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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時間:2025-05-14 09:11:05 曉映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通用22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道路安全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通用22篇)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后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后,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審核準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群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并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群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發布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并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后,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后,應視情立即通知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后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并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設備處置方案,并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并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后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序。(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車輛、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范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信息平臺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信息發布口徑,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信息報送

  信息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注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后果,是否發生泄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絡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信息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并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啟動網絡信息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及時采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信息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發布。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像,制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并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后各項工作。

  6 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后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衛星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范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卸載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數據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并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說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2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3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

  組員: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

  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

  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4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筑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做好安全防范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范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采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后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范、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調度。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范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5

  為了有效的預防及和及時有效的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車輛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迅速、有效的實施救援,根據《道路運輸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葛沽鎮交通事故突發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成員單位包括:政辦、鎮農委、鎮安監站、鎮武裝部、鎮綜治辦、鎮綜合執法隊、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及各村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農委,辦公室主任有農委主任袁錫道兼任,辦公室電話:

  鎮各所屬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交通運輸事故分組,組長由各相關部門主任兼任,并將分組名單上報鎮農委。

  二、成員單位職責

  1、鎮農委: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對鎮域內各運輸公司及其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督導,對所有運輸企業要做到及時消除隱患事故,落實好鎮域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項工作。

  2、政辦:負責協調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運輸保障工作。

  3、鎮安監站:協調相關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事故的調查與處置工作。

  4、鎮武裝部:負責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及施救工作。

  5、鎮財政所:負責保障救援資金的`籌備落實工作。

  6、鎮衛生院:負責道路運輸事故中傷員的救治工作。

  7、鎮綜治辦:負責案件后續社會穩定工作。

  8、鎮綜合執法隊: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穩定。

  9、派出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安全保衛和事故調查及治安工作。

  三、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保護乘客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就近救援原則,交通事故發生時,附近村居要及時立即進行組織自救,并向上級部門進行匯報事故情況。

  3、堅持統一指揮原則,如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參加救援工作的成員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領導小組應根據預案要求,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教育,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

  四、落實責任

  各有關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應準備,落實相應負責人,事故發生后,鎮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按照本規定做到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和單位應通力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救援,妥善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6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認真做好20xx年春運期間全縣道路運輸工作,確保春運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根據市運管處《阜陽市公路運輸處20xx年道路春運應急預案》【20xx】00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春運旅客出行高峰期,當運力不足時,及時調配運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滯留。

  2、對惡劣氣候后滯留的旅客,在天氣條件允許時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點的運力支援及其他應急之需。

  4、其中需要緊急疏散動力等情況。

  二、成立安全春運應急運力儲備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辦公室設在春運值班室,電話:xxxxxxxxxxx。領導小組在春運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全春運應急運輸儲備領導小組工作

  1、辦公室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傳達上級春運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通知下屬單位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縣運管所負責督促運輸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根據公路通行條件,及時發布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秩序。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利用廣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駕駛員通報災情,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各運輸企業要確保做好春運突發性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保持信息暢通。各運輸企業負責人、春運期間指定的專門聯絡人員要將聯系電話上報并保持24小時開機。

  四、應急保障車輛和人員

  按照需要常備應急運力儲備23輛。其中由運輸公司組織5輛,x集團x分公司組織客車10輛(其中5輛本地車輛、5輛外調車輛),運輸公司和x集團x分公司的.應急車輛負責長途旅客的應急工作。一運公司組織客車8輛,負責縣內旅客的應急工作。由x縣交通局車隊組織貨車10輛,x縣第一運輸公司組織貨車10輛。

  各運輸企業抽調車輛要在春運前上報應急辦公室并做好登記臺帳等基礎資料,以便需要時能及時聯系,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應急車輛的駕駛人員應該要求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好,身體健康。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保證及時運送專業救治和防控等人員,保障一切防控物資和設備及時送達。

  五、嚴明紀律,令行禁止。

  1、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情報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報制度,確保信息“準、快、實”。

  2、統一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分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協作,嚴格執行預案的處置原則、程序、分工要求。

  3、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職責分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工作預案。

  4、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表彰獎勵工作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應急運力的調用堅持“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當x縣運力出現不足現象時,有運管所調用本轄區應急運力,當地運力不足市向是運管處申請支援。作為應急運力儲備的車輛要明確責任人和聯系方式,堅持值班制度,保證在需要時能及時調動,做到人在崗、車在位,一聲令下,立即出動。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7

  為加強20xx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時,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客運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以及生活物質正常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確立領導小組

  為保障我縣20xx年道路國慶節假日期間交通運輸安全,保障組織工作,我所成立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道路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統一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充足,結合客運站車輛運行實際,安排3輛客運車輛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貨車作為我縣客貨運輸的儲備運力,貨車安排情況具體如下:,以備應急時統一調度指揮。

  三、加強安全管理

  (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班線客運、旅游客運、維修企業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認真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車輛技術狀況、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駕駛員資格和培訓情況、衛星定位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強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銷號,并建立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參加培訓教育的駕駛員和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配備不齊全、安全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參加營運。

  (二)抓牢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運輸企業在汛前務必對營運駕駛員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要結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自然災害或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操作技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訓培訓,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盯緊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客運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各項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管控措施,如遇極端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封閉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企業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時間、繞道運行、停班等避險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線路,堅決不得安排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運行途中的,要及時向駕駛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駕駛員將車輛停放到安全地帶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繞行線路運行。

  (四)強化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制度,對重點線路要實行全天候、全過程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衛星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安全隱患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超長線客運車輛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通行三級以下(含)山區公路。

  四、著力強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合力

  (一)強化層層落實的責任機制。要切實履職盡責,主要負責人對防汛工作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要落實節假日期間責任和工作任務,切實做好汛期各項工作。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大過天的思想,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進一步建立完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處理措施及搶險救援機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體合力,及時掌握運輸線路沿途地區極端天氣、汛情、地質災害,道路通行條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預警預報,及時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災害損失。

  五、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日常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失責追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結合今年國慶節假日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細化應對措施,有針對性宣傳普及道路運輸安全及事故處理相關知識,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提高應急響應和搶險救災處置能力。

  (二)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堅持汛期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關鍵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國慶節假日期間,我所將重點對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及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安全責任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隱患突出問題及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要明確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信息報送人員,一旦發現險情要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規范上報,汛期期間事故等信息報送給當班值班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務必要在9月29日前將汛期聯絡員報我所對口業務科室備案。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為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鄉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負責鄉轄區各條路段交通安全。

  具體責任路段如下:

  (三)各項具體分工情況

  1、警戒保衛工作,由鄉派出所所長肖孟志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組織派出所、交管辦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2)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及事故現場保護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跑。

  2、現場處理,由縣一中隊隊長牽頭負責。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三)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韶關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法規規章的規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樂昌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交通工程建設施工安全事故、水路運輸安全事故、局屬單位(部門)職工傷亡事故以及行業內發生的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四)事故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安全生產事故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級標準見附件一)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原則,以最大限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2.先搶救人員、控制險情,再消除污染、搶救物資。

  3.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范圍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工作和各行業的局領導

  成 員: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以及交通運輸行業主要企業負責人。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設在交通運輸局安全法規股,并由安全法規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相關業務單位(部門)負責人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由具有相關專業技術業務水平的人員組成。

  局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制定應急處置交通安全生產事故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政策、措施;

  2.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本局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動決策;

  3.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4.組織實施本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設備運輸保障工作;

  6、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本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信息;

  7、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應急處置工作組

  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5個工作組。

  1.應急協調組。應急協調組設在安全法規股,組長由安全法規股股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法規股和相關股室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承擔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編制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和演練;在緊急狀態下,綜合收集、報告事故信息;執行局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記錄工作;聯系省交通運輸廳和樂昌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確保上傳下達工作快速、準確。

