕度干旱;
(3)重要堤段、湖泊出現險情;
(4)小(1)型及其以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
(5)集中供水的地方同時因旱影響正常供水。
4、5.2Ⅳ級響應行動
(1)由縣防辦提出Ⅳ級響應行動建議,縣防辦主任決定啟動Ⅳ級響應程序,并報常務副指揮長。縣防辦主任或委托專職副主任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災情的變化,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具體協調和指導,抓好重點工程調度,并將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領導。縣氣象局做好災害性天氣預報,視抗旱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縣防辦發布汛、旱情通報。
(2)相關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縣防辦的具體安排和分管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預案》,做出相應布防、搶險或組織防汛抗旱,并將工作情況上報縣防辦。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江河湖庫洪水
(1)當江河湖庫水位超過設防、汛限水位時,縣水利和湖泊局組織堤防管理單位的干部職工巡堤巡壩查險;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組織專業防汛隊伍和群眾巡堤巡壩查險,嚴密布防。
(2)當江河湖庫水位超過警戒水位、設計洪水位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組織專業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巡壩查險,嚴密布防,必要時,可申請動用軍隊、武警、消防部隊和預備役部隊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3)當江河湖庫洪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湖庫水情和洪水預報,強化巡查布防措施,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必要時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以直接調度。防洪調度主要包括: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啟閘門泄洪,啟動泵站搶排,啟用分洪河道、分蓄洪區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在實施分蓄洪區調度運用時,根據洪水預報和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定做好分蓄洪區啟用和應急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組織分蓄洪區內人員轉移、安置。各級水利和湖泊部門做好調度方案具體實施和技術支持工作,主要包括:分洪設施的啟用和無閘分洪口門爆破準備,當江河水情達到洪水調度方案規定的條件時,按照啟用程序和管理權限由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準下達命令實施分洪。
(5)在江河、湖泊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校核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xx省有關規定,縣防指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可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采取占地取土、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它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決定,實施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4、6.2漬澇災害
(1)當發生一般漬澇災害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先田后湖、等高截流,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則,按照規程調度水利工程設施,充分運用泵站提排和涵閘自排,盡快排水入江,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當發生大的漬澇災害時,要按照規程,統籌調度,處理好田湖關系。
(2)當江河防汛形勢緊張時,要正確處理排澇與防洪的關系,視情況及時減少排水量或停止排水,以減緩防洪壓力。
4、6.3山洪災害
(1)山洪災害應急處理由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氣象、民政、住建、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相關部門及時發出警報,如需緊急轉移群眾時,應立即通知相關鄉鎮(辦)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3)轉移受威脅地區的群眾,應按照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則進行,先人員后財產,先老幼病殘后其他人員,先危險區人員后警戒區人員,防止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4)發生山洪災害后,如導致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搜救突擊隊緊急搶救,屬于重大人員傷亡的應向當地駐軍、武警、消防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5)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縣防指組織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氣象、民政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滑坡等山洪災害進一步惡化。
(6)當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時,縣防指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置方案,盡快組織實施,避免發生更大災害。
4、6.4堤防潰口、涵閘垮塌、水庫潰壩
(1)當出現堤防潰口、涵閘垮塌、水庫潰壩的前期征兆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并及時向下游預警。
(2)堤防潰口、涵閘垮塌、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威脅地區群眾轉移,并視情況組織實施堵口或搶筑阻水二道防線等措施,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3)實施堤防、涵閘、水庫堵口,應明確行政、技術責任人,及時調集人力、物力,嚴密組織,快速行動。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負責同志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6.5干旱災害
鄉鎮(辦)以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特大、嚴重、中度、輕度4個干旱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并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強化地方行政首長抗旱目標責任制,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縣防指加強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加強會商,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各有關部門按照統一部署,協調聯動,做好抗旱工作。
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并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縣政府批準,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措施,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
密切監測旱情、及時分析旱情變化發展趨勢,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適時向社會通報信息。
縣防指成員單位應當按照預案規定落實抗旱職責,并動員社會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
加強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的宣傳。
(2)嚴重干旱
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時組織抗旱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視旱情變化,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并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各成員單位落實部門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做好抗旱工作的宣傳。
(3)中度干旱
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及時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及時會商,適時進行抗旱工作動員部署,并做好相關宣傳工作。
(4)輕度干旱
掌握旱情變化情況,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
及時了解分析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算好水賬,提出防旱抗旱的具體措施,并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調度工作。
4、6.6供水危機
(1)當發生供水危機時,縣防指應對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調水實行統一調度和管理,嚴格實施應急限水,合理調配有限水源;采取轄區內、跨地區、跨流域應急調水,補充供水水源,協同水質檢測部門,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保證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單位用水安全。
(2)針對供水危機出現的原因,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質處于正常狀態。
4、6.7供水水質被侵害
(1)當發生供水水質因洪水等因素影響城鄉生活的較重污染事件時,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部應迅速研究措施,及時通知水質污染范圍內的群眾,力爭避免水質污染影響生活。
(2)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利用一切有利條件,搞好調水沖污,置換水質,盡力將水質污染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7.3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信息部門負責處理。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上報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審批后,可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信息部門上報。
