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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應急預案

時間:2024-07-18 16:55:00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風險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風險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風險應急預案

風險應急預案1

  一、環境應急指揮體系

  (一)岳陽市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岳陽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岳陽軍分區副司令員、市武警支隊支隊長、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安監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鐵山管理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市農業局、市廣播電視臺、市氣象局、市商務局、市旅游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外事僑務辦、市消防支隊、岳陽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移動岳陽分公司、電信岳陽分公司、聯通岳陽分公司、岳陽電業局

  (二)環境應急指揮辦部公室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專家組

  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專家組由以下人員組成:付平、程育芝、鐘亞軍、萬群、周春明、肖躍龍、任朝陽、曾德金、郝傳杰。

  二、預警分級和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分四級預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識。

  藍色預警:將要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事態可能擴大。由縣級人民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將要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級人民政府發布。

  橙色預警:將要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正在逐步擴大。由省級人民政府發布。

  紅色預警: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事態正在不斷惡化和蔓延。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預警信息的取消按照“誰發布、誰取消”的原則執行。

  三、應急響應級別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地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核設施發生需要進入場外應急的嚴重核事故,或事故輻射后果可能影響鄰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3級以上的核事件;臺灣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周邊國家核設施中發生的按照“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標準”屬于4級以上的核事故。

  (7)跨國界突發環境事件。

  2.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重金屬污染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運、使用過程中發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等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國家重點流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或居民聚集區、醫院、學校等敏感區域的;

  (7)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環境影響,或核設施和鈾礦冶煉設施發生的達到進入場區應急狀態標準的,或進口貨物嚴重輻射超標的事件;

  (8)跨省(區、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3.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造成環境影響的;

  (7)跨地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4.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

  除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外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信息報告

  岳陽市環境保護局開通12369熱線舉報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責任人通過12369熱線舉報電話立即向環保部門報告。

  環保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1小時內組織核查并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并同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同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響應級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五、信息發布

  按照事件級別,Ⅱ級、Ⅲ級、Ⅳ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分別由省、市、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

  六、應急響應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執行,應急響應終止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事件現場危險狀態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值以內,無繼續發生可能。

  (3)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群眾免受再次危害,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處于盡量低的水平。

風險應急預案2

  一、事故發生后的應急預案

  1、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2、事故報告程序

  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匯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1)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5)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運維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6)公司運維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后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3、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4、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5、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主管和(副)總經理,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6、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系、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風險應急預案

  1、項目部成立應急小組,任務職責明確

  (1)組長:全面負責應急小組領導工作,組織指揮應急小組撲救各類事故,向有關主管部門匯報各類事故情況;參加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召集的搶險工作會,協助有關部門撲救各類事故;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2)應急組成員:負責火災、坍塌、觸電、高處墜落、觸電等各類事故應急搶險工作,組織應急隊員疏散員工,搶救傷員,轉移重財物和化學危險物品;根據施工現場的燃燒物質,燃燒的.特點,火場的具體情況,正確使用和指揮他人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各工種班組人員要參加項目各項事故搶險救災工作。

  2、應急工具清單

  (1)防火、防爆、防泄露工具:滅火器、洋鎬、水桶、鐵锨、沙袋、管鉗等、防毒面具。

  (2)急救工具用具:擔架、醫藥箱(內備:止血繃帶、急救藥品等)

  3、應急準備

  (1)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準備相關培訓:對應急現場人員進行崗位教育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撲火救災、救護人員的知識能力教育;對緊急切斷電源、搶救觸電人員知識能力教育;對控制機械事故損害或傷害,排除機械設備危害、防止機械事故擴大。

  (2)教育:對救護人員中毒救援知識能力教育,防止救援未達反而自己深陷危境。組織一支義務消防隊,學習消防知識,適時檢查應急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

  (3)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備足備好應急工具和應急用品,做好預防準備。

  4、事故的應急響應

  (1)當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將信息報告給項目管理人員、搶救小組成員,并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2)項目管理人員、應急人員對事故應及時進行處理,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5、報警:緊急事故發生時,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1)向內部報警,簡述:出事發點、事態狀況、報警人姓名

  (2)向外部報警,詳細準確報告:出事地點、單位、電話、事態狀況、報警人姓名、單位、地址、電話。發生火災時還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

  6、上報

  緊急事故處理后,事故發生所在部門或項目管理員應在24小時內填寫《應急準備和響應報告書》,一式二份,自留一份,消防保衛事故、安全事故報安全部門。

  三、人員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1、人員行為規范。加強對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教育,在做好自身安全防護的前提下,提高其環保意識。禁止施工人員將未治理的污染土壤直接他用。

  2、工人作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工作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挖掘區、裝載區域的操作人員,必須穿著工作服、膠鞋、手套,戴安全帽和防毒口罩。

  4、干燥的污染土壤挖掘和清運時,應采取噴淋等設施降低粉塵濃度,操作人員應佩戴防護口罩。

  5、挖掘機械進行施工作業時,禁止任何人員進入挖掘機的回轉半徑內。

  6、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運輸車輛的周轉區域。

  7、工作人員不得進行任何違規操作或違規指揮。

  8、施工現場員工膳食、飲水、休息場所應符合衛生標準。

  9、施工人員和機械不得在規定區域范圍外隨意活動和行駛;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處理,不得隨意拋撒。

  10、夜間照明和信號設施。夜間施工必須配足燈光照明,工程開工前應按規定設置和顯示信號并派人值班,確保安全。

  四、人員傷亡風險應急預案

  施工現場要配備急救箱,急救箱的配備以簡單和實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1、外傷急救處理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外傷時,迅速轉移受傷人員脫離危險區,清洗,包扎傷口。傷口嚴重者先用備用急救設施控制傷勢后,馬上就醫。

  2、觸電急救處理:

  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燥的木棒和竹竿等絕緣工具將電線或電源斷開。觀察傷員情況,如果觸電者心跳和呼吸微弱甚至停止,搶救者應給予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在醫生到來之前不要中途停止、不要放棄搶救。

  3、坍塌事故急救措施

  挖掘坑邊坡出現坍塌,首先按部位搶救受傷人員,其他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隨時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以防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

  4、就醫:

  受傷人員現場急救處理后,應送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現場配備專用車輛用于人員急救。

風險應急預案3

  高速公路惡劣天氣風險事故應急預案為提高高速公路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調動各單位和相關部門的保通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高速公路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至高速公路運營公司制定冬季惡劣氣候條件下聯合保通實施方案、交通管制預案、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原則和保通目標

  堅持顧全大局、各司其職、溝通協調、安全暢通的原則,路政、交警、征收、養護、交通工程等多部門密切配合,采取聯合巡邏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暢通,實現低事故率,低封閉率的總體保通目標。組織領導、職責分工由公司領導、路政大隊及各支隊管理人員組成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隊建立聯合巡邏制度,共同負責惡劣天氣條件下的路況巡查、交通事故現場的前期處置、分流點的執勤、路況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惡劣天氣預報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隊,養護部門、收費站,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各收費站負責高速公路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封閉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門配合做好站區分流疏導工作。利用電子顯示屏及時、準確發布路況信息、關閉和開通信息。

  養護部門及時聯系養護公司負責雪天路面的防凍、撒鹽、除雪、除冰工作。

  關閉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備通行條件時,可以關閉高速公路。

  ①雪、霧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結冰影響安全通行;

  ②發生交通事故影響交通安全時;

  ③高速公路實施大規模施工作業時;

  ④惡劣天氣造成高速公路水毀、沉陷、塌方和其它情況影響正常通行時;

  ⑤由群體活動事件等人為因素造成高速公路嚴重交通擁堵或斷行時;

  ⑥因其它原因造成高速公路嚴重交通擁堵、斷行或影響車輛安全通行時。

  2)交警、路政聯合巡邏人員發現高速公路需要關閉的情形時,應立即逐級上報交警和路政部門值班室。

  3)值班室接到有關需要關閉高速公路的信息后,應及時了解有關情況,確實需要關閉高速公路時,由交警、路政部門協商關閉高速公路,并向各單位下達關閉指令。在下達關閉指令后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

  4)各收費站接到關閉指令后,應關閉車道,在進入高速公路入口向司乘人員發布關閉信息。提示其選擇其它行駛路線,并利用可變信息板向車輛發布高速公路關閉信息,提示車輛駛離高速公路。

  5)開通高速公路參照關閉程序進行。

  聯合通保措施

  1)建立聯合巡邏制度

  白天的聯合巡邏白天的巡邏以交警為主。巡邏密度、巡邏方式以路面情況的上報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交警負責糾正交通違法行為,先期處置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發事件;路政人員按照路政部門的規定處置負責分內的事務。夜間巡邏主要以路政部門為主,由路政大隊派出巡邏車,車上配備至少兩名路政人員和一名交警,路面情況的上報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時,路政隊員負責設置現場安全區,交警負責事故現場勘查。巡邏車應隨時保持與大隊的通信聯絡,巡邏車上路必需攜帶分流設備。

  3)加強值班制度各單位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下必須

  加強值班室管理,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和主要領導負責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訊暢通,帶班領導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路況信息反饋必須及時準確,做到正常情況下每隔1小時向監控中心匯報,特殊情況下及時匯報。

  4)嚴格執行惡劣天氣備勤制度各路政大隊在惡劣氣候條件下,大隊做到一線之后路政人員實行全員備勤、住隊管理、與此同時,對路況實行間斷巡邏,隨時監控路況變化情況。通過媒體發布惡劣天氣條件下的路況信息。

  霧天情況下的保通預案

  1)高速公路能見度在200米至500米時:

  值班室在接到巡邏人員提供的路況信息后,將信息迅速傳達至各收費站,各收費站應在顯著位置發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員因霧限速每小時80公里行駛。同時,利用電子顯示屏,不斷向車輛提供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交警、路政人員應派出兩輛巡邏車,實行雙向不間斷巡邏,路政人員配合交警隨時糾正超速行駛、停車等違章現象,清除易發事故隱患。當高速公路出現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積極配合交警對事故現場實行交通管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或警示標志,加大加長安全區的設置,防止二次或連續事故的發生。

  2)高速公路能見度在100米—200米,已經影響交通時:

  ①值班室接到路況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邏人員提供的路況信息后,將信息迅速傳達至各收費站,各收費站應在顯著位置發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員因霧限速每小時60公里行駛。

  ②各收費站設立外勤崗,必須提醒司機開啟霧燈、示廓燈、前后位燈;采取間斷放行,一般每通過30輛車后,間斷5分鐘再放行的原則。

  ③交警、路政應派出兩輛巡邏車實行雙向不間斷巡邏,并利用喊話器提醒車輛保持車距、車速及時處置超速、停車等違法行為。

  ④當高速公路出現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積極配合交警對事故現場實行交通管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或警示標志,加大加長安全區的設置。

  3)高速公路能見度在50米—100米時

  ①值班室接到路況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邏人員提供的`路況信息后,將信息迅速傳達至各收費站,各收費站應在顯著位置發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員因霧限速每小時40公里行駛。

  ②各收費站設立外勤崗,必須提醒司機開啟霧燈、示廓燈、前后位燈;采取間斷放行,一般每通過30輛車后,間斷5分鐘再放行的原則。

  ③交警、路政應派出兩輛巡邏車實行雙向不間斷巡邏,并利用喊話器提醒車輛保持車距、車速及時處置超速、停車等違法行為。對暫時不能行駛的故障車輛一律拖走,不能拖離的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④對車流量較大的收費站派出巡邏人車及人員,協助收費站維持站區秩序,利用擴音裝置向司乘人員提供路況信息,提示行車注意事項。

  ⑤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進行交通管制,必須把施工人員、車輛、設備撤離作業區,加強管理。

  ⑥當高速公路出現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積極配合交警對事故現場實行交通管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或警示標志,加大加長安全區的設置。

  ⑦對已影響通行的交通事故,聯合巡邏人員可酌情實施分流,并對事故現場進行快速清理,待事故清理完畢后,再實行間斷放行。

  4)高速公路能見度在50米時

  ①巡邏車發現能見度低于50米時,立即報告路政值班室交警。路政接到路況信息報告后,應立即向省路警指揮中心報告,由省省路警指揮中心協商后并向各單位下達封閉指令,特殊的情況下可以封閉的同時報告。

  ②路政大隊應迅速把封閉信息傳達至各收費站,各收費站在接到封閉指令后,應關閉車道,在進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員發布高速公路封閉通告,提示車輛選擇其它行駛路線。

  ③各收費站在高速公路封閉后,應預留緊急通道,保證救援車輛,特勤車輛,等必須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車輛的通行需求。

  ④交警、路政大隊應向流量較大的收費站派出巡邏車及人員,協助收費站維持站區秩序,利用擴音裝置向司乘人員發布路況信息及封道指令。 ⑤交警、路政大隊應對封閉路段實行雙向不間斷聯合巡邏,及時向值班室匯報路況信息。交警、路政大隊在封閉路段兩端實施主線分流,全部車輛就近引出高速公路。