  2.綜合運輸保障組。運輸保障組設在局綜合運輸股,組長由局綜合運輸股股長擔任,成員從局綜合運輸股、市交通管理總站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對應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船舶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群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3.工程建設保障組。工程技術保障組設在事規劃基建股,組長由市地方公路站站長擔任,成員從規劃基建股、市公路站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和指導公路、水運建設項目業主對安全生產事故做好應急管理及應對處置工作;對安全生產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組織技術專家提供行業技術指導意見;協調抽調有關施工機械進行搶救施工等。

  4.后勤宣傳保障組。后勤保障組設在局辦公室,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從局辦公室、財務科和局屬各事業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本局工作車輛、物資裝備的調度;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有關信息公開、宣傳等工作;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提供飲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三、預警發布及事故報告機制

  (一)預警分級

  依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發展態勢,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各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與預測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分級方法見附件一)

  認為達到或預計可能達到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的報告提請樂昌市人民政府發布;藍色預警由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報請局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發布。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

  (二)預警發布程序

  1.Ⅰ級、Ⅱ級、Ⅲ級預警發布程序

  (1)機關有關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收集本行業發生Ⅰ級、Ⅱ級、Ⅲ級事故隱患信息,按照信息報告程序經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指揮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按規定報告樂昌市人民政府、韶關市交通運輸局以及樂昌市應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派單位(股室)進行核實、分析,符合Ⅰ級、Ⅱ級、Ⅲ級預警條件的,經局應急辦報局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向樂昌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3)接到樂昌市人民政府、韶關市交通運輸局或其它單位(部門)發出預警后,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應當逐級轉發通知,立即組織采取預警預防行動。

  2. Ⅳ級預警發布程序

  (1)局有關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經核實、分析,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2)局應急領導小組認為需要發布Ⅳ級預警時,由組長或其授權人簽發預警發布文件,及時對外發布警報;

  (3)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預警后,應當立即組織采取預警預防行動,局有關股室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三)預警預防行動

  局屬各事業單位將預警預防行動寓于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范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突發事件隱患。

  預警發布后,局屬有關事業單位和有關股室要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四)信息報告

  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對 Ⅰ級、Ⅱ級、Ⅲ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信息,事故現場有關單位或人員要在30分鐘內使用電話等快捷方式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批準后報告樂昌市人民政府、樂昌市應急管理局和韶關市交通運輸局以及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對 Ⅳ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2小時內經局應急辦報告局應急領導小組,以及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安全生產事故級別相對應。(分級標準見附件一)

  1.Ⅰ級(特別重, 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應急響應分別由國務院和廣東省、韶關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部門的指示,在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下,各應急工作組積極配合救援和處置工作。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股室,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并將現場情況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經批準后,向樂昌市人民政府和韶關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2.IV(一般)應急響應由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股室趕赴現場,配合事發地的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并將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經局應急辦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二)處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跟蹤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安全生產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系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三)信息公開

  后勤宣傳保障組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必要時,在樂昌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由局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四) 應急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得救治,事故現場得到控制,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得到消除后,經上級部門或局應急領導小組確認、批準,現場處置響應工作結束。由局應急辦負責完成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1.協助事發地政府和企業積極穩妥做好受難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環保、衛生的處理工作。

  2.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設備。對不能歸還或損耗的物資、設備,報請樂昌市人民政府審批后,送本級財政部門核準,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二)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三)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后,應及時總結事故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較大級別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由局應急辦完成,并于救援結束后20日內向上級報告。

  (四)表彰與責任追究

  局應急領導小組對在救援工作中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不服從指揮、履行救援義務不力、散布謠言、貪污、挪用救援資金和物資等違法違紀的人員要按程序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同時,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企業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分析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二)應急預案管理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培訓、演練。針對演練、應急救援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修訂,實現可持續改進,原則上每3年對預案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并抄樂昌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三)通信與信息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船舶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于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車輛、船舶的數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加強應急基礎建設

  按照平戰結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加強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基礎建設,擬定緊急狀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適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落實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五)加強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宣傳工作,按照應急實戰要求,加強救援隊伍、人員的培訓、演練,并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提高整體作戰和協調能力。

  七、附則

  (一)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和應急處置工作組各成員由于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承擔相關工作的,由繼任人承擔。

  (二)本預案由局安全法規股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從發文之日起試行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0

  為切實加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確保高新區道路安全暢通,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各級領導要切實加強和完善惡劣氣候條件下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現結合棗山鎮道路交通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對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提前預警,及早準備,快速行動,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惡劣天氣對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帶來的不利影響,確保交通有序,道路安全暢通。

  二、指揮機構

  為切實保障各項指揮、調度工作順利實施,決定成立惡劣氣候條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主管副鎮長任副組長,其他交通管理員為成員的指揮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和指揮高新區惡劣氣候條件下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相應制定本轄區工作預案,做好惡劣氣候條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做好天氣信息的預知和警示。掌握天氣變化情況,遇有大雨、雪、霧天,公室要及時通知各單位,對惡劣天氣下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早安排、早行動,爭取工作主動。

  (二)做好交通管制、物資器材準備工作。各單位要根據轄區實際情況,準備好應急警車,明確駕駛員及其所負責的任務,并保持車況良好;事故處理科要準備好清障車輛,保證隨叫隨到;各成員要保證勤務裝備和警示標志的齊全、完備,包括照相、攝像器材、提示牌、反光錐筒以及禁止駛入、車輛慢行、車道封閉標志牌等。同時,上路執勤管理員要攜帶器具,包括手持或車載通信工具和反光背心、照明器材等。

  (三)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出現惡劣天氣,立即先交警一大隊報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科學周密安排人力,采取領導帶班制,全體人管理員要迅速到位,定崗、定責,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認真觀察,了解路面情況。對轄區大霧、冰、雪路段的起止地點、變化趨勢、能見度、交通流量等秩序情況認真觀察,掌握基本情況,及時采取交管措施并向交警一大隊領導匯報。

  二是采取固定與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實行晝夜輪流執勤,加強對路面的管控。轄區要重點對設崗路口及橋梁、急彎路等交通復雜路口、路段加強管理,確保不發生交通堵塞,加強巡邏,確保不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執勤中,要采取警車前導壓速行駛、在路口發放警示卡、巡邏過程中喊話、間隔放行等方式,提示司機減速慢行,開啟防霧燈,注意行車安全。對夜間無霧燈或燈光不全的車輛要禁止其通行。當能見度低于50米,路面結冰、積雪,無法保證車輛安全行駛或發生嚴重阻塞時,要立即報告指揮中心,封閉出現情況的道路,并實行分流。對不能分流的車輛實行截流,采取暫停、緩行、優先放行等措施,逐漸化解堵塞,直至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三是遇有交通事故,迅速到達預定位置,正確保護現場,快速勘查現場,快速疏導交通,嚴防二次事故發生。要做到"一控、二擺、三勘、四報、五清撤"。一控:控制現場,指揮、疏導過往車輛;二擺:迅速擺放警示標志,設置導流或交通管制標志,并安排民警負責外圍警戒;三勘:搶救傷員,對現場進行快速勘查;四報:對重特大交通事故要迅速向大隊領導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對需要封閉局部路段的,上報大隊領導采取封路交通管制措施,通知醫療等部門迅速到達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五清撤:迅速清理、撤除現場,因交通事故發生交通堵塞時,事故處理科要先將事故車輛移至右側路肩,放行被堵車輛,疏導交通,然后將事故車輛拖離現場。在未恢復交通前,絕不允許撤離現場。

  四是及時清除因惡劣天氣造成倒塌的樹木和廣告牌等交通障礙物,對發生故障的機動車輛,要及時幫助排除故障。一時難以排除的,要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或就地設點執勤指揮疏導交通,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四、幾種特殊氣候條件下的處置方案與治安事件的處置辦法