4、7.4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新聞媒體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核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凡屬本級或上級領導對發布的信息作出批示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立即傳達貫徹,并組織專班核實,研究具體落實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4、7.5縣防辦接到重大的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縣政府,抄送有關部門,并及時續報。重大和特別重大事件的信息必須在事發1.5小時內報縣政府和市防辦,抄送有關部門。
4、8指揮和調度
4、8.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8.2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進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8.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后,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9搶險救災
4、9.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
4、9.2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和專家咨詢意見,深入分析,按照《預案》,研究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或上一級相關部門指揮決策。
4、9.3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部門或社會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堤防、水庫險情的搶護,應按事先制訂的搶險預案進行。長江、連江支堤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嚴格執行搶險預案,并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部隊等實施。
4、9.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0.1各級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以備隨時應用。
4、10.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4、10.3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10.4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事發地和有關地方的政府負責對轉移的群眾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并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4、10.6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疾病預防控制措施;派出醫療隊,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4、11社會力量動員
4、11.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4、11.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調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4、12信息發布
4、12.1防汛抗旱的信息發布實行分級管理。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準確地發布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及事態發展方面的信息,并對新聞報道進行管理;重大信息可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發布。信息發布可采取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提供新聞稿、授權新聞單位發布等方式。
4、12.2全縣性或重大的汛情、旱情及其防汛抗旱動態等信息,由縣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辦會同民政局審核和發布;涉及部隊、武警和消防的,由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有關部門審核和發布。
4、12.3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轄區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信息的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布。
4、13應急結束
4、13.1當嚴重的水旱災害趨勢減緩,并得到有效控制時,縣防指和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旱情,通過媒體宣布結束應急響應程序或緊急防汛期、緊急抗旱期。同時采取措施,防止或處置水旱災害衍生事件。
4、13.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抗旱期間規定征調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突發水旱災害處置結束后應及時歸還;被征用或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地方政府對取土后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4、13.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應急響應結束后,將其處置結果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備案。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堤防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5、1.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調通信管理部門,將防汛抗旱通信保障的要求納入應急預案。發生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同時盡可能利用現有設施,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應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時,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或抗旱急需。
5、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消防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抗洪搶險任務。
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調動防汛機動搶險隊程序: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同級其他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機動搶險隊,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協商調動。
縣人武部組建的防汛機動搶險隊調動程序:由縣防汛指揮部門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調動申請,由縣人民政府批準,縣人武部負責指揮。
縣武警中隊組建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調動程序:縣委、縣政府向上級黨委和政府匯報,由縣政府向市武警支隊提出申請,獲許后辦理有關手續。在緊急情況下,縣武警中隊可邊行動邊報告,縣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所在地政府應為參加抗洪搶險的部隊、武警、消防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物資保障。
申請調動部隊或武警、消防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2)抗旱隊伍
在抗旱期間,各級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都有承擔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分配抗旱任務的責任。
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縣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電力供應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2.4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和防汛抗旱救災物資的運輸;分蓄洪區分洪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分泄大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大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5、2.5醫療保障
縣衛健部門主要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組建救災防病應急隊伍;根據需要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5、2.6治安保障
縣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災區的社會治安保衛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分子,維護工程設施安全,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爆破專家對分洪爆破設計施工方案的評審和審批,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分蓄洪區的社會秩序。
5、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縣防辦應及時掌握防汛物資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物資品種,提高抗洪搶險的科技含量。
縣防辦儲備的縣級防汛物資,主要用于解決遭受洪水災害地區防汛搶險物資的不足,重點支持遭受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生物資的應急需要。
縣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應包括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所需的搶險物料,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的群眾及抗洪搶險人員所需的救生器材,搶險施工、查險排險所需常用的機具。
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防汛物資的品種及定額,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易旱地區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調用。
嚴重缺水的城鎮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工程。
(2)物資調撥