  ⑥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路段,必須及時把施工人員、車輛、設備撤離作業區。

  ⑦對高速公路封閉后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駛車輛,交警和路政人員應引導就近下道,或到服務區停車,并封閉服務區出口,在接到開通通知后實施放行。冰雪天氣的保通在下下雪前路政大隊協調養護部門提前對橋面、坡道等易形成冰面的部位做好除雪、除冰準備。

  1)雪天,但氣溫較高,未出現積雪、結冰狀況,不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時

  ①交警、路政大隊應對封閉路段實行雙向不間斷聯合巡邏,及時向值班室匯報路況信息,重點查看橋面、坡段的路面狀況,及時向上級匯報路況。

  ②當路面上出現交通事故時,交警,路政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采取警戒措施,視情況延長警戒區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和警示燈具,防止連鎖事故發生。

  ③大隊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應及時向養護科、各收費站、交通運營中心、高速交警大隊執勤民警通報路況。養護部門應組織人員,做好設備、材料的準備工作,各收費站應向通行車輛發布雪天限速行駛通告。收費人員在向司乘人員發放通行卡時,應告知其限速行駛,注意安全,交通運營維護中心應按照高速交警的要求,利用區域及區域兩端可變情況信息板,向通行車輛傳遞路況信息、發布限速警告指令。

  2)雪天,出現少量積雪、氣溫較低,橋面、坡面、山區等路段出現積雪、結冰跡象,已部分影響正常通行時

  ①各大隊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聯合巡邏車路況通報后應立即將路況信息通報高速交警大隊及路政值班領導、路政大隊、養護部門。組織各養護工區對橋面、坡道或積雪路段實施撒鹽、撒溶雪劑、撒除冰劑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證該路段能夠限速通行。

  ②大隊值班室將路況信息及時通報各收費站、交通運營維護中心,由各收費站向通行車輛發布危險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駛。收費員在發放通行卡時,應告知司乘人員限速行駛,注意安全。交通運營維護中心應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門的要求,利用可變信息情況板,向通行車輛發布路況信息和限速警告指令。

  發生運輸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事故的保通

  ①運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學藥品、試劑等物質車輛通行高速公路之前,要向路政部門申報,經批準后,由路政車輛在運載車輛前引路通行,通行時車輛限速60公里/小時,不得隨意超速超車。如未經批準,收費站不得將危險車輛放入。

  ②運輸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若發生交通事故或違反危險品運輸的有關規定,使被運輸的危險品在運輸途中突發性發生溢漏、爆炸、燃燒等,一旦出現將在短時間內造成一定面積的惡性污染事故。事故發生后路政引導車啟用車內自帶的應急物資處理現場,同時報警,根據事故大小要求增援。未經批準的過往運輸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事故發生后司乘人員可以通過手機或緊急求助電話撥打路政救援緊急電話求助。

  ③各大隊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路政引導車通報或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將事故信息通報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接到路況信息報告后,充分了解事故情況,組織交警、路政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采取警戒措施,并視事故情況延長、擴大警戒區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和警示燈具,防止連鎖事故發生,同時緊急調運應急物資前往事故現場。運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車輛在敏感水體大橋發生事故,路政部門應立即將事故信息通報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向省路警指揮中心報告,由省路警指揮中心協商后根據實際情況向各單位下達封閉指令,特殊的情況下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可以封閉的同時報告。急預案領導小組同時通知119消防隊及環保部門,并協調各有關單位組織實施,立即啟動環保應急預案。

  ④路政大隊應迅速把事故信息傳達至各收費站、交通運營維護中心。各收費站向通行車輛發布危險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駛,收費員在發放通行卡時,應告知司乘人員限速行駛,注意安全。各收費站在接到封閉指令后,應關閉車道,在進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員發布高速公路封閉通告,提示車輛選擇其它行駛路線。

  ⑤交通運營維護中心應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門的要求,利用可變信息情況板,向通行車輛發布危險品事故信息、限速警告指令、高速公路封閉通告。⑤針對突發風險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通知路政大隊準備石灰和黃沙和木塞,前往事故發生地,已備急用。

  ⑥各收費站在高速公路封閉后,應預留緊急通道,保證救援車輛,特勤車輛,等必須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車輛的通行需求。

  ⑦對高速公路封閉后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駛車輛,交警和路政人員應引導就近下道,或到服務區停車,并封閉服務區出口,在接到開通通知后實施放行。應急物資的準備在路政巡邏車、服務區、收費站進行必要的應急物資的準備。服務區、收費站設立應急物資的貯備專門區域。應急物資做好出入庫記錄,并根據出庫情況隨時補充物資,做好出入庫記錄。準備的應急物資有石灰、黃沙、木屑和木塞等必備物資,其中石灰用于處理酸性物質,黃沙、木屑用于路面防滑,并防止泄露液體流淌,木塞用于橋面直排泄水孔的堵塞,防止泄露的危險物質通過直排泄水孔流入橋下,污染水體。

風險應急預案4

  為了加強對項目部生產經營過程中財務風險的控制,提高財務風險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相關管理相關規定,結合項目部生產經營特點,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財務風險的概念及分類:財務風險是企業管理過程中,由于各種難以預料或者控制的因素,從而影響財務狀況,對企業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根據項目部實際,目前財務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壞賬風險、經濟糾紛風險。

  2、財務風險控制的基本目標:實施財務風險控制主要是為了把握風險的來源和特征,正確的預測和衡量風險,及時的警醒,適當的控制和防范,將財務風險降至最低程度。

  3、財務風險管理要堅持“預防為主、積極化解”的原則。日常管理主要強化內部控制,努力將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遇到突發性財務風險事件,要動員各方面力量,積極化解風險,努力使風險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

  二、財務風險的組織機構

  項目部建立了財務風險管理機制,設立“財務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財務風險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及時分析、評估施工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做好應急事件的前期處理工作,努力將風險控制在初始狀態,組織財務風險事件的應急處理,定期向公司會報告財務風險管理方面的有關情況。

  財務風險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財務風險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計劃合同部,由計劃合同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財務風險管理的日常工作,及風險管理信息的收集、篩選、整理、傳遞、報告等。

  三、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辨識風險

  要逐步完善預警分析的組織機制、信息傳遞機制、分析評價機制和報告機制,實行逐級負責制,對財務風險進行實時監測,定期分析評估,確保預警系統的反應靈敏。

  1、建立項目部財務風險預警系統。要以信息化為基礎,以財務報表、經營計劃及相關財務資料為依據,采用比例分析的方法對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潛在的風險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發現財務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并向項目經理、上級公司示警。

  2、強化現金流控制,加強短期財務風險預警。現金流實時反映項目部經營狀況,是評價財務風險最靈敏的指標。能否保證足夠的'現金流入用于各種支付是項目部持續經營的關鍵,也是最主要的財務風險。

  四、實施財務風險分類控制

  在充分分析評估風險的基礎上,依據經濟業務類型和風險程度的不同,對各類風險實行多類控制

  1、支付風險的控制。能否及時完整的回籠貨幣資金,保證到期債務的支付是項目部正常運營的基礎。當前,由于驗工計價過程緩慢、工程進度款支付不及時的原因導致南龍項目資金壓力的增大,而且由于對下工程款、材料款的存在,容易引起支付危機,這是目部當前面臨的主要財務風險。因此必須加強債權管理,高度關注債權債務狀況及變化趨勢,在保持債權債務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加大催收拖欠款力度;同時,加強對能帶來風險的債務的分析與監控,保持與合作單位良好的協作關系,共同防范資金收付風險。

  2、經濟糾紛風險控制。重點是加強外部勞務隊管理,規范外部勞務合同;認真落實外部勞務“代付款”制度,加強外部勞務結算管理;加強外部勞務隊成本臺帳登記,嚴格控制勞務隊盈虧。

  五、重要財務風險事件的應急處理

  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管理過程中任何一個方面或者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使這種風險轉變為實際損失,形成工程款無法及時收回、與債權人產生法律糾紛、被國家執法機關處罰等惡事件。

  1、工程款無法及時收回事件的處理

  (1)每期工程款結算時,主要責任人、經辦人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催促業主及時付款。

  (2)如業主確實因為資金周轉原因不能全部償付到期工程款,要及時發函催促。

  (3)如業主惡意抵賴的,要第一時間向公司報告,并視情況通過法律途徑申請財產保全,或通過訴訟解決。

  2、因經濟糾紛被封存資產或者銀行賬戶事件的處理

  (1)一旦因經濟糾紛等原因,被法院封存資產或銀行賬戶,要在第一時間向公司財務部門、法律事務部報告。

  (2)立即同開戶銀行進行溝通,延緩賬戶的封存時間,爭取在法院封存前轉移大額資金,減少損失。

  (3)及時通過法律事務部同執行法院進行溝通,闡明企業對經濟糾紛的認識及解決的途徑,爭取法院的理解與支持,盡量不予實施封存。

  (4)即時同糾紛方溝通,在不影響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爭取達成和解協議。

  (5)經調查確實應當償付的債務,應積極籌措資金予以償付,避免無必要的拖延,縮小影響面。

風險應急預案5

  為有效防范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及正常生產、生活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企業事業單位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制定目的

  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是指為減少事故后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是以下兩點:

  ⑴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緊急情況不擴大,并盡可能地排除它們;

  ⑵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以及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

  2、指導思想

  突發環境事件控制和處置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以規范和強化環境管理機構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目標,以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運營單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后工作機制,建立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3、基本原則

  ⑴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⑵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⑶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⑷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⑸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參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⑹建立以環境監察機構為主,部門聯動,快速反應的工作機制。

  4、環境事故因素識別

  根據該建設項目的規模和特點,在項目運營過程中可能造成環境事故的因素主要有以下點:

  ⑴在日常醫療過程中,由于醫院方與眾多病患及家屬的高頻接觸,存在產生致病微生物蔓延的環境風險潛在可能性。

  ⑵項目醫療廢水具有傳染性、空間污染、潛伏性傳染等特征,其在處理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或處理設施失靈造成事故排放的潛在的環境風險。

  (3)醫療垃圾在收集、貯存、運送過程中發生滲漏、泄漏的環境風險。

  5、組織機構及職責任務

  ⑴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主要為醫院成立的環境安全管理機構,由醫院環保第一責任人、環保直接負責人、環保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其他的.專職環境管理人員組成。

  ⑵主要職責

  ①宣傳學習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領導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②掌握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及時將事故上報有關部門;

  ③負責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報送、新聞發布等工作;

  ④配合上級指揮部門進行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工作;

  ⑤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污染區域的警戒工作;

  ⑥根據現場調查、取證結果并參考專家意見,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

  ⑦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分析事件原因、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現場處置情況;

  ⑧完成當地政府有關應急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⑨配合專家組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評估,為上級應急領導組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

  ⑩配合專家組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警報設立與解除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

  ⑶主要任務

  ①劃定隔離區域,制定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現場;

  ②進行現場調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等級,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當地各級政府報告;

  ③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區域,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

  ④負責污染警報的設立和解除;

  ⑤負責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立案查處,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⑥負責完成有關部門提出的環境恢復、生態修復建議措施;

  ⑦參與指揮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6、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當地環保部門應急報告。同時,配合有關管理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檢查所需儀器裝備,了解事發地地形地貌、氣象條件、地表及地下水文條件、重要保護目標及其分布等情況。

  (2)快速出警

  接到指令后,配合應急現場指揮組率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事發現場。

  (3)現場控制

  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應急監測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布點監測,在第一時間確定污染物種類,出具監測數據。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并負責與當地公安、消防等單位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

  a、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

  b、應急現場指揮組按小時速報、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624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動態情況。

  c、應急領導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a、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

  b、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小組需測量流速,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

  c、迅速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a、應急處置小組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應急現場指揮組向應急領導組報告后發布警報決定。

  b、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各應急小組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國家保密局、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工作國家秘密范圍》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的規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省環保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新聞發布,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8)污染跟蹤

  應急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小時向應急現場指揮組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24直至突發事件消失。

  (9)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發布。

  (10)調查取證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材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11)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7、應急處置工作保障

  ⑴應急能力建設要求

  服從上級應急現場指揮組統一指揮,切實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完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項內部制度,加強培訓和演練。

  ⑵通信保障

  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全省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確保本預案啟動時,省環保局應急領導組指揮中心和各市環保局應急領導小組之間的通信暢通。

  ⑶培訓與演練

  加強環保系統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具備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的專門人才。要結合當地實際,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以積累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經驗,增強實戰能力。

風險應急預案6

  擠兌是金融領域的一種常見現象,指的是大量投資者同時贖回其投資,從而導致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出現問題,進而形成惡性循環,甚至可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正是因為擠兌風險如此危險,許多金融機構都制定了擠兌風險應急預案,以便在危機情況下應對擠兌風險。

  從大體上來說,擠兌風險應急預案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制定擠兌防范措施,預先減緩、防范擠兌風險的發生;

  二是制定風險應對措施,及時應對、平穩化擠兌風險的壓力。

  接下來,我們將從這兩個方面詳細闡述擠兌風險應急預案的重要性、應急預案的要點以及其具體實施方法。

  一、應急預案的重要性

  1、保障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

  擠兌風險應急預案能夠充分考慮到機構自身的特點以及外部環境因素,提前進行應對規劃,并設計出不同優先級別的應對措施,有效地緩解壓力。這既可以有效保障一個金融機構的獨立性和穩健經營,也可以對整個金融業和經濟社會的穩定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2、提高投資者的信心