  (一)大雨、大霧及能見度低時交通管理處置對策

  遇有大雨、大霧低能見度的氣象情況下,執勤民警應加強機動巡邏,在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時,應通過車載廣播喊話提示的辦法,要求駕駛員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能見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能見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當能見度小于50米時,經大隊同意可依照規定采取局部或全路段封閉的交通管制措施,但在道路上的駕駛員必須按規定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駛離霧區,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未按國家標準安裝霧燈的機動車輛進入霧區的,執勤交巡警必須責令其就近選擇安全路段的路肩停車,并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對能見度在50—200米的大霧天氣,要禁止“三超”車輛和危險品運輸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和高等級公路。

  對交通流量大的公路,各中隊應采取交通分流,限制流量,或對過境車輛采取編隊通過、巡邏車開道壓速護送通過的辦法,確保行車安全。

  (二)惡劣氣候條件下交通事故的處置對策

  惡劣氣候條件下接報和發現交通事故,執勤民警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設置現場警戒區,積極搶救傷者,維護現場秩序,指揮疏導交通,迅速控制局勢,并迅速向交通事故處理科報告。

  發生交通事故后同向車道可通行的,應當在事故現場后方500米內,分別以指示、禁令標志和反光錐筒等設施,設置車輛減速區和現場警戒區,指揮車輛有序通過;同向車道完全不能通行的,應分別以指示、禁令標志和反光錐筒等設施,設置車輛減速區、現場警戒區、雙向行車區,引導車輛減速借道和讓道行駛,防止發生二次事故和多次事故。對已接近事故現場無法借道行駛的車輛,應責令其依次有序停放,確保事故勘察、施救車輛駛入現場。

  對肇事因果關系明確,不涉及人員受傷的一般、輕微交通事故,由執勤民警或事故處理民警按事故處理簡易程序處理,迅速將事故車輛移開或拖離現場。對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多車碰撞、肇事成因復雜的事故,事故處理民警和執勤民警應按各自的職責,實施現場勘察,組織交通疏導,現場勘察完畢后,應立即將道路上的事故車輛和遺留物品轉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嚴禁事故處理人員在道路阻塞的情況下撤離現場。 需要緊急救護傷員、滅火或拆爆、排堵車輛的,應立即通知醫療急救、消防或其他救助部門趕赴現場,需要增調警力的,應立即報告或由現場指揮員直接調集警力,必要時可向市局或支隊報告情況,求得警力快速支援。

  (三)治安事件的處置對策

  惡劣氣候條件下接報和發現群體性治安事件,民警應迅速趕赴現場,在市區必須5分鐘內到達現場,在郊區必須10分鐘到達現場,干線公路20分鐘內趕到現場,其它公路5分鐘內出警,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先期處警,對非轄區的報警求助應先處置后移交,并立即報告上級公安機關。現場民警應積極協助主管部門,做好疏導勸阻工作,勸告群眾離開公路,維護現場秩序,確保道路暢通。事態嚴重的,應依法采取堅決果斷的交通管制措施,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對在道路上利用交通工具作案和車匪路霸、搶劫(奪)犯罪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并迅速采取必要的堵控措施,全力以赴,制止不法行為,抓獲犯罪嫌疑人。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1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

  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后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xxxx,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并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系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后,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系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

  組織機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后勤服務組;信息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梁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后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信息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2

  為提高我局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處置能力,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快捷、有序、高效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適用范圍及原則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道路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處置原則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管理原則,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屬地管理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原因并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時向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根據組長指令調度人員、物資到指定位置,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二)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三)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及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應急組織工作

  (一)人員組織工作。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由辦公室快速組織人員參加施救工作。

  (二)機械組織工作。由公路所成立應急搶修專業隊,保證機械設備儲備充足,保證應急使用及隨時對縣鄉公路進行搶修,保障縣鄉公路的安全有序暢通。

  (三)車輛組織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貨應急運輸車輛儲備和調配,及時組織運輸人員、物資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四)物資組織工作。由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和公路所準備好鏟、鋤頭、繩子等物資設備。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辦公室和交通戰備辦公室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由局規建股、公路所、建設所組織,切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員調集和應急儲備工作

  (一)公路暢通應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靈山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公路暢通應急保障組職責抓好落實。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運、貨運車輛各10臺,隨時應急運輸搶險等重點物資和人員運輸。

  (三)信息收報工作。由局辦公室及法規安全股及時收集因天氣原因造成公路中斷和客運停運、旅客滯留等信息上報局領導以及上級有關部門。

  六、應急響應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了解掌握情況,預測后果,及時上報。

  (二)以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為指導,服從指揮,協調好其他部門工作。

  (三)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快速組織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展開救援工作。

  (四)根據現場情況,依照相關預案的領導指示,配合好各單位現場應急救援的行動,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告救援進程和信息。

  (六)做好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善后工作的調查總結工作。

  七、工作機制

  (一)啟動應急預案前,執行應急任務的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及人員,應每周對應急車輛及物資進行檢查保養,嚴禁車輛和物資帶病作業。

  (二)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應急的實際需要,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碰頭會議,組織確定實施救援方案,各單位人員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一般事故應及時組織救援和上報,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時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五)根據事故災情變化和救援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六)主動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緊急應對、處置知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救援應急隊伍的培訓學習,按照上級布置,積極參與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啟動應急預案時,各二層機構要安排好人員值班。落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將有關情況按程序上報,確保信息暢通。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3

  為切實加強旅游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游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游的突然發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組團外出旅游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游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游車輛使用情況和游客所屬情況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后,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游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文體和旅游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大隊長

  縣文體和旅游局二級主任科員

  組員:游國文縣文體和旅游局旅游股負責人

  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隊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游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盡快核準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匯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后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后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后處理組,游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啟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并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了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2.迅速啟動《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置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后處理和游客安撫工作。

  六、善后處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游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布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道路水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浙江省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和《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方案。

  1.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需要采取的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1.4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增強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機械設備、船舶(車輛)的應急儲備工作,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運輸應急保障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程度,區別不同等級,分級負責。

  (3)職責明確,分工合作。在明確各部門職責的前提下,各成員單位要堅持分工負責,歸口管理。同時,建立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確保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任務順利完成。

  (4)依法行政,合法處置。在實施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征集調用相關物資和船舶(車輛)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根據市應急指揮機構的要求和應急處置行動的需要,成立市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在市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指揮和協調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2.1.1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市交通委主任

  副組長: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

  成員:市交通委、市公安局、xx海事局、xx港務局(市航管局)等部門負責人。

  2.1.2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在市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導下,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2)向市應急指揮機構提出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建議,負責調用、征集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道路水路運輸工具,核算動用船舶、車輛參加應急保障行動的經費預算;

  (3)按照市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下達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任務,協調、指揮市級相關部門、有關縣(區)政府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4)視情向省有關部門或鄰市(縣、區)請求緊急援助;

  (5)參與市應急指揮機構組織的新聞工作,負責提供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的相關信息和新聞材料;

  (6)指導事發地政府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7)研究落實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的其他重大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1)市交通委:負責突發公共事件中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的指揮、協調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對道路應急運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應急物資和人員緊急運輸的安全暢通。

  (3)xx海事局:負責對管轄水域應急運輸的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確保應急物資和人員緊急運輸的安全暢通。

  (4)xx港務局(市航管局):負責做好全市水路運輸保障工作,提早做好應急準備,落實搶險人員、經費、機械設備、運輸船舶,一旦有緊急情況及時投入搶險,確保快速安排應急船舶等;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緊急救援物資、人員等運輸保障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

  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委。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具體負責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的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匯總全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和運輸應急保障需求、工作信息,傳達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的指示,檢查、指導本方案的實施情況。

  2.3縣(區)指揮機構

  比照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的組成,結合本地區實際,成立縣(區)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和上級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任務。縣(區)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同級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3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對道路水路運輸的需要,按照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的原則,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劃分為Ⅰ級運輸應急保障、Ⅱ級運輸應急保障、Ⅲ級運輸應急保障三個等級。