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在抗洪斗爭中,如發生險情,應由險情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揮部就地調撥本級防汛搶險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申請調用縣級防汛儲備物資或者其他地區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縣級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的需要。
縣級防汛物資調撥程序:縣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各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5、2.8資金保障
中央和省財政籌集安排的防汛抗旱資金,用于國家明確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的堤壩抗大洪搶大險和水毀工程修復,以及遭受嚴重干旱地區為興建應急抗旱設施、添置提運水設備和運行費用的補助。縣財政籌集安排的防汛抗旱資金,用于本區域的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修復補助。
5、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在各種新聞媒體發布水雨工情信息。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各級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搞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在做好本行業本系統抗災工作的同時,按照分工,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縣、鄉鎮(辦)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抗災減災。
5、3技術保障
5、3.1決策支持系統
(1)逐步建立縣防指與各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互聯互通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采集系統,擴大信息采集范圍,實現水文測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縣防辦。
(3)加強、改進鄉鎮(辦)信息系統。
(4)合理加密山洪災害預測與防治水雨情監測站網,增加預警信息量,提高預測水平和防治能力。
5、3.2設立專家庫
縣防指應建立專家庫,由氣象、水文、水利、防洪、抗旱、地質、通信、信息、爆破等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提供相關專業的技術咨詢。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調度,及時派出專家組,分類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宣傳教育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同志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災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3)防汛抗旱的重要公眾信息交流,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經本級政府同意后,報同級黨委宣傳部,由防汛抗旱指揮部指定的發言人,按規定通過本地新聞網站、媒體統一向社會發布,可采取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
5、4.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規范課程、分類施教、嚴格考核、結業發證,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4)部隊、武警、消防抗洪搶險應急隊伍的培訓,分別由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統一安排,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5、4.3演練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練。
(3)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專業演練,一般2-3年舉行一次,由縣防指負責組織協調。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鄉鎮(辦)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
6、1.1發生重大災情時,事發地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可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6、1.2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保證受災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被、有臨時住所、有病能醫,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工作,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問題。
6、1.3衛健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傳染源和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和蔓延。
6、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縣、鄉鎮(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防汛搶險物資。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組織突擊施工,盡快修復。水毀恢復項目及抗旱水源工程,分級列入財政預算;屬于工程量大的水毀恢復項目,分級列入基建計劃。防洪工程應力爭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6、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等基礎設施,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盡快組織修復,投入正常運用。
6、4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防汛抗旱工作年度評價制度。當年防汛抗旱工作結束后,應對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溝通與協作
加強縣市之間的交流,按照國家有關外事規定,積極開展的防汛抗旱減災交流,借鑒先進的防汛抗旱減災工作經驗,進一步做好我縣水旱災害的防范與處置工作。
8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抗洪搶險和抗旱減災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政府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防辦聯合表彰;對抗洪搶險和抗旱減災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省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并依法予以處理。
9附則
9、1名詞術語解釋
洪水風險圖: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后可能淹沒的范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干旱風險圖: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干旱后可能影響的范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干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防御洪水方案: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臺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國家防汛指揮機構制定,報國務院批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會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有關部門批準。漢江、東荊河、府環河、漢北河、清江、舉水、富水等江河防洪預案,由省政府批準。巴水、浠水、蘄水和“三湖地區”防洪預案由xx市政府批準。防御洪水方案經批準后,有關地方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抗旱預案: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抗旱服務組織: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群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抗旱服務組織包括省、市、縣、鄉四級,分別為省抗旱服務總站、市抗旱服務中心站、縣抗旱服務站(隊)和鄉鎮分站(隊),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
小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現期小于5年一遇的洪水。
中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現期5-20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現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水文要素: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時段最大洪量,可依據河段的水文特性選擇。
輕度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在20%以下。
中度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為31%-5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為21%-40%。
嚴重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達51%-8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41%-60%。
特大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高于60%。
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實際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居民生活和生產受到影響。
城市輕度干旱:因旱城市實際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5%-10%,出現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實際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10%-20%,出現明顯的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較大影響。
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實際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20%-30%,出現明顯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嚴重影響。
城市極度干旱:因旱城市實際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30%以上,出現極為嚴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極大影響。
大型城市:指常居人口在50萬人以上的城市。