  應急預案具備一定的透明性和預測性,這對于投資者而言可謂是利好。

  一方面,擠兌風險的預警機制,能夠讓投資者及早獲取信息,掌握風險,從而保障自身的利益。

  另一方面,擠兌風險應急預案也能夠讓市場信任建立在制度之上,這有助于提高投資者的信心,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3、保障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

  擠兌風險應急預案的實施,不僅有利于金融機構自身的穩健經營,還可以通過化解系統性風險來保障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一旦擠兌風險引發了系統性風險,其影響會擴散到整個金融體系,不僅衍生出更大的風險,還可能導致金融危機,對社會經濟造成更大的危害。

  二、應急預案的要點

  制定擠兌風險應急預案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多方參與

  應急預案的制定需要多方參與,包括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以及相關的專家學者等。制定預案時需要綜合考慮市場變化、投資者需求和機構特點,達成共識。在危機發生時,各方將根據預案合作協調,共同應對擠兌風險。

  2、分類制定

  應急預案的制定需要分類制定,對于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需要定制不同的應急預案,根據各機構的特點與風險程度制定不同的預案方案。例如,保險公司和銀行預案制定略有不同,需要針對不同的投資組合、資產負債表差異等特征設置應急預案,確保機構特點與預案方案的匹配性。

  3、應急預案不斷更新

  金融市場變化非常快,應急預案的制定,需要不斷地進行更新、完善和補充,以保障其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同時,不斷更新應急預案,也能促進機構風險管理與防范能力的提高,保障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三、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方法

  針對擠兌風險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具體措施的實施:

  1、加強監測分析,做好預警工作

  在金融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時,及早進行監測分析,快速響應并實施針對性措施,預警風險,以減輕金融機構受到擠兌風險的沖擊。此外,金融機構應當根據經營狀況,及時進行風險應對與調整,適時避險、緩解風險壓力。

  2、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應對擠兌風險

  在應對金融風險的過程中,金融機構、金融監管機構以及相關部門需要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應對擠兌風險的壓力。例如,在緊急情況下,可以通過相關協作機制,互相提供流動性支持,共同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

  3、做好投資者關系,提高投資者信心

  在擠兌風險應急預案的制定過程中,金融機構需要做好投資者關系,向投資者及時通報風險與損失程度,積極采取措施提高投資者信心。在危機發生時,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針對不同投資者的不同措施,及時化解可能引發的擠兌壓力。

  總之,擠兌風險應急預案是保障金融穩定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金融機構應當高度重視,建立健全擠兌應急預案,合理應對擠兌風險。通過制定預案和實施措施,我們可以有效地預防大規模的擠兌風險,達到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目的。

風險應急預案7

  隨著社會文明和進步,公共安全日益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學校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場所,學校安全工作就成了社會公共安全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在校外活動中,更應該加強青少年的安全,我們必須大力加強學生校外安全工作,必須切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現制訂我校實施學生校外安全教育的規定,希望各部門、各崗位明確職責,主動工作,扎實搞好對學生的校外安全教育,確保學生安全。

  一、設立學校校外活動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校外集體活動的安全內容:

  1、組織學生參加公益活動、社會實踐、參觀學習、運動會、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一切校外集體活動,班主任等責任人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要有安全預案。特別要強化紀律要求,做好組織管理。學生要在專人帶領下,在指定的范圍內活動,不得進入危險區域,不得動用危險物品。

  2、凡非政府學生校外活動,班主任等責任人應當事先詳盡介紹沿途交通(不含交通工具)狀況,活動區域的安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例如危坡危坎、底盤物掉落、防觸電、防雷擊、嚴防溺亡等),消除隱患,并針對實際情況向學生明確提出具體內容建議。校外活動必須在學生安全存有確保的前提下方可實行。

  3、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三、學生校外活動安全處置措施:

  1、接送車輛發生故障及事故

  例如車輛出現突發性事件,應立即通告交警部門及“”指揮中心,例如存有人員受很大危害時,同時即刻通告“”急救中心。活動負責人以最快速度趕往事故現場,展開現場統一指揮處置,并立即向區教育局匯報。

  2、活動時出現學生人身傷害事故

  活動時例如發生刮傷、拉傷、摔傷等輕微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當終止該學生的活動,并根據“就近”和“就高級別”原則派遣教師即刻送來至醫院展開處置,并及時通告家長。

  發生比較嚴重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應通知“”救護中心,由活動負責人火速護送至醫院,并向區教育局進行匯報。

  3、活動完結返程后辨認出人員遺漏

  立即通知該活動場地有關人員進行巡查,如該遺漏學生確在該處,叫其原地等候。速派人員快速趕赴該處,把學生接回。如活動場地沒有發現該遺漏學生,要速組織人員尋找。

  4、活動時例如遇到嚴酷天氣

  活動前應預先掌握氣象信息,活動時遇大雨應調整活動及參觀行程,盡量安排室內活動。如活動時碰上暴雨、雷電、狂風等惡劣氣候時,應立即集體合隊伍,果斷中止活動返程。或疏散到安全地帶,待氣候有所好轉時返程。

  5、學生口渴放多

  預先向學生提醒,有暈車暈船的要吃預防藥。對有此現象的學生應安排在前排座位,不要劇烈活動,注意休息。自備塑料袋防止嘔吐。

  6、學生隊伍必須掠過馬路

  必須列隊過馬路,并有一位老師負責帶隊,一位老師負責站在道路中央指揮,其他老師隨隊行進。嚴禁學生私自橫穿馬路或奔跑橫穿馬路。

  四、學生校外活動安全教育的責任追責

  1、責任追究的.范圍:分管領導、各部門責任人和班主任、搭班老師等。

  2、責任追責的處置:

  ⑴雖按學校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了校外活動的安全教育,但敷衍了事的,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整改。

  ⑵不按學校有關規定對學生展開校外活動安全教育的,做為一次教育事故處置。

  ⑶不按學校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而又發生了安全事故的,作為安全責任事故予以追究。

風險應急預案8

  風險管理是指通過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駕馭、風險監控等一系列活動來防范風險,并采取正確決策,把風險減至最低的管理過程。

  一、發生猝死的防范與處理

  (一)防范

  1.堅守工作崗位,落實分級護理制度,按要求定時巡視病房,及早發現患者病情變化,盡快采取搶救措施。

  2.熟練掌握心肺腦復蘇等急救技術及流程、常用急救儀器使用方法、性能及注意事項。 3.嚴格執行搶救制度,確保各類搶救設備功能良好,處于備用狀態。

  (二)處理

  1.發現患者猝死,迅速做出準確判斷,立即進行心肺腦復蘇等急救措施,同時請旁人幫助呼叫其他醫務人員。

  2.迅速建立靜脈通道,保證藥物有效輸入,密切觀察神志、瞳孔、生命體征變化。 3.增援人員到達后,聽從統一指揮,積極配合醫師采取各種搶救措施。 4.立即通知患者家屬。

  5.搶救有效,則繼續監護,進一步支持治療。如搶救無效死亡,應待家屬到院后再送太平間。

  6.向科主任、護士長(必要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匯報搶救經過。 7.搶救過程中注意對同病房患者進行安慰。

  8.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準確地記錄搶救過程。

  二、藥物過敏性休克的防范與處理

  (一)防范

  1.用藥前詳細詢問患者藥物過敏史、用藥史、家族史。對某種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改藥(可采取脫敏療法的藥物除外)

  2.正確實施藥物過敏試驗。做過敏試驗時配備搶救盒(腎上腺素、注射器、砂輪等)3.過敏試驗陽性者或對改藥有過敏史者,報告醫師,并在床頭卡、醫囑單、三測單、治療卡及病歷夾封面注明過敏藥物名稱,床頭/或床尾掛醒目的藥物過敏試驗陽性藥物標志,并告知患者和家屬。 4.嚴格執行“三查八對”,用藥過程中密切觀察藥物反應,警惕遲發性過敏反應的.發生。

  (二)處理

  1.一旦發生過敏性休克,立即停藥,就地搶救。立即協助患者平臥,保持呼吸道通暢,同時報告醫師、護士長。

  2.遵醫囑立即皮下注射0.1%腎上腺素1ml,小兒劑量酌減。

  3.迅速建立靜脈通道、給氧,做好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的準備工作,遵醫囑繼續使用腎上腺素、腎上腺皮質激素、血管活性藥、抗組胺類藥物等。 4.緊急時指掐人中,針刺十宣、足三里、曲池等穴。 5.發生呼吸、心臟驟停時,立即行心肺復蘇術。

  6.密切觀察并記錄患者意識、瞳孔、生命體征及尿量等變化,注意保暖。患者未脫離危險前不宜搬動。

  7.做好患者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8.6小時內完善搶救記錄。

  三、輸液反應的防范與處理

  (一)發熱反應

  1.防范

  (1)嚴格檢查藥物及輸液器具質量。

  (2)一瓶液體中盡量避免多種藥物聯合使用。使用特殊藥物時,兩組液體之間,使用生理鹽水沖管,以減少藥物相互配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藥物沉淀或結晶。

  (3)選擇大小合適的注射器抽吸藥物,盡量避免反復穿刺膠塞,現配現用,減少藥物中微粒的產生。

  (4)在治療室或靜脈藥物配制中心配藥,配藥過程中減少人員流動。

  (5)嚴格遵守無菌技術操作原則及輸液操作規程。

  2.處理

  (1)輕者可減慢輸液速度,注意保暖(適當增加蓋被或給熱水袋)。

  (2)重者須立即停止輸液。高熱者給以物理降溫,必要時遵醫囑給予抗過敏藥物或激素類治療,更換液體和輸液器,保留輸液器具和剩余藥物備查,抽血做血培養及藥物敏感試驗。

  (3)觀察病情變化,監測生命體征,穩定患者及家屬情緒,及時完善各項記錄。

  (4)患者或家屬有異議時,立即按有關程序對剩余藥物及輸液器具進行封存,雙方簽字并送檢。

  (5)及時報告護理部、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消毒供應中心等部門。

  (二)急性肺水腫(胸悶、咳嗽、呼吸急促,繼而面色蒼白,咯泡沫樣血性痰。嚴重者可有大量泡沫樣液體自口鼻涌出)

  1.防范

  輸液滴速不宜過快,輸入液體量不可過多,對心臟病患者、老年和兒童尤須注意。

  2.處理

  (1)立即停止輸液,迅速報告醫師。

  (2)協助患者取端坐位,雙腿下垂以減少靜脈回流,減輕心臟負荷。

  (3)高流量(6—8L/min)吸入經過30%--50%乙醇濕化處理的氧氣,降低肺泡表面張力,減輕缺氧癥狀。

  (4)遵醫囑用鎮靜劑和抗血管藥物及洋地黃等強心劑等。

  (5)必要時進行四肢輪扎止血帶(須每隔5—10分鐘輪流放松肢體,可有效地減少回心血量),待癥狀緩解后,止血帶逐漸解除。

  (6)觀察病情變化,監測生命體征,穩定患者及家屬情緒,及時完善各項記錄。

  (三)空氣栓塞(突發的胸悶或有胸骨后疼痛,眩暈和瀕死感,隨即出現呼吸困難、紫紺)

  1.防范

  (1)輸液前嚴格檢查輸液器具質量,必須排盡輸液管內的空氣。

  (2)輸液時加強巡視,及時添加液體。如需加壓輸液,護士不得離開患者,必須嚴密觀察,以防液體走空。

  (3)拔出較粗的近心腔的深靜脈導管后,必須立即嚴密封閉穿刺點。

  2.處理

  (1)立即協助患取左側臥位,并保持頭低足高位,停止或減慢輸液,通知醫師及護士長。

  (2)給予高流量氧氣吸入,以提高患者的血氧濃度。

  (3)有條件時可使用中心靜脈導管抽出空氣。

  (4)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如有異常及時對癥處理。

  (5)完善各項記錄。

  (四)靜脈炎(沿靜脈走向出現條索狀紅線,局部組織發紅、腫脹,患者感到局部燒灼樣疼痛,有時還伴有發熱等癥狀)

  1.防范

  (1)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2)對血管有刺激性的藥物。如紅霉素、氫化考的松等,應充分稀釋后應用,并防止藥物溢出血管外。

  (3)有計劃地更換注射部位,以保護靜脈。

  2.處理

  (1)抬高患肢并制動,局部使用95%酒精或50%硫酸鎂進行熱濕敷。

  用中藥外敷,如意金黃散等,每日2次。

  (3)超短波理療,用TDP治療器照射,每日2次,每次30分鐘。

  (4)如合并感染,根據醫囑給予抗生素治療。

  四、輸血反應的防范與處理

  (一)發熱反應

  1.防范

  (1)嚴格管理血庫保養液和輸血用具,有效預防致熱源。

  (2)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技術。

  2.處理

  (1)輕者減慢輸血速度。

  (2)重者立即停止輸血,密切觀察生命體征,給予對癥處理(發冷者注意保暖,高熱者給予物理降溫),及時通知醫師,報告護士長。

  (3)必要時按醫囑給予解熱鎮痛藥和抗過敏藥物,如異丙嗪和腎上腺皮質激素等。

  (4)將書血器具、剩余血連同貯血袋一并送檢。

  (5)及時報告護理部、醫院感染管理科、輸血科等部門。

  (二)過敏反應(輕度:輸血后出現皮膚瘙癢,局部或全身出現蕁麻疹。中度:出現血管神經性水腫,多見于顏面部,表現為眼瞼、口唇高度水腫,也可發生喉頭水腫,表現為呼吸困難,兩肺可聞及哮鳴音。重度:發生過敏性休克。)