  3.1Ⅰ級運輸應急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運輸應急保障。

  (1)防汛抗旱、破壞性地震等省專項應急預案啟動,需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2)因暴雨、雪、臺風、洪水等惡劣天氣和自然災害導致國道、省道主干線交通中斷,或需由省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3)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環境污染,需由省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4)影響大、涉及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需由省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5)因市場價格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由省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物資的;

  (6)其他需由省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人員和物資的,或省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啟動本方案的。

  3.2Ⅱ級運輸應急保障

  發生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運輸應急保障。

  (1)防汛抗旱、地震等市級專項應急預案啟動,需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2)因暴雨、雪、臺風、洪水等惡劣天氣和自然災害導致干線公路交通中斷,需由市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3)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比較嚴重環境污染,需由市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需由市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5)因市場價格較大幅度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急需由市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物資的;

  (6)其他需由市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人員和物資的,或市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的。

  3.3Ⅲ級運輸應急保障

  發生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運輸應急保障。

  (1)防汛抗旱、地震、地質災害等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啟動,需由縣(區)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2)因暴雨、雪、臺風、洪水等惡劣天氣和自然災害導致本行政區域內主要道路交通中斷,需由縣(區)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人員和物資的;

  (3)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需由縣(區)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人員和物資的;

  (4)突發傳染病疫情,需由縣(區)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人員和物資的;

  (5)因市場價格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由縣(區)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大批物資的;

  (6)其他需由縣(區)政府統一協調、緊急運送人員和物資的,或縣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的'。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Ⅰ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1)突發公共事件需要實施Ⅰ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或接到省、市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立即啟動本方案,事發地縣(區)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必須啟動。

  (2)根據省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相關成員單位指派領導和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研究工作,受領任務。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所明確的職責分工,履行運輸應急保障行動職責。

  (3)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應急值班室,在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期間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與市應急指揮機構、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各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保持聯系,收集、整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和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展情況,傳達省、市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

  (4)根據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向省運輸保障領導小組提出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建議,根據省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的指令,及時調整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計劃,確保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順利實施。

  4.1.2Ⅱ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1)突發公共事件需要實施Ⅱ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或接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立即啟動本行動方案,事發地縣(區)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必須啟動。

  (2)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組長及時組織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指派領導和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研究工作,受領任務。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所明確的職責分工,履行運輸應急保障行動職責。

  (3)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應急值班室,在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期間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與市應急指揮機構、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各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保持聯系,收集、整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和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展情況,傳達省、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和市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

  (4)需要實施水路運輸應急保障時,xx港務局(市航管局)迅速落實應急救援隊伍、運輸船舶和機械設備,組織應急救援物資、人員的水路運送。xx海事局負責水路航道的安全監督管理以及水路交通的搶險任務。

  (5)根據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組長及時向本級應急指揮機構提出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建議,根據本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及時調整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計劃,確保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順利實施。必要時,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負責人帶領工作組和救援隊伍直接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機構,指揮、協調、組織應急物資、人員的運輸應急保障行動,并及時向省運輸保障領導小組提出支援請求。

  4.1.3Ⅲ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1)突發公共事件需要實施Ⅲ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或接到縣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立即啟動縣級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

  (2)縣級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及時組織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3)縣級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應急值班室,在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期間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與縣應急指揮機構、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各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保持聯系,收集、整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和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運輸保障領導機構的指令。

  (4)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迅速落實應急搶險隊伍、征調搶險機械設備,負責對受損公路進行加固、搶修和障礙清除,確保道路交通暢通。迅速落實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征集運輸車輛(船舶)和機械設備、調用應急運力,組織應急救援物資、人員的運送。公安、海事部門負責運送道路、水路的安全管理。

  (5)設立現場指揮機構,指揮、協調、組織應急物資、人員的運輸應急保障行動。市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視情派出工作組協助、指導運輸應急保障行動,協調支援力量。

  4.2信息通報

  4.2.1預警信息來源

  (1)國土資源部門提供有關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信息;

  (2)水利部門提供有關江河、湖泊的相關水文監測信息;

  (3)地震部門提供地震災害分析預測信息;

  (4)氣象部門提供天氣監測和氣象預報的信息;

  (5)衛生部門提供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信息;

  (6)民政、經貿等部門提供有關應急物資和人員運送的需求信息;

  (7)公安、海事部門分別監測重大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和社會安全事件,預報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中斷和安全事故的信息;

  (8)公眾提供和反映可能發生道路水路交通干線中斷的預警信息;

  (9)各級交通應急機構負責監測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干線中斷的預警信息。

  4.2.2信息報送

  (1)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啟動后,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應及時了解情況,綜合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情況、人員物資運輸要求及有關運輸保障等基本信息,迅速通報各成員單位,并將有關信息報告相關的市應急指揮機構。

  (2)各成員單位按照平時建立的應急聯系工作機制,提供本單位的信息、資源,提出建議,供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決策參考。

  (3)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涉及的有關縣(區),應及時將本行政區域內需要運送的人員、物資等有關信息報告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

  5應急結束

  5.1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結束,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任務完成,經本級政府或同級應急指揮機構批準,由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下達“應急結束通知書”,各成員單位和公路水路運輸企業接到“應急結束通知書”后,應急行動結束。

  5.2調查評估

  應急行動結束后,通常在24小時內,各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對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

  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對應急行動的結果、履行職責、應急行動組織、應急保障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

  市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整理有關材料,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改進平時的準備工作和應急行動的組織工作,并向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機構上報評估報告。

  5.3善后處理

  各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征用的物資或車、船等交通工具給予補償。被征用物資或車、船等交通工具的單位應提交征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被征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或行駛日志摘錄;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等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其他有關證據和證明材料。被征用單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資單位的記錄給予補償。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各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指揮所需的指揮設施、通信設備、信息網絡等由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保障。

  6.2信息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提供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各級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成員單位建立應急聯系和綜合協調機構,做到信息、資源共享,保證信息及時、準確、通暢。

  6.3資金保障

  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所需資金,按照《xx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組織實施。

  6.4運力保障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管理機構可在本行政區域內選擇有一定規模的道路水路運輸企業,與其簽訂突發公共事件運力征用協議。在運力選擇類型方面,根據可能發生事件的性質,合理確定車(船)型。儲備運力必須做到技術狀況良好,保證能夠正常投入運輸活動。應急儲備運力單位、數量、類型及人員數量要逐級報備。

  6.5物資、器材保障

  各級公路、水路管理機構,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做好公路、水路搶修工具、設施、器材、物資等的應急準備,確保道路水路安全暢通。

  6.6請求援助

  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波及范圍和應急處置的需要,以及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實際能力,適時向省有關部門或兄弟市提出援助請求。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宣傳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常識的宣傳工作。突發公共事件易發地區的政府和單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的日常科普宣傳,增強公眾自覺參與意識。

  7.2培訓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本系統和有關部門管理人員以及專業運輸從業人員的應急保障業務培訓,提高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

  7.3演練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本級政府的安排,協調相關保障單位,適時組織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演練。演練結束后,認真進行總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實施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中,對反應快速、決策正確、處置果斷、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有關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因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8.2管理與更新

  本方案由市交通委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隨著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和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全市交通運輸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本方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市交通委及時修訂、完善本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各縣(區)政府依據本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參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

  8.3解釋部門

  本方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預防和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及時有效處置鐵路行車事故,盡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處置福建省行政區域內鐵路發生特別重大行車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緊急轉移人員超過10萬、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繁忙干線中斷行車48小時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開行的旅客列車,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開往福建省地方鐵路或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的旅客列車,發生重大行車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繁忙干線中斷行車24小時以上的事故適用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恢復運輸。快速搶通線路,盡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分工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事發地人民政府,南昌鐵路局(含福州辦事處)和中直駐閩、省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預防為主。堅持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鐵路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省應急救援工作機構與職責

  2.1.1省處置鐵路行車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鐵路行車事故發生后,根據鐵路行車事故的響應級別,省政府成立省處置鐵路行車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現場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調整。省現場救援指揮部地點設在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