緊急防汛期:根據國家《防洪法》及其《xx省實施〈防洪法〉辦法》的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防汛抗洪指揮機構報請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準后,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縣級以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以對壅水、阻水嚴重的橋梁、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作出緊急處置。縣級以上根據防汛抗洪需要,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縣級以上的決定,依法實行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9、2《預案》管理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總體部署,認真貫徹落實新時期治水思路,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群防群控,堅持統籌兼顧、興利除害結合、防災減災并重,積極構筑防汛減災安全保障體系,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努力奪取防汛工作的全面勝利。
二、防汛工作目標
在設防標準內,確保所轄范圍內河道行洪暢通,安全度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遇超標準洪水,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并盡努力減輕洪災損失。
三、防汛責任范圍及重點
根據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規劃,結合我辦事處所轄行政區域和實際現狀,劃分防汛責任范圍及重點如下:
1、轄區各村全面負責所轄區域的防汛工作,具體抓好轄區村莊、學校、居民區、企事業單位以及耕地、大棚、河道的清障防洪工作。
2、洪渠重點為石子河與黑水河交匯處至石子河出境處(紫坊和邱村)、黑水河長子門入境處至長子門橋(長子門)、南防洪渠南關至長子門段(南關、西南關和長子門)。
四、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規定,防汛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的配合和幫助,為全面貫徹落實區防汛工作責任制,做好今年辦事處防汛工作,特成立辦事處防汛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x
總指揮:對全礦范圍內防洪防汛負總責,統一指揮防洪防汛工作。
副總指揮:負責執行搶先方案,調集抗洪人員和所需物資。及時準備好搶險器材,根據總指揮命令迅速運行到指定地點,并負責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其他事宜。
成員:執行總指揮的指令,負責防洪物資的供應和儲備,設備的調派和運送及搶險工作的一切相關事宜。醫療組:由南岳村衛生院工作人員擔任,負責治療在搶險過程中受傷的`人員。
五、明確防汛重點,抓好河道清障
各村、直屬企業一定要對本單位轄區內的河道、排洪渠、橋涵橋眼、民房、工房、學校、醫療所、日光大棚進行汛前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早解決,確保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做好危房戶的搬遷工作。同時,各單位要把大棚防汛作為重點,分管農業負責人一定要親自檢查,耐心做好承包戶思想工作,提前準備防雨設施,挖排水溝,做到有備無患。徹底杜絕汛期不采取措施,大棚雨淋倒塌后由集體維修或倒而不修、荒蕪大棚的現象發生。
河道、橋涵清障工作要求在6月20日前全面完成,辦事處防汛指揮部將不定期檢查,通報情況。對個別認識不高、措施不力、行動遲緩單位的行政一把手和責任人將采取相應處罰措施,因工作失職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六、嚴格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
各單位要認真安排好防汛值班,嚴守防汛值班紀律,保證通訊暢通。防汛值班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堅守崗位。每天24小時不斷人,隨時掌握情況。辦事處將不定期抽查值班情況,對無值班人員的單位要通報批評、追查責任,對擅離職守、無故脫崗、離崗者要嚴肅處理,確保全辦事處防汛工作的有序進行。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8
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規范化,有效預防洪水和干旱給我校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堅持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對可能發生的災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災措施;把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確保學校師生員工安全。
2.學校實行防汛期領導負責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堅持以預防為主,對可能發生的災害,學校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進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據《水法》、《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并上報教育局備案。
二.防汛應急預案內容
1.當受洪水影響;或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黔江河水達到警戒水位時,啟動本預案。
2.當暴雨襲擊或市有關部門發布緊急警報時,學校汛期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工作崗位。暴雨和洪水過后,總務部門要及時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
4.當遇到暴風雨襲擊,學校校舍樓房倒塌時,學校應及時把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辦公室,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并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學校根據校內的地質環境、低洼地帶、操嘗校舍和易發生倒塌地方進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時要采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汛期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及從事重大活動
三、組織機構
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其他領導班子為成員的`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和情報傳達。
2.組織指揮學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應對極端天氣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3.檢查督促學校做好信息上報,后勤保障、災后自救以及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的工作,嚴防災后發生疫情。
4.保持與氣象臺聯系,了解天氣信息,及時反映和上報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制訂切合實際的防汛抗旱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配備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資,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汛情通告。
2.加強對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宣傳,通過出校刊、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師生,提高全校師生防范災害能力。
3.學校要加強檢查和防范工作,要經常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內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點檢查,確保地下水道疏通。對校舍墻體、屋面、門窗、電氣,以及圍墻,自行車棚,宣傳欄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要堅決封閉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要加強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的防護工作,對圖書館、電腦房、實驗室要進行嚴格管理,要特別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防御通知時,領導小組成員要全部進入臨戰狀態,采取24小時的值班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
2.學校要按上級通知精神,立即行動起來,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學校防汛抗旱小組成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并安排領導帶班,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匯報。
4.學校要組織搶險小組待命、對易受洪澇、雨水浸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的準備。要重新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安全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隱患清除在萌芽狀態。
5.切實加強預防管理,嚴防學校重大災情發生。若確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發生重大事故,學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馬上上報中心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以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損失降到最低。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學校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后,應及早向學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
2.學校應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后校園大掃除。對被俺的校園,及時請區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受損較嚴重的校舍門窗、屋面以及圍墻、宣傳欄等,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并抓緊落實維修工作,盡快恢復教學工作。
3.抗災救災后,學校應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9
一、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各股室、下屬單位和文旅市場的汛期防范工作,預防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充分認識到汛期防汛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理念。切實加強對汛期災害防范工作的組織領導,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汛期預警機制。