  1.防范

  (1)正確管理血液和血液制品。

  (2)對于有過敏史的患者,輸血前根據醫囑使用抗過敏藥物。

  2.處理

  (1)輕度過敏反應,減慢輸血速度,給予抗過敏藥物,如苯海拉明、異丙嗪或塞米松。

  (2)中、重度過敏反應,立即停止輸血,通知醫師,遵醫囑皮下注射0.1%腎上腺素0.5—1ml或靜脈滴注氫化考的松或塞米松等抗過敏藥物。

  (3)呼吸困難者給予氧氣吸入,嚴重喉頭水腫者行氣管切開。

  (4)循環衰竭者給予抗休克治療。

  (5)監測生命體征變化。

  (三)溶血反應(第一階段:出現頭部脹痛,面部潮紅,惡心嘔吐,心前區壓迫感,四肢麻木,腰背部劇烈疼痛。第二階段:黃疸、血紅蛋白尿,尿呈醬油色,同時伴有寒戰、高熱、呼吸困難、發紺和血壓下降等。第三階段:少尿或無尿,管型尿和蛋白尿,高鉀血癥,酸中毒,嚴重者可致死亡)。

  1.防范

  (1)認真做好血型鑒定及交叉配血試驗。

  (2)輸血前有兩人核對簽名,確保血液正確無誤。

  (3)血液領回病房后,盡快輸注。遇特殊情況暫不能輸注時,立即送回輸血科寄存(15分鐘內),標明寄存開始時間,忌用非貯血冰箱儲存。

  (4)輸血速度適宜,開始輸血時速度宜慢,15分鐘后無不良反應可根據需要調節速度。

  (5)加強巡視,保證輸血安全。輸血后30分鐘內嚴密觀察受血者生命體征和病情變化。

  2.處理

  (1)立即停止輸血,報告醫師及護士長。

  (2)給予氧氣吸入,建立靜脈通道,遵醫囑給予升壓藥或其他藥物治療。

  (3)雙側腰部封閉,并用熱水袋熱敷或中藥熱熨雙側腎區。

  (4)遵醫囑靜脈注射碳酸氫鈉,以堿化尿液。

  (5)密切觀察生命體征和尿量變化,留置導尿管,檢測每小時尿量,并做好記錄,若發生腎衰竭,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治療。

  (6)出現休克癥狀,進行抗休克治療。

  (7)將血袋剩余血、患者血標本和尿標本送化驗室檢驗。

  (8)填寫輸血反應報告單,報護理部、輸血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等相關部門。

  (四)與大量輸血有關的反應

  1、循環負荷過重(急性肺水腫)防范與處理同輸液反應。

  2.出血傾向(皮膚黏膜瘀斑,穿刺部位大塊或手術傷口滲血)

  (1)防范

  ①短時間內輸入大量庫存血時,應密切觀察患者的意識、血壓、脈搏等的變化,注意皮膚、黏膜或手術傷口有無滲血。

  ②嚴格掌握輸血量,每輸入庫存血3—5個單位,應補充1個單位的新鮮血。

  (2)處理

  根據凝血因子缺乏情況補充有關成分。

  3.枸櫞酸鈉中毒反應(手足抽搐,血壓下降,心率緩慢。心電圖出現Q—T間期延長,甚至心跳驟停)

  (1)防范

  每輸血1000ml,遵醫囑靜脈注射10%葡萄糖酸鈣10ml。

  (2)處理

  遵醫囑補充鈣劑等。

  (五)空氣栓塞

  防范與處理同輸液反應。

  五、用藥錯誤的防范與處理

  (一)防范

  1.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做到“三查八對一注意”。

  2.落實執行醫囑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不正確的醫囑,確保醫囑執行正確。 3.認真實施藥品管理制度,按要求貯存藥物。藥品領取堅持“先進先用”、“需多少領多少”的原則,定時清理,及時更換快過期藥物,報廢過期藥物。

  4.嚴格執行用藥管理制度,加強學習與培訓,不斷提高和更新臨床藥學知識,提高業務水平,保證用藥質量。

  (二)處理

  1.發現用藥錯誤,立即停止藥物的使用,報告醫師及護士長,迅速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盡量避免對患者身體造成損害,將損害降至最低程度。 2.發現輸液瓶內有異物、絮狀物,疑為真菌或其他污染物質時,立即停止液體的輸入,更換輸液器,遵醫囑進行相應處理,如抽患者血樣做細菌培養及藥物敏感試驗,抗真菌、抗感染治療等,并保存剩余藥物備查。

風險應急預案9

  一、風險防范措施

  第一條各專業設計人員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提供的勘察設計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電信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設計方案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必須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第二條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驗收投入使用。各專業設計人員在進行項目的勘查設計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原則。

  第三條各專業設計人員在勘察設計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安全交底操作規程,必須嚴格遵守各種相關的現行工程設計規范(詳見附件:信息通信行業標準參考目錄一20xx),堅持安全教育培訓上崗制度,采取措施保障通信網絡及其相關的配套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設計人員人身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通信網絡功能的正常發揮、通信工程的順利實施,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各專業勘察設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勘察設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關安全規定人手一冊,全體設計人員平時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信息工程部分)》、《電信線路作業安全技術規范》以及各種通信工程設計規范(信息產業部行業標準)中的相關安全規定,并在日常勘察設計工作中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條各專業設計人員必須全面掌握本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應有安全生產措施的專用章節。并在實際項目工作中,根據項目的專業類型參照相關章節的安全生產規定開展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指導本單位員工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等臺帳管理工作。

  二、應急預案

  為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災害的發生,使因事故需要救援或撤離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援助,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減至最小,特制定本措施及預案。

  (一)做好日常的組織和準備工作

  1、分公司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時親臨現場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其他員工分別對應預案的響應負責。

  2、按國家規定配置應急救援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應急救援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組建一支經過應急培訓的救援小組,確保應急小組成員熟知各種應急處理方法并能熟練掌握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組織對應急救援小組及全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相關知識的培訓。

  (二)對發生一般事故的應急處理

  1、在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在場人員應采取應急求援、報警。

  2、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時,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如傷者傷勢較輕微,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的險情,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到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

  ⑵如傷者行動受到限制,身體被擠、壓、卡、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盡快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至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⑶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有多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時,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施行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若現場火勢較小,在場人員應立即采用配備的干粉滅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具進行滅火,并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現場情況。

  ⑵若現場火勢較大,在場人員無法控制住火勢,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時,在場人員應立即派人撥打火警電話119,請專業消防隊員前往滅火,同時將上述情況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

  ⑶組織將事故現場內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并對傷者進行急救。

  4、發生交通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害時,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員從車內轉移至安全區域,并對傷者施行急救,同時通知主管生產的經理前往處理事故。

  ⑵若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著火,駕駛員應立即停車并將車熄火,并采用隨車配備的滅火器進行滅火,若現場火勢較大,在場人員無法控制住火勢或火場可能有發生爆炸危險時,在場人員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請專業消防隊員前往滅火,并同時將上述情況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

  1、撤離、疏散事故可能波及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將事故區域內的危險品、易燃物品及設備等轉移至安全區域。

  2、清理路障,并保持場內外的道路暢通,并在路口為救護車或消防車指示最近的路線;若在夜間應在現場的設置足夠的臨時照明。

  3、協助、配合醫護人員搶救傷員,將傷員送上救護車;為消防隊員指出最近的.消防水源。

  4、協助消防隊員滅火,阻止事故蔓延擴大,用警戒旗、繩封閉事故可能波及區域,并豎起“此處危險、禁止入內”的警告標志,夜間應使用聲光報警設備發出信號,避免無關人員進入此區域。

  5、事故處理結束后,應急救援組對事故區域進行必要的整理,項經部經理按《事故調查程序》規定,組織或協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及處理情況作書面記錄備案,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業主提交事故記錄或報告的復印件。

  (四)人員意外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工作場所內出現人員意外傷亡事件,安全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2、若傷者尚未死亡,應在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組織搶救,并通知醫療救護中心,對骨折傷員一定要注意盡量不要搬動,防止傷情加重。

  3、若傷亡事故系由觸電引起,應就近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桿、竹竿或塑料、橡膠)將電源線等撥離觸電者,再實施搶救。嚴禁在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用手直接去拉觸電者或用金屬桿去撥離電源,以防自身觸電。

  4、若傷亡事故系由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到場,共同制訂搶救方案。

  5、若傷亡事故系由高空墜落物品砸傷引起,在搶救傷員的同時,應保護好現場,攝下照片或錄像,留下目擊者,同時向警方報警。

  6、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時,應記錄下救護車號碼、送往哪家醫院以及了解傷者情況。

  7、詳細記錄意外傷亡經過,對由于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的傷亡事故,相關部門應在事發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公司視具體情況向主管部門匯報并查找原因,落實責任。

  (五)車輛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車輛在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或遇自然災害,應急處理原則是:減少人員傷亡,減輕事故危害。

  一)發生交通事故應急程序如下:

  1、首先駕駛員應立即熄火;

  2、切斷車輛油、電路,防止車輛起火爆炸;

  3、拔打122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定責定損,并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4、如有人員受傷,首先盡力搶救傷員,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拔打122報警,同時向部門主管安全的領導匯報;

  5、協助救援人員組織搶救傷員;

  6、對于車上裝有危險品及易爆品的事故車輛,在報案時一并報告情況,了解基本處置方法,避免再次造成傷害。

  二)出車時遇自燃災害應急程序如下:

  1、車輛駕駛員應立即熄火;

  2、切斷車輛油、電路,防止車輛起火爆炸,同時采取可能的自救措施;

  3、將車上人員疏散至安全地帶,待災害過后方可離開事故地點,及時向保險公司、交管部門報案,向單位安全員報告情況。

  4、離開事故地點前,應電話聯系相關交管部門,避免其他車輛再次通過險橋、險路。

  (六)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總監(項目負責人)電話:TEL:xxx

  分公司辦公室電話:TEL:xx

  分公司經理電話:TEL:xxx

  2、應急人員保障:

  本地應急救援小組組長:xxx

  應急救援小組副組長:xxx

  本地應急救援小組組員:xxx

  3、應急裝備物資保障:

  搶險工具:消防器材、電工常用工具等。

  應急器材:根據需要配備安全帽、安全帶、應急燈、對講機、救護包、滅火器等。

  (七)分公司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流程圖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檢查組檢查

  部門自查后提交申請

  督促部門落實事故調查組意見

  落實事故調查組意見、整改

  知情人員匯報

  總結教訓

  整理相關資料歸檔

  部門正常開展工作

  啟動部門應急處理方案

  向公司風險管理部報告

  成立/協助事故調查組調查

  本項目部負責人履行職責

  發生人員匯報

  向分公司生產負責人報告,負責人履行職責

  分公司經理履行職責

  不滿足要求

  符合要求

風險應急預案10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防范重大風險事故的發生,強化重大事故應急處理責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減少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損失,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煉鐵廠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應急事故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1、重大風險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人員進行搶救和善后工作。

  2、負責向生產安環部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直接撥打應急部門電話請求支援。

  3、負責搶險救災具體方案和措施的決策,并組織落實。

  4、負責組織對傷員的搶救。

  5、負責組織車間(科室)對重大事故的調查。

  四、組織原則及應急處理

  1、組織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指導方針,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障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團結搶險;各司其職,各單位層層落實防汛責任,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生產秩序正常。

  2、應急處理

  2.1重大風險事故發生后,值班人員應迅速向單位負責人、指揮部匯報,由當班調度通知總調。

  2.2報告完畢,應當在事故現場適當位置設置警戒,并安排人員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護車。安 排事故處理人員后,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生產的恢復工作,并及時清點人數,解除警戒。

  2.3重大風險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負責人,應及時搶救傷員,及時疏散處于危險中的職工。

  2.4事故搶救中,要準確判明事故狀況,爭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防止發生次生事故,造成事故蔓延和搶救人員的傷亡。

  2.5及時搶救所有能搶救的財產,盡可能確保財產的.安全,把事故損失減到最小限度。

  2.6對事故實施搶救過程中,要盡可能對事故現場進行有效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為日后查找原因,正確處理事故提供依據。

  2.7儲存、保管與重大風險事故處理有關物資、設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廠重大風險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調遣,保障事故搶險和救災過程中急需設備、器材的供應。

  五、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

  1、重大風險事故發生后,應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防范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2、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和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并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職工不得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六、附則

  1、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預案解釋權歸煉鐵廠。

  3、附件:《重大風險事故應急救援體系響應程序圖》(略)