  省現場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開展工作。

  南昌鐵路局(含福州辦事處)職責:接到鐵路行車事故報告后,按照南昌鐵路局《處置行車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向省政府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并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根據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向省政府提出具體支援建議等。同時,負責省現場救援指揮部日常工作。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職責:接到行車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啟動本級政府相關的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后勤保障、醫療救護和社會治安秩序等方面工作,以及事故現場的先期處置,并及時向省政府報告處置工作情況。在應急恢復階段,配合鐵路局做好行車事故的現場清理、善后處理工作。

  3預防預警

  3.1行車事故信息報告與管理

  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按照《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制訂本部門行車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當構成Ⅰ級、Ⅱ級應急條件的鐵路行車事故發生后,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立即向省政府總值班室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后1小時。省政府總值班室接到鐵路行車事故報告后,按照規定迅速報告省政府和辦公廳領導。

  對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協助救援、協調傷員救治、現場群眾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行車事故,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應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程序,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應急機構通報,地方人民政府應按有關程序進行處置。

  福建省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Ⅰ、Ⅱ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后,由省政府總值班室在接報事故后1小時內報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

  3.2行車事故預防預警系統

  根據鐵路行車事故特點和規律,適應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鐵路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投入,研制開發和引進先進的安全技術裝備,進一步整合和完善鐵路現有各項安全檢測、監控技術裝備;依托現代網絡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構建完整的鐵路行車安全監控信息網絡,實現各類安全監測信息的自動收集與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類鐵路行車事故的安全監控系統、事故救援指揮系統和鐵路行車安全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在此基礎上,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鐵路行車安全預防預警體系。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鐵路行車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Ⅱ、Ⅲ、Ⅳ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響應條件時,應啟動本預案。

  4.1.1Ⅰ級應急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行車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行車事故。

  ③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行車事故。

  ④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⑤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其他鐵路行車事故。

  (2)Ⅰ級響應行動。

  ①鐵路行車事故發生后,南昌鐵路局(含福州辦事處)按照規定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省政府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報告,并按照本預案和本部門應急預案開展現場救援等項工作。

  ②省政府辦公廳接到報告后,按規定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國務院或鐵道部報告。

  ③省政府按照分工,迅速成立省現場救援指揮部,按照職責開展現場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④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成員單位接到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迅速按照職責與分工開展工作。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迅速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按照職責與分工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隨時掌握和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1.2Ⅱ級應急響應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行車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行車事故。

  ③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行車事故。

  ④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⑤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其他的鐵路行車事故。

  (2)Ⅱ級響應行動

  ①鐵路行車事故發后,南昌鐵路局(含福州辦事處)按照規定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省政府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報告,并按照本預案和本部門應急預案開展現場救援等項工作。

  ②省政府辦公廳接到報告后,按規定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和國務院或鐵道部報告。

  ③省政府成立省現場救援指揮部,按照職責開展現場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④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成員單位接到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迅速按照職責與分工,趕赴事故現場開展工作。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迅速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按照職責與分工開展先期處置工作,隨時掌握和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保持與省政府和省現場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小組)的聯系。

  4.1.3Ⅲ級以下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以下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由鐵路運輸企業按其制定的應急預案啟動,開展應急救援等項工作。需要事發地人民政府參與的,應及時向省政府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報告。

  ①省政府辦公廳接到報告后,按規定及時向省政府和辦公廳領導報告。

  ②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按照職責與分工,協助鐵路運輸企業開展處置,并及時向省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對超出本級政府應急救援能力的,應及時向省政府提出擴大應急請求。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與本地區鐵路運輸企業的信息聯系渠道,及時掌握鐵路行車事故信息。

  4.2.2發生I、Ⅱ級應急響應行車事故時,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應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報告有關信息。

  4.3通信

  4.3.1行車事故發生后,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要立即開通并保持與省政府的通信聯絡。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有關單位聯絡員要隨時保持與省政府和省現場指揮部的通信聯系。

  4.3.2行車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應急處理需要,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要設置事故現場指揮電話(有條件的可設置圖像傳輸設備),確定現場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揮聯絡的暢通。

  4.3.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建立與各有關部門、鐵路運輸企業的通信錄,確保應急使用。

  4.4指揮和協調

  4.4.1根據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的授權,省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事故現場救援,以及提出現場行動原則和要求。省現場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實施救援行動。

  4.4.2現場救援指揮部成立前,由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急領導小組指定人員(車站站長)任組長并組織有關單位組成事故現場臨時調查處理小組,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開展事故現場人員救護、事故救援、機車、車輛起復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4.3行車事故發生后,鐵路行車指揮部門要立即封鎖事故影響的區間(站場),全面做好防護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擴大。

  4.4.4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部署,迅速組織救援力量實施救援行動,負責做好事故鐵路沿線群眾安全防護和疏散,以及救護和安置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

  4.5緊急處置

  4.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發生后,當地鐵路單位和列車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并根據《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迅速上報。

  4.5.2發生鐵路行車事故后,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行動,需要公安、武警對現場實行保護、警戒和協助搶救時,應及時報告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由省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啟動Ⅲ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協調。

  4.6救護和醫療

  4.6.1行車事故發生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現場組織協調有關醫療救護工作。

  4.6.2省衛生廳根據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部署,負責協調組織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協調組織現場疾病控制有關工作。

  4.6.3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中確定的醫療救護網點,迅速聯系地方醫療機構,配合協助醫療部門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

  4.6.4對可能導致疫病發生的行車事故,鐵路運輸企業應立即通知疾病控制部門采取防疫措施。

  4.7應急人員的救護

  應急救援起復方案,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處理的人員,必須配帶具有明顯標識并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根據需要,由省現場救援指揮部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4.8.1凡旅客列車發生的行車事故需要應急救援時,必須先將旅客和列車乘務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后方準開始應急救援。

  4.8.2凡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運輸企業按其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鐵路運輸企業應立即通知省和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

  4.8.旅客、群眾安全防護和事故處理期間的治安管理,由省公安廳負責。必要時,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協調當地武警部隊配合。

  4.9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需社會力量參與時,由省現場救援指揮部協調地方人民政府實施,并納入地方人民政府應急救援預案。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應在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4.10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損失評估

  Ⅰ級應急響應的鐵路行車事故調查處理,根據規定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組織調查組負責。其他鐵路行車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等有關規定,由鐵道部負責。

  行車事故的損失評估,按鐵路有關規定執行。

  4.11信息

  各級政府要按規定行車事故信息。發生可能產生重大社會影響或國際影響的事故,要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省政府新聞辦,請求協調有關信息工作。發生影響較大的行車事故,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輿論工作,迅速擬訂信息方案,確定內容,及時上報省政府新聞辦,請求協調有關信息工作。

  4.12應急結束

  當行車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后,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宣布應急結束。完成行車事故救援起復后期處置工作后,現場救援指揮部要對整個應急救援情況進行總結,報送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負責按國家及鐵路客貨運輸管理規章規定,及時對受害旅客、貨主、群眾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負責清除事故現場有害殘留物,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協助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處理好有關工作。

  5.2保價保險

  鐵路行車事故發生后,有關保險機構接到通知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及傷亡人員和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對涉及保價運輸的貨物損失,按鐵路的有關保價規定理賠。

  5.3鐵路行車事故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省現場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根據實際應急救援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向省政府辦公廳提交總結報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省現場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和聯絡員,在應急救援期間,要隨時保持與省現場救援指揮部的通信暢通。

  6.2救援裝備和應急隊伍保障

  南昌鐵路局(含福州辦事處)要強化完善救援隊伍建設,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要進一步優化和強化以救援列車、救援隊、救援班為主體的救援搶險網絡,合理配置救援資源;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安全防護器材,制訂各類救援起復專業技術方案;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救援起復能力。

  6.3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按管理權限調動管轄范圍內的交通工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根據現場需要,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協調本地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