二、防汛領導小組
成立市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局領導班子擔任,成員由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防汛抗旱辦公室,由李冬同志負責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局應急工作小組的職責是決策和部署區文體廣旅的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本局應急預案;組織現場應急援助有關事宜、疏散安置、災害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工作情況。
三、預警及預警機制
(一)預警級別及
依據洪水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依次劃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預警級別。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要以防汛指揮部的信息為準,通過QQ,微信、打電話及現場傳達等方式進行。
(二)預防預警信息
1、氣象水文信息。當預報即將發生洪水災害時,接到防汛指揮部通知,通知各股室、下屬單位和文旅市場做好相關準備。當河流發生洪水時,積極聯系上級,將雨水、水情報告給防汛領導小組,為領導小組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洪水災情信息。洪水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情況等方面的損失。洪水災害發生后,各股室、下屬單位和文旅市場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上報洪水受災情況,領導小組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向上級防汛指揮部報告。
(三)預防預警行動
(一)預防準備工作。一是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加全局及文旅市場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二是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及預警措施。三是預案準備。修訂完善防汛應急救援預案。四是物資準備。按照防汛應急救援方案要求及時準備抗洪搶險物資。五是通信準備。充分利用QQ、微信等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通暢。六是防汛檢查。各單位防汛責任人要時刻關注氣象水文部門的預警信息,并對本單位進行全面排查,發現隱患,要明確責任,及時整改。
四、應急響應
1、汛情 IV預警:氣象部門暴雨藍色預警。
相應措施:局機關和各下屬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 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重點防汛部位做好搶險的各種準備工作。
2、汛情Ⅲ級預警:氣象部門暴雨黃色預警。
相應措施:在汛情藍色預警的基礎上,局機關和各下屬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各單位防汛責任人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汛情Ⅱ預警:氣象部門暴雨橙色預警。
相應措施:在汛情黃色預警的基礎上,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及全體干部職工全部上崗到位,搶險人員一線待命。停止室外活動,盡可能停留在室內或者安全場所避雨,密切監視災情,切斷低洼地區室外電源或者已漏雨房屋的電源,落實相應措施。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到安全場所避雨。
4、汛情Ⅰ級預警:氣象部門暴雨紅色預警。
相應措施:在汛情橙色預警的基礎上,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及全體干部職工全部上崗到位,搶險人員一線待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防汛領導小組按照應急預案職責分工,立即趕赴受災現場,成立現場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緊急搶險救援小組。景區、沿河、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等處于危險地帶的下屬單位和文旅市場經營單位停止辦公、營業,并在30分鐘內組織轉移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五、保障措施
1、建立預警機制,對災害天氣提前向通報,接到預警后, 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采取相應措施。
2、防洪措施無法抵御洪水,造成災害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首先搶救受傷人員和老、弱、病、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積水,有秩序地組織轉移,避免推擠踩踏,堵塞通道,力爭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3、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做好人員轉移和物資疏散工作。組織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證食品、飲水供應,確保正常的生活秩序。
4、及時掌握汛情災情,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請求人員、物資及技術支援。
5、及時做好善后工作,對受損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后的房屋、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傳染病發生。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0
根根省防指《關于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的通知》(省防指[20xx]1號)以及市防指《關于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的通知》(六防指[20xx]3號)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決定,現就20xx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張樂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倩倩兼任副主任。成員:劉發才、余汪杰、姚恩榮、劉東、張矩勝、王志敏、竇曉路、江一鳴、張玲娣、孫正梅、孫立家、張施安、辛道倉、李曉玉、余銀銀、王小娟。
二、建立防汛抗旱后勤保障組織
1、通訊聯絡宣傳組:
2、物資調度組:
3、后勤接待組:
4、治安保衛組:
5、衛生防疫組:
6、搶險預備隊:
7、查災核災組:
三、器材物資籌集
各村從現在起要扎扎實實地做好防汛器材的籌集工作,要按照防大汛搶大險的要求備足防汛物資。灣區村每人籌集蛇皮袋2條,每個村民組籌集木樁10根,崗區村每人籌集蛇皮袋1條,每個村民組籌集木樁5根。先以村集中后,錢集片統一送到竇堰頭指揮部存放。固鎮片統一送到村部或就近站內存放。同時,各村要按照大圩堤每100米備齊預備土15立方米,小圩堤每100米備齊預備土10立方米的標準,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備好預備土,確保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全面做好防汛準備任務,確保安全度汛。
四、扎實開展汛前檢查
各村要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險工險段和新建加固工程以及相關的機電設備,備用電源等。對發現的問題要抓緊時間處置到位,不留隱患。
五、成立防汛抗洪搶險隊,實行對口支援
各村均要成立以民兵營長帶隊的由100名成員組成的應急搶險小分隊,小分隊隊員要身強力壯,并有一定的水性,花名冊一式兩份務必于5月5日前上報鎮人武部和農技服務站備案。同時,根據崗灣不同的實際,實行對口支援確定為:六合村支援佛庵村;青龍村支援關堰村;馮郢村支援胡橋村;梁郢村支援河沿村;錢集、煙墩、蘇小店、楊橋、汲河、魚塘、街道等七村街自保。
六、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明紀律。
防汛期間,各村要組織專門人員清理河道障礙物,確保行洪暢通,所有鎮村干部都要全力以赴,鎮機關干部將按防汛分工赴駐防汛抗旱工作第一線,(具體人員分工見附表)每位同志都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鎮辦公室要保證24小時值班,灣區各村要按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對本村境內的險工險段分兵把守,晝夜巡查。防汛期間要嚴明工作紀律,責任明確,不準無故請假,確保人員在崗在位,搶險隊伍要做到召之即來,來即能戰。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扎實有效工作作風確保安全度汛,保證全鎮人民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七、抗旱工作
抗旱工作由各包聯村干部負責牽頭組織,鎮指揮部全面協調,對渠道重點段要組織清淤,確保放水通暢,對電灌站要及時進行檢修維護,保證旱時能開機提水。當家塘的蓄水保水工作和用水管理工作由各村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及時協調解決抗旱用水各種矛盾糾紛,杜絕人為因素造成水事糾紛刑事案件的發生。農村五個工作組,包片負責,組自為戰,所有成員均為抗旱第一線的指導員。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1
為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樹立抗大洪救大災的思想,確保管轄區域安全渡汛,維護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污水處理廠的實際情況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防汛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積極制定并實施防洪規劃,加強排水措施、運行系統以及電器設備的管理巡查,加強天氣預報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洪搶險首先確保:
1、人身安全;
2、轄區內主要設施、工程的安全;
3、洪災損失盡量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具體工作
1、負責現場指導工作,并做好與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2、負責雨季暑期項目運行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并根據現場情況迅速調整項目運行方案及時解決項目運行過程中的技術問題。負責天氣情況的收集工作,做到一天一預報,一天一總結,利用手機、對講機進行雨季防汛常識的宣傳工作。
3、負責雨季暑期項目運行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排水溝、河道的.疏通并根據天氣條件合理分配運行任務,并作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跟蹤檢查各作業面的運行及設施設備保護情況。
5、負責項目現場的運行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項目運行的安全教育工作。
6、負責現場材料、藥劑的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種機械設備的保養,并做好防汛器材的準備工作。
7、負責對臨時用電、設備機具進行絕緣檢查,防止電線破皮、漏電等。
三、材料準備(詳見附件)