風險應急預案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為依據,正確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快速有效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理、處置,保證院區及周邊環境、居住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特制定適合本院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院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院內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院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醫院內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固廢。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吳有華 副總指:陳建平

  成員:翁永建 段萍 張吉霞 范亞璽 廖旻 魏武 陳雪花 段曉琴 張俊娥 孫玉芬 牛紅育 趙悅彤 張七海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踐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院區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其他人員: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五、風險防范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企業和各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學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2、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廢水事故排放的風險防范措施

  本院污水處理站由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解決。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人。

  2、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3、做好勞動保護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工作,持續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培訓。

  六、事故應急措施

  1、廢水事故排放應急措施:緊急停電時若出現廢水系統的供電模塊故障,單靠廢水調節池的調節容量來緩沖整個院區產生的廢水風險是很大的,利用備用的發電設備應急使用。

  2、監測系統發現廢水水質異常;發現時必須加大對廢水排放口的監測頻率,及時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后保部或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組員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八、現場保護

  醫院內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救的每個人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纖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九、應急保障

  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要經費充足、通信保障、物資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培養一技術批訓練有素、有責任心的專業人士。

  十、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風險應急預案12

  1.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全省范圍內石油加工煉焦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等行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其他環境風險單位的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指南執行。

  本指南不適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輻射安全事故風險的單位。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和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等,制定本指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3.1危險物質

  指《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名錄》中的物質和易燃易爆物品。

  3.2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3.3環境風險源

  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產、貯存、使用、運輸危險物質或產生、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備和裝置。

  3.4環境敏感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

  3.5環境保護目標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應對中,企業周邊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域中可能受到影響的對象。

  3.6環境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3.7次生衍生環境事件

  某一突發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的環境事件。

  3.8突發環境事件

  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9分類

  指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對不同環境事件劃分的類別。

  3.10分級

  指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對不同環境事件劃分的級別。

  3.11環境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環境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3.12應急救援

  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損失的措施。 3.13應急監測

  指在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3.14恢復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3.15應急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練、綜合演練和聯合演練。 4.預案編制程序

  4.1預案編制基本要求

  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預案之間應當相互協調,并與所涉及的其他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指南中的全部內容。專項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環境風險分析、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預警、應急相應和應急保障等內容。現場處置預案應當包括環境風險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預案應當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環境風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4.2成立預案編制組

  成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工作組至少應當由企業生產技術、安全環保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

  企業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4.3調查和資料收集

  包括廠區內現場調查、廠外環境調查和資料收集等內容。 4.4預案編制

  在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的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的類型和影響范圍,編制應急預案。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方面預先做出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單位的預案相銜接。 4.5預案的評估、發布與更新

  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暫行辦法》和《河南省環境風險源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有關要求、程序進行評估。預案經評估完善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明確實施時間、抄送相關單位,并按規定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企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內部因素(如企業改、擴建項目等情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更新預案,并重新進行評估、備案等。

  4.6預案的實施

  預案批準發布后,企業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實現應急預案持續改進。

  5.預案主要內容

  5.1總則

  5.1.1編制目的

  簡述預案編制的目的。

  5.1.2編制依據

  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5.1.3適用范圍

  說明預案適用的范圍,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級別。 5.1.4工作原則

  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5.2基本情況調查

  5.2.1企業基本情況及廠區布置

  (1)企業簡介

  主要包括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經濟性質隸屬關系、從業人數、地理位置(經緯度)、地形地貌、廠址的特殊狀況(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邊等)、交通圖、疏散路線圖及其他情況說明。

  (2)企業總平面布置

  5.2.2企業生產現狀

  (1)企業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名稱及日產量,主要生產原輔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貯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險物質的明細表等。

  (2)企業生產工藝流程簡介,主要生產裝置說明,危險物質儲存方式(槽、罐、池、坑、直接堆放等),生產裝置及儲存設備平面布置圖,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等。

  (3)企業排放污染物的名稱、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去除量及處理后廢物產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說明及主要設備、構筑物說明,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等。

  (4)企業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儲存、轉移、處置情況,危險廢物的委托處理手續情況(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處理的設計規范和防范環境風險情況等)。

  (5)企業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措施、處置方式。

  (6)企業危險固廢場的儲存量,三防措施情況。

  5.2.3企業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

  (1)企業周邊5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社會關注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的名稱、聯系方式、人數;

  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企業的距離和方位圖。

  (2)企業產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干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下水執行的環境標準。

  (3)企業下游水體河流、水庫名稱、所屬水系、功能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情況,下風向空氣質量功能區說明,區域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

  (4)企業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系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

  地下水取水情況、服務范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5)企業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

  (6)企業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保護目標說明。

  (7)企業周邊其他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8)如調查范圍小于突發環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圍,應當擴大范圍,重新調查。

  5.2.4預案關系分析

  明確本應急預案與企業內、外部其他應急預案的關系,并輔相應關系圖,表述預案之間的`橫向關聯及上下銜接關系。

  5.3環境風險分析

  (1)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

  闡述企業單位的環境風險源識別、重大危險源辨識及環境風險評價內容中可能影響的環境敏感點范圍、環境保護目標分布等內容。此部分內容可參照環評報告相關內容。

  (2)潛在環境風險分析

  說明企業在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環境風險類型和程度,可以結合同類企業已發生過的事故類型、程度進行說明。基本方法可參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說明自然災害(高溫、寒冷、暴雨、雷擊、地震)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類型程度;應詳細說明(或列表說明)廠區內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位置、危險物質名稱等。

  (3)企業應急能力評估

  包括現有事故防范措施分析、應急裝備能力評估、綜合應急能力評估等內容。

  5.4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5.4.1組織體系

  依據企業的規模大小和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企業應當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依據自身情況,成立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車間可成立二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生產工段可成立三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對于環境風險較大的企業,可將外部環境應急專家組納入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內,并建立聯系。應當以組織結構圖的形式將構成單位或人員表示出來。 5.4.2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5.4.2.1指揮機構組成

  明確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總指揮,環保、安全、設備等部門組成指揮部成員單位;車間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車間負責人、工藝技術人員、環保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生產工段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工段負責人、工藝技術人員、環保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件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職責。

  5.4.2.2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有關部門關于環境安全的方針、政策及規定;

  (2)組織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3)組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4)負責預案和安全、消防等其他專業預案、上級預案及其他預案的銜接及聯動;

  (5)負責應急防范設施(備)(如堵漏器材、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

  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6)檢查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

  (7)負責組織預案的審批與更新(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審定企業內部各級應急預案);

  (8)負責組織預案評估;

  (9)批準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10)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11)協調事件現場有關工作;

  (12)負責應急隊伍的調動和資源配置;

  (13)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4)負責應急狀態下請求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15)接受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件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環境進行修復、事件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16)負責保護事件現場及相關數據;

  (17)有計劃地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的培訓,根據預案進行演練,向周邊企業、社區(或村落)提供本單位有關危險物質特性、救援知識等宣傳材料。

  在明確企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的基礎上,應進一步明確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各成員的具體職責。

  5.5預防與預警

  5.5.1預防及措施

  (1)環境風險源監控

  明確廠區內監控設備設施、監控內容、監控人員、物資配備等內容。

  (2)預防措施

  明確廠區內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及操作、職業衛生等環節風險預防措施內容。

  5.5.2預警及措施

  明確事件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以及進入預警狀態后企業各部門,以及報請政府相關部門應當采取的措施等。

  5.6應急響應與措施

  5.6.1響應分級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企業單位內部(生產工段、車間、企業)控制事態的能力以及需要調動的應急資源,將企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分為不同的等級。根據事件等級分別制定不同級別的應急預案(如生產工段、車間、企業應急預案),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超出企業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確定不同級別的現場負責人,指揮調度應急救援工作和開展事件應急響應。

  5.6.2應急程序

  根據不同響應級別,分級闡述應急程序。給出應急響應程序示意圖。

  5.6.3應急措施

  在環境應急專家組未抵達現場前,企業自身救援隊伍和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應做好如下應急工作;待應急專家抵達后,根據專家指導意見進行處理。

  5.6.3.1突發環境事件廠區內現場應急措施

  (1)明確切斷污染源的基本方案;

  (2)明確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擴散的設施、措施及啟動程序;

  特別是為防止消防廢水和事故廢水進入外環境而設立的環境應急池的啟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應急閥門開合和應急排污泵啟動的相應程序;

  (3)明確減少與處置污染物的措施;

  (4)明確事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次生衍生污染(如消防水、事故廢水、固態液態廢物、危險廢物等)的處理措施;

  (5)應急過程中使用的藥劑及工具(可獲得性說明);

  (6)應急過程中采用的工程技術說明;

  (7)應急過程中,在生產環節所采用的應急方案及操作程序;

  工藝流程中可能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案;事件發生時緊急停車停產的基本程序;控險、排險、堵漏、輸轉的基本方法;

  (8)污染治理設施的應急措施;

  (9)危險區、安全區的設定和隔離;

  事件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事件現場隔離方法;

  (10)明確事件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及安置地點;

  (11)明確應急人員進入、撤離事件現場的條件和方法;

  (12)明確人員的救援方式及安全保護措施;

  (13)明確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及物資保障供應程序。

  5.6.3.2突發環境事件廠區外應急措施

  (1)廢水或泄漏物流出廠外的應急措施

  ①明確廠區內事故廢水三級(車間級、廠區級、流域級)攔截措施,說明三級攔截措施的可靠性。

  ②對于直排入地表水體的企業,根據直排入地表水體的功能、規模、流量等情況,明確事故廢水或廢液流出廠外后進行設壩攔截的可能性;如果可以進行攔截,明確可以設置攔截的地點、攔截后的污水處理方法和措施等。如果不可以進行攔截,根據應急專家、環保等部門意見進行處置,明確可能的應急措施(如其他企業污染物限排、停排、調水、污染水體疏導、自來水廠的應急措施等);③對于通過園區污水管網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的企業,明確事故狀態下廢水或廢液出廠的可能性;若有可能排出廠外,應明確位置、處理措施。若事故廢水或廢液通過管網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應及時通知園區污水處理廠采取相應措施。

  (2)大氣污染事件應急措施

  ①根據風險評價內容及污染物泄漏預測結果,結合泄漏物質的揮發性、毒性、當時的天氣情況(風向、風速等),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和最短響應時間;②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社區人員疏散基本保護措施和防護方法。

  ③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地點;

  ④明確周邊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方案;

  ⑤明確周圍緊急救援站和有毒氣體防護站的情況。

  5.6.3.4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企業應結合自身條件,依據事件類型、級別及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現場救護程序、現場急救站位置。

  (2)明確不同類型傷員(如燒傷、中毒)現場救護方法;

  (3)根據企業內部或附近急救中心、醫院、疾控中心情況,明確不同類型傷員(如燒傷、中毒)轉運救治方案。列表給出企業內部或附近急救中心、醫院、疾控中心等急救資源聯系方式、位置、距離等內容。

  5.6.4應急監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當地環境應急監測部門或企業內部環境應急監測組應迅速組織監測人員趕赴事件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迅速確定監測方案(包括廢水和廢氣監測布點、頻次、項目和方法等),及時開展應急監測工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用小型、便攜儀器對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范圍及可能的危害做出判斷,以便對事件及時、正確進行處理。

  企業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時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種類和性質,配置(或依托其他單位配置)必要的監測設備、器材和環境監測人員。

  (1)明確應急監測方案;

  (2)明確主要污染物現場及實驗室應急監測方法和標準;

  (3)明確現場監測與實驗室監測采用的儀器、藥劑等;

  (4)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監測布點和頻次;

  (5)明確根據監測結果對污染物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和對污染擴散范圍進行預測的方法,適時調整監測方案;

  (6)明確監測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

  (7)明確內部、外部應急監測分工;

  (8)明確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耗材、試劑等日常管理要求。

  5.6.5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應明確以下內容:

  (1)內部報告程序

  明確企業內部報告程序和人員,主要包括: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件信息接收、報告和通報程序。

  (2)信息上報

  當事件已經或可能對外環境造成影響時,明確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件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3)信息通報

  明確向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通報事件信息的方式、程序、內容。

  (4)事件報告內容

  事件信息報告至少應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圍,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議等。

  (5)以表格形式列出上述被報告人及相關部門、單位的聯系方式。

  5.6.6應急終止

  (1)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件隱患消除后,經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2)明確應急終止的程序和措施;

  (3)明確應急狀態終止后,繼續進行跟蹤環境監測和評估工作的方案。

  5.7后期處置

  應明確以下內容:

  (1)受災人員的安置及損失賠償。

  (2)組織專家對突發環境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提出生態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企業應根據專家建議,對生態環境進行恢復。

  (3)應急過程評價。

  (4)事件原因、損失調查與責任認定;

  (5)提出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環境應急預案的修訂;

  (7)維護、保養、增補應急物資及儀器設備。

  5.8應急培訓和演練

  5.8.1培訓

  依據對本企業員工、周邊企業、社區和村落人員情況的分析結果,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各類人員培訓內容方法、時間地點和頻次等。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人員(如消防專家)進行培訓。主要包括:

  (1)應急救援人員的專業培訓內容和方法;