  6.4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福建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組織鐵路沿線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鐵路行車事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檢查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落實。

  鐵路運輸企業在制定應急預案時,應按照本地區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承擔鐵路行車事故醫療衛生防疫機構名錄,明確不同地區、不同線路發生行車事故時醫療衛生機構地址、聯系方式,并制訂應急處置行動方案,確保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6.5治安保障

  各級應急處置預案中,要明確事故現場負責治安保障的公安部門負責人,安排足夠的警力做好應急期間各階段、各場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資保障

  鐵路運輸企業要按規定備足必需的應急搶險路料及備用器材、設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6.7資金保障

  鐵路運輸企業財務部門要采取得力措施,確保鐵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置的資金需求。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善后處理費用和損失賠償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鐵道部按管理權限協調解決。省應急處置工作經費保障按省財政廳制定的《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實施。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公眾避險、自救、互救知識,提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守法意識。

  南昌鐵路局(含福州辦事處)要結合鐵路行業實際,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

  7.2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南昌鐵路局(含福州辦事處)要組織加強對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定期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練

  南昌鐵路局(含福州辦事處)要有計劃地按應急救援要求每年進行一次演習和演練。

  8附則

  8.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鐵路行車事故性質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的構成條件確定。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部門職責的變化以及應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本預案應適時修訂完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實施本應急預案行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由各級應急領導(指揮)小組給予表彰和獎勵;在應急處置中因公殉職的人員需追認烈士時,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按有關程序辦理。對玩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6

  一、目的

  為防止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一)企業概況

  本企業坐落于xxx西側方向的半山坡,西邊面臨xxx110KV變電站,北邊面臨xxxx石灰廠,東邊面臨xxx硫酸廠,南邊為園區道路。廠區面積x萬平方米,安全出口1處。現從業人數x人,其中管理人員x人,安全負責人x人,是一家建材制造類的民營企業。

  (二)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是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涉及混凝土運輸、泵送,極易發生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主要成員:xxx、xxx、xxx

  指揮部主要職責:

  1、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2、生產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及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組織制定應急預案演練。

  3、生產部經理和安全員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并及時、準確通報事故現狀和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資金保障;

  (二)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搶險組:負責安全事故緊急搶險工作。

  成員:xxxxxx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xxxxxx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及物資轉移。

  成員:xxxxxx

  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成員:xxxxxx

  四、預防與預警

  (一)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訂安全落實措施和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車輛檢測、維護合格;

  4、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況;

  報警電話: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報告電話:xxxxxxxxxx公司報告電話:xxxxx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繼續擴大并迅速報告;

  2、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3、應急預案組織成員必須聽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統一調動和部署;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應立即采取臨時傷情處理并撥打急救電話送至醫院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傷者再次受傷。

  (二)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迅速報告;

  2、搶救組按照應急預案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方式自救或求救;

  3、警戒組依據事故危險程度,對事故現場周圍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管制及人員疏散;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要立即現場簡易護理后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5、通訊組視其事故撥打119、120或122緊急救援,詳細報告事故地點和路線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或警車能迅速到達現場;

  6、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傷害事故。

  六、應急培訓和演練

  (一)全員培訓使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和應急救援措施的常識,在事故發生時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有針對性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進行演練。

  (二)應急專業隊培訓對各應急專業隊進行培訓,熟知自己的崗位責任、搶險任務,以及各專業隊之間的工作協調和緊密配合。

  (三)訓練和演習各應急專業隊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提高預案執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產恢復

  事故后的生產恢復,以生產部和行政部為恢復行動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詳細調查,評估事故損害程度經濟損失。召開事故分析會議,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組織各級管理成員盡快恢復生產。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每年經本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成員評議審訂一次,邀請有關部門及專家參與修訂。

  (二)預案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7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縣道路運輸工作,高效有序地開展道路運輸工作,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把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做到扎實有效、安全和諧,特訂此應急預案。

  一、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公司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行“一把手”負全責,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人的職責。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具體到每個人,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公司分別從組織保障、人員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設備保障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升應急反應和救援能力,力爭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點。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電話:xx

  (二)組織機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措施等文件精神。

  2、負責組織,指揮、調動發生道路運輸事故的一切工作。

  3、負責督促檢查安全培訓,安全生產、安全設施、設備檢查工作的落實情況。

  4、隨時掌握氣候變化信息,及時通知各駕駛員,做好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措施.

  二、是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1、要求道路運輸企業立即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后要及時進行整改,決不留隱患。

  2、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學習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現象的發生,堅決消除僥幸心理。

  3、嚴格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即:不查明原因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過、有關人員未接受教育不放過。如有安全責任事故,將一查到底,該追究責任的一律追究,該給予處分的絕不姑息遷就,堅決予以處分。

  三、加大監管力度,嚴格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

  對不合格的'車輛一律禁止參加營運。對無《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及發生過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和交通違規經營的駕駛員禁止參加營運。加強監管工作,監督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條例》,隨車備齊各項安全、消防的設備設施。做好途中“三品”等違禁品的查堵工作,嚴禁超員、超速、疲勞駕駛。嚴禁無安全例檢、檢測不合格、技術等級達不到二級、輪胎磨損嚴重的車輛上路。此預案啟動后,各科室、部門必須聽從指揮,無條件立即行動,對據不行動,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延誤時機的人員,要嚴厲懲罰,節假日期間,要安排值班領導,值班人員和值班車輛。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8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地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遭遇大風、雪、霧霾等自然災害造成鐵路、公路、機場大量旅客滯留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1.加強預防。增強憂患意識,高度重視旅客滯留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組織準備以及物資準備。

  2.快速反應。堅持效率原則,建立健全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準確的信息,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旅客滯留事件造成的危害和負面影響。

  3.以人為本。把保障旅客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旅客滯留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分級負責。在旅客滯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管理委員會)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旅客滯留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并根據旅客滯留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以及所需動用的資源、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啟動相應的預案。

  5.聯動處置。建立和完善聯動協調制度,加強鐵路、公路、機場與市、部門、軍地之間的溝通協調,積極動員,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旅客滯留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

  6.資源整合。在應急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整合現有旅客滯留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組織網絡,建立統一、科學、高效的指揮體系;整合應急處置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

  7.依法規范。堅持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應急措施與常規管理的關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運用范圍和實施力度,使應對旅客滯留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旅客滯留突發事件是指在常態和非常態時因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或社會安全事件造成鐵路、公路、機場大量旅客滯留且實際滯留時間達4小時以上,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并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旅客滯留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一)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定為Ⅳ級(一般)旅客滯留事件:

  鐵路、公路、機場一個站旅客滯留人數達到500-1000人時,由市政府應急辦牽頭,市應急委各成員單位配合處置應急相關工作;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定為Ⅲ級(較大)旅客滯留事件:鐵路、公路、機場一個站旅客滯留人數達到1000-2000人時,由市應急辦上報地區,由地區協調處置應急相關工作;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定為Ⅱ級(重大)旅客滯留事件:鐵路、公路、機場一個站旅客滯留人數達到2000-3000人時,由地區上報自治區,由自治區協調處置應急相關工作。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定為Ⅰ級(特別重大)旅客滯留事件:鐵路、公路、機場一個站旅客滯留人數達到3000人以上時,由地區上報自治區,由自治區協調處置應急相關工作。

  (五)機場、鐵路、公路的兩個站同時發生一般旅客滯留事件,可定為上升一級旅客滯留事件。

  以上各級標準中所稱旅客滯留人數是指旅客實際滯留4小時以上的人數,不包括動態滯留和滯留4小時以下的人數。

  三、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成立市異常天氣鐵路、公路、機場旅客滯留協調處置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鐵路、公路、機場旅客滯留、物資保障和安全保衛等工作。市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辦,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承擔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是市鐵路、公路、機場旅客滯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在市政府領導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有關部門應對Ⅳ級(一般)旅客滯留事件。