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準備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備好水泵、水管、篷布、鐵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準備充足,所需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
四、技術保證措施
1、加強項目臨時設施及臨時用電設施的檢查,凡不符合標準的要及時整改或更換,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破皮變質,所有電線嚴禁拖地或與金屬器材相連。電閘箱嚴禁著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預防雨淋漏電,零線或接地必須完好有效。各種小型移動式設備嚴禁雨淋,并及時入庫或覆蓋。
2、暴風雨前應做好防風工作,雨后要及時對項目相應設施設備如:快滲、濕地、消毒池、河道進行細致檢查,并排除險情,作業面要采取相應防滑措施。
3、藥劑、防汛物資及其他材料,堆放在項目專用區域,專用區域應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沖刷。
4、河道攔水閥、消毒池出水閥門、提水泵等設備在雨期到來之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清除隱患,并經常檢查其安全情況,防止基座下沉,同時檢查避雷措施是否齊全良好,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雷雨天應避免高空作業,暴風雨前應做好防風設施,雨后要及時檢查并排除險情。
5、機電設備應采取防雨、防淹措施。
6、如遇停電,機修人員在關閉相應設備后立即啟動備用發電機,為防汛設施設備提供電力保障。
五、應急處置
1、值班人員要及時收聽、記錄天氣預報,及時做好防范工作。
2、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當發生汛情或災情時,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并在上報的同時采取有力的處置措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2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害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場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及《云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景洪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大渡崗農場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場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房,不死一人。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茶葉加工廠、各生產隊為主進行處置,掛鉤領導、農場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農場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揮部,由農場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唐海明任總指揮,農場黨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劉建強和管委會副主任楊萬信副總指揮,農場其他分管領導、各中心、站、所、辦公室、茶葉加工廠、各生產隊等負責人為成員;公室設在農林水綜合服務中心,張海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亞斌兼任副主任,辦公室成員從農林水綜合服務中心抽調組成,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并成立場防汛抗旱應急救援民兵連、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搶險救災工作。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出現災情及時上報至黨政辦公室,值班電話:xxx。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強降雨引發的洪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全場發布,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監測與群測群防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五、信息報送和處理。
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報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處理。
六、指揮調度。
(一)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水旱災害后,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組織指揮成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迅速調集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領導干部親赴一線組織生產隊、居民小組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同時社會事務辦組織衛生院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防控、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洪澇災情發生后,各單位支部要及時向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對出現人員傷亡或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時,農場將災情及時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同時組織掛鉤領導和相關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第一時間深入一線,對災情進行核實,及時掌握第一手信息,采取應急措施指導抗災自救工作,以防止災害進一步惡化,為下一步抗災救災工作提供準確依據;農場武裝部負責組織民兵隊伍巡查排險,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統一在農場社會事務辦協調下集中安置受災群眾、發放救災物資,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發生汛情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并及時做好善后工作及災情上報工作。
2.干旱災害。一是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二是農場掛鉤領導、相關部門及隊(組)干部要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災自救。及時聯系農技部門保障抗旱灌溉設備的使用和發放,同時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確保在旱災來臨時減產不減收。三是干旱發生地的隊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居民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農場綜治辦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七、應急保障。
(一)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重點險段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及時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2.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儲備和聯絡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二)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各單位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在防汛抗旱期間,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防汛救災工作。
(三)供電保障。
供電所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所需電力設施安全通暢,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電路中斷時及時組織人員搶修,保障全場供電安全及全場防汛抗旱通信暢通(供電所由黨政辦負責聯絡)。
(四)交通運輸保障。
農場黨政辦負責優先保障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安全。
(五)醫療衛生保障。
農場社會事務辦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發生、傳播、蔓延;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處置。
(六)治安保障。
農場武裝部、綜治辦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穩定。
(七)物資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部、農場社會事務辦要儲備防汛搶險物資、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保證防汛抗旱所需。
(八)社會動員保障。
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設備的責任。
(九)應急資金保障。
農場財政所牽頭,社會事務辦、工會等部門負責場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
八、應急結束。
應急響應處置工作結束后,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九、災后重建。
農場防汛抗旱指揮部聯系各相關單位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
(一)做好災情核查。由社會事務辦牽頭,其他部門和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了解、收集、核實本行業、本單位的災害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農場防指。
(二)做好災后重建。災害發生地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按照工程進度,統籌規劃,穩步推進重建工作,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每年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對防汛救災和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農場黨委研究給予表彰,并將先進事跡報送市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3
一、目的
為了保障三建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轄區內國家和團體財產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預案適用范圍
三建鄉轄區
三、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采取爭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勞災害的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預案啟動
洪水水位到達警戒水位,降雨量達200mm,或發生旱情,連續干旱,啟動本預案。信號以指揮長電話通知黨政辦。