  (2)應急指揮人員、監測人員、運輸司機等特別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3)員工環境應急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4)外部公眾(周邊企業、社區、人口聚居區等)環境應急基本知識宣傳的內容和培訓方法;

  (5)應急培訓內容、方式、記錄、考核表。

  5.8.2演練

  明確企業單位根據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的內容、范圍和頻次等內容。

  (1)演練準備內容;

  (2)演練方式、范圍與頻次;

  (3)演練實施過程紀錄;

  (4)應急演練的評價、總結與追蹤。 5.9獎懲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5.10保障措施

  5.10.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5.10.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隊伍的組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及志愿者等社會團體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5.10.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5.10.4經費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如培訓、演練經費,應急物資購置、維護費用和事件處置費用等)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5.10.5其它保障

  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5.11預案的修訂、評估和備案

  應當明確預案的修訂條件、評估方式方法、備案部門與時限等要求。

  5.12預案的實施和生效時間

  列出預案實施和生效的具體時間;預案更新的發布與通知,抄送的部門、園區、企業等。

  5.13附件

  (1)環境風險評價文件(包括環境風險源分析評價過程、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性定量分析);

  (2)危險廢物登記文件及委托處理合同;

  (3)區域位置及周圍環境保護目標分布、位置關系圖;

  (4)重大環境風險源、應急設施(備)、應急物資儲備及分布一覽表;

  雨水、清凈下水和污水收集管網、污水處理設施平面布置圖;事故廢水處理流程圖。

  (5)企業周邊區域道路交通圖、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

  (6)內部應急人員的職責、姓名、電話清單;

  (7)外部(政府有關部門、園區、救援單位、專家、環境保護目標等)聯系單位、人員、電話;

  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

  (8)各種制度、程序、方案等;

  (9)其他。

  6.格式和要求

  6.1格式

  6.1.1封面

  預案封面主要包括預案編號、預案版本號、企業名稱、預案名稱、編制單位名稱、頒布日期等內容。

  6.1.2批準頁

  應急預案必須經發布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發布。

  6.1.3目錄

  6.1.4預案內容

  6.1.5附則

  包括名詞與術語定義、預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預案的實施日期。

  6.1.6附圖附件

  6.2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復印紙或膠版紙;

  (2)正文使用4號仿宋字體,單倍行距;

風險應急預案13

  建設單位:XXXX

  編制單位:XXXX

  編制時間:XXXX

  一、編制目的

  為保有證施工環境污染控制有效,提高企業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工程綠化完善美觀,水土保持措施到位,建成一流的資源節約型、結合我部工程施工特點,在施工中堅決落實水土保持基本國策,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和國家、地方上有關的環保法規、標準;貫徹“預防為主、建設與保護并重”原則;采取嚴格的施工期環保管理措施,切實落實各項環保要求,為了減少或避免施工對自然環境的改變和破壞,在發生環保事故的情況下,迅速控制事故發展,防止事故擴大,降低環保事故造成的損失程度,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椐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管理條例、水土保持法、水法、噪聲污染、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2、指揮部管理辦法。

  三、應急預案組織機構、職責

  1、項目部成立環保污染應急領導小組:

  總指揮一人、副總指揮3人、通訊聯絡組4人、搶險救援組4人、事故調查組4人、

  2、外部救援電活號碼:

  公安:110

  環保部門號碼:12369

  急救中心:120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保持與上級政府機構和上級領導機構的通訊聯系,及時發布事故、事件現場的信息。

  (2)接到事發單位報案后,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據事件發生情況,統一布署應急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實施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4、總指揮職責

  (1)分析應急狀態,確認相應危險類型和潛在的后果,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應急預案。

  (2)與項目以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3)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5、副總指揮職責

  (1)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2)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6、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通暢、內外信息回饋迅速。

  (2)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3)負責聯絡工作,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處理事故以及現場拍攝取證。

  7、技術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件擴大的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事件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和缺陷。

  8、引導疏散職責

  (1)負責保護、隔離事故現場、疏散附近人員和車輛、恢復正常交通秩序。

  (2)設置事故(件)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應急工作的正常運行。

  (3)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控制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9、搶險隊職責

  (1)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不斷持續改進。

  (2)在事件有可能擴大,進行搶修時,應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10、后勤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口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修搶險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四、適用范圍及工程概況

  由于本合同段路線長,施工點比較開散,且全部工程為路面工程,人員、材料的流動性強,極易發生安全事故。為了在事故發生后能更快更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助,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防止事態擴大,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五、氣象、水文、地質和地形等簡況

  江都區域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氣候溫暖、濕潤,日照充足。雨量以4至9月為主,特別集中于春季及梅雨季節。本場地有地下潛水。主要接受水氣降水及生活用水補給,洪水期接受補給,枯水期地下水補給江都,地下水水位隨季節變化。本場地地基穩定性較好,不良地質作用不發育。地下水在無明顯污染源的情況下,地下水及場地土對鋼結構有弱腐蝕性,對砼及砼內鋼筋為微腐蝕性。本區地震震級小、頻度低,區域穩定性尚性良好,對本工程的影響不大。

  六、應急策劃

  1、主要環境因素

  (1)運輸穿過市區道路時的遺灑和揚塵。

  (2)施工過程中設備噪音對周圍居民居住的影響。

  (3)瀝青混凝土施工產生的污物污染及生活廢水的排放

  (4)臨時工程的污染,包括臨時便道,拌合站、臨時住地。

  (5)機械施工噪聲污染。

  (6)拌合站生產及原材運輸產生的污物污染;

  (7)在辯識、分析評價該工程中環境因素的基礎上確定路面的施工將對工程地區自然資源和周圍居民生活質量造成不利影響,對空氣環境、聲學環境、居民健康安全、為了清除或緩解這些不利影響,還需要采取應急措施和對策。

  2、環境目標、指針

  在市環保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健全環保組織機構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噪聲及大氣環境、生態環境、水土環境等力面全面達到國家、市級的環保標準。

  (1)施工及生活廢水達標排放:

  (2)施工現場揚塵控制達標:

  (3)施工噪聲達標排放:

  (4)施工現場固體廢棄物達標排放:

  (5)綠色覆蓋達標

  (6)噪音量控制規定的分貝限度內,夜間無光污染擾民現象。

  (7)現場建筑垃圾清理干凈,無水土流失現象。

  七、主要環境、污染因素預防相應措施

  1。現場措施

  (1)成立環保工作小組,配置環保專職人員,切實貫徹環保法規,該機構由經理任總指揮、技術總工任確總指揮。各科班組派人參加。將環保責任和義務落實到人。

  (2)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環境保護,水士保持的法規、方針、政策和法令,結合設計文件和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及時申報有關環保文件,按批準的文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

  (3)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把施工生產和環保工作作為一項內容執行,施工生產、生活設施按環保要求進行布置,嚴格遵守業主的環境保護政策,為使環境得到保護,隨時準備接受監理工程師、業主的環保人員及政府有關環保機構人員的檢查,認真按照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辦事。與地方環境保部門建立良好溝通互動。

  2、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加強對《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識。施工前加強施工人員的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樣性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嚴禁施工人員利用水上作業之便捕柔保護水生生物,以及破壞隨意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

  (2)施工應避開惡劣天氣,合理安排工期。

  (3)擬建及接線沿線水土流失的防護工作。

  (4)由于工程沿線雨水充沛,在大面積臨時護坡處增設截水溝,有組織的排除雨水,避免出現邊坡的崩塌、滑坡現象。

  (5)挖出的淤泥、泥漿和廢渣應首先在遠離洪水線的區域設置臨時圍堰堆放場,用船將淤泥、泥漿和廢渣運到臨時堆放場,初步沉淀以降低含水量,然后采用密封車輛運輸的方式,將淤泥、泥漿和廢渣集中轉運,在不影響區域地表匯水流向的區域內筑壩堆放。

  3、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1)拌和站的站址在遠離居民區300米以上的地方,對拌和設備進行較好的密封,并加裝二級除塵設置,對從業人員加強勞動保護。

  (2)對散裝物料的運輸和臨時存放,采取防風遮擋措施,以減少塵量;對環境敏感點路段內的施工道路或臨時道路經常進行灑水處理,以減輕輕揚塵污染。

  (3)加強車輛密封性,防止物料沿途散落,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降低進出工地及物料運輸的車輛速度,酒水噴淋地面及車輛,盡量減少揚塵的排放,截斷揚塵的擴散途徑,保證施工場地周圍區域空氣環境達到GB3095— 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的要求,并做到國家環保局環發[2001]56號文《關于有效控制城市揚塵污染的通知》中的有關要求。

  (4)在施工邊界處設置高大圍擋,縮小揚塵擴散區域。

  (5)施工期通過控制運輸車流量以減少廢氣排放量。

  4、噪聲防治措施

  (1)當施工路段或工地距居民住宅區、重點單位距離小于300米時,為保證居民夜間休息,在規定時間內停止施工。使用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標準(3類標準)的機械作業不得在夜間(北京時間22時至次日早晨6時)進行。因特殊情況確需在夜間作業的,需報經市環境保護局批準,并公告附近居民。

  (2)注意保養機械,使機械維持最低聲級水平:安排工人輪流操作機械,減少工作接觸高噪聲的時間:對在聲源附近工作時間較長的工

  人,采取發放防聲耳塞、頭盔等保護措施,使工人能夠進行自身保護。

  (3)用活動式隔聲吸聲板圍墻,并對電鋸等噪聲大的聲源實行封閉式管理,對產生高噪聲的施工作業如混凝土攪拌等采取商品混凝土代替混凝土攪拌機,對施工機械實行施工前檢定措施,未達到產品噪聲限值者不準使用等措施。

  5、水污染防治措施

  (1)對施工及生活中產生的污水或廢水集中處理,建議在施工營地設置沉淀池,負責處理生活污水,經檢驗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環保標準后,才能排放河流溝溪中,排出的污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懸浮物或造成改道沖刷、水質污染。

  (2)施工中的施工機械要嚴格檢查,防止油料泄漏。嚴禁將廢油、施工垃圾等隨意拋入水體。施工機械的含油污水應回收后處理,不得隨意排入河流水體。

  (3)優化施工方案,抓緊施工進度,縮短水,上作業時間。

  (4)要善保管施工用料,避免經雨水沖刷后對水體的污染。施工材料如瀝青、油料、化學品不宜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江河附近,并應備有臨時遮擋的帆布。

  (5)嚴禁將廢棄物、散體施工材料隨地拋棄、堆放雜水體和水田旁,防止污染、阻塞水體:設置必要的臨時排水溝,疏導施工廢水,土質邊坡及時夯實。

  (6)合理利用挖排水溝、刷坡等。

  (7)施工區人員生活污水必須做到二級污水處理,施工區各設一套有動力地埋式成套生活污水處理裝置。

  (8)攪拌站應設置沉淀池,沖洗污水由上一班排入沉淀池至下一班完工后方可排放,沉淀時間應大于6小時。

  (9)雨季施工時,隨時跟氣象部門聯系,掌握降雨時間和特點,以便在雨前將填鋪的松土壓實,采取必要的水土保護措施,做好場地的排水工作,保護排水溝的暢通。

  6、城市道路影響減緩措施

  (1)開工前修建施工便道作為臨時疏解道路,施工期因工程需要局部阻隔道路時,修便道與原路接通。運輸車輛應避開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時間,減少對沿線地區噪聲、空氣等環境影響,減少交通事故。

  (2)運輸路線不能避免穿越人群密集區域,故應盡量在交通稀少時段進行運輸。

  (3)施工現場周邊應設置符合要求(h≥2.5米)的圍擋。施工車輛出入施工現場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帶出現場。施工過程堆放的渣土必須有防塵措施并及時清運;竣工后要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八、主要環境、污染事件處理預案

  1、運輸途中的遺灑、揚塵

  (1)運輸時,若遺灑于施工場區外城市道路上,需在道路上立即設置警戒標志(警戒標志距遺灑面不得小于50m),清理器應具迅速到位,人員由遠至近進行清掃,先清理凝固土塊,再用掃帚清掃,以防止污染道路及造成不良影響。如遺灑面積較大時,現場應增加清掃人員,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將主要遺灑物清理干凈。

  (2)如遺灑發生在夜間,清理時應有適當照明,在主要干道上應有人警戒,防止過往車輛造成的傷害,如遺灑區域在白天或交通流量較大地區,則應設專人進行車輛及人員的`疏導。

  (3)運輸時發現自身有泄漏、遺撒的,必須及時清掃干凈。

  2、施工中產生的噪聲

  (1)施工過程中的噪音量、夜間弧光污染嚴重擾民現象發生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重新安排合理的施工作業時間或減少夜間施工的措施后恢復生產。

  (2)當施工機械的高強度噪聲給施工人員的健康帶來嚴重影響時,項目應修建隔音室或對施工,人員穿插安排高噪聲和低噪聲區工作。同時,免費發放合格的防噪聲勞保用品。

  (3)定期對在高噪聲、輻射區施工的人員進行體檢。

  (4)在內混凝土攪拌站應設置沉淀池設置沉淀池,對施工廢水進行沉淀凈化。

  九、針對水保過程中的各種情況采取的相應措施

  1。臨時工程的污染,包括拌合站、臨時住地。

  (1)臨時工程設置盡量減少對耕地的占用、少伐樹林、少破壞堵塞沿線的水系、排洪、排澇設施。臨時工程用地周邊應設置醒目的標示牌、邊界線,嚴格限制施工機械、人員活動范圍、機械作業范圍及行進線路。

