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精選15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證明吧,證明是我們經常用到的應用文體。那么什么樣的證明才是規范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離職證明,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離職證明1
xxx:
我公司員工(身份證號碼:)于__年__月__日入職到__年__月__日離職,在公司擔任職位,任職期間的勞動保險手續已辦理,后因合同期滿原因離職,故社保手續已于__年__月__日轉出,特此證明。
XXX公司(公司的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2
一、離職證明可以補辦嗎
離職證明應該在你辦完交接手續離開公司的時候公司出具,如果自己丟了,可以和原單位協商寫個申請,讓原單位補一份離職證明。
二、原公司不愿意開具離職證明怎么辦
原公司不愿意開具離職證明怎么辦,應分兩種情況來對待:
1、與原單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所以,如果員工有和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應當協助出具離職證明,并辦理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單位拒絕辦理以上手續的,員工就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可以同時請求賠償單位由此造成損失的。
2、未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
很多情況下,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例如,用人單位稱試用期滿,合格再簽合同,但是員工在試用期滿之前離開原單位了;或者因為其他原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很可能用人單位會以“沒有事實的勞動用工關系”為由,不出具“離職證明”。這時,可以與新單位說明事實:你在前單位工作的性質屬于“試工期”還沒有簽訂正式合同,所以也不能開出離職證明。事實上,進入一個單位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且又是辭職離開了該單位,這一段經歷不會計入一般工齡,也就沒必要把這段經歷以“過去式”向應聘單位公開,而可以第一次找工作的新應聘者身份向應聘單位推介自己,即可避免應聘單位要求你出具離職證明的被動。因為自己畫蛇添足,會平添很多手續上的麻煩。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離職證明應該在你辦完交接手續離開公司的時候公司出具,如果自己丟了,可以和原單位協商寫個申請,讓原單位補一份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3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
自20____年____月至20____年____月于我單位工作,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因個人原因辭職,現與我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4
本公司xx部門xx崗位員工(身份證號:xx)已于xx年xx月xx日正式離職,由于本公司的人事變動給您帶來的.不便,盡請諒解。我公司嚴肅聲明:
1、自即日起,離職人員在外從事的一切任何活動,皆屬于個人行為,所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2、本公司將支配其他人員與貴單位對接,貴單位可與本公司(聯系電話:)直接聯系。
感謝您一如既往支持本公司工作。
特此聲明!
單位: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離職證明5
姓名:xxx,男,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部xxxxx一職,至xx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經公司慎重思考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證明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6
茲有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展業證號)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公司為保險代理人。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書面提出離職。根據本公司有關代理人離職的規定已辦理了各項離職手續,同時收回《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同意離職(離職后如發現其代理期間有違約違法行為而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或法律責任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原保險代理合同的.規定處理)。
保險公司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離職證明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的________,于 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職證明8
對于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并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
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
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于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范圍內流動。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系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因為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接下來,我們要知道關于“離職證明”的一些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有的朋友說,很多單位不給開具離職證明,去勞動局主張自己的權利又沒有什么證據,怎么辦呢?請記住一下幾個方面:
(1)勞動者的辭職信,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存在書面辭職的事實;
(2)快遞簽收單,證明勞動者再次書面辭職的事實及與原單位已收到該辭職信的事實;
(3)《離職交接單》,證明勞動者從原單位離職前進行了離職交接手續;
(4)勞動者與新單位的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標準;
既然離職證明這么重要,那么離職證明應該怎么開呢?有哪些注意要點呢?
首先,這個證明是需要由職工離職的單位開具的',上面應當應當寫明離職員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這些在勞動合同中必須注明的信息,同樣也是離職證明的必備信息。
其次,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上開具證明的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一般都有很多公章,如公司的財物章、人力資源章、合同專用章等多種公章,這些公章雖然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用途并不一樣,向離職證明這種以公司名義發出的證明,離職人員最好申請加蓋原單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稱的公章,這樣證明效力要更大,離職證明也更規范。此外,離職證明只適用與合同期滿或主動申請離職得到公司同意的員工,特別注意一下,如果是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公司可以為其出具開除證明書,而不是離職證明書。
離職證明9
我公司員工xx(身份證號碼:)于xx年xx月xx日入職到xx年xx月xx日離職,在公司擔任xx職位,任職期間的勞動保險手續已辦理,后因合同期滿原因離職,故社保手續已于xx年xx月xx日轉出,特此證明。
公司(公司的公章)
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10
xxx先生自20xx年09月28日入職我公司,至20xx年02月27日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11
茲證明李____先生,身份證:________,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____年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月__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____廣告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12
茲證明xx(身份證:xx)自至在我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個人申請準予離職,已辦理所有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13
茲證明李xx先生,身份證:xxxxxx,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xx廣告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14
X先生自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職務,至X年XX月XX日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特此證明
X公司
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15
xxxx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xx藥店)員工(xx)擔任(xx)崗位,已于xx年xx月xx日離職,同意該人員注銷其本人的《xxxx行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證號:xxxx),并已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企業負責人簽字:xxxx(單位蓋章)
員工簽名:xxxx
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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