五、應急機構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領導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汛的方針政策,督促制定各種防汛措施,領導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宣傳動員廣大干部群眾爭取參加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統一指揮,分部門負責,密切配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落實防汛職責。部署有關防汛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準備。
(3)督促檢查重大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調度計劃、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種非工程措施的落實。
(4)應急搶險時親臨第一線,現場指揮,調動和組織人力、物力、財力有效地投入到搶險工作中。
(5)做好災民安置,搞好生產自救,盡快恢復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等災后工作。
2、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指揮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制定三建鄉場鎮防汛警戒水位。
(3)了解、掌握氣象趨勢、雨情、水情、暴雨強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組織檢查防汛搶險的各項工作。
(5)組織汛后檢查,查看水利設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復計劃及監督防汛物質的使用和防汛經驗教訓的總結。
(6)檢查災民安置和救濟工作的落實情景。
(7)防汛抗旱搶險隊伍的落實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的落實。
(9)檢查通信設備的完好情景。
(10)負責統計上報災情情景。
(11)開展防汛抗旱宣傳教育,推廣好的防汛搶險經驗。
3、日常工作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職責是:
(1)制定場鎮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請示和報告制度。
(2)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機構的批示、命令。
(3)嚴格按科學規律指導防汛搶險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災情,按時了解雨情、水情實況,向上級有關部門了解水文、氣象預報。
(5)及時請示報告,對重大汛情和災情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對需要采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時請示,對批準的方案及時執行;對授權傳達的上級使命及時準確傳達。
(6)對發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記錄,以備查閱,并立卷歸檔。
(7)對所發生的各種類型洪澇旱情要根據資料及時進行分析、整理,給領導供給決策依據。
六、指揮體系及職責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領導及指揮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設立相對應的領導機構,堅持行政領導負責制。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主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
2、三建鄉及各行政村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防汛抗旱的方針政策,制定各種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關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3、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防汛抗旱的統一指揮、人員調度、部門協調工作。
七、行動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揮組:由鄉長王健同志任指揮長,譚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為副指揮長。負責統一組織、指揮、調度、統籌協調防汛抗旱等工作。
2、搶險組:由向承忠同志任組長,成員為三建鄉防汛抗旱搶險組全體成員。負責撤離、疏散、斷電、救援受災群眾等工作。
3、安保組:由張金海同志任組長,派出所其余干警為成員。負責警戒險區交通及安全,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調用搶險救災車輛及治安等工作。
4、救護組:由黃本國同志任組長,衛生院及計生服務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險區傷員搶救、傷員護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術服務組:由陳永翠任組長,向傳興、陳軍、毛政軍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的技術指導和險區界線的劃定及災后重建指導工作。
6、災情調查組:由陶松森同志任組長,凌成英、黃均慶為成員。負責組織民政、社會事務辦、農服中心等部門調查收集受災基本情景及統計資料上報及災后理解捐贈和救災物質發放工作。
7、通信組:由田伍同志任組長、黎勇同志任副組長、三建電信及移動公司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通訊暢通工作,組織搶修遇險線路及設備、保障通信暢通。
8、電力搶險組:由張先林同志任組長、鄉村電工員為成員。負責全鄉遇險輸電線路及設備的搶修、保護工作,保障輸電線路和設施安全及居民用電安全。
9、供水搶險組:由黃安福同志任組長、三建供水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三建場鎮供水搶險,保障人飲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梁其紅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后,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了解疫情并采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職責單位:衛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斗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5、組織生產自救,最大限度地減輕受災程度,做好災后重建工作。
牽頭領導:譚建于職責單位:財政所、社事辦、民政辦、農服中心
八、預防、預測和預警
1、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為主,防汛抗旱應急機構在災前組織水利工程管理所、農服中心、國土等部門會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檢查和巡視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監測與報告
雨情主要依靠縣防洪辦公室供給數據。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員隨時報告給鄉防汛辦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辦公室處置。當災情異常嚴重時報鄉人民政府處置,若鄉人民政府不能處置,報縣人民政府處置。
3、支持系統
現有的。信息監測和預警信息傳遞手段主要是靠電話、預警器、喇叭、傳真和郵傳等手段。
4、預警級別及傳遞
預警級別分為一般(4級)、較重(3級),到達或超過警戒線時為2級,若上游出現潰壩洪水,為異常嚴重(1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5、預警行動
(1)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河堤管理,防洪調度方案實施和組織防汛搶險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員的轉移、安置。
(3)郵政、通信部門保證汛期的各種信息暢通。
(4)公安部門負責防汛治安管理與安全保衛。
(5)衛生部門負責醫療救助。
(6)搶險人員全部到現場待命。
九、保障措施
(1)應急隊伍保障:政府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可投入應急搶險人員50人、各村80人(魚泉子15人、廖家壩30人、蔡森壩20人、綠春壩15人)、鄉武裝部民兵連10人、志愿者30人。
(2)交通運輸保障:三建鄉場鎮現有“長安車”30輛、貨運卡車16輛、摩托車29輛,所有車輛大都分布在三建鄉場鎮附近,基本能做到隨用隨到。要租用時,先由鄉防汛抗旱辦租用,然后給予適當的補償。
(3)醫療衛生保障:以三建衛生院為主體,三建計生服務站協助,共有醫務工作人員14名,衛生院和服務站設施設備都較為完善,完全能做到隨要隨到并開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夠的警力維護應急狀態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鄉政府機關和各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的村民小組及群眾互助聯防組成強有力的治安保障體系。
(5)經費保障:應急狀態下鄉政府能供給至少3萬元,用于搶險救災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村務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間水利設施狀況排查工作,并將結果及時上報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實職責人對水利設施的管護,異常加強病險水利設施的監控。
3、龍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實專人負責。
4、轄區內各中小學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小學做好防汛抗旱期間的各種應急措施。
十一、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程序
當汛情發生到2級時,由防汛抗旱辦公室立即報告給分管領導(分管領導不在時可直接報告給鄉長),再由鄉長命令應急搶險隊待命,同時通知各職能部門作好應急搶險準備。
2、指揮和協調
一旦汛情或旱情發生,立即啟動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的以防汛抗旱指揮部為主,武裝、民政、財政、衛生等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
十二、應急處置及職責
10、衛生院至原工商所由向承忠同志組織群眾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原營業所。
11、工商所至原林業站由譚建于同志組織群眾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供銷社庫房。
12、各中小學由學校所在地村長及支部書記協助校長組織師生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安全教室。
13、在防汛抗旱期間本預案包括所有成員通訊工具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
14、在防汛抗旱期間拒不服從統一指揮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本預案由三建鄉民政府制定,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實施,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對應預案自動終止。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4