  (2)拌合站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設置,盡量少占地,作到科學、合理、經濟、環保,各拌合站統一設置2米高的磚砌圍墻:場內地坪采用15cm厚的混凝土硬化,配備防塵棚、酒水車、及裝載機、工人,每天對場地進行清潔、酒水、環保作業,拌合站應設置成封閉式水泥罐裝倉庫,倉庫保證干燥,防止粉塵污染,避免大氣污染,在進行便道大門口附近,增設洗車槽,場地內增設排水系統、沉砂池,定期清理沉淀池廢物,在不能排放的場地內,還在沉砂池下游增設了沉淀池,使場地內積水不致淹沒附近房屋、農田,混凝土生產施工盡量安排在早上六點至晚上十點之間,作到不擾民、驚民。站內廢料按施組要求和環保審批措施運至指定地點,存放、進行施工便道養護。

  (3)員工營地臨時住地盡量租用當地群眾既有房屋,盡量不修建或減少租地修建臨時房屋,規范營區內的生活垃圾,統一分類(可降解和不可降解)收集,及時清運至環保部門指定地點進行收集、儲存、處理、填埋措施。

  (4)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機械盡量利用拌合站、砂石料場等場地停放,以對臨時用地進行綜合利用,盡可能減少臨時用地數量。

  (5)電力電器設施按規范安裝,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和接地線,并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6)混凝土拌合站、鋼筋加工場等高噪音作業場地設置應盡量避開居民集中區。

  (7)臨近居民區、學校和醫院等噪聲敏感地帶的施工,要及時維修保養機械設備,嚴格控制機械作業噪音:噪聲大的施工作業應盡量安排在白天,因生產工藝要求或其它特殊要求需要連續晝夜作業的,應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批準后方能進行夜間施工。

  (8)對不可再利用的廢棄物進行分類歸放,定期送到當地廢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統一歸放,及時處理。

  (9)辦公生活區每天打掃,保持清潔衛生。食堂環境保持衛生,設置消毒滅蟲設施:食物加工、生活采暖采用清潔燃料:設置濾油池、擋渣網對食堂產生的污水進行處理,通過市政下水道排放,嚴禁不經過處理直接排放。餐廳保持清沽衛生,餐桌、餐具及時清洗、消毒。衛生間每天安排專人打掃,保證清潔,定期消毒,廁所設置化糞池。供水、供電設施安裝規范,嚴禁私拉亂接。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生事故污染環境衛生。

  2、施工便道:

  (1)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鄉村既有道路、和正線范圍內用地等;

  (2)便道寬度嚴格按設計要求控制,便道沿正線紅線邊沿修建,減少進出便道施工用地,做到少占土地,少破壞植被,少填、少挖,盡量不擾動原地面土體,減少堵塞排水溝,施工便道、臨時建筑周圍要設置排水溝不影響當地排洪排澇,不改變原水系排放狀態。

  (3)施工便道應定時灑水,防止施工揚塵對地表植被和農作物產生不利影響。

  3、機械施工噪聲污染。

  所有施工機械,首先選用環保,經濟、污染小、排放廢氣少的先進設備,鉆孔樁,優先使用旋挖鉆機,混凝土運輸選用罐車,混凝土輸送選用泵送,鋼筋的加工盡量在加工場完成,連接盡量采用無污染的套簡連接,原材料運輸采用大噸位車輛,減少噪聲音污染和廢氣排放,施工時間一般安排在早。上六點至晚上十一點之間,禁止野蠻施工產生噪聲,減小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拌合站生產及原材運輸產生的污物污染,施工車輛通過村莊時應減速慢行和減少鳴笛,嚴格按規程操作:,施工現場車輛必須具備交管部門簽發的車輛檢測合格證,運輸嚴禁超載、超速,防止遺灑物料,勤洗車輛:運輸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時,運輸車輛應裝料適中,并采用蓬布覆蓋嚴密。

  5、監視測量

  (1)當事件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該應急預案條件時,由項目經理部應急小組(項目經理)啟動應急該預案令。

  (2)通過實施該應急預案后,環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消除,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地方環保部門的監視和測量結果,認為事件的狀態已經終止,經地方環保關部門認可后,恢復施工生產。

  6、監視的頻率控制

  (1)施工現場應定期檢查,檢查周期一般為半個月一次。

  (2)臨建設施布置環境安全檢查、進場人員檢查項目部每年不少于二次。

  (3)機械設備、環境衛生每周檢查一次,一般每周星期一檢查。

  (4)危險品的使用管理監測檢查每作業班檢查。

  (5)服務人員健康檢查每人每年不少于一次,一般為進行前檢查。

  (6)施工作業中的環境檢查為例行檢查,每交接班檢查。

  (7)配電、防火為定期檢查和專項監測相結合。

  (8)施工中的揚塵、噪聲為施工前檢查監測、每班監測并結合當地居民反映情況進行檢查監測。

  (9)災害天氣的監測與檢查為預報后業來臨前檢查和來臨中的突擊檢查監測。

  (10)作業中的遺灑、污染控制為每班檢查和單項工程完工后的檢查監測。

  7、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施工過程中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件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或施工負責人要立即用對講機或手機向項目經理報告,主要說明環境污染與破壞事件的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是否需要請求外部救援到現場實施救助,如情況緊急應立即撥打求救電話,必要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件情況。同時,現場人員要立即做好污染控制工作。

  (2)項目部在接到突發事故件后,要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

  (3)保衛組保持現場道路的通暢,控制人員及車輛的進入,在現場建立警戒區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4)首先項目經理要盡快查明險情,確定應急措施組織實施。

  (5)對現場發生事故的作業面由項目副經理進行處理。

  (6)事故應急結束后,先封閉事故現場,由項目經理召集全體人員進行調查,找出原因、制訂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并對此次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總結、評審、修訂。

  (7)組織技術組人員制定恢復生產的方案,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調查、處理意見。

  (8)綜合辦公室是項目部各種信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對事件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導。

  十、應急準備

  1、項目環保工作小組,配置環保專職人員,切實貫徹環保法規,該機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技術員副組長。各工區、班組派人參加,將環保責任和義務落實到人。

  2、專案部設通迅聯絡組、保衛組、搶險搶救組、。后勤保障組。

  3、相關的應急電話

  項目部將環境應急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以及當地環保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施。工的顯要位置。現場施工人員應熟悉這些號碼,各小組負責人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及時保持與內、外部的聯系。

  4、應急車輛配置

  主要用于應急負責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5、應急知識教育培訓

  (1)針對施工環境因素,項目部有針對性的對應急知識進行培訓。

  (2)項目部應對該預案中的內容進行培訓。

  6、應急資源

  (1)防災應急物資:汽車、電工工具、鐵鍬、安全帽、應急燈、手電筒、長筒靴、消防面具、梯子、絕緣服、小型發電機、滅火器等

  (2)應急物資放置在明顯或便于拿取的地方,保持有標識。

  7、應急準備評估。

  (1)辦公、施工現場、生活區域范圍內是否標識有匪警、火警、急救、項目經理部應急小組成員聯系的緊急電話及處警線路圖。

  (2)財務部門級是否能提供各項應急準備救助所需的資金。

  (3)項目部組織機構就本區域施工生產中潛在環境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對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和處理。

  (4)項目監視測量小組經過檢查落實,認為項目應急機構人員、職責、應急物資、現場演練效果達到上述要求時,填寫《檢查評估表》。

  8、應急回應

  (1)項目部設值班電話,實行晝夜值班制度,項目部值班時間為24小時。

  (2)當施工現場發生環保污染事故后,發現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同時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勢態的進一步擴大,并立即上報環保污染應急領導小組。

  (3)施工過程中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環境事件時,應迅速上報,次序為現場、應急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綜合辦公室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應急小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和統一指揮現場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應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并根據事件大小情況確定。

  (4)應急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現場,針對不同情況,同時啟動既定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指揮部相關領導和主管部門;

  (5)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奔赴現場,協調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監督,同時向上級和地方環保部門報告事故情況、采取措施、估計損失等。

  (6)緊情況發生后,現場人員3分鐘內通報到項目部值班室。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外部救援。

  (7)值班人員在接到現場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進行現場的應急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立即趕往事發現場。由綜合辦公室在30分鐘以向上級機關報告。

  (8)遇到緊情況時,項目全體職工應積極主動的投入緊急情況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器材、物資等統一調遺,各類人員必須無條件堅決服從應急小組的指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

  (9)項目經理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組織各成員部門和其它所屬單位對應急救援所需的人員、設備、資金給予全面、充分、及時的保證。

  (10)啟動應急案后,項目經理部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9、應急程序

  10、事故緊急處理

  (1)發生環保事故,由當事人(或目擊人)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也可直接報告項目部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和通訊聯絡小組,通訊聯絡小組通知各小組成員趕赴事故現場。

  (2)行動指揮小組安排各小組人員分工負責隔離并保護事故現場、指揮交通、現場拍照取證。

  (3)遇到發生重大環保事故時,應立即通知業主、監理單位。

  11、現場救助

  發生環保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隔離事故現場、疏散附近人員和車輛、恢復正常交通秩序,針對發生不同的環保事故,采取相應的補救方案和措施。

  12、外部救援

  發生環保事故及時通知當地相關部門。

  13、引導疏散

  由引導疏散小組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并與周圍人員設備進行隔離,疏散附近人員、車輛,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的有關物件要做好標記。

  14、事故現場處理

  對環保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并及時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補救。

  15、恢復

  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正常交通。

  十一、宣傳、培訓與演練

  1、此應急預案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小組成員、作業隊人員進行培訓學習。

  2、可根據施工生產情況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應急演練。

  3、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4、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5、每年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6、應急演習:

  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十二、后期處置

  組織實施環境恢復計劃:輕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當天即恢復環境原狀:一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七日內恢復環境原狀;嚴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半月內恢復環境原狀。

  十三、事件報告、總結、評估

  1、施工中一旦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項目經理部按照職權范圍,有責任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及時、準確地報告轄區內發生的事故。

  2、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發生后,應當積極與當地環境保護部門配合,立即赴現場調查,使環保部門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做出恰當的認定。

  3、項目的環境評估

  (1)橋梁施工的項目經理部在施工中主要是對項目中環境影響進行分析并研究對策和進行控制,對可能發生的較大或重大影響的環境事故當采取重點控制措施;

  (2)項目經理部對施工中發生較大和重大環境影響的事故,對因施工影響環境可能引起訴訟的環境事故,須委托有資質的環保局監測機構進行評估,以做出準確權威的評估。

  (3)應急結束后,由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對事件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確定下步恢復生產應采取的管理措施。

  4、預案的評審和修改

  (1)應急工作結束后,若經實踐證明本預案或相應的應急措施、效果不佳需要完善時,項目工程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對本預案以及相應的應急措施進行評審修訂。

  (2)應急工作結束后,對應急預案的整個過程進行評審、分析和總結,找出預案中存在的不足,并進行評審和修訂,使應急預案更加成熟,遇到緊情況等能及時處理。

  (3)項目對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和變化以及暴露出的缺陷,不斷改進預案管理與更新

  (4)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十四、獎勵及責任追究

  1、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表現突出的個人、團體給予100元~10000元不等的獎勵,對及時發現、避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的個人、團體給予5000元獎勵。

  2、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追究相應的責任。

風險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機制,加強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

  作,明確各級政府和部門在應急預案實施中的職責,切實做好全市突發環境事件

  預防和處置工作,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黑龍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6)《綏化市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污染危險源的監測、監控、監督管理,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防范和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盡可能避免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充分發揮地方政府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3)專兼結合,協調高效。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物資和技術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專業環境應急救援力量,整合環境監測網絡,引導鼓勵實現一專多能,發揮經過專業培訓的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僅適用于全市行政轄區內因企業事業單位排污或由其他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與應對工作。

  核與輻射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5預案定位

  省政府已將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納入全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綏化市政府將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納入全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本預案為市政府專項應急預案,本市所轄各級政府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與本預案相銜接。

  1.6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指揮部組成與職責

  2.1.1市指揮部組成與職責

  當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對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初判。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為特別重大和重大級別時上報省政府,省政府會成立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本市指揮部及所轄各級政府服從省指揮部指揮。

  如果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成立市指揮部,市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氣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黑龍江省綏化水文水資源中心、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通信管理辦公室、國網綏化供電公司等相關單位、突發環境事件地域的所屬縣(市、區)政府和突發環境事件肇事方組成。

  2.1.2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事件宣傳報道和輿論導向工作。

  (2)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環境應急救援所需煤電油氣等物資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工作。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和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產業發展;參與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

  (4)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和工礦商貿企業,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協助開展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負責提供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技術指導;負責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公眾救助和安置;儲備相關應急救援物資。