  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應急辦主任任副總指揮。

  指揮部成員:由市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衛生局、氣象局、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局、財政局、消防大隊、環衛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文廣局、宣傳部、機場、北站、火車站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根據各部門職責,分別承擔旅客滯留、物資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工作組的組成和職責分工

  根據鐵路、公路、機場旅客滯留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需要,下設5個工作組:

  1.旅客安置和后勤保障組

  負責相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措施,指導滯留旅客安置點做好鐵路、公路、機場滯留旅客的緊急安置;做好鐵路、公路、機場各大車站和各滯留旅客安置點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供應工作,配備供電、供水、通信保障及環衛設施和旅客轉運車輛;負責接受和安排捐贈援助;負責志愿者的`招募與管理;制止和查處各類商品經營者哄抬物價,損害滯留旅客利益的事件。

  由市應急辦牽頭,市民政、財政、住建、公安、工商、城管、電力、中國電信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共同參加。

  2.運輸指揮協調組

  視情啟動《市交通運輸局道路旅客滯留應急預案》,組織調配運力,協調組織應急物資運輸,人員疏散撤離;做好道路交通設施的清理、疏通和修復工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情況及對道路交通的危害程度,實行分級交通管制。

  具體由市交通局牽頭,市旅游、公安交警大隊等單位和部門共同參加。

  3.醫療衛生組

  負責醫療求助和衛生防疫,組織醫療求助隊伍,調集醫療器械、藥品,對患病受傷旅客進行救治;加強對滯留旅客安置點飲用水和食品衛生監督檢查,防范和控制各種傳染病等疫病的暴發流行;對各滯留旅客安置點的室內空氣、環境進行監測,指導落實環境消殺工作;對事態的發展開展評估,必要時向市政府建議啟動《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具體由市衛生局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等部門和單位共同參加。

  4.信息宣傳組

  負責鐵路、公路、機場旅客滯留事件各類信息的工作;負責宣傳報道的組織工作;承擔市應急管理委員會各類簡報編輯和新聞稿撰寫工作;及時準確滯留信息,加強輿論收集分析,正確開展輿論引導。

  具體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氣象、廣電文體等部門參加。

  5.社會治安組

  負責鐵路、公路、機場和各滯留旅客安置點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社會穩定;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旅客生命安全,堅決防止在鐵路、公路、機場和各滯留旅客安置點發生人群擁擠和踩踏事故。

  具體由市公安局牽頭,公安交警大隊、各派出所共同參加。

  機場:負責與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站聯絡協調工作,掌握旅客滯留情況及對地方的相關要求建議,及時啟動聯動機制以及《旅客運輸應急預案》,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對滯留旅客的疏導情緒安撫、協調工作。

  北站:負責與烏魯木齊車務段(北站上級單位)、機場聯絡協調工作,配合機場抓好聯運措施,了解掌握旅客滯留情況及對地方的相關要求建議,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啟動《旅客運輸應急預案》以及對滯留旅客的疏導情緒安撫、協調工作。

  火車站:負責與烏魯木齊車務段(火車站上級單位)聯絡協調工作,了解掌握旅客滯留情況及對地方的相關要求建議,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啟動《旅客運輸應急預案》以及對滯留旅客的疏導情緒安撫、協調工作。

  市應急辦:負責與機場、北站、鐵路、市應急委各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制訂旅客滯留處置方案;負責協調實施旅客滯留的現場處置工作;協調機場、北站、鐵路處理旅客滯留事件的善后工作。

  公安局:按照指揮部總體安排,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員、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交警大隊按照預案相關要求,依法采取有效交通管制措施,根據車輛類型進行分流,避免道路出現車輛擁堵,維護正常道路交通秩序,以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統籌協調消防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民政局:按照指揮部總體安排,配合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旅客分流工作,安排好旅客臨時居住點的籌備工作,做好食物、飲用水等日常基本生活用品的準備和購買。

  交通運輸局:積極做好空鐵聯運協調和落實工作,指揮調度公交、出租、客運和軌道交通等交通方式參與樞紐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協調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支持配合相關工作,為應急疏散、旅客輸送提供相應的運輸保障,并及時向應急管理委員會通報相關突發事件信息及事件處置情況。

  工商局:配合旅游文物管理局做好旅館、食品、飲食等與滯留旅客生活密切相關行業的監管,制定相關措施,對違法促銷、制假售假、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開展檢查,確保旅客消費安全,并將監管情況及時上報。處理重大群體消費投訴;部署應急響應期間的專項商品質量抽查監測;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咨詢服務,引導消費者正確消費,避免引起消費恐慌。

  旅游文物管理局:定期做好市轄區內賓館、飯店空床登記及對接工作,做好滯留旅客的情緒安撫工作;及時做好機組人員食宿安排工作;與各賓館、飯店簽訂《自然災害接收滯留旅客協議》,保證滯留旅游能夠順利入住。

  衛生局:協調地區醫院、市人民醫院為固定的突發事件醫療救援單位,隨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根據需要提供醫療技術支持,協調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和衛生安全監測設備的緊急調用。

  住建局:牽頭負責北站、機場周邊道路、市政道路等市政設施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時向應急管理委員會通報相關突發事件信息及事件處置情況。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滯留旅客安置點飲用水和食品衛生監督檢查,防范和控制各種傳染病等疫病的暴發流行。

  環衛局:配合機場、北站、火車站做好旅客滯留時現場環境衛生的保潔、環境衛生整治及垃圾清運工作。

  市委宣傳部:做好整個處置工作的新聞報道工作,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在應急管理委員會的授權下負責對外新聞。

  電信分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提供應急通訊設備,保障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通信的暢通。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

  四、應急響應

  應急管理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要完善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各項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一)監測、預測與信息報告

  要整合信息監測預測資源,建立健全旅客滯留事件監測、預測、預警系統,構建常態和非常態情況下的信息互通制度,加強對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和動態的監測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對已經發生的旅客滯留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及時通報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機構,并按應急管理委員會緊急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不得瞞報、遲報、謊報,初次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Ⅰ級(特別重大)和Ⅱ級(重大)旅客滯留事件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制度,內容主要包括總體概況、影響范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應急計劃等。

  市應急管理委員會接到旅客滯留事件發生的信息后,對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旅客滯留事件,由市應急管理委員會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報市政府;對于Ⅰ級(特別重大)和Ⅱ級(重大)旅客滯留事件,由市應急管理委員會牽頭,立即與有關部門會商研判,提出初步處置建議,并在接到報告之時起2小時內上報行署。

  (二)先期處置

  旅客滯留事件發生時,市應急工作領導機構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上報市政府。

  對于Ⅰ級(特別重大)和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旅客滯留事件,市應急管理委員會在接到信息后,根據事件發展態勢,在立即與有關部門會商研判的同時,抓緊做好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預案啟動和預警

  應急管理委員會根據旅客滯留事件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發生旅客滯留事件應及時向社會預警,根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預警級別,分別對應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旅客滯留事件。預警信息應包括事件的類別、可能波及范圍、危害程度、延續時間、提醒事宜和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信息網絡、短信等方式進行。

  (四)指揮與協調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生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旅客滯留事件并已預警時,市應急管理委員會要立即轉為總指揮部,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根據市政府的授權,統一指揮相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按照總指揮部的要求和部署,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態發展,轉移、疏散旅客,調集和配置資源和其他援助資源,為旅客提供臨時安置場所和生活必需品,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并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要求等。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五)擴大應急

  發生或即將發生Ⅰ級(特別重大)旅客滯留事件,采取一般處置措施已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的,由總指揮部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并向地區主要領導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報告,請求自治區有關方面及駐吐部隊的支援。

  實施擴大應急行動時,各部門(單位)旅客滯留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的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六)應急結束

  旅客滯留事件在滯留旅客疏散安置完畢后,由應急管理委員會宣布應急結束,撤消總指揮部。

  (七)善后處理

  旅客滯留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由滯留旅客安置點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市應急管理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

  (八)調查評估

  市應急管理委員會要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旅客滯留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市政府報告。