為切實做好畜牧業洪澇干旱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保護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縣進一步落實防汛抗旱工作會議精神,結合縣現代畜牧業發展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為加強防汛抗旱工作力度,經局黨委會研究,特成立縣畜牧食品局防汛抗旱工作指揮部。
指揮部下設5個工作組。
二、防汛抗旱措施
(一)災害預防。一是宣傳引導。局機關及各鎮畜牧獸醫站要及時向養殖場(戶)通報災害天氣信息,加強宣傳引導,增強廣大養殖場(戶)的`防災減災意識。二是強化指導。生產流通股牽頭,各鎮畜牧獸醫站配合深入畜禽養殖場(戶)指導開展防災準備工作,提前對畜禽棚圈進行檢查修繕,疏通排水管道溝渠,全面排除隱患。
(二)應急響應。根據縣防汛抗旱信息通報,一旦出現災情,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各責任小組按小組成員職責及時根據的災情性質、程度,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出動搶險并與相關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科學客觀匯總災情情況、評估災害損失,第一時間向市縣相關部門報送有關信息。
(三)恢復生產。生產流通股及各鎮畜牧獸醫站要根據天氣情況,積極組織和協助養殖場(戶)加強飼草料物資儲備,避免因災造成飼料短缺,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料調入、畜禽種苗調運、畜禽出欄等運輸渠道暢通,努力保障養殖場(戶)正常生產。
三、工作要求
局機關各股室及各鎮畜牧獸醫站務必高度重視,履職盡責,落實責任,盡量減少災害天氣對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供應的不利影響,確保農民增收目標完成。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汛抗旱職責,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開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臺風暴雨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災害、恐怖活動、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雨、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村委會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民兵和搶險隊伍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天師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
開江縣天師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
2、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鎮防汛抗旱指揮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市、縣防汛抗旱指令,確保防汛抗旱政令暢通;督促指導全鎮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和防汛抗旱物質準備工作;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準確、及時收集分析傳遞各類汛情,旱情及時調查、核實、上報汛情、旱情和抗災救災情景,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部門指揮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供給決策依據。
鎮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決策,調集力量。
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組織指揮搶險工作。
辦公室協助領導做好災害處理,上報和安撫工作。
派出所負責對災害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受災人員搶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搶險中醫護人員的指揮,受傷人員的救護和防止災后疫病發生和蔓延工作。
財政所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調撥和監督使用,確保防汛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供電所負責電力搶修,電力供應。
民政所做好死傷家屬、群眾的安撫和死者的尸體處理工作。
廣播站負責發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時報道防汛抗旱工作動態和通報重大汛情,組織廣播電視宣傳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天師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堤防工程信息
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或潰堤時,各村(社區)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光向可能受威脅的群眾預警,同時向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險情,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當蘇家溝、高坪、孟家梁水庫、山坪塘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山坪塘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2)當水庫、山坪塘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作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等情景,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山坪塘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前向工程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洪澇旱災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干旱災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害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等損失。災情發生后,各村(社區)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干旱災情信息。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空情,應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告鎮指揮部,同時對核實災情及時組織核實并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信息。
(3)各村委會(社區)應按《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向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鎮人民政府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上報災情。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經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也應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水庫、灘涂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2、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社,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立即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村、社,由國土資源部門協助鎮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人員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鎮、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一天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做好旱災工作
鎮抗旱機構隨時掌握旱災變化情景,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調度管理工作
及時分析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搞好舒家溝、高坪、孟家梁水庫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領導機構,成立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人大副主席顧新民任組長,副鎮長向軍任副組長。成員:漆明波、張元仕、王合禮、吳仁政、伍明路、肖應高。同時下設搶險隊、物資器材儲備運輸隊、通訊聯絡辦公室、搶險隊伍由各村委會、基干民兵、村民小組長、共產黨員組成。
2、物資器材的儲備工作:尖峰寨村、紙廠溝村、龍家壩村,各備足編織袋3000條,撮箕500擔,鋤頭、鐵鏟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水庫管理人員在汛期必須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觀測水庫大壩有無變化情景,危機時要在泄洪的同時及時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指揮部要立即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全力組織龍家壩、李家壩、社區、崔家壩沿天師河群眾向原天師初中地段安全轉移,朱家壩群眾向原村小集結。
四、山坪塘防汛預案工作
1、重點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調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壩,零死亡,確保大壩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做好大壩溢洪道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強工程檢查,堅持通訊暢通,管理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鎮指揮部,鎮政府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組織搶險。
五、天師河、朱家壩河防汛搶險預案
各村要組織力量,認真檢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景,對堵塞排洪、行洪河道,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障礙,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堅持依法清障,對排洪防洪設施,易淹易沖區、道路橋梁、公共設施等存在隱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旦出現險情,立即上報,投入搶險,減輕損失,洪災后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疫病防治,發動群眾生產自救,迅速修復水毀工程,避免下次洪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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