  (5)市財政局:負責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所需市級經費保障。

  (6)市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區域公眾治安管理與現場警戒;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區域內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人員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協助生態環境和交通運輸部門做好對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和應急處置工作。

  (7)市司法局:負責組織調查和監督突發環境事件中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情況。

  (8)市教育局:負責全市中小學校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宣傳教育、組織應急避險演練工作;組織指導受災學校師生緊急避險和人員疏散工作;組織協調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公眾的校園安置工作。

  (9)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各地殯儀服務機構做好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10)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突發環境事件受傷(中毒)人員現場急救、轉診救治和衛生防疫等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1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協調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組織突發較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負責污染源排查,組織專家制定環境應急處置和生態重建方案;指導協調縣(市、區)政府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12)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和指導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應急建筑物建設的相關工作。

  (13)市氣象局:負責監測事發地及周邊的天氣情況,及時提供受污染區域氣象條件分析和預測信息。

  (14)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保障;必要時,開啟特別應急通道,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快速運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公路交通事故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15)市水務局:參與突發水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評估,并利用現有蓄水工程配合開展科學合理調度。

  (16)黑龍江省綏化水文水資源中心:負責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中水文數據的采集,配合提供污染區域河流相關水文信息。

  (17)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對農業環境污染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8)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對文旅產業造成影響的調查和評估工作;做好相關輿論宣傳工作。

  (19)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參與處置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

  (20)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環境污染事件對森林、林地和草原等造成損害的應急處置、調查、評估和恢復工作及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相關工作。

  (21)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火情救援、現場搶險和破拆等。

  (22)市通信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23)國網綏化供電公司:負責局部切斷電源、提供臨時供電或發電,保障應急工作電力供應。

  (24)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編制、修訂與本預案配套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負責協調縣(市、區)所屬相關部門,聯系突發環境事件當地的會議室、住宿、飲食、交通等相關工作,并保障安全。

  (25)突發環境事件肇事方:負責提供突發環境事件肇事原因、過程、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造成環境事件的物料成分等相關資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七條,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突發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擴大,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突發環境事件肇事方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

  (本預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市指揮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2.1.3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省政府、市政府和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預警機制;

  (3)制定突發環境事件專項預案,并組織實施;

  (4)綜合協調全市各級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

  (5)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6)負責與國家、省、市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的信息溝通;

  (7)受理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并根據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及可能產生的危害,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會同有關部門初判響應等級,進行評估,上報市政府;

  (8)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負責傳達指揮部及上級部門指令,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污染控制區內人員進行防護與撤離;

  (9)對污染動態進行跟蹤監測,對污染警戒區域的確定和相關防護措施提出建議;

  (10)對污染事件所產生的危險廢物,提出處置建議,并組織實施;

  (11)組織對突發事件調查與善后處理;

  (12)落實省指揮部的決定事項。

  2.2現場應急指揮部

  (1)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派出工作組立即成立市現場應急指揮部,市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協調與指揮,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上報省政府,待省指揮部成立,由省指揮部派出工作組成立省現場應急指揮部,由省指揮部指導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服從省指揮部指揮。

  現場應急指揮部設立污染處置、醫療救援、應急保障、新聞宣傳等現場應急工作組,各負其責展開現場應急工作。

  (2)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并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指導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協調與指揮。

  現場應急指揮部設立污染處置、醫療救援、應急保障、新聞宣傳組等現場應急工作組,各負其責展開現場應急工作。

  2.3市指揮部現場應急工作組職責

  (1)污染處置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事件涉地政府和環境應急專家等組成。組織開展現場調查,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為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2)醫療救援組

  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事件涉地政府等組成。組織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情況的發生。

  (3)應急保障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事件涉地政府等組成。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4)新聞宣傳組

  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事件涉地政府以及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等組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相關要求,新聞宣傳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準確、及時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問題,維持社會穩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2.4專家組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由高校、科研機構、企事業等有關單位的專家組成,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為合理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預警機制

  3.1預警監控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監控,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住建、水務、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預警信息

  3.2.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3.2.2預警分級標準

  預警分級標準參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詳見附錄1。

  3.2.3預警信息發布

  (1)預警信息發布

  紅色預警由省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橙色預警由省政府負責發布。

  黃色預警由市(地)政府負責發布。

  藍色預警由縣(市、區)政府負責發布。

  (2)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

  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

  3.3預警措施

  3.3.1Ⅲ、Ⅳ級預警措施

  發布Ⅲ、Ⅳ級預警后,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后果,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3)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家,對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4)調集環境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設備,確保環境應急保障工作。

  (5)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避免、減輕突發環境事件危害常識。

  3.3.2Ⅰ、Ⅱ級預警措施

  發布Ⅰ、Ⅱ級預警后,在采取Ⅲ、Ⅳ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影響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2)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環境監測人員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3)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4)各相關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守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加強監測和會商,及時上報預警響應措施的執行情況。

  4應急響應與處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1Ⅰ級響應

  4.1.1啟動條件

  發布紅色預警信息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省政府啟動Ⅰ級響應。

  4.1.2響應措施

  (1)市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立即向省政府和省指揮部報告。

  (3)由省政府統一向國務院和生態環境部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必要時可向國務院和生態環境部請求支援。

  (4)省指揮部派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5)省指揮部在省政府和生態環境部的領導指揮下,做好相關協調、處置工作。

  4.2Ⅱ級響應

  4.2.1啟動條件

  發布橙色預警信息或初判發生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省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

  4.2.2響應措施

  (1)市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立即向省政府和省指揮部報告。

  (3)省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型,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指揮部派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專家組分析情況,提出對策。根據專家的建議,適時調整相關應急措施,必要時建議省政府請示國家有關部委給予支持。

  4.3Ⅲ級響應

  4.3.1啟動條件

  發布黃色預警信息或初判發生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政府啟動Ⅲ級響應。

  4.3.2響應措施

  (1)市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向省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備案。

  (3)市政府根據事件的類型,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組織有關專家,分析情況,提出對策。根據專家的建議,適時調整相關應急措施。

  (4)事件涉及綏化所轄區域之外,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由省指揮部派出相關應急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4Ⅳ級響應

  4.4.1啟動條件

  發布藍色預警信息或初判發生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縣(市、區)政府啟動Ⅳ級響應。

  4.4.2響應措施

  (1)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應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開通與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應立即向上級政府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備案。

  (3)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根據事件的類型,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組織有關專家,分析情況,提出對策。根據專家的建議,適時調整相關應急措施。

  (4)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向上級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提出請求。

  4.5信息報送

  4.5.1信息報告程序

  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設區的市或縣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5)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6)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5.2信息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4.5.3信息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或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4.6應急處置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無論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損失輕重,應迅速組織力量,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6)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7)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8)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9)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10)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11)組織相關專業隊伍,調集相關應急物資,采取阻斷、覆蓋、隔離、過濾、清洗、封閉、中和、稀釋、轉移等措施處置污染物、清理事故現場,防止污染范圍擴大,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12)新聞宣傳組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相關要求的基礎上,根據響應級別,在相應級別政府的授權下(特別重大對應國務院、重大對應黑龍江省政府、較大對應綏化市政府,一般對應各縣(市、區)政府,按照“響應級別越高,越應受到關注,報導頻次越密,報導范圍越廣”的原則向社會通報。

  4.7指揮協調

  遵循屬地為主原則,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以突發事件主管部門為主、有關部門參與的應急指揮協調機制。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采取各項措施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4.8力量部署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需要其他市(地)救援力量共同協作處置時,由事發地政府報請省指揮部統一調動。省指揮部批準后,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4.9應急終止

  應急終止程序,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由響應發布機構按程序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應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應急終止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一定頻次的環境監督監測。

  5調查與善后

  5.1調查評估

  (1)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并于應急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向市政府和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

  (2)應急過程評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實施。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以及事前、事發、事中、事后全過程的應對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分析、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等建議。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在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和應急過程評價完成后,組織力量對本預案進行評估和修訂。

  5.2善后處置

  (1)宣布應急終止后,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指導下,由相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負責善后處置工作。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恤。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事件損失評估核定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提出事故后續處置建議,由當地縣(市、區)政府負責現場清理和消除環境污染。組織受影響地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6應急保障

  6.1經費保障

  事件救援發生的消耗、折損等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6.2應急隊伍保障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要積極參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任務。發揮環境應急專家作用,為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強化環境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6.3通信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

  6.4安全防護裝備保障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增加應急處置、防護裝備及物資的儲備,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能力。

  6.5物資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有關企業事業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要求,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災難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

  6.6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并擬定醫療救護保障計劃。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6.7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必要時,開啟特別應急通道,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快速運送。

  6.8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發生時治安處置維護工作。

  6.9公共基礎設施保障

  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等供給提供保障,以及事件造成的廢棄、有害物質的處理和監測。

  7日常管理

  7.1宣傳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常識,增強公眾自救意識和防護能力。

  7.2培訓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7.3演練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按照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單項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演練。

  7.4預案更新

  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或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5監管

  建立健全預案管理體系。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市指揮部要求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或方案,并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練和預案更新等活動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措施妥當,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揚、表彰和獎勵。

  對于引發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或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以及在處置過程中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處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貽誤時機的單位和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風險應急預案15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以廉政風險排查為基礎,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崗位風險防控為基礎,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構建風險明確、措施有力、預警及時、處置得當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斷提高預防腐敗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具有我中心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我中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通過認真分析查找監理工作中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意識;在清權確權的基礎上,全面排查廉政風險,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和監管機制;增強干部廉潔從政、依法行政意識,降低廉政風險,科學評估風險等級,全力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一)以人為本。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要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風險,為干部職工廉潔從政、預防腐敗構建“防護網”。

  (二)突出重點。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針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要崗位、關鍵環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把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業務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三)積極探索。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認真研究和改革不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探索創新有利于降低廉政風險,加強從源頭預防腐敗的改革舉措。

  (四)分類指導。從實際出發,區別不同崗位、不同人員的特點,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積極穩妥,有序推進。

  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實施范圍包括全中心干部職工。重點是具有行政審批、管理權以及對人、財、物等有處置權的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從領導崗位、中層崗位、一般崗位等三個層面,查找崗位職責、業務流程、規章制度三個方面的廉政風險點,對查找出的`崗位廉政風險點,按照高、中、低三個風險等級進行評估,并制定相應防控措施,進行科學化、系統化防控管理。

  (一)查找廉政風險

  依照崗位職責,分析查找廉政風險,填寫相應《廉政風險排查防控責任制臺帳分解表》,綜合運用“自己找、群眾議、領導點、組織審”等方式,由上而下地認真排查各個層級、各個崗位、各項業務權力運行的風險點。

  組織全員參加,按照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員,對思想道德、崗位職責等方面存在或潛在的廉政風險進行自查。掌管人財物項目管理等重要權力的崗位,須重點排查;各部室對自身業務流程進行梳理,查找業務流程、制度規范、內部管理、監督制約等方面的廉政風險。對權力運行中的重要部門和關鍵環節,須重點排查;重點查找領導班子在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風險。要重點對易發問題和誘發腐敗的重點崗位、關鍵環節進行排查。

  (二)評定風險等級

  在查找廉政風險的基礎上,根據權力的重要程度、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個等級評估廉政風險,并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審定。對不同等級的廉政風險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重點突出對高等級的風險防控。

  高級風險,包括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項,權力較大、有自由裁量權的崗位,以及本單位潛在的共性問題,一旦發生將產生嚴重影響的風險。

  中級風險,包括在業務流程中掌握一定權力,不直接擁

  有人財物支配權,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權力謀取私利的崗位,一旦發生會在一定范圍內造成影響的風險。

  低級風險,包括不涉及人財物等權力,工作內容較公開透明的崗位,一旦發生造成的影響程度較低,在內部通過一定手段很快能化解的風險。

  高級風險,由黨委或黨組重點監控;中級風險,由單位分管領導監控;低級風險,由部門領導監控。

  (三)制定防控措施

  針對排查出的各類風險點,研究制定化解風險的辦法和防控措施。針對崗位職責風險,要依據崗位職責和相關法規制度,由所在部室或黨組織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防控措施。針對單位風險,要圍繞決策、執行過程、監督檢查和考核等關鍵環節,由黨政領導班子制定防控措施。通過采取化解風險的辦法和制定風險防控措施,逐步形成以崗位為點、以程序為線、以制度為面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機制。

  (四)建立預警機制

  針對廉政風險發生的不同階段,有計劃的采取處置措

  施,進行有效防控。對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對黨員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采取批評教育、信訪約談等方式進行防控處置;對部門,采取對部門負責人誡勉談話等方式進行防控處置。對可能發生的腐敗問題和新出現的風險點,實施超前處置,及時糾正編差,化解廉政風險,形成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良性循環。

  把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作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來抓,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落實措施,明確責任,確保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主要領導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抓并督促落實。班子成員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查找廉政風險,認真制定和落實防控措施,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廉潔風險防控管理工作。要結合單位實際,細化措施,嚴密組織,確保廉潔風險防控管理工作的每個環節、每個步驟、每項措施都扎實推進,避免走過場、流于形式。對因查找風險點走過場、制度措施不到位,導致腐敗問題發生,或發現有隱瞞、規避廉政風險點的,要按照責任追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和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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