  (九)信息和通報

  總指揮部信息宣傳組負責做好新聞媒體的接待和旅客滯留信息的統一工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有關言論和信息。

  旅客滯留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核實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要充分重視并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密切關注關于旅客滯留事件的新聞報道,及時消除媒體中出現的有關負面信息造成的影響。

  旅客滯留事件涉及或影響到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由市應急管理委員會及時通報地區;如有港澳臺或外籍人員滯留的,由市應急管理委員會及時報告市政府,并通報市公安局外事科。

  五、應急保障

  市應急管理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自身工作職責做好旅客滯留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

  (一)滯留旅客安置點保障

  鐵路、公路、機場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機構要組織市民政部門,就近確定若干滯留旅客應急安置點,并分別對應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旅客滯留事件所需,制定應急安置管理辦法和運行程序,明確安置點責任人,儲備應急物資,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廣大旅客的有序安置。

  (二)應急物資及旅客住宿保障

  市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與具有一定規模、信譽較好的道路客運企業簽訂突發公共事件運力征用協議,做好應急運力保障,并組建應急隊伍。

  市住建、衛生、交通、民政等部門應當按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應急物資、車輛、器材保障工作。

  (三)資金保障

  旅客滯留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所需資金,由鐵路、公路、機場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機構提出預算,報經市政府審核后,通報高鐵、火車站、北站、機場及相關上級部門,協調解決旅客滯留所需專項資金。

  六、監督管理

  (一)人員培訓

  要加強對應急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隊伍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對旅客滯留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預案演練

  市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按照統一規劃、分項實施、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旅客滯留事件應急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并結合工作實際,不定期地對旅客滯留事件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及時發現旅客滯留事件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預案,提高對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管理委員會及各成員單位,要對參加處置旅客滯留事件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旅客滯留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城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四)事件分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級)四級。

  1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組”)。

  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楊靖負責具體辦公。

  (二)職責

  應急領導組: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

  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政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煤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應急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負責及時清理管轄范圍內的縣鎮公路冰、雪、積水等,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及時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組織、協調緊急物資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營運客車禁止通行路段執行情況和菅運客車規范營運情況;牽頭對運輸企業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監管。

  財政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監測環境污染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并提供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污染善后處置工作。

  派出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

  鎮應急辦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二)預警發布

  鎮黨政辦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V級)預警。

  (三)預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Ⅲ級或Ⅲ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縣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報告縣應急委員會。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V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1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二)處置措施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散和警戒。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委員會,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委員會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委員會的應急急處置指令。

  (三)應急終止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東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撒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放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六、后期處理

  (一)調查處理

  鎮黨政辦、派出所、應急辦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2.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子以補償。

  3.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嗬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

  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子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瓦室鎮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預案鎮應急辦負責解釋。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20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21

  20xx年汛期將至,為應對汛期期間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按照“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的要求,切實做好各項防汛抗洪工作。結合我區道路運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雷雨暴風等惡劣天氣增多時,引發中小洪水頻發,公路易發生水毀塌方,影響車輛運輸安全。因此,各企業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防汛抗洪及搶險措施落到實處。

  二、周密部署,做好防汛準備

  區運管所按照“統一指揮、人人參戰、全力搶險”的原則,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準備。各企業結合行業實際,周密部署,精心準備,修訂完善本企業抗洪搶險預案。落實抗洪搶險車輛、物資及人員。做到一旦出現重大汛情險情,快速組織人員、車輛投入到抗洪搶險工作中。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決定啟動和終止汛期突發事件應急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2、研究制定應急處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措施。

  3、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重大突發事件情況,傳達和執行上級的決定。

  4、督促、檢查汛期應急預案執行情況。

  (二)成員單位職責:

  1、客、貨運輸企業要對搶險車輛實施統一管理,保證車輛能夠隨時投入搶險,并對車輛駕駛員進行應急處突知識培訓,提高他們在突發事件中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2、維修企業要成立專門的搶修隊伍,備齊必要的設備和配件,確保搶險車輛在搶險中的順利運行。

  3、要根據“三把關一監督”的'職能職責,客運汽車站嚴格執行“五不出站”,特別是惡劣天氣不出站的規定和客運車輛在三級及以下公路22時至早上6時不準夜間行車的規定。運輸企業有針對性地對駕駛員開展汛期安全駕駛專項技能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

  (三)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

  1、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要在組長帶領下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救援和開展善后處理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按照"先重傷,后輕傷"的原則,及時組織現場施救,安排車輛運送傷員,就近醫院搶救,最大限度減小損失,盡快恢復運輸正常秩序。

  3、客運企業要組織應急儲備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隨時聽候調遣。

  4、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五、相關要求

  (一)汛期應急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各成員單位“一把手”負第一責任,要層層建立汛期工作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

  (二)各成員單位都要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服從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其他相關單位做好工作,協同作戰,形成合力,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立即投入搶險工作。

  (三)事故發生后,各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上報應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地點、危害程度、損失情況以及傷亡情況,準確詳實上報,切忌誤報、錯報。凡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時間及時上報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單位領導的責任。

  (四)保障信息暢通。設立“汛期”值班電話,嚴格值班制度,當班人員必須做好記錄,確保24小時個人電話暢通,及時準確傳遞防汛信息。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22

  根據園林、市政、建設工程的特點,工地現場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災、中毒、爆炸、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交通安全等。應急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

  一、應急處理原則

  1、項目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著地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并有效地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積極搶救傷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理。

  2、事故發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類型,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作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4、事故發生后,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于原始狀態,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并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5、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培訓演練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根據工程項目生產的特點,施工場區人員的構成情況,以及施工場區周圍環境狀態,按照已確定的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應急內容,制訂培訓和演練計劃;

  ②按照應急預案和公司總部的年度計劃規定和各項目經理部的計劃安排,按時按計劃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各種應急反應技能的學習和培訓,適時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應急反應技能的演練;

  ③協助組織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的各類應急反應隊伍,建立各項應急反應機制;

  ④通過培訓和演練,及時修正應急反應的不足和缺陷,獨步完善各項目經理部的項目應急反應實施機制,培訓演練內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應急反應技能演練和實施中所獲得的信息,及時反饋反應操作副總指揮,作好應急反應的人力資源資料和應急能力資料檔案的歸檔。

  4、危險源評估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工程技術服務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后工作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后勤供應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并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9、應急人力管理部

  ①協助各項目經理部制訂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

  ②按已制定的'項目施工場區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協助項目施工場區建立和配置各種應急反應救援小組;

  ③定期檢查、監督、落實各應急救援小組的人員變更,數量到位狀態;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作好人力資源的數據儲備;

  ⑤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周邊它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應急反應人力資源,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

  三、危險源的確定

  1、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2、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

  3、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火災)。

  4、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6、食物中毒。

  7、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四、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1、應急預案的啟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4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2、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啟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

  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

  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啟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項目部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各類事故的處置程序和搶險措施

  (一)處置程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并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并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三)各類事故的搶險措施

  1、觸電事故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干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坍塌事故的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事故,應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3、機械傷害事故的搶險措施

  (1)對于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醫院。

  4、中毒事故的搶險措施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5、火災事故的搶險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七、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

  (一)應急電話

  1、通訊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作用意義

  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現場事故的應急處理電話、通訊的暢通和正確應用,對事故的及時急救、控制事故的嚴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發生事故和情況向遠程有關單位部門發報救電話。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搶救報救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報救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斗毆等情況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救助。

  2、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應用和暢通

  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了解,在應急時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報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節假日、夜間等,房內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擊碎窗玻璃,就可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報救。電話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急用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

  3、電話報救須知

  救護電話號碼為“120”,火警報警電話為“119”,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用電話通訊聯系。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后,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么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利救護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備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和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時補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適位置,使現場人員知道。

  (三)其他應急設備和設施

  由于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有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設備。

  由于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要有用于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

  有時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還能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設備和設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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